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县天气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建郧犯罪事实

郧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建郧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郧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建郧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湖北一日通报三官员涉嫌严重违纪问题,两名为厅级官员_打虎记_澎湃新闻-The 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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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日通报三官员涉嫌严重违纪问题,两名为厅级官员
澎湃见习记者 付珊
16:39 来自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6月27日消息,湖北省纪委对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涂维发(右)和荆州市政协副主席余红星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湖北一日通报三官员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其中两名为厅级官员。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6月27日消息,根据湖北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有关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湖北省纪委对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涂维发和荆州市政协副主席余红星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这两位正接受组织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涂维发于1954年7月出生,19岁时进入其老家京山县的文教局工作,并先后担任京山县为宣传部宣传科长、组织部副部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县纪委常委、县委委员。1991年起,涂维发前后任京山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等职务。       1997年10月,涂维发步入鄂州市,任鄂城区委书记,4年后升任鄂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之后的10年里,涂维发经历多次同级调任,直到2011年12月,升任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并在1个月后兼任鄂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涂维发曾任鄂州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鄂州市委副书记,2011年12月起任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1个月后于2012年1月,涂维发兼任鄂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涂维发最后一次出现在媒体的公开报道中是近一个月之前。根据鄂州市人大网消息,       5月19日,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涂维发以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身份进行了发言。       同日,湖北另一位落马的厅官、荆州市政协副主席余红星于1961年1月出生,是湖北监利人。       余红星的的仕途起步于荆州地区行署劳动人事局。1985年,余红星先后任人事局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办公室主。1995年后的5年里,其先后担任荆州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局长、管委会机关支部书记、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0年6月起,余红星担任了8年沙市区委副书记,并于2008年起任荆州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9年7月,余红星作为“救火”官员,同级调任石首市委书记。       当年的6月17日,由荆州市代管的石首市发生因酒店厨师涂远高非正常死亡导致的数万群众围观起哄、围堵道路的群体性事件。事件持续了4天,其间围观群众多次与警察发生冲突。       根据《湖北日报》报道,到6月20日凌晨,事态开始恶化,少数不法分子借机制造事端,在停放尸体的酒店内纵火滋事,并煽动一些围观群众,袭击前来灭火的消防战士和公安民警,导致多名警察受伤,多部消防车辆和警车被砸坏。       根据人民网报道,鉴于石首“6.17”事件因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演变成重大的群体性事件,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时任石首市委书记钟鸣因“没有及时发现并报告情况,错过了事件处置的最佳时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免去市委书记职务。       在日石首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这一决定,并调余红星任石首市委书记。       3年后,于2012年1月,余红星升任荆州市政协副主席。一年半后,余红星专职担任这一职位。       只不过,这位“救火”官员的仕途停留在副厅级就走就到尽头了。       根据荆州新闻网消息,7月23至24日,余红星回到其家乡监利县调研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7月27日,余应声落马。       就在6月27日这一天,湖北再落马一只“苍蝇”。       据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郧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建郧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荆州和鄂州被列入2014年湖北省委首批巡视工作部署的城市。其中,第一巡视组在荆州的巡视于3月27日开始,第二巡视组进驻鄂州,于4月1日开始,都为期两个月。       据澎湃记者不完全统计,自湖北省委巡视组进驻以来,湖北省已通报至少31名官员,其中有的接受调查,有的被移送司法机关,还有的已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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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湖北落马
澎湃新闻APP下载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信息来源:人教科
【姓名】&王建民
【职务】&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执法监察、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主管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分管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科,协管市国土整治局,联系当阳市国土资源局。
[] [] [] []吉首市国土资源局-【警示教育案例】南湖区公开审理一村干部涉嫌贪污土地补偿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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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案例】南湖区公开审理一村干部涉嫌贪污土地补偿款案件
&&&&& &&作者: 杨晓伟  时间: 14:56  新闻来源: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  浙江检察网嘉兴讯 6月25日,由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南湖区大桥镇农建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桑拥军涉嫌贪污一案,在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审查查明:2011年,被告人桑拥军任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农建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参与农建村于介木桥村组拆迁过程中的房屋丈量、核算、安置工作。期间,被告人桑拥军通过对其本人名下房屋虚增合法面积、虚列补偿项目、虚报家庭户口的方式,侵吞国有资产元。日,桑拥军向侦查机关自动投案。检察机关指控,桑拥军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桑拥军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予以承认。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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