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一个取保候审申请书中的信用卡诈骗犯,过几天就要开庭了,要求写一份悔过书,我不知道怎么开头写…

2007年兴化市纪委的那些个荒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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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兴化市纪委的那些个荒唐事!
前言:当一起特大冤案的事实渐渐明朗,一些个荒唐事也一个个浮出水面!本想澄清事实 却遭二次迫害江苏省兴化市人防冤案受害者:周定安、陈凤俊兴化市纪委于2007年办下的时代广场人防工程“窝案”,是一起非常荒唐的特大冤案。这场冤案本可以避免的,因为当初我们二人从纪委放出来后,立即找所谓“行贿人”陶存山,了解他为何要编造向我俩送钱的证言。在知悉陶存山向八人行贿的证言全是他被迫瞎编的真相后,我们非常震惊,立即帮助陶存山将真实情况整理成材料《兴化市特大冤案》(陶小学文化),分别寄给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领导、泰州市委常委、泰州市纪委、兴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谁知,冤案不仅没有平反,我们两人又受到第二次迫害。寄到省纪委的信被时任省纪委副书记解畅、刘大旺批转到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纪委书记陈国华又将此信批转到兴化市纪委。结果是:我们二人被第二次双规,再次被逼承认根本没有发生过的收贿事实,并根据纪委办案人员要求编造了“翻供”、“串供”情节。本准备只给予纪律处分的我们,这次被关进了看守所,后被强行判刑坐牢,丢了饭碗。2007年4月16日,兴化人防特大冤案受害者之一陈凤俊被纪委双规;4月20日,另一受害者周定安也被纪委双规。双规期间,王建林、陈建中等办案人员是“四班三倒”,对我们轮流审讯。虽然我们反复对他们讲、重复问他们:我们没有经济问题,怎么交待?你们搞错了,我们是被冤枉的!喊破了嗓子,声音嘶哑了,他们就是不信不理,一口咬定我们有经济问题。王建林等人对我们讲:你们不交待问题,就别想出去!十天、半个月、一个月、三个月、半年,双规没有时间限制,你有本事就跟我们耗。办案人员采取哄、吓、诱、骗的手段对我们进行所谓的“开导”,当时,我们是不堪忍受种种折磨,没有办法,只好按照办案人员的要求,在办案人员一步步提示、暗示下,做“正确”笔录,即有关收贿的时间、地点、金额三方面必须与陶存山笔录对上号。接着,分别被逼迫交出所谓的赃款3.7万元、2万元,我们才从纪委办案点被放出来。就这样,在兴化市纪委的逼迫下,我们往自己的清白之身上泼了一身污水。我们清楚地知道,一定是陶存山瞎编了向我们行贿的情节,否则纪委不可能找我们。所以,从纪委出来后,我们急于想知道陶存山诬陷我们的原因,因为事实上我们并没有收受过陶存山一分钱,莫名其妙为此背上受贿的黑锅,心里非常憋屈和痛苦。接下来几天,我们又了解到沈文学、王彩明、薛启华三个人的家属也在喊冤(他们三人在我们之前被纪委双规,当时被关进了看守所),她们都说,自己的老公是冤枉的,从没有收过陶存山一分钱。为了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陈凤俊就打电话给陶存山,讲了五个人被纪委双规的情况。陶存山说:“我没有送钱给你们,我也没有办法,兴化纪委的人太毒了,整了我八天八夜,我也是受害者。他沈文学(在陶存山之前被兴化市纪委双规)在纪委瞎编我送钱给他,害得我受这么大的苦。纪委的人一定想,既然我送钱给沈文学,不可能不送钱给其他人,我就按他们的意思瞎说了一桌子(指八个人)的人。摊上这么个倒霉的工程,我哪有钱送人呀,我自己都穷疯了。”陈凤俊说,既然你是瞎说的,你从纪委出来后,应该及时告诉我们,我们可以主动找纪委领导澄清事实,不至于受此大冤。陶讲,我就是要把事情搞大,靠一个人、两个人翻案翻不掉,到时候我们一起翻。综合我们的亲身经历和其他三人家属的讲述,结合陶存山告诉我们的情况,我们意识到人防案可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案。我们决定找陶存山了解详细经过,并要求陶存山实事求是地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我们先后四次去泰州红旗农场,第一次我们到达红旗农场陶存山的办公室时,他不在家。他老婆说,我们在兴化搞人防工程根本没赚到钱,人防工程质量优质,又不是豆腐渣工程,我们哪有钱去送人?并且说兴化纪委瞎办案,我家陶存山在纪委吃了不少苦,他有心脏病,差点把命丢掉,全是受害者。我们讲了沈文学、王彩明、薛启华被双规的情况后,陶存山老婆非常坚决地对我们说:你们放心,我们肯定要翻,就是到法庭也要翻。我们觉得陶妻的态度非常诚恳、非常坚决,决定隔日再遇一下陶存山。第二次我们遇到了陶存山,陶讲,没有办法,大家都是受害者,他讲,有关金额、时间、地点都是瞎编的,你们不可能猜出来。我们讲,正是由于你瞎说,纪委要我们做一模一样的笔录。陶存山说,真没有想到会有这个结果。然后我们就向他说明,我们已经咨询过律师,律师讲这个冤案只有证人出面才好推翻。我们要求他将事实写成材料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他说:我口述,你们记录,再请你们的律师从法律角度看一下。我们同意了,就将他口述的内容记下来,整理形成了“兴化市特大冤案”,交陶存山核对签字后,陶存山分别寄给了泰州信访局、泰州市纪委、泰州市检察院、兴化纪委、贾春林书记、李伟市长、顾跃进副市长、杨健副市长等。之后,顾国民、王洪启、徐银华也相继被兴化纪委叫去交待问题,也应验了我们原来的预测:全是假的。我们决定在陶的喊冤材料中补充进他们三人的内容。我们再次找到陶存山,讲了顾国民他们三人也被纪委采取措施的情况。陶存山看过材料并认可后,又签字分别寄到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等有关领导。回兴化的路上,我们接到刘世栋主任的电话,又一次被兴化纪委带到恒达宾馆,开始了长达十天的地狱生活。  当初我们万万没有想到,我们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反映兴化市纪委办冤假错案的材料,最后还会回到兴化纪委办案人员手里。正如后几天办案人员跟我们讲的,你们能耐真大,把状告到泰州、告到省里了。跟你这样说吧,就是告到中央、告到胡锦涛、中纪委那里,最后信还是要一层一层转到我们这里,还是我们来办。中央、省里是不会来人办的,全国各地告状信多着呢,中央能管得了吗?再一次被兴化纪委双规后,纪委办案人员讲,我们是按照市委贾书记的要求,一定要把人防工程案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还兴化百姓一个公道,因为社会上关于人防工程案件议论较多,说纪委办冤案错案。轮到下一班次时,他们讲,贾书记刚刚召开公、检、法、司、人防办、财政局、审计局等机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要联合办案,一定要把人防案办成铁案。你们一定要讲实话,实事求是。我们说我们讲实话,我们没有拿,陶也没有送过钱给我们。他们讲,你们怎么到现在还执迷不悟,你知道外面的形势吗?你面对的是一级组织,跟组织作对有什么好处。他们所谓讲实话就是逼迫我们再次承认,没有第二种选择。他们说,你们好好想想,还是一句话:什么时候想清楚,什么时候离开这里,一天不说清楚,一天就别想出去。你们一定要认清形势,要把握好自己,端正态度,不然的话,后果不可想象!谁也帮不了你。在这期间,他们经常开碰头会,目的就是商量如何把案子变成铁案。第一步还是先逼我们二人承认受钱。接着就是逼我们将“翻供”、“串供”的经过讲出来,实际上就是按照他们设计的圈套在走。想到家里的亲人,为了能够早日回家,再说也斗不过他们,想想还是低头承认吧,这也是纪委最终需要的结果。在纪委接下来的几天中,他们就把我们的所谓“翻供”、“串供”笔录,对来对去,每天都开几次碰头会。陈建中并且跟陈凤俊讲,“翻供”、“串供”这件事,你是上窜下跳,找你找他。写材料,你是带头人、主谋,扰乱司法(笑话,纪委算司法机关吗),你怎么能跟他们家属混在一起,你是活得不耐烦了,给你们路走你不走,第一次出去的时候就跟你讲,要服从组织决定。当然,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想把你怎么样,但要走一下司法程序,检察院的人要来做笔录,你不能再一错再错,再不能反复,否则单是翻供、串供这一点就能判你几年,你自己看着办!接着,我们就被关进看守所,在继续不认罪就要追究“翻供”、“串供”法律责任的威胁下,低头“认罪”,最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丢掉了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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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所谓“行贿人”陶存山被兴化市纪委、检察院联合强制审讯,陶存山说自己在人防工程中没有向任何人行贿,并用自己的儿子赌咒,而纪委、检察院就是不信,连续折磨八天八夜后,逼使陶瞎编虚假的行贿情节,才肯放出。陶存山回家后心情没有一丝安宁,当得知自己瞎编的东西导致众人蒙冤后,更是后悔莫及,于是将反映人防工程案件真相的《兴化市特大冤案》寄往上级有关领导,原本是举报兴化市纪委胡乱办案的材料,省纪委确转给了泰州市纪委,而泰州市纪委又直接转给兴化市纪委,结果是冤案没有及时得到制止,反而当事人周定安、陈风俊再次被兴化市纪委迫害,造成人防案件一错再错,最终导致冤枉八人的兴化市人防工程特大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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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人防特大冤案“行贿人”陶存山的控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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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8月份,在司法机关正处于对人防案件进行侦查阶段期间,江苏省兴化市纪委就将经过精心编导的警示教育片《人防暗道》,在全市机关干部会议上播放,并定调是所谓的“铁案”,其行为严重干扰和误导了司法部门依法办案,是酿成这起特大冤案的罪魁祸首!!!而当事人到兴化市纪委、泰州市纪委反映冤情时,他们都一致推诿,说纪委只是提供线索,案子是法院判的,你们去找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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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时代广场人防工程所谓窝案,确实是一个荒唐离奇的特大冤案!&&&&&&& 之一:兴化市纪委仅凭兴化市审计局的一份存在争议的审计报告,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未到的情况下(审计报告出来不到一个月),在没有其他任何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在没有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的情况下,就仓促采取严厉的“两规”措施。为此,受冤人在日上午找兴化纪委办案组长王建林当面对质时,在问及立案依据问题时,王建林承认将审计报告当成人民来信立案了,当提及审计报告有争议时,他竟然回答说他不是通才,他不懂审计知识,说只要有审计局的章印就行。(日《兴化信息》上对受冤人的诬告更是离奇,也说明纪委不仅仅是受到审计报告的误导,受到的言语误导可能更甚!)&之二:这起案件共涉及八人,当纪委对当事人采取双规措施期间,除沈文学自己瞎编收受陶存山十万元外,其他七人没有一个人能够主动“交待”,全是在纪委人员告知陶存山“交待”内容基础之上被逼“承认”的。明明知道前面的人是因为人防工程而被纪委采取措施,却“前仆后继”地因为不交钱而被兴化纪委双规。但他们一旦脱离纪委,全部说收贿不是事实。八个人全都否认收受过同一行贿人陶存山的钱,事件本身就是不正常的。&之三:目前被判刑五人全部向法院提起申诉,未被判刑的三人仍然在找陶存山要钱(被兴化市纪委以不交钱就不放人手段收走的“赃款”),王宏启曾专门找兴化市委书记贾春林诉说冤情。&之四:相关资料证明:五名被判刑的人在进入司法程序后全部“翻供”。一是,沈文学在看守所期间曾写信给陶存山,说明吃不消纪委逼供,瞎编收受陶存山十万元的情况,要陶存山向司法部门反映真实情况,此信原件一直被陶存山保存,并被陶作为控告沈文学诬告他的重要证据,向有关部门控告。陶存山也是受害者,他不仅因为沈文学的诬告而继续诬陷了其他七人,至今仍难以摆脱对受冤者强烈的负疚感,他的妻子也因此事不堪重负,于案发当年,即2007年8月喝农药自杀。&二是,周定安、陈凤俊被兴化市纪委逼迫承认,并分别交出“赃款”3.7万、2万,被纪委放出后,在等待纪委纪律处分期间,去找陶存山询问真相。在陶存山讲出他不仅没有给他们两人送钱,而且没有给其他六人送钱的事实真相后。他们就根据陶存山讲的内容,请律师整理成文字材料,交给陶存山确认并寄往省纪委、泰州市纪委、及兴化市委书记贾春林等。谁知这份反映真相情况的《兴化市特大冤案》,在被省纪委副书记刘大旺批转到泰州市纪委后,泰州市纪委竟然直接将材料批转到兴化市纪委。导致的后果是:周定安、陈凤俊再次被纪委“双规”,被迫再次承认,且形成翻供、串供材料,被送进看守所,被判刑开除。三是,王彩明和薛启华进入司法程序后,一直向兴化市纪委和检察院反映真实情况,“拒不认罪”。在王彩明的冤情方面,纪委搞出陶存山一个假的行贿证据已经不可原谅,他们竟然搞出三个假的行贿人证据。幸亏兴化法院一审以(检察院)取证程序不符合诉讼法规定的理由,未认定刘永和、智国平两个人的“行贿”事实,否则王彩明受到的刑罚还要更重(十年以上),因为他一直“拒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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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我想伸冤,倒反落得“找牢坐”&&&&&&&&&&&&&&&&&&&&&&&&&&&&&&&&&&&人防受冤者:周定安&&&&兴化时代广场人防工程“窝案、串案”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冤假错案。这个案子所涉及的人,我相信一定是和我一样都是受害者。因为根据我的亲身经历和我所了解的事实情况,就足以证明这一点。&我是受党教育培养40多年的忠实卫士,今年已年过花甲。做梦都没有想到,忠心耿耿地跟着党吃尽了千辛万苦,就在我退居二线一年后,还落个受贿罪的罪名在头上,变成了冤鬼。我1968年应征入伍,1986年才转业到地方工作。在部队立过三等功二次,集体二等功一次。回到地方后,响应市委号召,还下乡任职(村支部书记)二年半。正巧碰到1991年发大水,我浸在水里五天五夜,全身脱了一层皮,日夜带领群众坚守在抗洪大堤上。困了就靠在闸桥上闭闭眼,蛇从身上游过还以为是鳝鱼呢。在单位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者优秀共产党员。联想起我从党的忠实卫士变成“受贿”的冤鬼,真是死不瞑目啊!&07年4月20号,兴化市纪委把我带到纪委办案双规地点:恒达宾馆。第一次整了我六天五夜,办案人员是“四班三倒”,对我轮流审讯。我说时代广场人防工程是04年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之一,也是兴化市纪委、监察局04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开展重点工程执法跟踪监察的工程之一。从招投标开始,我们就邀请当时任环境监察中心的刘启凤主任参加整个建设过程监督。在建设中,我们还多次接受监察中心副主任唐兆权、孙监成的跟踪检查。同时按照纪委要求及时公布工程招标采购进度和付款情况,张贴清单上墙公布。可笑的是我没有受人家一分钱,我说什么,办案人员却怎么也不相信。&第一次走进纪委双规地点时,王瑞庭常委跟我说:“你受人家3,5千块钱,我们是不会把你弄到这里来的,你要放老实点”听到这话后,我双眼泪水直流。明明没有的事,纪委常委却断言我有问题,这下冤枉事就落到我头上了。我喊了三天三夜的冤枉,办案人员还要我大声喊,可是我嗓子已疼痛,再喊不出来了。他们就采取哄、吓、诱、骗的手段对我进行所谓的“开导”。办案人员轮流对我说,周定安你的问题不算大,这次你们遇到了好书记,只要你把问题交代清楚,组织上不会用法律处置你,只用纪律处理。在四天四夜没有合一下眼,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我想到了苟且偷生,先保住自己这条老命吧。可是我想交代,却有“三不知”:一是不知道是哪一个送钱给我的,二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送钱给我的,三是不知道每次送多少钱给我的,这三个问题对我都是迷。结果在第四天晚上,办案人员教我如何“交待”了。先是王建年以喝酒喝多了为借口,跑出房间去泡茶了。出去前故意将陶存山的“证言”放在桌子上,而后,另一个人也跟着出去了一会儿,只留我一人在房间。我领会了他们的“良苦用心”,就趁他们不在,大概地偷看了证言材料,知道他们掌握的是陶存山给我送钱的材料,当时我就震惊了,不仅陶说送钱给我了,而且数额还不少,是我想都想不到的的数量级。到了深夜,他们加紧了对我的攻势,我就按偷看的内容说了。可是我确实没有收受过陶存山一分钱,就是偷偷看了一会儿陶存山的证言,也记太不清楚。说陶存山给我送钱的时间,就按他们提示的说。如过端午节前、春节前等。金额就采取猜的方法,三千、五千,…,一直到一万,直到他们认可为止。其中我还说明,陶存山说钱是送到我家里的,可我老婆平时从不离家,我老婆可以证明陶说谎,她可以做证。他们却说,你不能再说家属在家,否则把你家属也找来。我被他们一吓,心中立即想起家中体弱多病的妻子。她为了我的事业和家庭,平时含辛茹苦,一辈子几乎没享过什么福。我就立马改口说陶存山到我家后,我家属出去了,这样也就合他们的意了。到了第五天上午,办案人员叫我退赃,我又想不通了,我的确没有拿过人家一分钱,还叫我写信给家人,把赃款送到纪委会计室去。总计说我受贿3.7万元。我知道这3.7万元,意味着我不吃不喝,要一两年的工资才凑得够。既然在冤枉我的情况下,我还配合你们办案,还要退什么赃款?思想上又犹豫起来。他们说,你不交钱,别想从这儿出去。交钱也是衡量你认错态度好坏的表现。在他们的逼迫下,我只好写了一张便条给我女儿、女婿,要他们救老爸一命。我小孩他们接到我的便条后,为了救我出去,就向亲戚临时借了3.7万元送给了纪委一个会计。到了下午,他们才对我说,你刮刮胡子,整理一下仪表,我们准备送你回家。到家后,我们全家哭成一团。由于我身体状况极差,家人让我卧床休息,一躺就是一周。到了07年五月初,原我的下属,时任人防管理中心副主任陈凤俊到我家中看望我。他告诉我,他没有收受过陶存山一分钱,结果还被冤枉得这样。我说,你不要说了,情况我都很清楚,我也是受冤枉的,也被迫承认了。但是,总会把事实真相弄清楚的。当时陈凤俊征求我的意见,怎么办好。我就说,一是要尽早向局领导和市领导汇报实际情况,二是要去找陶存山当面对质,我们什么时候收过他的钱的?陈凤俊表示同意。07年5月中旬,我和陈凤俊一共到泰州红旗农场找过陶存山四次。第一次没遇到他,第二次,他告诉我们他在兴化纪委受的苦,在纪委的人面前,他拿儿子诅咒,说没有送过钱给我们。但兴化纪委的人根本不相信,说是沈文学交待说我送钱给他的。非要我说出送多少钱给其他七个人的,我吃不消他们的折磨,只好按纪委的意思瞎编。金额说少了,纪委办案的要我在数字后面加个零才行。知道我们咨询过律师,陶存山对我们说,他将情况讲出来,要我们请律师看一下。律师曾对我们说,要证人写证明材料。第三次,将写好的“兴化市特大冤案”,要陶存山审核签字后,寄给了有关领导。我们自己也各自写了情况汇报送兴化市各位领导。后来又增加了三位受冤枉的人,我们又将材料补充进他们的内容。送陶存山看过后,寄往省里领导。&事态发展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07年5月20日傍晚,纪委又通过我们单位领导要我去人防办一趟,而后就被纪委的办案人员带到恒达宾馆。一到那,王建年就对我讲:周定安你想翻案呀,请把你的情况说清楚。我第一句话就问他:你想叫我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如果说真话,我说我确实没有收过陶存山一分钱,我实属冤枉;如果要我说假话,我上次已承认了,是受过陶存山3.7万元,并已退赃。但是我作为一名老党员,心想,不应该对党组织说假话,应该按实说才行。他马上转移话题,叫我把从4月25日从纪委出去到5月19日的活动情况如实向组织汇报一下。要认真回忆,写成书面的材料。我就按他们的要求把一天一天的情况进行了实话实说。他们要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将经过写成书面材料,中间经过多次调整,因为按实写根本不符合要求,必须做成翻供、串供材料才合他们意。这第二次进纪委办案点,与第一次情况差不多,十天十夜不让合一下眼,还吓唬我说:兴化市副市长孙如丽省检察院还有人,她翻供,结果还是“上山”劳改。你就是把情况反映到中央胡锦涛书记那里,最终还是要由我们来处理。陈建中气急败坏地说:周定安,就凭你和陈凤俊就能把这案子翻了,我就把兴化纪委、兴化检察院的牌子扛到你家里去着炉子(着:兴化土话,意思是点燃),我拿组织(指工作)打赌,这案子真的翻了,我就回家(指不要工作了)。我立即解释说,我对纪委、检察院都没有意见,只是希望组织上会实事求是地对待我们。可更令我没有想到的是,5月31日上午,办案人员竟然骗我说,马上检察院来人,跟你们弄个材料,把你们带去,最多会做个什么“取保候审”,再让你们回家。可事实并非如此,检察院姓仇的把我直接送到了兴化看守所,先是刑事挽留,然后执行逮捕。接着在看守所度过了五个月的牢狱生活。最后,还被兴化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名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期两年,再接着我被开除公职,丢了饭碗。&回想起在兴化纪委办案点,以及在兴化看守所,仇姓警官和法官曾对我说的话:你真是找牢坐,纪委办的案还有错吗?其实我真正是满肚子苦水,欲哭无泪。明明是被冤枉坐牢,竟被人说成是“找牢坐”。我纵然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但是我坚信:总有一天会水落石出的,不澄清事实,我也死不瞑目,就让事实和历史见证吧!& & & & & & & & & & & & & & & & &受害者:周定安心声(亲笔)&& & & & & & & & & & & & & & & & &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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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沈文学是特大冤案“突破口”&&&&&&&&&&&&& 给检察院办案人员的信&&&&&&&&&&&&&&&&&人防受冤者&沈文学&一、纪委办案人员说:我们纪委和检察院联合办案,你这个案是翻不了的,(我在纪委已两次翻案)是铁案,我们所有的材料全部形成链条,像链条一样的连接,怪不得纪委为陶存山的材料我三次捺手印,甚至在检察院的前一天下午,还在做陶存山的材料,又重新要我捺手印,连材料也不让我看,就要我捺手印,并说跟原来一样,你们想想,我光是捺陶存山一份材料就捺了三次手印,第一次是我瞎说的那一次,第二次是我翻供后陶存山屈打瞎说的那一次,第三次就是检察院去纪委的前一天下午。二、我瞎说时,也就是写交待材料5千、3千、2千时,陈建中说要加个“0”,不是千,是万,有一次我写了千,没有写万,他把我写的揉成团,往我脸上一摔,正好打在我眼睛上,你们看看,从以上这些情况纪委是不是要我说瞎话,我不说瞎话怎么能过他们的关。三、办案人员在我面前瞎造声势,我现在想起来还害怕,因为把我一人关在一间房里,终日不见阳光,两人看住我,不准超过厕所的门,一天24个小时,有23个小时我不能超过他们的办公桌。一是说这栋房纪委全包了,全住满了,就为了我这个案子,纪委的人全上了,光是吃饭的人就有70—80个人。二是说现在是日夜办案,凡是时代广场工程上的人这次一个都跑不掉,现在都集中在这里,这是什么伎俩?三是说每天吃饭住宿开支费用,纪委每天要拿2—3千,10天就是2—3万,这钱就是你沈文学出,你们想想,他们这是在办案吗,以上三点纪委办案的人都说过。四、要我交拾万元是纪委提出来的,并叫我写信给我家属,原话是这样的:你要宽大处理,就要积极退脏,你就可以组织处理,你就可以回去,并说态度决定一切。以上这些话是我第二次翻案,并要我第二次写保证书时说的,说话的这个我当面肯定认识,但是我不知道名字,是轮流轰炸的第二批六个人中的较年轻的一个人。我当时想,也在他们面前哭着说:第一次说,我已退居二线,我再去跟人家打工,一年弄2万元,5年的时间把这个塘填起来;第二次说,这10万元就等于我拿3—4年的工资,也是哭着说的。以上这两次纪委的人都听到的,只要他们纪委的人,有一点良心的话,我想,他们是不会否认的,因为这是事实。五、打我情况:打我的头是陈建中,一是用拳头打我的头、脖子,打得我晕头转向,我当时想,好汉不吃眼前亏,现在保命要紧,因为我岁数大了,我当时还和他讲,你一个科长,怎么下得了手打一个56岁的小老头,我一身当中小时候爸爸打过,第二就是陈建中了。二是要我举一个膀子,我实在举的时间有限,他站起来就狠狠的打我的膀子,把我的膀子往上拉,当时我的泪水、汗水象下雨一样的滴下来,我当时只想保命,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而且我晕过去了。我当时全身的感觉我在一条大船上在空中飘,好象神仙一样,周围是茫茫大海,人在空中飘,像仙女下凡一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瞎说了,当时晕头转向,连厕所在那一头都搞错了,是白天是黑夜,根本都搞不清。三是叫我坐飞机,当时请你们想想,我饭吃不下,整天整夜没有觉睡,站着靠墙都打瞌睡、打呼,小腿子肿得象大腿一样,脚连鞋子根本没法穿,办案人员踢我的脚和腿,当时我的泪水和汗水直往地下掉,全身都湿透了,每次坐飞机都是一样,而且每个班都叫我坐飞机,他们俩个,一个人玩电脑,一个人看住我,我一做不好飞机,就是打,打得最多的是陈建中,请你们想想,我已是56岁的年纪了,当时我也曾想过死,但死又有什么用,当时的情景是生不如死。我瞎说时他们就对我好一些,并套住我嘴瞎说、瞎编,因为他们办受贿案都是他们常用的伎俩,你瞎说一件事,他们肯定编得出来,有的都很熟了。四是站着鼻子靠墙,看来这是最轻的了,但对我来说,下身已经肿得无法看的情况下,差不多28天没有睡一夜觉,我随时都要倒下的可能,我当时如果后脑着地,我一点生存希望都没有,因为他们是一级强大的组织,我死了还不好听他们踩死的一只蚂蚁,这是纪委的人讲的。我记得当时办案的头把审我的部下叫过去,他们回来时就对我好些,这样的事情有好几次。请想想当时我不说瞎话、假话,怎么能活到今天。六、我到看守所以来,想起在纪委对我双规的日子里,纪委对我确实别有用心,耍足了伎俩,说一件事就足以说明:陶存山提供伪证的笔录就放在办公桌的抽屉里,并安排人装腔作势的拿给我看,实际上不可能给我看,并说这是陶存山的口供,还说人家都承认了,你翻供又有什么用,你们想想,纪委为什么这么做,有点常识的人就知道了,这就是纪委的目的,他们本来知道没有这回事,但为什么屎盆子还要往我头上倒?这是为什么?七、在纪委,为陶存山的材料,我两次翻供,并二次要我写保证书,三次要我捺手印,就连他们办案的人都知道是瞎说的,是折磨我的意志,只要有良心,还有一点点共产党员的最起码的道德,他们心里都是清楚的。八、在上面已经说了,由于我整天整夜的没有觉睡,饭吃不下,还要受24个小时折磨,小腿肿得比大腿粗,当时我整个人在空中飘,在一条大船上一样,我像在空中神仙一样,面对的是神仙,我瞎说了,而且就是当时陈建中说要加个“0”的时候。这里有几条,你们想想,分析一下:一是陈建中说我沈文学一次性就受人家5万元,借你沈文学100个胆子,你都不敢受,这就是陈建中的原话,还说我了解你沈文学,你不敢要。二是你一次收人家5万元是没有这个基础的,办案的人一想就知道,做什么事都有个过程,就像人变坏一样,不是一夜头,人突然就变坏的,这点基本常识他们办案的人都是清楚的。三是2月15日纪委对我实行双规,并说在开发公司我有重大经济问题,有什么重大问题呢,就是一条要我瞎说,并指名到姓,到金额要我瞎说,你们可能要问,纪委要你瞎说,你不瞎说就是了,说句心里话,我56岁了,我实在受不了如些软折磨,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我没有其他办法,我要生存,要活命,只有瞎说。四是我已经到退二线的时间了,身边有董高波的教训,我受过党教育这么多年,打过仗,立过功,受过江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接见,家中有照片为证。五是人家送钱给我,我都不要,有例为证,就是时代广场砼厂家经经理,在城北中学门口,像打架一样硬要我把钱拿走,我死活都不要,还有就是张经理的领导,就是他们的一把手,也是同样,以上这些就足以说明我收陶存山的钱是假的,陶存山事实上就根本没有送,根本没有这回事。九、还有一点必须说明:就是纪委不套住陶存山的嘴,陶存山怎么知道是三次,5万、3万、2万,根本没有这回事的事情,陶存山怎么说得出来,我非常想不通,我在纪委与世隔绝,没有的事陶存山怎么知道的?说一件事,你们想都不敢想,但纪委做出来了,什么事呢?就是快结束的时候,也就是第三次捺手印签字的时候,要我把陶存山说的是个装酒的袋子放的钱,要我背下来,你不背你就是态度问题,态度决定一切,并安排走人叫我重复背,这个人就是跟陈建中一班的这个人,打电脑比较快,有一次连陈建中本人还亲自要我背下来,说给他听,你们想想,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在检察院介入的前一天,他们还对我说,你属自首,还说要减轻处罚,到时我纪委盖个章就行了。&&&&&&&&&&&&&&&&&&&&&&&&&&&&&&&&&&&&&&&&&&&&&&&&&&&&&&& 沈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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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彩明是兴化时代广场特大冤案受害人之一,他也是兴化市审计局重点打击报复的对象,下面是他的喊冤材料:&&&&&&&&&&&&&&&&&&&&& 天理何在 良知何在&&&&&&&&&&&&&&&&&&&&&&&&&& ——一个没有罪的“罪犯”的呐喊&&日下午,我被兴化纪委王建年等人带走,噩梦从此开始了。以王建年为组长的6人,且每2人为一组,6小时为一个班次对我进行全天侯24小时身心摧残。不让坐;不让睡;强迫蹲马步;用强燥音折磨;强迫军训;用手指弹击额头;往脸上涂抹风油精;甚至针刺手指。稍有不从就被采取强制措施。每时每刻人都处于极度痛苦之中,生不如死,前30天累计睡眠不足20小时,人被一次一次推向生理极限。由于我工作以来,从末收受什么人的贿赂,所以无法主动交代问题。在王建年等人的逼供,诱供下,我违心地作出了收受陶存山;刘永和;智国平三人126600元贿赂的笔录。笔录内容全非我亲身经历,纯属凭空捏造。三人笔录完成后,王建年对我进行威胁。要按已形成笔录转成检察院笔录,在陈松等人监视下,检察机关将纪委笔录拷贝后,让我签字。为避免被逼疯逼死,尽快结束非人的双规噩梦,我只能继续违心签字,至此,历时37天的双规才宣告结束。检察机关拷贝我受贿笔录共四份,其中三份是在双规结束即07年4月6日前形成的,还有一份是进看守所做第一份笔录直接在材料上签字形成的,当时双规结束不久,长时间的身心摧残,被整怕了,加之王建年威胁不要吃“二茬苦”,害怕不签字会被退回纪委,继续遭受非人折磨。我在检察院机关介入第一时间就提出要见律师,以上几次笔录形成后才见到律师,我告诉律师,笔录内容不是我主动讲的,是按他们要求那样说的。律师告诉我,按事实说话是我的合法权利,这给了我维护自己权益的勇气。所以,当检察机关决定逮捕我时,我签了不服从意见,并按事实说话直至现在。检察机关起诉我收受贿赂金额计95600元,其中陶存山47000元;刘永和26600元;智国平22000元;一审判决书只认定了我收受陶存山47000元的指控,对其他二人的,则表述为“被告人收受刘永和;智国平贿赂的事实,虽有被告人的多次供述,行贿人刘永和,智国平的证言及其它相关在卷佐证,但据此定罪的行贿人刘永和;智国平的证言取证程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侦查阶段取证的规定,该证言不具备有证明犯罪的效力,故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收受刘永和;智国平贿赂的犯罪事实不予支持。”一审于08年元月四日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我上诉至泰州市中级法院,请求二审撤消一审对我的有罪判决,宣布我无罪,二审于08年4月24日开庭审理,同日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至此,完成了将一个无罪之人处理成一名罪犯的司法流程。兴化纪委王建年等人打着反腐败的正义旗帜,却做着严重违宪的见不得阳光的勾当。他们在末对财政基建财务管理职能进行认真调查情况下,偏听偏信,将我列为怀疑对象,采取逼供手段获取陶存山等人的虚假证言,再据此对我进行副供;诱供;将虚假行贿证言拷贝为我的收贿证言。司法机关明知上述证言不正常,却没有人敢讲话。因为他们知道:完全推翻纪委结论,会惹麻烦,而维护纪委结论,纵使办错案,责任在纪委。因此,严重背离客观事实的虚假证言,成了呈堂证供和定罪依据。而家人和律师等人获取的多份陶存山的按事实说话的音像资料和书面材料却以取证不符规定和有串供之嫌而不被彩信。所有这一切都是对司法独立和法治精神的嘲讽。一审判决以刘永和和智国平的证言取证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对我收受他们二人贿赂的指控不予支援。是刻意回避了两个重要事实:一是他们二人根本没有向我行贿;二是有关部门对我进行了非法取证。有关部门应依法查明刘永和和智国平到底有没有向我行贿,如果他们真的向我行贿了,就不应放弃对我的责任追究;若没有向我行贿,则应查明他们的行贿笔录和我的收贿笔录怎么采的,又怎么会惊人的相吻合。但二审对此却视而不见,完全受制于无形之手的掌控。由于在司法机关对我作出有罪判决前。兴化人防办所谓窝案已被兴化纪委摄制成廉政警示教育片,且在媒体公布。所以在我案件审理终结前,我已被宣判有罪。据《泰州日报》07年8月23日第六版“工程审计揪出一窝硕鼠”,此案涉及8人之多,行贿人都是陶存山一人。所以,我之冤案或许只是一特大冤案的冰山一角。在此,恳请一切有良知和正义的媒体和人士深入跟踪调查涉案人员的真实情况,关注事态的发展,将此案完全暴露阳光之下。我生于农村,长于农村,父母都是善良地道的种地人,他们含辛茹苦将我培养成一名大学生,为了不愧对他们的养育之恩,我工作勤恳,为人正派,平时孝敬老人,一家人过着不算富足但却平静的生活,不曾想遭此横祸。身陷囹圄后,家中的耋耋老人,尚末成年正在读书的孩子和待业下岗的妻子从此失去生活来源和精神依靠,为我请律师和四处奔波喊冤让他们承受着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在我沉冤昭雪前,他们将无一日安稳,每天生活在挥之不去的阴霾之中。兴化纪委某些人所制造的冤案,是在构造和谐社会过程中,给这个社会画上的极不和谐音符,他们的行为是对社会公正和司法公正的公然挑战。进入司法程序后,我不断地写材料反映情况,期盼司法机关能实事求是,从行贿人行贿动机入手,依法重新传讯证人,听取法律允许条件下的证人证言,从而将案情查个水落石出。我总认为:客观事实是不容抹杀的,真理和事实是具有生命力的,可现在却让我一次次地失望。杜撰的事实堂而皇之成了法律证据,事实的真相却被撂在了一边。按理说,良知和正义应该是当今社会的主流意识,可我和家人却看不见他们的身影。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冤沉海底,听任命运对我和我的亲人的肆意蹂躏,看不到哪怕一点点希望……法庭上亲人喊冤的哭声在耳边萦绕,挥之难去……每天的太阳仍会升起,我和我的亲人却再沐浴不到它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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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化市人防冤案受害人薛启华受害经历&& &本人薛启华,男,岁,原在江苏省兴化市财政局工作。真是人生如梦,但再做梦我也想不到,今生今世象我这样的人也会坐牢,直至法院宣庭的那一刻,我一直坚信,只要没有受贿,我就不可能坐牢,因为这是共产党领导的法制社会,共产党最讲究实事求是。可是事实就是这样残酷,四年来我不断地思考,也从未放弃过,因为我还是坚信,乌云不能永远遮住太阳,事实终就还是事实,它决不会因个别人的恶意陷害而改变,造成今天这种结果的原因,只是由于那些个别号称共产党员的小人,他们打着共产党的旗号,却干着恬不知耻的勾当,为达到某些人的个人目的,蓄意做假案,陷害无辜,触目惊心!陷害造成这种局面的罪魁祸首就是兴化市审计局局长顾天荣、陆晶秋等人,他们为了达到其私利,不惜以卑劣的手段,制造假象,以审计兴化市人防工程为幌子,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恶意怀疑和陷害我们收受人防工程承建商的钱财,目的就是想扳倒我们,以谋取他们的私利。事情缘由要从审计局与财政局有关工程审计十多年的业务冲突(对于审计局来讲就是利益冲突)说起。根据财政部关于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建设工程的工程款拨付审核和工程预、决算管理,其中工程竣工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决算进行审计,这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通常做法;当然审计部门也有其规定,我们不否认审计部门的作用,也不反对审计局的正常审计和对些重点工程的审计,但问题是兴化市审计局一味的扩大其职责权限,欲彻底取缔财政的职能并取而代之,因为财政部门直接影响了审计局创收的财路,审计局每审计一笔业务都从核减额中提取一定的提成或审计费用,用以提升其“办公条件”和人员福利。由于审计局的办公及人员经费财政预算已经安排,所以财政部规定审计部门不得再收取审计费用。当兴化市审计局向建设单位收取审计费用时,我们不同意建设单位支付,于是我们成了他们致富的拦路虎、绊脚石,这种利益冲突经过十多年的日积月累,终于在我们这里爆发了,因为我们的前任也只是有看法,并没有阻止他们,到了我们这时竟停止支付审计费用,于是他们经过精心蓄谋,陷害我们的计划终于出笼,他们制造假象、无中生有地向市政府、市纪委举报,欺骗了一大片人。他们这样可谓是捏造事实而一箭三雕:既扳掉了绊脚石,又隐盖了他们自己违法违纪的行为,同时为顾天荣的亲戚财政局的内鬼蒋兴华(当时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副科长)拨正扫清障碍,蒋兴华为了自己的仕途,昧着良心捏造事实向市纪委诬告我们的目的也就在于此。而审计局这些人的违法违纪行为,我们早有所闻,他们为扩大财源、又局限于人手不够,并招募兴化市嘉禾审计事务所的人员,充当政府审计人员,以审计局的名义下达审计报告,却将搜刮的审计费用要被审计单位直接汇至嘉禾审计事务所的帐号,其目的不言而喻,我们曾握有审计局在审计本市安丰镇某学校的审计报告和该单位缴入嘉禾审计事务所的帐务支出凭证复印件,但这样的违法违纪事件究竟有多少,我也无法考证。圈套审计局顾天荣、陆晶秋等人陷害目的是明确的,手段也是毒辣的,他们欺骗了市委、市政府,特别是纪委的一些人,在不知不觉中上了他们的圈套。年春节刚过,兴化纪委韩正龙书记找我谈话(当时纪委王瑞庭常委、财政局盛卫东局长在场),要我交待经济问题,说:“你如果收了不该收的钱,少的,只要退出来,没有任何问题;大的,只要退出来,保证你工作不受影响”,并给我一天考虑,第二天我到纪委汇报说:“泰州市红旗农场陶存山在年春节前的一天曾给我一个东西后立即开车离去,待打出看是元钱,我几次找他后终于把钱退给他了,其他就没有了”。但纪委不相信我,他们只轻信谎言,而对我所讲的事实根本听不进去,并把我列为大案要案的突破口,兴化市纪委尚无能力对我进行审查,而把我送到泰兴市纪委进行“刑讯”!刑讯年月日我被关在泰兴市纪委的一个“刑讯”点,从此落入一个非人的境地。泰兴市纪委组织十多人日夜对我刑讯逼供,要我交待一万元以上的受贿行为,因为我确实没有而无法交待,他们就不让我睡觉,不分白天黑夜轮流审讯我。按规定纪委在审讯时必须全程小时录像,可是他们的录像机放在那里只摆设,不为我录像。从第二天夜里开始对我进行殴打,用绳子反绑我,叉飞机、打耳光,用大头针刺我手指和耳朵,由于数天不睡觉,身体极度虚弱,我曾被打昏迷两次,他们就用冷水浇我,用小胡椒粉倒进我的鼻子里,用擦过大便的卫生纸涂在我的嘴上,把凳子倒下,让我跪在凳子的支架上,小腿上再坐上一个人,使我双腿痛得鲜血直流(兴化市公安局验伤报告及照片中还有疤痕),仅打我耳光就有上千次,我满嘴血泡,吃饭困难,当时我生不如死,曾想到自杀,后被保安发现后没有成功。为了不再遭受他们殴打,我只得胡编一些人送钱给我,泰兴纪委人员到兴化核实后均查无事实,最后没有办法,他们就将所谓证据读给我听,逼我按他们的要求承认,由于当时我身体实在吃不消他们殴打(每打完后,我痛得大汗淋漓,他们就给我大量灌水),大脑失去理智,只要他们不打我,让我睡觉,就是说我杀人,我也得承认。于是就照着他们提供的证据承认了陶存山分五次共送万元、智国平分七次共送万元给我。泰兴纪委共刑讯我二十多天,前六天六夜不让我睡觉,第七天起每天只让睡不到两个小时,由于我胡编的或逼迫承认的受贿是根本不存在的,我记不住,他们就命令我每天把这些背熟了,然后给我录像,并将我的伤基本养好后,于月日、日把兴化市纪委、检察院的人带来,叫我按照这些胡编的或逼我承认的事项讲给兴化人听,逼我写悔过书。泰兴市纪委周某这个打手曾多次威胁我:“在兴化人面前不许翻供,否则把兴化人全部弄走,你一个人继续留在泰兴,我不把你打得冒屎,我跟你姓,整你一个外乡人,我们毫无顾忌。我知道你心里有委屈,但我们(泰兴纪委)要完成任务,你有眼泪也只能往肚子里咽”。由于他们的威胁,我在兴化市纪委和兴化市检察院在泰兴给我做笔录时不敢讲真话,只想尽快地离开泰兴,离开这惨无人道的地方,心想:真的事情假不了,假的事情真不了,共产党会实事求是的。草率年月日在回兴化的路上,我就对兴化检察院的人员讲,请你们尽快给我做第二次笔录,因为在泰兴的第一次笔录我是在受到刑讯逼诱供并在遭受威胁的情况下违心胡编,不是事实。第二天兴化检察院组织人员对我进行验伤,并对我进行第二次笔录,我推翻了确实没有的那些胡编和强加给我的受贿行为,主动交待了过去逢年过节别人送的烟酒,并折算成钱退还给当事人元。从不年月日至月日开庭,历时十个月时间,兴化检察院没有对事实进行真正的认真核查、分析,一味地信奉于纪委某些人的主观臆断。在这期间,纪委也意识到案子可能搞错了,但碍于面子,就是不敢于纠正,并指使兴化市检察院周某多次找我谈话:只要你承认陶存山和智国平送的钱,就会把金额大幅度往下降,甚至降至你意想不到的结果,总之你的工作没有了(暗示可以缓刑回家),我当然对没有的受贿行为坚决不再承认。最后兴化检察院以万元(其中陶存山万元、烟酒万元)正式对我起诉。年月日开庭时,兴化法院审判员屈服于纪委的压力,无视我和辩护人提供的多项指正陶存山的证词存在严重不实的原始证据,仅凭陶一个人且漏洞百出的证词,极度草率地强行地重判决我五年六个月。这在我国法律重证据不重证言的情况下,极不正常,对我也极不公正,我在法庭辨论和不服上诉时,提出以下理由:、陶存山的证言存在严重不实,其证言中说他在这年至年春节五次在我家富安小区门口送钱给我,并说我骑着一辆电瓶车,以及门口不能停汽车等情况。而事实上,我全家从年月起至年下半年因儿子就近兴化市楚水学校读书,搬至远离富安小区的张阳小区居住,就连富安小区的住宅电话也进行了停机手续。在法庭上同时提供了当时居住在张阳小区的租房协议和电信部门的停机手续等原始证据,另外我平时从未(也没有)骑电瓶车,家门口可停放多辆汽车,并提供富安小区实地照片,而法庭却无视这些事实和证据,不予采纳;、关于万元烟酒与原同事王彩明以及前面提到的蒋兴华,他们都有,王彩明这部分作为违纪处理,而蒋兴华的却什么也没处理,这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下,对我极不公正。泰州市中院更是草率行事,不开庭,就连起码的调查都没有,极度地不负责地作出驳回上诉的裁定。在我入狱后我才知道,陶存山等人所谓的证词也是在连续多天的刑讯逼诱供下胡编的。回顾过去这段时间,我惊奇的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如果我当时真的收了陶存山的万元,只要承认了也不会坐牢,就是因为我确实没有收,却反而坐牢了。知道这样结果,我反而觉得当初陶存山要是真的送万元给我,那就好了,真是荒诞至极!正因为当初我没有收这些钱,在纪委找我谈话时,我才底气足,“态度不好”。兴化检察院也认为我态度硬,难道为了讨得他们认可所谓的态度好,就要眯着良心继续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事件,那就叫态度好?我真不明白。况且,在纪委时,我也根本不知道这“万元”这个数字,怎么去承认?态度怎么能好!!&&&&&&薛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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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臭名昭著的人防特大冤案本可以避免:受冤人陈凤俊、周定安从纪委出来后,去找所谓“行贿人”质问是怎么回事,“行贿人”将真相讲出后,形成材料寄江苏省纪委。这份材料本来是反映兴化市纪委胡乱办案的,哪知道信件被省纪委副书记刘大旺批转至泰州市纪委后,泰州市纪委书记陈国华竟然又将此信件批转到兴化市纪委。其结局是:冤案不仅没有得到及时纠正,相反,本来只准备给予纪律处分的陈凤俊、周定安再次被“双规”并被移送法院判刑---杯具!&&本来是举报兴化市纪委刑讯逼供,可偏偏仍由兴化市纪委来查处兴化市纪委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这种处理方式出现的结果可想而知。。。。。。兴化市纪委由被举报单位一下子变成执法单位,打击报复举报人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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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兴化市纪委、检察院办案人员为了政绩立功,违法强制证人陶存山编假材料,形成人防特大冤案,还给证人采用取保候审、收押金的违法手段,阻挠证人出庭作证讲真话,但事实真相终究会大白天下,个别人一手遮天只能胡过一时,不可能胡过一世,真相永远抹杀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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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存山说:“我没有送钱给你们,我也没有办法,兴化纪委的人太毒了,整了我八天八夜,我也是受害者。他沈文学(在陶存山之前被兴化市纪委双规)在纪委瞎编我送钱给他,害得我受这么大的苦。纪委的人一定想,既然我送钱给沈文学,不可能不送钱给其他人,我就按他们的意思瞎说了一桌子(指八个人)的人。摊上这么个倒霉的工程,我哪有钱送人呀,我自己都穷疯了。”。。。兴化人防特大冤案就是这样办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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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化人防特大冤案,一案冤倒八个人,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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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我们万万没有想到,我们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反映兴化市纪委办冤假错案的材料,最后还会回到兴化纪委办案人员手里。正如后几天办案人员跟我们讲的,你们能耐真大,把状告到泰州、告到省里了。跟你这样说吧,就是告到中央、告到胡锦涛、中纪委那里,最后信还是要一层一层转到我们这里,还是我们来办。中央、省里是不会来人办的,全国各地告状信多着呢,中央能管得了吗?。。。”混账纪委,太黑了!!!让人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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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人防案办下时,纪委争功、抢功;现在,人防冤案受害者一路的喊冤声,加上一路的申诉,纪委赶忙退得远远的,忙辩解纪委的调查不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定案在法院。好像跟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那“功”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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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化市人防特大冤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要求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受害人多次写信给中院张培成院长均石沉大海,人防冤案受害人到泰州市中级法院请求接见张培成院长,而接待冤案受害人的是审监庭吴庭长和陈庭长,并以调查期间不能与院长见面为由拒绝接见,受冤人要求中院一定要严格按照省高院的要求认真调查,尊重客观事实、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核实,尽快还事实的真相!为什么调查期间不能与院长见面?这是法律哪一条哪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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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维权的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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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良知媒体关注:2007年由江苏省兴化市纪委刑讯逼供酿就的特大荒唐冤案:同时有八名无辜者受冤枉,所谓行贿人只有一个,全是纪委偏听偏信,在有罪推定前提下,乱逼供的结果!五人联系办法  1、原人防办副主任沈文学,于2007年6月22日被兴化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同年10月12日被开除党籍。联系电话:12、原兴化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副科长薛启华,于2008年元月被兴化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上诉后,维持原判。联系电话:3、原兴化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王彩明,2008年元月4日被兴化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上诉后,维持原判。&联系电话:4、原兴化市人防办人防管理中心主任周定安,2007年10月,被兴化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联系电话:5、原兴化市人防办人防管理中心副主任陈风俊,2007年10月,被兴化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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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何时得以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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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讯逼供面前,公安局、检察院、纪委集体沦陷,确有犯罪事实者只好哑巴吃黄莲,最苦的是屈打成招无辜受冤者!制度不改,刑讯逼供还将继续下去,冤案作为逼供的副产品也永远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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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化人防特大冤案,一案冤倒八个人,触目惊心!详情请搜索“兴化市纪委丰功伟绩”或“比太阳光辉”、“兴化人防特大冤案”,希望媒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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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真相大白,政府知错不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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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事实的本来面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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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吧,千千万万民众正义善良的呼声,没能唤醒泯灭良知“公仆”的良知。桩桩冤案导致的负面社会效应与日俱增,人们瞧不起官官相护的腐败,鄙视国家权利的龌龊,怀疑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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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8月份,在司法机关正处于对人防案件进行侦查阶段期间,江苏省兴化市纪委就将经过精心编导的警示教育片《人防暗道》,在全市机关干部会议上播放,并定调是所谓的“铁案”,其行为严重干扰和误导了司法部门依法办案,是酿成这起特大冤案的罪魁祸首!!!而当事人到兴化市纪委、泰州市纪委反映冤情时,他们都一致推诿,说纪委只是提供线索,案子是法院判的,你们去找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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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人防案办下时,纪委争功、抢功,好多人因此而提拔;现在,人防冤案受害者一路的喊冤声,加上一路的申诉,纪委赶忙退得远远的,忙辩解纪委的调查不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定案在法院。好像跟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那“功”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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