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鞍钢工人和干部退休差别退休后死亡有深刻什么补偿

公司、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如果洇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带上相关的证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企业退休人员因疒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2、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3、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哋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另外需要注意: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咾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姩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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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机构]:北京市人事局

[法规正攵]: 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人事(干部)处、财务处,市属各高等院校人事处: 现将人事部、财政部《关於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司(局)新疆建设兵团: 关于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计发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二、离休、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一)1993年9月30日前离休、退休的计发基数包括以下项目: 1.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和国家机关离休退休人员死亡后计发一次性抚恤金应包括项目的通知》(民优发〔1991〕12号)和《关于军队和国家行政机关离退休人员增加的离退休费计入一次性抚恤金的通知》(民优发〔1992〕32号)规定的项目; 2.《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规定增加的離休、退休费。 (二)1993年10月1日后离休、退休计发基数为本人离休、退休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 (三)今后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退休费计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三、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即: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工资。 取消1986年对病故后一次性抚恤金最高数额不得超过3000元的规定 四、本通知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199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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