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所有重审的杀人刑事案件发回重审期限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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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杀人案再审 凶手究竟有几个人?
来源:中国青年网&|& 10:15&编辑:julia
5&24杀人案再审,江西景德镇市所辖乐平市16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凶手究竟有几个人?
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再审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2000年5月,江西景德镇市所辖乐平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5?24案&)。
2003年7月,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死刑。
2004年1月,江西省高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景德镇中院重新审判。景德镇中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后,于2004年11月判处上述四名被告人死刑。
2006年5月,江西省高院终审判处上述四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宣判后,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不服,提出申诉。
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对此案立案审查。
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委派检察员出庭依法履行职务。在庭审中,检辩双方均充分发表了意见,原审被告人自行并委托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
江西省高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 据新华社
四人入狱多年后 有人自认是真凶
今年11月22日,江西省高院召开&乐平5?24奸杀碎尸案&再审庭前会议,确定该院于11月30日不公开开庭再审此案。至今,此案被法院认定的4名凶手已在监狱服刑多年。
有记者获悉,此案又有新证据浮出水面:物证检验报告显示,5?24凶案现场发现的数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自认真凶&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
16年前的一桩惨案
&5?24凶案&发生于2000年,死者之一为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中店村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他的尸体于日清晨被发现在中店村&无天底&的田间,现场还有其女友郝强带血的发夹、上衣、高跟鞋等物。中店村村民黄全正记得很清楚,当天儿子黄志强和村里人一起去现场看热闹,中午还分析称这肯定是情杀。谁想到,两年后,黄志强和同村的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相继被捕,他们和一度在逃的汪深兵一同被控为凶手(注:2013年6月,汪深兵被捕,2014年被取保候审)。
日,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处4名被告人死刑。判决书认定,日晚,黄志强等5人携带凶器伺机作案。当晚23时许,他们在&无天底&田间小路上发现蒋泽才、郝强,便上前索要钱财。蒋泽才不从,汪深兵一刀砍在蒋头部,郝强见状逃走,汪深兵便去追赶。其余4人各持凶器朝蒋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当场死亡。程发根从蒋身上搜出5000元、手机等物。&随即5人先后对郝强进行轮奸,程发根又找来绳子勒郝强颈部,其余4人按住郝强,将郝强勒死,后抬到附近树林掩埋。为灭迹,次日中午,5人抽签决定顺序后依次持刀将郝强碎尸,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处抛散。&
案件充满疑点
由于黄志强等4人一再在庭审中集体翻供,此案曾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4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被发回重审。直至2006年江西省高院终审。有媒体报道,此案多名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且死者创口应是斧刃形成,和黄志强等人供述的乱刀砍死不符。被告人指认的分尸、抛尸地点也均没有发现。此外,黄志强等人交代了抛刀地点,但警方没有找到作案凶器。且案卷材料中,黄志强等人描述凶器为&军刺样刀&&尺余长的刀&&差不多样的刀&,十分模糊。
案卷材料显示,现场收集到3个兔牌烟盒和27个烟头,此外还有毛巾、红色上衣、高跟鞋、摩托车等物,但均未提取指纹。
更重要的是,乐平也并未随凶手落网而回归清净。反而在2004年至2011年的8年间,紧邻城区的登高山一带,发生十余起针对的侵害案,作案方式包括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等,其中四位女性遇害。于是,在乐平有了两个相似的大案,一个是&5&24奸杀碎尸案&,一个是5&24案&真凶&入狱后继续发生的&平乐系列性侵杀人案&。
有人庭上自认真凶
此案真正出现转机,是在日,中店村村民方林崽被抓之后。这天深夜,方林崽因劫持一名三轮车女司机被抓获。21天后,乐平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平乐系列性侵杀人案&告破。乐平警方解释,方林崽身材单薄,自小就被人欺负。成年后开始以蹬黄包车为生,又自我感觉屡屡被人欺负。为寻找心理平衡,最终选择以侵害女性方式找回自尊。不定期会冒出强烈的作案冲动,异常兴奋到无法控制。每每这时,他便带上斧头、匕首、绳子到市郊游荡,随机选择目标,逮谁算谁。
而不久后,有消息传来,方林崽还交代,&绿宝超市的老板是我杀的&。日,方林崽在景德镇中院不公开受审,在庭上,他依然承认日的命案是自己所为。方林崽要求,&只有公检法司成立联合调查组,媒体和律师都介入的公开环境下,我才愿意指认(郝强的)藏尸地点&。而有当地内部权威信源透露,&5&24奸杀碎尸案&又有新的证据浮出水面:鉴定结论显示,所检现场有3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方林崽,可能性大于99.999999%。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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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窗公众平台吉林26年前杀人案重审 喊冤“凶犯”:谢谢死者家属说真话发布时间: 09:32:23【】【字体:
开庭前一天,刘忠林来到吉林省高院门口
村民称,当年曾在这里挖出女尸
刘忠林称,十指因遭逼供留下伤痕
吉林26年前杀人案几经周折今天重审 被害人家属坚信真凶另有他人
喊冤“凶犯”:谢谢死者家属说真话
今天上午,吉林省高院开庭重审刘忠林故意杀人案。1月26日,《北京青年报》曾刊发报道《再审马拉松》独家披露:早在2012年3月,吉林省高院即对本案作出再审决定,超期延宕至今。
1990年,辽源市东辽县会民村的刘忠林被控杀死同村女子郑殿荣,后被判处死缓。据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该案凭口供定罪,最明显的漏洞是作案人数。刘忠林供述其一人作案,但郑殿荣失踪时目击者——其聋哑侄女的最初证言却称,两个蒙面人将郑殿荣绑走。郑殿荣二哥郑殿臣说,这么多年来,郑家人从未认为刘忠林是凶手。
今年1月,48岁的刘忠林刑满获释,三个月过去,他还没完全适应自由,走路贴着墙根,不敢和生人搭话,打电话要对着纸上的数字拨。再审开庭前,刘忠林接受北青报记者专访说,希望再审法庭还他清白,宣判他无罪,“这样……”
谈再审开庭 谁能想到,一拖拖了四年?
北青报:2012年你接到再审决定书时什么反应?
刘忠林:就是感觉快了。有奔头,就能平反了。我想着一个月后就能开庭。谁能想到,一拖拖了四年?
北青报:这次接到开庭通知后什么心情?
刘忠林:心情大不一样。可算盼到了。
北青报:谁通知你的?
刘忠林:4月18日,我表姐夫王贵贞接到法院通知开庭的电话。他怕我激动得睡不着觉,开始没告诉我。那天我心情不好,他就告诉了我。
北青报:告诉你之后呢?
刘忠林:睡不着,失眠了,就希望早点开庭。这次和以前在监狱里失眠不一样,我觉得终于到头了。
北青报:王贵贞说,你出狱后他多次接到恐吓电话,有人威胁说让你们放弃申诉。
刘忠林:我听说过。他说他的。我不能放弃。
北青报:害怕报复吗?
刘忠林:我不怕。我就是想早点出头,早点平反昭雪。
北青报:现在再审开庭了,你希望结果怎样?
刘忠林:最大的希望就是宣判我无罪,这样我就可以挺直腰板做人了。还有伤害过我的人,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我要求赔偿我的损失,失去啥赔啥。
北青报:你失去了什么?
刘忠林:失去多了。进去的时候我才22岁。我现在家都是破碎的,没家没业。房也没了,家也没了。
北青报:如果没被抓,你会过上什么样的生活?
刘忠林:最起码我有个家。我能成个家,还可能有孩子。我现在啥也没有。一无所有。走到哪,哪是家。
谈审判获罪
口头上诉了,法院没二审
北青报:这个案子,警察办案时,你有多份笔录承认杀人。进入审判程序后,你翻供不承认杀人。不认罪理应上诉。但是卷宗里却没有你的上诉材料,也没有二审材料。你到底上诉过没有?
刘忠林:一审完了,下判决时,我对书记员口头说上诉。但是管教没联系上家属。我写了三张纸交给管教。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二审。
北青报:一审开庭,为什么没有律师出庭辩护?
刘忠林:开庭之前,书记员问我请不请律师,我说请。问让谁请,我说让我亲哥。书记员说联系不上。后来我就想算了,就拉倒吧,没请。法院也没有给我指定律师辩护,庭审也没有公开开庭。
北青报:没有律师出庭,你担心吗。
刘忠林:倒不担心。审判长要我把杀人事实说出来。我说我没杀人。
北青报:你自己是怎么辩护的?
刘忠林:我说办案警察打我。穿竹签,都说了,法院不采纳。他们说,你拿出证据来证明你冤,我说我拿不出证据。
北青报:一审判决认定你故意杀人,判处死缓。判决送达时,你服吗?
刘忠林:不服气。送达判决书的时候我没签字。相隔一年,省高院核准死缓的裁定书也下来了,我也没签字。不服。
谈狱中申诉
识字少,翻字典写申诉状
北青报:你在狱中写过申诉书吗?
刘忠林:核准死缓后,我进了长春铁北监狱。我就喊冤,怎么逼的,怎么打的,自己写申诉状。我只上过两年学,不认识几个字。有的字写不出来,我就翻字典。
北青报:申诉有效果吗?
刘忠林:没起啥作用。
北青报:进监狱后你啥态度?
刘忠林:一句话:不服。我没有罪,让我干啥我不干。狱警生气,把我关小号,出来后我还是那样。有时关个三天,有时关个十天八天的,最长的一次关了半年小号。后来监狱对我变了一个管法,干就干,不干拉倒,放任我。我有时怄气,蒙头就睡。
北青报:你在监狱里哭过吗?
刘忠林:哭过。我寻思案子没有头绪,日夜盼也没消息,没有出头日。吉林高院的法官提审的时候我也哭过,我想着可算有人来管我了。
北青报:在监狱里面,有没有人劝你认罪?
刘忠林:有人劝过。我始终没认。我一边申诉,监狱还是减了点刑。一共关了25年多。
北青报:申诉没有结果,灰心过吗?
刘忠林:我想过自杀。在铁北监狱的时候,劳改干活,机器有电,我想把脑袋伸进去电死自己,让别人把我给拽住了。
北青报:在看守所和监狱里,第一次有人来看你是什么时候?
刘忠林:进铁北监狱后,我老姑和姑爷来看我,大概是1997年。之后我哥来过两趟。
北青报:你第一次见到律师是什么时候?
刘忠林:2009年前后,我表姐夫王贵贞请的律师在吉林监狱见了我,跟我交流案情。我感觉有希望了,终于有人替我说话了。打那以后,就没有自杀的念头了。2010年,他又请了一个律师给我拍照。拍我的手和脚。当时我的右脚大拇指切掉了,我的十个手指,指甲坏死,手掌弯的。
北青报:在狱中数日子吗?
刘忠林:一开始数。后来不数。稀里糊涂过,日子太长了。有点想放弃。但是我表姐夫每次来,告诉我不要放弃,说他都没放弃。所以我就坚持下来了。
谈审讯遭遇
被抓后没指认过“作案”现场
北青报:脚趾是怎么切掉的?
刘忠林:在铁北监狱服刑期间切的,当时脚趾化脓感染,整只脚都肿了,监狱安排做的截肢手术。脚趾是1990年办案警察审讯时用铁棒砸折的。大部分的病都是那时候出来的,没出这事时,身体啥病都没有。
北青报:你还记得被抓后警察怎么审讯你的吗?
刘忠林:在县局,办案警察问我怎么杀人的,我说我没杀。一个警察拿竹签扎我右手大拇指。疼啊。我就说是我杀的。问我怎么杀的,我说拿菜刀。他说不对,然后扎第二个手指。我说用尖刀,又不对,又扎。最后把我十个手指头都扎了,分三天扎的。
北青报:你在有些供述材料里提到,你跟郑殿荣处过对象?还发生过性关系?
刘忠林:没处过。手都没拉过。我跟她就是邻居。一个屯,隔着几百米。我根本没杀过人,也不知道她怎么死的。也不知道她怀没怀过孕。警察审讯的时候问我知不知道她怀孕了。我说我哪知道。后来打我我就说知道。问我怀孕几个月了。我说4周。对不上。警察说怀孕21周。
北青报:你从被抓到进看守所,其间有几天?
刘忠林:待了10天左右才送看守所。
北青报:警察抓你之后,有没有指认过作案现场和作案工具?
刘忠林:都没有。
北青报:被抓之后没有回过会民村吗?
刘忠林:第一次回去是今年1月底,刑满释放后。之前一直关着,一次都没有。
北青报:你现在还记得1989年郑殿荣失踪那天发生过什么事?
刘忠林:我记不住。我只记得她丢了后,村里人帮助找了两天,没找着。老郑家还给帮助找人的供饭,管了两天。我也帮助找,在他家吃了饭。
走路贴墙根,不愿和生人说话
北青报:出狱那天谁接的你?
刘忠林:1月22日,那天特别冷,我二姐和侄子一共三人开车接我。见到我后,二姐认不出我的样子,问我是刘忠林吗。当时她就哭了。我告诉二姐:别哭,等我平反再哭。
北青报:出狱已经3个多月了,适应外面的生活吗?
刘忠林:始终适应不了。到哪儿待着,在人群里,我都觉得低一级,抬不起头。因为我还没平反,还是杀人犯,刚从监狱里出来。虽然别人没说啥,但是上别人家自己心里觉得不好。我也不太会用手机。身上随身带着纸笔,把号码给我,我就写在纸上,照着号码才会拨电话。我不会翻通讯录,也不会发短信,不会用微信。我被抓的时候还没手机这东西。看电视,我不会用遥控器,只会用老式电视机的开关。电视剧什么的一点都不看。我只看新闻,看法制节目。我以前没见过啤酒易拉罐,没见过电脑,到现在都不知道怎么上网。这二十多年把我关傻了,出来啥都不认识了。
北青报:夜里睡得好吗?
刘忠林:我表姐和表姐夫告诉我,我睡着了会说胡话。说的都是监狱的事:监狱让我干活,我认为我没犯罪,所以不干活,顶嘴骂人。
北青报:现在敢主动和生人搭话吗?
刘忠林:不愿意。我这案子没翻过来,不知道人家反感不反感我。我不知道这个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现在的人都想啥。走路我都贴着墙根。
北青报:你现在身体怎么样?
刘忠林:手指头伸不直,拿不了重物。右脚大拇指切了后,走路没劲,上得了山,下不了山。
北青报:出狱之后,想过找工作吗?
刘忠林:也想过,但干不了。先翻案之后再说。翻案后还要治病。我记忆力不好,大脑稀里糊涂的,精神也不好。
北青报:1990年出事时,家里什么情况?
刘忠林:我在外面也没什么亲人。出事之前,我父亲去世了,我母亲(有精神病)走丢了。家里只有一个哥哥,那时他在家,我们一起生活。我出事之后,主要是我姐夫帮我跑。
北青报:你哥后来没怎么管你,你恨他吗?
刘忠林:有时候也恨,但我也不知道人家咋回事。
北青报:出狱之后,你哥有没有联系你?
刘忠林:他在外地打电话回来,问需不需要用钱,要的话跟他吱声。我也没啥需要的。
北青报:出来后最想做什么事?
刘忠林:无论在监狱还是出来,都是盼着早日平反昭雪。
北青报:郑殿荣的哑侄女告诉我,郑殿荣失踪时,带走她的人不止一个人,而且不是你。郑殿荣哥哥郑殿臣说,老郑家的人不相信人是你杀的,始终没认为你是凶手。
刘忠林:我表哥领我去过他家。郑殿臣亲口跟我说,他们家女儿,就是小哑巴,无论法院还是记者去,都说不是我杀的。老郑家说不信我杀人,我谢谢他们说真话。这是句良心话。这一家人挺有正义感,我挺感动的。
北青报:要是再审结果维持原判呢。
刘忠林:那我就继续告。必须把我的清白拿回来。
北青报:如果案子得到平反,第一件事想做什么?
刘忠林:要报答所有对我关心的人。
本版文并摄/本报记者 李显峰
日,辽源市东辽县会民村,19岁的女子郑殿荣失踪。
日,村民修河,在河套边的白菜地里挖出一具怀孕的女尸。经辨认,确定为一年前失踪的郑殿荣。
日,警方带走刘忠林。刘忠林作第一份笔录时否认杀人,后被收审。11月8日,被送往看守所。
日,一审宣判,刘忠林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日,吉林省高院核准死缓。
日,吉林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同年8月,辽源中院协调本案原办案单位东辽县公安局开棺验尸,发现尸骨和衣物不见踪影。再审超期,延宕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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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杀人案再审 案件仍有多处疑点新证据又指向另一人(2)
来源:天极网 编辑:汪育恒
导读:原标题:5?24杀人案再审 案件仍有多处疑点新证据又指向另一人(2),524杀人案再审 案件仍有多处疑点新证据又指向另一人 2003年7月,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死刑。2004年1月,江西省高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景德镇中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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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杀人案再审 案件仍有多处疑点新证据又指向另一人
  2003年7月,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死刑。2004年1月,江西省高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景德镇中院重新审判。
  景德镇中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后,于2004年11月判处上述四名被告人死刑。2006年5月,江西省高院终审判处上述四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宣判后,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不服,提出申诉。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对此案立案审查。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委派检察员出庭依法履行职务。在庭审中,检辩双方均充分发表了意见,原审被告人自行并委托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江西省高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
  四人入狱多年后 有人自认是真凶今年11月22日,江西省高院召开&乐平5&24奸杀碎尸案&再审庭前会议,确定该院于11月30日不公开开庭再审此案。至今,此案被法院认定的4名凶手已在监狱服刑多年。有记者获悉,此案又有新证据浮出水面:物证检验报告显示,5&24凶案现场发现的数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自认真凶&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16年前的一桩惨案&5&24凶案&发生于2000年,死者之一为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中店村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他的尸体于日清晨被发现在中店村&无天底&的田间,现场还有其女友郝强带血的发夹、上衣、高跟鞋等物。中店村村民黄全正记得很清楚,当天儿子黄志强和村里人一起去现场看热闹,中午还分析称这肯定是情杀。
  谁想到,两年后,黄志强和同村的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相继被捕,他们和一度在逃的汪深兵一同被控为凶手(注:2013年6月,汪深兵被捕,2014年被取保候审)。日,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处4名被告人死刑。判决书认定,日晚,黄志强等5人携带凶器伺机作案。当晚23时许,他们在&无天底&田间小路上发现蒋泽才、郝强,便上前索要钱财。蒋泽才不从,汪深兵一刀砍在蒋头部,郝强见状逃走,汪深兵便去追赶。其余4人各持凶器朝蒋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当场死亡。
  程发根从蒋身上搜出5000元、手机等物。&随即5人先后对郝强进行轮奸,程发根又找来绳子勒郝强颈部,其余4人按住郝强,将郝强勒死,后抬到附近树林掩埋。为灭迹,次日中午,5人抽签决定顺序后依次持刀将郝强碎尸,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处抛散。&案件充满疑点由于黄志强等4人一再在庭审中集体翻供,此案曾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4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被发回重审。直至2006年江西省高院终审。
  有媒体报道,此案多名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且死者创口应是斧刃形成,和黄志强等人供述的乱刀砍死不符。被告人指认的分尸、抛尸地点也均没有发现。此外,黄志强等人交代了抛刀地点,但警方没有找到作案凶器。且案卷材料中,黄志强等人描述凶器为&军刺样刀&&尺余长的刀&&差不多样的刀&,十分模糊。案卷材料显示,现场收集到3个兔牌烟盒和27个烟头,此外还有毛巾、红色上衣、高跟鞋、摩托车等物,但均未提取指纹。
  更重要的是,乐平也并未随凶手落网而回归清净。反而在2004年至2011年的8年间,紧邻城区的登高山一带,发生十余起针对女性的侵害案,作案方式包括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等,其中四位女性遇害。于是,在乐平有了两个相似的大案,一个是&5�24奸杀碎尸案&,一个是5&24案&真凶&入狱后继续发生的&平乐系列性侵杀人案&。有人庭上自认真凶此案真正出现转机,是在日,中店村村民方林崽被抓之后。这天深夜,方林崽因劫持一名三轮车女司机被抓获。
  21天后,乐平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平乐系列性侵杀人案&告破。乐平警方解释,方林崽身材单薄,自小就被人欺负。成年后开始以蹬黄包车为生,又自我感觉屡屡被人欺负。为寻找心理平衡,最终选择以侵害女性方式找回自尊。不定期会冒出强烈的作案冲动,异常兴奋到无法控制。每每这时,他便带上斧头、匕首、绳子到市郊游荡,随机选择目标,逮谁算谁。而不久后,有消息传来,方林崽还交代,&绿宝超市的老板是我杀的&。
  日,方林崽在景德镇中院不公开受审,在庭上,他依然承认日的命案是自己所为。方林崽要求,&只有公检法司成立联合调查组,媒体和律师都介入的公开环境下,我才愿意指认(郝强的)藏尸地点&。
  而有当地内部权威信源透露,&5&24奸杀碎尸案&又有新的证据浮出水面:鉴定结论显示,所检现场有3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方林崽,可能性大于99.9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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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日施行。
&&&&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等6种情形之一的,属于终止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今天,曾被指控抢劫杀人的高炎龙到了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立案庭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高炎龙在申请收中提出四项请求,一是要求书面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二是要求赔偿被羁押2410天的赔偿金元;三是要求赔偿经营损失500000元;四是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
&&&&&&&高炎龙因涉嫌抢劫杀人罪,被原灵宝县公安局(现灵宝市公安局)在日刑拘。后来,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以他犯抢劫罪判处死缓。案件上诉后,河南省高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日,高炎龙被取保候审释放。此后,案件再也没有重审,就这样被公检法三家“遗忘”了近十八年。
&&&&&&&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因高炎龙的案件没有被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也没有作出不起诉决定、更没有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以至无法申请国家赔偿。
&&&&&&&&高炎龙要求国家赔偿案件,应是“两高”新的司法解释施行后,全国&一起因久拖不作结案而直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
&&&&&&&&&&&&&&&&&&&&&&&&&&&&国&家&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高炎龙,男,1970年5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河南省偃师市府店镇------,联系电话----------。
赔偿义务机关: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住所地三门峡市崤山中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梁维,职务院长。
赔偿请求人因涉嫌抢劫杀人犯罪,1996年11月27日被判处死缓,1998年1月21日案件被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998年8月21日取保候审释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2016年1月1日施行),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赔偿请求:1、要求书面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2、要求赔偿被羁押2410天的赔偿金元(从1992年1月13日被带走控制算起,至1998年8月21日取保候审释放日止,每日赔偿金额219.72元,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15年赔偿标准计算);3、要求赔偿经营损失500000元;4、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
第2项、3项、4项赔偿,共计元,
事实与理由:
&&&1992年1月13日,赔偿请求人在四川省成都市被原灵宝县公安局警察控制,带回刑警大队一个星期后,即在同年1月21日被以故意杀人刑拘。同年1月29日,经原灵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原灵宝县公安局以抢劫罪执行逮捕。
1992年3月14日,原灵宝县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原灵宝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992年3月26日,原灵宝县人民检察院将案件报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992年6月15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以赔偿请求人犯抢劫罪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即本赔偿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下同)提起公诉。
此后四年时间里,赔偿义务机关先后四次将案件退回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一直到1996年11月11日,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人“抢劫杀人”案进行开庭审理。
1996年11月27日,赔偿义务机关作出(1996)三刑初字第86号刑事判决书,以赔偿请求人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赔偿请求人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1998年1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1998)豫刑一终字第017号刑事裁定书,以“原判认定高炎龙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三刑初字第89号刑事判决;二、发回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案件发回重审后,赔偿义务机关把案件退回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这已是第五次退回公诉机关补充侦查。
按照当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修正)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但是,在一个月补充侦查期限届满后,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没有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请恢复审理。
1998年8月21日,赔偿请求人被取保候审释放。
&&&&从此,公检法三家即不对赔偿请求人的案件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也不作出不起诉决定,更不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就这样被公检法三家“遗忘”近十八年。
&&&这起抢劫杀人案是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制造出来的冤案,至今赔偿请求人的生殖器和手腕上还有办案人员用火钳捅打遗留下的伤疤。这起冤案给赔偿请求人精神上造成极大伤害。
&&&从1992年1月13日被原灵宝县公安局控制,到1998年8月21日被取保候审释放,赔偿请求人失去人身自由2410天。
&&&当年,赔偿请求人从事编织袋买卖生意,从四川省成都市厂家买进编织袋,运回河南省后卖给个体工商户,每年能赚取八万元左右收入。赔偿请求人被原灵宝县公安局以涉嫌“抢劫杀人”抓捕后,关押2410日才被取保释放出来,至少造成经营损失50万元。
&&&&就在赔偿请求人投诉无门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赔偿请求人的案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二项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以及《关于办理刑事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对赔偿请求人进行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是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
为此,特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请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此致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赔偿请求人:高炎龙
&&&&&&&&&&&&&&&&&&&&&&&&&&&&&&&&&&&&&&&&&&&&&&&&&&&&&&&&&&&&&&&&&&&&&&日
附:1、赔偿请求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三检刑起字【1992】第18号起诉书复印件一份;
3、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三刑初字第89号刑事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豫刑一终字第017号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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