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向交通事故交警调解,交警需不需要写笔录。还是直接开交通事故交警调解书?

交警已经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一栏写的是双方到法院起诉,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在10月29日骑自行车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送至医院,肇事司机颠覆了医药住院等费用,在我还未出院时交通队通知双方去作事故责任认定,因我还未出院,所以交警调解赔偿,故调解一栏写的是双方到法院起诉,肇事司机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取了肇事车辆;医院告知我明天出院可以;请问这种情况下双方是否还可以私下协商解决?2,我现在出院是不是就没有了拿到赔偿的保障?3、我需要注意什么?接下来如何与肇事司机解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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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因为我还没有出院,所以交警说没办法调解赔偿;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方不同意又不到法院起诉,怎么处理?请问有没有时效问题?
5月2日晚上11点半,陈某与离婚妻子相约在小巷里等候,由于离婚妻子始终未出现,陈某便与其进行通信及发短信。
凌晨3点25分,一个司机开车撞向陈某后,直接碾压拖行十几米,人被抛出,脱离车身,司机凌晨撞人后,没有留在现场,保持现场,也没拨打110或120及时救援,而是直接开车逃离现场,(凌晨4点左右,被路人发现并报警)造成被害人未能得到及时救援,流血过多,最终死亡;肇事司机在逃逸后的当日晚上自首。
赔偿同意书写着:在小巷里,司机开车超速,陈某从停靠一边的摩托...
调查交通事故得到的事实:
日20时许,庞国祥(受害方)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汶上县广场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金都花园路口附近时,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朱吉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鲁ham366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此处时也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造成庞国祥受伤,朱吉明轿车前牌脱落。
因该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
我的车辆在等待左转信号时遭到一车辆强行并道插入后刮碰,造成后视镜受损,不是很严重,但对方态度蛮横,拒绝赔偿要求。我随叫122到现场认定,确认对方为全责,交警建议私了,我心软接受。但后续赔偿过程对方极不配合且处处刁蛮,提出众多无理要求。鉴于赔偿金额不大,我不想耽误太多时间,只想讨个公道,请问。
1.出警过了5天,重新找当时的交警是否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我有当时的事故照片)。如果肇事方拒绝签字,该认定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是否可以追加肇事方的责任...
由于夫妻生活不和谐,男方有了网上找异性聊天的坏习惯(并没有特定的事实存在的第三者),为此女方有一天忍耐不住爆发矛盾,并一口咬定男方想要殴打她(实际上从未打过),而后离家出走,一个月以后才知道去了亲戚家,而后女方吧男方“外遇”的事情在亲友间广而告知,部分亲属甚至发来恐吓短信威胁男方的人生安全 并且扰乱其社会经济活动。请问这种情况下 男方要起诉离婚有可能得到什么判决?
我是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我小车,对方摩托车,我是从南向北开车他在我后面同方向,路是乡道 我转弯呢,没有打转向灯,对方从我左侧直接撞我驾驶座门上了,甩出去1米多,因为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事,也没报警
直接开车把他送医院了 事过9个小时才报警,对方肋骨第7.8骨裂,住医院3天便出院了,医院费用4000多元,我到交警处开事故责任证明,责任认定书未出,交警让我们签协议才给开证明对方向我索要16000元才愿意协商解决,包括他的旧摩托车,他不愿意要了
让我培新的,因...
两货车相撞,造成我弟当场死亡,我弟所在的货车司机(我姐夫)及另一货车司机目前都重伤住院,事发已经2个月,交警终止了责任认定,没有给出认定书,死者家属如何维权?交警做法合法吗?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吗?
两货车相撞,造成我弟当场死亡,我弟所在的货车司机(我姐夫)及另一货车司机目前都重伤住院,事发已经2个月,交警终止了责任认定,没有给出认定书,死者家属如何维权?交警做法合法吗?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吗?
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电动车车主送入医院手术治疗,责任认定书还未下来,机动车想提车是否可以?如做诉前保全后,双方私下经过协调解决事件,是否可以正常提车?
摩托车与小车发生相撞交通事故,交警未告知双方责任,未制作相关笔录,就将机动车放行。至机动车放行前仍未见到对方当事人,我方当事人为弱智群体(当事人及当事人父亲为语言残疾,当事人母亲为精神残疾,当事人奶奶为80岁老人,当事人姐姐已嫁出)。交警通知责任认定我方当事人负100%责任。请帮帮忙,谢谢!《交警电子笔录》1.62+《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助手》1.0 - 下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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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电子笔录》1.62+《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助手》1.0
《交警电子笔录》1.62+《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助手》1.0
  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常用的2个软件《交警电子笔录》1.62版与《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助手》1.0版,上传时间是2012年7月,修正了一些BUG。如被杀毒软件误杀,请运行之前将软件的完整名称加入白名单,或者查看压缩包中的解决方法。
《交警电子笔录》(2012年6月更新)使用帮助
  《交警电子笔录》是江西省交警总队直属四支队第四大队民警章凌同志运用所学计算机知识,结合高速交警日常工作实际而开发的笔录软件,是一款简单易学、易操作、方便快捷的免安装绿色软件,集电子笔录、身份证校验、行政区划代码查询、追逃比对、犯罪前科比对、语音朗读、法律资料库、文本加密、Vin校验、IP地址查询、呈请报告书制作、空白文书打印等功能于一体,内置大量智能问答,可以把笔录导出为文本文件、加密文本文件、Word文档三种格式,特别适合于交警部门,其他警种也可以选择使用,由于能力和精力所限,错误、BUG在所难免,希望各位同仁在使用过程中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进步。
说明及使用方法:
  1、软件设计思路:笔录完成后单击“制作询问笔录”或“制作讯问笔录”(双击该窗口可以使内容还原为默认格式,比如去掉空格,转换大小写等),通过对现有Word模板进行写入及控制,再在Word中打印,软件本身不提供打印功能,(要实现多台电脑共享打印,请自行搜寻操作方法,当然也可以将生成的Word文档拷贝到别的电脑中打印,也可以将导出的TXT文档在其他电脑中用本软件打开后再打印),使用本软件前应确保电脑中已安装有“Microsoft Office Word 2003”文字处理软件,为保证软件正常运行,请先关闭已经打开的Word程序;
  2、基本资料部分以填空方式输入,笔录内容可以自由输入,软件对某些输入内容作了必要的限制以确保规范性;  
  3、“开始时间”自动设置为软件打开时系统时间,允许修改,双击“结束时间”可以取系统现在时间,允许修改,笔录完成时系统自动对不合理的笔录时间进行校验;
  4、当输入“问话人工作单位”时,“记录人工作单位”内容与其相同,允许修改;
  5、身份证号码实现自动校验,使用GB《公民身份号码》规则,15位身份证号码自动升级为18位,当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后,“性别”、“出生年月”、“年龄”、行政区域等相关信息系统自动填入,允许修改;
  6、“基本资料”选择夹中大部分输入框允许全角、空格等不规范输入,系统自动还原为默认格式;
  7、F1、F2为“问:”、“答:”快捷键,可以在任意行的任意位置加入;(在某些电脑上按F1\F2键有时会出现乱码的情况,切换到中文输入法即可)
  8、双击“事故处理常用问语”、“违法处理常用问语”、“自编问语”选择夹中的问语,会加入相应问语,同时在光标附近弹出智能回答窗口,双击加入回答,智能回答窗口在双击、单击右键或20秒后关闭,在这些选择夹中的问语上单击左键会单独弹出相应的智能回答而不加入问语;可以通过“设置”→“双击问语时是否跳出智能回答”菜单对该功能进行控制。
  在“笔录内容窗口”中按F7键,可以弹出软件预设的常用词语,当然您也可以自定义常用词语,方法见本说明第26项;(注:当“询问笔录”与“讯问笔录”选择夹中都存在内容时,智能回答以“询问笔录”内容为准,除非将“被询问人”内容清除,这主要体现在当问“你的基本情况”时。当制作讯问笔录时,不需要再在开始加入“我们是某某单位的民警(出示证件)……”的问语,模板中已预置)
  9、解决标点符号顶行的问题;
  10、“笔录内容窗口”中,可以进行删除(删除一行)、剪切、复制、粘贴、查找与替换、关键字高亮显示(在笔录窗口中按F3键或CTRL+F组合键)、全选、撤销等操作,双击该窗口可以使内容还原为
默认格式;
  11、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按“保存”按钮可以保存笔录;
  12、单击“文件”→“打开”可以读入以前保存的笔录文件;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13、新增“自编问语”选择夹,允许用户根据自成习惯编辑常用问语,操作方法见本说明第43项;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14、去掉装饰图画,将“事故处理常用问语”及“违法处理常用问语”由下拉选择方式改为列表方式,操作更加方便;
  15、增加默认自编问语功能,允许用户自己设置默认问语,若要将某一文件内容设为系统默认语句,请将该文件名设为“默认问语.txt”并与软件主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软件将在启动时自动导入;
  16、修正在某一存在行的行首自动插入语句时会产生一空白行的现象以及最后一行如果是一个半角字符将不会出现在word文档中的现象;
  17、完善预设提问与界面;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18、应广大网友要求,采用新的word模板,软件做了相应改进;(参考《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04)第1号修改单 公交管[号]文件)
  19、当读入一个新文件时,如果笔录内容已改变,增加保存提醒;
  20、出于保密的考虑,增加退出前对已保存笔录数据的删除提醒;(考虑到已增加“加密保存”功能,此功能已删除)
  21、帮助”菜单中增加“签名”功能;(快捷方式是在笔录窗口中按F4)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22、解决窗口最大化问题;
  23、新增“资料”菜单,可以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内置查找功能,快捷方式:笔录内容窗口内按F9;(技巧:1、查找“一百二十一”可在小键盘上输入“121*”或“121-”,这个方法应用在查找法律条文中比较方便;2、在窗口内左键双击可快速切换法律; 3、右键操作,功能非常人性化,比如“名称内容”选项是为了方便同志们在网上发贴或写文章时引用,将所选内容与法律名称一齐复制到剪切板。)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24、利用“文件”→“保存”菜单或者主窗口右下角的“保存”按钮,可以把笔录内容保存为文本文件(注:当“询问笔录”与“讯问笔录”选择夹中都存在内容时,保存的基本资料以“询问笔录”内容为准,除非将“被询问人”内容清除),反之,通过“文件”→“打开”菜单可以导入这些文本;
  25、增加自动存盘功能,系统每隔10秒将笔录内容自动保存为“笔录临时文件.txt”,该文件在正常退出时会自动删除,非正常退出(停电、死机、结束进程)时会在重启时自动调用,此功能并不能替代手动“保存”功能;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26、通过“设置”→“设定地点、单位及常用词语等”可以设置默认问话地点、问话人(记录人)单位以及自定义常用词语(在“笔录内容窗口”中按F8键);
  27、增加制作“报告书”功能,见“制作”→“制作呈请报告书”;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28、美化完善菜单,增加菜单快捷键,增加“计算器”、“网站”等菜单;
  29、修改模板,去掉笔录开头的“1、询问时……”文字。
(以下是2008年9月更新内容)
  30、添加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31、制作word模板时进入预览模式。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32、增加网上逃犯数据自动比对功能。身份证号码输入完毕以后软件自动进行比对,不需要任何附加操作,比对成功则弹出提示,并将被询问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输入框标记为红色,当然无需更新在逃人员数据库,因为其本身就是直接链接到“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比对的,瞬时在30万条在逃人员数据中比对。如果由于网络的原因暂时没有查询到,在做笔录的过程中,系统每10秒种自动查询一次;
  33、升级身份证号码校验功能,签发地可以判断至县一级。包含新旧行政区划代码6000余个,是目前所见同类功能中较全的;
  34、根据gb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增加车辆vin码校验工具,可以判断车辆vin码是否存在逻辑错误、车辆生产国和生产年份(见工具菜单,如有网友能提供详细车型数据,则可升级判断车型);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35、根据《GA40—2008&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模板做细微调整,更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添加《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以下是2009年1月更新内容)
  36、与在逃人员比对功能类似,增加犯罪人员信息比对(比对成功则弹出提示,并将被询问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输入框标记为蓝色),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系统自动进行这两项比对工作;
  37、增加“资料”→“车辆、人体结构”图片资料;
  38、增加文件的加密保存功能。加密文件时密码为任意文本,甚至空文本也算作是密码,请记住该密码,否则,即使软件作者也无法解密;要打开一个加密文件,首先输入密码,再选择以前加密保存的文件;
  39、增加笔录朗读功能,首先确保电脑已安装安装语音库引擎和语音库,如果笔录窗口中有选中内容则朗读选中内容,否则从光标处开始朗读,可自行调节语音和语速。读中文时请选择中文语音库,中文语音库的质量方面,个人认为国产的科大讯飞语音库&Vista自带Microsoft Lili语音库&ScanSoft_MeiLing语音库&XP自带男声语音库,遗憾的是科大讯飞的语音库很难下载的到,Vista系统自带Lili语音库的不能提取到XP中使用。ScanSoft_MeiLing语音库也不错,可以自行下载(内网http://10.69.96.75/gabl/MeiLing.rar 外网/cytools/ScanSoft-MeiLing-ChineseMandarinVoice.rar);
  40、增加“工具”→“公安IP地址查询”功能,可以查询“本机名称”、“本机IP地址”及所属省份;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41、完善智能回答并在自编问语中增加自定义回答。方法:新建一个txt文本文件(可以在软件主界面中“自编问语”选择夹下的“问语编辑框”窗口中编辑),每一行文本表示一句问话,如要增加回答,不要另起一起行,在该句文本后用&&HD&&隔开回答内容,可以用多个&&HD&&隔开多个回答。然后在“自编问语”选择夹中单击“加入问语”导入上述txt文件,要在软件启动时导入请单击“设为默认”;
  42、增加“工具”→“计算时间间隔”功能;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43、增加“资料”→“我的文件”菜单,通过此菜单可查阅用户自定义的文本资料库,要实现此功能请在软件运行目录下新建一个名为“我的文件”的文件夹并在文件夹内放置TXT文本文件;
  44、增加“资料”→“技术标准”菜单,其中内容有:《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GA40—2008)、《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号》(GB T1)、《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GA41-2005)、《交通事故勘验照相》(GA50-2005)、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GB1),“资料”→“其它”菜单中增加“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08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系统操作流程图”;
  45、增加“文件”→“寻找笔录文件”菜单,可以列出软件运行目录下所有曾经保存的电子笔录文本文件(关于“保存”请参见本说明第24项);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46、增加“询问笔录”各单元、“设置”菜单下的可选项目的记忆功能;
  47、启动《交警电子笔录》,软件自动在桌面新建一个快捷方式,可以通过“设置”→“是否自动在桌面创建快捷方式”菜单对该功能进行控制;
  48、增加“制作”→“打印空白文书”菜单,打印多种交管业务空白文书功能;
  49、“链接”菜单下加入全国各省市区交警总队链接(如果链接失效,请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帮助”菜单加入在线更新功能;
  50、解决当“笔录内容窗口”中的内容即将达到满页,这时输入文字时可视性不佳的问题。以前在这种情况下双击问语,软件自动加入后,智能回答是看不到的,除非用户输入多行空白行并把滑块向下拉,才能看得舒服一点,本次更新软件自动判断光标是否接近窗口底部,如果是就自动在末尾打入多行空白行,使内容回到屏幕中央(这些空白行在制作笔录时会自动删除或在“笔录内容窗口”中双击进行格式还原)。您可以通过“设置”→“笔录接近底部时是否自动跳行”菜单对该功能进行控制;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51、根据网友意见,修改模板(在笔录每面下方加入“共?页”);
  52、增加“设置”→“设定被询问人到达、离开时间”菜单,通过此菜单可以设置笔录中“口头传唤的被询问人”到达和离开的时间;
  53、“资料”→“技术标准”中增加《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GA49-2009)、《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GA268-2009);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54、修正笔录窗口输入文字时的BUG(以前如果输入法中有多个待选词语时不能连续输入文字编码);
  55、加入笔录内容窗口的全、半屏显示功能,通过单击笔录内容窗口左上角“全”、“半”字符实现,也可以通过双击软件界面进行切换;
  56、当全屏做笔录时(见本说明第58项),自动跳出浮动问语窗口,可移动右上方滑块调节透明度,也可对浮动窗口周围空白处单击鼠标左键不动进行移动,下次载入时将保留上次的位置及透明度,您也可以通过“设置”→“全屏笔录时是否弹出问语窗口”菜单来进行控制;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57、“资料”→“其他”增加“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2009版)”;
(以下是日更新内容)
  58、修改制作笔录方式,笔录更美观,解除最多8页限制;
  59、增加笔录样式菜单,可以设置笔录字体、字号及缩进方式,详见:“设置”→“笔录样式设置”。如需要恢复初始样式请全部留空或不打勾;
  60、增加了《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第116号令);
  61、全屏模式的浮动问语窗口可以调节大小;
  62、修正笔录页数大于4页时的页码错误;
(以下是2012年6月更新内容)
  63、增加智能复制违法条款内容,打开&资料&菜单,打开一部法律,单击欲复制的位置(不必选中),再在该法律窗口中单击右键,选择&名称与条款项&按钮,即可智能复制法律法规,效果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64、优化第59项打开“笔录样式设置”窗口过慢的问题,修正一些小BUG;
  65、增加一些法律比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技巧集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当在“讯问笔录”内容输入身份证号码时软件不会进行逃犯和犯罪前科比对。
  二、笔录内容窗口的快捷键使用方法:F1、F2键快速输入“问:”、“答:”,F3常用回答与词语,F4签名,F5\F6驾驶人、机动车快速查询,F7\F8键跳出常用或自定义词语,F12键删除一行。
  三、事实上,许多驾驶证上的号码是15位的,在内网上可能查不到,那就用本软件先将15位转换成18位的查吧。
  四、用户能够自定义的几个功能:1.自定义问语与回答模板(见本说明第41项);2.自定义笔录地点与问话人、记录人单位(见本说明第26项);3.自定义笔录时的常用词组(见本说明第26项);4.自定义“我的文件”资料库(见本说明第43项)。5.自定义是否自动加入“口头传唤的被询问人”到达和离开的时间(见本说明第52项);6.笔录窗口样式的设定(见本说明第55、56项);7.自定义笔录字体、字号及缩进方式等个性样式(见本说明第59项)。
  五、单击右键可以关闭智能回答窗口。
  六、本程序包括大量资料,除二十余部法律法规外,还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号》、《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交通事故勘验照相》、《车辆人体结构名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图》……,当然通过“我的文件”您还可以进行无限扩展。
  七、有用户反映在windows vista下笔录软件不能正常工作,原因可能是:在vista下,出于安全的考虑,当一个文件准备写入电脑时会提醒用户是否允许操作,笔录软件在制作笔录时会自动在电脑中写入一个word格式的模板,而电脑阻止了上述自动写入的操作,因此导致笔录不能成功。解决方法:vista下,依次找到,控制面板→用户帐户→打开或关闭“用户帐户控制”,然后把“使用用户帐户控制(UAC)帮助保护您的计算机”前面的小框中的小勾去掉。然后重启电脑(如果不是这样就在网上搜索如何关闭UAC)。另外,vista 系统 下的笔录的字体也许会发生变化,这是由于VISTA下没有仿宋_GB2312这种字体造成的。解决方法:在windows xp 下的“C:\WINDOWS\Fonts” 目录中,找到 “仿宋体(TrueType)”,通过顶部菜单“编辑”下的“复制”或者按键盘ctrl+c将其复制到U盘上,再将此字体文件拷贝到VISTA下的“C:\WINDOWS\Fonts”下就OK。
  八、本软件在WINDOWS 2000下的“追逃比对”、“驾驶人\机动车快速查询”、“驾驶人\机动车模糊查询”等工作可能会出现异常。
  九、本软件直接运行无需安装,主体文件只有一个,许多附属文件均在用户使用中形成,比如:启动读入.txt、默认语句.txt、笔录临时文件.txt(隐藏属性)、jjdzbl.ini(隐藏属性)等等,这些文件均存在于软件运行目录下,软件启动时会自动读取。为保持软件功能的延续性和用户操作的习惯性,请用户注意在移动本软件时将这些文件一并移动至相同目录下,为方便使用可以桌面新建一个快捷方式(见本说明中的第47项),再次移动就移动包含软件的这个目录(文件夹)。
  十、使用本软件电脑屏幕最佳分辨率像素。
  十一、本软件有时候会被杀毒软件误杀,导致不能正常使用,在以前的版本中就出现过几次,解决方法:将软件名称(完整文件名,如:“交警电子笔录.exe”)加入杀毒软件的“信任”、“白名单”、“排除”等类似功能中,使之不对笔录软件进行扫描。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改变杀毒软件的种类试用期正常就不会出现误杀,如果您选择注册必须自愿承担此风险。
  十二、其他未列举的局限性和潜在的BUG。
  十三、软件已发表在公安部交管局论坛,本软件将持续更新,更新后软件下载地址及名称不变,请关注最更新日期,重新下载,也可以通过“帮助”菜单在线更新(更新后需手动删除旧版本)。
  公安网网址:http://10.1.1.179/bbs8/dispbbs.asp?boardid=19&Id=248&page=2
  或者:http://10.140.62.233/Article/ShowClass.asp?ClassID=56
  十四、作者不对其中word模板、样式、查询结果、制作的笔录所具备的法律效力以及软件中各类资料的正确性与完整性作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使用该软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者负责。
相关资料:
  “三、要不断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和科技含量。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民警使用法律文书的培训,使民警熟练掌握制作法律文书的各项要求,避免出现差错。本法律文书电子版登载在公安网上,各地公安机关可以下载使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使用计算机制作法律文书和实行网上审批,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引用自《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试行)的通知》 公通字[2006]21号
  《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助手》帮助
  http://10.140.62.233/Article/ShowClass.asp?ClassID=56
  章 凌
  《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助手》(以下简称《助手》)是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四支队的章凌同志在科技创新之路上的又一次重要成果。该软件的推出,让我们在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的工作上无论在速度上还是规范性上都有了很大的飞越,是对传统制作方法的一次升级。《助手》具有数据存储、智能加入违法条款、智能转换数字到金额、事故模板存储(一次性替换)、一键生成、全自动排版、事故案卷自动保存、法律法规查询等功能。另外它还具有直接运行无需安装、界面友好、体积小巧、操作简单、快速输入、校验数据等众多优点,运行效果良好,受到了交警同行们的广泛欢迎。它绝不仅仅是对认定书模板进行简单地套打,更是作者本人做为一线执法者经验与科技的完美结合,下面就其主要功能及其操作方法向同志们作个简单的介绍。
  一、目前简易程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现状
  由于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直接打印出来的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格式不规范,登录、制作、修改起来也较为麻烦,所以事故处理民警一般不从系统里直接制作,而是另外再重新制作电子表格。当然,大多数情况下民警也不会从零开始,他们会在以往的事故认定书上直接修改。由于是人工操作,加上处理表格的水平不齐,最终制作出来的事故认定书也是各式各样,有的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字体前后不一致,字体大小、行间距、表格样式不规范、不统一等等。当然或许还存在一些错误,例如:身份证号码输错,当事人的姓名、车号并没有出现在“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一栏里。以上种种表现,严重影响着事故认定书作为法律文书的严肃性与规范性,也制约着我们的办事效率。
至于在制作速度上,传统的方法从寻找以往的认定书,到替换基本信息及违法条款,再到修改其他内容等,整个过程大概需要15-20分钟左右。
  二、《助手》运行情况
  运行《助手》首先确保电脑安装了“Microsoft Office Word 2003”程序,如果没有安装,请到http://10.140.50.1/Soft/ShowSoftDown.asp?UrlID=1&SoftID=122下载Office安装包“OFFICE2003.rar”解压,双击“SETUP.EXE”安装。
  经作者测试,在存在已有模板的情况下,使用《助手》一条简易程序事故信息录入不到5分钟;经试用反馈,大部分民警录入简易程序事故信息在8分钟左右,如果熟练使用,完全可以控制在5分钟之内。
  使用《助手》,民警只需要填入相关数据即可,无需制作表格,无需考虑表格是否规范。根据当事人多少增减行、根据内容调整栏高、空白栏是否划斜线等等过程《助手》都考虑到了,而且软件会自动校验数据的准确性,民警劳动强度减小,工作效率至少提高3-4倍。当前我大队每年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约为100起,预计待车流量增大之后平均2-3天处理一起。某些车流量较大的大队几乎每天都会接处简易程序交通事故,所以使用《助手》的意义是很明显的。
  三、《助手》操作步骤
  打开软件,第一次使用《助手》软件自动会在运行目录下新建一个配置文件夹,以后所有的软件数据及配置信息都存于此文件夹,若需移动软件位置,最好同时移动“制作助手配置”文件夹,才能保持使用上的连贯性。
  可以通过“程序”→“打开配置文件夹” 菜单来快速打开该文件夹。
  处理一条数据,软件只需要一个大步骤:添加数据。
  四、添加、修改数据及设置认定模板
  添加\修改数据窗口的界面如下:
  当您把鼠标移动到窗口中的某个组件时下方会出现对该组件的描述,在其他窗口中也有类似提示。具体如下:
  (一)基本信息输入框
  当您添加过一条数据之后,软件会记忆输入过的内容,单击某个输入框就会出现,可单击快速加入。
  当您单击该输入框后再单击鼠标右键会跳出操作菜单。“导出”:将当前输入框中的内容导出到右边“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及“损害赔偿调解结果”(以下简称“两栏”)中被选中的位置(快捷键G)。“复制”:复制当前输入框的所有内容(快捷键C)。“粘贴”:略(快捷键V)。“删除”:删除当前输入框中所有内容(快捷键D)(提示:善用快捷键将大幅提升您的操作速度)。
  “事故编号”:随便选中事故编号中的某一部分,按右侧调节按钮增减数值,若未选择,则增减末位。必填。
  “事故时间”:双击取现在时刻。鼠标移至其中某个数值,再按右侧调节按钮可以增减数值。必填。
  “事故地点”:这是一个有下拉列表的输入框,单击下方红色“设置下拉列表”可以设置常用的地点,其它红色标注的输入框也有类似功能。必填。
  这些红色标注的输入框有支持“首拼、全拼模糊匹配”。例如:若“交警1”的下拉列表中有“章凌”这个民警,您只要输入“zl”或者“zhang”再或者“ling”再回车其内容就会变成“章凌”。
  “天气”:必填。
  “认定日期”:双击会取事故日期(事故时间不为空)或当前日期(事故时间为空)。
  “交警1”:可设置常用交警姓名,简易程序交通事故需至少一名交警处理,这里必填。
  “交警2”:选填。
  “当事人”:最多只允许4个当事人。必填。下面是查看、增加、删除当事人的按钮。通过单击最下方的人物头像也可以快速切换到当事人。
  “联系电话”:选填。
  “交通方式”:必填
  “车型”:必填,除非“交通方式”为“行人”时可以不填。
  “车牌号”:可以选择下拉列表,也可以首拼或全拼输入省份简称,例如输入“g”或“gan”后再回车,都可变成“赣”。必填,除非“交通方式”为“行人”。
  “保险凭证号”:选填。
  (二)“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与“损害赔偿调解结果”输入框
  单击鼠标右键可以弹出操作菜单和右侧的操作按钮功能大致相同,可以对两个输入框分别操作。
  “插入替换内容”可以插入 “【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当事人】”等短语,单击该短语,软件自动选中其内容。只要单击 按钮,这些类似“【……】”的短语就可以被左侧输入的基本信息所替换。如果有多个当事人,请手工输入“【当事人1】”、“【当事人2】”、“【车牌1】”、“【车牌2】”等短语。在认定模板窗口也有这样的功能,便于同类事故快速输入。
  这里着重介绍一下“ ”——“快速定位违法条款”按钮。假如“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一栏中出现格式如《……》第……条:“……”的内容时,按此钮将会快速选择这些内容,以方便同志们快速查看、修改违法条款。当然如果再结合法规窗口中的“名称条款项”按钮一起操作的话,会更加方便(后面会讲到)。
  (三)损害赔偿调解结果
  在这个栏中也有一个按钮“ ”——“数字到金额转换按钮”,点击一段数字(随便点哪里,只要挨着数字就行),再点击此按钮,自动将半角阿拉伯数字转化为大写人民币金额(支持加法运算)。
  可点击主菜单“设置”→“基本设置”(旁边也有 )来设定转换规则。
  (四)按钮
  “安全法”和“实施条例”: 打两部常用的法律,界面如下。
  查找功能分为“向上”与“向下”查找。查找技巧:查找“一百二十一”可在小键盘上输入“121*”或“121-”再回车,便于查找法律条文。在窗口内左键双击可快速切换法律,右键操作。
  右侧的滑块可以调节该窗口的透明度。
  右下方有一组按钮。“名称与条款项”:单击法律文本主内容的任何位置,再单击“名称与条款项”按钮可智能替换掉添加\修改窗口中“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输入框中被定位的违法条款或被选择的内容,如果添加\修改窗口未打开,则复制该条款。 :与前述相同按钮功能一致。“总在最前”:让法律窗口保持在最前,方便查阅。
  右键菜单。其中,“资料名称”:仅复制该法律资料的名称。“导出文本”:将该法律导出为文本文件。“退出”:关闭窗口。右边的“X”代表此功能的快捷键。
  左键双击菜单。便于快速切换到其他法律。
  “复制”:略。
  “删除”:删除所选择的内容,若未选中文字,则删除本行文字。
  “剪切”:略。
  “粘贴”:略。在两栏中分别双击鼠标也可以实现粘贴功能。
  “全选”:略。
  “查找替换”:
  “另起一行”:略。
  “重做”:略。
  “撤销”:略。
  “信息替换”: ,替换“【事故时间】”、“【事故地点】”、“【当事人】”等短语,前已述。
  “基本设置”: ,同主窗口中的 菜单及 功能一样,打开设置窗口。
  1、单位名称:略。2、加入“(简易程序字样)”:决定是否在认定书题头中加入“(简易程序)”
。“在空白栏中画斜线”:略。3、“事实及责任”及“调解结果”的样式:“首行间距”——0-24的整数(可按调节按钮调节数值)。“行间距”——不大于2并且不小于0.8的小数或整数。“栏高调整规则”——“根据内容分配”:根据两栏的行数不同来分别确定两栏的高度。“平均分配”:两栏的高度相等(“事实及责任”内容优先)。4、“被替换文字颜色”:设置“【当事人1】”、“【当事人2】”、“【车牌1】”、“【车牌2】”等短语被实际信息替换后的颜色,默认为蓝色。5、数字转金额规则:略。6、“添加\修改数据时进行数据校验”:决定是否在添加\修改数据前对数据进行校验。校验规则有:主要信息栏不能为空、身份证号码校验、输入的主要信息必须在“交通事故事实及责任”中出现等等。默认是勾选的,这有利于确保输入的信息的完整性。
下面一排按钮。
  “修改”(“添加”):略
  “设置下拉列表”:在有下拉列表的输入框中单击后会打开下拉列表设置窗口,可以自定义这些下拉列表的选项(红色标注的输入框),比如“事故地点”、“天气”、“交通方式”、“车型”等,方便选择。(每一段为一个选择项。)
  “认定模板”:打开“认定模板”窗口,可以设置常用的两栏内容模板。单击“导出”按钮 ,可以同时导出两栏内容到“添加\修改窗口”中对应的两栏,在左侧列表窗口中右键“导出”也是一样的。分别在两栏中双击鼠标左键可以单独导出。右键菜单的“插入”可以插入固定短语(前已述),这些短语可以在“添加\修改窗口”中一次性被替换掉。 :(前已述)。
  五、制作认定书
  添加或修改完一条事故信息之后再制作事故认定书,制作过程非常简单,点击一条信息,按空格键,一键OK。当然也可以点击主窗口右下方的“制作认定书”按钮 。制作完的认定书软件将自动命名并保存在“制作助手配置”文件夹内。
  生成的认定书格式已作规范,无论内容多少都会保持在一页,“当事人”与“交通警察”的横线将随着事故信息而随之发生改变。
  六、其他功能
  (一)打印有关交通事故处理的空白法律文书
  (二)软件界面样式设置
  (三)打开常用法律及事故处理资料
  (四)打开计算器
  (五)常用内网链接
  七、《助手》的不足及其他声明
  (一)《助手》为离线简易程序认定书制作工具,不适用一般程序,暂时不能连接内网直接获取驾驶员姓名、车型及车辆品牌等信息。
  (二)软件不支持自动更新,请及时关注并下载。发布更新地址:江西省交警总队直属四支队第四大队网页软件下载栏
  http://10.140.62.233/Article/ShowClass.asp?ClassID=56
  (三)特别说明:由于《助手》开发语言的缺陷,可能导致某些杀毒软件将软件误杀。解决方法:利用杀毒软件的“排除”功能(或叫“例外”、“信任”等,就是不对本软件进行扫描)将本软件的名称“助手2.0.exe”加入其中(有的可以使用通配符“助手*.exe”),让杀毒软件信任本软件,有些还要针对“实时扫描”、“手动扫描”、“预设扫描”、“默认进程”、“低\高风险进程”等多个扫描方式分别做排除。在做这些排除之前如要运行软件,请将杀毒软件暂时关闭。以McAfee为例:
1、 。2、 。3、 4、 。5、 。6、
  (四)由于个人能力和精力所限,其他的错误、BUG、缺限在所难免,软件的功能还有很大提升空间,欢迎同志们提出宝贵的意见。
  (五)软件需要注册。
  声明:编写《助手》耗时2月有余,请尊重作者劳动成果,严禁采用任何方式对软件进行修改、反编译、破解等操作。对使用本软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者承担,如果您选择注册视为阅读并接受本《帮助》所有内容。
  八、作者简介
  章凌,江西省交警总队直属四支队第四大队副大队长,代表作有《交警电子笔录》、《交警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软件》、《高速交警电子提醒簿》、《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助手》等,电话:、E-mail:。
  二○一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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