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居小区为业主自管模式,但为事实管理。有争议,却有所在地,镇政府

我要回帖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