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配备标准运行维护费,接待费,加班费三费治理回头看报告书

2014年梅列区财政局部门预算说明
梅列区财政局
2014年梅列区财政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4年部门预算经梅列区第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梅列区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梅列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拟订区与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资金使用。
(四)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拟订和执行区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区本级财政专户;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和政府采购制度、法规,拟订我区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负责控、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控购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
(五)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工作;依法对所监管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指导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受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六)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指导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决(结)算的评审;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全区政府外债。
(十)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和执行会计委派制度,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牵头起草全区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和资金的分配,监督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承担区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梅列区财政局包括5个机关行政股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人员编制数18人,在职人数18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梅列区财政局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财政形势,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快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着力培植壮大财源,着力推动调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财源建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和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等减收因素影响,加强税源管理,依法组织收入,确保收入规模和质量持续提升。大力支持发展园区经济,以梅列经济开发区为平台,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努力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加快企业进驻速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优质企业投资落户我区。加大扶持中小微企业力度,落实相关奖励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扶持企业做强做大。
(二)注重发挥职能,服务经济快速发展
认真研究省、市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策划我区发展项目,争取上级支持。整合各类财政资金,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强化跟踪服务,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落实各项惠民实事,切实保障2014年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生态区,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加强对“营改增”、消费税等税收改革的研究,确保财税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三)注重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坚持民生优先的理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继续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生态文明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政策,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四)注重依法理财,严格财政收支管理
一是深化财政改革,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投资评审等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进一步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加大重点建设和民生项目资金的监督力度,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健全覆盖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高服务效能。依法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监督,打造阳光财政。四是注重防范风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4年, 梅列区财政局收入预算为223.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3.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3.8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0.15万元,公用支出20.21万元,项目支出63.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23.8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601(行政运行) 160.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工资支出、住房公积金、通讯加班费补贴、公车经费和行政专项等支出。
(二)2010601(行政运行) 63.5万元。主要用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等行政专项业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持平。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类别
2014年预算
支出项目类别
2014年预算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一、基本支出
二、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财政代管资金专户拨款
其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其他财政资金拨款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支出)
五、驻外单位预算外收入
二、项目支出
六、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七、上级补助收入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上缴上级支出
九、其他收入
本年收入合计
本年支出合计
十、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含上年)
六、结转下年
十一、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部门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 2.本表列示到政府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本年预算数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主办:梅列区人民政府
承办:梅列区政务公开办
技术支持:梅列区数字办
(建议使用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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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召开省直卫生计生系统“顶风变相违规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暨年度预算执行调度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  
来源:本网站 
  11月20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省直卫生计生系统&顶风变相违规问题&整改工作部署暨年度预算执行调度视频会议,副主任梁占凯和驻委纪检组长、监察专员陈新岭出席会议。  会议针对中央巡视组在我省发现的2013年度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超支和违规发放&加班费&等问题,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顶风变相违规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安排部署了我委的自查整改工作。  会议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亲自查,亲自挂帅全过程。要认真整改,查纠彻底,全力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认识到位、落实到位,严格追责。各单位自查情况表、自查报告及整改工作报告,由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签字并作出&如存在瞒报、漏报,一经查实,承担主体责任&承诺。委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以保证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会议还对省直卫生计生系统2014年度预算执行进行了调度。  委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省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纪检负责同志和财务处长参加了会议。您所在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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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研究--以NJGD公司为例.pdf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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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研究
――以NJGD公司为例
研究生:李军生
导师:仇向洋叶思荣
沿袭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现行公务用车制度,滋生了公车规模膨胀、费用支
出庞大、使用效益低下等一系列严重问题,致使公务用车已经成为政府和企业
的沉重负担,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反响。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进行和政府职
能的转变,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对现行公务用车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作为大型国有公用事业型企业的NJGD公司,于2006年进行了一次公务用
车管理体制改革。但是,由于这次改革保留了公务车辆,没有触动公务用车“供
给制”的实质,因而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弊端仍然无法克服,改革出现了反复。
本文首先对困内外研究动态进行了总结,对公务用车改革的对象进行了界
定,回顾了我国公务用车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及进行公务用车改革的重人意义;
其次对国内先行改革的政府、企业公务用车模式以及国外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度
进行了深入研究;进而系统分析了NJGD公务用车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最
后结合各地成功做法,并吸取上次车改经验,系统设计了该公司深入推进公务
用车货币化改革方案,I司时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最后还对
方案进行了评估。
本研究可以为各类企事j比单位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字: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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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审计局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1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入收支审计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以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促进制度建设,保障经济安全,提高资金效益”的工作目标,加大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和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审计力度,更加注重从机制、制度和管理层面反映问题,为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服务保障作用。区审计局主要对区财政局、区地税分局、区教育局等10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跟踪和决(结)算审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张店区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涉农项目专项资金等进行了专项审计和调查。
一、总体评价
&&&&201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着力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各项财政改革稳步推进,民生和社会发展事业保障有力,财政运行和财务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一是加强财税征收管理,实现财政收入不断增长。财税部门努力克服宏观经济波动、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因素影响,建立健全组织收入机制,加强税收征管,抓好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监控分析和税费征收,完善征收考核办法,实施税收激励政策,提高了征收部门抓收入的积极性。2013年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76,577万元,占预算的102.29%,同比增长15.3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82,688万元,占公共财政收入的75.07%,比上年同期增加35,563万元,增长14.39%。
二是持续增加民生投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全区用于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三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175,888万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50.13%,比上年同期增加18,294万元,增长11.61%。加快城乡统筹发展,财政性“三农”支出达&15,355万元。教育支出完成96,832万元,确保了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等政策落实。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支出&17,236万元,支持了基本药物、公立医院改革、医疗保险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76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了较好保障。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产业转调升级。面对复杂经济形势,认真落实结构性减免以及企业技改、奖励等鼓励政策,共计投入支持企业发展资金&15,610.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27.45万元,增长90.76%。安排节能减排补助13,396.30万元,推进企业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安排关闭小企业补助和淘汰落后产能奖励865万元,支持企业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分别安排资金570万元、459.51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分别安排资金280万元、120万元支持新兴产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改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四是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工作效能。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公务卡结算等各项改革,规范财政资金支付,加快国库管理体系建设。实现所有镇办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继续深化以综合预算为主要内容的部门预算改革,将各单位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逐步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建设。
二、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区财政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3年,区财政局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强化增收节支措施,不断规范预算资金审批、拨付、管理行为,不断加强财政监督,预算约束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积极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和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需要,但在财政资金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应列未列当年财政支出35,299万元,系历年财力不足挂账。
2.部分结余资金未上缴国库632万元。
3.出借财政资金1,040万元。(1)预算科,“暂付款”户2013年末余额1,000万元,系2011年创业房地产借款。(2)企业科,日起每月借给淄博新世界商业街管理办公室5万元,截至2013年12月借款累积40万元,用于淄博新世界商业街管理办公室蓝天物业公司人员工资发放及日常办公支出。
4.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281万元。
5.往来款项长期挂账10,894万元。挂账三年以上如下:(1)社保科,暂存款7笔金额386万元,暂付款7笔金额586万元。(2)国库科,暂存款7笔金额1,599万元,暂付款21笔金额5,883万元。(3)政府采购办,其他应收款2笔金额23万元,其他应付款6笔金额41万元。(4)国资局,其他应收款3笔金额1,188万元,其他应付款3笔金额1,188万元。
6.&上年决定部分未执行。(1)预算科,上年审计决定中,出借财政资金15,230万元,3,990万元未按决定要求及时清理收回,其中,淄建集团借款200万元,东升房地产借款700万元,创业房地产借款1,000万元,淄博商厦借款1,700万元,中岳建设借款390万元。(2)非税局,上年审计决定中,日借给房镇于营村预算外资金113万元,协议规定借款时间为半年。未按决定要求及时清理收回。
(二)区地税分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3年,区地税分局坚持依法治税,不断加强税收征管,积极探索新的治税手段,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健全税收征管机制,促进了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也在等
对区地税分局负责征管的15个纳税单位及3个自然村进行了延伸审计,其中,建筑企业6户、金融企业1户、物流企业3户、保险企业2户、仓储企业1户、减免税企业2户、傅家镇宋家村、房镇镇高南村和于营村,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税收征收质量方面。1.少征税款71.2万元。其中(1)房镇镇于营村已完工旧村改造项目,山东高泰建工有限公司、山东鑫炬建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开具收款收据金额1,730万元,由于房镇财政所未代征代缴造成少征税款59万元。(2)延伸企业中,有5户企业少计提税款,造成少征税款8万元。(3)房镇镇高南村旧村改造项目收取高健出具的建筑业统一发票10张,经核实均为假发票,金额112万元,少征税款4万元。(4)按属地原则,收取外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少征税款0.2万元。2.&多征税款0.02万元。延伸发现有1户企业多征印花税0.02万元。
发票管理方面。1.房镇镇高南村已完工旧村改造项目,发现收取高健出具的假发票10张。2.延伸区财政局、淄博张店绿龙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房镇镇高南村、房镇镇于营村,发现收取外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4张。3.房镇镇于营村已完工旧村改造项目,发现收取11个单位开具的50笔收款收据。
其他方面。1.少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1万元。2.少代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0.6万元。3.延伸审计中,发现淄博四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自开的建筑业统一发票3张、淄博海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自开的建筑业统一发票5张等,区地税分局征管科技发展科未能在征管系统查询,无法辨别其真伪。
对高健出具假发票的问题,已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对少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问题,已移送区残联进行处理;对少征税款、少代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问题,区地税分局根据审计决定正在处理中。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3年,以促进财政政策细化和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预算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对区环保局、区水资办、区文化局、区计生局、区环卫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科技局及其下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预算执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积极推进预算公开,预算管理比较严格,资金使用基本规范,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但在预算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预算管理不够规范8,523.15万元。一是决算编制不真实7,971.20万元,其中:区教育局7,788万元,区环卫局183.20万元。二是4个单位超预算支出279.43万元,其中:区住建局127.34万元,区文化局103.36万元,区水资办45.42万元,区科技局3.31万元。三是滞留应当下拨的资金95.40万元(区教育局)。四是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77.50万元(区文化局)。五是占用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55.69万元(区水资办)。六是虚列支出26.99万元。七是挪用专项资金14.60万元。八是代扣税款未上缴入库2.34万元。
2.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290.03万元。一是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16.29万元,其中:区环卫局115.51万元,区住建局0.79万元。二是应缴未缴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93.24万元(区水资办)。三是无依据收费80.50万元(区文化局)。
3.未严格执行财政管理有关规定4,556.35万元。一是违规划拨资金4,500.57万元,由零余额账户提现金存入银行存款户(区环卫局)。二是违规出借银行账户25万元(区环卫局)。三是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应集中采购项目而自行采购20.49万元,其中:区环保局18.20万元,区环卫局2.29万元。四是专项资金结余未单独核算10.29万元(区文化局)。
4.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703.62万元。一是4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524.89万元,其中:区环卫局377.51万元,区水资办127.32万元,区文化局12.20万元,区计生服务中心7.86万元。二是往来款中列收列支91.14万元,其中:区计生服务中心59.79万元,区环卫局31.35万元。三是5个单位报销不合规发票35.78万元,其中:区环卫局13.12万元,区水资办10.36万元,区文化局9.72万元,区计生局1.55万元,区住建局1.03万元。四是收入挂往来18.49万元,其中:区文化局17.01万元,区教育局1.48万元。五是4个单位大额支付现金15.95万元,其中:区环保局7.99万元,区住建局3.49万元,区科技局2.62万元,区水资办1.85万元。六是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8.88万元,其中:区计生局5.04万元,区计生服务中心3.84万元。七是4个单位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8.49万元,其中:区计生局3.80万元,区计生服务中心2.65万元,区文化局1.68万元,区环保局0.37万元。
5.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193.18万元。一是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192.70万元,其中:区环卫局188.55万元,区文化局4.15万元。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账实不符0.48万元(区水资办)。
对上述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加强预算编制、监督、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加强对资产、资金的管理等工作。
(四)其他预算执行单位审计情况
2013年,区审计局还对区粮食局、区信访局等36个单位进行了离任审计,对杏园办事处、科苑办事处2个单位进行了财政决算审计,对张店保安服务公司、区新农合办2个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经济责任审计,一是32个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5,282.45万元,其中:南定镇1,875.26万元、科苑办事处1,473.09万元。二是27个单位未严格执行财政管理有关规定3,733.74万元,其中:区第七中学446.73万元、南定镇296.51万元。三是21个单位预算管理不够规范3,279.08万元,其中:科苑办事处1,377.39万元、杏园办事处1,042.38万元。四是1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968.45万元,其中:区水资办372.78万元、区粮食局187.42万元。五是27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876.61万元,其中:南定镇292.05万元、湖田卫生院127.17万元。
2.财政决算审计,一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5,929.46万元,其中:杏园办事处5,302.43万元,科苑办事处627.03万元。二是预算管理不够规范965.88万元,其中:科苑办事处884.13万元,杏园办事处81.75万元。三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506.27万元,其中:杏园办事处502.89万元,科苑办事处3.38万元。四是未严格执行财政管理有关规定59.63万元,其中:科苑办事处39.85万元,杏园办事处19.78万元。
3.财务收支审计,张店保安服务公司存在问题,主要是:一是少缴税费7.13万元。二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616.99万元。三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31.51万元。
对上述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规分别做出了处理。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3年,区审计局按照张政办发〔2012〕19号《关于印发张店区201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涝淄河(昌国路至共青团路段)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对2011年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区南外环与张博路路口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商场路(东二路至东四路段)东延改造项目工程等10个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结)算审计,同时对3个计划外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跟踪审计情况
为保障区重点建设项目积极推进,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区审计局对步行街升级改造工程、区华润实验小学等6个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通过深入施工现场、建立跟踪审计台账、定期召开例会、适时提出审计建议等措施,加大对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征地拆迁、工程结算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跟踪审计过程中,从招投标环节开始,仔细审阅招投标、合同、图纸等有关资料,认真测量拆除工程量、垃圾外运量、挖沟尺寸、隐蔽工程量等,并及时拍照确认,掌握第一手资料,拍摄影像资料200余张。针对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项目招标控制价偏高,施工方案不完善等问题,及时向项目管理相关单位发出了审计意见单,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二)竣工决(结)算审计情况
对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区南外环与张博路路口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商场路(东二路至东四路段)东延改造项目工程等10个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结)算审计。查出了工程量虚高,定额套用不准确,人工费偏高,材料价格虚高,执行费率标准不规范,执行合同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项目10项,审计投资建设项目结算提报值31,781.26万元,审定值27,389.87万元,审减工程造价4,391.39万元,审减率达13.82%。其中:张店区2011年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治工程、张店区南外环及胶济铁路(张店段)沿线外立面综合整治工程,在一审的基础上又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1,767.84万元,审减率12%,为政府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查出资金管理不规范金额536.97万元。提高了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2013年,张店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613户8,310人,其中:廉租住房保障1,586户3,648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2,027户4,662人。2013淄博市张店区1,630基本建成3,500702,297基本建成3,533,完成2822013张店区财政性913.69970.76余3,314.55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保障性安居工程筹集使用和管理方面,安康佳园经济适用房项目自齐商银行3,500万元能利率按下浮比例10%计算,10.82(2)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2个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个项目超标准建设保障性住房,1个项目设计未招标。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张店区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审计情况
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工作,国家和省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各项政策规定基本得到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健全,体制运行比较平稳有效;基金的筹集、管理、拨付、使用进一步规范;城镇居民和农民参合率保持了较高水平。
张店区自2007年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施行了全市统筹。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居民意愿,重点保障城镇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居民医保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以及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筹集和使用。基金筹集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居民医保制度实施以来,切实减轻了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负担,满足了群众最基本的医疗需求。2013年我区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人均筹资15元,对国家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补偿。
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新农合基金扩大报销范围,主要是引产流产费用。2011年-2013年8月引产流产费用共报销4,380元,其中:元、月1,300元。(2)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支出较往年同期增大。月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医疗保险待遇支出4,691.69万、新农合统筹基金支出3,298.11万元,分别较往年同期增长765.57万元、354.24万元。(3)市区级配套资金拨付不及时。新农合2012年市级配套资金354万元于2012年10月全额拨付到位,区级配套资金2,067.81万元于2012年10月全额拨付到位。因涉及配套资金比例分配情况,截至审计日,2013年度市区级配套资金仍有部分未拨付。(4)新农合和居民医保重复参保。通过对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信息的分析比对,发现2011年至2013年8月共有3,250人次重复参保,其中:人、人、人。(5)数据录入信息不完整,主要是身份证号码不完整或无身份证信息。(6)超规定加价率销售药品105.61万元(区第二人民医院)。(7)超标准超范围收费56.90万元,其中:区第二人民医院30.78万元,马尚卫生院26.12万元。
(二)涉农项目专项资金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张店区2011年至2013年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涉及财政、农业、畜牧、水务、林业等8个部门单位,重点抽查了28个项目,延伸6个镇、15个村、合作社(协会)施工企业10个、调查农户20个。审计重点抽查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个,项目资金960万元;小型农业水利建设项目1个,资金20万元;扶贫项目3个,项目资金26.25万元;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新型农民创业培训)项目3个,资金<font face="仿宋_GB万元;一事一议项目3个,资金58万元;国家沼气建设项目4个,资金10.20万元;其他项目8个,资金<font face="仿宋_GB.11万元。2011年至2013年涉农专项资金项目各级总投5,236.92万元,区可用财力支农专项资金共计5,236.92万元,财政拨出支农专项资金共计4,841.90万元,应拨未拨区级配套资金395.02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财政部门滞留专项资金726.50万元(包括以前年度)未拨付有关部门单位。(2)部分单位滞留项目资金39.11万元,其中,区水务局挪用专项资金3万元用于打井。(3)部分扶贫资金未使用。市民宗局于2012年12月拨付张店区马尚镇回民新村5万元用于筹建张店清真寺,该资金一直未使用。(4)“一事一议”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2012年区财政拨付杏园街道办事处西张村12万元、上湖村15.6万元“一事一议”专项资金,该资金两村未实行专户储存,无法明确资金使用情况。(5)挪用危房改造资金。区残联2012年收到市民政局拨付残疾人温馨安居工程补贴资金4.25万元,2014年3月用于两户残疾人安居工程改造1.53万元,其余2.72万元用于支付标志牌、宣传牌等。
(三)“三公经费”等审计调查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区财政局、环保局、计生局、科技局、文化局、教育局、环卫局、住建局、水资办等9家单位2013年度的“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情况、资源节约情况、吃空饷情况、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私存私放和案件线索等五个方面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2013年张店区区直部门和镇办“三公经费”支出3,165.54万元(其中:镇办支出795.09万元),比2012年减少5.85万元,减少了0.18%,其中:因公出国费20.96万元(其中:镇办支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26.74万元(其中:镇办支出564.61万元)、公务接待费617.84万元(其中:镇办支出230.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相比2012年减少185.80万元,减少了23.11%。9个部门单位审计基本情况:
1.“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情况。审计核实9家单位2013年“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总支出402.53万元,占公用经费支出3,113.48万元的12.93%,比万元减少195.98万元,减少了32.74%,水资办2013年“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支出35.57万元,约占同年部门公用经费支出61.16万元的58.16%,为占比最高者;环卫局最低,占4.38%。其中,9家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81.55万元,比2012年减少73.87万元,减少了47.52%。区环卫局支出48.75万元为最高,住建局支出1.54万元为最低。公务用车情况,9家单位在编车辆88辆,实有车辆98辆(借用其他单位10辆),正常运行91辆。司机人数88人(在编10人、聘用78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98.79万元,&2013年住建局支出101.40万元为最高,计生局支出4.78万元为最低。会议费情况,9家单位会议费支出29.45万元,比2012年减少75.09万元,减少了71.82%;财政局支出15.05万元为最高。培训费情况,9家单位培训费支出15.58万元,比2012年减少71.86万元,减少了81.61%,区计生局支出4.36万元为最高。&&&
2.奖金及津贴补贴发放情况。截至2013年末,9家单位共有在职人员557人,应发放奖金补贴2,475.20万元,实际发放2,484.08万元,超额发放8.88万元,占统发工资的68.22%。其中:津贴补贴1,588.44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93.76万元,精神文明奖金127.53万元,住房补贴338万元,住房公积金173.93万元,其他62.42万元。
3.其他方面情况。在对“五个专题”所涉及的资源节约情况、吃空饷等情况、私存私放和案件线索的审计中,9家单位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优良作风,不断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严格按照规定内容和标准报销差旅费,无购买、印制、邮寄和赠送贺年卡、明信片或年历等物品的情况。本次审计过程中,未发现9家单位存在吃空饷和私存私放的情况。
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无依据发放补助8.88万元,其中:计生服务中心共23人于2013年8月至11月间分四次发放加班费3.84万元。(2)以会议费名义列支招待费6.78万元。其中:区水资办6.01万元;区环卫局0.77万元。(3)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2013年区住建局编制车辆应为16辆,实际在用车辆26辆,其中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10辆。(4)部分单位未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未建立对违反规定的问责机制。
五、加强和改进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推进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工作,科学编制和细化预算,提高预决算编制的规范真实完整准确性,改进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监督等工作,严格财政预算编制审查程序,制定科学准确的预算定额和标准,真正将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提高预算均衡到位率,规范预算追加事项。严格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率,强化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增强财政支出均衡性管理,及时拨付预算资金,科学控制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力求年度内做到均衡拨付。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进一步扩大评价项目的覆盖面,不断优化政府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断扩大范围和规模,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公开,提高财政资金支出透明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积极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扩大结算范围,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税费征收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健全税源动态监控体系,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加强重点税源的配置和监控,主动挖掘税收潜力。完善对委托代征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代征管理,堵塞征管漏洞。切实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确保应收尽收,防止税源流失。加强财税联动机制,继续深入开展综合治税,重点进行“异地纳税”清理工作,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继续抓好建筑项目的税收监管,完善代征税金工作机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绩效管理。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执行效果。对专项资金的支出、使用、效益严格把关,做到分配与管理并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加强对各专项资金申报资料审核,强化动态管理和责任追究,提升政策执行的效果。健全对扶持经济、民生、环境等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机制,要对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跟踪效果,最大化发挥专项资金社会、生态、经济效益。
(四)强化投资管理规范,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经济社会效益。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投资项目计划和概算、预算、决算管理制度,严禁擅自变更项目、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增加建设内容。规范项目建设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落实项目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保证建设项目实施规范、进展有序,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实施好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预算评估制度,加大跟踪审计、决(结)算审计制度执行力度,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益。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政府投资管理规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债务风险防范,建立政府债务控制管理措施。要加强债务预算管理、债务使用监督、债务情况统计,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实时动态监测和科学评估,加强对镇办、公共单位、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债务监控管理。要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防范债务风险。要重点加强融资平台管理,优化资产结构,增强造血功能,提升偿债能力,确保借贷资金良性循环。要完善管理办法,及时清理债权债务,规范借款行为,明确借款责任,防范财政风险。
(六)强化综合监督体系,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联动和信息共享,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加强立体监督检查,促进各项财政政策的落实。进一步强化对各部门单位领导的财经法纪宣传,增强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监督意识,提高遵守财经法纪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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