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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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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2010年,市规划国土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能力提升年”为主题,围绕城市发展主线,通过服务发展能力和城市功能的“双提升”,充分发挥空间统筹、保障发展和综合服务的战略性和基础性作用,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扎实工作,努力提升,为城市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深化完善机构改革成果,探索实现高效规范服务管理的有效机制
  1.理顺机构职能,深化完善机构改革成果。起草市规划国土委职能机构优化有关工作的汇报、内设机构调整的近期实施方案及加强直属单位工作的意见等。成立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完成信息中心加挂“深圳市空间地理信息中心”牌子、市公共艺术中心加挂“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牌子,基本完成两个法定机构职能的整合优化。完成委公务员身份的重新确认和入编工作,进一步理顺委机关和各管理局的人员编制关系,做好公务员分类改革中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借用人员的管理。
  2.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推进业务融合。优化审批制度,行政许可事项由18项减少为7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由31项减少为3项,拟定行政服务事项60多项。组织编制行政服务手册,全面梳理和规范委内管理体制机制、工作制度、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监督检查、法律事务等。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开展有关经济特区法规、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3.统筹协调市重大项目办理,探索业务融合及流程优化模式。单独设立委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市重大项目办理,研究探索规划国土合一体制下的业务融合和流程优化模式。以“主动服务、提前准备”和“正式受理、快捷办理”为主线,优化工作流程,强调全程管理、主动服务、整合环节和系统支撑,推进重大项目的最终顺利办理。
  4.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完善领导集体决策制度。召开主任办公会35次,技术会议93次,规范领导集体决定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二)全力推进各层次规划编制,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1.加快推进宏观规划编制工作,提升规划前瞻性。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于2010年8月正式获国务院批准的同时,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和完善总体规划实施机制。有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开展近期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深港边界地区整体发展策略研究与落马洲河套地区综合规划研究,推进深莞惠规划合作、深汕合作,召开“珠江东岸论坛”。启动2040城市发展策略研究,开展深圳围填海策略研究。
  2.按计划推进法定图则全覆盖工作。目前我市法定图则覆盖率已达90%,剩余地区多数已形成方案,基本实现对规划建设用地的全覆盖。完善规划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组织市规划委员会会议24次,审议项目及议题83项次,形成优化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工作方案。
  3.各专项规划按要求顺利开展。完成《深圳市绿道网专项规划》、《2号、5号绿道网深圳段详细规划》、《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宝安区公共设施专项规划》、《龙岗区公共设施专项规划》、坪山中心区概念规划国际咨询,开展援建新疆喀什规划编制工作,并配合开展《深圳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围绕特区交通一体化,推进深圳市整体交通规划、干线道路网规划、综合交通“十二五”规划等全市性交通规划,开展原特区外各组团道路交通详细规划。完成我市雨洪利用、消防、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余泥渣土受纳场、公众移动基站、坪山环境园与白鸽湖环境园等相关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完成深圳市道路桥梁名称梳理规划。
  4.推动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的城市设计。高起点规划前海、后海等总部功能区及航空港地区城市设计,高水平引导福田中心区、轨道站点上盖及周边地区规划建设。重点完成及推进项目包括前海中心区城市设计国际咨询、华强北立体街道城市设计、水晶岛规划设计方案国际咨询、后海中心区城市设计、当代艺术馆和城市规划展览馆初步设计等。完成全市公共标识设计,开展全市优秀历史建筑普查工作。
  5.推进低碳生态示范市的建设和实践。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我市签署共建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的合作框架协议,初步完成示范市的规划纲要及工作方案。启动南山、宝安、盐田等示范项目,全面推进光明、坪山等低碳生态示范区建设。全面开展低碳生态指标体系与编制方法研究,包括《深圳市低碳生态城市指标研究》、《深圳市居住建筑日照标准研究》、《深圳市绿色城市规划导则》、《落实低碳生态目标法定图则及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指引》等,并结合《深圳市城市标准和准则》修订予以全面落实。
  (三)增强土地保障能力,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工作
  1.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专项工作。启动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研究,形成改革方案初步成果。2010年10月,国土资源部同意我市开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并对我市深入调研。改革内容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产权制度,加强土地市场化配置,创新土地资产资本运作机制,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土地调控与监管等。
  2.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土地资产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资源资产的定价机制和价格标准,完善公告基准地价体系,规范地价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的地价标准和土地供应政策,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转型。加大闲置土地工作处理力度。
  3.深入开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完成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和考核工作。全力推进基本农田改造工作。开展基本农田改造范围线和《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专项规划》调整工作。完成2009年底通过验收的718.9亩新增耕地的项目信息备案工作,2010年新增耕地1611亩已通过市级验收。
  4.认真开展“双保工程”2010年行动,积极推进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调整工作。贯彻落实“双保工程”部署,成立“双保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加强土地整备工作、城市更新、耕地保护、卫片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双保工作成效显著。同时,为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和谐,解决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和基层社区发展诉求,通过与各层次规划的衔接协调,综合考查地块权属及历史状况,形成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调整方案(草案),同时拟定了优化调整工作规则。
  5.加强测绘与地籍管理,推进土地确权与基础数据整合。加强测绘管理工作,大力开展地理信息市场整顿、测绘成果应用、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的维护、国家大地坐标系的转换以及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认真做好“二调”及2010年土地变更调查等相关工作,配合完成全国“一张图”工程建设等地籍管理。推进土地确权调研及试点工作,开展土地基础数据整合及三维地籍应用试点工作。
  (四)积极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加大监管力度
  1.坚决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综合调控体系。起草了《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等一系列的政策文件。
  2.加强规划和计划的指导作用。认真执行《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并已启动“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编制。
  3.加强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和监管力度。实时了解与把握房地产市场动向,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开展两次全市范围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公平、有序、诚信”的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建立。
  (五)发挥规土融合制度优势,保障城市发展和重点项目落地
  通过年度计划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编制完成2011年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土地利用计划,开展2011年建设项目用地预申报工作。发挥规划国土融合制度优势,保障城市发展和重点项目落地,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积极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按时做好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2010年我市通过预审的项目为221宗,总用地面积853.9公顷。组织开展了2010年“招拍挂”用地选址工作(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用地共41公顷,商业服务业项目用地共20公顷,工业项目用地共6.7公顷)。积极协调完成2010年度农转用方案报批工作,做好单独选址项目用地预审转报和报批工作。积极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审批,本年度共审批城市更新项目30项,面积111.3公顷。
  2.加强重大项目统筹协调力度。全市285个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全年已出让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约20宗,面积约290公顷,占全年实际出让产业用地的82%。完成长安标致、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二厂一期等新兴战略性产业项目用地的招拍挂出让,启动五洲龙新能源公共汽车扩产项目选址研究,协调推进百度、阿里巴巴等一批知名企业总部落地。
  3.民生项目用地进一步落实。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落实,超量完成“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的新增保障性住房用地任务,完成2010年新增14块保障性住房共38.12公顷用地的选址和报批工作。积极推进市属新明医院等医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院校区等重大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及报批工作。开展我市高等院校发展用地布局规划研究,支持我市高校长远发展。积极推进重大市政交通项目用地办理,推进轨道二期、梅观高速扩建等项目用地的办理,完成33处加油站选址工作,已出让加油站用地16宗。
  4.全力做好征地拆迁工作。2010年,共核发拆迁许可证70份,拆迁土地面积3245.7万平方米,许可拆迁建筑面积406.5万平方米,收地129.6万平方米。综合运用规划国土职能整合的优势,保证重大项目的按时推进和一些重点工程的落实,如资本学院收地补偿、厦深铁路深圳段项目拆迁补偿、南坪二期龙井股份公司工业区整体搬迁、光明新区华星光电平板显示项目落地、布吉客运枢纽工程和龙岗体育新城项目强制拆迁听证、地铁2号线华强广场站收地补偿、1126项目拆迁、松坪村三期经济适用房用地收回、龙华新城轨道交通接驳道路建设拆迁等。
  (六)稳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安全工作
  1.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完成《深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科学划分全市石矿禁采区和限采区,为我市关闭复绿采石场提供了重要依据。整合原有布局不合理的采石场,关闭原有生产规模达不到要求、严重影响环境的采石场。实现矿泉水厂、采石场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全年未发生矿泉水安全和矿山安全隐患事故。开展采石场复绿工作,基本完成全市关闭采石场的复绿任务。
  2.地质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力度进一步加大。修订我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起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编制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案,拟订《罗湖区二线插花地综合治理策略》,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召开2010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会议,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工作,在汛前排查隐患点6194个。举行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活动,对全市约1200名基层防治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在“5.12”防灾减灾日组织9场现场宣传活动,发放5万多份宣传资料,提高了全社会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监测预警能力。联合气象部门全年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11次,为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七)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完成我市“三旧”改造地块成果及信息统计工作,基本完成“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工作。积极参与省国土资源厅“三旧”改造政策储备研究起草工作,完成省“三旧”改造项目推介及签约项目筛选和报送工作。召开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意见》。
  2.研究制定城市更新配套政策,加快推进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完成《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操作基本程序(试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试行)》的制定以及《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暂行规定》、《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完成城市更新三个重要环节的审批授权,提高了审批效率。完成《深圳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0年城市更新年度计划》。完善《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实现城市更新的常态申报。
  3.加快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大力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实施。2010年1月-10月,批准拆除重建类改造规划累计25项,涉及拆除用地面积约212.6公顷,建设用地面积约158.6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995万平方米。其中,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约386万平方米,规划落实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全市正在实施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1-10月累计投资约100亿元(不含综合整治类项目投资及拆除重建类中的政府投资),其中地价收入约18亿元。在我市举行五大领域60大项目开工仪式中,城市更新项目20个。开工项目总拆迁用地约143公顷,建设用地107公顷,总建筑面积440万平方米,配建保障性住房7.8万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和公益设施用地约占改造用地的25%。
  4.创新土地整备体制机制,做好重点地区土地整备试点工作。完成《创新土地整备体制机制专项报告》并获市政府五届八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编制《深圳市土地整备规划()》和《深圳市2011年度土地整备计划》,对土地整备实施的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进行了研究,为土地整备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和依据。共编制了46个整备单元,力争到2015年释放潜力用地150平方公里。向市政府报送《关于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的若干意见(代拟稿)》、《深圳市土地投融资实施机构组建方案(送审稿)》和《储备土地登记规程(送审稿)》。启动光明、坪山、前海、龙华新城的土地整备试点工作。
  (八)大力加强规划土地监察工作
  1.强化共同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大力提高执法效能。市委市政府拿出强有力的保障举措,提高市支队和区大队的级别,增加人员编制,逐步明确执法主体及其职责。强化市级统筹,加强查违成员单位之间的横向联系和市、区、街道、社区之间的纵向联动力度。制定共同责任考核办法及规范,明确责任主体职责和量化目标。创新巡查预防机制,实现关口前移,创新开放透明机制,增强社会监督,通过数字监察机制丰富执法技术手段,通过司法衔接机制增强法律强制力,在“早发现、早制止”及案件移送方面实现突破,“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化监管模式逐步形成。
  2.卫片执法措施得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除完成卫片执法检查的规定动作外,还建立违法图斑案件查处工作责任制,创新了督导督查、“边查处、边整改、边问责”的工作模式,并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发生数量排名靠前的区、街道和社区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三级约谈。2009年度卫片执法中全市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率、查处率、整改率、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均为100%,违法用地面积、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同比分别下降39%、78%,工作成绩和做法受到高度评价,三级约谈作为创新机制在全国土地执法系统得到推广。
  3.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全市共开展整治行动7780次,出动20余万人次,查处违法建筑面积208万平方米,拆除183万平方米,建立台账5000余本,发放停工通知书6000余份。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特点开展特色专项行动,以查处大案要案为切入点通过媒体曝光督促查处,增强了威慑力、树立了执法权威,总结推广了“盐田经验”、“坪山经验”和“光明模式”。
  4.积极稳妥推进历史违建处理,夯实实施基础。遵循“提高违建确权成本、压缩违建获利空间、强化可操作性、防范抢建风险”的思路,经过多次调研、反复修改,完善了处理实施办法。通过历史违建“一张图”的建设,对普查申报数据进行校核,提高了数据的真实性。通过格式文书制定和系统调试,夯实处理实施的前期基础。
  (九)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务群团工作
  1.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精心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全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各单位签订责任书,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与市监察局联合开展预防行政过错教育活动,共举办专题讲座15次,约1500人接受了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活动,清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802份, 梳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871项。认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易发腐败问题的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教育,出台关于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正职监督的实施意见及《关于贯彻执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的若干意见》,制定变更土地性质及功能、调整容积率、土地置换等事项的具体处置办法。加强对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开展了以城市更新为主题的“民心桥”活动。
  2.努力做好党务群团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服务全委中心工作的作用。一是筹建五大组织,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完成机关工会的组建工作,并开展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团委和机关妇委会公推直选工作,获得中央、省、市直属机关工委和市妇联、团市委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二是做好党组各项工作。开展党组理论学习,组织推荐五届市委委员、市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开展出席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各项党务群团工作。制定创先争优和机关作风大提升活动方案,开展党员活动天地、“双百”竞赛等活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各类丰富的文娱活动和体育比赛,举办了委第一届体育运动会。积极开展共青团各项活动,组织开展“我与特区共成长”、“传递爱心,共建和谐”青少年帮困助弱专项基金募捐、赴富士康进行关爱青工等各项活动。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的系列工作及规划国土志愿者活动。开展妇委会活动,组织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和三八红旗手的推荐工作,组织妇女干部参加礼仪宣讲活动和阳光心态知识讲座。扎实推进对口帮扶湛江工作。
  (十)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全面提升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围绕“能力提升年”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全面加强督办工作,建立健全督办工作制度,加强督办网络建设,委机关公文按期办结率为98.29%,大部分处室的公文按期办结达到100%。全年安排政务会议3696次;安排委员会领导接访64次。委机关制发公文3762件,收文8748份。电子平台发文盖章780份。市民中心窗口受理各类业务来文1749份,业务发文818份,受理电子信访件3886份。处理各类咨询上访576批约2146人次;接听咨询、信访、投诉电话6556个。完成“一周简报”共45期。全委内网发布新闻1374条,外网发布新闻409条,组织4次网络在线访谈,2次“直通车”活动,2次“民心桥”活动。向媒体发布专题新闻40余次,报道300余篇,处理媒体采访函件55件。
  2.进一步加强财务和行政后勤保障。组织编制并报送了2010年度部门预算及年度国有土地出让收支、前期费、规划土地监察专项资金、测绘地籍工程、地质灾害预防等专项计划。大力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统一各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支付审批基本流程,确定相同类型事项的取费标准。继续推进机构改革涉及的财、物整合和调配工作,起草关于行政事业经费、支出类合同、政府采购、计划、内部审计、固定资产等管理办法,以及周转房租用分配、驾驶员与车辆、食堂、土地出让收支核算、前期费取费指引等规章和管理制度。加强沟通力度。全力配合做好外部审计,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任务,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3.全面提升信息化、标准化和法制化建设水平。重点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与资源共享体系建设,实现100%的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可在网上查询,100%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项目纳入电子监察,100%的行政审批项目可在网上申请及查询结果,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可在线处理。通过深圳市金土工程的立项申请及实施,推进国土房产数据中心、数据工程、应用工程等工作的开展,完成五大数据库的初步建库,金土工程一期通过国家验收。构建基于“一张图”的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数字深圳”建设,为全市提供空间基础信息共享服务,“数字深圳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已开通。
  标准化方面。完成《建筑物基本指标、功能分类及编码》并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全市执行。《房地产经济行业服务规范》已纳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技术标准文件制定计划。启动《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修订工作。拟定并发布了委托项目电子文件格式要求。在理顺技术标准定义,收编边界及综合分类的基础上收集全国及深圳所有技术标准,列目录,并将深圳相关技术标准汇编成册。
  法制化方面。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的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相关要求,起草《关于严格变更土地用途和调整容积率管理的若干规定》(报审稿)和《关于严格征转地补偿及土地置换的若干规定》(送审稿)。抓紧制定《深圳市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起草《关于加强深圳市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登记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制订《关于土地使用权合作开发的若干规定》,积极配合市法制办开展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和规划土地监察相关法规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等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推进《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地名命名规则》的起草完善工作,起草完成《关于规划土地监察处罚案件管辖若干事项的通知》、《深圳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4.努力做好管理执行和技术保障工作。努力提高执行管理水平。第一直属管理局重点抓好“执行与服务”,大力推进融合、创新,为推进福田罗湖两区经济社会发展、打造民生幸福城区、献礼特区建立30周年做出积极贡献。第二直属管理局从强化内部管理抓起,切实增强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全力配合前海合作区综合规划研究,积极开展大沙河创新走廊规划编制工作,认真推进低碳生态城市示范项目,努力探索南山区城市空间环境优化设计之路。宝安管理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能力提升,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服务辖区,大力推进规划实施,强化土地管理,努力为宝安区建设现代化城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贡献力量。龙岗管理局围绕大运会带来的新机遇,努力破解“土地空间紧约束”和“城市面貌落后”两大难题,积极发挥规划国土服务职能。滨海管理局结合独特的山海资源优势,按照“高度、深度、精细度”的总目标,进一步深化“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规划理念和发展低碳经济的工作思路,全方位打造生态滨海、活力城区、魅力岸线。光明管理局围绕新区定位,提升规划,加强土地供应与土地整备,坚持基础设施先行,以低碳生态试点和绿色新城建设助推城市化进程,统筹土地遗留问题处理和社区长远发展。坪山管理局从零起步、白手起家,在推动坪山规划国土事业实现跨越式大发展的目标指引下,克服重重困难,燃烧创业激情,勇于改革创新,加强深度谋划,快速步入了正常化轨道。
  全面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已建立起一支专业配套、结构合理、人员素质较高的政府规划师队伍,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可靠的人才保障。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对内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推动规划国土管理创新和能力提升;对外通过空间信息平台的推广和应用,提升全市信息共享利用水平。市公共艺术中心圆满完成特区三十周年纪念公园的设计工作及第三届深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的组织工作,并启动第四届双年展的策展工作。两馆筹建办较好地完成了两馆项目的前期工作。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积极主动服务推进业务发展,坚持探索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市场调研把准市场脉搏,加强沟通协作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建设加强安全防护,完善内部管理注重文化建设。市房地产登记中心着力规范房地产权登记,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加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房地产权登记形象。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从土地管理、住房与房地产管理、价格评估、地质环境和法制建设等方面为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持,并积极参与完成国家有关部委委托的多项制度类课题研究。市土地储备中心着力深化细化储备土地管理,探索土地整备和土地投融资,开展土地一级开发前期工作,推动城市化转地收尾。市地籍测绘大队重点开展了龙华新城与坪山沙田土地整备工程的测绘调查、厦深铁路测量项目及特区内外15个测区的基础测绘监理等工作。
  二、认清形势,理顺思路,全面做好规划国土工作
  在过去一年,我市成功举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胡锦涛总书记亲自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成功召开市委第五次党代会,提出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发展目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的需要,推动城市转型和空间结构调整、功能优化,增强城市竞争力,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规划国土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新的思路和新的措施应对新的形势。
  (一)围绕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入,要求提升深圳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要求深圳继续为中国城市化进程探索经验;特区一体化,要求迅速缩小二元化差距;城市发展转型,要求以有限的土地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城市长远发展。这些都对规划国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更高的期望、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为此,必须大步流星,加快步伐,开阔视野,以更具前瞻性、创造力的城市规划,将深圳这座城市打造得更加美好;必须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以特区成立之初敢于敲出“土地拍卖第一槌”的勇气,去改革已有的各项制度,提出更适合市场经济发展、更能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土地政策,在破解深圳发展难题的同时,为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探路;必须加强多中心、多新城、个性化的城市空间格局,使市民享有工作、生活和文化娱乐方面的便捷,通过重点地区和重要节点的建设,增强城市整体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必须转变土地空间布局结构形式、土地使用观念、土地利用方式与土地发展方式,合理规划未来用地,保障城市未来发展空间。
  (二)围绕“深圳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发展质量
  经过三十年的快速发展,深圳城市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规划国土工作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前,我们正朝着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发展目标,努力实现从“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转变,因此进一步提高城市发展质量是对规划国土工作新的要求,具体讲就是实现深圳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现代六化”,即空间形态生态化、产业发展集聚化、功能设施便利化、文化景观特色化、居民生活舒适化、城市治理法制化。要坚持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突出功能开发、突出区域协调、突出打造精品,以高水平城市发展引领产业发展,集聚优质资源,改善人居环境、强化竞争优势,努力使深圳城市形态、城市环境、城市管理加快接近国际一流城市水准。
  (三)围绕“怎么干”,进一步提升规划国土工作能力
  2010年是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后的第一年。为充分发挥“大部制”整体优势,规划国土部门以“能力提升年”为主题,开展大讨论、大调研,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经验,运用优秀企业管理方法,推进制度创新,强化行政决策,注重行政执行,全面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大推进了规划国土工作的整合、融合与协同,有效提升了空间统筹、资源保障和综合服务功能。面对城市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的新形势以及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必须围绕“怎么干”,继续推进“能力提升”,敢于负责,勇于创新,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努力开创规划国土工作的新局面。
  三、想干敢干快干会干,持续加强保障和促进城市发展能力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深圳城市发展转型至关重要的一年,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为目标,遵循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要求,将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继续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加强用地保障、住房保障能力,为深圳城市发展质量做出新的贡献。2011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为目标,推进总规实施
  一是召开城市发展工作会议,举办城市发展论坛,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新一轮城市发展主题,统一思想,实现以“城市发展”引领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与科学发展。
  二是进一步全面推进城市总体规划有效实施,改变粗放无序的城市空间分布状态,推动“双中心八组团”的城市空间新格局的形成,立足优势,突出特色,促进区域整体性开发、组团式发展。
  三是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完成《深圳市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的报批工作。分类有序推进法定图则工作,构建从规划编制--实施--评估--修订的完整的法定图则动态管理系统。继续推动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编制,探索建设用地计划管理与办文系统衔接。
  四是推进深圳2040城市发展策略、深圳围填海策略、人口老龄化等前瞻性课题研究。深入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A区和C区)规划综合研究和深港边界地区整体发展策略研究。力争深莞惠规划合作在2011年有实质推进。
  (二)以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为契机,继续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管理的深圳模式
  一是促成国土资源部、广东省和深圳市合作备忘录签署。围绕部省市共建,在市委市政府层面设立“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开展有关的政策研究和试点工作,探索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建立土地管理制度的深圳模式。
  二是创新规划计划调控和管理机制,推动土地利用模式转型。充分发挥规土合一的管理体制优势,理顺国家、省、市规划计划管理分工,探索建立高度城市化地区两规合一的规划计划调控和管理机制。适应以存量建设用地为主的土地利用模式,探索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与流量指标共同调控的土地利用计划总量指标体系。研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机制,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
  三是用好特区立法权,构建规划国土管理的公共政策体系。重点做好《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的修订和制订工作,并争取土地管理条例制定工作2011年有新突破。研究制定一系列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措施,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关的政策、机制研究,完善建设用地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制定差别化的地价测算标准。
  (三)以城市发展单元为平台,创新规划土地管理实施机制
  一是将城市发展单元作为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创新规划实施机制,加强规划的弹性,与市场相衔接,与总规、法定图则修改调整形成良性互动,统筹规划方案与土地、项目经济分析等内容,加快重大项目落实。创新规划协调机制,促进蓝图式规划向协商式规划转变,加强与各区、社会各方的沟通,提高实施规划的积极性,增加有效公共设施配套。
  二是将城市发展单元作为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制度改革的载体,开展城市发展单元立法及配套土地政策研究。在开发模式、整合业主权益达成发展契约、土地政策改革、股权化资产化手段、利益分成机制、都市综合体开发等方面建立基于城市发展单元的政策体系,推动城市发展模式转型。
  三是开展城市发展单元试点工作,对蛇口工业区、坪山中心区、松岗门户地区等城市特定功能区探索编制发展单元规划,制定投资可行性分析、拆迁安置和产权征收等总体评估工作、构建单元土地运营机制,创新推动发展单元后续的开发建设。
  (四)以重要节点和重点项目为突破口,助推特区一体化发展
  一是以城市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推进城市空间结构调整进程,重点推进前海、后海、龙华新城、大运新城、光明、坪山中心区、大运新城等城市重要节点地区规划建设工作,开展大空港地区规划策略研究,打造新的区域发展极。
  二是围绕轨道站点开发建设,疏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特区一体化发展的经脉。重点加强与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鼓励航空、海运、铁路、公路网络等大型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加大轨道交通、公共设施规划编制力度,推进原特区外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和交通环境的提升,通过建设快速公共交通走廊,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开展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慢行交通设施规划,建设低碳生态的公交都市;开展深圳市蓝线、黄线、橙线、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等研究工作;以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大鹏半岛、蛇口工业区等地区为试点,积极建设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低冲击开发模式等各类示范项目。
  三是按照国际化先进城市的要求,打造城市精品和建筑精品。统一特区内外建设标准,严格执行《深圳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积极筹备第四届深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工作,为创建“设计之都”注入活力。
  (五)以城市更新、土地确权、土地整备为手段,拓展和优化城市空间
  一是以城市更新促进城市功能提升和结构优化。配合国家和省完成“三旧”改造的政策储备工作,加快城市更新配套政策的研究和制订,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专项研究并适时推动出台更加适合我市情况的征(收)地拆迁管理法规或规章。抓好重点地区城市更新项目,着力推进福田环CBD地区、罗湖笋岗―清水河地区、南山大沙河地区、宝安松岗地区、华为科技城等重点地区的城市更新。进一步明确城市更新的方向和理念,以工业区改造为重点,加快城市功能和空间结构调整,重点对原集体股份公司效益低下的工业区有步骤地实施整合、改造和功能置换,实现产业用地功能整体提升。倡导节能节约和低碳低耗,鼓励土地、建筑物在符合规划的基础上实现功能的混合使用。制定落实创新型产业用房配建政策,为创新型产业提供空间保障,鼓励结合工业区改造发展创意产业。加强历史建筑规划保护,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二是进一步深化土地整备运作体制,推进设立市土地整备局,统筹安排全市土地整备工作。运用特区立法权,在持续完善项目主导型土地整备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推动建立成片成规模成建制土地整备的政策法规体系,为土地整备做好制度保障。先行试点重点地区的土地整备,力争2011年底前全面推进光明、坪山、前海、龙华新城、大鹏西涌等重点地区的土地整备工作。
  三是推进土地确权试点工作,尤其是空地、未征未转地、征地返还用地、非农建设用地以及插花地的确权工作。探索运用土地资产资本运作方式妥善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为开展土地融资奠定基础。
  (六)以联动和考核为抓手,加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力度
  一是加强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加强共同责任制考核。科学制定规划土地监察五年行动计划,为执法监察工作定方向、定目标、定思路,逐步建立全覆盖监管、全程监管、科技支撑、督察联动以及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执法监管体系,善用特区立法权进一步健全我市规划土地监察法规政策体系。加快落实共同责任量化考核,完成共同责任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制定,积极推动将查违工作绩效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指标体系。
  二是加强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开展违法图斑查处春季行动,做好年度卫片执法的自查整改。结合土地整备工作,加大对部分重点地区违法建筑清查力度。结合迎“大运”开展对城市重点门户地段违法建筑拆除行动。
  三是加强政策衔接,推动制定完善查违疏导政策。结合高度城市化地区土地制度管理改革工作,统筹考虑土地整备、城市更新以及城市发展单元等相关政策与查违工作的衔接,开展拆旧建新和加、改、扩等疏导政策研究。
  四是推动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决定的实施准备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实施,通过土地确权、违法建筑处理、征转用地安置等手段,切实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开展处理决定的实施审查处理,保证整体工作进度。实施办法颁布后,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培训等工作,并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的分类研究处理。
  (七)以保护空间资源安全导向,加大对耕地、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力度
  一是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加强与市农业部门、各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我市3万亩基本农田改造和补充耕地工作,落实我市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的今年年底前全面动工的承诺。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和数量。探索高度城市化背景下土地耕作模式和经营模式,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休闲、观光和科研等功能,合理确定耕地利用方式,探索建立耕地的经济补偿机制。
  二是在地质环境管理方面,加大投入,推动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基层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组建地质灾害专家库,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深入人心。以《深圳市2010年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防治方案》为核心,根据“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防治原则,积极推动隐患消除工作。积极配合好罗湖区政府全力推进罗湖二线插花地综合治理工作。
  三是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全面完成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制定实施计划。拟定切实解决原采石场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为采矿权公开有偿出让工作奠定基础。加强矿山开采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监管。借鉴国内外监管工作经验,逐步完善储量动态监管制度。加大非法采矿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场平工程项目无证经营、非法加工销售石料等行为。开展废弃(关闭)采石场的调查摸底工作,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和巩固提高复绿成果。尽快解决采石场整治和关闭补偿的难点问题。做好矿泉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八)以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为切入点,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一是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市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结构、用地及相关实施措施,积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规模。计划在2011年内新供应公共租赁住房用地26公顷,安居型商品房用地89公顷。通过在地铁上盖物业、城市更新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住房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保障性住房供给渠道。
  二是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坚决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完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联动机制,鼓励合理的自住型住房消费,遏制不合理的住房投资需求。加强市场监测、分析与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提升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能力和水平。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的执行,严肃查处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组织开展《深圳市住房条例》等地方法规的相关研究和起草工作,并研究制定《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条例》,形成较为完善的房地产市场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九)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为群众、为企业、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加强节约型、高效型政府的建设,严格执行对公务购车用车、会议、会务接待、党政机关出国(境)、办公等五项费用“零增长”的有关规定。
  二是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正反结合,双轮驱动”的原则,深入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制定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计划,使廉政教育常态化、科学化、系统化,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群众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队伍。
  三是围绕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检查。全面加强外部监督,积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健全特约监察员制度。推进制度改革和创新,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完善用地功能改变、容积率变更、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专题调研;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工作“回头看”检查。推进实物实地排查工作,抓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四是认真研究党建工作计划,制定明年党建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机关作风大提升等党建活动。继续做好“双到”扶贫工作。
  (十)以高效规范、科技支撑为核心,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
  一是加强规范化管理,争取在2011年上半年出台行政服务手册,创建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对分离的行政运行机制,形成职责清晰、运转协调、高效规范的内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探索将绩效考核与组织人事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充分衔接的工作机制。理顺业务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有关标准与规范,完善前期费年度计划与实施管理制度。理顺机构职能,推进规划土地监察、土地整备、城市更新、两馆筹建及两家法定机构等职能事宜。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加强项目提效增速和流程再造工作,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创新服务内容,营造有利于企业投资发展的“软环境”。正式上线运行重大项目管理系统,加强对市重大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服务工作,积极应对企业的合理诉求,推进市重大项目顺利建设。重点加强行政审批和窗口服务的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以科技为支撑,建设规划国土“一张图”,形成业务融合、组织关联、运行高效的统一数据平台。稳步推动数字深圳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推进数字城市试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数字深圳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应用工作。为深化深港交流合作、高水平承办大运会、建设“智慧深圳”,编制深圳市交通旅游图、深港地图集。开展地名普查,建立深圳地名网。
  四是继续以“能力大提升”活动为契机,打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建立稳定长效的学习机制,加强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学习,拓宽视野,提升业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培养执行力和创造力,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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