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累犯可以取保候审吗有重大疾病可以第二次保试吗

盗窃累犯找关系可以出来吗_百度知道
盗窃累犯找关系可以出来吗
提问者采纳
关系权力够大就没问题了
,哦,谢谢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2条回答
你好,需要根据你的犯罪情节以及犯罪严重程度,累犯一般情况下都比较严重。
可以问问你,我改怎么做才能让他早点出来呢?
找个好律师辩护
的要花点钱就可以啦
你怎么知道可以
真的!只要花钱找关系就能出来??
好!你以前经历过?
那你是怎么出来的!
能告诉我是什么情况吗
有认识的人,请吃顿饭就办事啦
可是那天我去问了管教的,他们说不行
律师说也不行
我都不知怎么办?
问他们肯定说不行了,怎么进去的
还是累犯?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问题分类:免费法律咨询 & 南京法律咨询 &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提问者:&&A&|[南京];& 10:14:00
全国最大免费法律咨询中心,等您法律在线咨询!
回答者专区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0
回复时间: 10:22:00
建议当面与铝丝沟通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0
回复时间: 10:47:00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并进行辩护,以争取减轻或从轻处罚。
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找南京余律师。
咨询时说明来自中顾网
好评指数:0
回复时间: 17:25:00
累犯从重处罚,第二次犯罪数额构成较大,量刑应在三年以内,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系统自动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如果您的问题还没有律师回复,或者当前律师的回复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直接找或者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中顾法律网),快速解决您的问题。您也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00-6111,进行电话咨询。
等待您来回答
专业济南律师推荐
专业民事类律师咨询
昨天,林培章诉莆田市三级政
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
最近网上曝光了一则,团伙利
在不久前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
中顾法律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鲁ICP备将盗窃累犯规定为加重处罚情形不妥
时间: 00:00:00作者:柏利民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现行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可见,刑法对一切累犯处罚的总原则是从重处罚。而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盗窃解释》)第6条第(三)项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该解释对盗窃累犯要升格一档法定刑判处,即加重处罚。
  实践中,有的对盗窃累犯是依照刑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但有的是依照《盗窃解释》第6条第(三)项的规定加重判处,结果截然不同。由此带来的问题是:对盗窃累犯应从重还是加重处罚?
  一、从重处罚与加重处罚的法律界限辨析
  从重处罚是自1979年刑法制定以来一直存在的一项刑罚裁量制度。刑法第62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根据这一规定,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幅度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种或者刑期,不允许在法定最高刑以上判处刑罚。
  加重处罚是1979年刑法中未予规定的一项刑罚裁量制度,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一些单行刑法中予以了规定。1997年修订刑法也未予规定加重处罚,但随后出台的至今仍现行有效的有关司法解释中却有规定,如《盗窃解释》第6条第(三)项的规定。加重处罚加重到什么程度?当时负责起草决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在向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所作的说明中指出:“不是可以无限制的加重,而是罪加一等,即在法定最高刑以上一格判处。”
  二、对盗窃累犯适用加重处罚存在的问题
  其一,《盗窃解释》第6条第(三)项对盗窃累犯的处罚规定明显与刑法第65条第1款关于累犯的处罚规定相互矛盾、明显冲突。其二,既适用从重处罚,又适用加重处罚,违背了刑事诉讼中禁止对同一量刑情节重复评价的原则。其三,适用《盗窃解释》第6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畸重,导致量刑严重失衡。其四,不属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笔者认为,对盗窃累犯适用《盗窃解释》第6条第(三)项的规定加重处罚不属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否则会导致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泛化、滥用。
  三、对盗窃累犯应适用从重处罚
  第一,符合司法解释不得突破法律规定的要求。显然,《盗窃解释》的规定突破了现行刑法的规定。以盗窃数额较大的累犯为例,依据刑法规定,只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处罚;而依据《盗窃解释》,则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裁量权则扩大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幅度内处罚。这对被告人是极不公平的。
  第二,符合刑法体系总则与分则的关系。刑法总则指导分则,分则必须符合总则的要求。具体到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盗窃罪,当被告人成立盗窃累犯时,依照刑法总则关于累犯的规定对其从重处罚,才能体现总则指导分则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符合量刑(刑罚)平等的原则。对盗窃累犯适用刑法第65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与适用《盗窃解释》第6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结果大相径庭,造成了具有相同犯罪情节的被告人有的被从重处罚,有的被加重处罚,适用刑罚不平等。而适用刑法第65条第1款关于累犯的规定从重处罚,是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并保证做到了适用刑罚人人平等。
  第四,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要求,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当。对盗窃累犯依照刑法规定从重处罚而非依照《盗窃解释》规定加重处罚,正是对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最好诠释。当面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定重罪轻罪、处重刑轻刑难以确定、取舍时,刑事司法实践操作应遵循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
  综上,笔者建议及时修改《盗窃解释》,删除其中第6条第(三)项中盗窃累犯的规定,并对该项规定的其他七种情形也一并审慎进行甄别、取舍,以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作者单位: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于潇]
       
|||||||||||
Copyright &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0425号  京公网安备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您当前位置:
法律咨询热线:400-676-8333
多次犯盗窃罪是否构成累犯
  【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那么,多次犯盗窃罪是否构成累犯?主要内容找法网小编介绍如下,以供参考。
  [案情]
  被告人陈xx,1991年12月因犯盗窃罪被xx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1996年9月刑满释放。2001年1月又犯盗窃罪被xx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3年9月刑满释放。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陈xx与他人,到xx县双沙镇小堡村4社村民余刚湖家盗窃得腊肉、香烟等后,由被告人陈xx与他人分赃。案发后,在被告人陈xx家中搜得部分被盗腊肉、香烟等,价值为1335元。公安机关已将所查获的腊肉、香烟等发还了余刚湖。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该案应如何适用法律及量刑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认为被告人陈xx不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规定,对被告人陈xx酌定从重处罚,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第二种意见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4目的规定,对被告人陈xx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第三种意见是认为被告人陈xx构成累犯,但根据刑法总则的规定,对被告人陈xx适用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小编同意第一种意见。
  [评析]
  我国刑法第65条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除外。累犯构成条件包括:(一)主观要件。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如果前罪或者后罪是过失犯罪,或者都是过失犯罪,均不能构成累犯;(二)刑种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较重的罪,即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缓等刑种;(三)前提条件。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如果不是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而是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期间,则不能认为是累犯;(四)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对于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应当从重处罚。所谓从重处罚则是指在犯罪分子的具体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而不能突破该法定量刑幅度。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累犯适用从重处罚是必须从重。这也是刑法遵循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一个体现。而加重处罚则不同,它是指在犯罪分子的具体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以上的另一法定量刑幅度内处刑,与从重处罚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本案中,被告人陈xx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以内以再犯盗窃罪,对照累犯的构成要件,其已经具备了累犯应有主观要件、前提条件、时间条件,至于刑种条件则是本案争议的焦点。如果再犯的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就应当认定为被告人构成累犯,否则就不是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的规定: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农村县(包括市郊县)以七百元为标准,城市(包括省辖市、直辖市和省辖县级市的城区,下同)以1000元为标准。牧区个人盗牛盗马&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标准。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农村以7000元为标准,城市以10000元为标准。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50000元为标准。被告人陈xx盗窃数额1335元,属于数额较大(农村)。结合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掌握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和量刑幅度的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农村700元)以上不满3000元(农村2000元)的,一年内入户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可考虑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规定,对被告人陈xx只能判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虽然被告人陈xx盗窃数额为1335元,离数额巨大的起点7000元(四川省的数额标准)还相差较大,且所盗赃物已追回,但综合被告人陈xx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情节,决定对其酌定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陈xx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因此,被告人陈xx不构成累犯,本案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4目的规定,对其加重处罚。这样判决,虽然量刑显得偏轻,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若认定被告人陈xx盗窃数额较大,系累犯,那就是对被告人陈xx前提是判处有期徒刑,则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4目的规定,以盗窃数额较大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处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就1335元盗窃数额而言量刑明显偏重,违背了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而且是先对被告人定累犯,这样处理显然是违背刑法第65条的规定,即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才构成累犯。
  当然,若认定被告人陈xx盗窃数额较大,系累犯,对被告人陈xx适用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的判决,看起来是合理的,对被告人陈xx的处罚是恰当的,但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4目的规定量刑处罚,该判决适用法律是错误的。因为若对被告人陈xx判处其有期徒刑,则其构成累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4目的规定量刑,则被告人陈xx至少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小编认为,现行《刑法》对加重处罚原则在总则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对盗窃犯罪累犯加重处罚从理论上没有依据,且与《刑法》总则的规定相抵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累犯列入盗窃犯罪加重处罚的情节之中是不合适的,应该作相应的更正处理,以维护司法解释的权威性和严谨性,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
如果尚未能解答您的疑问,还可以直接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font color="#ff6-8333,专业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已有条评论
关联文章推荐阅读:
关联热词:
杰出律师推荐
刑事辩护频道
(人)|(个)|(条)
共有个相关咨询,
下一步您可以:
免责声明:找法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
专家面对面
专业律师推荐
精彩内容推荐
按地区找刑事辩护律师
:人 :个 :条
Copyright@ 找法网() 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苏州 重大盗窃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