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村官之放飞梦想贪污危房改造款1万元判多少

南国都市报数字报-贪污1万补偿款陵水村官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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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必被抓
贪污1万补偿款陵水村官获缓刑
  南国都市报5月27日讯&(记者&王忠新)27日记者获悉,陵水法院近日一审宣判,陵水英州镇高土村委会原主任符某因贪污国家征地补偿工作经费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此前,符某因吃饭赊账,两家饭店为追讨餐费而打起官司。  法院认为,被告人符某身为村委会主任,侵吞国家征地补偿工作经费1077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法院结合相关情节,一审判处符某缓刑。丰县检方倾情守护惠农“钱袋子”--江苏法制报
第A02版:环省新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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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检方倾情守护惠农“钱袋子”
  □本报特约记者&唐&颖&本报通讯员&毛吉团  “尽管今年干旱,但是小麦还是比往年增收两成左右。”6月15日,丰县欢口镇常庄村村支书常麒麟开心地对记者说,“这要归功于检察院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做得好!”  特殊检察使命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涉农惠农资金的投入力度。然而,少数农村基层工作人员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侵吞、挪用涉农惠农资金,侵害群众利益。  “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农’”,就要斩断伸向涉农惠农资金的黑手。守护好农业和农民的钱袋子,就是保护农村发展,保护好农民的救命钱。”丰县检察院检察长姚辉说。  从2009年的“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到2010年“触角下延,检力下沉”,再从2011年开展“涉农领域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丰县检察院始终把查处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检察长带领工作组走乡串户,倾听群众呼声。经过调研分析,他们把直接经手管理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及项目的人员、农村”两委”成员作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重点人群,作为服务保障“三农”的着力点。  2009年以来,丰县检察院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9件29人,占该院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数量的50%,推动完善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11项,清理违规资金200多万元,并陆续发放到农民手中。  该院反贪局至今已经连续三年被徐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评为市“百佳基层执法单位”,被徐州市委、市政府授予“群众满意基层执法单位”荣誉称号。  挖出窝案串案  农村低保金,是农村困难群众的“活命钱”,然而,竟然有人在这上面打起“歪主意”。  2010年6月,丰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首羡镇李堂村村支部书记商某虚报冒领最低生活保障金。检察官迅速展开初查。  查一案,带一片。仅三天,商某伙同该村主任、村支部副书记、村会计等四人贪污低保金、草危房改造款等窝案一举告破。经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四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三年十个月不等。  检察官以低保金发放为主线,进一步拓宽侦查视野,对全镇1200余户近3000名低保人员名单进行了仔细比对。首羡镇韩河村主管会计韩某因此浮出了水面。韩某将已死亡的低保对象按“活人”连续多年上报,涉嫌骗取国家低保金上万元。同时,他还涉嫌通过虚报冒领方式,贪污村集体的铁路占地补偿款数万元。目前,韩某已被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18日,检察长姚辉将曾被侵占的数千元土地征收补偿款发放给村民。  (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农村基层组织犯罪,多是串案窝案。我们不是就案办案,而是根据犯罪规律,滚动深挖,扩大战果,成功查办了一批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各种涉农惠民资金,侵犯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2009年以来,我们查办的涉农案件中,窝案串案比例占到79%。”副检察长、反贪局长邱德运介绍说。  办案过程中,丰县检察院将相关情况反馈至丰县纪委,县纪委随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五保供养、低保政策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清理违规资金达100余万元,清理“关系保”“人情保”等153人。  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丰县民政局已经对低保户实施动态监管,让真正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及时享受到低保。据了解,今年7月,仅首羡镇,就有140多个困难群众第一次享受低保。  播撒廉洁阳光  丰县检察院对于每一起涉农惠农职务犯罪案件,都深入查找背后的隐患,努力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丰县农业资源开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土地治理、黄河故道治理、产业化经营等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然而,2009年以来,该局五名干部先后因贪污惠农工程款,或在惠农工程中收受贿赂,被检察院依法查处。  2010年,丰县检察院根据案件中所反映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并撰写了《加强县级涉农资金及项目监管力度》的检察建议。徐州市委书记曹新平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防止和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按照要求,徐州市农业资源开发局会同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农,业综合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农业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全部实行“廉洁准入”“竣工决算审计”制度。2011年,该县农田资源综合开发工程节省资金226万元。同年,这一检察建议被评为“江苏省十佳检察建议”。  2012年2月开始,丰县检察院又开展了“播撒阳光——2012涉农惠民专项预防活动”,先后在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新农合、农机补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等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将阳光播撒向更为广袤的大地……
集团 数字报刊: |安徽四名村官贪污、挪用危房改造资金获刑
时间: 16:55:00作者:烁缓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宣城2月8日电(通讯员 烁缓)近日,安徽泾县赵某某等四名村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一案,经泾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由泾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08年,被告人赵某某、曾某某、程某某、雷某某截留财政扶贫资金53000元。2010年至2011年,四被告人截留危房改造资金97000元,四被告人将截留下来的扶贫资金、危房改造资金入“小金库”,用于村里开支。2009年11月,被告人赵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该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7000元,后又将该村政策性农业保险油菜赔偿款8000元据为己有。2013年2月,四被告人将危房改造款10000元和村大门赔偿款5000元截留并私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某某等四人身为村委会干部,在协助政府部门管理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油菜理赔款和危房改造款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冒领、虚报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在保管、使用扶贫资金和危房改造款期间,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特定款物用于其它方面支出,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害,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鉴于四被告人退出非法所得,庭审中自愿认罪,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决定对四被告人宣告缓刑。依法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判处曾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处雷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四被告人所退赃款发还被害单位或被害人。
[责任编辑: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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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贪污数百万、多次收钱放尸,睢宁一村官依然逍遥法外
来源:中国改革报 法讯网& 作者:
&&&&& &&被连续联名举报三年&&& 政府相互推诿是主因&&& 贪污数百万、多次收钱放尸& 睢宁一村官依然逍遥法外
&&&&&& 本报记者 李 海& 陆& 杨 发自江苏睢宁核心提示:&&& 江苏睢宁县梁集镇高楼村村民向政府职能部门实名举报村支书、县人大代表高方果涉嫌贪污、并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及数百万元集体资产去向不明,用了三年多的时间,虽职能部门已查属实但相互推诿,至今无任何作为。
&&& 梁集镇高楼村位于县城西北部,离县城只有短短10公里左右的路程,宁宿徐高速公路从村边穿过的一座中等村庄。&&& 在这个只有人口2650人,人均耕地1.2亩,世代以务农为业,过着大多数中国农民脸朝黄土背朝天日子的高楼村,却发生村民以集体实名制向政府举报任职该村长达13年之久的村党支部书记、县人大代表----高方果,其涉嫌贪污、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及多年不公开村务、财务,造成数百万村集体资产去向不明。&&& 然而,在村民所提供的详实材料面前,睢宁县有关部门经核实无误后视而不见,村民却为此举报花费了三年多时间,高方果仅仅被处以免职处分,并无任何实质性地惩罚。村书记绰号叫“西北虎”&&& “高方果自从1995年当上咱高楼村支部书记后,不是想办法带领全村乡亲们去共同致富,而是挖空心思去四处敛财,其中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收钱放生;甚至违反殡葬改革,收钱放尸。还滥用手中职权把村集体土地和财产作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村民给他起个绰号---西北虎。”高红生扳着手指如实说。高红生是位土生土长的高楼村人,农闲的时候偶尔到县城里打点零工来补贴家用,自从2008年开始带领村民一起以实名制方式在《睢宁论坛官方版》里发帖,向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高方果在任期间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改变了其生活方式,三年多来他一直奔走于政府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实际年龄只有49岁的他给人感觉就像60来岁。&&& 从高红生和村民反映村支书高方果问题的厚厚的材料中还看到:2001年政府征用该村279.5亩土地修建高速公路,本应及时发放到村民手中的212万补偿款至今查无下落;私自在村公路桥两边设立收费站,派专人分车型按五元、十元、二十元不等收取来往车辆过桥费,日均收取四五百元,时间长达一年半之久,所收款项也不知去向;私下倒卖两处村委会办公房,低价处置村里两所学校,至今村委会在外租房办公,所得款项不知所踪;冒领高红军等80多户村民江苏省惠民工程---草危房改造款等等。征地补偿款到底去哪儿了?&&& 在高楼村,记者遇到举报人之一的村民高扬,他激动的拿着睢宁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在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通告》告诉记者,睢宁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早在动工之前就把征用我们279.5亩土地的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小型农用排灌设施恢复费和取土区用地补偿费,共计212万多元全部打进镇经管站账户。然而,只有与高方果同姓的生产小组获得了青苗补偿费600元/亩和土地补偿费50元外,其他村民分厘未见。&&& 高扬等村民还告诉记者,7月11日他们再次找到了负责调查高方果案件的梁集镇党委杨书记和邱主任。他们明确告诉村民,经初步调查,事态确实很严重,村会计不按照财务纪律做账,账面很多开支全部是打着白条,212万地补偿款去向不明。 &&& 梁集镇负责纪委工作的汪红启副书记也是这样答复村民,高方果问题肯定有,不仅不是一般问题,而且是很严重的经济犯罪问题。&&& 汪红启副书记还直言不讳的告诉村民:“当我代表组织找他谈话时,他竟然拍我办公桌子向我发威、辱骂,高方果太嚣张了。我现在已经是快到二线的人,不想得罪他,我权力有限,没有能力,如果我再年轻10岁,我肯定能让他伏法20年!”&&& 记者在县纪委信访办公室主任余雷处证实了汪红启副书记的说法,同时看到梁集镇纪委上报县纪委的意见书上明确写明:……举报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镇纪委也查出部分事实,但由于高方果同志态度生硬,不配合组织调查,在调查无奈的情况下,镇党委决定免去高方果同志梁集镇高楼村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收钱放生& 收钱放尸&&& 记者得到资料显示,从1995年到2008年,高楼村就有数十户通过贿赂高方果的方式来达到计划外生育目,印证了高红生等村民向计生部门提供了300多户的名单的说法。&&& 村民刘爱华告诉记者,由于其儿子所生第一胎孩子不幸夭折,想准备再要个孩子,但高书记说必须拿出一万元钱才行,于是全家人就到处去筹钱。在高书记不断的催要之下,全家只筹到3000多元,离他要的实际数额相差甚远,其子与其理论要求宽限时日,高书记对其儿子拳脚相向,刘爱华见势不好就当众向其下跪,要求网开一面,但是高书记竟对年逾古稀的老人就是凌空一脚,并扬言‘钱不交齐是不可能给与生育二胎的’。&&& 在高红生等村民的反复举报下,县计生局进行了走访调查,公开承认所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同时又声称该局的调查结果不能作为司法机关证据的,令人匪夷所思。&&& 村民还告诉记者,高方果在当村支书期间,还大量收钱放尸,扰乱当地殡葬改革。&&& 村民唐章华去世,高方果说只要交5000元就可以不火化,经商量谈成3000元,但在成殓之日,高方果又安排人员到场要求追加2000元,否则必须火化。为让逝者入土为安,家人只好如数缴纳。仅高红生实名举报的类似收钱放尸的行为多达130余户。高方果却将收钱放尸敛财发挥到极致,凡欲不火化的,交钱即可,并再收取棺材使用费。&&& 在县民政局,负责殡葬改革的张主任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由于县局下拨给镇级民政股的经费很少,在火化问题上,对于少量的收钱放尸行为,县局通常做法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主要是给镇级民政股的工作人员增加一点收入。&&& 记者不解的是,高方果身为县人大代表、高楼村村支部书记,不去履行好自身的职责,为老百姓谋福利,却利用手中的职权大肆捞取各种好处,巧立名目侵吞公共资产,霸占各种资源中饱私囊危害一方,致使百姓怨声载道,无处申辩。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互相推诿对村民实名举报提供的证据视而不见,不积极进行查处。&&& 截至记者发稿时,通过各种管道依然无法联系到高方果本人,而高楼村的村民举报之路依然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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