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邯郸市高三二模2015年5月被执行的死刑犯许某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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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死刑犯枪决现场
以前的行刑手一般从武警的入伍新兵中挑选,死刑犯被带到刑场后一排跪开,行刑手都是上刺刀的步枪,站在死刑犯的背后两步距离,然后由法医将刺刀顶在死刑犯背后的心脏部位,以保证击中心脏。最后验明正身后由一武警喊口令执行死刑。
1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根据《刑法》第48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8] 适用标准 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统一死刑适用标准2 适用罪名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武装叛乱、暴乱罪 4.投敌叛变罪 5.间谍罪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 7.资敌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 8.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3 截至日,世界上超过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了死刑,其中废止所有犯罪死刑的国家多达92个,废止普通犯罪死刑的国家为10个,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为36个(以过去10年未执行一例死刑为标准),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废止死刑的国家已多达138个,而在法律上保留死刑并在实践中适用死刑的国家现在仅为59个。2014年尚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主要集中在中东、北非和亚洲地区。目前世界上有影响的大国中,除中国外,只有美国、日本和印度还保留死刑,但美国、日本和印度执行死刑数量很少,且都限于严重谋杀罪。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有枪决、绞刑、斩首、电刑、毒气、石刑、注射等。4 死刑造成的最大问题在于完全无法补救司法造成的错误(司法出错的机率不低)。另外死刑的执行也可能销毁重要人证;例如在美国有强暴犯因DNA测试而在21年后平反的例子、澳大利亚也有在处死后18年发现是冤死的例子。 早在文明开始之初便有死刑,但至今多数国家都已废除死刑。仍然保留死刑的有中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75个国家,发达国家中有美国、日本和新加坡仍然保留死刑。目前绝大多数欧洲国家(仅白俄罗斯例外)都废除了死刑,一方面是基于这些国家的宗教背景,根据《旧约圣经?创世纪》,人类多次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但均获得上帝特赦,盼望人可以回心转意,因此人类不可以僭越造物的天父主持生死的权柄,以报答神赐予人类认罪改过的机会;另一方面是基于民主制度、法制建设、人道主义的发展。5 中国刑法既规定了“死刑”(实际指死刑立即执行)又规定了死缓,哪些情况应该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哪些情况应该是用死缓呢?审判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 2、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或立功情节。 3、是否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不起主要作用的。这也主要考虑其主观恶意不大。 4、行为人的危险性。如行为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并且对周围人的危险性特别大,则不宜适用死缓。 5、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6 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行刑者基于相关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坚决镇压,严惩罪犯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保护合法居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限等方面,拥有特殊及重要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在各类私有制度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的存在合理性。 目前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蓄意谋杀、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7 马克西米连一世(1832年-1867年):法国1862年入侵墨西哥时所立的傀儡皇帝,法军撤退后,被墨西哥总统胡亚雷斯率领的共和军擒获,经审判后被枪决。 邓演达(1895年-1931年):中国国民党左派领袖,被南京国民政府枪决。 方志敏(1899年-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早期领导人,被南京国民政府枪决。 陈进兴(日-日):台湾知名罪犯,涉及白晓燕案及其他多起重大案件。1999年被枪决。 玛塔?哈里():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法国女演员和间谍,以帮助德国从事间谍活动罪名,被法国政府枪毙。 施陶芬贝格():纳粹德国军官,暗杀希特勒未遂事件主要策划者。被德国国防军逮捕并枪决。8 死刑犯先在第一个房间验明生分,当然也会问他们最后的遗言,然后到达另一个房间也就是会客室外面,法警将在那里为死者拍照,拍完照后死刑犯将到达一旁的餐桌吃最后的一顿饭,吃过饭后,将由法医给死刑犯注射麻药,等待死刑犯的麻药生效以后,再有法警拖至沙丘中枪毙。&&&&&枪毙的子弹有两种射入方式,如果死刑犯捐献器官那么就由耳后打进大脑,如果死刑犯不捐献器官那么就直接打心脏。 枪决用的不是54手枪!是步枪!医生先验明正身,离十几厘米的距离开枪!一般不可能有挂的情况,最多抽搐几分钟就挂了!所以不存在补枪的情况!现在有注射型了!无痛苦&无意外!!!! 1、枪决的话,一般不打针的。 2、打针的叫“注射” 3、一般打点麻醉药,然后再打毒药,至于什么药,那可是保密的哦。 注:9昨日起,由内地艺术片导演代表人物王小帅执导的《我11》正式公映。正当60后、70后为片中的怀旧气息触动心弦时,80后、90后观众的关注点却是:男一号怎么这么像贾樟柯?  尴尬:外国人投资的国产片  如果不是有王小帅的名字出现,观众很可能会以为《我11》是部法国电影片头投资方名单几乎全部是外国公司,片尾字幕也均是中法双语。事实上,《我11》的时代背景为1975年,主角为一群中国西南三线建设兵工厂子弟...10 现在的死刑应该是由法警来执行,似乎是注射毒针。以前的行刑手一般从武警的入伍新兵中挑选,死刑犯被带到刑场后一排跪开,行刑手都是上刺刀的步枪,站在死刑犯的背后两步距离,然后由法医将刺刀顶在死刑犯背后的心脏部位,以保证击中心脏。最后验明正身后由一武警喊口令执行死刑。 刑场上的气氛是非常恐怖的,所以经常会有一些新兵临时怯场,要不就是扣扳机扣不完,要不就是没发射就跳开(一般开枪后向右边跳开),当时觉得很滑稽。开过第一轮后,由法医上前检查,如果发现还没断气的(一般第一枪不会死),那么还要补枪,我见到最多的一个是补了五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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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不想认真上班,结果走上了歧途,开始贩卖毒品,有一次被现场逮捕他进行毒品交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判死刑,毒品犯罪死刑有什么标准?&&&&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毒品再犯、累犯,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向多人贩毒,在毒品犯罪中诱使、容留多人吸毒,在戒毒监管场所贩毒,国家工作人员利...老妇机场放鞭炮,现场无人员受伤,将面临刑事拘留?是犯了什么罪呀?&&&&需视公安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判断,详情委托本律师会见并提供法律帮助。杨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一、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认定事实:    日凌晨1时许,杨某驾驶油罐车途径绥德,当行至绥德县城龙凤桥西头,被绥德县运管站工作人员拦住检查。杨某将车停在公路南侧,下车后对检查人员许某、郝某递上两张50元钱,遭到拒绝,要求先检查相关营运手续。这时...&&&&司考:1、“物证鉴定送检材料中:现场提取斑迹一份与死者刘某血样一份,均没有提取笔录。”2、“随车人员张某,张某醒来问我是哪个单位的,我说是运管的。张某说不要管走”。是同案?是证人?均无。3、被告人供述与证人证言在关键情节上不一致,且自认其行为是过失。4、《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在认定事实的关键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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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世界,空前绝后:死刑犯:我干的你不能让别人背黑锅?
王书金不服判决:我干的你不能让别人背黑锅
河北省广平县人,2005年1月,在河南荥阳市接受警方盘查时,供述多起强奸杀人案,其中包括1994年发生在石家庄西郊一块玉米地的奸杀案。但该案当年已告破,21岁的聂树斌被认定为该案凶手,于1995年被执行死刑。
河北省鹿泉人,1994年,聂树斌被石家庄警方作为石家庄西郊一块玉米地的奸杀案犯罪嫌疑人而被抓,1995年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2005年王书金供出此案后,河北政法部门启动对聂树斌案核查,迄今已数年。
南都讯 记者孙旭阳 昨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驳回王书金上诉,维持一审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不认定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真凶。聂树斌母亲在宣判后呼吁最高法复核王书金死刑时“刀下留人”,并启动聂案再审。
王书金自供为聂案真凶属重大立功意见被驳回
昨日上午,河北省高院在邯郸市中院审判庭宣判此案,并通过微博直播,宣判持续了半小时左右。据河北省高院微博称,有200名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记者参与旁听。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和姐夫也获准到庭旁听。
王书金是河北省广平县农民,1967年出生,1982年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5年1月,王书金在河南省荥阳市接受警方盘查时,供述曾在河北强奸多名妇女并杀死4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发生在石家庄西郊一块玉米地的奸杀案。但警方核实时发现,该案在案发后很快告破,21岁青年聂树斌被认定为该案凶手,于1995年被执行死刑。
随后媒体以“一案两凶,谁是真凶”进行报道,引起全国关注。2005年3月,河北省委政法委向媒体承诺,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聂树斌一案,一个月内公布结果。但时至今日,依然没有公布任何结果。
2007年3月,王书金因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被邯郸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理由是他自供为聂树斌案真凶属重大立功行为,但检方并未起诉他这项犯罪事实,导致他的立功未被法院认可。
2007年7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之后,一直拖延至今年,分别于6月25日和7月10日在邯郸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庭审。
河北省高院昨日宣判,驳回了王书金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裁定书认为,王书金强奸3名妇女,杀死其中2人,杀害未遂1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均特别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从轻处罚。而对王书金及其辩护人所称王书金主动供述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系其作为,属重大立功的意见,河北省高院认为王书金的供述与该案相关证据不符,不予采纳。检方认为该案不是王书金所为的意见,获得法院支持。
“检方证据有瑕疵,但辩方意见不足否认其客观真实性”
二审裁定认为,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的现场勘验笔录、尸检报告“虽然形式上存在诸如没有见证人签字等瑕疵”,但上述证据均是案发当时的原始卷宗材料,辩护人的意见不足以否认这些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同时,也不属于非法证据排除的情形。
“王书金不服裁定结果。”辩护律师朱爱民说,王书金表示“我干的就是我干的,你不能让别人背黑锅,这不公平”。
法院为何认定王书金不是“聂树斌案”真凶
昨日二审宣判的焦点,是河北省高院否决了王书金主动供述的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犯罪是其所为的事实。法院从5个关键点陈述了评判的法律依据:
王书金没有提供案件关键的隐蔽性细节:花衬衣
法院:该案现场勘查笔录及显示,被害人尸体颈部压有玉米秸,拿开玉米秸,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而王书金多次供述未提到这一关键、隐蔽性细节。
王书金所述杀害手段与尸检报告不符:未发现骨折
法院:该案被害人尸检报告载明,被害人全身未发现明显创口及骨折,系窒息死亡,而王书金一直供述将被害人掐昏后实施强奸后,双脚跺被害人胸部并听到“咯嘣咯嘣”的肋骨骨折的声音,王书金的供述与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记载的情节不符。
王书金所述作案时间与事实不符
法院:该案被害人的丈夫侯某某证明,日中午被害人骑车离家后一直未回;被害人同事余某某证明,日下午4点半陪同被害人到车间给自行车打气,从被害人离开车间到发现被害人尸体一直未再见到被害人;被害人同事王某某证明,日下午5点下班后到澡堂见到被害人洗澡。
而王书金始终供述,当日中午一两点钟将被害人掐晕、实施强奸,作完案回到工地大约两点左右,当时工友还在午休,其供述作案的具体时间与证人证言存在明显矛盾。
王书金所述被害人身高与事实不符
法院:该案尸检报告和现场照片显示,被害人尸长1.52米,骨骼连接完整,而王书金多次供述,被害人身高和其差不多,其之前曾两次见过被害人。其对被害人的身高应有基本认知,但经测量,王书金身高1.72米,其对被害人身高的供述与被害人实际身高存在明显差异。
王书金无外界信息来源的情况下供述案情与事实不符
法院:根据检察员当庭出示的证据,该案自被害人失踪至公安机关接到到被害人的衣服、尸体被发现的数天内,被害人亲属、所在单位同事先后多次在被害人上下班行走路线范围内寻找,先后发现了被害人衣服和尸体。而发现尸体现场距王书金打工工地100米左右,发现被害人衣服地点距工地更近,且这些地点位于王书金中午经常活动的道路旁边,王书金对上述开放现场周围的环境、道路等情况熟悉,且案发后公安人员曾向王书金及其工友了解该案情况,故王书金辩护人所提王书金是在没有外界信息来源的情况下主动供述此案的犯罪事实的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
聂树斌母亲:
在聂案未明之前不能执行死刑
昨日上午,宣判结束后,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刚走出审判庭,就对守候在庭外的人群表示,法院是在“鸡蛋里挑骨头”,应该把认定王书金不是聂案真凶的证据标准,套用到对聂案的复查中,“要说王书金不是凶手,那么聂树斌更不应该是凶手。”
69岁的张焕枝表示,将向最高法申诉,要求“刀下留人”,王书金是聂树斌案最重要的证人,不能在聂案未明之前就执行死刑。
张焕枝代理律师刘博今说,7年来,聂家一直向河北省高院申诉,要求再审聂树斌案,但至今毫无进展。刘博今也曾多次要求查阅聂树斌案的卷宗材料,每一次都遭到拒绝。
昨日中午,王书金的两名代理律师召开记者会,回应了河北省高院的二审裁定。聂树斌的家人及聂家代理律师也与会并发表看法。双方都呼吁彻查聂树斌案。
王书金案回顾
河北省政法委调查聂树斌案
8年仍未公布结果
日 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当时的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组成“8&5”专案组,并将犯罪嫌疑人聂树斌抓获,警方随即宣布破案。
日 经历一审和二审后,未满21岁的聂树斌被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日 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抓获逃犯王书金。其坦白曾在河北省广平、石家庄等地强奸多名妇女并杀害其中4人,其中一起细节、地点等,与聂树斌奸杀康某案高度一致。至此,聂树斌案被认为“一案两凶”。
日 河北省委政法委向媒体承诺,立即成立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检法司机关参与的联合调查组调查聂树斌一案,一个月内公布结果。但时至今日,依然没有公布任何结果。
2007年4月 邯郸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王书金死刑。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那起奸杀案”为由,向河北高院提起上诉。
日 河北高院二审不公开审理了“王书金案”,但一直未予宣判。
5日“王书金案”二审第二次开庭审理。
日“王书金案”二审第三次开庭审理。
日 河北高院对“王书金案”二审宣判,不认定王书金是聂树斌案真凶,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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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案了麻烦很大&一 巨额的国家赔偿&二 又有几个好干部涉嫌刑讯逼供&三 又有神探被发现原来是某领导家的白痴保姆
网易吉林省手机网友&ip:122.137.*.*
犯罪现场根本就没有聂树斌的脚印,手印,DNA的鉴定都没有做, 那么公安机关定罪的依据就是聂树斌的口供,这显然已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而这唯一的口供里面也是有着很多矛盾,疑点重重,但是法院视而不见,判处了聂树斌的死刑。聂母说就连被害人康某的父亲都说这件事情不可能是聂树斌所为,案发时他还不到21岁。聂父在儿子出事后,曾两次服毒,至今行走不便。聂树斌的事情让这个本来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对于这样的家庭,申诉的道路是何等的艰辛
义正言辞!必须支持
某去年新上任的大人,别让自己一丑万年
冤案应当昭雪
指望他???哼!!!
天下乌鸦一般黑,谁也别指望。都是乌鸦
乌鸦有那么黑吗
刁大傻不知在看网易吧!
他忙什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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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福建省福州市网友 [ZZQ690303] 的原贴: 1&
聂树斌被错杀后,真凶王书金落网已经十好几年了,该案仍然不能改正,也是涉及高层。当年石家庄法院发现该案有疑点,主张疑罪从轻,判死缓。但是在为当年患尿毒症的中国外交部高官章某寻找肾源的过程中发现聂的肾脏与章匹配,为了救章某的命,经高层下令,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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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于日因呼吸衰竭死于北京朝阳医院,时年72岁。章换过2次肾:1995年和2002年。&章某曾自己披露:“我多活了12年。”据资料显示:1994年章从澳大利亚回国,发现肾病。1995年章病加重,昏厥在办公室,医院已发出病危通知。章第一次换肾,爆料人说用了聂树斌的肾。聂树斌于日,被执行死刑,年仅21岁。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手机网友]:
【冤聂亡王】 这是一个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新成语,把王书金及聂树斌案这个典故原滋原味的传给后人,和“指鹿为马”,“围魏救赵”,“莫须有”这些生动的典故一样,写入中华文明和耻辱史!令那些幕后的罪人如芒在背,寝食难安!把那些“新秦桧”永远的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这招够不够狠?我现在是斗不过你,可是后人斗得过你!历史斗得过你!我的智慧这次永远的赢了你! 就是“冤聂亡王” ! 请大家支持。 新成语一出,家喻户晓!你就是杀了爷,也晚了!!何惧拘留?哈哈哈哈。没白读圣贤书,没白熬这一夜! 请大家帮忙转载和扩散!!!这似乎是目前唯一能为聂树斌昭雪的办法,除非他们不要脸到连历史都不畏惧。(附):【冤聂亡王】 读音:Yuan nie wangwang 成语释义:讽刺坏人为逃避责任而强词夺理颠倒是非 ;例句:甲指责乙:你不要冤聂亡王。英文翻译: Slaughter Nie then Kill Wang .------ 最新,2013年9月第9次修正。
这个真得顶啊!?2;才!
冤聂亡王,事出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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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有重大谣言的必须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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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聂亡王】 这是一个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新成语,把王书金及聂树斌案这个典故原滋原味的传给后人,和“指鹿为马”,“围魏救赵”,“莫须有”这些生动的典故一样,写入中华文明和耻辱史!令那些幕后的罪人如芒在背,寝食难安!把那些“新秦桧”永远的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这招够不够狠?我现在是斗不过你,可是后人斗得过你!历史斗得过你!我的智慧这次永远的赢了你! 就是“冤聂亡王” ! 请大家支持。 新成语一出,家喻户晓!你就是杀了爷,也晚了!!何惧拘留?哈哈哈哈。没白读圣贤书,没白熬这一夜! 请大家帮忙转载和扩散!!!这似乎是目前唯一能为聂树斌昭雪的办法,除非他们不要脸到连历史都不畏惧。(附):【冤聂亡王】 读音:Yuan nie wangwang 成语释义:讽刺坏人为逃避责任而强词夺理颠倒是非 ;例句:甲指责乙:你不要冤聂亡王。英文翻译: Slaughter Nie then Kill Wang .------ 最新,2013年9月第9次修正。
这个真得顶啊!?2;才!
受教了!!人才真多
我靠,领略高手在人间了
网易辽宁省沈阳市手机网友&ip:219.148.*.*
21岁就给人家枪毙了,他如果是真凶也就罢了!如果真是被冤枉逼供~这群畜生这辈子能心安吗?
如果真不是真凶,当案相关人员你们真不配就在时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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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也有优秀的善良的正义的!评论要注意区分敌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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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四川省成都市手机网友]:
城管当烈士?跟日本人把靖国神社用来供奉战犯一样不要脸。谁会理你们,支持夏家
网易广东省深圳市手机网友&ip:112.97.*.*
城管被称烈士、可笑。鄙视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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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人家钱多了眼红了
网易四川省手机网友&ip:117.136.*.*
烈士。。。90万谁给的?
&[网易广东省广州市手机网友]:
网易加拿大手机网友&ip:70.53.*.*
我可以说一句 不要脸 吗?
不可以,一句太少
网易辽宁省沈阳市手机网友&ip:60.10.*.*
列 士.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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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呼吁再审聂树斌案 称王书金系该案关键证人
昨天,王书金在法庭接受宣判。 新华社发
昨天上午,河北省高院就王书金案宣判,维持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死刑,不认定其为聂树斌案的真凶。河南省高院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旁听的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于聂树斌的家人因为此案出现一直要求启动聂树斌案重审程序,而政法部门也曾承诺调查后给社会一个解释,现在王书金案尘埃落定,希望聂树斌案也早日有明确官方解释。
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1994年,河北石家庄西郊一玉米地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聂树斌被指控为嫌犯,并于次年被执行死刑。2005年,河南警方抓获河北邯郸广平县人王书金,他供述曾强奸多名妇女并杀死4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
此案后来移交给河北警方,王书金得知:“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早就被侦破,“凶手”聂树斌已被执行死刑。疑似“一案两凶”,令王书金案引发舆论关注。
日,河北省邯郸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介绍,该案一审时,检方并未就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提起公诉。
一审判决下达后,王书金不服并提起上诉,主要理由是检方未起诉他所供述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对此,河北省高院依法受理,并于日进行不公开审理。因与聂树斌案密切相关,经过媒体披露,王书金案被公众视为聂案翻案的关键点,也因此,二审一直没有再审或宣判。
搁置6年后,今年6月25日,王书金案二审在邯郸市中院再次开庭,并于7月10日第三次开庭。
昨天上午10点,河北省高院就王书金案作出二审判决。二审维持一审判决,驳回王书金上诉,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称,对维持邯郸市中院一审的刑事判决,该院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对于王书金主动供述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也即聂树斌案的凶手,二审不予认定。
法院不认定王书金为聂案真凶依据
27日二审宣判的焦点,是河北省高院否决了王书金主动供述的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犯罪是其所为的事实。法院从四个关键点陈述了评判的法律依据:
未提供案件关键细节花衬衣
石家庄西郊强奸、故意杀人案现场勘查笔录及显示,被害人尸体颈部压有玉米秸,拿开玉米秸后,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而王书金原来多次供述和在二审的庭审供述中均未供出被害人颈部缠绕花衬衣这一关键、隐蔽性细节。
所述杀害手段与尸检报告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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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止于法治--律师、法官和检察官解读司法解释
谣言止于法治
——律师、法官和检察官解读两高关于
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透过夏俊峰案见证司法真面目
夏俊峰案是一起中国大陆的刑事案件,发生于2009年5月16日。沈阳小贩夏俊峰在同城管争执时使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将两名城管人员刺死,事件引发中国大陆广泛关注。该案主犯夏俊峰在经历多次上诉后无果,于2013年9月25日被执行死刑。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与其妻子张晶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路口摆摊。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的城管人员与之发生冲突。在冲突中,2名城管队员死亡,1人重伤。2009年11月1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夏俊峰不服判决,决定上诉。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对涉案双方证言采取了一边倒的认定方式,仅采纳了利于城管一方的证据,因而认定其故意杀人罪成立。二审判决后,针对众多质疑,辽宁省高级法院专门回应了相关质疑。但是原告对这些回应表示难以认同。
2013年9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夏俊峰被执行死刑。沈阳中院的判词称,夏俊峰违规经营炸串,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时,不服从管理,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即持刀行凶,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张晶表示,法院在9月25日清晨5时许到其家中,通知她该日去与夏俊峰见最后一面。7时许,她与另外5名家人赶往看守所。张晶在当天下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半小时的见面时间结束前,曾恳求看管人员帮助她们与夏俊峰合影,但被拒绝,甚至给夏俊峰本人单独留照亦被拒绝。因担心未成年儿子留下心理阴影,张晶未带其前往探视。张晶指自己是昨晚9点钟左右从记者处获知此一消息。早前,她和夏俊峰的任何直系亲属都没有接到有关通知。夏俊峰代表律师陈有西也在个人微博上公开表示,律师未收到关于最高法院核准夏俊峰死刑的法院通知。陈有西表示,2011年5月其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核,认为案件尚有未清晰之处,要求最高院发回重审,之后一直等待最高院答复,至今巳2年4个月。张晶称执行死刑当日下午三时许接到法院通知,夏俊峰的遗体已被火化。有知情人士向香港《南华早报》表示,大陆媒体昨晚接到上级禁令,要求对夏俊峰案的有关报道,一律依据法院发布的权威信息刊播,“不评论,不连结,不渲染炒作”。(读者注:谣言?)对于夏俊峰案的审理及判决结果,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不少人认为此案存在法院偏袒城管一方的倾向,质疑其公正性。中国大陆著名作家郑渊洁发起网络联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不核准夏俊峰死刑立即执行,以使&该案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并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建议适当提高民事赔偿,以使死者家人获得更多经济保障。至执行死刑当日上午10时许,已有7万5千条转发。《新京报》评论称,死囚刑前与家人合影早有先例,被赞为法制的进步。司法正义理应要展示人性光辉,法无禁止而拒绝“最后合影”,当局需要给出合情合理的解释,回应舆论关切。有网民列出城管与市民冲突导致死亡亦同样引起争议的几起案件: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名村民案,获刑8年,法院称是防卫过当;2011年11月,辽宁省辽阳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获刑11年,两从犯获刑3年;2008年11月,湖北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子,被判有期徒刑6年。据称,有多位匿名的中国最高法院从事死刑复核的法官透露,在他们复核的死刑案件中,多来自于社会底层。据称死刑是穷人的刑罚已被一位最高院法官认为是共识。如受贿6000多万元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判处死缓,李天一强奸案只被获刑10年,而湘西民营企业家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数亿却被执行死刑。(高院司法解释没有?)
权衡主义哲学历史观:家国、党国和宪政民主共和国是国家的三种基本形态。历史已经证明和正在证明,国家文明进步的正轨是:从家国到党国,从党国到宪政民主共和国,从宪政民主共和国到宪政民主联合国。当今中国大陆属什么国家形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真公民认定。
官修历史,是家国和党国专利。全世界公民共识,家国和党国的官修历史,是国民洗脑的最好材料之一。家国和党国的官修历史,除宣传与考试之外,对了解历史真相一无是用,所以,有良知的知识国民,通过记录当代细节,以供后人还原历史真相。若研究中国大陆当代司法史现状,请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真公民所记录的司法细节;若窥视中国大陆当代司法真相,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真公民对夏俊峰案的只言片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评夏俊峰案:
9月25日下午,李方平、张磊、刘卫国、滕彪等25名中国律师发表联合声明对该案提出质疑,其中滕彪表示,夏俊峰杀人被判处死刑是司法杀人,再添血债,必须找出在判决书上签名和幕后指挥的凶徒,永远追查到底。处死夏俊峰就是刽子手,应当像纽伦堡审判那样被吊死。” (这算污蔑诽谤吗?)
@陈有西#关注夏俊峰#晚九点半从媒体渠道听闻最高法院审结夏俊峰?,随后不断收到来询。微博一片关注。1,我们律师未收到任何法院通知。2,通话张晶亦未接到任何通知。3,从多家媒体都接到统一报道口径看消息不虚。4,2011年5月我们受理复核审辨护最高法院审核巳2年4月,我们要求最高院发回重审辩护意见不变。@陈有西晨讯,张晶六时来电,法院刚来人,安排她去与夏俊峰会见。这是最高法院的核准,多说无益。二年半的努力,终无力回天。祝她坚强。谢谢一直来关注夏案的人们。今天不便接受任何釆访,请大家注意官方统一报道。
张凯律师:我实在忍无可忍的说:夏案的辩护策略完全错误。一年前我就清楚今天的结果,但迫于舆论高涨,一直忍着。
杨名跨律师:不要企图以这样的方式杀人立威,因为这只能进一步令最高法院颜面扫地,令国家更近迟暮。夏俊峰案,高法院赤裸裸的杀人。中国司法,一路走好!
杨学林律师:夏俊峰已死,曾成杰已死。司法,还活着吗?
@富敏荣律师@丁来峰:&打死人为什么差别这么大?1)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个村民,获刑8年;2)2011年11月,辽宁辽阳城管打死人,主犯获刑11&年;3)2008年11月,天门城管打死拍照男,获刑6年;4)2013年7月,湖南临武城管打死瓜农,鉴定瓜农有病赔偿80余万;5)2013年9月,打死城管的沈阳小贩夏俊峰被核准死刑
周泽律师: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无比绝望!几年来,大家一直在喊&刀下留人&.结果,薄熙来、刘志军、王立军等祸国殃民的大奸、大贪、大恶都留下来了,一个为生计奔波、本不是什么&恶人&的小贩,却没能留下来。人们还在喊&刀下留人&!如果,决定夏俊峰去留的人,一定要送走夏俊峰,那我只好祝愿你们也一路走好!
@李方平律师消息传来:念死刑通知时,法官在颤抖,而夏俊峰却坚如磐石。
@袁裕来律师【社会道德怎能不沉沦?】你们认为,一个国家连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法治、基本人权、宪政等普世价值都不承认,可能会有道德吗?离开了普世价值,道德以什么作为基础,人如何约束自己又如何约束别人?
@邓树林律师V刚才给最高人民检察院打了一下电话,我要求行使法律监督权,责令最高人民法院立即停止执行夏俊峰的死刑,这位工作人员回答他们没有这个权力,这个回答是错误的。
房立刚律师:血淋淋的现实终会教育民众如何请律师!血淋淋的现实必将教育我们如何做律师!@李方平律师【列阳式、有西式辩护逐一走向终结!】刘志军案,列阳式的过场型辩护遭到普遍的非议,”大牌”律师接受指定辩护并配合表演,已经成为法治的败坏者;夏俊峰案,辩护词隐而不发、执行死刑居然不敢接受采访,这种“政治大局”型律师也必将走向终结
@段万金律师夏俊峰死后,应当将遗体完整交给其家属处置,如何安葬是家属私事,国家无权干涉,国家只有权剥夺他的生命权,未经家属同意无权处置他遗体,希望法院能够遵守法律,尊重家属自愿,这也算夏俊峰为法院肮脏的死刑执行制度改革做的最后一点贡献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公民评夏俊峰案:
@浦记岳西翠兰夏俊峰的性命,悬在一线了。我对领导人有过期待,但没有求过谁,这回我想破个例,恳请习近平主席、孟建柱书记,依法找到程序,建议最高法院能刀下留人,能暂缓执行夏俊峰的死刑,国家不必要杀他的。如有可能,我们能不能奢望,给他一个特赦,也好让世人对公平和正义,残存一点点的希望?谢谢你们了!&谋杀海伍德的谷开来,都可以不杀直接判死缓一一我赞成废死刑再不杀人,,对抗暴、防卫杀死城管的夏俊峰,却不能留下来。这说明国家,是坚定站在城管一边的。难道杀了夏俊峰,城管就可以扬眉吐气了吗?今后我们见到城管,是否都要打不还手,屏住呼吸,垂首肃立,脱帽鞠躬,绕着走呢?&本届最高法院,把很多积案快刀斩乱麻,都斩了:曾成杰,聂磊,全都杀了。王书金,二审9月27日宣判,估计维持,复核完,也要杀的,死无对证了,就没人罗嗦聂树斌了。今天都在担心,牵挂杀了俩城管的夏俊峰。尊敬的首席大法,您勇猛,您圣明,我辈眼见为实,对您早就服了气了,我只希望传言,不是真的。今儿,这个国家又杀人了,用法律的名义,杀了一个罪不至死的小贩儿。
张鸣:夏俊峰死了,有人说,是你喊死了他。我只是喊刀下留人,从没说他可以不判刑,更没说过他是抗暴英雄。谷开来可以不死,刘志军可以不死,他夏俊峰为何要死?我喊死了他,那么死在城管秤砣下的瓜农,死在警察枪下的两个贵州农民,我都没喊,他们不也死了吗?哀,莫大于心死!我跟夏俊峰非亲非故,素不相识,每日喊刀下留人,既为夏俊峰,也为这个政府。给自己留条后路,给民意一点空间。现在,我还能说什么呢,难受,说不出来的难受,深深地绝望!我再喊最后一次:刀下留人,夏俊峰!!!!!!!!!!看来,我们已经没办法阻止这个国家流血了,深深的绝望,无望的黑夜!是极度的愚蠢,还是极度的疯狂?我不知道,我已绝望。真是有反动思潮,反动思潮杀人哪!我每日一喊,每日一呼,喊出血来,呼破大天,有什么用!老百姓的呼声,在他们眼里,屁都不当。每日一呼,北航校长请回答,是否支持韩德强!从夏俊峰案我知道,你们,不仅你们,你们的上司,都在支持他!昨天晚上就听到消息,说夏俊峰案已经审决,我一直都不敢相信。我是以正常人来猜度他们,结果,应该是我错了。黑,悲,无言!&毕竟是21世纪了,因为言论杀人,实在说不出口,不杀吧,抓谁成全谁,等于在给反对派培育领袖。
@中产阶级天下在线:我的朋友王晓麟让我和夏俊峰的妻子联系一下,他要出钱培养他们的孩子强强学法律,从现在将来到美国学法律他全包了。我们也希望共同出资帮助夏家共同培养夏的遗孤。请大家帮忙转发。
谭敏涛在西安【死刑面前,官民不等】1一些狗眼瞎了的五毛说杀人偿命,为何开来死缓志军死缓?2城管打死小贩的案件还少吗?城管哪一个被判处了死刑?3丧钟为每一个人而鸣,别以为自己可以置身事外。4自掘坟墓的人,终究免不了为自己唱挽歌!5杀死一个正当防卫的小贩,树立不了司法权威,反而让司法蒙羞,正义无存!【让我们再次为中国司法默哀】今日,夏俊峰被执行死刑!而网络一片“刀下留人”之声,根本难以抵挡最高院的卑劣核准死刑。曾成杰案的悲剧重演,司法的道义丧失殆尽,司法再一次遭受摧残,公正进一步缺失,任何正面宣传所积累的司法正义都抵消不了一个错案所酿成的恶果,司法已经玩完
@骆会长:杀夏俊峰,和解的大门彻底关闭,官民彻底对立。如果不能相互仁慈保全,那么只有彻底杀戮清算。每一个贪官,每一个叛逃者,每一分钱,全球追缴。。这不是威胁,亲,这是对你最后的通牒。。你能杀了夏俊峰,你也能杀了我,但是你杀不绝人民。你要为你手上的鲜血,付出代价。而人民在支绞架。。
@仝宗锦:薄谷开来蓄谋投毒故意杀人既然可活,夏俊峰被打之后失手杀人理不应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固然可能是虚幻的梦境,但也不能让人们觉得是活生生的笑话。
李承鹏:杀人,从未让你得到正义;救人,你才会少份孤独。你不能认为铡刀比法律更有效,威严比人性更得民心。如果今天,那一刀杀下去,你和人民的脐带也就真割断了。刀下留人,转……(另贴2011年旧文)@李承鹏《杀人者,父亲》:这一个违章摆摊的父亲,却是要努力养活儿子的父亲。这一个杀了人的父亲,却是为保住最后尊严才杀人的父亲。这个前技校生,后二级车工…辗转最后,竟至杀人。试想一个小贩格杀当世两大城管之际,内心该多激愤。此时该羞愧的到底是这父亲,还是这街、这城、这国:http://t.cn/hezMyi
@全震动:今晚最残忍的转发,今晚最残酷的等待,今晚最危险的希望,今晚最绝望的呐喊。救的不仅仅是一个摆摊的小贩,救的是一对父母的黄昏,一个妻子的信念,一个孩子的未来,救的是民心啊!
@徐昕&【夏俊峰】已被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家属去看守所见最后一面。几年争取,无力回天。只能祝@沈阳张晶&强强夏俊峰的父母坚强。这是一种怎样的绝望啊,对生命,对法律。一个小贩与中国法治,此案将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一笔。
@吴虹飞:建议给夏俊峰之妻捐款,或者买强强的画,让其妻抚养孤儿长大,成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强强是有潜质的,他的画真的天真烂漫,充满了生命力和对美好的热切呼唤,这是这个沾满血腥的国家机器最害怕的。这是我的期待。也希望大家能伸出援手。夏俊峰临刑前没有哭。愿有来世。
@北村:蓄谋杀人不死,冲动杀人要死;律师杀人不死,平民杀人要死;谋财害命不死,苦保活路要死;知法犯法不死,防卫杀人要死;故意杀人不死,过失杀人要死。无论从情、理、法上,确实让人难以理解。请最高法秉持“人死不能复生”和“”尊重生命”的原则慎重核准。至少给谷开来和夏俊峰案作出比较的司法解释。
@知青记者:谷开来案刚判决,我就发表了《谷开来案判决后,大家都在看夏俊峰案如何判》一文。当时我想,谋杀的不死,防卫过当的更死不了啦!给了权贵一袋糖,总得给屁民一颗糖吧!现在看来,一大把年纪的我还是太天真了!(司法解释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良知媒体评夏俊峰案:
@南都评论【南都快评2】#夏俊峰案#死刑复核历时两年多,足见案情之复杂,然最终出来的结果却是再简单不过。城管与小贩冲突,最高法复核意见说双方都负有责任,却如何推导出“不足以从轻处罚”&的结果?休怪民众拿夏案与其他贪腐、杀戮案件结果做比较,罪责刑相适应否?司法应当也必须能够经得起这样的朴素正义衡量。
@南周深度【夏案谷案】一,动机,夏被暴打,被迫还击。谷为掩盖贪腐罪恶,杀人灭口。二,案发后表现,夏投案自首,谷掩盖罪行迫害破案民警。三,结果,夏死刑立即执行。谷有悔罪表现可以继续逍遥。。。。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一个是赤二代。一个是农二代。。。。其他我无话可说。。。。留给世人评说吧!!!
@南都深度:夏俊峰之子强强的画,名为《爱》。晚安。
夏俊峰妻子评夏俊峰案:
@沈阳张晶:&夏俊峰求他们给我们一家合个影,被拒绝,说给他自己留个影,也不可以,为什么,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这么残酷,留下个照片给儿子看都不行吗?为什么这么绝情啊?为什么?
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真公民、律师和良知媒体评夏俊峰案,见证大陆党国司法狰狞真面目!
于帐庐庵书斋(剽窃网上资料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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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支持[0] 山西省太原市网友09-28 20:12 发表 安徽省网友的原贴: 细节细节。。。你说他为啥去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身上要带刀? 综合案发时双方的体态、力量的对比,以及所造成的两死一重伤的后果,并结合被捅刺的刀数、深度、位置等客观结果,不能认定夏俊峰遇到了明显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行为,故不能认定构成正当防卫。详细说明如何用以上证据得出不能认定构成正当防卫? 回复 支持[0] 广东省广州市网友09-28 20:12 发表 陕西省咸阳市网友的原贴: 只知道法官不许夏俊峰的证人出庭。 北京市手机网友(117.136.*.*)的原贴: 可能法官去了上海和上海的法官沟通过了 你打了国家的脸,国家会让你好过吗 回复 支持[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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