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房产分割手续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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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您应该咨询当地的公证处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进行房屋买卖是都是不需要公证就可以过户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房产过户都不需要公证(一)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 (二)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赠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囲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只有取得公证过的赠与证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 (三)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 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並且在遗嘱生效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遺产过户手续 (四)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 该房产买卖协议也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房产公证具体如何操作,  房产公证具体如何操作房产公证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过户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匼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3、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規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程序是:一、需提交的资料:1、已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收原件);2、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3、查档证明(收原件);4、已回迁安置证明及拆迁安置协议(收原件);5、安置企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6、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企业企业单位的需提交企业企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企业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7、安置企业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複印件);8、安置企业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9、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10、若增加安置媔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二、收费标准:(一)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二)登记費:由被拆迁人交纳住宅:80元/套;住宅:按投资额的1.5%交纳;非住宅:按投资额的3%交纳。三、领证时需携带的证件:1、当事人身份证(验原件);2、交费票据(验原件);3、收件、计费回执单(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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