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伤残鉴定定因为什么要鉴定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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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栏目主要研究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并总结工伤鉴定程序和工伤鉴定申请书,同时,工伤等级分级标准,如十级伤残标准、九级伤残标准、八级、七级、六级、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常识、鉴定流程、期限、工伤鉴定申请书等。介绍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复查鉴定,各省劳动能力鉴定文书、伤残鉴定文书,列出各地鉴定机构、司法伤残鉴定机构,方便工伤伤残职工查询。
?工伤鉴定标准(2006)04-09当前位置:
两次司法鉴定结论不同如何判定其效力?
  案情:日,李某驾驶客车与刘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刮擦,致刘某受伤。事故责任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刘某伤情诊断为:腰2-4左侧横突骨折。日,交通管理大队委托滁州金盾司法鉴定所对刘某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结论为:刘某腰部活动度丧失16.7%,伤残等级为十级。因李某所驾客车登记车主是兴业客运公司,所有人是宋某,李某是宋某雇佣的驾驶员,该车在滁州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刘某起诉要求宋某、兴业客运公司、滁州某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合计52183.10元,其中滁州某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由宋某赔偿,兴业客运公司负连带责任。
  诉讼中,滁州某保险公司申请对刘某的伤残程度进行重新鉴定,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安徽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对刘某的伤残程度进行重新鉴定。日鉴定结论出来后,认定刘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腰2-4左侧横突骨折,腰部活动度丧失5.4%,遗留的后遗症尚未构成等级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
  分歧:原告刘某诉称:李某驾驶客车与我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刮擦,致我受伤,诊断为腰2-4左侧横突骨折。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交通管理部门委托滁州市金盾司法鉴定所对我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结论为:腰部活动度丧失16.7%,伤残等级为十级。该鉴定结论由国家交通管理机关委托正规鉴定机构作出,应该合法有效。根据此鉴定结论,我起诉要求被告宋某、被告兴业客运公司、被告滁州某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鉴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52183.10元。
  被告滁州某保险公司辩称:保险公司对刘某是否构成伤残存在疑问,对滁州市金盾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结论不予认可。在保险公司申请下,法院委托安徽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对刘某的伤残程度进行重新鉴定,结论为刘某因道路交通事故腰部骨折遗留的后遗症,尚未构成等级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根据该鉴定结论,刘某不构成伤残保险公司不支付残疾赔偿金。
  评析:原告刘某是否构成伤残,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原告因车祸受伤,两次鉴定结论截然不同,应该以哪次为准?
  我国最古老的鉴定活动产生于距今两千余年的奴隶社会。在周朝就有了为诉讼服务的伤害鉴定。封建社会鉴定手段较为普遍,鉴定的对象和范围也较宽,并制定有许多法规。秦汉以后,法医鉴定、笔迹鉴定、文书鉴定、痕迹鉴定逐渐兴起与扩大。唐末时期鉴定制度发展到较为完备的程度,鉴定管理制度有了雏形。
  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鉴定工作有很大发展,在处理各类诉讼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司法鉴定中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一是许多条件相对不足的机构趁机混入司法鉴定队伍,导致鉴定机构过多过滥,导致其出具的鉴定结论,科学性、客观性令人质疑;二是鉴定机构为了增加案源,盲目受理公民个人委托,给以后的诉讼乃至执行造成很大混乱,受理程序混乱,导致无序竞争;三是一些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客观、不公正,无法被当事人认可,无法被法院采信,导致启动重新鉴定、复核鉴定、补充鉴定等新的鉴定程序,当事人花了钱也只能忍气吞声,无可奈何,自认倒霉,鉴定机构对此并不承担责任。
  笔者认为,首先要在鉴定机构准入环节上把好关,严格规范委托程序,加强行业监管。申请设立鉴定机构,除了硬件设施外,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应作为审查的重点。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对鉴定机构受理的案件进行跟踪调查,对一些服务态度差,鉴定质量低的鉴定机构加大惩处力度,坚决予以淘汰。其次,应该由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决定鉴定问题,改变滥用鉴定权、反复鉴定的现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双方当事人进行鉴定活动必须征得法官的同意;法官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启动鉴定;法官应当对鉴定活动的实施进行监督。最后,鉴定结论必须经过质证、认证后才能被采纳采信。尤其是出现“同一个专门性问题,数个不同的鉴定结论”的现象时,要决定采纳、采信哪个鉴定结论,只有经过直接、充分、有效的质证、辩论,才能帮助审判人员形成正确的内心确信,从而决定鉴定结论的取舍。
  本案中,伤残程度鉴定结论无疑是法院认定受害人伤残程度事实的主要证据之一。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根据保险公司的申请,委托安徽莱蒂克司法鉴定中心对刘某的伤残程度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论为:原告刘某腰部2-4左侧横突骨折遗留的后遗症,尚未构成等级的道路交通事故伤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之规定,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采纳第二次鉴定结论,即原告刘某不构成伤残,不能要求被告保险公司支付残疾赔偿金。
  据此,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以重新鉴定后的结论为依据,一审驳回刘某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和鉴定费的诉讼请求,判决滁州某保险公司赔偿刘某各项损失合计20166.70元,另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本页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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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伤残鉴定误工费如何计算
作者:曾高峰&& 发布时间: 14:41:11
&&&&【案情】&&&&日,受害人谢某在某建筑工地干活,不慎跌落,为此,谢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雇主吴某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0万元。起诉前,谢某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伤残鉴定并被评为七级伤残。起诉后,吴某对评残等级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鉴定。法院依法委托另一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为八级伤残,法院最终采信了重新鉴定的鉴定结果。&&&&【分歧】&&&&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对受害人误工费应计算至哪一次定残日前一天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第一次鉴定已经确立了伤残,误工费应当计算至第一次定残日前一天;&&&&第二种意见认为,法院采信了重新鉴定的结论,误工费应当计算至第二次定残日前一天。&&&&【管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据此,定残日是指被法院确认有法律效力的伤残鉴定结果作出之日。本案中,第一次伤残鉴定结论未被法院采纳,没有法律效力,故应以重新鉴定的鉴定结论作出时间来确定误工费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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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出车祸,两次伤残鉴定迥异
律师认为:目前司法鉴定机构众多,水平参差不齐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舒均)半年前,60岁的蔡甸人胡爹爹遭遇车祸,一份法医司法鉴定书认为构成10级伤残,另一份鉴定书则认为不构成伤残,两份迥异的鉴定书把胡爹爹搞糊涂了。&&&&昨日上午,胡爹爹在家中向记者介绍,4月16日下午5时许,他骑自行车经蔡甸城关惠民新居小区门前时被撞飞,醒来时已躺在蔡甸区中医院的病房里。事后他才知道,一辆客车撞上自行车,致其头部等处受伤。&&&&4月28日,蔡甸交通大队下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客车司机负全责。因协商赔偿不成,6月,胡爹爹向蔡甸区法院提请民事赔偿。&&&&6月30日,蔡甸区法院委托湖北中真司法鉴定中心,对胡爹爹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7月2日,该中心出具胡爹爹所受伤残等级为10级的鉴定书。据此,胡爹爹向客车司机索赔9万余元,但客车司机仅愿赔偿4万余元,并要求对胡爹爹的伤残程度重新鉴定。10月12日,蔡甸区法院委托武汉市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鉴定,两天后,该中心认定胡爹爹的损伤未构成伤残。&&&&在两份法医司法鉴定书中,记者发现,一份认为胡爹爹的伤情是车祸造成,另一份则认为是病理变化造成。到底哪份鉴定书更权威,目前,蔡甸区法院尚没有作出最后裁定。&&&&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学委员会委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雄表示,现在所有的省级司法鉴定机构都是同一级别,没有层次等级之分,哪一份鉴定书最权威,无法认定。“面对同一名伤者,却出现两种迥异的鉴定书,这表明现在的司法鉴定机构众多,水平参差不齐,这使得某些司法鉴定失去原有的意义,国家在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应尽快涉及这方面的内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系法学专家彭俊良认为,针对同一案件中会出现结论相反的鉴定报告,法院在接纳其作为证据时,可以从依据是否科学、说理是否充分、论证是否严密、所有事实是否被综合考虑等方面出发,看哪份报告最能回归案件的真实情况。此外,法院也可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请第三方再次鉴定,并将此次鉴定结果作为定案依据。同一伤情,两次鉴定赔偿金差10万
专家:统一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亟待出台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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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工金玉出海作业时受伤,两家不同的鉴定机构先后进行鉴定,给出的伤残等级不一,金玉能拿到的赔偿金相差10余万元。&&记者了解到,由于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混乱,而鉴定机构也各有利益考量,因此经常出现鉴定的伤残等级不一、赔偿金额相差悬殊的情况。对此,厦门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认为,“现行的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混乱,可以说是乱象丛生,统一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亟待出台。”&&金玉是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在老蔡父子所有的渔船上做渔工。日中午,渔船在海上作业时,突然渔网被海底的东西卡住。小蔡指挥船上的渔工启动电动转盘,将渔网拖出海面。在起网的过程中,金玉的左大腿不慎被电动转盘的钢丝绳绞到,导致大腿骨折。8月28日凌晨1点多,金玉被送往医院抢救,医生进行了左大腿截肢手术。9月14日,金玉左大腿感染,又被查出病毒性乙型肝炎,因此转到另一家大医院治疗,直到10月22日才出院。住院治疗期间,金玉的医疗费用都由老蔡父子支付。&&出院后,金玉于当年12月13日,自行委托正泰鉴定中心对伤情进行鉴定。12月20日,该司法鉴定中心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伤残等级》的相关规定,评定金玉为四级伤残。&&拿到伤情鉴定结论后,金玉向厦门市海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老蔡和小蔡父子赔偿43万余元。金玉说,他因这次事故丧失了工作能力,而他有两个未成年的女儿,今后还需一笔数目巨大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蔡氏父子不认同金玉是工伤。他们还认为,金玉的伤残等级有问题,实际伤势没有那么严重。日,老蔡向人民法院申请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按照普通标准即《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对金玉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6月10日,法院经过摇号,选定福建鼎力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最后,该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报告,认为金玉为五级伤残。这份报告的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对于两份不同的鉴定结论,蔡氏父子说,工伤鉴定标准只能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这种特定的主体之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而金玉与老蔡之间属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金玉不能算是工伤。蔡氏父子认为,这种情况下,原告委托的鉴定中心套用工伤标准进行鉴定,不符合规定;况且,金玉按工伤鉴定标准评残后,却以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主张赔偿,这样对老蔡明显不公,因此,金玉提供的司法鉴定结果不能作为赔偿依据,相应的赔偿金额应该减少。&&经审理,厦门市海事法院认为,原告金玉提交的第一份鉴定是原告单方委托所取得结论,蔡氏父子没有参与鉴定机构的选择,因此该鉴定结论不适用于本案。同时,金玉与其所服务的船主之间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所以,本案不算是工伤,而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因此采纳了第二家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老蔡赔偿原告金玉共242982元。这一结果,和金玉按四级伤残起诉要求的赔偿金相差10余万元。&&■新闻观察■&&伤残等级鉴定乱象丛生&&本报记者
本报通讯员
捷&&在庭审中,蔡氏父子提出,工伤的伤残鉴定标准远低于一般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记者经调查,发现的确存在这种情况。由于工伤鉴定标准是为处理工伤事故和因职业病致残职工而制定的,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对职工的爱护,较之交通事故鉴定标准,其在伤残等级认定上明显较为宽松。同一种损伤,在鉴定伤残等级时,比照工伤鉴定标准要比按照交通事故鉴定标准高一级至二级,甚至,有时比照前者可以构成伤残,比照后者却构不成伤残。如同样的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按照交通事故鉴定标准构不成伤残,但是,按照工伤鉴定标准,却可以构成九级伤残。&&此外,两种鉴定标准在晋级原则上也不相同。交通事故鉴定标准中规定:“受伤人员符合二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最高的等级为评定结论,但须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即未作晋级规定;而工伤鉴定标准却有“两项以上相同等级,最多晋升一级”的规定。因此,对于存在多处伤残的受害人,适用工伤鉴定标准,明显更易得到更高等级的伤残鉴定结论。&&除了上述两个鉴定标准之外,我国还有卫生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等。各个部门的标准各不相同。可以说,正是由于当前多种鉴定标准同时并存,到底应当适用哪个鉴定标准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伤残等级鉴定乱象丛生。&&由于鉴定机构采用的鉴定标准不同,形成的鉴定结论往往偏差较大。当事人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常常是人为地、主动地选择工伤鉴定标准进行鉴定,然后依据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索赔。&&目前,我国司法鉴定机构已采取社会化方式运行,鉴定机构也良莠不齐,一些鉴定机构为扩大市场份额,不惜盲目迎合当事人不正当的要求。&&■专家访谈■&&建议出台司法解释统一鉴定标准&&本报记者
郑金雄&&厦门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通常以工伤标准鉴定的伤残等级较重,受害者拿到的赔偿金会更多;如果以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则赔偿金就会少很多。所以,在很多此类诉讼中,原告往往会自己先委托鉴定机构按工伤标准鉴定,而被告律师经常会“指导”被告对鉴定标准提出异议,这样,法院大都会重新委托鉴定。&&张建平说,目前,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伤残等级鉴定随意性相对较大,这样既有损法律的严肃和统一,也无法实现司法公平、公正。为此,我国应尽快出台一个统一适用于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他告诉记者,在统一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出台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议可先由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并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致残适用交通事故鉴定标准,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适用工伤鉴定标准;其他的损伤致残,均应比照交通事故鉴定标准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且明确该规定不只对法院系统有约束力,对司法鉴定机构也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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