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辞工书怎么写要扣培训费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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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厂快两个月了,由于身体不适,想要辞工,厂长说要扣半个月工资作为培训费。但我进厂直接做事,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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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厂快两个月了,由于身体不适,想要辞工,厂长说要扣半个月工资作为培训费。但我进厂直接做事,没有任何人对我专门培训,而且进厂前三天做事也没有一分钱。现在只签了入职申请表,没签合同。请问,他们扣钱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办?
湖南 长沙 发表时间: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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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扣钱,应当依法全额发放工资!
律所: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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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辞工
培训费:退还
培训费:人才市场
培训费:工厂
培训费:要回
培训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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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6版:重庆城事·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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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辞职被扣1000元培训费
眼下是大学毕业生求职高峰,律师提醒许多费用交不得
  “要辞职,先交1000块钱培训费。”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为这1000元两度对簿公堂。前天下午,渝中区人民法院第10法庭审理此案后,双方达成和解,用人单位退还培训费。  员工辞职被扣培训费  刘丽称,她是去年毕业的大学生。2010年12月,她到渝中区一家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应聘。公司留下了她,告诉她要对她培训3个月。为此,双方签了合同。  合同约定,在试用期间的3个月里,如果刘丽主动提出辞职,必须支付公司1000元培训费用。在试用期1个月后,刘丽觉得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向公司递交了辞职申请。  刘丽称,公司以她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为由,从工资中扣除了1000元培训费。  劳动仲裁公司应退费  1000元对刚入职的刘丽来说不是小数。  刘丽称,她在渝中区劳动仲裁委了解到,《合同法》规定的应该缴纳的培训费用必须是有关工作的专业性或者是技术性培训。公司的培训不过是简单的上岗培训,培训所用资料在网站上都可以找到,这1000元不应该收取。  刘丽为此向渝中区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返还1000元培训费。今年6月,仲裁委仲裁该公司退还刘丽1000元培训费用。  公司起诉辞职员工  面对仲裁结果,出国留学中介公司很不服气,同月向渝中区人民法院起诉,理由是:公司提供的员工培训是具有专业性的知识培训,使用的培训资料也是公司印刷的内部资料,有自己的独立知识产权,市场上无法买到。  刘丽指出,如果公司对培训资料拥有知识产权,应该举证。公司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法庭审理后主持双方调解,由公司退还1000元培训费。因刘丽离职前多领了260元,最终调解公司退还700元。  本组稿件&重庆晚报首席记者&罗彬&实习生&陶虹旭&于希  律师给出三大求职攻略  眼下正是大学生毕业生求职高峰。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何桐雨根据自己办案经验,向求职者给出3大求职攻略。  这样签订合同  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签订试用期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只能是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仅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这些费不能交  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时,不允许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担保金。  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时非法收费的名目很多。主要有:抵押金(入厂押金、劳动抵押金、风险抵押金、风险基金)、保证金(定金)、培训费、集资款(股金)等。  此外,用人单位不能扣留或者抵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暂住证、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其他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  上岗培训攻略  上岗培训是任何一家用人单位的义务,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上岗培训代替由用人单位出资的专项培训。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我现在辞职,公司要求扣除在职期间的培训费用合法吗?_百度知道
我现在辞职,公司要求扣除在职期间的培训费用合法吗?
  劳动者离职,只有劳动者违反培训服务期,用人单位才会要求支付相应培训费用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协议的相关条款,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支付了培训期间的费用以及能提供培训费用期间的发票的,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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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但你所说"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因此可以要求减少支付培训费用按规定,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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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是个很好的抗辩理由,你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培训的内容与我的岗位联系并不是很大&quot,应赔偿公司为你支付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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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培训,工作不满一年离职,公司要扣取培训费,请问这合法吗?
我在一家民营早教当老师,但中国现在还没有注册早教的机构,因此公司注册的是“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现在新来一名主管,公司规定由这名主管对所有老师进行课程培训,但要自培训日起工作一年,否则扣取培训费。(培训费一共是2400,按一年计算每月200。如果工作不满一年就扣取没有工作满日期的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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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回复时间: 08:59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1,这种内部培训是不能要求员工工作不满一年离职,要扣取培训费。
回复时间: 13:39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可以离职,无需赔偿培训费。
回复时间: 18:0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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