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撞了人出院后没赔钱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任吗?

打死人,赔偿84万,还需要判刑继续追究刑事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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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社区-人民网金华:骑着超速的电动车撞死行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金华新闻网    电动车商情网
18日下午,市交警直属一大队的金警官向3186666来电:“我们向婺城公安分局移送了一起刑事案件,四川在金的务工人员周子和因骑安全技术不达标的电动自行车撞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5月11日中午11时45分,婺城区乾西乡王店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周子和骑着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沿村中的荣茂街向北行驶时,撞上行人宗女士。在市中心医院抢救两天后,宗女士不治身亡。
交警将周子和驾驶的这辆“尼康”牌电动自行车送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测,结果发现,该车自重达57公斤,最高车速为27公里。违反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即车速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自重不得超过50公斤。金警官说,电动自行车都有脚踏装置,而周子和所骑的这辆车是没有的。这应该是电驱动的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经交警勘查,周子和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出事当天他还喝了酒。
金警官提醒,我省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车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技术标准。目前我市有不少市民所骑的电动自行车,速度不在轻便摩托车之下,安全技术是不达标的。这样的车不仅无法上牌,而且一旦出了事,是要按照机动车来处置的。因此,市民要购买那些在上牌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并到交警部门办理上牌手续。
去年12月20日,瑞安市法院对一起交通事故作出判决。程永英驾驶不达标的电动自行车撞上同向行走的行人郑玉兰,造成郑玉兰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判决程永英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赔偿18.95万元。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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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中驾驶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后 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应得到支持
时间:&&|&&作者:龙慧珠&&|&&浏览:271
日18时30分,牛某飞无证驾驶无牌号“金城110”型两轮摩托车,沿颍上县刘庄快速通道由北向南行驶,当该车行驶至颍上县黄桥镇万海村路段时,因观察不明,将路边行为官某撞倒后,又将停在路边官某的“五羊本田110”型两轮摩托车刮倒,造成牛某飞、官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此起事故经颍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公交认字(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牛某飞承担此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官某在此起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要点提示】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案例索引】(2013)颍民一初字第01764号(省的案件)【案情简介】经审理查明:日18时30分,牛某飞无牌号“金城110”型两轮摩托车,沿刘庄快速通道由北向南行驶,当该车行驶至颍上县黄桥镇万海村路段时,因观察不明,将路边行为官某撞倒后,又将停在路边官某的“五羊本田110”型两轮摩托车刮倒,造成牛某飞、官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此起事故经颍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公交认字(号道路书认定:牛某飞承担此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官某在此起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日,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牛某飞赔偿官某医疗费120000元。协议签订后,牛某飞按照约定给付官某医疗费120000元。事故发生后,官某分别在颍上县人民医院、安徽省中医院住院治疗共计住院146天,支出医疗费用元。治疗终结后,安徽公平所于日作出皖公平司(2012)鉴字第240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被鉴定人官某因交通事故致脑脊液鼻漏构成十级伤残,经治疗后遗留右侧大脑半球大面积脑软化灶、偏瘫等构成三级伤残,右额颞大面积颅骨缺损构成十级伤残等。2012年7月,被告牛某飞因犯被判处一年,一年。【法院裁判】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一、被告牛某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赔偿原告官某损失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元);二、驳回原告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法律评析】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是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承担了刑事责任后,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得到支持?我们认为交通事故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受害人受伤或死亡,导致受害人的健康权或生命权受到侵害,受害人或其近亲属依法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等赔偿。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台前,人民法院对于肇事司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是否支持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存在分歧。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了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这就表明,即使侵权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其都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从深层次分析,被告叶某虽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机制,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立法本意是对受害人所受精神损害的补偿,是一种补偿机制,其与刑事责任相辅相成,并不矛盾。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通过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第二十条就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权利人单独提起诉讼的,按照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确定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这一指导意见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使审判做到有法可依,并减少了司法实践中不必要的纷争。【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亦规定,“根据第三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新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告人因人身权利收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权利人单独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按照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确定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作者: [广东-江门]专长: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法律顾问 律所:广东三良律师事务所1498积分 | 帮助570人 | 30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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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事故发生在5月14日早上7点50分。有一目击者报案称,在绍兴县杨绍公路柯岩某村,一辆电动自行车将一行人撞倒,行人生命垂危。上午8点20分,民警在现场看到,电动自行车倒在杨绍线北侧的机动车道上,车身倒地后在地面上划出了长长的刮痕,地面没有发现血迹。&
  据调查,骑电动车的男子姓高,54岁,胳膊和腿部都有不同程度擦伤。高某说,他早上骑电动自行车从家里到华舍方向去,由东向西行驶在机动车右侧车道上,经过事发路段时,突然看见前方有两个行人,赶紧刹车,在避让中还是与一个老妪撞上了,自己也连人带车摔倒。&
 被撞的行人是一位78岁的老妪,倒地后就没有什么气息了。老人被随后赶到的120急救车送往医院救治。当晚,医生就告老妪不治,开出了死亡证明。急诊医生说,老妪被送到医院时就已瞳孔扩散,抢救了40多分钟也没有用。骑电动自行车的高姓男子随后被民警带走,接受调查。&
 绍兴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民警说,由于高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因此要负主要责任。&在电动车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中,骑车人只要负主要责任以上,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民警提醒说,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规定并没有把非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排除在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之外,而且《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车辆”,也包括非机动车辆。因此,电动自行车甚至自行车引发重大事故的,也会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于电动车人群,交警部门也曾做过这样的分析: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大多是城市普通市民或者外来务工人员,收入水平一般。电动车不像机动车有第三者责任险和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发生事故后,不管电动车责任多少,所有赔偿金都需要责任人自己支付,但往往责任人并没有完全支付能力。巨额赔偿金对于绝大多数电动车骑车人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也就是说,电动车谨慎驾驶其实更为重要。
■新闻附件:&&
&&&&A、交警部门给出的大部分电动车撞人事故特点:
&&&&1.事故易发车辆:重量40公斤以上、速度大于20公里/小时的车辆,自重大,制动距离长;&
  2.死者死亡原因:多是仰面着地,头部撞击地面后,脑部受到重创;&
  3.事故易发形态:大多数是电动车撞上同向行走的行人,部分是撞上前方横过马路的行人;&
  4.事故高危人群:死伤者主要是老人,也有少数7岁以下的小孩;&
  5.事故责任人群:肇事的骑车人普遍为35岁以下的年轻人;&
  6.事故易发时间:多为傍晚或夜间,少部分发生在早晨;&
  7.事故易发地点:多在没有路灯或路灯光线昏暗的城郊接合部或城郊地区;&
&&&&B、电动自行车事故主要原因分析&
&&&& 超速行驶,或在发现紧急情况后刹车不及的约占事故的27%
  不遵守信号灯指示、闯红灯的约占15%
  骑电动自行车载人的占13%&
  骑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的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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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交通肇事逃逸了吗,撞人后不知道,交警没认定逃逸,伤者家属要追究我刑事责任
我犯交通了吗,撞人后不知道,交警没认定逃逸,伤者家属要追究我刑事责任
提问者:ask***江苏-徐州交通事故浏览121次 22:07:41
共有 3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广西-桂林)帮助网友:6称赞:0关键是肇事造成了多大的伤亡,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才能追究刑责 22:14:38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 (江苏-徐州)帮助网友:23称赞:0看事故认定。 14:08:00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江苏-南京)帮助网友:250称赞:6建议积极赔偿,和平解决 21: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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