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陈乡南盘老村土地有没有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

东陈乡关于开展“项目建设会战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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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乡党委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全力推进我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年初目标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大平台大项目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5〕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2015年东陈乡&项目建设会战年&责任分解表》中的责任分工,聚力攻坚,开拓创新,以&快、重、准、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保障建设项目,加快开展前期项目。通过&项目建设会战年&活动,确保建设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前期项目加快推进。
  二、目标任务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我乡建设项目的工作安排,2015年东陈乡&项目建设会战年&活动的重点工程任务有43项,其中县级重点项目15项(实施类14项,前期类1项),乡级重点项目28项,全力做好政策处理工作,确保无障碍施工。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2015年4月)。
    一是成立组织。为加强对项目建设会战年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担任组长的东陈乡项目建设会战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重点办,具体负责项目开展工作。同时,结合我乡实际,制订&项目建设会战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2015年东陈乡&项目建设会战年&责任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指导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全面动员。4月底召开全乡&项目建设会战年&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三是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增强开展&项目建设会战年&的信心与动力。制作2015年东陈乡&项目建设会战年&作战图,明确进度节点,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项目建设创造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4月&2015年12月)。
    一是责任落实。按照&项目建设会战年&工作安排部署,明确&四个一&的要求,即一个重点工程,一个责任领导,一个工作小组,一套工作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集中攻坚。各工作小组要根据进度要求,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攻坚。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加强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跟踪服务、沟通协调和现场指导,对项目推进中出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群策群力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是跟踪督查。成立重点工程督查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出台《东陈乡重点工程督查办法》,重点督查项目实施计划执行情况、政策处理进度、施工进度、审批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同时,按照要求于每月5日前,各项目工作组将上月的工作进度情况、困难问题及下步打算报乡督查办,乡督查办于每月10日前将各个项目的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三)总结考核阶段(2016年1月)。
    出台《东陈乡重点工程考核奖励办法》,乡重点工程督查组根据&项目建设会战年&各项目标任务,对各重点工程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对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主要举措
  (一)主攻政策处理。当前,政策处理工作仍是我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主要工作,加快重点项目政策处理进程是本次会战的核心任务和首要目标。这次会战要以项目政策处理为主战场,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政策处理攻坚战,为城南高新创业园、大目湾新城、滨海工业园、仁义涂、象保合作区、东海湾围垦等六大平台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扫除障碍。按照《2015年东陈乡&项目建设会战年&责任分解表》中的责任分工,不折不扣抓好落实。项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紧密按照项目建设的时序安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落实责任,按照计划完成各自认领项目的政策处理任务。
  (二)深化项目前期。全面落实重点项目责任分解制,明确各重点工程项目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落实工作任务,倒排工作节点,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针对当前项目前期中项目选址、立项、规划设计等工作,特别是立项中存在环评、节能评估、土地预审难落实等问题,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熟悉项目基本情况,把握项目节点和难点,克服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以过硬的素质、务实的作风、坚定的决心、创新的措施,努力破解项目立项、环评、土地审批等方面的制约因素,确保项目早落户、早开工。
  (三)加强联动配合。按照&重点建设、重点支持、重点保障、重点服务&的要求,增强项目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和创新意识,主动靠前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在会战期间,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及时反馈项目建设情况,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具体调度和目标监测,要实行动态跟踪,全过程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同时,要做细、做深、做实群众工作,同步落实征迁与群众安置工作,有效推进和谐征迁,营造无障碍施工环境,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查考核。完善督查机制,按照&突出重点项目、坚持问题导向、层层落实责任、注重整改落实、强化问责问效&的总体要求,出台《东陈乡重点工程督查办法》。建立考核机制,实行项目建设、政策处理绩效量化考核,出台《东陈乡重点工程考核奖励办法》。把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年底由乡重点工程督查组牵头,按照客观科学、公正、分类考核的原则,对全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考评。严格落实工作奖励制度,考评结果经乡党委、政府进行审定后,给予奖励。对因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等主观原因造成项目进展不理想的,甚至完不成工作任务和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明确各办职责。1、重点办:加强与发改等部门的对接,统筹重点项目的安排,拟定土地征收方案,负责土地丈量、地上附着物清点,委托专业部门进行评估,确定政策处理方案,做好面上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做好资料收集等台账资料。2、党政办:负责重点项目推进的资金保障和后勤保障。3、工办:加强与经信、发改、工商、安监等部门的衔接联系,协助做好落户企业的用水、用电、用工、执照审批等工作,积极推进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使企业尽快投产。4、农办:加强与县委农办、农村、水利、海洋等部门的对接联系,负责做好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山塘水库整治、面上水利工程等农业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推进。5、社会事业办:协助做好重点工程推进工作,对落户企业的职工的就医求学需求做出科学规划,切实为企业职工解决就学难问题。6、城建办:加强与城管、建设、环保、规划等部门的对接联系,负责做好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道路规划等城建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推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个项目、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作战机制,强化项目建设领导责任,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各项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主动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密切跟踪协调,加强督促调度,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
  (二)分类组织实施。各项目责任小组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超前谋划,对计划开工项目要重点分析、专题协调、强力推进,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对续建项目要确保安全质量,合理安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年内竣工项目要加大督促协调力度,使其早日竣工投产。
  (三)转变工作作风。要紧紧围绕项目中心制,坚持横向联动、上下互动,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合力推进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征迁补偿形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建设人民满意工程、放心工程、和谐工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动态预警,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项目推进载体建设,组织&两代表一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视察、参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乡宣传办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会战先进典型、会战进度、会战成果等,形成推进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附件1:东陈乡&项目会战年&领导小组名单
  &&& 2:2015年东陈乡&项目建设会战年&责任分解表
  中共东陈乡委员会
  东陈乡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0日
  附件1:
  东陈乡&项目会战年&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峰
  副组长:应建宁
  成& 员:卓优优、曾建旭、易军、董水勇、郑志国、蒋凌云、胡兴国、张威明、龚辉、沈郑海、顾永武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重点办,龚辉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2015年东陈乡&项目建设会战年&责任分解表
总指挥:吴宇建副总指挥:周峰
项目内容及要求
重点政策处理工程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总面积约110亩,其中松岙15.3亩、旦门9.62亩,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密切关注动态,确保无障碍施工。
  易倚天、何球云、吴美赞、伍祖宏、王珊青、张吉利、董国铭、周宝忠、严啸远、郑素娟、葛维祥、王磊、干永明、崔立恒、林春静、郑懿、周晓瑜、汪纬宇、应伟德、鲍岳云、王明云、张立成
  城南高新创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
  共200亩,其中涉及洋里35.91亩、西庄36.49亩、马岗0.579亩、升岙24.33亩、樟岙6.61亩、沙岗54.49亩、东陈26.75亩、北山下9.74亩,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做好政策处理工作,确保无障碍施工。
  胡兴国、吴可可、杨兴荣、王敏、何球云、夏美青、方海、吴冉燕、周霞、王会海、沈碧海、王维娜、应伟德、陈益、黄瑞、顾启睿、陈宏、鲍黎红、鲍俊杰、石丹莹、徐玲玲、赖维维
  中心城区污水三期工程
  完成马岗、东陈、西庄、武家山、大塔、海墩等6个村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工程。
  周怀良、王敏、何球云、何宇达、董国铭、应伟德、陈益、林杨、鲍岳云、张敏娜
  高速东陈茅洋连接线(盛宁线东陈至茅洋段改建工程)
  涉及海墩、樟岙、普陀何、南堡、西山5个村,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做好200亩土地征收和200亩租用工作,3月份完成放样、清点、代表会议、签订征地协议,4月份完成补偿款发放等政策处理工作,确保8月份无障碍施工。
  曾建旭、龚辉、顾永武、沈郑海、谢金友、王兴忠、吴可可、周怀良、励赛月、伍祖宏、何宇达、方海、吴才有、王文辉、吴冉燕、陈俊巧、赖林峰、王威、应伟德、崔立恒
项目内容及要求
重点政策处理工程
  仁义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015年实施地基处理工程,面积约2844.68亩,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做好政策处理工作,确保无障碍施工
  吴美赞、伍祖宏、王珊青、张吉利、严啸远、葛维祥、郑懿、王明云、姜文武
  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项目
  总面积112.3亩,其中洋里0.6675亩、樟岙39.86亩、西庄30.02亩、沙岗41.75亩。按照工程进度要求,确保无障碍施工
  张杰、俞世根、王文辉、王敏、何球云、夏美青、张娅、严善良、屠华江、陈俊巧、吴宗良、赖林峰、王维娜、沈碧海、史敏杰、韩顺敏、周振华、林丽红、黄瑞
  宁波(象山)东部沿海防浪堤工程(东海涂)
  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做好土地征收和养殖捕捞等方面的政策处理工作,确保无障碍施工
  伍祖宏、王珊青、鲍英平、董秋柏、章霞、练娜、干永明、俞世根、严善良、张娅、林丽红
  宁波东海涂现代农业开发项目
  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做好土地征收和养殖捕捞等方面的政策处理工作,确保无障碍施工
  伍祖宏、王珊青、鲍英平、董秋柏、章霞、练娜、干永明
  南盘水库维修加固工程
  12月份前完成初验收
  吴可可、易倚天、罗巍、董国铭、吴冉燕、章霞、夏城、陶夫国、赖林峰、王威、张海霆、殷定国、吴宗良、顾启睿、林春静、鲍黎红、石丹莹、徐玲玲、史海娜、翁旦
  盛宁线至沿海南线延伸段工程
  6月份前完成设计、立项、预算、招投标和土地征收,12月份完成工程形象50%。
  周怀良、吴冉燕、赖林峰、王兴忠、王会海、史海娜、王敏娟、翁旦、陈宏、赖维维、邱海聪
  沙岗东路断头路建设
  6月份前完成设计、立项、预算、招投标和土地征收,12月份完成工程形象50%。
  沈郑海、刁慎周、周怀良、王会海、陈峥玙、王磊
项目内容及要求
重点政策处理工程
  菜市场及街区改造工程
  6月份前完成设计、立项、预算、招投标和土地征收。12月份完成改造兴岗东路人行道、道路管线,综合治理兴建路、盛宁线(沙岗段),新建公共停车场工程形象50%。
  周怀良、伍祖宏、董国铭、黄能法、王会海、陈峥玙、王磊、鲍岳云、张海霆、陈圆圆、沈巧、周晓瑜
  旦东复线工程
  3月份完成政策处理,6月份完成路基平整和水管铺设及招投标,12月完成工程初验收。
  伍祖宏、张吉利、葛维强、王文辉罗巍、郑素娟、葛维强、王敏娟
  中小学扩建工程
  中学新建200米塑胶跑道运动场,小学新建一幢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的教学楼。12月底前完成扩建工程。
  刁慎周、吴冉燕、吴才有、王会海、周宝忠、顾瑾瑾、沈碧海、王磊、鲍俊杰、邱海聪、龚明凤、刘虹
  驾驶考试中心
  方海、屠华江、周霞、黄能法、应伟德、韩顺敏、周振华、史敏杰、龚明凤、刘虹
  石场政策处理工作
  平安石场、金井头石场、炮台山石场
  谢金友、易倚天、何宇达、励赛月、周宝忠、殷定国、林杨、鲍岳云、崔立恒
  丹城南片防洪排涝一期
  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做好岳头村工作,确保无障碍施工
  顾瑾瑾、干永明
  宁波能特科技一期环保项目
  总面积87.2亩,其中升岙41.89亩、沙岗21.77亩、西庄20.3亩。按照工程进度要求,确保无障碍施工
  吴可可、王敏、王会海
  宁波勤邦新材料项目
  总面积97.2亩,其中升岙31.4亩、樟岙41.4亩、马岗6.89亩、西庄0.22亩、洋里11.53亩,确保无障碍施工
  吴可可、王敏、夏美青、赖林峰、应伟德
项目内容及要求
  宁波合力集团模具生产项目
  按照工程进度要求,确保无障碍施工
  严善良、黄能法
  象山小微工业创业基地
  按照工程进度要求,确保无障碍施工
  俞世根、周霞
  象山激智新材料生产项目
  总面积24.2亩,其中西庄23.8亩、东陈0.26亩、沙岗0.12亩。按照工程进度要求,确保无障碍施工
  俞世根、王敏
  大目湾新城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关注岳头动态,确保无障碍施工
  顾瑾瑾、干永明
  宁波象保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工程进度要求,确保无障碍施工
  刁慎周、张吉利、章霞
  象山汽车广场
  奥迪4S店总面积34.17亩,北山下3.16亩、东陈31.01亩,按照工程进度要求,确保无障碍施工
  方海、王维娜、陈益
项目内容及要求
  腾云小微企业创业园
  按照工程进度要求,确保无障碍施工
  俞世根、周霞
  佳利机电项目
  总面积60亩,其中南堡8.98亩、沙岗7.7亩。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严善良、黄能法
  能特环保科技项目二期
  总面积30亩,其中西庄29亩。保障项目无障碍施工
  俞世根、何球云
  岳头闸改扩建工程
  12月份前完成竣工验收
  易倚天、陶夫国、王威
  分散式污水处理工程
  落实红岩、南堡、东旦3个村,12月份前完成初验收
  鲍英平、陶夫国、吴宗良
  河道疏浚工程
  6月份前完成初验收
  易倚天、陶夫国、王威
  东旦码头维修加固工程
  6月份前完成初验收
  易倚天、吴宗良、干永明
  面上水利工程
  12月份完成5个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内容包括升岙溪坑整治、西庄河塘整治、海墩河道整治、西山渠道改造、梅林溪坑整治工程。
  易倚天、陶夫国
  土地开发项目
  12月份前完成开发任务125亩竣工验收,其中西庄60亩,南堡黄15亩,西山50亩。
  王珊青、王磊、王威
项目内容及要求
城建线项目
  梳理式改造项目
  完成西庄、松岙、南堡、武家山等村梳理改造面积20亩
  王敏、易倚天、励赛月、何宇达
新农村建设项目
  创建市级小康示范村
  指导樟岙村、上周村做好创建工作
  罗巍、吴冉燕、赖林峰、史敏杰
  创建特色村
  指导东陈村做好创建工作
  方海、王会海、陈益
  创建市级历史文化名村
  指导东陈村做好创建工作
  方海、王会海、陈益
  村级一事一议项目
  4月份完成立新、东旦、西庄、马岗、旦门5个村的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
  王敏、伍祖宏、陈峥玙、吴宗良、应伟德
  社会事业、文化、旅游项目
  村级视频监控点建设
  新增视频监控点22个
  文化礼堂建设
  建成东陈村、西庄村2个文化礼堂
  何球云、王会海、陈益
  更新体育健身路径
  更新40件
  王会海
  规划旅游景区
  规划红岩、樟岙、马岗三大景区
  伍祖宏、王珊青、王会海
【】 【】 【】宁波象山县东陈乡马岗村土地被征7年了还没开发,这个有问题吗?_百度知道
宁波象山县东陈乡马岗村土地被征7年了还没开发,这个有问题吗?
如果该土地被征用后,就得还给国家和原来被征用人,安排其他用途,土地被征用是有年限的(一般三年),如果超出这个年限还没利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收回土地使用权,闲置未用,那么肯定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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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对于象山的政府,木有啥好评论。你想怎样呢 ?呵呵
难道上千亩土地既不开发,又不归还农民,政府部门白那工资真的不管百姓死活了吗?
肯定是有问题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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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关于我村2000亩土地被非法征用,全体村委会干部被判刑及由此产生的大量村民持续上访,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要求   彻底调查的申请报告  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  中共浙江省纪委、省政法委:  省人大、省政协:  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  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愤怒的心情,上诉省委、省政府等有关部门,强烈控诉县委书记李关定严重违反党的群众路线政策,非法征用我村土地用于国家严厉禁止的项目——造别墅,不解决村民的合理诉求,致使矛盾升级,引发村民长时间持续上访,造成重大社会问题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我们是象山县东陈乡岳头村的村民,我村是一个共有700多户的大村,在近半年的时间里,我村遭受有史以来最重大的灾难。不仅2000亩土地被非法征用用于造别墅等国家严厉禁止的项目,而且所有村委会干部都被判刑,在我村老同志持续一个多月向县政府上访要求就非法征地一事作出回答期间,没有一个部门站出来向村民作出回答,只是抓人,有谁说话喊冤就要被抓,少则关一天多则关一周。更为恶毒的是所有被抓老同志被关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欧打。而乡党委干焊、周峰两位书记公开半公开的对外说,让他们闹,闹到一定程度就可以以暴力恐怖进行镇压。在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竟有这样的党委要让村民暴力,即“被暴力”。3月16日中午,县法院对4位村委会干部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3到3年6月徒刑,判决一出来后,站在法院外的上千村民、县民和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十分气愤,一个村委会不是为了私利,带领村民维权却全部被抓被判可能在中国农村自治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很多县民纷纷下跪乞求法院手下留情,场面十分动容和悲凉(很多人拍了照片,有微信),只能在影视剧里能看到的悲壮场面在象山法院门前上演。这在象山县是史无前例啊。面对几百人求情,法院竟无动于衷。且不说法院判决公正与否,这样的事竟发生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之中,象山县委、县政府是怎样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被判的家属心中充满对村党支部成员做材料要求抓捕的行为的怒火,回到村后就去砸这些家庭的东西,当时有二十多位民警在场未加阻止。第二天上午,公安竟出动五十多辆警车三百多位民警对该村进行团团包围,说什么该村发生暴乱,还张贴海报,抓捕近十位村民,上至年近九十的老人,至今仍有好多人关在牢里。这就是我村的灾难,是发生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之中的灾难。发生这一灾难的根本原因是县政府违法征地甚至直接侵犯村集体权益;而乡政府则对村民强烈要求公开土地征用等所有账目置之不理。真是“只许官家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们已经多次向市委、市政府上访,无任何回复,为此,只能向省委、省政府等上访,要求省委、省政府派出调查组,重点调查以下几个问题:  1、我村于2012年有1982亩土地、山林被县政府征用用于建别墅等,是否合法?如果违法,谁应该承担违法责任?土地补偿款是否全部到村,乡政府的答复函中说其中有99%到村了,那么这1%呢?即160万元的钱为什么没有到村?留田原来说好是120万/亩,为什么只有72万/亩?这48万/亩到哪里去了?  2、我村委会全体被判刑,我们认为这是县委县政府授意县公、检、法制造的一起典型的冤家错案,具体理由是:(1)大目湾开发区于09年在未对村集体土地进行合法征用和补偿的前提下建设环山路道路,现任村委会多次向开发区、乡政府提出,要求补偿。而乡政府和开发区一说钱已经补偿了,是通过做该条路的工程不下浮的钱做为补偿(吴增产、吴永飞的证词、政策处理会议纪要等),再说该路土地是国有的,又一说该路涉及的土地已经包括在了1982亩的征地里面了(东信(访)答字[2014]14号)。乡政府自己矛盾百出,如果这4.87亩做路的土地是国有的,政府还需要再征用吗?如果是集体的,该路是09年做的,而1982亩的土地征用是在2012年,也明显不符,且我们有事实征据证明该4.87亩不包括在1982亩内,现在也可以去量。再说了,政府征用的1982亩土地合法吗?就算4.7亩土地包括在1982亩内,也是非法征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和手续。总之法院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该路是国有的或是集体的但已经征用的依据。(2)我村委会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刑。该罪的立法本意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以达到非法或无理要求。请问,在对该路所涉及的土地权属不明,补偿不清,村委会多次提出却没有得到有效回复,无奈之下挖断属于自己土地的道路,是无理或非法要求吗?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吗?而却却是你大目湾未经征用和补偿,把我们的土地做路,破坏我们的土地,致使我们无法从事农业生产,是你们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挖路最多属民事侵权。(3)公诉机关的公诉理由是说村委会对1982亩征地不满,而事实是村委会是在大目湾开发区做路侵犯村集体土地权益且拒不补偿的前提下挖路的,公诉机关的公诉理由与案件本身是两个互不关联的事,且公诉机关所提供的证据都不是这1982亩的相关土地征用材料。公诉机关的公诉书简极是驴头不对马嘴。根据这份啼笑皆非的公诉书,法院竟在无任何事实证据材料且所有的证人证言都没有到庭作证的的情况下作出对我村委会全体干部有罪判决,象山法院“神”了,审判程序严重违法(可查看庭审录像),为此要求对该案重新审理。  3、对村土地征用补偿款进行全面审计,重点要求审计大目湾做环山路时,村书记吴增产私自向大目湾以政策处理名义多次领款不入账问题。要求与大目湾和乡政府对账,到底大目湾向我村支付多少土地补偿款和政策处理费?  4、对向公安局做伪证的相关人员要求以做伪证罪负刑事责任,如吴永飞作证说4.87亩的土地补偿款是在工程款里面了,而乡政府说是在1982亩内,显然有一方在作伪证,要求调查。  5、对吴云光因向市公安局申请游行被县公安局治安拘留五天,县公安局严重侵犯人权。根据法律规定,游行、静坐需要申请,吴云光依法向市公安局申请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对于认为县政府非法拘捕村委会干部发布在网上,根本不存在散布谣言。首先县公安局拘捕村委会是事实,而村民认为非法拘捕是对这一事件的看法不同,况且法院还只是一审判决下来,还没有终审,还有申诉,谁能说这一判决完全正确?其次,有哪条法律规定禁止公民向网上发布申请游行、对政府行为的不同看法等内容了?最后,我们为什么要在网上发布这些内容就是想向社会公开,让全社会参与讨论政府的行为正确与否,这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你政府如果依法行政、公开、公正行政,难道怕公民在网上说吗?你政府怕百姓说话,说明你心中有鬼。这些内容是谣言吗?要求依法撤销对吴云光的行政处罚决定。  6、根据相关法律及农村工作条例规定,要求对我村历年来的账目进行彻底清账,这是村民最迫切要求政府做的事。  7、县公安局大量拘捕上访村民是否合法?要求调查。  8、上世纪九十年代,我村的北顾山、大门山、小门山三座山被围海养殖所用,当时的村干部未经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据说被他们以6万元卖掉了。而当时的大目涂公司说6万元是给村里的补助费,三座山还是我村的。现该海涂建所谓新城搞房地产,三座山共有六百多亩,价值上亿,我们要求以合理的价格对三座山进行补偿。  9、我村下面的海涂上万亩自古以来是我村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被政府围海搞房地产,没有一分补偿。根据国土部的解释,在土改或1962年分给村里的属村集体所有。现我村拿不出当时的分配证据,当时政府也从未出具过物权证明,请问,该海涂是否属于我村。即使不是我村所有,也归我村使用。根据国土部的解释也要对该海涂的使给我村适当补偿,为何一分没有?  我们认为乡、县、市政府相互包庇,我们绝不相信他们能作出公正的结论。我们迫切要求省委、省政府派出调查组对我村事件进行彻底调查,以洗却我村的不白之冤。我们坚信在习总书记领导的十八党中央是会为民作用主的,决不允许那些侵害人民利益、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违法违纪的祸国殃民分子逍遥法外的,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的。  以上申请,请尽快回复为盼!  附:1、给市委、市政府的上访信。  2、乡政府的答复函。  3、游行申请书。  4、行政处罚决定书。  5、3月14日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说明。  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岳头村村民  代表:吴赛月、吴全表、吴云光  (附签名)    抄报: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中央政法委、中央维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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