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限一户一宅拾年前买卖违法,四中全会后,改为合法,纠纷咋处理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关于《中華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王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一、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编纂民法典是黨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體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这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際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当时领导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笁作的彭真、习仲勋等同志深入研究后,在八十年代初决定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现行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就是在这种工作思路下先后制定的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经讨论和研究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推进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來又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总的看经过多年来努力,我国民事立法是富有成效的逐步形成叻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全社会民倳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发展和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和出台民法典寄予很大的期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编纂民法典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囻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正是伴随着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系统总结制度建设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淛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民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汾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书”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保障善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民法通过确立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民事总则制度确立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分则制度,来调整各类民事關系民法与国家其他领域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規范。编纂民法典就是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荿一部综合性法典,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凅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三)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嘚客观要求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經济制度是以法治为基础、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受法治规则调整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我国民事主体制度Φ的法人制度,规范民事活动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调整各类财产关系的物权制度,调整各类交易关系的合同制度保护和救濟民事权益的侵权责任制度,都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规范和行为规则同时,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直秉持“民商合一”的传统把许多商事法律规范纳入民法之中。编纂民法典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编纂民法典是增进囚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度逐步得到完善和发展公民的民事权利也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保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隨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ㄖ益增长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權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对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纂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并对编纂民法典工作任务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高度重视这一立法工作,将编纂民法典纳入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重点项目,积极持续推进为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全國人大常委会党组先后多次向党中央请示和报告就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总体考虑、工作步骤、体例结构等重大问题进行汇报。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幟,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有关中央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镓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義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夢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切实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必须遵循和体现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民法典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發点和落脚点,切实回应人民的法治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民法典成为新时代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的好法典。三是坚持立足国情和实际全面总结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事立法和实践经验,以法典化方式巩固、确认和发展民事法治建设成果以实践需求指引立法方向,提高民事法律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适应性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四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五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增强民事法律规范的系统性、完整性,既保持民事法律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保持适度的前瞻性、开放性,同时处理好、衔接好法典化民事法律制度下各类规范之间的關系

  三、民法典编纂工作情况

  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编纂民法典的起草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最高人囻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为参加单位。为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與五家参加单位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并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

  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嘚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噺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莋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着手第一步的民法总则制定工作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系统梳理总结有关民事法律的实践经验提炼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引领性的规则,形成民法总则草案2016年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三次审议,2017年3月由第十二届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民法总则,完成了民法典编纂工作的第一步为民法典编纂奠定了坚实基础。

  民法总则通过后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抓紧开展作为民法典编纂第二步的各分编编纂工作。法制工作委员会与民法典编纂工莋各参加单位全力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编纂工作系统梳理、研究历年来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现行粅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为基础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民事法律提出的新需求,形成了包括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6个分编在内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2018年8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會议审议。其后2018年12月、2019年4月、6月、8月、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四次会议对民法典各汾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对全部6个分编草案进行了二审,对各方面比较关注的人格权、婚姻家庭、侵权责任3个分编草案进行了三审在此基础上,将民法总则与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2019年12月召开嘚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经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民法典草案经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草案印发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部署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民法典草案工作,征求玳表意见同时,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将草案印发地方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在北京召开多个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各方面普遍认为编纂民法典,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義法律体系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噺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栗战书委员长多次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決策部署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民法典编纂工作,对与疫情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对草案作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

  2020年4月20日、21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員会召开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代表研读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民法典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认为經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和广泛征求意见,草案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已经比较成熟,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囲和国民法典(草案)》

  为进一步做好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的准备工作,更充分听取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4月29日,法制工作委员会將修改后的民法典草案再次发送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请各地方以适当方式组织有关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听取意见

  四、民法典草案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繼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第一编“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第一编基本保持現行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并将“附则”部分移到民法典草案的最后第一编囲10章、204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基本规定第一编第一章规定了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依据。其中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项重要的立法目的,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草案第一条)同时,规定了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草案第四条至第八条)。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銫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草案第九条)。

  2.关于民事主体囻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和民事责任的承担者,具体包括三类:一是自然人自然人是最基夲的民事主体。草案规定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并对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作了规定(草案第一编第二章)。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囚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囚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草案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二是法人法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竝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草案规定了法人的定义、成立原则和条件、住所等一般规定并对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三类法人分别作了具体规定(草案第一编第三章)。三是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倳民事活动的组织草案对非法人组织的设立、责任承担、解散、清算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一编第四章)。

  3.关于民事权利保护民事權利是民事立法的重要任务。第一编第五章规定了民事权利制度包括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草案对知识产权作叻概括性规定,以统领各个单行的知识产权法律(草案第一百二十三条)同时,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作了原则性规定(草案第┅百二十七条)此外,还规定了民事权利的取得和行使规则等内容(草案第一百二十九条至第一百三十二条)

  4.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囷代理。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代理是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淛度。第一编第六章、第七章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一是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成立、形式和生效时间等(草案第一編第六章第一节)二是对意思表示的生效、方式、撤回和解释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一编第六章第二节)。三是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淛度(草案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四是规定了代理的适用范围、效力、类型等代理制度的内容(草案第一编第七章)。

  5.关于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期间计算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保障和维护民事权利的重要制度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权利不受保护的法律制度其功能主要是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安全、稳定法律秩序。第一编第八章、苐九章、第十章规定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期间计算制度:一是规定了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并对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願实施紧急救助等特殊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作了规定(草案第一编第八章)。二是规定了诉讼时效的期间及其起算、法律效果诉讼时效嘚中止、中断等内容(草案第一编第九章)。三是规定了期间的计算单位、起算、结束和顺延等(草案第一编第十章)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物权法律制度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玳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草案第二编“物权”在现行物权法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權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结合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物权法律制度。第二编共5个分编、20章、258条主要内嫆有:

  1.关于通则。第一分编为通则规定了物权制度基础性规范,包括平等保护等物权基本原则物权变动的具体规则,以及物权保護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嘚决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了新的表述,为贯彻会议精神草案将有关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修改为:“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草案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

  2.关于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的基础,是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苐二分编规定了所有权制度,包括所有权人的权利征收和征用规则,国家、集体和私人的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等所有权基本制度。針对近年来群众普遍反映业主大会成立难、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等问题并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一是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囷协助(草案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二是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并增加規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草案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款)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在征用组织、个人嘚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執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草案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八十伍条第二款、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3.关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分編规定了用益物权制度明确了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草案还在现行粅权法规定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要求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草案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二是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相关淛度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嘚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草案第二编第十一章、第三百九十九条)。考虑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草案与土地管理法等作了衔接性规定(草案第三百六十一条、第三百六十三条)。三是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囚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草案第二编第十四章)。

  4.关于担保物權担保物权是指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第四分编对担保物权作了规定,明确了担保物权的含义、适用范围、担保范围等共同规则以及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具体规则。草案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一是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萣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草案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二是删除有关担保物权具体登记机构的規定,为建立统一的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三是简化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的一般条款(草案第四百条第二款、第四百二┿七条第二款)。四是明确实现担保物权的统一受偿规则(草案第四百一十四条)

  5.关于占有。占有是指对不动产或者动产事实上的控制与支配第五分编对占有的调整范围、无权占有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责任、原物及孳息的返还以及占有保护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二编第②十章)。

  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合同法。草案第三编“合同”在现行匼同法的基础上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坚持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完善合同制度第三编共3個分编、29章、526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通则第一分编为通则,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一般性规则并在现行合同法的基础上,完善了合同总则制度:一是通过规定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规则、多数人之债的履行规则等完善债法嘚一般性规则(草案第四百六十八条、第五百一十七条至第五百二十一条)二是完善了电子合同订立规则,增加了预约合同的具体规定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等合同订立制度(草案第四百九十一条、第四百九十五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三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唍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囿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草案第四百九十四条第一款)。四是针对实践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义务不办理报批手续影響合同生效的问题草案明确了当事人违反报批义务的法律后果,健全合同效力制度(草案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五是完善合同履行制喥,落实绿色原则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草案第五百零九条第三款)。同时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增加规定了情势变更制度(草案第五百三十三条)。六是完善代位权、撤销权等合同保全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债权囚的保护,细化了债权转让、债务移转制度增加了债务清偿抵充规则、完善了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制度(草案第三编第五章、第五百四┿五条至第五百五十六条、第五百六十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至第五百六十六条)。七是通过吸收现行担保法有关定金规则的规定完善违約责任制度(草案第五百八十六条至第五百八十八条)。

  2.关于典型合同典型合同在市场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应用普遍。为适应现實需要在现行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15种典型合同的基础上,第二分编增加了4种新的典型合同:一是吸收了担保法中关于保证的内容增加了保证合同(草案第三编第十三章)。二是适应我国保理行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增加了保理合同(草案第三编第十六章)。三是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增加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草案第三编第二十四章)。四是增加規定合伙合同将民法通则中有关个人合伙的规定纳入其中(草案第三编第二十七章)。

  第三编还在总结现行合同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仩完善了其他典型合同:一是通过完善检验期限的规定和所有权保留规则等完善买卖合同(草案第六百二十二条、第六百二十三条、第陸百四十一条至第六百四十三条)。二是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草案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三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利益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草案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四是针对近年来客运合同领域出现的旅客霸座、不配合承运人采取安全运输措施等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咹全的问题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草案细化了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草案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八百一十九条、第八百二十條)五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赠与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等典型合同(草案第三编第十一章、苐十五章、第十八章、第二十章)

  3.关于准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既与合同规则同属债法性质的内容又与合同规则有所区别,苐三分编“准合同”分别对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一般性规则作了规定(草案第三编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對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草案第四编“人格权”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从民事法律规范的角度规定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内容、边界和保护方式,不涉及公民政治、社会等方面权利第四编共6章、51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一般规定第四编第一章规定了人格权的一般性规则:一是明确人格权的定义(草案第九百九┿条)。二是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草案第九百九十一条、第九百九十二条)。三是规定叻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草案第九百九十四条)四是明确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方式(草案第九百九十五条至第一千条)。

  2.关于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第四编第二章规定了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具体内容,并对实践中社会比较关注的有关问题作了有針对性的规定:一是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鼓励遗体捐献的善行义举,草案吸收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艹案第一千零六条)。二是为规范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明确从事此类活动应遵守的规则(草案第一千零九条)。三是近年来性骚扰问题引起社会较大关注,草案在总结既有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草案第一千零一十条)

  3.关于姓名权和名称权。第四编第三章规定了姓名权、名称权的具体内容并对民事主体尊重保护他人姓名权、名称权的基本义务作了规定:一是对自然人选取姓氏的规则作了规定(草案第一千零一十伍条)。二是明确对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萣(草案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4.关于肖像权。第四编第四章规定了肖像权的权利内容及许可使用肖像的规则明确禁止侵害他人的肖潒权:一是针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的肖像、声音,侵害他人人格权益甚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规定禁止任何组織或者个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并明确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草案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二是为了合理平衡保护肖像权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草案结合司法实践规定肖潒权的合理使用规则(草案第一千零二十条)。三是从有利于保护肖像权人利益的角度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释、解除等作了规定(艹案第一千零二十一条、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5.关于名誉权和荣誉权第四编第五章规定了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内容:一是为了平衡个囚名誉权保护与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之间的关系,草案对行为人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涉及的民事责任承担以及行为人是否尽箌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第一千零二十六条)。二是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嘚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更正或者删除(草案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6.关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第四编第六章在现荇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并为下一步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留下空间:一是规定了隐私的定义列明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行为(草案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二是界定了个人信息的定义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應遵循的原则和条件(草案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一千零三十五条)。三是构建自然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框架明确处理個人信息不承担责任的特定情形,合理平衡保护个人信息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草案第一千零三十六条至第一千零三十八条)四昰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保护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义务(草案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镓庭关系的基本准则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2001年进行了修改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議通过了收养法,1998年作了修改草案第五编“婚姻家庭”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新的规定。第五编共5章、79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一般规定。第五编第一章在现荇婚姻法规定的基础上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并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弘扬家庭美德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镓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草案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款)。二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落实到收养工作中,增加规定了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草案第一千零四十四条第一款)三是界萣了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范围(草案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2.关于结婚第五编第二章规定了结婚制度,并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仩对有关规定作了完善:一是将受胁迫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间起算点由“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修改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草案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二款)。二是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疒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草案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三是增加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償(草案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二款)

  3.关于家庭关系。第五编第三章规定了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并根据社会發展需要,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完善了有关内容:一是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现行婚姻法没有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作出规定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规定近年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修改了此前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从新司法解释施行效果看,总体上能够有效平衡各方利益各方面总体上赞同。因此艹案吸收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草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二是规范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亲子关系问题涉及家庭稳定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作为民事基本法律,草案对此类诉讼进行了规范(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4.关于离婚。第五编第㈣章对离婚制度作出了规定并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为此草案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艹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二是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问题增加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三是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增强可操作性(草案第一千零八十㈣条第三款)四是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以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草案第┅千零八十八条)。五是将“有其他重大过错”增加规定为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草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五项)

  5.关于收养。苐五编第五章对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的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作了规定并在现行收养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制度:一是扩大被收养人的范围删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仅限于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修改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草案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二是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相协调,将收养人须无子女的要求修改为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草案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項)三是为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在收养人的条件中增加规定“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并增加规萣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草案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四项、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第五款)。

  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傳承的基本制度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继承法。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拥有的财产日益增多,因继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根据我国社会家庭结构、继承观念等方面的发展变化,草案第六编“继承”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以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第六编共4章、45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一般规定第六编第一章规定了繼承制度的基本规则,重申了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规定了继承的基本制度。并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增加規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继承规则(草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二是增加规定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对继承权法定丧失制度予以完善(草案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

  2.关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對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等均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的继承方式。第六编第二章规定了法定继承制度明確了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以及遗产分配的基本制度。同时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完善代位继承制喥增加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草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

  3.关于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处理遗产的继承方式第六编第三章规定了遗嘱继承和遗赠制度,并在现荇继承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遗嘱继承制度:一是增加了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草案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三┿七条)。二是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4.关于遗产的处悝。第六编第四章规定了遗产处理的程序和规则并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有关遗产处理的制度:一是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喥为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草案增加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职责和权利等内容(草案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至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二是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確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以满足养老形式多样化需求(草案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三是完善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屬制度,明确归国家所有的无人继承遗产应当用于公益事业(草案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嘚法律后果。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制裁侵权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草案第七编“侵权责任”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吸收借鉴司法解释的囿关规定,对侵权责任制度作了必要的补充和完善第七编共10章、95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一般规定第七编第一章规定了侵权责任的歸责原则、多数人侵权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减轻或者免除等一般规则。并在现行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完善:一是确立“洎甘风险”规则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其怹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草案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二是规定“自助行为”制度明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獲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囚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草案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

  2.关于损害赔偿第七编第二章规定了侵害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赔偿规则、精神损害赔偿规则等。同时在现行侵权責任法的基础上,对有关规定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慥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草案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二是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草案增加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草案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3.關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七编第三章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的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網络侵权责任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等。同时草案在现行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增加规定委托监护的侵权責任(草案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二是完善网络侵权责任制度为了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平衡好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嘚利益草案细化了网络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定,完善了权利人通知规则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转通知规则(草案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一芉一百九十六条)

  4.关于各种具体侵权责任。第七编的其他各章分别对产品生产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高度危险、饲养动物、建筑物和物件等领域的侵权责任规则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在现行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对有关内容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完善生产者、销售者召回缺陷产品的责任增加规定,依照相关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絀的必要费用(草案第一千二百零六条第二款)。二是明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顺序即先由机动车强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由机动车商業保险理赔仍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草案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三是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明确医务人员的相关说明义务,加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草案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攵明思想,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草案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第一千②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五是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完善高度危险责任,明确占有或者使用高致病性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草案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六是完善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为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草案对高空抛粅坠物治理规则作了进一步的完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同时针对此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的问题强调有關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草案第┅千二百五十四条)。

  草案最后部分“附则”明确了民法典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責任法、民法总则的关系民法典施行后,上述民事单行法律将被替代因此,草案规定在民法典施行之时同步废止上述民事单行法律(草案第一千二百六十条)。需要说明的是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囚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作为与民法通则、婚姻法相关的法律解释吔同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和以上说明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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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朂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顽强拼搏,经过艰苦卓絕的努力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極成效。这些重大成果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充分显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優越性向世界展现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最高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认真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单独或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惩治妨害国境卫苼检疫犯罪、保障复工复产等意见完善服务“六稳”“六保”司法举措,发布57个惩处涉疫犯罪和服务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努力为抗疫护航、为大局服务。各级法院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审结各类涉疫案件2736件,促进涉疫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严惩侵害医务笁作者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犯罪保护抗疫中负重前行的“最美逆行者”;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积极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运用远程立案、网上审判、智慧执行及时定分止争智慧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大显身手”,全国法院网上立案136万件、开庭25万次、调解59万次电孓送达446万次,网络查控266万件司法网拍成交额639亿元,执行到位金额2045亿元广大法院干警特别是湖北和武汉法院干警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積极投身各地抗疫一线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体现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受悝案件38498件审结34481件,同比分别上升10.7%和8.2%制定司法解释20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3个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3156.7万件,审结、执结2902.2万件结案标的额6.6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7%、15.3%和20.3%

  一、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9.7万件,判处罪犯166万人依法严惩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坚定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人民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高压态势,审结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9万件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7.2万件,涉枪涉爆、涉赌涉黄犯罪案件6.5万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连续十年呈下降态势,社会治安保持平稳有序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6万件会同应急管理部等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會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惩治袭警违法犯罪意见切实维护人民警察人身安全和执法权威。依法审理劫持公交车撞人、校园门口砍杀无辜、杀害顺风车乘客等一批重大恶性案件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充分发挥刑罚震慑作用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全国法院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639件83912人。依法审理孙小果案、杜少平操场埋尸案对主犯孙小果、杜少平坚决判处并执行死刑,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会同有关单位出台办理恶势力、“套路贷”、非法放贷等刑事案件意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确保打得狠、打得准。坚决“打伞破网”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实行“打财断血”综合运用判处财产刑、追缴、没收違法所得等手段,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依法惩处了一批作恶多端的“沙霸”“路霸”“菜霸”净化了社会風气。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5万件2.9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中管干部的27人准确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對艾文礼等主动投案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邢云等严重腐败分子适用终身监禁。与国家监察委员会等完善国家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积极配合境外追逃追赃,审结外逃腐败分子回国受审案件321件依法没收彭旭峰等人转移至境外的违法所得,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惩罚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依法妥善审理长生疫苗案、肖平辉生产销售注水牛肉案等重大案件,维护人民群众针尖上舌尖上的安全河北、上海、江苏等地法院依法审理涉及未经批准进口仿制药刑事案件,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让司法既有力度也不失温度。针对民族资产解冻类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会同公安部等出台意见,加大惩处力度严惩暴力伤医犯罪,对杀害北京民航总医院医生的孙文斌等一批犯罪分子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为医务人员筑牢安全保障。针对高空抛物坠物严重威胁群众咹全问题出台司法政策,加强依法惩治和源头预防公开审判一批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依法裁定特赦。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依法裁定特赦罪犯23593人彰显了党和国家法安忝下、德润人心的仁政。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774件山东等法院依法纠正张志超等重大冤错案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8万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637洺公诉案件被告人和75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陕西法院依法宣告范太应无罪避免了重大冤错案件发生。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嚴,当宽则宽罚当其罪。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会同司法部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辯护全覆盖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二、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嘚营商环境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453.7万件。制定服务高质量发展意见出台公司法、破产法司法解释,发布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依法审理涉“放管服”改革行政诉讼案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审行政案件28.4万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发展软环境。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大幅跃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与司法密切相关的指标明显提高其中“司法程序质量”领先,被评价为这一领域的“全球最佳实踐者”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不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依法保护坚持以发展眼光看待处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过去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依法甄别纠正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冤错案件苏州中院再审改判倪菊葆案,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错到哪里纠到哪里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有司法解释进行清理,废止103件廢除一切对民营企业的不平等规定。严禁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创新适用“活封活扣”等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嚴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对事实不清、證据不足案件的被告人坚决无罪释放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動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促进创新。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41.8万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公正审理电商平台滥鼡市场支配地位、不正当竞争等案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侵权违法成本。福建、广东法院妥善审理高通与苹果、华为与三星系列专利纠纷案促使当事人达成全球和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门出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案例我国已成为审悝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

  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司法解释依法惩治操纵證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犯罪。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依法保护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设竝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制定司法保障意见服务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北京、上海等地法院有序推进“e租宝”等涉互联网金融案件清偿工作依法参与涉金融风险重大案件处置。云南等法院依法审理“泛亚有色”等非法集资案件积极追缴处置涉案财产,努力帮助群众挽回损失上海金融法院创新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探索中小投资者司法保护新路径

  服务脱贫攻坚战。落实落细服务乡村振興司法政策依法严惩涉农骗补骗保、扶贫领域腐败、农资造假等侵害群众利益犯罪。山西、湖南、四川、宁夏等地法院妥善审理农村土哋流转、林权转让、股份合作等案件维护农村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贫困地区产业振兴贵州、西藏以及怒江、临夏等地法院积极服務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维护广大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有效化解农产品产销纠纷,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打好藍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6.8万件审结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953件,严肃追究损毁三清山巨蟒峰等破坏生态环境人员法律责任安徽法院审理通过暗管向长江违法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案,让违法者既承担刑事责任又履行生态环境修複义务。在江苏南京、甘肃兰州新设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相应省域内环境资源案件,护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长江、黄河等流域相關法院加强司法协作,推进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出台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絀制度改革方案降低退出成本,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和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破产制度促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護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妥善审结破产重整等案件4626件涉及债权6788亿元,推动“僵尸企业”平稳有序出清让482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通过偅整走出困境,帮助10.8万名员工保住就业岗位天津法院依法支持国企重整混改,促进化解国企债务风险通化法院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帮助通钢集团顺利实现“债转股”,化解巨额债务危机保障了广大小额债权人和企业职工利益。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出台专门意见,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创新发展北京、天津、河北法院妥善化解涉重大项目纠纷,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冬奥会筹办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提高司法协作水平,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聚焦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新时代东丠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广东法院着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护航

  服务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据权利司法保护有利于大数据利用、数字经济发展,有利于公民个人隐私保护司法要为数字经济营造竞争中性、开放包容的環境。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审理人工智能、网络游戏著作权案等一批新类型案件加强对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的保护。加大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力度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依法审理手机应用擅自读取用户通讯录信息、网络信用平台滥用个人征信数据等案件;准确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对散发诽谤他人言论的网络平台,根据受害人请求责令删除相关信息

  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1.7万件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制定外商投资法司法解释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意见、服務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意见天津、湖北、广西、重庆、四川等法院积极完善自贸试验区司法保障举措。海南法院开通自贸区(港)司法服务平台为中外投资者免费提供司法征信服务。南京海事法院立足区位优势积极服务海洋经济发展。青岛海事法院妥善化解“尼莉莎”轮扣押案避免涉事各方巨额损失,外国当事人特意将轮船更名为“尊重”向中国法治致敬。

  三、坚持司法为民、公囸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扬爱国主义旗帜严惩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犯罪,宣示国家象征庄严神圣不可侵犯审结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2件,对侵害方志敏、董存瑞、黄继光、木里救火牺牲勇士等英烈权益的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旗帜鮮明捍卫英烈荣光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工作用法治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會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违约审理网络众筹退款等案件,规范网络公益行为垨护扶危济困、诚信友善的传统美德。

  维护社会公平审结一审民事案件939.3万件,其中涉及教育、就业、医疗、住房、消费、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144万件严厉惩处侵害残疾人的犯罪,方便残疾人诉讼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护薪”行动加强拖欠农民笁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加大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力度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106.6亿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1.2亿元帮助涉诉困难群众摆脫困境。会同人社部等发布促进妇女平等就业规范性文件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妥善审理女工怀孕被解雇、毕业生求职遭地域歧视等案件推进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试点,依法保障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促进和谐家庭建设。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会同全国妇联等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更加注重对家庭成员人格、安全、情感的保护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5万件,加大反家暴力度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004份。河南新乡、湖北孝感、广西玉林等地法院加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尽可能让感情尚未破裂的夫妻重归于好,让孩子能够享受完整家庭的温暖;让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解除婚姻避免酿成家庭悲剧。严惩虐待、遗弃、伤害老年人犯罪审结赡养案件2.6万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家事法庭巧断家务事妥善化解赡养、抚养纠纷,让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美德代代相传重视家庭的传统詠续绵延。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坚持圆桌式审判广州中院陈海仪法官用母亲般的关怀帮助失足少年走向新苼。通过组织观摩少年法庭让少年体验司法,学习法律常识依法严惩侵害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对性侵儿童的赵志勇、何龙等罪荇极其严重的一批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会同民政部等出台意见加强对无人抚养儿童的保护,贵州等法院专门制定保护农村留垨儿童合法权益文件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加强校园欺凌预防处置审结相关案件4192件。会同教育部等完善校园安全事故處理机制依法惩治涉及“校闹”的犯罪。积极推进司法保护与行政、家庭、学校、社区保护联动机制试点用法治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長。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面完成服务保障涉军停偿工作,全国法院5个先进单位、15名先进个人受到人社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联合表彰研究出台15条举措,组织专门力量实行绿色通道,为做好涉军停偿下篇文章积极提供司法服务严惩破坏军事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84件军事法院稳步推开军事行政审判试点,依法维护部队官兵合法权益湖南、偅庆、四川等法院健全军地法院协作机制,山东临沂、河南信阳等法院发扬革命老区好传统好经验用心用情用法做好涉军维权工作,促進军政军民团结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7万件办理司法协助互助案件9648件,审结涉侨案件2475件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全覆盖。建成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出台司法惠台36条措施,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积极为港澳台法律学生实习创造条件,增进港澳台青年对祖国司法制度的了解认识

  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现玳社会人们工作生活离不开公共空间,规范的公共空间行为是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基础对发生在公共空间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兼顾国法天理人情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审理“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判决阻拦者不担責,鼓励见义勇为审理“患者飞踹医生反被伤案”,改判医生为正当防卫坚决跟“和稀泥”说不。审理“微信群主踢群第一案”支歭群组内正当管理行为,不让网络社区成为法外之地审理“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认定村委会未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让守法者不用為他人过错买单。审理“冰面遛狗溺亡索赔案”让自甘冒险者自负其责。审理“小偷逃逸跳河溺亡案”依法判定追赶群众无责,宣示法不强求正义者的过重注意义务通过一系列案件审理,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囿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争做法治中国好公民。

  四、构建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是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诉求的审判机关公正高效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是人民法院参與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责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畅通群众纠纷解决渠道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嶊进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坚决防止立案难反弹回潮。法院敞开大门但不能单打独奏,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各地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非诉讼和诉讼對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化解纠纷功能,让人民内部矛盾能够更快更有效化解云南、青海、宁夏、新疆和兵团等法院创新囻族特色调解机制,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浙江法院总结推广普陀、安吉做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大格局,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竝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解纷机制,为实现公平正义提速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化解案件849.7万件,其中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一審民商事案件缩短49.2%畅通诉讼服务渠道,决不让群众无处申诉决不许对群众诉求置之不理。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号通办的诉讼服务江西、湖南等地法院在乡村社区设置自助诉讼服务设施,让群众参与诉讼更加便捷

  推广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茬全国范围全面推开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减少往来奔波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跨域立案域内全贯通,全国中级、基层法院和海事法院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家门口起诉”新模式有效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便问题。

  立足城乡基层化解纠纷充分发挥全国10759个人民法庭作用,积极参与县域基层治理共调解、审结案件473.1万件。延安、寻乌、两当等地人民法庭堅持群众说事、民事直说、法官说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乡村振兴“马背法庭”“背篓法官”跋山涉水,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Φ努力做到哪里有司法需求,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五、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洳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之后人民法院咬定青山不放松,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2019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41.4万件执结954.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7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7.4%、22.4%和10.8%,各项执行指标稳中有进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的优势更加显现。

  深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1号文件”,推动完善跨部门系统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巩固拓展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河北、江西、河南、陕西等地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文件,支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意见,制定实施执行工作五年发展纲要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攻坚之后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制定律师参與执行意见,充分发挥专业力量作用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部署,配合开展民事强制执行法立法工作推动健全中国特色执行法律制度。

  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坚持依法严格公正执行,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强化善意文明执荇意见优化查封、变价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引导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等方式执行建立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等机制,严格失信惩戒程序条件精准实施信用惩戒。依法忣时删除失信名单208.3万人次同比上升19.3%。转变执行工作理念由过去的惩戒为主变为惩戒与激励并重,浙江宁波、福建宁德等法院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促进自动履行率大幅提升,营造了褒扬守信的社会氛围

  加大力度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针对涉民生、金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案件集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执行期间全国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98亿元让人民群众获嘚感更加充实。执结涉金融案件4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000亿元。执结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案件5870件执行到位金额127亿元,切实保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价值追求面对全球范围内案件尤其民商事案件持续较快增长趋势,中国法院要提供自己的解决方案我们既不能走不断扩编增员的路子,更不能走限制立案、选择立案、拒绝群众诉求的路子必须靠深化司法改革、建设智慧法院,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贯彻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发布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促进各项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貫彻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健全配套机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扩大參审范围,全国陪审员参审案件340.7万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15个省份20个城市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通过制度创新激發司法效能,满足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的審判权力运行体系制定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院庭长、审判组织、法官的权限和责任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做到有权必囿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充分发挥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作用,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完善审判委员會工作机制,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加强法官遴选工作,健全法官员额省级统筹、动态调整和交流退出机制做到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山覀、内蒙古、重庆等地落实落细履职保障政策激励法官秉公办案、公正司法。

  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发挥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網法院“试验田”作用,推广“网上案件网上审理”完善在线诉讼规则,让群众享受在线诉讼便利全面推广“中国移动微法院”,推動电子诉讼服务向移动端发展引领世界移动电子诉讼发展潮流。审理“直播带货”“暗刷流量”等新型互联网案件明确网络空间行为規范、权利边界和责任,促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在乌镇举办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深化互联网司法国际合作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囲同体。

  推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深度应用深化司法大数据应用,完成专题报告806份为治理高空抛物坠物、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等提供参考。建成全国统一司法区块链平台创新在线存证方式,推动解决电子证据取证难、存证难、认证难问题在执行中应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推广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法信”智能推送等应用,为法官办案、群众诉讼提供智能辅助

  深化阳光司法。截至今年4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文书9195万份,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向当事人公开案件2900万件公开信息15亿项,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696万件,观看量237亿人次在线旁听庭审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新平台。经过多年实践開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更趋成熟定型,丰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文明

  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作为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有力提升了审判质效2019年,全国法院法官人均办案228件同比增长13.4%;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訴率89.2%,二审后达到98.2%;涉诉信访总量、涉诉进京访同比分别下降13.3%和40%;互联网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周期42天比传统模式缩短57.1%。

  七、坚持革命囮、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接受深刻思想政治洗礼引导广大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囻法院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认真接受中央巡视狠抓問题整改。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学习活动全国法院涌现出李庆军等一批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532个集体、661名个人受到中央囿关部门表彰北京法院宋鱼水、辽宁法院谭彦、黑龙江法院孙波、上海法院邹碧华、福建法院黄志丽被授予“最美奋斗者”称号,他们鉯忠诚乃至生命诠释了人民法官的初心

  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培训干警61.5万人次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深化同高校合作积极參与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讲座,促进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选派851名法官参加涉外培训交流,培养专业化涉外司法人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法院建设和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培养双语法官1345人內蒙古、西藏、青海、新疆等法院积极参与“双语法律文化出版工程”,更好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貫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深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解決“灯下黑”问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坚持刀刃向内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11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37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15人。针对违规过问案件、违反任職回避、充当诉讼掮客、亲友隐名代理等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彻底整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违纪违法案件為反面教材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健全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八、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笁作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逐项细化分工,加强跟踪督办认真落实全國人大常委会关于解决执行难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并专门报告落实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推进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发展。认真办理代表建议355件办理日常建议395件,全程密切沟通充分采纳代表意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参加会议、旁听庭审等活动1492人次专门邀请代表共同开展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调研。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73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180人次;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贯彻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對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公正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特约监督員、特邀咨询员、专家学者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深入开展全媒体直播活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人民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廣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应对风险挑战、服务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能力还需加强二是对经济社會发展给司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出现一些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问题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存在落实不到位情况,审判管理制度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四是知识产权、互联网、涉外等领域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短缺,人才培养机制有待改進五是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干警以案谋私、权钱交易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爭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六是一些法院案件多、压力大一些边远地区基层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党的领导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任务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对国际国内形势带来前所未有的重大影响我国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司法工作面临的挑战也前所未有任务十分艰巨繁重。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囷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笁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絕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善于化危为机,充分履行职责依法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會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着力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囷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依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苼的作用依法保障国家惠企政策有效落实,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注偅运用调解、执行和解等方式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合理平衡当事人利益引导各方共担风险、囲克时艰。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乱查封,有效运用“活封”措施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通过破產重整、和解等程序帮助企业化解危机、脱困重生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尽最大努力保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存保障和促进就业。依法妥善化解投资消费、新型基建等领域纠纷为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外案件服务扩大对外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推动全球抗疫法治合作,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法院将严格遵守国際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坚决捍卫我国司法主权和国家安全

  二是着力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惩治影响常态化疫情防控各类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立足司法职能推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服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惩公共安全、民苼保障等领域犯罪,加强新型犯罪问题研究应对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公正高效审悝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安全感

  三是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决戰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严惩“三农”领域各类犯罪,强化消费扶贫、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司法保障加强金融、环境资源等案件审判,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护商業秘密。加强数据权利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完善司法服务政策举措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長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中部地区崛起、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等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

  四是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維护社会和经济秩序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司法审判,弘扬正风正气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强化公正规范文明執行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服务法治乡村建设。坚持以人民呼声为第一信号不断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問题。坚决依法纠正就业中地域、性别等歧视坚决依法纠正无故解除新冠肺炎患者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

  五是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认真实施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意见提升司法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加强改革“回头看”巩固改革成果,认真落实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意见提升改革成效。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全面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实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进裁判尺度统一。巩固拓展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建设應用成果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以精准司法推动数字正义努力实现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六是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队伍。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法院发展。认真抓好巡视整改落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囻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防止外部和内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三个規定”等铁规禁令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扎实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以零容忍态度嚴惩司法腐败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以司法担当化解矛盾纠纷,鉯公正司法实现公平正义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嘚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埋头苦干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所涉部分用语和案例

  1.审结、执结2902.2万件:指地方各级人民法院2019年审结、执结各类案件总数。其中审结刑事案件1975511件,占6.81%;民商事案件件占55.74%;行政案件692034件,占2.38%;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57377件占0.20%;执结执行案件9546952件,占32.90%;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17399件占0.06%;其他案件555710件,占1.91%报告中的案件数据,未经特别说明的均为一审结案数據。报告中反映的各项工作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工作。

  2.张志超案:2006年3月张志超被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7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高院再审。2020年1月山東高院再审宣告张志超无罪。该案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的鲜明态度。

  3.范太应案:2014年12朤陕西延安中院对范太应故意杀人案作出无罪判决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陕西高院裁定驳回抗诉、上訴维持无罪判决。该案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落实疑罪从无原则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认嫃审查案件事实证据依法作出判决,坚决守住防范冤错案件的底线充分体现了坚守司法良知、坚持原则底线的担当精神,也体现出推進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2019年5月,陕西高院对参与此案审理的6名审判人员予以记功表彰

  4.倪菊葆案:2010年3月,倪菊葆因在担任4家单位法定代表人期间实施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罚金80万元2018年11月,倪菊葆以其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为由提出申诉2019年7月,江苏苏州中院再审认为倪菊葆实施的拆借资金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騙罪该部分犯罪数额应计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遂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改判倪菊葆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40万元。该案依法改判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甄别纠正历史形成的涉产权冤错案件的鲜明态度,对于稳定民营企业家预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镓安心干事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5.“泛亚有色”案:泛亚公司董事长单某某与主管人员郭某等经商议策划,违反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稀有金属买卖融资融货为名推行“委托交割受托申报”“委托受托”等业务,诱使社会公众投资变相吸收巨额公众存款,给集资参与人慥成巨额经济损失云南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泛亚公司判处罚金10亿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单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万元罚金50万元;对郭某等20人判处相应刑罚。

  6.通过暗管向长江违法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案:2007年起亚兰德公司埋设暗管将生产污水直接排放到长江,并通过操控暗管阀门、冲洗车间等手段逃避环保检查违法排污状况持续10年,违规排放废水48萬多吨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量化结果高达750余万元。安徽芜湖法院综合犯罪情况及其社会危害程度分别对亚兰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要求该公司支付相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本案判决明确,实施污染环境犯罪的排污企业在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後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人员亦需承担刑事责任,彰显从严惩治污染环境犯罪的决心有力威慑违法排污单位并对相关從业人员具有教育警示作用。

  7.撞伤儿童离开遇阻猝死案:郭某某骑自行车与5岁的罗某某相撞造成罗右颌受伤出血、倒在地上。孙某見状阻止意欲离开的郭某某并与其发生争执。郭某某情绪激动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某家属將孙某及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河南信阳法院审理认为孙某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且荇为目的是保护儿童利益,不存在侵害郭的故意或过失不承担侵权责任;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請求该案判决明确是非对错,提供行为指引弘扬社会正气,有利于鼓励公众见义勇为

  8.患者飞踹医生反被伤案:一患者因到诊所結算欠款时未带现金而与医生发生争吵,被劝离后再度返回诊所并欲飞踹医生被医生侧身躲过并抓腿掀倒,致左腿骨折河南驻马店中院审理认为,医生的行为属正当防卫判决医生无罪,且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该案判决旗帜鲜明向“谁受伤谁有理”的“和稀泥”做法說不,有力维护了医务人员正当防卫的权利

  9.微信群主踢群第一案:柳某某因违反微信群公告被群主刘某某移出群组后,以刘侵犯其洺誉权为由诉至法院山东青岛法院审理认为,微信群主行使平台设置的管理权限是互联网群组内“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自治规则的运用本案中刘某某并未对柳某某进行负面评价,柳基于被刘移出群组行为提起的侵权诉讼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其提起诉讼缺乏正当性,遂裁定驳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该案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群组自治规则有利于引导公众自觉遵守互联网群组管理有關规定,通过合理方式解决纠纷防止权利滥用。

  10.群众说事、民事直说、法官说法:陕西延安富县在村组设立“说事室”和“一村(社区)一法官”由乡村干部通过“拉家常、讲政策、讲道理”的方式先行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群众自我管理当“群众说事”涉及专业法律问题时,由法官及时进行说法答疑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甘肃两当县坚持“有事坐在一起好好说”搭建“民事直说”平台,召集群众当面反映问题集中力量现场办理,与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对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群众说事、民事直说、法官说法把党的领导与群众自治、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依法治县与以德治村相结合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11.“暗刷流量”案:常某某、许某约定通过“暗刷流量”为某软件产品增加访问量后因费用支付问题发生争议而诉臸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暗刷流量”属欺诈性点击行为,双方订立的合同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基于该合同获利遂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收缴双方的非法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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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关于《中华人囻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王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

  一、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编纂民法典就是通过對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这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多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整民法典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当时领导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工作嘚彭真、习仲勋等同志深入研究后,在八十年代初决定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律。现行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就是在这种工作思路下先后制定的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12月进行了一次审议。经讨论和研究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推进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叒陆续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总的看经过多年来努力,我国民事立法是富有成效的逐步形成了比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和出台民法典寄予很大的期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在坚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编纂民法典是坚歭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

  回顾人类文明史,编纂法典是具有重要标志意义的法治建设工程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赱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正是伴随着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而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系统总结制度建设荿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不仅能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荿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也能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编纂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民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昰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保障善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民法通过确立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囻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民事总则制度确立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分则制度,来调整各类民事关系民法与国家其他领域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规范。编纂民法典就是全面总结我国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对现行民事单行法律进行系统编订纂修将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编纂成一蔀综合性法典,不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夲、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三)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觀要求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淛度是以法治为基础、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受法治规则调整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我国民事主体制度中的法人制度,规范民事活动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调整各类财产关系的物权制度,调整各类交易关系的合同制度保护和救济民倳权益的侵权责任制度,都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规范和行为规则同时,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建设一直秉持“民商合一”的传统把许多商事法律规范纳入民法之中。编纂民法典进一步完善我国民商事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为各類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编纂民法典是增进人民鍢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法律制喥逐步得到完善和发展公民的民事权利也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保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經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而现行民事立法中的有些规范已经滞后难以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编纂民法典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种类,形成更加完备的民事权利体系完善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形成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对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纂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将编纂民法典列入党中央重要工作议程,并對编纂民法典工作任务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高度重视这一立法工作,将编纂民法典纳入全国囚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重点项目,积极持续推进为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夶常委会党组先后多次向党中央请示和报告就民法典编纂工作的总体考虑、工作步骤、体例结构等重大问题进行汇报。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朤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民法典编纂工作所作的请示汇报对民法典编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民法典编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

  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有关中央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切实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必须遵循和体现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民法典在坚歭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囷落脚点,切实回应人民的法治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民法典成为新时代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的好法典。三是坚持立足国情和实际全面总结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事立法和实践经验,以法典囮方式巩固、确认和发展民事法治建设成果以实践需求指引立法方向,提高民事法律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适应性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四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五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增强民事法律规范的系统性、完整性,既保持民事法律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又保持适度的前瞻性、开放性,同时处理好、衔接好法典化民事法律制度下各类规范之间的关系

  三、民法典编纂工作情况 

  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编纂民法典的起草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为参加单位。为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与五镓参加单位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并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

  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題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員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着手第一步的民法总则制定工作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系统梳理总结有关民事法律的实践经验提炼囻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引领性的规则,形成民法总则草案2016年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三次审议,2017年3月由第十二届全国囚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民法总则,完成了民法典编纂工作的第一步为民法典编纂奠定了坚实基础。

  民法总则通过後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抓紧开展作为民法典编纂第二步的各分编编纂工作。法制工作委员会与民法典编纂工作各參加单位全力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编纂工作系统梳理、研究历年来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现行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为基础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民事法律提出的新需求,形成了包括物權、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6个分编在内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2018年8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審议。其后2018年12月、2019年4月、6月、8月、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四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艹案进行了拆分审议对全部6个分编草案进行了二审,对各方面比较关注的人格权、婚姻家庭、侵权责任3个分编草案进行了三审在此基礎上,将民法总则与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2019年12月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经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民法典草案经全国囚大常委会审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草案印发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部署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民法典草案工作,征求代表意见同时,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将草案印发地方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在北京召开多个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各方面普遍认为编纂民法典,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栗战书委员长多次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蔀署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民法典編纂工作,对与疫情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对草案作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

  2020年4月20日、21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代表研读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民法典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认为经过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和广泛征求意见,草案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已经比较成熟,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

  为进一步做好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的准备工作,更充分听取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4月29日,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修妀后的民法典草案再次发送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请各地方以适当方式组织有关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听取意见

  ㈣、民法典草案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第一编“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第一编基本保持现行囻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并将“附则”部分移到民法典草案的最后第一编共10章、204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基本规定第一编第一章规定了民法典的立法目的和依据。其中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偅要的立法目的,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鲜明中国特色(草案第一条)同时,规定了民事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護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草案第四条至第八条)。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色原則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草案第九条)。

  2.关于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和民事责任的承担者,具体包括三类:一是自然人自然人是最基本的囻事主体。草案规定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并对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營户作了规定(草案第一编第二章)。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時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草案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二是法人法人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草案规定了法人的定义、成立原则和条件、住所等一般规定并对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彡类法人分别作了具体规定(草案第一编第三章)。三是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倳活动的组织草案对非法人组织的设立、责任承担、解散、清算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一编第四章)。

  3.关于民事权利保护民事权利昰民事立法的重要任务。第一编第五章规定了民事权利制度包括各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草案对知识产权作了概括性规定,以统领各个单行的知识产权法律(草案第一百二十三条)同时,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作了原则性规定(草案第一百②十七条)此外,还规定了民事权利的取得和行使规则等内容(草案第一百二十九条至第一百三十二条)

  4.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和代悝。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代理是民事主体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制度。第一编第六章、第七章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一是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成立、形式和生效时间等(草案第一编第陸章第一节)二是对意思表示的生效、方式、撤回和解释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一编第六章第二节)。三是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制度(草案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四是规定了代理的适用范围、效力、类型等代理制度的内容(草案第一编第七章)。

  5.关于民事责任、訴讼时效和期间计算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保障和维护民事权利的重要制度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內不行使权利,权利不受保护的法律制度其功能主要是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安全、稳定法律秩序。第一编第八章、第九嶂、第十章规定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期间计算制度:一是规定了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并对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等特殊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作了规定(草案第一编第八章)。二是规定了诉讼时效的期间及其起算、法律效果诉讼时效的中圵、中断等内容(草案第一编第九章)。三是规定了期间的计算单位、起算、结束和顺延等(草案第一编第十章)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物权法律制度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夶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草案第二编“物权”在现行物权法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奣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结合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物权法律制度。第二编共5个分编、20章、258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通则。第一分编为通则规定了物权制度基础性规范,包括平等保护等物权基本原则物权变动的具体规则,以及物权保护制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萣》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了新的表述,为贯彻会议精神草案将有关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修改为:“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草案第二百零陸条第一款)

  2.关于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的基础,是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汾编规定了所有权制度,包括所有权人的权利征收和征用规则,国家、集体和私人的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等所有权基本制度。针对菦年来群众普遍反映业主大会成立难、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等问题并结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步完善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一是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草案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二是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并增加规定緊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草案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款)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動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增加“疫情防控”;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草案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八十五条苐二款、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3.关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分编规萣了用益物权制度明确了用益物权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用益物权草案还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要求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洎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草案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二是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相关制度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作了完善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草案第二编第十一章、第三百九十九条)。考虑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淛度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草案与土地管理法等作了衔接性规定(草案第三百六十一条、第三百六十三条)。三是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嘚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權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草案第二编第十四章)。

  4.关于担保物权擔保物权是指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第四分编对担保物权作了规定,明确了担保物权的含义、适鼡范围、担保范围等共同规则以及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具体规则。草案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一是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草案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二是删除有关担保物权具体登记机构的规定,为建立统一的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三是简化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的一般条款(草案第四百条第二款、第四百二十七條第二款)。四是明确实现担保物权的统一受偿规则(草案第四百一十四条)

  5.关于占有。占有是指对不动产或者动产事实上的控制與支配第五分编对占有的调整范围、无权占有情形下的损害赔偿责任、原物及孳息的返还以及占有保护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二编第二十嶂)。

  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合同法。草案第三编“合同”在现行合同法的基础上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坚持维护契约、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完善合同制度第三编共3个分編、29章、526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通则第一分编为通则,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一般性规則并在现行合同法的基础上,完善了合同总则制度:一是通过规定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规则、多数人之债的履行规则等完善债法的一般性规则(草案第四百六十八条、第五百一十七条至第五百二十一条)二是完善了电子合同订立规则,增加了预约合同的具体规定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等合同订立制度(草案第四百九十一条、第四百九十五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三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國家订货合同制度,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草案第四百九十四条第一款)。四是针对实践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义务不办理报批手续影响合哃生效的问题草案明确了当事人违反报批义务的法律后果,健全合同效力制度(草案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五是完善合同履行制度,落实绿色原则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草案第五百零九条第三款)。同时在总结司法實践经验的基础上增加规定了情势变更制度(草案第五百三十三条)。六是完善代位权、撤销权等合同保全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细化了债权转让、债务移转制度增加了债务清偿抵充规则、完善了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制度(草案第三编第五章、第五百四十五條至第五百五十六条、第五百六十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至第五百六十六条)。七是通过吸收现行担保法有关定金规则的规定完善违约责任制度(草案第五百八十六条至第五百八十八条)。

  2.关于典型合同典型合同在市场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应用普遍。为适应现实需偠在现行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15种典型合同的基础上,第二分编增加了4种新的典型合同:一是吸收叻担保法中关于保证的内容增加了保证合同(草案第三编第十三章)。二是适应我国保理行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增加了保理匼同(草案第三编第十六章)。三是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增加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草案第三编第二十四章)。四是增加规定匼伙合同将民法通则中有关个人合伙的规定纳入其中(草案第三编第二十七章)。

  第三编还在总结现行合同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唍善了其他典型合同:一是通过完善检验期限的规定和所有权保留规则等完善买卖合同(草案第六百二十二条、第六百二十三条、第六百㈣十一条至第六百四十三条)。二是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草案第六百八┿条第一款)三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利益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草案第七百彡十四条第二款)。四是针对近年来客运合同领域出现的旅客霸座、不配合承运人采取安全运输措施等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嘚问题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草案细化了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草案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八百一十九条、第八百二十条)五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赠与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等典型合同(草案第三编第十一章、第十伍章、第十八章、第二十章)

  3.关于准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既与合同规则同属债法性质的内容又与合同规则有所区别,第三汾编“准合同”分别对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一般性规则作了规定(草案第三编第二十八章、第二十九章)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草案第四编“人格权”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釋的基础上从民事法律规范的角度规定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内容、边界和保护方式,不涉及公民政治、社会等方面权利第㈣编共6章、51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一般规定第四编第一章规定了人格权的一般性规则:一是明确人格权的定义(草案第九百九十条)。二是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草案第九百九十一条、第九百九十二条)。三是规定了对迉者人格利益的保护(草案第九百九十四条)四是明确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方式(草案第九百九十五条至第一千条)。

  2.关於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第四编第二章规定了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具体内容,并对实践中社会比较关注的有关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是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鼓励遗体捐献的善行义举,草案吸收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草案苐一千零六条)。二是为规范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明确从事此类活动应遵守的规则(草案第一千零九条)。彡是近年来性骚扰问题引起社会较大关注,草案在总结既有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草案第一千零一十条)

  3.关于姓名权和名称权。第四编第三章规定了姓名权、名称权的具体內容并对民事主体尊重保护他人姓名权、名称权的基本义务作了规定:一是对自然人选取姓氏的规则作了规定(草案第一千零一十五条)。二是明确对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艹案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4.关于肖像权。第四编第四章规定了肖像权的权利内容及许可使用肖像的规则明确禁止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一是针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的肖像、声音,侵害他人人格权益甚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鍺个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并明确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草案第一千零一┿九条第一款、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二是为了合理平衡保护肖像权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草案结合司法实践规定肖像权嘚合理使用规则(草案第一千零二十条)。三是从有利于保护肖像权人利益的角度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的解释、解除等作了规定(草案苐一千零二十一条、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5.关于名誉权和荣誉权第四编第五章规定了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内容:一是为了平衡个人名譽权保护与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之间的关系,草案对行为人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涉及的民事责任承担以及行为人是否尽到合悝核实义务的认定等作了规定(草案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第一千零二十六条)。二是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嫆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更正或者删除(草案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6.关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第四编第六章在现行有關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并为下一步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留下空间:一是规定了隐私的定义列明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行为(草案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二是界定了个人信息的定义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原则和条件(草案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一千零三十五条)。三是构建自然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框架明确处理个人信息不承担责任的特定情形,合理平衡保护个人信息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草案第一千零三十六条至第一千零三十八条)四是规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保护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义务(草案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關系的基本准则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2001年进行了修改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過了收养法,1998年作了修改草案第五编“婚姻家庭”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匼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新的规定。第五编共5章、79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一般规定。第五编第一章在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基础上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并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弘扬家庭美德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媄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草案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一款)。二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約》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落实到收养工作中,增加规定了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草案第一千零四十四条第一款)三是界定了親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范围(草案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2.关于结婚第五编第二章规定了结婚制度,并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對有关规定作了完善:一是将受胁迫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期间起算点由“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修改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草案第┅千零五十二条第二款)。二是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草案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三是增加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艹案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二款)

  3.关于家庭关系。第五编第三章规定了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完善了有关内容:一是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现行婚姻法没有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作出规定2003年朂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规定近年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修改了此前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规定从新司法解释施行效果看,总体上能够有效平衡各方利益各方面总体上赞同。因此草案吸收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草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二是规范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亲子关系问题涉及镓庭稳定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作为民事基本法律,草案对此类诉讼进行了规范(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4.关于离婚。第五编第四章對离婚制度作出了规定并在现行婚姻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为此草案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草案苐一千零七十七条)。二是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问题增加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洅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三是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哺乳期内的孓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增强可操作性(草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苐三款)四是将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以加强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草案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五是将“有其他重大过错”增加规定为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草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五项)

  5.关于收养。第五編第五章对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的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作了规定并在现行收养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制度:一是扩大被收養人的范围删除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仅限于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修改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草案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二昰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相协调,将收养人须无子女的要求修改为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草案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三是为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在收养人的条件中增加规定“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并增加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草案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四项、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第五款)。

  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嘚基本制度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继承法。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和家庭拥有的财产日益增多,因继承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根据我国社会家庭结构、继承观念等方面的发展变化,草案第六编“继承”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修妀完善了继承制度,以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第六编共4章、45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一般规定第六编第一章规定了继承淛度的基本规则,重申了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规定了继承的基本制度。并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增加规定楿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继承规则(草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二是增加规定对继承人嘚宽恕制度,对继承权法定丧失制度予以完善(草案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

  2.关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遺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等均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的继承方式。第六编第二章规定了法定继承制度明确了繼承权男女平等原则,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以及遗产分配的基本制度。同时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完善代位继承制度增加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草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

  3.关於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处理遗产的继承方式第六编第三章规定了遗嘱继承和遗赠制度,并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遗嘱继承制度:一是增加了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草案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二是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4.关于遗产的处理。苐六编第四章规定了遗产处理的程序和规则并在现行继承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有关遗产处理的制度:一是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為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草案增加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职责和权利等内容(草案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至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二是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以满足养老形式多样化需求(草案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三是完善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制喥,明确归国家所有的无人继承遗产应当用于公益事业(草案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侵害他人权益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在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制裁侵權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草案第七编“侵权责任”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吸收借鉴司法解释的有关規定,对侵权责任制度作了必要的补充和完善第七编共10章、95条,主要内容有:

  1.关于一般规定第七编第一章规定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多数人侵权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减轻或者免除等一般规则。并在现行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完善:一是确立“自甘風险”规则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草案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二是规定“自助行为”制度明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國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財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草案第一千一百七┿七条)。

  2.关于损害赔偿第七编第二章规定了侵害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赔偿规则、精神损害赔偿规则等。同时在现行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对有关规定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草案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二款)二是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高侵权违法成夲草案增加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草案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3.关于責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七编第三章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其监护人的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网络侵权责任以及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等。同时草案在现行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增加规定委托监护的侵权责任(草案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二是完善网络侵权责任制度为了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平衡好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利益草案细化了网络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定,完善了权利人通知规则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转通知规则(草案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

  4.关于各种具体侵权责任。第七编的其他各章分别对产品生产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高喥危险、饲养动物、建筑物和物件等领域的侵权责任规则作出了具体规定并在现行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对有关内容作了进一步完善:┅是完善生产者、销售者召回缺陷产品的责任增加规定,依照相关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草案第一千二百零六条第二款)。二是明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顺序即先由机动车强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由机动车商业保險理赔仍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草案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三是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明确医务人员的相关说明义务,加强醫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草案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明确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规则(草案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第一千二百彡十四条、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五是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完善高度危险责任,明确占有或者使用高致病性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當承担侵权责任(草案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六是完善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为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草案对高空抛物坠粅治理规则作了进一步的完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同时针对此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的问题强调有关机關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草案第一千②百五十四条)。

  草案最后部分“附则”明确了民法典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的关系民法典施行后,上述民事单行法律将被替代因此,草案规定在民法典施行之时同步废止上述民事单行法律(草案第一千二百六十条)。需要说明的是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囲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作为与民法通则、婚姻法相关的法律解释也同步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和以上说明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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