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16湖北省人口分布流动人口证在哪里办理怎么办理,流动人口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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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流动人口登记半年以上方可申领居住证
大楚网讯(记者 胡雪 通讯员王威 陈龙)记者3月3日从市公安局治安局获悉,我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的受理、签注、管理等事项有调整。从即日起,在我市居住的流动人口需自登记之日起半年以上,才可以申领居住证。据介绍,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3日以上的,应登记流动人口。自登记之日起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自愿原则,可以申领居住证。申请办理我市居住证的流程为:(1)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证明材料向居住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申报办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代为办理的,需提交申领人及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2)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审核申报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3)符合办证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武汉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领取《武汉市居住证领取凭证》;(4)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自受理之日起2天内,上门核实暂住地址,社区民警对材料、信息确认无误后,予以受理;(5)申请人凭《武汉市居住证领取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件。申办居住证时,申请人应出示下列证明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免冠1寸登记相片一张;(3)居住地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保卫部门出具的住宿证明)、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就读证明(由学校保卫部门出具)。警方提醒,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期满后持证人继续居住的,须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本人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在居住地的流管站申请,经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核实无误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注并返还给持证人;对信息有误的,不予办理,并告知申请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警方有关负责人解读热点问题昨日,武汉市公安局治安局人口管理大队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申领居住证的有关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1问:为何要作出此次调整?答: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居住证制度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国条例”)已于日起施行。根据国条例和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居住证的受理、签注、管理等事项作出了此次调整。2问:居住证的申领范围是怎样的?答:非本市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本市宾馆酒店连续居住一个月以上的、驻汉办事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以及居住在亲属家中的人员,不包括港澳台同胞。3问:何谓“居住半年以上”?答:是指在汉申报了居住登记并且连续、无间断居住六个月以上(以武汉市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服务系统中登记日期为准),居住期间有注销记录的,按重新登记时间计算。4问:何谓“合法稳定住所” ?答:是指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保卫部门出具的住宿证明。5问:何谓“合法稳定就业”?答:是指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6问:何谓“就读证明”?答:是指学生证、就读学校保卫部门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7问:申请后多久可以拿到居住证?答: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8问:此前办理的居住证需要签注吗?答:考虑到政策间的衔接问题,对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工作的通知》(3月1日)下发前办理的居住证,系统将自动签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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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哪里办 深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指南
来源:深圳本地宝&|& 11:44&编辑:邱川芷
导语:按规定有关部门在审批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不予批准。那么,201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哪里办?下面本文为大家介绍深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指南。
深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指南
深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对象
1、具有深圳市户籍
2、离开户籍所在市(即深圳市)的行政区域;
3、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4、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5、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注意:外地流动人口可以在深圳办理婚育证明。携带身份证到街道办计生科/社区工作站申请即可。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流管函〔号)和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的通知》(粤卫办函〔号)要求,深圳市于2015年11月起正式推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即外省流动人口在深圳婚育证明不用回原籍办理。
深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材料
1、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该表在办理地点填写)&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5、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深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婚育证明。
2、审核申请和发放婚育证明
1.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婚育证明》。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暂缓办理或者不予办理《婚育证明》,并说明理由:
①申请人未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
②申请人计划外生育而拒绝执行对其处理决定的;
③申请人弄虚作假、隐瞒婚育真实情况的。
3、交验《婚育证明》
持证人应当在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凭证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服务。
深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地点:各区街道办事处
深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什么用?
办理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交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便将您纳入了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对象,可以在当地享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不用再花费时间、路费回原户籍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的检查。
遇到困难可以得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帮助。
有关部门在审批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不予批准。
对拒不按规定办理、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当地可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罚款。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
查验对象: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规定如下:
年龄18-49周岁的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应在到达本市30日内向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查验证件类别:
对本省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未婚生育、未婚收养和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妇女)应查验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对外省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和本省未婚成年育龄妇女,应查验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打印的电子婚育证明自打印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功能与纸质婚育证明相同。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阶段,原纸质婚育证明(小蓝本)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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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窗公众平台调整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流程:登记后居住满半年才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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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流程:登记后居住满半年才可申领
东莞调整居住证办理流程。
东莞时间网5月25日讯  日前,关于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周期将延长的消息在网络上流传,也影响到部分市民考驾照、机动车上牌等业务办理。5月24日,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获悉,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不再当场受理居住证申办,需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办居住证。
日前,关于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周期将延长的消息在网络上流传,也影响到部分市民考驾照、机动车上牌等业务办理。5月24日,记者从东莞市公安局获悉,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不再当场受理居住证申办,需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办居住证。
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登记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国条例)已于日起正式施行。为解决《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与国条例不相适应的问题,目前,省有关部门已着手启动省条例修订工作。为严格贯彻实施国条例,根据省公安厅要求,结合东莞市实际,东莞市公安机关对辖区内居住证的办理流程作出相应调整。
在关于居住登记管理方面,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申报居住变更登记。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可以不再办理居住登记。
居住证发放范围为全部流动人口,省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四类可以不发证对象不再适用。
居住证有效期一年每年延期签注一次
此次受人关注的是申领条件的变化。按照国条例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因此,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时,不再当场受理居住证,需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才可以申办居住证。故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在受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申请后,需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居住证发放条件(如居住登记是否满半年等),对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一年,每年延期签注一次。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办理延期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在此之前办理的仍有效的居住证,应在证件有效期截止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办理延期签注手续。
持有居住证将享受更多公共服务
持有居住证可以享有哪些公共服务?据介绍,目前流动人口在东莞市持有居住证可以享有的公共服务主要有:积分制入户、积分制入学、异地中考、异地高考、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商务签注、老年人优惠乘坐公交、省内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办理普通护照、省内异地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游签注等。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
关于居住证违法行为的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二)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和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1.申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按照国条例第九条规定,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警务室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照相回执和相片、居住登记回执(如已办理,未办理的以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一)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二)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三)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2.什么人可以代办居住证?
按照国条例第九条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办理居住证要收费吗?
按照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居住证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0〕6号)规定,换领、补领居住证,每证收取20元工本费。
【】 【】 【】 【】公民身份号码:
居住证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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