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杜亚玲现任职务反贪局王才任什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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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薇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熊思 | 发布时间: | 栏目:党务公开
各部、局、科、室、队:
&&& 因工作需要,经民主推荐、党组集体研究,一致同意李薇薇等同志的职务任免:
&&& 李薇薇同志任赫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免去其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科副科长职务;
&&& 赵丹同志任赫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免去其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职务;
&&& 蔡晓晖同志任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反渎局副教导员职务(驻反渎局工作);
&&& 李国强同志任赫山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副科长;
&&& 罗龙同志任赫山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室副主任;
&&& 李欣健同志任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科副科长;
&&& 张思瑶同志任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科副科长;
&&& 钟诚同志任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科副科长;
&&& 龚卫彬同志任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 谢斌波同志任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 樊国军同志任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
&&& 卢艳同志任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 熊思同志任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 免去廖力平同志赫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职务;
&&& 免去郑荣耘同志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职务;
&&& 免去蒋次仁同志赫山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 日关于王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访问次数:
各直属附院党委、各党总支、国际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王陶同志任校办公室(党办、校办)正科级秘书;&&&&&
王丽同志任校办公室(党办、校办)副科级秘书;
聘任刘声同志为校办公室(党办、校办)副科级秘书,聘任期间工人身份不变;
聘任舒英姿同志为校办公室(党办、校办)正科级机要秘书,聘任期间工人身份不变;
李琮同志任校党委组织部(党校)正科级秘书;&&&&&&&
闫华同志任校党委组织部(党校)主任科员;& &&&&&&
聘任毛立治同志为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科员,聘任期间工人身份不变;
程焱同志任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科员;
俞传芳同志任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校报编辑部主任科员;
周丽娜同志任校党委统战部副科级秘书;
邓洪禹同志任校纪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
邢芳同志任校机关第一党总支副科级秘书,免去校机关第三党总支副科级秘书职务;&&&&&&&&&
聘任郭黎俐同志为校机关第二党总支正科级秘书,聘任期间工人身份不变;&&&&&&
聘任谢其勇同志为校机关第三党总支正科级秘书,聘任期间工人身份不变,免去校机关第一党总支正科级秘书职务;
叶建国同志任校学工部主任科员;
汪江平同志任校学工部主任科员;
章镜同志任校学工部副科级秘书;
聘任张烨同志为校武装部、综治办正科级秘书,聘任期间工人身份不变;
郝锦来同志任校工会正科级秘书;
史春霖同志任校工会主任科员;
聘任张南华同志为校工会副主任科员,聘任期间工人身份不变;
蔡婕同志任校团委正科级秘书。
以上同志聘期为三年,自发文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组织&& 职务&& 通知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23日印发
拟稿人:刘 颀&& &&&&&&&&&&&&&&&&&&&&&校对人:余谋武当前位置:&>&&>&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的监督,增强其公信力和群众基础,现对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法律职务人员进行任前公示:
湖南助理检察员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湖南助理检察员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硕士研究生
湖南助理检察员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湖南助理检察员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湖南助理检察员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湖南助理检察员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硕士研究生
湖南刑事执行检察局助理检察员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硕士研究生
湖南助理检察员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湖南助理检察员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湖南助理检察员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湖南助理检察员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湖南助理检察员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硕士研究生
湖南助理检察员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同时对是否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有无检察官法规定的任职限制情形进行监督。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到受理单位当面举报,并请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但严禁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受理举报期间:日至日
&&& 受理举报单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
&&&&受理地点:湖南省长沙市紫薇路386号省人民检察院办公楼0820房
&&&&受理电话:9(政治部)
&&&&&&&&&&&& 3(纪检组)
&&&&受理邮箱:
&&&&邮政编码:410001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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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42名省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http://www./ 时间: 15:10:09 来源:红网
  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提高识别和任用干部的准确程度,现对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42名拟任职人选(提名人选或候选人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职人选(提名人选或候选人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日至日    受理举报单位: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    受理地点:省委大院一办公楼    专用举报电话:    举报网址:www.    邮政编码:410011  &&&&&&&&&&&&&&&&&&&&&&&&&&&&&&&&&&&&&&&&&&& &&&&&&&&&&&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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