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危房改造扶贫金跟计划生育与2014超生罚款标准对象有关系吗?

关于下达2014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 福建农业信息网
您所在位置:
关于下达2014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点击数:
关于下达2014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闽财(农)指〔2014〕197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办(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局)、住建局、民政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卫计委(人口计生委)、残联:
&经各地申报、核实、汇总,现下达2014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2750.16万元。其中:搬迁改造人头补助62689.7万元,五保户补助2323.5万元,修缮加固补助3296万元,享受政策叠加的计生户补助2301万元、少数民族户补助370.26万元、残疾人户补助1769.7万元;全省已预拨29750万元,本次实际拨补43000.16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预算科目。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2014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14〕1号)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相关政策,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全面完成。同时,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12〕144号)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
&&&&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
&&&&&&&&&&&&&&&&&&&&&&&&&&&&&&&&&&& 2014年12月9日
& 抄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国务院扶贫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印发
&&&&&&&&&&&&&&&&&&&&&&&&&&&&&&&&&&&&&&&&& (共印900份)主办:中共新田县委、新田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田县网络宣传和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新闻邮箱: 政务邮箱: 中国新田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索 引 号: 03-00217
文  号: 盐政发〔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减灾救济
组配分类:市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 效 期: 长 期
出台年农村草危房改造和2003年救灾建房工作的政策、措施。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年全市农村草危房改造和2003年救灾建房工作实施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实施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是农村的安居工程,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自1996年以采,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把农村草危房改造作为新一轮扶贫促小康的重要内容来抓,经过8年的努力,我市北3县草危房户已由1995年的5.2万户减少到户。2003年洪涝和龙卷风灾害,全市新增倒塌房13130户,损坏房22888户。省委、省政府已将农村草危房改造列入全省农村5件实事之一,从2003年起,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农村草危房改造任务,并作出具体部署。观根据省农村5件实事工作会议和省重点地区救灾建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5件实事“工作会”议和省重点地区救灾建房工作会议精神,在帮助贫困农民发展生活、增加收入、提高自身改造住房能力的基础上,统筹规划,& 突出重点,& 以政府为主导,& 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确保2003年入冬前完成因灾倒塌房屋户救灾建房工作任务,3年完成农村草危房改造任务。&&& 二、对象范围&&& (一)农村草危房是指农村中贫困户因经济困难无力建房,至今居住的土墙草盖的纯草房和房屋整体出现险情、随时有倒塌可能的土墙瓦顶房《参照建设部门的有关标准界定为D级建筑物》。&&& (二)我市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工作的重点是以滨海、响水、阜宁3个经济薄弱县农村观居住纯草房和高危房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900元的贫困户和今年因水灾而倒塌又无力修建的无房户。其他县(市、& 区)& 的零星草危房和2003年因水灾造成的无房户和危房户,& 由地方政府负。责规划指导,辅以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户自建为主,特别困难的贫困户以县(市、区)为主组织帮建。2003年因灾倒塌房屋中,凡已列入草危房改造计划的,全部提前于2003年实施;没有列入草危房改造计划的,列入救灾建房部署实施。对五保户因灾倒房的,可以纳入敬老院统一规划建设,实行集中收养,不再单独建房。&&& (三)1996年以来已通过政府或扶贫工作队(组)资助帮建,但新建瓦房让给子女、& 自己仍居住草房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胎超生户、户主触犯刑律引起民愤以及游手好闲等社会影响不良的农户,暂不列入资金扶持范围。&&& (四)草危房改造对象和救灾建房对象的确定必须经过基层推荐、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程序。各地要对基层推荐的草危房户和因灾倒房户,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在认真核准帮扶对象的家庭人口构成、年人均纯收入和住房结构等情况的基础上,经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评议,然后在村组和乡镇进行公示,最后分别由县扶贫办、县(市、区)& 民政局批准,要逐户建立台帐,实行微机管理。&&& (五)2003年洪涝和龙卷风灾害中倒塌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2003年草危房改造计划,确保入冬前使这部分农民全部住进新房。&&& &&& 三、目标任务 &&& 北3县用3年时间,完成18992户& (含水灾和龙卷风新增倒塌房7246户)草危房的改造任务,其中滨海9178户& (含水灾和龙卷风新增倒塌房2819户),响水5194户& (含水灾和龙卷风新增倒塌房1212户),阜宁4620户& (含水灾和龙卷风新增倒塌房3215户)。2003年完成10246户,2004年完成5805户,2005年扫尾,2003年的任务要在11月底前完成。&&& 其他县(市、& 区)2003,年因水灾和龙卷风新增倒塌房户5884户,要确保在2003年入冬之前使这部分农民住进新房。&& 四、政策措施&& (一)扶持措施。对所有草危房和因灾倒塌房屋的改造,免收有关费用。主要是免收耕地占用税、土地划拨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建筑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免收农民建房涉及的土地管理费、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工本费、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工本费等费用。对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任务特别重的村,& 由乡统一组织水务帮工队。对帮工人员,可抵扣其本人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对暂不享受资金补助的农户,& 为鼓励其草危房改造,在今后3年内适当减免自建房的政策性规费。&&& (二)补助标准。 1.年人均纯收入元的贫困户每户补助2000元。2.年人均纯收入在1300元以下的特困户每户补助元。3.对无劳动能力、无经济采源的特殊困难户全额帮助其建成30-40平方米砖瓦房。对特别困难的无房户、建国前老党员和老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老军烈家属优先安排帮建。对年人均纯收入虽然达到1900元以上,但在当地仍属贫困的农户给予适当补助。各地在确保完成年度草危房改造、救灾建房任务和资金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可根据每个农户的具体情况,酌情增减补助资金,不搞一刀切。&&& (三)确定包干任务。北3县按照现存的草危房数量,直接由省财政、苏南对口帮扶市、县(区)和省直企业集团公司出资解决草危房改。造资金。其他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提倡有条件的农户之间通过补助资金和质量较好房屋置换的办法,加快草危房改造进程。&&& (五)对于符合政策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自筹资金的老人户(含单身户、五保户),原则不予补助资金单建,可以采取以村为单位在规划范围内集中连栋建设,老人去世后房屋作为集体财产;也可以安排到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补助资金相应投入敬老院的建设。&&& &&& 五、资金筹措和管理&&& &&& (一)资金筹措。我市北3县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资金主要来自3个方面:一是省财政安排;二是常州市及其所辖对口市、县(区)帮扶;三是省直企业集团帮扶。其他县(市、& 区)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 (二)资金管理。为切实力口强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资金的管理,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设立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抵扣。&&& 1.严格审批手续,确保资金兑现。农户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任务完成后,经乡镇民政、财政、村镇建设等有关方面联合验收合格,县(市、区)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复核和省委驻北3县扶贫工作队队长签字后,农户凭身份证直接到乡& (镇)信用社领取补助资金。确保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完成一户,资金兑现一户。对确无自筹资金备料的特困户,可采取乡镇统一招标提供合格建材或提供垫付资金等办法,必须防止农户将资金挪作他用。&&& 2.加强动态管理,建立月报制度。北3县扶贫办在与省委工作队、县民政局会商后,每月10日前将草危房改造救灾建房农户名单及兑付资金情况分别报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同时分别抄报省扶贫办、财政厅和民政厅。&&& 3.对有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要予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各级审计部门年底要对当年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市扶贫办、财政局和民政局。&&& 六、组织领导&&& 市草危房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设在市委农工办(扶贫办),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编制方案、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督查考核等。凡有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任务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抓紧制订方案,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北3县要迅速由省委扶贫工作队队长、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和县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建设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抓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做到资金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规划落实到位,进度、质量督查到位,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其他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负责灾后无房户、危房户的自建和零星的草危房改造及帮建工作,其,工作一并列入全市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工作的检查考核。&&& &&&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年全市农村草危房改造和救灾建房任务表                                     &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九月三日  政府除了恐吓还有打砸抢 真没点新鲜的啦 换换吧 和吃月饼一样 都腻歪了
  除了恐吓还有打砸抢 政府还会什么
换点新鲜的吧
和吃月饼一样人民都腻歪了
  楼上那么激动的
  203#回复 作者:零零碎碎零零碎
回复日期: 15:28:00    楼上那么激动的    是愤怒
  最高法:征地拆迁强执遇自焚应停止 来源:新京报 日08:54 我来说两句(1366)   [提要] 昨日,最高法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征地拆迁案件,法院应慎用强制执行手段。【我来说两句】           日,海口市琼山区组织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及府城镇干部职工700多人,对当地村民的违建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本报讯(记者邢世伟)昨日,最高法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征地拆迁案件,法院应慎用强制执行手段。    《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中引发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有的被执行人以自焚、跳楼等自杀、自残方式相对抗,有的聚众围攻、冲击执行人员酝成群体性事件,有的法院干警不当使用武器致人死伤等。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必须慎用强制手段。凡在执行中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有关法院必须迅速向当地党委和上级法院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对不具备交付执行条件的案件,凡遇到来自有关方面的压力和不当干扰的,必须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有关机关报告,坚决防止盲目服从、草率行事、不计后果的情况发生。      《通知》称,坚决反对和抵制以“服务大局”为名、行危害大局之实的一切错误观点和行为,坚决防止因强制执行违法或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引发恶性事件。凡是因工作失误、执法不规范或者滥用强制手段、随意动用法院警力实施强制执行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严重损失等恶性后果以及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要严肃追究有关法院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焦点      社会风险未评估不予受理      《通知》规定:凡是不符合法定受案条件以及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申请,一律退回申请机关或裁定不予受理;凡是补偿安置不到位或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确有明显不合理及不宜执行情形的,不得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表示,目前行政部门向法院申请强拆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多是走过场,法院也迫于政府部门的压力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上“开绿灯”,造成了恶性拆迁事件的发生。      严格控制诉讼中先予执行      《通知》规定:必须严格控制诉讼中的先予执行。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执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      【解读】何兵表示,在拆迁案件中,有的行政部门迫于上级政府限时拆迁的压力,在法院还未裁定准许强拆时,已开始了强拆准备,有的甚至绕过司法程序直接非法强拆,这是非常恶劣的。法院应在被拆迁人提起诉讼时充分介入,对这种行为进行纠正。      强执遇极端行为应停止执行      《通知》规定:凡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以自杀相威胁等极端行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等恶性事件的,一般应当停止执行或首先要确保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解读】何兵认为,以往国内接连发生政府部门强制拆迁发生自焚等恶性事件,说明政府在强制拆迁过程中过于“强硬”,有的甚至漠视被拆迁人的生命。被拆迁人自焚后,拆迁仍然进行,这是很不人性的。规定旨在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相关新闻      中办、国办转发通知,一个地区连发强拆案,将追责上级领导      6起强拆案件44干部被问责      本报讯(记者王姝)严禁行政强制拆迁;坚决杜绝暴力拆迁。一个地区如连发违法违规强拆案件,上一级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将被追责。近日,中办、国办转发监察部等四部门《关于6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提出了上述要求。      《通知》通报了6起强拆案件的处理结果,共计44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其中,副省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以下干部2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25人。      《通知》要求,严禁行政强制拆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手段逼迫群众搬迁;坚决杜绝暴力拆迁。      《通知》指出,凡地方政府有关领导批准违法违规强制拆迁案件的,一律依法严肃问责;对一个地区连续发生违法违规强制拆迁案件的,要依法追究上一级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最高法强调禁止以“服务大局”为名进行强拆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日08:58 我来说两句(0)   [提要]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坚决反对和抵制以“服务大局”为名、行危害大局之实的一切错误观点和行为,坚决防止因强制执行违法或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引发恶性事件。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坚决反对和抵制以“服务大局”为名、行危害大局之实的一切错误观点和行为,坚决防止因强制执行违法或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引发恶性事件。      通知说,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中引发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有的被执行人以自焚、跳楼等自杀、自残方式相对抗,有的以点燃煤气罐、泼洒汽油、投掷石块等方式阻挠执行,有的聚众围攻、冲击执行人员酝成群体性事件,有的法院干警不当使用武器致人死伤等等。上述事件虽属少数或个别,但引起的社会关注度极高,造成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其中的教训也极为深刻。      通知指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往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矛盾多发的领域。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和干警必须以更加严格执法的信念、更加严谨审慎的态度、更加务实细致的方法,依法慎重处理好每一起强制执行案件。    
  4部委通报6起强拆典型案件.cn
现代快报     昨天上午记者获悉,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最新通报了6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调查处理情况,并发通知指出,违法违规强制拆迁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触碰的红线,要求对违法强拆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对连续发生违法违规强制拆迁案件的地区,将追究上一级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通知指出,拆迁中要充分征求被拆迁人意见,与被拆迁人达不成一致意见,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严禁行政强制拆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手段逼迫群众搬迁,坚决杜绝暴力拆迁。凡地方政府有关领导批准违法违规强制拆迁的,一律依法严肃问责;对一个地区连续发生违法违规强制拆迁案件的,要依法追究上一级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通报称,6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的44人,其中副省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以下干部2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25人。      法制晚报      6起典型案件      长春市强拆,被拆迁人被埋并窒息死亡,长春市市长公开道歉,朝阳区区长被撤职      盘锦市兴隆台区区长同意强拆致2人受伤,盘锦市兴隆台区区长被行政记大过      哈尔滨市呼兰区区长同意强拆致村民与强拆人员对峙,哈尔滨市呼兰区区长职务被免      湖北枣阳市一居委会主任组织人员强拆,湖北枣阳市委副书记被党内警告      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常各庄村主任授意强拆,唐山路北区副区长被行政警告      株洲市荷塘区法院组织强拆致人自焚死亡,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副院长被警告    
  估计很快就到北海了
  顶,顶得帮野狗心震震
  抢夺农民土地很危险
  万里长征只是第一步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严之尧强调,土地被征后要保证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的生计有保障。       严之尧说,各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要给予老百姓合理的补偿标准。       严之尧:我们经过大面积的调查,现在征地拆迁第一个存在的重大问题是,有些地方并没有按照国家和部里面的要求,给老百姓的补偿标准提到合理的程度。       严之尧强调,在征地拆迁后,各地地方政府一定要确保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的生计有保障。       严之尧:征地必须有方案,而且方案必须经过老百姓同意以后才能批准被征地。现在要求各个地方政府把老百姓的地征了以后,它的发展权不能减少。征地完了以后还要对老百姓的社保、各种保险必须保险到位。       严之尧表示:如果发生强征强拆的违法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相关人员记过、开除,移送司法机关等处分。       严之尧:一般的情节要给责任人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为严重的,要给撤职处分;情节非常严重的,要给开除;构成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冯会玲)  
  风头浪尘,我再顶
  是谁在对抗中央政令?再顶
  非常欢迎北海市政府知法犯法
  顶,现在的地方征地和文化大革命有一拼,希望国家相关领导三思啊
  据说北海市政府准备下调社保金额
真他妈荒唐
如来佛的手也遮不了天 何况你一个小小的北海政府
广西北海市在铁山港异地炼油厂卫生防护区征地中,在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强行对不签字的农户进行强拆威胁签字,他们的做法是否合法?难道我们要求的按国家补偿标准来补偿不合法?为什么那么黑暗?  
我家昨天收到了非法强拆我家的所谓合法通知书,黑啊  
之前曾接到所谓拆迁办的电话,他说我家被列入黑名单,我问是什么黑名单,和征地有什么关系?他说你家不签字,原来不签字就是被扣上违章的帽子,为什么我们不签字,相信大家都懂的!黑啊,原来征地办也是一群法盲?  
中央您看到了吗,我们民不撩生啊,在等您解救啊,那些北海的土匪太黑了!  
  顶,要把中央的太阳顶上来,普照一下北海的百姓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北海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 中 小】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北海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北海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2010年北海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逐步解决和改善我市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村〔2010〕6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2010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66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号,以下简称《危房改造规划》)和《2010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0年北海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范围和目标   全市农村危房共约17153户(其中D级危房约6070户)。2010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规划的二期工程,将全市一县三区的辖区范围列为国家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总目标是完成1970户(D级危房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   农危房改造任务分配遵循“按危房比例分配,与城乡风貌改造结合优先,自愿申报优先”等原则,综合考虑各县、区2009年资金配套能力、任务完成能力和积极性等因素,将1970户的任务分解到全市一县三区,具体为:合浦县1000户、海城区70户、银海区200户、铁山港区700户。(详见附表1)   三、农村危房改造的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的原则。县(区)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组织者,要加强领导和协调,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县(区)级建设主管部门是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直接承担者,要加强引导、搞好服务;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要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公开资助政策、公开申请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从农村实际出发,确保改造的住房既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又美观大方,避免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要注意量力而行,“一村一策”,以当地农民最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设格局,不搞“一刀切”。   (四)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照轻重缓急有序推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五)坚持适当集中、节能省地的原则。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群众适当集中兴建住房,建设农村社区。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镇、乡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在危房改造中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充分利用当地丰富资源,建设低能耗、低污染、高强度、高性能的新型节能农房。   (六)坚持最贫穷、最危险、最积极优先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优先考虑居住在最危险房屋中最贫穷的困难户,特别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建立合理的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管理机制,对“等靠要”现象严重,组织工作不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性不高的地方,适时适当调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量。   四、改造内容及要求   (一)危房改造村庄规划和设计。一是优先安排危房集中村庄的危房改造。危房户超过1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应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规划应包含“五改”(即危改、水改、路改、厕改、灶改)内容,并尽可能直观,让群众看得懂。二是做好农房设计或采用标准图集。三是按程序报审村庄改造规划和房屋设计图纸。   (二)危房改造形式。农村危房按其危险状况划分为一、二级。一级(D级),指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建的危房;二级(C级),指局部危险,通过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危房。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具体操作中,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别采取结构修复加固以达到安全要求,或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等不同的改造形式,尽量就地维修或拆建,避免异地大规模迁建;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地带或自然村寨危房联片超过10户以上的村屯,原则上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集中连片建设。   (三)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面积,家庭人口2人或1人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原则上每户不超过60平方米,重点解决居住安全问题。   (四)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五)危房改造要求。一是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二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区)级审批。县(区)级政府要组织做好已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批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作为“一户一档”的重要内容。四是在抓好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具备条件的各自然村屯应开展道路、饮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变农村面貌。五是要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村庄,做好传统民居的修复和保护工作。在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观旅游村庄或传统风貌特色保存较完整的村庄,新建或拆建的危房在总量上,原则不超过50%,主要以维修为主,以保持原有的传统民居特色,避免大拆大建。六是对木结构危房的改造,在可能条件下,各有关县(区)要试点探索引导和帮助村民将木结构房屋的柱、梁、墙和楼板、屋顶等构件由可燃性材料改为不燃或难燃性材料,提高房屋的耐火等级,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七是做好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政策宣传、技术讲解等工作,引导农民正确使用节能、环保、利废的新型墙材。八是改造后的农房,房屋结构根据当地所具备的条件,以及群众的意愿,可分别选择砖瓦结构或砖混结构;位于抗震设防区的房屋还应设置地梁、圈梁和构造柱等,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要求。     
  (六)时间安排。   1.前期工作阶段   鉴于农村危房改造时间紧,任务重,布点分散等实际,本次农村危房改造的项目,采取以经市政府批准的“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代可研报告的办法。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县(区)为单位组织编制。相关县区和乡镇政府部门,要抽调专门力量,深入危房改造村屯进行勘察、调研,在制定村屯改造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和细化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危房改造户,并将实施方案分别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危改办备案;有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和有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任务的,由相关县(区)政府分别报送市残联和市墙改办公室。具体时间要求:2010年8月中旬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工作。2010年8月下旬完成危房改造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2.开工建设   争取在2010年9月初逐步开工。   3.竣工验收   2010年11月底前竣工。对完成改造的项目,县(区)政府要及时组织验收,竣工一个验收一个,投入使用一个,最迟在2010年12月初全面完成验收任务,市级在12月中旬抽查验收,自治区在12月下旬抽查验收。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使用   (一)投资估算。   经测算,每平方米平均改造造价约500元,每户60平方米平均约需3万元。二期工程2010年6月~2010年12月,实施改造1970户,需要投资约5910万元。   (二)资金筹措。   采取“争取国家支持一点,自治区级补助一点,市县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1.中央补助资金:中央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6000元,中央补助合计1182万元。   2.自治区配套资金:自治区按照1 : 1配套,即安排1403.3万元补助资金。自治区对海城区、银海区和铁山港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5000元,共安排485万元。自治区对合浦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9183元,共安排918.3万元。另外,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农村危改户,按平均每户1500元予以补助。   3.市配套资金:市级仅对三个辖区按3000元/户进行配套,共安排291万元。其中海城区21万元,银海区60万元,铁山港区210万元。   4.县区配套资金:合浦县配套1000元/户,共安排100万元。海城区、银海区和铁山港区配套2000元/户,共安排194万元。其中:海城区配套14万元,银海区配套40万元,铁山港区配套140万元。   其余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危房改造户自筹和投工投劳解决。市、县二级要安排农村危房改造相应的工作经费。   (三)补助标准。   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区危改办”)根据本地农村危房等级、改造方式、农户经济状况和财力等因素制定(不宜平均分配),并进行公示,经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危改办”)审批,报自治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危改办”)备案。   各县区危改办在制定具体补助标准时,要体现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结扎家庭的优先优惠,要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优先照顾居住在一级危房中的残疾人家庭,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与城乡风貌改造、村寨防火改造相结合的要求,优先安排风貌改造和防火改造的农村危房户。   (四)补助资金的使用。   市、县财政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户,对财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统一使用、封闭运行。项目动工前,按经审批的补助额度先预付10%补助资金给危房改造户,项目动工后,预付30%,主体工程完成后支付50%(其中申请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补助的农户须在主体工程完工后抹灰前申请对墙体材料进行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支付墙改补助资金),项目经县区人民政府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补助资金的申请和审批。   1.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予以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后,将有关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报县区危改办。   4.审批:县区危改办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分批次召开部门联审会议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六、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改造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改造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县(市、区)逐级审核申报,市危改办审批,自治区危改办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申请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补助的,在申请书中写明拟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种类);   (2)试点村屯危房改造规划方案;   (3)房屋设计方案(含平面图、立面图等);   (4)《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见附表2);   (5)《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见附表3);   (6)县区危改办所需的其他资料。   3.县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报县区危改办的相关材料和图纸;   (2)试点村屯规划;   (3)县区建设(墙改)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房专项补助基本情况的说明;   (4)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的配套承诺书。   4.市危改办报自治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城市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县区危改办申报的相关资料和图纸。   (3)市级建设(墙改)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房专项补助基本情况的说明;   (4)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的配套承诺书。   (二)分散改造项目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改造项目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区危改办初审,市危改办审批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区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申请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补助的,在申请书中写明拟使用的新型墙体材料种类);   (2)房屋设计方案(含平面图、立面图等);   (3)《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县区危改办所需的其他资料。   3.县区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乡(镇)报县区危改办的相关材料和图纸;   (2)试点村屯危房改造规划方案;   (3)县区建设(墙改)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房专项补助基本情况的说明;   (4)县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的配套承诺书。   4.市危改办报自治区危改办备案材料   市危改办同时需将市、县两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规划方案报自治区危改办备案。
  七、政策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人民政府已成立北海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项目的推进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各县区、乡镇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职责,推进实施。   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努力推动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机制。各相关地方政府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改造项目的指导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市级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工作方案。组织领导辖区各县(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计划,审定各县区制定的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对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统筹安排项目补助资金,指导和协助抓好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培训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争取对口自治区补助资金,并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对口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检查、指导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自治区补助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的筹措,统筹、审核和分配有关补助资金,设立专户专账管理,并对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民政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   计生部门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   残联部门做好农村残疾人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   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要加强联系,避免重复统计农村困难户的情况发生,并共同协助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扶贫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自治区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对贫困村中集中连片改造10户以上的未通路的自然村屯的通屯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实施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水利、电力、交通部门负责通水、通电、通路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国土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宅基地安排、置换、调整等相关工作。监察、民委、林业等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2.县区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承担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直接组织领导责任,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整合落实县配套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组织竣工验收。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参照市直有关单位的职责确定。   3.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负责做好农村危房的核查落实、数据上报等工作,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涉及农户的思想发动、组织实施、项目推进、工作协调等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培训,落实建房审批、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以及相关配合工作。   4、市、县区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职责   市、县区应积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试点工作。可参照本方案做法,结合本地墙改基金的使用情况,有选择性地配套墙改基金补助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房,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自治区墙改办公室审核后实施。市、县区建设(墙改)行政主管部门应参与农村危房改造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助试点的验收,确保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真实、正确、保质、保量。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要将民政、财政、发改、建设、民委、国土、农业、水利、扶贫(农办)、林业、广播电视、残联、电力等部门资源进行整合,并本着“渠道不改、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的原则,形成合力;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四)政策扶持,简化手续。   国土部门要将宅基地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增减挂钩统筹安排,简化审批手续,对纳入整村推进范围的,且符合土地综合整治条件的项目可一并实施;林业部门对危房改造的农户采伐自有林木自用的,优先安排采伐指标,优先安排配套沼气池建设,给予资金补助;建设部门减免有关规费,并免费提供图纸资料;供电部门完成供电线路的改造工作;文化广播电视部门积极配合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水利部门负责人畜饮水配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通建制村公路建设的指导,加快通建制村公路建设;金融部门帮助解决群众建房小额贷款问题。   (五)社会动员,援建帮扶。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队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六)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建设等相关部门要执行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农村危房评定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导则、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办法等,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高效。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建设(墙改)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供给、施工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和督促,大力促进当地资源综合利用,努力建设节能环保示范新农村。   八、总结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结束后,由各县区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验收,2010年12月上旬前完成并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于2010年12月上旬完成总结验收并上报自治区危改办。其中涉及申报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房专项补助的,由自治区墙改办公室组织验收复核。     附表:1.2010年北海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及投资计划表179号附件1.xls   2.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3.广西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附表2   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户主姓名 家庭人口 家庭类型   家庭住址     县(市、区)    乡(镇)    村(居)  组   危房间数 危房结构 危房等级   改造方式   (修复或新建) 修复数量   重建面积   重建住房结构 重建或修复资金总额   自筹金额 申请国家补助   使用新型墙材类型 墙改基金补助   所在村民或居民委会意见                               村(居)委会(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意见                           
  楼主可以参考一下
  1.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建设部门牵头负责改造项目的指导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市级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工作方案。组织领导辖区各县(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指导制定工作方案和项目计划,审定各县区制定的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对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统筹安排项目补助资金,指导和协助抓好农村建筑工匠、村庄规划协管员、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培训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争取对口自治区补助资金,并配合相关部门共同争取对口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统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检查、指导各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自治区补助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的筹措,统筹、审核和分配有关补助资金,设立专户专账管理,并对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民政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中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     计生部门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     残联部门做好农村残疾人困难户的核查、统计工作。     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要加强联系,避免重复统计农村困难户的情况发生,并共同协助建设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扶贫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自治区对口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对贫困村中集中连片改造10户以上的未通路的自然村屯的通屯道路建设给予扶持,并按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规定进行资金安排和项目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项目实施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水利、电力、交通部门负责通水、通电、通路的技术指导、检查和资金、政策的倾斜。国土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宅基地安排、置换、调整等相关工作。监察、民委、林业等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以上提到危房改造中各部门的职责,国土部也有
  这么赤裸裸的恐吓人民
呵呵 北海市政府所有人员将彻底洗牌
顶起,怀念我们亲爱的伟大的毛爷爷,毛爷爷什么梦里拜访下那帮土匪?  
听说今天勾车到了江底村了,那帮土匪会强拆吗?大家拭目以待!  
  222#回复 作者:农民征地
回复日期: 2:02:00    我家昨天收到了非法强拆我家的所谓合法通知书,黑啊      可以把通知书传上来大家瞧瞧,看它是否真的合法
  以下是港区的答复,大家来评评理啊      
  跪谢&3qqq3qqq&网友,我将申请北海市政府进行核查
  我看到了,在&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北海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里面的&七、政策措施 &中明确了国土部在危房改造中的职责:&国土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宅基地安排、置换、调整等相关工作。&  现在又说没审批,荒唐!!!!!!!!!!!  
回复第235楼(作者:@3qqq3qqq 于
23:35:00)   222#回复 作者:农民征地 回复日期: 2:02:00   我家昨天收到了…… ==========改天上传  
  政府这不是自打嘴巴吗 谁服
  (二)明确职责,推进实施。     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努力推动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机制。各相关地方政府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相关地方政府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难道要问责区长?  估计不出自治区此事就会解决.     
  楼主你把此文件拿到市府应该就会解决,一定要拿文件,否则他们会?你知道的
  “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8月23日在北京连用三个“最严格”强调中国的土地管理制度。  
回复第242楼(作者:@fof008 于
22:31:00)   楼主你把此文件拿到市府应该就会解决,一定要拿文件,否则他们会?你知道的    ==========一个傻蛋,现在的北海政府信得过吗?那叫自投罗网!  
  北海市政府又开始吹水了  
  回复第242楼(作者:@fof008 于
22:31:00)   楼主你把此文件拿到市府应该就会解决,一定要拿文件,否则他们会?你知道的    ==========一个傻蛋,现在的北海政府信得过吗?那叫自投罗网!        不着急,一个月不解决你才可以到南宁,南宁一个月不解决你才可以上北京.北海市政府应该不想让你上南宁,更不用说北京了.他们明显认定错误  
  八、总结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结束后,由各县区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验收,2010年12月上旬前完成并报市危改办。市危改办于2010年12月上旬完成总结验收并上报自治区危改办。其中涉及申报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房专项补助的,由自治区墙改办公室组织验收复核。         去年12月就报自治区审批了,而且给了钱.现在铁山港区说没有审批,这是什么逻辑
  真是忽悠百姓啊
有理无理从那些所谓的政府人士口里出来的就是有理,从我们口里出来的有理也变无理!他们说办理社保需要几年时间,你信吗?反正我被忽悠了!  
  北海市政府已激起民愤
  新闻播报,今天下午海城区政府又有大事发生    
  北海真的离北就很远,又是强拆
  北海真的离北京很远,
  顶风作案
彬塘那边好像只补偿青苗钱,就开始开铲车推地了,被全村青年人反,把铲车等都扣下来了,爽啊,叫你北海政府征地那么黑!  
  彬塘的可以把图片传上来看看
  出来混的始终要还的 北海市政府当心
顶上…  
  这件事我听说了,原计划此次行动没有把你家列入被拆对象,但是范大人升官心切,滥用权力造成的
回复第265楼(作者:@fof008 于
8:45:00)   这件事我听说了,原计划此次行动没有把你家列入被拆对象,但是范大人升官心切,滥用权力造成的    ==========想分多几蚊征地补偿款是真的,这个就是他们所谓的工作政绩的分红奖金!  
为什么征地没有人口安置补助费给我们百姓,北海征地办想私吞了不成?为什么把我们的土地补偿费一分为二,变成你们不敢承认的有的人口安置补助费?难道北海征地办你们不知道是一个专款专项的吗?就算你们黑,也不能太黑了吧?  
为什么从05年开始征炼油厂项目的地到现在,社保一直没有给我们百姓购买?难道办一个社保需要几十年的时间?老拿低保来忽悠百姓?难道把我们铁山港的人民大众都当傻子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日全文如下: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中引发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有的被执行人以自焚、跳楼等自杀、自残方式相对抗,有的以点燃煤气罐、泼洒汽油、投掷石块等方式阻挠执行,有的聚众围攻、冲击执行人员酝成群体性事件,有的法院干警不当使用武器致人死伤等等。前不久,湖南省株洲市又发生一起被执行人在房屋拆迁强制执行中自焚(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事件。上述事件虽属少数或个别,但引起的社会关注度极高,造成的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其中的教训也极为深刻。为防止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往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矛盾多发的领域。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和干警必须站在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政权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此作为坚持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以更加严格执法的信念、更加严谨审慎的态度、更加务实细致的方法,依法慎重处理好每一起强制执行案件,坚决反对和抵制以“服务大局”为名、行危害大局之实的一切错误观点和行为,坚决防止因强制执行违法或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引发恶性事件。  二、必须严格审查执行依据的合法性。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征地拆迁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严把立案关、审查关,坚持依法审查原则,不得背离公正、中立立场而迁就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凡是不符合法定受案条件以及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申请,一律退回申请机关或裁定不予受理;凡是补偿安置不到位或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确有明显不合理及不宜执行情形的,不得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三、必须严格控制诉讼中的先予执行。对涉及征地拆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凡是被执行人尚未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一律不得受理;凡是当事人就相关行政行为已经提起诉讼,其他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申请先予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准许,确需先予执行的,必须报上一级法院批准。  四、必须慎用强制手段,确保万无一失。对当事人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或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行为确定义务的案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注意听取当事人和各方面意见,多做协调化解工作,尽力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凡最终决定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务必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详细工作预案。凡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以自杀相威胁等极端行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等恶性事件的,一般应当停止执行或首先要确保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协调、维稳工作,确保执行活动安全稳妥依法进行。  五、必须加强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上级法院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增强工作协同性,及时发现和纠正下级法院存在的各种问题。下级法院要主动争取上级法院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优势。凡涉及征地拆迁的强制执行案件,相关法院在执行前必须报上一级法院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六、进一步优化执行工作司法环境。鉴于目前有关征地拆迁的具体强制执行模式尚待有关国家机关协商后确定,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各方理解和支持。凡涉及征地拆迁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必须事前向地方党委报告,并在党委统一领导、协调和政府的配合下进行。同时,积极探索“裁执分离”即由法院审查、政府组织实施的模式,以更好地发挥党委、政府的政治、资源和手段优势,共同为有效化解矛盾营造良好环境。  七、严格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凡在执行中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有关法院必须迅速向当地党委和上级法院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做到信息准确、反应灵敏。对不具备交付执行条件的案件,凡遇到来自有关方面的压力和不当干扰的,必须及时向上级法院和有关机关报告,坚决防止盲目服从、草率行事、不计后果的情况发生。  八、明确责任,严肃追究违法失职行为。凡是因工作失误、执法不规范或者滥用强制手段、随意动用法院警力实施强制执行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严重损失等恶性后果以及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者对重大信息隐瞒不服、歪曲事实,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等负面效果持续扩大的,要严肃追究有关法院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予以曝光通报。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上面的通知北海有关部门又执行了吗?为什么有关部门还在顶风作案?  
    昨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监测与统计处原处长沙志刚,因受贿844万元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爽歪歪!!!!!!!!!!!!!!!  什么时候查查北海的
  铁山港区组织领导干部参观广西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展   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11:23:21 来源: 作者:裴雪月      [ 字体: 大 中 小 ]                      
9月8日,铁山港区组织领导干部到防城港青少年活动中心参观广西反腐倡廉建设成果展。  
此次展览由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主办,共分为“高举旗帜 加强领导”、“践行‘六戒 ’ 务实为民”、构建体系正本清源”、“‘四大战役 ’ 促进发展”、“‘五安工程 ’ 保障民生”、“严惩腐败警钟长鸣”、专项整治 取信于民”、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八个展区,共展出图片1000多张,文字解说3万余字,并在现场设置10多处媒体显示屏,持续滚动播出7部反腐倡廉电教片。展览用廉洁自律的先进模范激励人,用违法乱纪的反面典型警示人,用《廉政准则》的严格要求规范人。  铁山港区的领导干部表示,通过此次参观学习,有助于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太他妈搞笑了
   很恶心
  今天下午又有几十地角的老人坐在北海市政府门口,让人兴奋,北海人维权的意识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
  我也看见了,要办事政府那么多部门都不去,为什么坐在政府门口呢,难道真是大树底下好凉快???????????
在这里求证下,请问大山村的村民北海政府都给你们办好了社保了吗?  
  哦,昨天下午我去信访办也看到了,信访办公室了人满为患,好不热闹
  上班时间,顶一顶!
  天下还是属于人民的 从没更改
回复第280楼(作者:@85910abc 于
23:01:00)   天下还是属于人民的 从没更改    ==========顶………  
  让主导违法用地的官员真正摔跟头             | 作者: 吴建华 |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据报道,近日国土资源部通报了今年第一季度挂牌督办案件处理情况,近40名地方党政官员因参与违法违规用地而被查处。其中,地方官员主导违法违规用地现象引人关注。       从“参与”到“主导”,足见一些地方官员涉足土地违法违规的严重性:在人数上有增无减,在情节上越来越恶劣。回顾近年来各地违法违规用地案件,人们不禁要问,一些地方官员为啥敢越雷池、在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上越走越远,从配角变成主角?      除了法制观念淡漠、个人政绩冲动等因素外,客观存在的用地违法违规成本过低是主要原因。一些地方对官员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惯用的“严肃处理”方式,无非是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降级、调离岗位等处分。“风头”一旦过后,这些“问题官员”或原地复职,或异地换岗,或变相升迁,很少有人真正“栽在土地上”没起来的,至于受到司法制裁的更是屈指可数。去年媒体曝光的四川省简阳市原市长段某因违法批地被调离一周后,异地任财政局局长就是典型例证。      地方官员在用地上的违法违规成本低,与一些地方主要党政领导的纵容不无关系。有些“一把手”认为,只要是为了地方经济发展,在土地问题上偶有违法违规行为情有可原;还有的认为只要官员个人在土地问题上没有贪污受贿,不必较真……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下级官员违规用地案件时,采用家长训小孩的招式:或雷声大雨点小,或轻打一下安抚三下,或干脆对外虚张声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有些“一把手”的关照下,许多定性为违法的官员用地案件,没有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而是由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后便算了事。于是乎,许多地方官员在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上有恃无恐,胆子越来越大。      地方党政官员是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法规的重要力量。其主导违法违规用地,在社会上影响很坏,必须依法依规予以严惩。一方面,各地要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大异地交叉办案力度,变“当地案件当地办”为“当地案件外地办”,谨防当地“家长”因护短而办“人情案”、“关系案”。另一方面,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定性违法的官员用地案件,要敢于较真碰硬,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启动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谨防党纪处分和行政问责取代司法追究。     
  坚决防止违法违规用地反弹  ——二论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期加强土地管理重点工作常务会议精神             | 作者: |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违法违规用地冲击18亿亩耕地“红线”,扭曲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路径,破坏正常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必须坚决遏制,防止反弹。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严格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坚决防止违法违规用地反弹”,并就切实解决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未批先用问题、抓紧清理整改高尔夫球场以及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提出了明确要求,再次表明了中央政府对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绝不手软的坚决态度。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土地管理整体形势持续向好。国务院常务会议充分肯定了这一成绩。数据显示,近3年来,违法用地宗数、面积和占用耕地面积下降幅度明显。国土资源部门强化执法督察,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初步构建了全国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体系。有力的执法与督察,打击了违法违规气焰,维护了正常土地管理秩序,为守护18亿亩耕地“红线”、保住子孙后代“饭碗田”、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如此,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全国土地违法违规形势依然严峻,反弹迹象明显。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现违法用地行为3万起,涉及土地面积27.8万亩。“十二五”开局之年与地方换届之年重叠,各地经济发展速度快、势头猛、指标紧,土地管理难度大增。近年来,重大工程项目用地未批先用,高尔夫球场强行上马时有发生,尤其是中西部相对欠发达地区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日益突出,反弹压力突出。对于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如果不能及时有效查处,势必导致扩张、蔓延,冲击耕地“红线”,冲击土地调控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同时,违法违规用地往往伴随着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造成社会不公,诱发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必须坚决制止、坚决查处。      土地问题情况复杂,违法违规用地诱因很多。就一些个案而言,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用地多,可能有发展任务重、指标需求大的原因,也可能有建设进度紧、审批时间长的原因。但从全局来看,违法违规用地多发、易发,更多地与错误的用地观、管地观、批地观有密切关系。一些领导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只有“敢闯”用地“红线”,才能有发展进步。在一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有些地方领导习惯以行政命令配置土地、要求进度,而漠视土地法律法规;在高尔夫球场建设中,一些地方政府以乡村体育公园、休闲俱乐部、城市公园等名义批准建设,借机建设商品房和高档别墅,这种变相违法违规,搅浑了案件性质,误导公众。杜绝类似的违法违规,必须加强执法督察、行政问责,深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当然,要想杜绝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只靠国土资源部门努力远远不够,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构建共同责任机制,真正树立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用地理念。      此前,首次行政问责的落地,对违法违规用地发挥了由点到面的震慑、警示作用。而现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了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更将鼓舞我们乘势而上,坚决防止违法违规用地反弹,积极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助力科学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项目建设和安置回建同步推进   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23:00:09 来源:北海日报 作者:蒋纬全      620 [字体: 大 中 小]网页纠错                    8月12日,铁山港区营盘镇彬塘村委后塘村,一间间杂乱无章的房屋在隆隆的铲车声轰然倒塌,轰鸣声夹杂着群众庆拆的鞭炮声……北海石化项目卫生防护区征地搬迁回建区——滨江小区的建设进入清表平整阶段,这片正在拆除平整的土地上,将建起统一规划、高标准建设的新住宅区。  
为确保我市石化千亿元产业龙头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油化工项目建成后如期投产,今年4月开始,我市开展了石化项目卫生防护区征地搬迁工作,共需搬迁房屋3949户。为妥善安置好征地搬迁群众,加速推进项目建设,我市将征地搬迁群众安置回建与项目的征地搬迁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到8月12日,两个回建区全部进入清表平整阶段,征地搬迁工作又一次体现了“铁山港速度”。更难得的是,回建区征地搬迁工作实现了群众“无怨声、无骂声”,这里面,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对项目的重视;凝聚各责任单位、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离不开了广大群众的理解与配合。     各级重视共“助推”    
回建区征地搬迁工作能够取得快速进展,各相关单位、部门“全天候工作,全过程跟踪,全方位服务”的工作作风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   
北海石化项目卫生防护区征地搬迁回建区有两个,一是滨江小区位于营盘镇彬塘村委,征地1373亩,搬迁250户;二是兴港小区位于兴港镇彬池村委红花根村,征地650亩,搬迁33户。在回建区征地搬迁工作中,市、区、镇三级领导高度重视,各级相关领导的身影几乎天天都出现征地搬迁一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北海石化项目卫生防护区征地搬迁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现场总指挥李蔚同志经常现场办公,解决搬迁群众用电难、行路难等问题;铁山港区委书记刘志明、代区长余兴国慰问征地搬迁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每天听取工作进度汇报。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迅速动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到征地搬迁工作中。滨江生活区征地搬迁工作责任单位营盘镇11个班子成员,就安排7人到征地现场负责工作,还从镇各部门抽调40人,组成4个工作小组,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   
为了让群众理解、配合征地搬迁工作,工作组的干部全力以赴,走村入户做工作,挨家挨户上门,讲清项目落户建设对地方经济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意义,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讲清征地、搬迁安置的基本补偿标准等群众关注的问题,扎扎实实做通群众工作。为更好地与群众沟通,做好工作,区、镇、村工作组的干部没有节假日,不分白天晚上,无论刮风下雨,全天候都奉献在征地搬迁一线,确保回建区征地搬迁全过程都顺利、高速推进。营盘镇一位姓张的征地干部患有腰椎间盘突出没有时间治疗,还由于低血糖昏倒摔断右脚踝,医生要求静养一个月,但他在医院治疗一个星期后,就拖着打石膏的脚,拄着拐杖到征地一线开展工作。在整个征地搬迁工作中,工作人员都无暇顾及家庭,家里老人、小孩生病都没时间照料,对家庭,都有很多的歉疚。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为了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多苦多累都值得!    群众配合顾大局    
工作人员冒着酷暑烈日丈量青苗,清点面上附着物,确保不漏一物,不漏一户的认真与辛苦,征地搬迁群众看在眼里,不善于言表的他们只有默默配合带领去丈量确认,有时,为工作人员递上一瓶水,工作完毕,也热情招呼工作人员一起用餐。  
要搬离世代居住的旧居,征地搬迁群众多少有些不舍,但通过工作人员强大的宣传,细致的工作,他们了解到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开始接受、积极配合、主动搬迁、早早把场地交付拆除。而且,在征地搬迁过程中,不少群众表现出顾全大局、牺牲小我的精神,涌现出不少感人的事迹。    冯耀军是被征地群众之一,常年从事大棚种植业,他经营的50亩大棚,每亩年收入逾万元。为了给回建区腾地,支持项目建设,他在还没开始领项目征地补偿费的时候,就自己动手拆除自家的大棚,大棚里的农作物还没到收获期,但他没有一句抱怨。他还在村生产队长的带领下,主动配合进村入户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谢伯,为了不耽误征地搬迁工作进展,签订搬迁协议后,就搬了家,自己到亲戚家借住。张伯,养了十几头猪还没到出栏期,签订搬迁协议后,猪无地方“搬家”,他就毫无怨言地把猪提前处理了……    扶困解难暖人心    
在回建区的征地搬迁工作中,工作组主动为群众考虑,想被征地搬迁群众之所想,对征地搬迁群众的要求,在法律以及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只要群众有困难,有要求,就想方设法去解决。营盘镇主要负责人说,“在征地搬迁中,我们全力服务征地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做到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正是这种一心为群众的工作态度,保证回建区征地搬迁工作让群众无怨声,无骂声,“零上诉”推进。   
在征地搬迁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始终把被搬迁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确保征地搬迁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不欠老百姓的一分钱;为了让征地搬迁户尽快拿到补偿款,工作人员一边抓征地,一边加紧审核,在经费未到位的情况下,营盘镇先借钱兑现补偿款,确保群众利益和征地搬迁工作的推进。  
在征地搬迁过程中群众反映和工作组成员发现的问题,工作组都尽力一一解决。彬塘村委后塘村59岁的离异残疾人冯耀旺,自己带着3个小孩,家庭困难。工作组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中发现这个问题后,在节日期间慰问他们,并且,尽力想办法解决他搬迁后的住房困难,最后决定由营盘镇政府解决一点、工作组捐一点、他弟弟帮一点的方式,解决他搬迁后的住房问题,营盘镇政府还联系镇商会的欧老板给他三个小孩每人每年1000元的助学款,彻底解决了冯耀旺的一切顾虑。此外,工作组还多方联系为彬塘村落实农网改造,解决5000多人的用电难问题;为后塘、玉塘、彬池等村修路13条共20公里,其中有硬底化道路10多公里,解决群众行路难问题;投入资金支持彬池村成立剧团和开展活动,丰富搬迁群众文化生活;帮群众办车证;为群众送医送药……事无大小,有求必应,短短两个月内,工作组为群众办好事实事不胜枚举        
  连友农在北海石化项目卫生防护区征地搬迁工作及服务企业现场会上要求   全面冲刺 确保项目下月如期投产   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00:25:03 来源:北海日报 网络编辑:劳海波 作者:周承雪 韩璐      674 [字体: 大 中 小]网页纠错                  
在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化(2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即将建成投产之际,8月12日下午,市长连友农带领我市相关部门人员前往铁山港工业区,召开项目卫生防护区征地搬迁工作及服务企业现场会,了解项目建设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项目下月按时投产。  
据了解,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化(2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卫生防护区征地面积9386亩,搬迁房屋3949户,迁坟约5300座,涉及铁山港区营盘镇、兴港镇共6个村委会68个村小组。截至8月10日,已签订搬迁协议991户,占任务数的25.1%;签订征地协议3580亩,占任务数的38.2%;签订迁坟协议3498座,占任务数的66.0%;征地搬迁工作进入了加快推进的关键阶段。  
连友农在现场详细了解项目卫生防护区征地搬迁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认真听取中石化及配套项目业主关于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及建议的汇报,以及铁山港工业区配套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汇报。  
对于前段工作取得的成绩,连友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鼓励大家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他指出,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化(2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是北海重中之重的头号项目,其中卫生防护区征地搬迁工作的进展,决定了项目能否如期投产。征地搬迁工作自今年4月8日正式启动至今,在各级各部门的艰苦努力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进入了冲刺和快速推进阶段。  
连友农指出,在下一步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北海炼油异地改造石化(20万吨/年聚丙烯)项目在下个月顺利投产,事关北海当前和长远发展的全局,必须深刻认识其极端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进一步集中精力,加强力量。参加搬迁工作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充实一线力量,工作人员时刻准备,需要时立即驻村工作。要进一步形成合力,加强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全市要上下一心,强化协调,共同推进。要进一步破解难题,加快推进。相关部门要及时梳理工作推进中的问题、难题,善于直面难题、破解难题,确保按时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会上,连友农现场协调解决防护区搬迁过程中涉及的资金、补偿标准、就业用地政策、被搬迁户就业和社保问题、回建区建设等问题,中石化及配套项目建设中的铁路建设、污水排海、完善开工手续、供电、供水和消防等问题,以及铁山港工业区搬迁安置小区廉租房项目、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管网)等重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连友农还特别强调了要加快为石化等项目施工建设人员服务的商业生活区建设,及时发展好铁山港区的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整治好项目和厂区的周边环境,为群众尤其是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蔚主持会议。市委常委、中石化筹备组组长李永林,副市长彭鸣达参加现场会并讲了话。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表态。        
  前连市长在8月份提得很全面啊,为什么到了工作组那里什么都变了,到底是谁想吞掉我们农民的利益??????????????????????
我是被征户,经我确认,北海政府网出来的文章是吹牛,写这个是人脑子进水,我们都准备农民变难民了!还说什么鞭炮声中,是群众的骂声是真的,黑政府!  
  当官的说话就是放屁 每一句真话  
  11月30 联系银滩人民 老街人民 白屋村人民 铁山港人民 到银滩一号参观参观
  四部门查处长春盘锦等强拆致人伤亡案件 问责57人日 09:26  来源:新华网   字号:T|T32645人参与360条评论打印转发监察部等四部门调查处理吉林长春、辽宁盘锦等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    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 记者从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四部门获悉,四部门会同有关省、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对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1起强制拆迁致人伤亡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问责57人,其中副省级1人,市厅级4人,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3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人。    据介绍,此次查处的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均发生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其中,属于违法违规强拆致人伤亡的6起,属于依法依规组织拆迁但由于现场处置不当等原因发生人员伤亡的5起。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违法强拆致人死亡一案中,长春市科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与长久家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182户居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26日与其委托的东霖拆除公司组织雇佣数百人、18台钩机进入拆除现场,采取暴力手段对多栋楼房进行强行拆除,致使未及时撤离的被拆迁人刘淑香(女,48岁)被埋窒息死亡。监察部责令长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并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长春市市长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长春市副市长王学战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长春市朝阳区委副书记、区长谢华维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朝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望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职务;给予朝阳公安分局局长孙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朝阳公安分局纪检组长杨青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纪检组长职务;给予朝阳公安分局长久路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所长王立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调离公安机关;给予朝阳区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区拆迁办副主任范铁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朝阳区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科长潘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给予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徐源江,朝阳区委常委、区长助理、区拆迁办主任毕洪鹰等4人党纪政纪处分。科信公司总经理杨喆等1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违法强拆引发伤人一案中,区拆迁办在只与圣潮足道馆所在4层小楼的房屋产权所有人魏军签订补偿装修款协议,未按照有关规定与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于今年5月2日凌晨,未经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和民警对圣潮足道馆实施强拆。承租人持刀阻止强拆人员进入,砍伤1名协警和1名强拆人员。辽宁省纪委、监察厅决定:给予兴隆台区区长刘世杰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李炜兴隆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职务;给予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李岩行政记过处分,并撤销原拟任其为兴隆台区副区长决定;给予区城建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拆迁办主任于申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创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创新派出所所长杜怀俊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兴隆农场党委书记、场长魏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罢免其市、区人大代表职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振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崔兰芳、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周中达行政记过处分。魏军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征地拆迁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地拆迁工作,要求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发展,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要强化领导责任,保证中央关于征地拆迁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细致做好征地拆迁中的群众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强制拆迁案件。
  国家高层越来越重视强拆,顶,会查北海的
  越来越好越来越好
  要是11月30日被征地农民到银滩一号参观,估计北海政府要从南宁搬兵了
  应该换个标题了,这个标题跟拆迁关系不大!
  顶顶总是有希望的
  农民的生活太不容易了!
  其他地方征收是造富农民,北海的征收确是害了老百姓。  
  昨晚新闻1+1也报道了强拆 说明中央政府对强拆不是一般的关注
某些领导以及部门注意了
使用“←”“→”快捷翻页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时转发到微博}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4超生罚款标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