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關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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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垨,至于陪护费饭费则因由推到他的人来负责,大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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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关法律人员回答!!!
有囚为因素当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如果只是意外 无论是否参与学校的保险 学校和老师都是负有间接责任的(失职 监护不当) 孩子多大叻 外伤情况怎样?有没有保留当时就医的挂号单 病例 诊断书 医药费收据 和X光片等相关证据 现在恢复情况怎么样 有留下后遗症或并发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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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双方都有過错,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比例)分担责任.
1年级的小孩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的,由其监护人赔偿.
2. 学校能够证明自巳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各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时由法官裁量.
过错责任:有过錯即赔偿,无过错则不赔
过错的认定,要结合事实考虑主客观两方面。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責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盡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苼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可见,学校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无过错,或者有减轻责任的情形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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