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管理司是总局负责广播電视宣传管理工作的内设机构
(一)拟订广播电视宣传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监管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处理违反宣传政策和宣传导向的重大问题;指导广播电视收听收看工作。
(三)具体指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以下简称中央三台)的重大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地方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四)负责组织总局编委会会议和其他宣传会议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五)负责广播电视文艺宣传的协调工作
(六)指导并监督管理全国重大理论文献影視片、电视纪录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负责总局重大理论文献影视片领导小组的工作
(七)指导并监督管理全国电视动画片创作、生产和播出,指导中国动画学会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九)协助总局领导审查广播影视节目調审有争议的和领导要求审查的节目。
(十)负责总局所属单位广播影视图书、报刊出版的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总局领导交辦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宣传管理司设3个处(室):办公室、宣传处、文艺处。
副司长:王丹彦(兼)、戈晨
联系电話: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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