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送达方式被被告朋友拿走了,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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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合同纠纷,本人曾经在被告公司上班现在收到一张法院传票,法院有理由给我下传票吗由给我下传票吗?
新疆 阿克苏
被告:被告,在民事案件中,是指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某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中,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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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法院有没有理由给你下传票,只要有人告了你,法院就有义务给你下传票,你只等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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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昨天从四川到湖南来开庭的,但今天我与法官见面会谈的时候他却说被告方不到庭就无法开庭审理判决,要我再过3月后再来,可是我这天远地远的跑一趟容易吗?为什么不事先通知一声
涉及身份关系的案子,当事人需要亲自出面。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作为被告方收到法院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传票后应准备些什么材料交给法院。
被告方没有受伤,误工费和还有什么费用可以叫原告方赔偿,按什么比例计算,次要责任是按二八开还是多少?
债务纠纷,被告借款18万未还,法院已生效调解文书,目前在执行庭强制执行,没有结果,法院传票也联系不到被告,3年多分文未还,目前已上“老赖名单”。今年7月,高法出台了关于宪法33条,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罪入刑的司法解释,此类民事案件可以入刑了(7月28日焦点访谈有报道,以前不能自诉现在允许自诉了)。所以,我想咨询律师,我该如何办理程序,是从法院起诉?还是去公安报案?还是去检察院?现在已经有朋友被法院和公安局双方推来推去,不知所措,真希望国家最新的法律政策可以惠及到我们这些久拖未决的债务执行案件,谢谢律师。联系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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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律师在线
2081今日解答  RT    一朋友,早些年,利用自己的聪明    办了很多信用卡欠了很多家银行很多钱    应该算是数额特别巨大那一类    现在他母亲收到法院寄来的传票(他没有在家)    他没有出庭的打算    另外,他早已把房产等过户到别人名下    咨询求助:他如不出庭法院会怎么处理?他要坐多少年牢?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更多
  会被强制执行吧
  还有,他自信能为自己辩个最低刑期。那最低刑期又是多久呢?    万能的天涯上有熟悉相关法律流程的么    俺们不想看着这样一大好有为青年就这样被毁了
  作者:新海云
回复日期: 12:31:00 2#       会被强制执行吧    ------------------------------    强制执行是什么意思
  黑名单,揭房宣瓦等
  5楼说的没错。  大好有为青年,利用自己的聪明?楼主和你的朋友天天活在自己的梦里吧。  敢做就要敢当。
  如果不能提供确实不能到庭的证据,一般会按缺席宣判来判决.结果一般就是信用卡诈骗罪了.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诈骗罪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本法第l77条规定的伪造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对伪造的信用卡,有的是伪造者自己使用进行诈骗活动,也有的是伪造者将伪造的信用卡出售给他人或者送给他人,由他人使用,进行诈骗活动。无论是自己使用或者是由他人使用,对使用者来说,都属于“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情形。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无论是进行购物或者接受各种有偿性的服务,在性质上都属于诈骗行为。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根据发卡银行和信用卡种类不同、信用卡的有效使用期限也有所不同,有一年、二年、三年或更长时限的。对于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不再继续使用信用卡或仍需要继续使用而办理换卡手续的,都应将过期的信用卡交回发卡银行或者发卡公司。(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到,但在办理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3)因挂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如使用捡得的信用卡的;未经持卡人同意、使用为持卡人代为保管的信用卡进行消费的等等。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帐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信用卡的透支,实质上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信贷、即允许持卡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先行消费,以后再由持卡人补足资金,并按规定支付一定的利息。在我国各发卡银行一般均规定允许持卡人在一定限额内进行短期的善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谢谢LS,这个我百度过了,好像不能解决问题    我不太清楚细节,他说的是早些年办信用卡,银行自身有很多漏洞。    据他说,他有十多家银行七八十张信用卡。这样算来他欠银行的钱应该超过7位数了    汗哪~~~~
  银行既然起诉你,那应该是起诉你信用卡恶意透支吧。  如果持卡人(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话就是恶意透支了,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就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一款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不过现在你把钱还上了,可以请求银行撤诉,并按照信用卡的规程适当缴纳一些违约金,银行应该不会执意上诉。  但如果真的那样了,虽然几率很小,那你就要想办法证明自己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比如你资金确实紧张或者因为有事情耽误了还款等等,这样应该也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  总的来说,应该不会有刑事责任,可以放心,但违约金肯定会有的。
  原告不出庭,视为自动撤诉  被告不出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就是原告要求什么就会判决什么的,  然后就是接到判决书15日  你如果不上诉的话就会强制执行。  因此不出庭只会对自己不利    建议如果实在不想出庭应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既然说他还在外面,没在牢里。   那就是民诉了。    民诉就是还款,还利息来着。     刑诉的话现在已经在牢里了。    
  从目前的情况看还是民事诉讼阶段,这个阶段被告不出庭,法院会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导致的结果就是只要原告的证据确凿充分,基本上是原告的诉讼请求主张什么,法院就判什么。判决作出后,如果原被告在法定的上诉期间内没有上诉,则判决生效,被告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话,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鉴于你朋友已经把钱和其他财产转移,那么强制执行应该是执行不到什么。    如果银行最终可能执行不到款项,可能发生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银行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判决,待你朋友什么时候有钱了,并被银行发现了再由银行申请恢复执行;另外一种情况是银行向公安局报案,称你朋友有信用卡诈骗的嫌疑,然后由公安审查立案,继而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决。    至于一旦进入刑事诉讼后可能导致的结果,前面已有回帖,本处不再赘述。    上面你提到你的朋友很自信能为自己作出有利辩护,但他再自信,恐怕也斗不过银行吧,许霆案不就是最好的例证吗?
  作者:
回复日期: 13:15:00 9#   作者:有话坟前说
回复日期: 13:21:00 10#   作者:
回复日期: 13:24:00 11#   作者:一缕篝火
回复日期: 14:02:00 12#   ---------------------------------    谢谢你们。如果可以,我会让朋友来看这篇帖子。    其实,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劝说他。是不是人生阅历丰富的人,对于生活的态度已经无所谓了呢?当初他这么做,是因为银行相关规定的漏洞,他亦是为了证明自己比较有“才”。他自己也说,中国的刑法条文很不完善。    他办信用卡的时候,工作收入不低。那些钱也应该还在,只是这几年利息应该累积得很吓人。    我想咨询的是,他既不愿出庭,那么法院强制执行的意思是不是在公安审查立案后会去他现在的地方把他抓回去?除了坐牢、还钱、还利息,还会有更糟的结果么?    谢谢天涯上的XDJM,看来得多学点法律常识了~      
  最基本的就是银行会把他列入黑名单.那么以后他不要想通过任何银行来办理业务(如自己开公司,公司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等等一系列问题)
  作者:雪夹雪雨雪
回复日期: 15:02:00 15#     谢谢。既然已经这样了,那列入黑名单,不能再办理任何业务这些都不重要了    研究了下许霆案、何鹏案。如果他不出庭法院强制执行,坐牢应该是免不了的了。    觉得很是可惜,大好青春、聪明脑瓜子就这样被浪费了
  帖子沉了    我求点实际的吧    怎么样才能说服他出庭    钱哪,谁人不贪?永远不会有人嫌钱多  
  我说的还不实际吗?      原告不出庭,视为自动撤诉    被告不出庭,法院会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就是原告要求什么就会判决什么的,    然后就是接到判决书15日    你如果不上诉的话就会强制执行。    因此不出庭只会对自己不利        建议如果实在不想出庭应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如果据你说,(他有十多家银行七八十张信用卡。  这样算来他欠银行的钱应该超过7位数了)    你劝不劝都无所谓了,等待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吧...
  作者:心未归来
回复日期: 12:33:00 3#       还有,他自信能为自己辩个最低刑期。那最低刑期又是多久呢?        万能的天涯上有熟悉相关法律流程的么        俺们不想看着这样一大好有为青年就这样被毁了  **********************************************************    这叫大好青年???  以为有这点小聪明的人就叫大好青年????  无聊。
  我知道,如果这样拖下去,到时候就是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那最坏的结果就是无期或者死刑了    好像这不关我多大事,但是,明明可以避免的问题,可以不这么严重的事情,他就那么不重视自己的生活,看着心寒。真是皇帝不急宫娥急
  当初这样做,他是想要自己去坐牢,因为那样可以戒掉 DUPING    现在DU戒差不多了    不想坐牢了,当然,也不想还钱了
  各位TX    骂吧,拍吧    NND,他干嘛把这些全部告诉俺们
  民事的倒不用担心,强制执行也很多时候是无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了了之!信用卡诈骗就麻烦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7位数,现在不拖也距死不远了.  不多说,叫他跑路躲起来吧,  自首也轻不了多少,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5次会议、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动,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和持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空白信用卡10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25张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25张以上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250张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    第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不满10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的;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0张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10张以上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10张以上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张以上不满5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5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第四条 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分别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定罪处罚。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其人员,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不是伪造的,好像前几年的时候,你有了某个行的信用卡,额度稍微高点的时候,就可以办其他很多银行的卡了
  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如果按15万来说,退赃也是需要的,一般至少判十年,刚打电话替你问了一个做律师的朋友了,闪。
  作者:有话坟前说
回复日期: 16:40:00 29#       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如果按15万来说,退赃也是需要的,一般至少判十年,刚打电话替你问了一个做律师的朋友了,闪。    ------------------------------------------------  看来他是仔细研究过我国的法律了,才会宁愿缺席也不出庭,亏得我还瞎担心、纠结。
  强制执行,警察叔叔会抓你上法庭的
  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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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当事人不在是否可以不签收法院的传票?
被告当事人不在是否可以不签收法院的传票?
- 回答:(1)
我妹和一男子经人价绍同居三年,于去年下半年分手,可男方却提出要回三年前过的礼金8000元,和他们同居一起用过的一些钱。共计二万元。我妹当然不同意,男方就告到法院,说我妹不同意跟他结婚就要退回礼金, 一审在邵阳县已经打完,我妹不用退一分钱给男方。可男方现在一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说过几天就会来传票。可我现在不想也不能接传票了,我妹因为打官司受到打击已出走在外,电话也打不通。现在要找男朋友也很难,听说男方也找到对像了也住到他家了,我妈打算找她回来送到男方家要给他结婚算了。一审请律师已经用了几千元了,还费了很多心,虽然是羸也真不想打二审,还且我妹现在精神上也有问题,就答应跟男方结婚看他怎么办。请问是否可以不接传票,要求要给男方结婚,他告我的条件就不成立了?我妹做为当事人不在家,男方是不可以把我父母做为被告呢?我妹是否跟我父母还是一家人呢?是否过了18岁我父母就不用承担法律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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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对“被告当事人不在是否可以不签收法院的传票?”的解答:
你妹妹既然不在家,你们无须接法院的传票,她已经成年了,她的行为与你们亲属没有任何关系的
回复时间: 2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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