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省滨州学院退休教师Φ共党员。2006年8月退休退休时因为我是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1998),按有关规定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退休金按工资的百分之百领取。退休后又赶上公务员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参加套改因为在2006年6月30日前我仍在职,所以在套改范圍之内只是在2007年落实套改时已经退休,退休金不在学校领取而在劳动事业保险处领。可是工资套改结束快一年了,我套改后的工资仍未兑现据学校和市人事部门说,劳模退休后退休金是否继续原来的待遇须等新文件、新规定。但我查阅了有关材料似乎仍执行原先的文件规定。请问全国其他省市有否这种情况,是怎样执行的国家是否要出台新文件?我的套改后的工资何时能兑现请指教,并唏望敦促有关部门给予落实为盼(顺便提一句:我没犯任何错误,荣誉称号没撤销)简单地说:我退休后仍在公务员工资改革范围之内这次套改后的退休工资是不是仍按退休时批准的百分之百领取,当地说没有规定须等上级文件,所以迟迟(快2年了)不能兑现我不清楚问题到底在哪里。请有关领导尽快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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