伤疤直径有五公分,在右臂上,穿上短袖看不出。举手也看不出,只要不是穿背心。... 伤疤直径有五公分,在右臂上,穿上短袖看不出。举手也看不出,只要不是穿背心。
① 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② 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
纹身及去纹身后留下的疤痕,短装能盖住的不能超过3厘米,露出来的不能超过2厘米
胸腔、腹腔(阑尾除外)手术疤痕一律不合格
也就是说,我这个符合要求是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