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的,开荒地确权,被征用的价格是多少, 我家是辽阳县,一个农村的村民,开荒一亩荒地,以有八

属于村民自主开荒地,但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现在该开荒地将要被征用,是否享受被征地补偿的权利?_百度知道
属于村民自主开荒地,但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现在该开荒地将要被征用,是否享受被征地补偿的权利?
现在该开荒地将要被征用属于村民自主开荒地?标准是多少,但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否享受被征地补偿的权利?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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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称青苗费。给我好评把,前提百分之80人同意).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你是不是当地人。1。在政策前有个基础。才5分。地方政府制定补偿标准比如每亩土地二费多少。另外打字辛苦悬赏来个翻翻。楼下说的是政策:村.社区,生产小组均可内部制定分配方案,县以上人民政府,青苗费多少。也不会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且报批市一级。这个就是法律依据。别追问从不回答第二次,也就是说持当地户口的,报省一级。那么接下来看三3。中央是不管地方政府制定的文件的。如果是那么就符合楼下的政策。鄙视复制粘贴,你只是享有土地上青苗作物的补偿。(总不能城里人来这开个荒也算他一份把)2.土地上开荒在征地过程中。集体决定征地的土地费分配方案(何为集体答。一般是市一级出台。。但你的问题是能拿多少钱。 能有多少钱,这个问题很简单。地方政府必须是区。另外省的你去问。这点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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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耐心解答,好详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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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法》规定,或者有没有被什么人给承包过,但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如果最终确认是您获得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开荒地的使用权归开荒人、滩涂。您需要首先确认下这块荒地的属性,谁先开荒谁有使用权、荒地,这一点是怎么都不会变的、森林、草原、水面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权属争议的,应当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就是说这块地在法律意义上是不是荒地,土地、山岭,那么当然享受征地补偿,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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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辽阳:辽阳县清理整治“小开荒”再显成效
  为了全面治理林业用地内的违法行为,辽阳县把清理整治&小开荒&作为春耕期间一项主要工作来抓,以高压态势全面推进全县青山工程建设,工作效果显著。
  一是周密部署,态度坚决。春耕在即,辽阳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涉及的山区乡镇纷纷成立了清退&小开荒&工作小组,并结合乡镇自身情况制定了整治毁林开荒实施方案,对违反规定的&小开荒&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二是落实责任,细化工作。各乡镇机关干部做到责任明确,全部深入到各村协助村干部严防死守,对&小开荒&地块进行全面排查。对有争议的地块,林业部门专门请来市林业局技术人员进行仔细比对,有效保障林地不丢失。
  三是加大宣传,保持常态化。利用乡镇文化站和农民聚集场所进行大力宣传,制作永久性宣传牌150处,悬挂宣传条幅近400幅,发放宣传单15000份,真正让&小开荒&整治工作深入人心。
(辽阳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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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荒地所有权
同意我家自己开荒(石山)建房,宅基地130M,院坝有200M(私自建的,当地很多人家都这样没有申请,只申请宅基用地),在建房动工到完毕期间我的哥哥都没有提出过异议,但是在建完以后越1年多政府要征用我家的地(房,院坝等设施)。我的哥哥就以那块院坝是自己家的自留地为由(没有任何凭证)要求分取院坝的政府补偿。请问我家拥有这块开荒出来的院坝所有权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根据这一规定,由于你家这块地只是由乡里批准的,而不是由县里批准的,手续上不对,并且即便是县里批的也只能有长期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这里还有个争议,即你哥说是他的自留地。如果真的是他家的自留地,那就不是荒山,但自留地也是经营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这块地怎么说都是农村集体土地,依法归集体所有,即这块地的所有权是村里的。
但只有使用权的土地,在遇到征地时也是要给具有使用权的农民补偿的。那么,如果你家有县级政府的宅基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就应该是你家的。如果你家没有县级政府的宅基地审批手续,而你哥哥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使用证,征地补偿就是他家的。这就是说,看你们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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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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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开荒地使用权?
有无存在利于耕种的荒地此说法、假如该地被征用、能否到相关部门进行土地使用权的确权。怎么解决这件事,该补偿金是按人头分配给集体成员或是归集体所有?我家已经耕种20多年之久? 3、没有和生产队签订合同,无土地使用证,而且以前有交公粮款,是否有优先权,我家是否有土地补偿,但是耕种超过20多年(目前仍在耕种中成为果园)? 2,请问我家能否补办承包合同? 4?如果收回集体小组所有、荒地与耕地的区分?
现在邻居说我家这些块地属于他的荒地农村荒地使用权 1
提问者采纳
到土地管理部门查清此地块的“地类”,你将获得相当于剩余承包期限的预期经营收益的补偿及被征收时的青苗补偿、至于这20多年的用地问题你与村委会怎样解决暂且不谈。你问“有无存在利于耕种的荒地此说法”1,你需要的是、“规划用途” 4,首先要弄清楚你所问的第三个问题,如果在你与村委会补签了承包合同情形下土地被征用,且最近一两年可能面临被征地、当然有区别。征地补偿款减去你所受的补偿款的余额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了解一下再做果园是否符合规划用途,最多只能取得青苗补偿 3、村民是村集体组织成员。如果没合同。如果该地块不符合规划。 2,如果你想继续使用该块地。如果你与村委会成功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荒地属于未利用地,村委会是不能与你签订(十年或几十年的)承包合同的,你就拥有了该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只能做一年半载的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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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集体土地应当通过签订承包合同后才能取得承包权,如果没有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村集体有权收回该处山地。但村集体在收回该山林的时候应当赔偿你的开荒投入或损失。 2、如果你想继续经营,可以通过承包的方式对该山林进行承包经营。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承包经营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承包方所种植的林木及收获的果实的所有权和因治理水土流失而新增加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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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1快在河边上的竹林。是我爸爸10年开荒出来的。现在乡政府要征用做大堤。以2400元1亩。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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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4条回复
您好,视具体情况,看当地拆迁政策。
回复时间: 13:5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您还,补偿过低,请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16:3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补偿标准的过低的,建议你可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s
回复时间: 17:5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您好!补偿明显过低的。和抢有区别吗?目前,全国的行情是:每亩地的补偿基本都在几万以上的,需要采取合理手段争取!政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值得质疑!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村民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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