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人员林志存张韶涵有没有吸毒毒

第二章&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严重侵犯人权
第二章&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严重侵犯人权
1、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发挥的作用
2、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严重侵害戒毒人员的人权
1)动态管控干扰志愿人员参与艾滋病防治和毒品减低伤害工作
2)动态管控系统影响戒毒人员正常就业
3)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影响戒毒人员的婚姻和家庭生活
4)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影响到了戒毒人员自主创业
5)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标签化和边缘化戒毒人员
3、动态管控缺乏更新,戒毒人员权利被无休止伤害
4、动态管控机制被滥用伤及无辜
一、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发挥的作用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关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在实际运作中发挥的成效和产生的问题。在禁毒工作和对吸毒人员管理方面,来自公安部的报道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中国警方排查和掌握了吸毒人员基数,利用这一信息平台打击了毒品犯罪。
《2009年中国禁毒报告》总结道: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国上网入库的吸毒人员为112.67万人,其中滥用海洛因等阿片类毒品90万人,35岁以下吸毒人员所占的比例继续呈现下降趋势。为全力打造“无毒奥运”的社会环境,各地依托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数据库信息,对吸毒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大对已外流到北京等奥运赛区的本地户籍吸毒人员的核查、管控力度。1月至9月,全国30个省、区、市排查曾在京暂住的外地籍涉毒人员达8229名,见面排查北京籍失控吸毒人员3460名,见面劝返、管控吸毒人员3378名。按照公安部“深圳会议”部署,重点城市公安机关普遍加快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拓展应用建设,实现了动态管控系统与其他公安信息系统资源整合、联网比对,成为提升发现、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能力的新的增长点。截至12月底,全国共有北京、天津、河北等13个省区市全面完成、9个省区市在部分城市完成拓展应用技术平台建设,通过系统报警查处吸毒人员49833名,带破毒品案件1712起。各地结合吸毒人员排查行动,大力开展对吸毒成瘾人员的集中收戒,有效减少了社会面失控吸毒人员,2008年全国共强制戒毒、劳教戒毒、强制隔离戒毒26.4万人。
《2010年中国禁毒报告》总结道:2009年7月至9月,国家禁毒委员会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吸毒人员排查登记和管控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拓展应用功能,完善对流动吸毒人员的跨区域协作查控机制,深入开展对吸毒人员的排查和登记工作,充分利用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康复、社区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等戒毒模式,认真落实戒治、康复、帮教等挽救措施,使一大批吸毒人员戒断了毒瘾,回归了社会。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发现有吸毒行为人员8.8万名,逐一落实戒治、康复、帮教等管控措施,有效减少了社会面失控吸毒人员。2009&年,各地公安机关共依法处理有吸毒行为人员2.8万名,带破涉毒违法犯罪案件1209起。
第二、通过动态管控,中国警方创新了对吸毒人员的管理。
&&&&2010年7月23日,中国公安部网站报道:为提高动态环境下对吸毒人员的发现控制和戒毒康复能力,公安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国联网的吸毒人员信息数据库,创新建立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实现了对吸毒人员网上控制和动态跟踪。目前,各级公安机关包括基层科所队,都能从网上直接查询到每一名吸毒人员的戒毒和帮教情况,不仅提高了发现和管理吸毒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了戒毒措施的落实,萎缩了毒品消费市场,而且提高了对涉毒违法犯罪人员的发现控制能力,发现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破获了一批刑事和治安案件。
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严重侵害戒毒人员的人权
尽管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打击吸毒和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发挥强大的功能,但是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却存在严重侵害戒毒人员的人权和被滥用的情况。根据我们近年来了解的情况,动态管控机制对过去吸毒但现在已经戒毒的人员的权利侵害非常严重。动态管控对戒毒人员权利侵害表现在对戒毒人员婚姻和家庭生活、社会就业、个人创业、日常生活、参与艾滋病防治和减低毒品伤害公益活动。同时,动态管控把过往吸毒人员标签化,时刻提醒人们自己痛苦和羞辱的经历,加深了过往吸毒人员的耻辱感,不仅加重社会歧视,也加重人们内心的污名,让人抬不起头来。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些来自过往吸毒人员社群反馈的案例,对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在运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特别是对人权的侵害,进行必要的阐述。
1、动态管控干扰志愿人员参与艾滋病防治和毒品减低伤害工作
艾滋病病毒在我国吸毒人员中出现严重的流行,同时吸毒人员中存在其他血液传播疾病、性传播疾病、吸毒过量、毒品不良反应等公共卫生问题。在吸毒人员中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和处理其他公共卫生问题,减少毒品对人类个体、家庭和社会的伤害,需要吸毒人员,特别是过去吸毒但现在戒毒的人员参与。但是,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却在不断地干扰人们的积极性,影响到参与艾滋病防治等公益活动的戒毒人员们心情、人身安全和行动自由,因为他们在出差、接洽公安部门处理相关政策法规事务过程中,时常被强制失去自由和强制尿检吸毒的情况。
2004年来,降低危害的项目开始在云南、广西和四川等地开展。这些省份和地区的一些社群积极分子积极参与到吸毒人员中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但是,过去使用毒品的经历,对于那些经常出差参加培训和会议的骨干来说,外出时被涉毒盘查和尿检是他们最痛苦的一件事情。下面的两个案例是近年来我们收集的众多案例中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2009年5月23日,云南张某去广西南宁参加第六轮中国全球基金项目省和地区社区骨干培训班。一路上,张某心情异常兴奋,这是他第一次单独代表组织去外省参加培训。
从当地坐车来到昆明火车站。离发车时间只差30分钟了。经过安检来到入站口,又看到警察在检查身份证,他就拿出身份证跟在队列里,焦急的等待着。警方检查张某的身份证时,一个女警员随口而出:“吸毒的。”话刚落音,旁边几个穿制服的马上围住了张某,把张某带到一间类似办公室的房子里,让张某把身上的东西掏出来并抬高双手,然后开始对张某进行搜身。另外一个民警问:“带着么?就自己拿出来啦。”张某问:“带着什么?我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我是到南宁培训,你们可以看我的通知。”女警又问张某:“你是艾滋病吗?”张某疑惑地看着她没回答,心想:这是他的隐私,你为什么这样问我?张某把乱七八糟的行李物品塞进包里跑进车站,火车已经要开了,列车员让张某先上车,再慢慢找车厢。
一路上张某闷闷不乐,心想:仅凭他的一段过去,他就要时时被检查,处处受怀疑,大庭广众之下把他吸毒的历史翻开,让他承受本可以避免的羞辱。我们的人权什么时候才能得到保护?我们的隐私什么时候才能得到保护?
到了南宁,张某才知道云南某地的两个同仁也遇到了这样的事,而一个四川的同仁不但上车被检查,到了南宁出站又被检查。更有甚者,云南芒市的一个同仁从出发到南宁共计被检查了五次,到了那里除了培训就是担惊受怕的呆在宾馆里,害怕出去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案例二、2009年8月24日晚上11点左右,G某和王某到德宏州交流降低危害和艾滋病防治工作经验,中途入住腾冲县鹏茂宾馆。当晚来了两个民警和一个协管员对G某进行盘查,G某从包里拿出身份证给了其中一个民警。民警问G某是做什么的,G某告诉他们是做降低控制毒品伤害和艾滋病防治工作。看完身份证以后,其中一个民警就叫G某去卫生间里做尿检。G某接着对民警说:“民警你们是不是应该先给我们看你们的警官证呀?”民警拿出了警官证给G某看,但当G某指出他的警官证没有皮套时(根据相关规定,警官证必须装在皮套才视为是有效的警官证),似乎触动了民警的某根敏感的神经。民警十分恼火,其中一个民警高嗓门的喊道:“不要找那么多借口!马上穿好你的衣服跟我们走。”
刚进入卫生间不到半分钟的G某又转身走出了卫生间,指着民警们拿来的尿检纸说道:“民警,不对呀!这可是过期的尿检纸。”“给是还要啰嗦?穿起你的衣服马上跟我们走!”民警有些不耐烦了。王某看了看目前的情况,不能继续让冲突发生下去了,赶紧提醒G某先按他们的意思做一个尿检,如果结果出来有争议的话,再提出用没有过期的尿检纸。
G某走进了卫生间,一会儿尿检结果出来了,谢天谢地那张过期的尿检纸还算给G某争气,没有出现阳性。此时,那位很是有些“牛”的民警说着自来话:“不要说只是戒断一两年的,在我们这里戒断十多年的还不是照样复吸。警察有权利对吸毒人员跟踪一生的。”
当晚,G某和王某本来还要做一些文字工作的,但因为此事的发生,再也没有进入到工作的状态之中。
2、动态管控系统影响戒毒人员正常就业
很多过去吸毒但已经戒毒人员,成功地找到工作,重返社会,过着正常的生活,但一般不会告知单位自己过去吸毒的经历,而是默默地埋头自己的工作。他们担心,一旦他们过去吸毒的经历被单位知道,就可能失去已有的工作。但是,公安部门根据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可以很容易地找到戒毒人员,强制尿检吸毒的情况,对戒毒人员进行百般调查和刁难,增加了戒毒人员暴露过去历史的风险。
案例一、猪哥(化名)是一名有过多年成瘾经历的过往成瘾者,在戒断多年之后,好不容易在一家副食店找到一份打工的工作,并通过自己辛勤的劳动,给老板娘留下了吃苦耐劳的好印象,取得了老板娘的信任。老板娘承诺下月给猪哥加薪。至此,猪哥可说是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每天忙得不亦乐乎,生活逐渐走上正轨。
可好景不长,在一次当地警方依据动态管控信息对全市成瘾者作大排查时,猪哥的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原因是排查之时,被一个熟人看见了,更不幸的是,这个熟人在某天闲逛时偶然逛到猪哥工作的小店。这人看到了猪哥。不但如此,这人还与老板娘认识。猪哥心里顿时凉了半截,一种不好的预感猛然袭上心头。这人与老板娘一边闲聊,不时朝猪哥瞟上几眼。第二天,老板娘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声称最近生意不景气,把猪哥辞退了。
案例二、陈某受毒品困扰十数年,多次戒断之后,终于彻底醒悟,下决心与毒品决裂。经过几年的时间巩固,陈某已从心里上彻底摆脱毒品。但仅仅戒断毒品还不够,毕竟人不是生活在半空中。年过30岁的陈某,不愿凡事都跟父母伸手要钱,决心找一份工作,靠自己的劳动自食其力。可残酷的社会歧视让陈某一度就业无门。
陈母为了给儿子找一份工作,求爹爹告奶奶,终于使所属的村委会书记答应让陈母带陈某来,准备通过熟人将陈某安排在一家宾馆做保安工作。
那天,陈某如约来到村委会办公室。可刚到楼下,便被正在执行吸毒人员大排查的110协警员撞个正着。协警员要求陈某到局里走一趟,陈某称有事不能去。几名协警员二话没说,以拒捕为由,将陈某按翻在地,拳脚相加。此事惊动了楼上的村委会领导,纷纷出来制止,协警员方才罢手离去。可经过这事后,村委会领导婉转拒绝了为陈某安排工作,理由是,如果陈某已戒断毒品,为什么警察还要找他?
3、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影响戒毒人员的婚姻和家庭生活
戒毒人员也渴望有正常的婚姻家庭生活。因为担心不被接纳,很多戒毒人员会向对方及其家人隐瞒自己过去吸毒的经历。有些人是婚前对方就已经了解了自己过去的吸毒经历,但是恋爱和结婚后,过去吸毒经历被公安部门记录在案后所带来的麻烦和困恼往往也会成为婚姻裂变的导火索。
案例一、小新(化名)从戒毒所出来之后,感悟极深,下定决心从此与毒品决裂。小新从戒毒所出来一年多了,家里人为了帮助小新重返社会,给他买了一辆摩托车,跑摩的,虽说不足以让小新发家致富,至少自己能够养活自己。
小新在生活走上正轨之后,心思渐渐活了,琢磨着找个女朋友结束单身生活。经过努力,如愿以偿的找到了人生的伴侣,并且两情相悦,感情日益升华,很快进入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那天,他们彼此都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激情,便到一家宾馆开了个房间,提前享受了二人世界的快乐。可是第二天一大早,他俩还沉浸在幸福梦中,床前就已经站立了几个警察,说是小新的身份证有问题,要求跟他们去一趟派出所。带着满脸的羞愤和疑虑,小新跟随他们到了派出所。可是到了派出所之后,警察什么都没问,就要小新做尿检。后来小新才知道,是因为住宿登记的时候用的是他的身份证,警察就是根据身份证信息找到他的。
傻了!不是小新傻了,是小新的女朋友傻了。“你不是说你戒了吗?为什么警察还来找你?人家为什么不找别人光找你?你说!你说呀!”没等小新解释,女朋友转身头也不回的走了。小新那时深深的体会到了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案例二、李某(化名)年少时无知轻狂,染上毒品,多年在毒品泥潭中挣扎。后彻底戒断毒品,并娶妻成家,尽享天伦。其妻理解过去李某的错误,并认可李某的改过自新,其态度不但理智,而且宽容。
可婚后,尽管李某已远离毒品多年,仍然会不时有警务人员不期登门造访,这让妻子内心相当别扭。虽然知道李某早就没有使用毒品,但警察经常登门,首先自己心里难以接受,再者,隔壁邻里异样的目光更是让妻子备受煎熬。妻子也曾多次提出意见,可警务人员解释说:他们也是执行公务,没办法,再说这也是为李某好。起初妻子还勉励李某,脚正不怕鞋子歪,可时间长了,周围的人那异样的眼神让她逐渐抬不起头来。最终,她选择了与李某离婚。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让很多毒品戒断者不敢去酒店、娱乐场所,不敢和家人一起享受家庭之乐。在广西有一个戒毒康复已经三年多的人,在自己的努力和坚持下,好不容易和家人融合在一起。在她第一次跟家人一起出行的住酒店时候,被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报警带走,严重影响了家庭生活。&&&&&&&
4、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影响到了戒毒人员自主创业
尽管禁毒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但是,对于一些自己自主经营,自己创业的毒品戒断者来说,他们在自主创业的时候,不仅获取不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反而因为过去使用毒品的经历被动态管理后,使他们的自主经营和自主创业更为艰难。
案例一、王某(化名)在众多过往成瘾者中,应该说是一位承受力相对强一些的人,在戒断毒品之后,虽然就业无门,但她始终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既然别人不要我,那我就自己创业,之后,王某开始在菜市场做起蔬菜零售生意,不温不火,糊口是没问题了。
可在一次被警务人员带走之后,命运再次跟她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自从警察来过之后,王某曾经的吸毒史就不再是什么秘密了。所有人都开始用异样的眼光看她。各种流言四起,尤其是顾客,不是怀疑她的菜是偷来的就是怀疑不卫生。总之,从那一天起,王某的生意就无法做下去了。最终,王某只有拖着疲惫的身心回到家里。
案例二、某女戒断四年后开过花店和婚庆公司。后来到内蒙古区开了一家服装店。2012年春节期间和家人一起乘火车到内蒙古去,火车上因为身份信息被乘警在众目睽睽之下涉毒盘查了四次。在北京站转车的时候又被盘查。其家人对她说,我们实在是不好意思再跟你出来了。当晚,她和家人没有敢去入住宾馆,在北京站的凳子了呆了一夜,想了一夜。第二天到内蒙古后就亏本转让了店铺。
5、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标签化和边缘化戒毒人员
动态管控把过往吸毒人员标签化,时刻提醒人们自己痛苦和羞辱的经历,加深了过往吸毒人员的耻辱感,不仅加重社会歧视,也加重人们内心的污名,让人抬不起头来。动态管控和标签化,阻碍着戒毒人员重返社会,伤害我国政府和社会长期不懈的戒毒工作的效果。
动态管控如同悬在戒毒人员和美沙酮维持治疗者头上的一把剑,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就是一个吸毒者。而把人标签化,戒毒人员往往在看不到希望的情况下重新开始吸食毒品。
案例一、G某曾经是一名成瘾者,多次戒毒依然效果不佳。一个多月前经朋友介绍,参加了美沙酮维持治疗,从此找到了生活的方向,不再整天不务正业为毒品四处奔波了,生活也开始有了规律。
一天,当G某骑车行至中途的时候,突然一辆轿车从后面超了上来,因为距离太近而无法避开,撞到了轿车的尾部。经检查,G某的左肩胛骨骨折、左肋四根肋骨断裂、面部多处受创、左眼眶还裂了一个很大的口子。因为没钱,治疗一再被拖了下来。后来小轿车的车主找到医院,要求私下协商解决问题。在家境贫困的情况下,G某只能说愿意协商,至少先把钱交了,治疗要紧呀。可是当G某提出要车主支付医疗费后,车主却瞪大了眼睛说:“你想敲诈勒索呀?!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告诉你,我去查过了,你是吸毒的,而且还是艾滋病,你现在不解决,到时候你一分钱都拿不到!”临了,他扔下一句话:“最多给你800元,你不要就算了。”之后扬长而去。
G某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怎么会知道自己曾经吸毒?更不可思议的是怎么还知道自己已经感染了艾滋病?自己以后将会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继续生活?所有的种种后果在G某极力的压制之下还是从他的脑子里蹦了出来。那一刻,G某彻底崩溃了。没过多久,G某复吸了,再后来,因为吸毒过量死了。
案例二、邹某(化名)在戒断毒品之后,生活逐渐恢复正常,本以为只要戒断毒品之后,新的生活就会伴随而来。但没想到,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邹某彻底失望了。
又到了年度审核机动车的时间了,邹某按照往年惯例,骑上自己的摩托车,带上所有证件来到车管所,接受年检。当邹某把所有证件递进窗口之后,工作人员在电脑上噼噼叭叭一阵敲打,随后告知邹某稍等一会。就在邹某等候之时,一辆110警车停在了身边,工作人员指着邹某对警员说:就是他。警员随后把邹某带上警车,回到警局,强行给邹某尿检。完了之后告诉邹某可以去办理年检手续了。那一刻,邹某知道了动态管控,并且每次年检都要尿检,否则不予办理。邹某的内心因此受到极大的打击,生活的信念随之被打破。不久之后,邹某复吸毒品,被强制戒毒。
三、动态管控缺乏更新,戒毒人员权利被无休止伤害
2006年8月29日公安部电话电视会议,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迅速展开动态管控机制建设,强调建立信息维护制度,初步形成动态管控机制。要实时更新、维护信息,在排查发现、戒毒康复、出所和尿检、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方面,不断完善吸毒人员信息数据库,真正把“死的信息”变成“活的信息”,把“无用的信息”变成“可用的信息”。《戒毒条例》第七条第二款提出:“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但是,实际情况如何呢?我们观察到,很多被多次强制尿检没有发现吸毒的戒毒人员,在戒毒多年后,依然不断地被公安人员骚扰,强制其尿检吸毒情况。
案例、王某对自己2008年至2010年期间各地警方对自己的动态管控和强制尿检情况做了记录。2011年11月,王某在北京因为尿检第二次打官司时,王某发现,几年以来的尿检结果,并没有被警方上传到动态管控系统中。同时,王某还发现2007年10月,户籍所在地警方把他身份信息录入动态管控系统的时候,他已经戒毒几年了,但是,身份信息还是被录入了动态管控系统里。
王某年期间被各地民警历次涉毒传唤与尿检记录
出警派出所
民警证件出示
2008年7月31日
昆明东站宾馆
吴井路派出所
2008年10月26日
北京豫乡情宾馆
恩济庄派出所
2008年11月1日
昆明东站宾馆
吴井路派出所
成都某宾馆
2009年7月26日
昆明东站宾馆
吴井路派出所
腾冲某宾馆
2010年1月6日
蒙自某宾馆
西城区派出所
2010年6月19日
北京如家酒店
注:结果上传:指警方把尿检结果上传到动态管控系统上。
四、动态管控机制被滥用伤及无辜
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难免会伤及无辜。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吸毒人员使用假身份证件、出现身份证号重复的情况、公安人员录入信息出错、以及可能的公安人员恶意陷害仇人的情况。所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实际上也针对很多被误用、被滥用来受到牵连的无辜之人,他们没有吸过毒,但却被认为有吸毒经历而受到动态管控。
《中国财富》记者刘虹的调查文章《国家的眼睛》中写道,被纳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的,还有一些“被吸毒”(被错误当作有吸毒经历而受到牵连)的普通公众。
2010年7月,定居深圳多年的石女士从平安保险公司获得一份印有自己真实身份信息的“吸毒人员登记表”。根据该表格,石女士被指于2006年5月6日在其户籍所在地黑龙江伊春市南岔区某歌舞厅因吸食冰毒被警方抓获,并被处以罚款。鉴于如上“吸毒史”,保险公司依据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拒绝赔付石女士的大病医疗保险金共计三十万元。
在这张打印件上,记录着石女士的姓名、户籍、身高、身份证号码等个人真实信息,表格的一侧还印有其半身照片。表格上方印有“核实结果:身份真实,信息完整、准确”。保险公司透露,这张表格是在查询“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后打印出来的。
石女士这才恍然大悟:过去三年间无法购买机票,又在宾馆里遭遇尿检,或许都与此有关。
自十年前搬来深圳,石女士几乎没有回过老家,没有去过歌舞厅,更不可能吸毒。2010年8月,经查证事实有误,伊春市公安局南岔分局缉毒大队开具证明,证实石女士非吸毒人员,未因吸毒对其做过任何处理,“照片经技术合成”。
石女士对伊春公安的说法存有怀疑:如果是操作人员不熟悉业务错误录入信息,怎么还会费神费力地为实施这个“错误”而专门合成照片?根据表格,除去录入员,这张表格至少还经过了办案民警和审核人两道程序,一个莫须有的吸毒人员信息为什么能够通过审核?
另一个疑惑是:若是内网信息,保险公司缘何能够查看、打印这份吸毒人员信息登记表?如果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某些关系调用、查看,这些信息还会被“出卖”给谁?这些问题,伊春和深圳警方均未给出正面答复。
石女士的经历绝非孤例。
据公开资料,广东陆丰林某涛、南昌某高校大学生李某、湖南益阳徐某、河南驻马店余某、河南洛阳韩某等多人曾有类似“被吸毒”经历。据当事人回忆,他们大都曾经历过强制尿检、名誉损毁、隐私泄露等问题,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因之受到巨大影响。
今年五月,因派出所搞错信息而“被吸毒”四年的吕立凤将湛江市麻章区公安分局太平派出所告上法庭,索赔百万,要求派出所公开道歉,并将自己的信息从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中删除。当地派出所表示,申请删除的程序复杂,“唯一的办法就是等待”。
除此之外,近年来各地媒体也频频报道报道了一些公民无端“被吸毒”&的事件。
报道一、建水商人来昆&酒店开会“被吸毒”&(2010年06月28日春城晚报)
一直本本分分做生意,也没有犯罪前科,到昆明开会时入住宾馆,却突然被警方带走,到派出所后竟惊闻自己从2007年起就成了网上登记的在逃吸毒人员!尽管事情已经过去近一年,但直到昨天,来自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的张建和说起自己的遭遇时,脸上依然写满无奈与恐慌。
经过近一年“讨清白”的漫漫长路,尽管相关部门给张建和出具了几份答复,都证明了张建和的清白,但他说,时至今日,网上还有记录,一纸证明管什么用?“什么时候,我的错误信息才能删除?什么时候,才能还我一个平静的生活?”
报道二、女子被公安部网站误记录贩毒&喊冤8年无法修改
(2010年03月25日&)
 &&她有正当工作&在巴南区大江邮政储蓄所当前台工作人员。
  她有不良记录&身份信息显示不但吸毒还有贩毒记录。
  她是个清清白白的女子,却突然被告知成了吸毒贩毒人员,让她8年来背负了沉重心理负担。
  明明是被冤枉的,为何一直更改不了?这一切令她和家人很不解。
  在巴南区大江邮政储蓄所工作的28岁胡亚,一直有个心结:不敢出示身份证。“我的身份证上有不良记录。”这个原因,让胡亚顾虑重重。
  胡亚说的“不良记录”,不是常人理解的诸如不按时还钱等信用污点那么简单,而是两个时常触痛她神经的“大帽子”——吸毒人员、违法犯罪人员。
  胡亚现在的工种,是储蓄所前台工作人员。昨日,正在上班的胡亚脸色红润,思维正常,没有一点异样。身体检查和经历都证明:胡亚一直都是个健康、守法的公民。她还生了一个健康的小孩。
  自己因“吸毒贩毒人员”受影响,是2009年7月3日,那个令胡亚记忆犹新的晚上。那段时间,胡亚正在应聘目前供职的大江邮政储蓄所岗位。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都被统一安排在渝中区大礼堂附近一家宾馆,接受培训。
  “晚上9点过,宾馆所在地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问我是不是吸毒贩毒人员,要我去派出所一趟。”胡亚说,当时,一名室友听到这个消息,大惊失色:“什么,你吸毒?”
  为证实自己清白,在半信半疑的室友和单位领队陪同下,胡亚前往派出所,经过多次尿检,反复核证,最终确定她根本没有吸毒。
  单位最终相信了胡亚的清白,胡亚上了班。
  后来,胡亚得知,这个插曲源于自己入住宾馆时提供的身份证,派出所根据身份证上显示的记录找到她。在她的身份信息上,清晰记录着她是个吸毒人员,还有违法犯罪记录。
通过户籍所在地巴南区界石派出所查询,胡亚了解到,8年前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一个叫文某的人冒用。令胡亚和胡家人难受的是,他们就此事向当地警方反映过多次,但这些不良记录一直没有取消。
报道三、女子遭警方杜撰吸毒记录&输入全国禁毒系统4年多(2011年06月17日&&)
没有吸毒,却被列入全国禁毒系统的吸毒人员名单,那么这个人会遭遇什么?对深圳的石女士而言,那就是一场“噩梦”。而直到现在,这场持续了四年的噩梦还没有结束。
拿不到保险金&方知自己“吸毒”
2010年4月29日,户籍黑龙江的石女士在深圳被确诊为宫颈癌,但出院时却没拿到保险金。保险公司告诉她,她投保时隐瞒了吸毒史。因此按照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保险公司查询了全国禁毒系统后,打印了一张“吸毒人员情况登记表”交给她。
石女士这才知道自己居然“吸过毒”。
这张登记表上,石女士的名字、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等个人资料一应俱全。表格右边是她本人的半身照。照片上的她穿着件类似号服的背心,背心上除了她的姓名还有一个日期:2006年5月4日———根据情况登记表,这是石女士在黑龙江吸毒被抓的日期。
因为这张表格,保险公司拒绝向她赔付保金。
同时,石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曾想去香港,却被告知不能前往;她曾想开餐厅,却不能用自己的证件办营业执照……回想起来,她猜测,种种坎坷遭遇可能都因为这张吸毒登记表。
报道四、姓名被吸毒仔冒用惹麻烦续:"吸毒案底"至今未撤销(&海口网)海口网1月12日消息 (记者陈延鹏)
&“到哪都把我当成吸毒的,我现在都抬不起头来了。”1月11日,澄迈小伙冯志存来电郁闷地说,去年他曾向本报反映被吸毒人员冒用身份的事情至今没有解决(详见本报2010年10月27日6A版报道),如今马上过年了,他希望能够在春节前得到清白。
郁闷&至今仍是“吸毒仔”
  据冯志存介绍,2010年10月下旬,他为了给孩子上户口,就到派出所更换二代身份证。哪知当民警在网上输入他的名字后,网上马上显示他曾在三年前有过吸毒的案底,并曾被警方送到戒毒所强制戒毒。这让他一下懵了。冯志存三番五次去派出所咨询,最后找到了原因所在。原来,当年7月末的一天,与他邻村的同学冯某光因吸毒、贩毒被海口中山派出所抓获,冯某光为逃脱责任,就将他的名字和家庭住址等冒用报给了警方。
  &冯志存多次找到当年办理冯某光案件的中山派出所说明情况,希望能够还自己一个清白,派出所民警给他做了详细的笔录,表示将逐级上报,撤销“吸毒案底”。但至今已经几个月过去了,冯志存的“吸毒史”仍在,这给他的生活造成了诸多麻烦,虽然身边的朋友都相信他的清白,但很多需要检查身份证的部门却不听他的解释,这让冯志存十分头痛,“我再也不想过这样的日子了。”
  警方&争取尽快还他清白
  1月11日上午,冯志存再次找到了中山派出所。该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再次督促民警尽快落实此事,争取在最快的时间内为他解决问题。据介绍,去年10月,民警已经把冯志存的相关材料交到上级机关,但至今仍在审核当中。该所负责人表示,撤销案底需要走很多程序,要一直上报到国家公安部,只有公安部才有权力进行处理。
报道五、[衡阳]男子档案里莫名出现"吸毒”记录(
11&衡阳晚报)
近日,家住石鼓区的肖先生遇到一件怪事:在8月25日晚偶遇的一场民事纠纷中,民警调查肖的档案时,肖先生竟发现自己有一条吸毒、被强制戒毒的不良记录。这可叫从未接触过毒品的肖先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于是他致电本报热线3求助。
  9月6日讯&记者随即同肖先生一同到市公安局珠晖分局政工科了解情况,当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查询出肖先生的档案资料时,记者看到一条“吸毒、注射毒品”、带有黑色小头像的不良记录,并标有“强制戒毒”,时间为2007年8月29日,地点在珠晖区某派出所。
  在石鼓区某局工作已久的肖先生称,他平日很少去江东,“那时刚成立社区公司,我是副经理,工作很忙很紧张,每天都要签到,根本抽不开身,怎么可能跑到江东去吸毒戒毒呢!”此外,他还清晰记得,2007年8月21日至9月3日,他请了15天假去了上海舅舅家,根本不在衡阳,更不可能在该派出所被“强制戒毒”了。
  那么这条不良记录到底从何而来呢?记者又同肖走访了该派出所。户籍内勤工作人员接到反映后立即查阅了相关资料,原来此不良记录本属于衡阳县一同名人士,因工作人员输入有误而导致肖先生出现“吸毒”记录。
事后,该派出所所长就工作人员的疏忽和给肖先生带来的不良影响向肖先生道歉,并表示日后加强对公民档案信息的核对和复查,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随后派出所将肖先生的不良记录消去,双方达成和解。
报道六、樟树禁毒民警还女大学生清白(2011年07月05日&大江网)
本报樟树讯(记者余红举通讯员聂焱如)7月4日,樟树市公安局收到一封辖区临江镇人、现在深圳市打工的23岁女大学生晏某的来信,感谢民警还她清白。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今年2月28日,晏某的一位朋友来看望她,晏某和朋友一道来到一家宾馆登记住宿。谁知她的身份证信息输入后不久,竟意外地有深圳市公安局壆岗派出所的民警来找她,说她有吸食毒品史。在周围人异样的目光中晏某上了警车,被带到这个派出所进行拍照和尿检。民警介绍说,吸毒人员动态管理系统材料中记录,2008年4月12日,晏某在宁波市一宾馆内吸食毒品后,被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鄞州派出所查获。之后,即被录入全国吸毒人员动态管理系统,走到哪都要经公安机关稽查。
晏某表示,其本人2008年曾在浙江宁波工作过,但从未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经过了解,晏某被人“复制”。经过警方的沟通、协调,通过指纹远程网上比对,最终证明了晏某的身份被吸毒人员“晏某”冒用的事实。随后,宁波警方将晏某从吸毒人员管理系统上撤销。
报道七、湖南一男子“被吸毒”多年&网上发帖后获清白
红网长沙1月14日讯(记者&刘灿)湖南益阳南县南洲镇居民徐正辉这几年来一直被老家南县警方“网络通缉”,原因是“吸毒”。在向当地公安部门反映情况后,“被吸毒”一事一直得不到解决,为此,他选择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诉说自己的遭遇。“我多次被派出所的民警抓住协助调查,这给我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我希望获得清白身。”
在南县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1月13日,南县公安局就此事向红网发来回函,称经过各方调查和申请,公安部已删除错误录入的徐正辉吸毒信息。
男子莫名成为“网上通缉犯”
徐正辉今年43岁,在云南宜良县公交公司工作。2009年元月19日,徐正辉入住昆明火车站附近一家旅社时被4名警察带走,在经过尿检后被放离。
“我说警察抓错人了,但是派出所警察还打开电脑让我看信息,我竟然变成了‘网上的通缉犯’。”2010年12月9日,徐正辉到云南马龙县的外婆家探亲,再次被抓,尿检后被放离。
有了两次被抓的经历后,徐正辉开始找南县警方询问此事,但是一直没有将“被吸毒”的身份去掉。“我现在外出都是小心翼翼,生怕被警察再次抓进去。”
为了弄清楚自己“被吸毒”原因,消除掉对自己的影响,徐正辉希望网络能够给自己帮助。2010年12月,他先后两次在红网发帖,诉说自己的遭遇。
南县公安:已删除错误录入吸毒信息
徐正辉的网帖发布后,红网立即将情况反映给南县政府,12月29日,县长张运和批示,请县政法委刘安乐书记督促公安局依法公正处理。1月13日,南县县公安局就此事发来回函,称公安部已删除错误录入的徐正辉吸毒信息。
南县公安局称,2009年元旦,该县禁毒大队接到徐正辉反映其被录入进吸毒人员库,被网上通缉,要求公安机关撤除。经过调查核实,徐正辉于2004年3月26日被列入吸毒人员名册,2007年2月6日录入828库,其确系被错误承入吸毒人员库。
在证实徐正辉无吸毒史,确系错录后,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迅速准备相关材料,向益阳市禁毒支队、省禁毒总队递交了呈报删除此人吸毒信息的报告。12月30日,分管禁毒工作的副局长彭新,禁毒大队大队长卢亿友又专程前往市局禁毒支队、省厅禁毒总队就删除徐正辉吸毒信息情况进一步进行申请呈批。现国家公安部已删除错误录入的徐正辉吸毒信息。
报道八、一用身份证&就进派出所(&南方都市报&)
用身份证开房约半个小时后,毫无征兆地,警方敲门查房,将龙晴(化名)带到派出所,强制尿检。2009年10月,龙晴第一次经历这一幕。此后她在住宾馆坐火车地铁时,只要被查到身份证,都会遭警方盘查,多次被带往派出所强制血检尿检。
  去年3月,龙晴在补办深圳居住证时,获悉早在2008年,她的朋友冒用她的身份信息,在惠州市公安局麦地派出所留下吸毒案底。近日,她委托律师,向惠州市惠城区法院提起诉讼,将惠州市公安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案底,索赔精神抚慰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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