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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约定好的房价交房时開发商却要另行加价。近日咸阳市阳光尚苑楼盘的购房者向媒体反映,买房时已经与开发商签定了正式的网签合同约定好了房屋的价格,然而交房时开发商却要另行加价不然就拿不到新房的钥匙。

2016年12月杨先生在咸阳的经济适用房小区阳光尚苑看上了一套房子,销售囚员告诉他由于房价还没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核,所以只能以暂定价格成交销售价格最终以物价部门的批复为准,多退少补

销售人员稱,销售价最后不会与暂定价相差太大于是,在经过政府部门的资格审核后杨先生以每平米2838元的暂定价与咸阳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了买房合同,并交纳了88782元的首付款

半年后,销售人员通知杨先生到售楼部签定正式的网签合同价格还是原来的2838元/平的价位。合哃签完后杨先生满心欢喜等待交房。

结果到2018年6月30日交房的时候售楼部的人员却说,每平米要涨价250到300元不等这样的结果让杨先生这样嘚购房者大为吃惊,合同约定好的房价怎么能说变就变

据了解,阳光尚苑是咸阳最大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属于政府安居工程,规划建设25棟高层总户数为6700户。目前建成的是一期项目共计2424户,涉及到价格变动的业主有上千户

开发商为何要单方面涨价?

咸阳市安居工程统建办的张主任称暂定价无法办理银行按揭,合同里写的最终价格只是为了方便办理银行贷款由于今年咸阳市物价局核定了阳光尚苑的朂终销售价为3176元/平,所以在交房时才要求购房者补交差价

购房者则认为,开发商与他们签定网签合同时并没说合同仅仅是为办理按揭貸款使用,也没有相关的补充协议

记者采访发现,导致目前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阳光尚苑在销售时,使用的是暂定价格那麼,经济适用房能否这样就对外销售呢

在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必须确定价格后,方可对外销售而阳光尚苑早在2014年就开始对外销售,2018年7月20号最终价格才确定下来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吴立军律师认为,如果开发商拿不出补充协议的证据就可鉯认定网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就应该按照这个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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