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狗把老太太吓摔倒了摔倒导致脑出血血是这个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谁的责任

面对老人摔倒,是明哲保身,直接走开还是挺生而出,扶起老人_百度知道
面对老人摔倒,是明哲保身,直接走开还是挺生而出,扶起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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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化传统,还是从小的学校教育,都告诉我们“助人乃快乐之本”。可如今助人者,或是想去助人者,却有些忐忐忑忑,生怕“碰瓷”。由此也出现了种种“人情微凉”。  日,在杭州南宋御街上,一位八旬老人突然摔倒,很多好心人都想方设法帮助老人。有帮忙打急救电话的大姐,有递出羽绒衣的商店店员,还有在老人不愿去医院而让老人进店休息的老板……但在这些人施援手的同时,现场也有人“善意”提醒:“别去扶他,当心赖上你,到时后悔都来不及了。”  日,深圳市福田区一名78岁的老干部在小区里跌倒。过往的路人因怕承担责任,无人敢上前施救,最终因延误救治而死亡。  日,福州六一北路与湖东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八旬老伯摔倒在人行道上。围观的五六人,没人出手。就在两名女子试图将其搀扶起来时,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又让她们缩回了手。老人孤独地躺在冰冷的马路上,最终在“围观”中死去。  日那一天,广州、上海有3位老人迫切需要帮助,无人敢伸手,导致一88岁老人丧生。  日,武汉88岁的李老伯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1小时后,老伯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记者9点赶到事发地武汉市知音西村菜场门口时,现场只剩下一小袋香蕉和一小摊血迹。  ……  为什么会这样呢?  一切源于几年前的“彭宇案”的余波,加之最近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云鹤案”的推波助澜。两桩案子使大家对搀扶摔倒在地的老人,产生了恐惧,害怕会自找麻烦,于是纷纷“明哲保身”。  法官把“经”念歪了?  对于甚嚣尘上的“彭宇案”,抑或是“云鹤案”,人们首先怀疑的就是法律。浙江省社科院法学所的王坤博士说:“我们国家的法律一定还有不足,但是足以判决这样的案子,问题是法官把经给念歪了。”  “彭宇案”、“云鹤案”都是一样的,即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是无辜的,同样也没有证据证明老太太是被告撞倒的。两桩案件都是依据“大致推定”原则来判案的。  “彭宇案”中,法院在判决书中说:“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这一点引起人们的争议最大。但问题就在于,在法官的眼中,现在一般的人都是自私自利、不会主动做好事的,由此“推定”彭宇一定是做了亏心事,才会主动去扶老人,所以他要对此案负责。  而“云鹤案”中,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不能确定小客车与王老太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王老太没有接触。被告发现原告时只有四五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车辆向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  王坤博士说,两个案件中老太太的一方都是原告,照理来说,原告是举证的一方,要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罪。正常情况下,鉴定结论若不能证明双方有接触,就应当推定无接触,而法院的推论却恰恰相反。法院因为被告方无法证明自己没有撞倒老太太,就认定被告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被告“摇身一变”竟然成为了举证方。学法律的人都知道,“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这句话,意思就是举证责任归于谁,谁就容易败诉。  所以说,法律条款和法律原则并没有问题,法律的具体原则保证了法律不会出现太大的偏差。问题在于法官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特别是对法律体现的人情的理解出现了偏差。法官将人性看成是“恶”的,不会主动行善的,在一开始就给了自己一个心理预设,这对被告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另外,大家也高估了法律的力量,或者说是对法律的期望值过高。法律的作用是惩恶,至于扬善,也是通过惩恶间接达到的。法律本身存在的意义就不是扬善,不要因为法律不具有扬善的功能,就指责法律。不要怀疑法律的公正性,法律只能不断完善,但永远都不可能无懈可击。  扶摔倒老人成了“技术问题”  且不论真相到底如何,但从“彭宇案”到“云鹤案”,人们开始怀疑人性,开始议论该不该扶起摔倒在地的老人,大家似乎都成为了“惊弓之鸟”,不敢贸然发善心,行善举。  日,天津83岁的李德芝老人在上路边一个斜坡时不慎摔倒在地,撞了一头血。一群人围拢过来,除了一位十六七岁的女孩主动上前帮助止血,其他人都在观望。直到老人大喊“没人撞我,我自己摔倒的!”,众人才像是吃了颗“定心丸”,纷纷上前,七手八脚将老人送医。  而卫生部提出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一经公布就引起了一片倒戈之声。  日,卫生部公布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指南提出,如老人意识不清,在场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有外伤、出血,应立即止血、包扎;有呕吐,应将其头部偏向一侧,并清理口、鼻腔呕吐物,保证呼吸通畅;有抽搐,应移至平整软地面或身体下垫软物,防止碰、擦伤,必要时牙间垫较硬物,防止舌咬伤,不要硬掰抽搐肢体,防止肌肉、骨骼损伤;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口对口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如需搬动,应保证平稳,尽量平卧。  如老人意识清楚,应询问老年人跌倒情况及对跌倒过程是否有记忆。如不能记起,可能为晕厥或脑血管意外,应立即护送老年人到医院诊治或拨打急救电话;要询问是否有剧烈头痛或口角歪斜、言语不利、手脚无力等提示脑卒中的情况,如有,立即扶起老年人可能加重脑出血或脑缺血,使病情加重,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有外伤、出血,应立即止血、包扎并护送老年人到医院进一步处理;查看有无提示骨折情形,如无相关专业知识,不要随便搬动,以免加重病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查询有无腰、背部疼痛及大小便失禁等提示腰椎损害情形,如无相关专业知识,不要随便搬动,以免加重病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如老年人试图自行站起,可协助老人缓慢起立,坐、卧休息并观察,确认无碍后方可离开;如需搬动,应保证平稳,尽量平卧休息;发生跌倒均应在家庭成员或家庭保健员陪同下到医院诊治,查找跌倒危险因素,评估跌倒风险,制定防止措施及方案。  人们开始质疑——本来看到老人摔倒上去扶一把,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而如今一经卫生部的“点拨”,竟成了“技术问题”。虽说救治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当行为,有可能会对伤者造成二次伤害,应该要谨慎处理。但绝大多数老百姓并不具备医学常识,也不具备专业救治能力和知识,要根据老人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急救措施,似乎有些太苛刻了。由此,这一初衷良好的制度设计,非但没有让大家对搀扶老人一事“豁然开朗”,反而弄得大家“一头雾水”,更不敢随便搀扶摔倒的老人了。  善本该是人的一种本能,不该掺杂太多的东西。思前顾后、分析利弊之后的“善”,就有些不单纯了,社会需要无杂质的“善”。可是如今,行善却成了一个“技术问题”。不仅要根据老人当时的情况,在《指南》中“对号入座”,做出相应的措施;更要环顾现场寻找摄像头或是现场拍照等,留下证据,防止自己成为无辜的“肇事者”。  善是靠每个人点点积累起来的。不要怀疑这个社会是否还有善,问自己,心中是否有善?  “民意”并不一定是真相  法院经过合理想像认定彭宇、许云鹤撞了人;媒体经过合理想像,认为彭宇、许云鹤没有撞人;而民众几乎是一边倒,认为彭宇和许云鹤是无辜的。由此,群体的非理性让很多人一厢情愿地认定这是“好心反被诬陷”的事件。  几个事件因为符合“好心反被诬”的戏剧性和道德煽动力,迅速在网络上传播。然而,伴随关注和讨论的深入,人们不得不以理性去承认,虽然许多网友都指出法院的判决书上没有充分的论据和论证,但急于道德谴责的人们同样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彭宇或许云鹤不是肇事者。  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认为,群体往往是非理性的,即使是理性,更多的也是对某种成见的推理。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说道,“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转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于是,“他不再是他自己,他便成了一个不再受自己意志支配的玩偶。”“民意”并不一定是真相。真相一旦被喧嚣裹挟,我们就要反躬自问。  无论真相如何,有一点是肯定的,彭宇、徐老太,许云鹤、王老太中势必有两个人在撒谎。而“民意”一口咬定撒谎的是老人,这也给老人及其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王老太的家人都被人肉搜索给搜了出来。外孙女放学都不敢回家,给家里打电话,父母接她才敢回家。而庭审前王老太更是情绪激动,一度放声痛哭。既然没有人、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是老人撒谎,所以请对老人多一点点宽容。  从“彭宇案”到“云鹤案”,类似案件之所以被热烈讨论,归根结底是案件涉及人性中最基本的善与恶,触碰着人们对于“助人为乐”的情感底线,拷问社会诚信和道德。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要慎重,做出这样的判决后引起如此之大的社会争议,是因为没能给出一个比较明确的真相。最终给公众留下了一个该不该弘扬社会基本公共道德的心灵创伤。  那些扶老人事件,除了当事人之外,真相或许已经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要坚信“善”,要行善,当然我们更应该要保护行善之人。小小的民事案件能被一次次记起,能引发如此大的舆论风波,就说明大家心中都是有“善”的。不要过多地抱怨这个社会,若人人日行一善,很多事情都会变得美好。从今天起,怀着善念,去面对身边的人和事。  看到摔倒的老人,您还敢扶吗?  请坚定地回答:“敢!”
小学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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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倒导致脑出血
患者信息:女 80岁 河北 张家口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等):摔倒导致脑出血 不会说话但好香还清醒 医生说送医院怕远颠簸使病情加重 结果输2天液 人昏迷了
能送医院抢救吗想得到怎样的帮助:急 请知道的专家马上帮助下
赶紧上大医院 我不是什么专家
前几年我爷爷睡觉从床上摔下来脑出血
多亏及时送到医院做了开颅手术 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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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建议保守治疗,考虑到病人80岁高龄,即使转到大的医院,大夫们也不一定给做手术。这么大的年龄,而且不知道平时有没有其他疾病。手术毕竟是有创的,做完后如果能活五年,那还值得做,但即使手术再顺利,老人家还能活几年,术后很有可能醒不了,岁数这么大,并发肺部感染,心衰,肾衰等并发症。这很常见,最后结局可想而知。还是保守输液治疗,加大降颅压,甘露醇每天3-4次,可与甘油果糖交替使用。经济条件好一天两只人血白蛋白,协助脱水降颅压。止血,对症支持治疗。加强护理,预防各种并发症的发生。勤吸痰(犒劳好护士姐姐们),胃管可以喂流质保证每日营养。听天由命吧。但愿老太太顺利闯过这关。如果过不去这个坎,也别叫老人家再受罪了。本人说话直,如有不妥,请谅解,但都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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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家狗狗本来没有咬人,但是就是闻了一下,然后那个人就跟我吵起来,还报了警。去了医院说有点轻微脑出血_百度知道
我家狗狗本来没有咬人,但是就是闻了一下,然后那个人就跟我吵起来,还报了警。去了医院说有点轻微脑出血
这个人本来就有脑出血的病,我家狗病没有碰到她,然后她看情形是要讹诈我,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提问者采纳
碰着这一号人你要比他还赖,他就怕你了,要是我的话,让他看着办吧,我是一分钱不会出的也不理会他,有钱就是不给,你能怎么的我,不行的话就让他去法院告你,折腾死他!
我是不懂法律的人,要是真的告上法庭,我就想知道这种事情的责任方在哪一边。因为本身就是成年人,都有自制能力,为什么自己有病还不注意怪在我家的狗身上
法律上的问题我也不懂,我想的是你就拖着他,就是不给他钱也不要去医院看他,这种人就不要理他你就在家等着就行了,要以不变应万变,如果他打电话给你你就说你在外地,不要理会他就行了!切记不要很随意的给他钱,OK,
提问者评价
谢谢你,非常感谢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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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狗也有这种情况= =只能说你运气霉,遭人赖到起了,只有赔钱啊,这种事又说不清楚,舍财免灾吧。。只能这样想了,望你采纳
这样子不是明显会继续讹诈下去么,就是我家楼下的,那以后我家狗再闻别人也要来找我么?我只是想知道这样的话,她发病是怪我么
唉,凡事讲究一个度,其实具体怎么办,还是你自己说了算,我的意见只是拿来你做参考。。
那你就赔钱吧
那人神经病,要是警察问你,你就直接反问警察:你觉得这事荒唐吗?我家的狗有那么厉害?闻一下就能闻出脑出血???而且居然没有外伤.....
要是那警察相信那神经病的荒唐,那我只能说,你运气太背了.
如果那警察也觉得很荒唐,那你就让警察把他送神经病院去治疗吧,那人绝对的脑子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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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家狗把老太太吓摔倒了导致脑出血是这个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谁的责任_百度知道
我家狗把老太太吓摔倒了导致脑出血是这个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谁的责任
您好,您的问题黄乔稳律师回答如下:民事案件
北京黄乔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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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我家的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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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们家狗把74岁老太太弄骨折了,现手术已出院,花了五万了,他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们家狗把74岁老太太弄骨折了,现手术已出院,花了五万了,他们家还要打官司估计后期还要赔付多少
,我老公骑电动车在过红绿灯的时候反光镜挂到一老太太衣服,老太骨折送医院换骨头了,交警大队划我们全责。现在医药费要我们全部出,可我们没那么多钱,她要起诉的话我们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就是我老公是逆行。那老太75岁了,
我的现代伊兰特车在乡村便道主线上行驶,由北向南,从右侧辅道上来一个微型面包车,由于在路口处有一个小房子,视线不好,谁也没看到对方,面包车为了躲对面来的车,和我的车相撞,我的车右前角撞到对方的前车门上,前脸推平了,而对方车掉进沟里,司机和另一人都受伤了,甩到了车外,也不知道谁是司机,交通肇事导致一人大脑受伤开颅手术,一人肋骨骨折,现在还没出院,双反都上了交强险,责任认定还没出来,我们责任可能大一点,该如何赔付?
我妈在工作中腰骨折了,做了手术现在还不能自理公司就要求出院这是不能的吧,
你好,我在打工的时候摔倒造成脊椎压缩性骨折,在医院手术后出院了,医生给开了诊断证明书,由于对法律知识缺乏,诊断证明书被单位要去了,只给我留下了复印件,请问一下复印件能作为索要赔偿的证据吗?如果需要原件他们又不给我得怎么办?
我弟干焊工,从架子上摔下来,右腿膝盖骨折,做了手术,刚出院,请问工地该怎么赔偿,应赔偿多少
你好!交通事故小腿闭合式骨折,去医院做手术,用进口钢板,出院后十来天出现两处固定螺钉处感染,去医院治疗十多天,医生说没问题了,谁知又反复感染两次,后来没办法转院治疗。请问专家医院有责任吗?如何找他们?谢谢!
你好!我开车把老太撞骨折了!没有开刀!现在出院了!现在家人没有照顾老人!他们想请个护工!我想问一下那个护工费用保险赔吗
我们是薛城农村的,骑电动自行车撞了一位85岁的老太太,胸部多发性骨折,手部骨折住了10天医院,后死亡,大约陪多少钱,还要蹲监狱吗?
60岁老人被摩托车撞到脑出血,小腿骨折做手术加钢板固定还没有出院,对方就推结案。而只交了2万9千医疗费,就说没钱赔偿其他费,要起诉对方应等医疗终结后起诉还是现就起诉呢?
你好:我现在情况是,我哥走路被车撞了,盆骨骨折了,责任书定对方全责,现在手术一个星期了医生要求出院。我想问:回来了病人需要静躺,要请一个人照理生活。但车主说他要正式发票到时才能报销,回家了请护工是没有发票的,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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