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现役军官法,请问我的部队驾驶证能转回原籍吗?

现役军人换成地方驾驶证?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请问我现在是现役军人在娄底市当兵··我想换成地方驾驶证··可以换吗
·需要哪些手续···
我持有军车驾驶证能否驾驶地方车辆驾驶了该做如何处罚呢?
现役军人持军照驾驶地方车辆致人于死,他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现役军人持军车B型军照可否驾驶地方车辆,致人于死,他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是山东人,在上海部队服役,有上海的身份证但是没有户口本,我对象是江苏人,请问我们在上海能领结婚证吗?
现役军人家庭,男A为现役军官,B女为地方青年,与另一部队军官C通奸怎么处理?C和B通奸次数3次,一次在2012年8月,一次在9月20日--24日男C跑到女B所住城市,一次10月22日--26日,女跑到男C部队住房内通奸,以上算非法同居吗,男C经常教唆女赶紧离婚,能以破坏军婚罪起诉,男C和B女怎么判刑??还是其他处理?有没有经济索赔??
现役军人用原籍身份证登记结婚有效吗?部队是否承认,到时候地方能接受你的答案吗?
一名现役军人在地方因民事纠纷将地方市民伤害致死的管辖权在军队还是地方。
你好,我以前在部队是B驾驶证,到地方因为年龄不够,没能换成B1驾驶证,2007年转成c1驾驶证,现在年龄21岁了,再换B1证,还需要考试吗?
第一种情况:地方人员先动手但是不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怎么处理?第二种情况:地方人员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还对其进行殴打怎么处理。
我是现役军人,有部队B本驾驶证。请问部队驾驶证怎样转为地方驾驶证?现役军人驾驶员驾驶地方牌照车辆如何处理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现役军人驾驶员驾驶地方牌照车辆如何处理,如果现役军人驾驶地方牌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现役军人持军照驾驶地方车辆致人于死,他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现役军人持军车B型军照可否驾驶地方车辆,致人于死,他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持有军车驾驶证能否驾驶地方车辆驾驶了该做如何处罚呢?
实习期内驾驶临时牌照能上高架吗?上海S20环城高速能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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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间无证驾驶公司农用车辆(属于报废车)与摩托车相撞,驾驶员需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事情已过去一年左右)
驾驶员驾驶无证车辆造成他人经济损失该处什么责任
各位律:现在很多地方要求运营业车辆驾驶员年审从业资格证时必须提供救护证。这种说法合法吗。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说是为了发生事故便于救护伤员。那么非运营车辆司机就不发生事故吗?他们有没有责任和义务参与救护呢?没有救护证的人是不是就可以不参加救护工作呢? 谢谢!2015部队改革新政策
2015部队改革新政策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总的原则1.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3.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市(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构。4.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工作分配与就业1.担任师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以下职务(含科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下同)且军龄不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采取计划分配的方式安置。担任团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且军龄满20年的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2.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担任师级领导职务或者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其他担任师、团级职务或者担任营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上述规定,合理安排。3.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应当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需要的可以安排行政职务。担任行政职务并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地方工作需要和本人志愿,可以安排相应的行政职务或者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4.国家下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增人计划,应当首先用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编制满员的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实际接收人数相应增加编制,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5.党和国家机关接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对担任师、团级职务的,采取考核选调等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以下职务的,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等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6.对计划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企业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计划,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进行分配,企业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军队转业干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行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7.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需要增加编制、职数和工资总额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8.对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采取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等措施,为其就业创造条件。9.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会上招聘录用人员时,对适合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岗位,应当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10.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政府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视情提供低息贷款,及时核发营业执照,按照社会再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安置地点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4.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1)自主择业的;(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3)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4)因战因公致残的。5.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6.因国家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新建扩建单位以及其他工作需要的军队转业干部,经接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符合安置地吸引人才特殊政策规定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该地区安置。部队士官新政策:士官改革自主择业做好士官选取和士兵退役工作,关系到士兵队伍建设质量和部队战斗力的巩固与提高,也直接涉及广大士兵的切身利益,受到基层官兵普遍关注。问:今年士官选取政策有哪些新变化?答:为适应新形势下部队建设发展和遂行任务需要,进一步优化士官队伍结构,更好地保留士兵骨干,今年重新修订颁发了武警部队《士官编制标准》。根据新《标准》,今冬士官选取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变化:一是增加了士官选取数量。按照新的士官编制,增加了基层一线的执勤、处突、反恐分队士官和信息化、装备维修等技术岗位士官数量。为保持合理的士官队伍结构,新增的士官在3至4年内配齐。二是提高了部分岗位士官编配等级。基层一线战斗班班长、特战队员、基层中队卫生员等岗位最高服役年限提高至中级12年,特种作战班班长、卫星通信员、支队(团)以上单位卫生医疗机构卫生员等岗位最高服役年限提高至中级16年,狙击步枪手、搜排爆作业手、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护士、部分专业士官教员、机关保密员和士兵档案管理员等岗位纳入高级士官编配范围,拓展了士官发展空间。问:今年武警部队在士官人才保留上有什么特殊要求?答:根据总参谋部《关于做好士官人才保留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武警部队实际,各级要着力落实骨干保留的政策措施:①切实贯彻落实新的《士官编制标准》。对明确扩大的士官编配范围、提高的岗位编制等级,要按新标准配备使用士官。②严格执行士官优先选取和硬性保留措施。对获得士官优秀人才奖、师级以上单位通报表彰、三等功以上奖励和参加团级以上单位军事考核比武获得前三名的,要优先选取;对大学毕业生士兵和参加预选士官培训、升级培训且考核合格的,要重点保留;对直招士官、院校毕业士官学员和特种专业技术骨干,原则上保留至服役满12年以上。对参加过技术培训、服役未满规定年限的士官,无特殊理由不得安排退役,本人要求提前退役的,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要采取措施维护“训前承诺”的严肃性。③新增士官编制岗位和因执行任务影响培训的人员选取不受“先训后选”限制。士官选取对象原则上仍应经过训练机构培训,特别是专业技术和班长岗位,未经培训不得选取。但对因士官选取指标增加,参加预选培训士兵数量不足的单位,以及因反恐、处突、任务繁重影响培训的部队,普通岗位士官选取可不受“先训后选”限制。④认真落实士官晋升警衔有关规定。对下士晋升中士、上士晋升四级警士长的,要按照基层提出意见、机关审批的程序办理,符合晋升条件的原则上不得安排退出现役。广大士兵要正确看待个人志愿与部队需求的关系,把个人理想与部队需要结合起来,自觉服从大局,听从组织安排。问: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士官如何确定军衔和工资档次?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从2010年冬季开始,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从地方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军衔和确定工资档次,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工资档次比照同年度正常选取的士官高定2档。即:初中起点大专毕业生定为下士第三年,工资档次定为下士五档,下士服役一年后具备条件的即可晋升中士;高中起点大专毕业生定为中士第一年,工资档次定为中士三档,中士服役三年后具备条件的即可选取上士;本科毕业生定为中士第二年,工资档次定为中士四档,中士服役两年后具备条件的即可选取上士。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按实际在校就读年数视同服役时间。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后,原则上至少服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问:如何看待当前士官的待遇,下一步有无新的改革政策?答:党和国家对部队官兵待遇十分关心,近年来出台了不少新政策。从目前看,士官待遇虽然不太高,但也不像有的士官所说的不如一般打工者。对此要学会算账。要把相应的保障综合起来衡量,包括衣食、医疗、保险、住房、救济等方面,退役时还有退役金、住房公积金、地方政府经济补助和伤病残补助等,符合条件的还能享受退役安置政策。同时作为一名武警战士,还要深刻认识肩负的神圣使命,树立远大理想,坚定报国信念,投身强军实践,安心部队建功成才。目前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士官制度改革也在同步进行,改革的主要方向是进一步明确士官的职业定位和地位作用,理顺各类士官的职业发展路径,研究士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教育管理、编配使用、选拔培养、待遇保障等配套政策。据了解,目前全军正在部分单位进行新的政策制度试点,相信这些政策制度出台后,士官待遇保障将会更加配套完善。问: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答:一般情况下,退役士兵安置地为入伍时户口所在地,但符合以下规定的也可易地安置:①服役期间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②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③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如果退出现役后不复学,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工作安置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为公务员、且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主要在事业单位和企业妥善安排。对安排到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制企业事业单位的随调配偶,应当给予3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各地区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积极开展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就业的改革试点工作。可根据随调配偶意愿,采取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费等措施,由本人自谋职业。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就业的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 第五十五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随调随迁的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 第五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各地在办理军队转业干部及其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落户和转学、入学事宜时,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社会保险的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 第五十七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军队改革方案新鲜出炉--中国军事体制改革方略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主体由中国陸军、中国海军、中国空军和中国国民警卫队组成,统称中国军队。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军队的最高统帅机关。在中央军委之下设总参谋部和陸军总部、海军总部、空军总部及国民警卫队总部。总参谋部是军队最高军令机关,负责组织全国武装力量建设和作战指挥;陆军总部、海军总部、空军总部和国民警卫队总部是各军种的最高行政机列,实行文官制,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以中央军委主持日常工作的秘书长兼任国防部长),建立相对独立于军队的国防行政体系(涉及国防动员、国防科研、国防工业、国防预算和国防采办等事务)。撤销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将三部职能分别转入国防部、总参谋部和各军种总部。将二军大等医科院校和大部分医院移交地方(保留各军种总医院兼军医学院)撤销解放军外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军事经济学院和各政治学院等文科院校,合并指挥院校和工程技术院校。撤并后,军队各类学校保留三十所(不含军医学院)即可(如陆军设士官学院、军官学院、参谋和指挥学院、后勤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军械装备学院和战略炮兵学院等七所学校),均为师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主体,由中国陸军、中国海军、中国空军和中国国民警卫队组成,统称中国军队。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军队的最高统帅机关。在中央军委之下设总参谋部和陸军总部、海军总部、空军总部及国民警卫队总部。总参谋部是军队最高军令机关,负责组织全国武装力量建设和作战指挥;陆军总部、海军总部、空军总部和国民警卫队总部是各军种的最高行政机关,对所属部队行使行政管理权(人事铨叙、基本建设、条令条例的拟制、监督考核部队训练、计划安排物资装备等)。国防部半实体化(属政府序列,实行文官制,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以中央军委主持日常工作的秘书长兼任国防部长),建立相对独立于军队的国防行政体系(涉及国防动员、国防科研、国防工业、国防预算和国防采办等事务)。撤销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将三部职能分别转入国防部、总参谋部和各军种总部。撤销现有七大军区。将全国划分为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大战区。各战区设军队联合司令部(除司令部机关和直属队外,不设直属单位),对战区所辖陸、海、空军和国民警卫队部队统—行使作战指挥权(战时视需要设战役集群司令部)。各军种部队之间平时的协同训练和联合后勤保障等事务亦由战区负主要责任。陸、海、空三军由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和预备役人员组成,员额为一百万人,其中陸军为四十九万人、海军为二十一万人、空军为三十万人;国民警卫队员额为一百万人(亦编列少量文职人员)。军队总员额为二百万人。设军种参谋长一职为各军种首脑;四大战区军队联合司令部司令员分别由各军种将领出任。坚持和完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实现军官和士官队伍的职业化。关注军队改革:加快现代化 打赢未来战争美国詹姆斯敦基金会网站发表题为《习的军事改革方案:加快解放军的强军建设》的文章称,中国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宣布的军事改革计划将在今后几年成型。这些看来至少将在今后30年里最为重大的改革针对几个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得以解决,人民解放军才能实现宏大的现代化目标。这些问题包括:克服既得利益;在现代化目标方面达成共识;为协调军事现代化的不同组成部分提供高层指导,特别是指挥自动化系统(C4ISR);优化部队结构以满足现代战争的需要。实施多项改革为强军中国媒体的报道以及一些解放军消息人士介绍了习近平改革的梗概和重点领域。这项计划强调继续改革的重点,努力要在过去受阻的领域取得成功。可能产生显著影响的重头戏包括:加速现代化进程;创建和平时期的联合指挥部以启动提高联合作战能力的行动;加强对人民解放军海军和二炮部队现代化的重视;解决士气不高和腐败等问题,吸引并培训高素质人员;克服和平时期普遍的安逸心态。中国军事改革的重点领域包括:加快现代化,为军事斗争做准备。解放军强调加快军事现代化的意愿。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为应对复杂的安全环境,同时也表明领导层意识到,世界范围内军事革命步伐的加快和先进军队的现代化可能使人民解放军落得更远。联合司令部与C4ISR。建立一套现代高效的联合指挥体系是首要任务;建立一套全军范围的指挥信息系统,提供各兵种之间的协同能力,推进一体化联合作战能力同样重要。改革包括优化中央军委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的结构、功能和战略管理。战区联合作战指挥部也在计划之中,军区体系要作改变,至少将调整地面部队的传统主导地位。演练。改革强调演练方面的改进,尤其是联合演练,以应对实际的作战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为克服解放军现代战争经验的缺乏。继续对大型演练基地进行升级以支持联合演练应当能在这方面提供帮助。解放军需要修订并协调作战条例、演练大纲和实际的作战要求。培养军事人才。领导层认为,军官和士兵的素质有待提高,需要投入额外的资源,为他们培训涉及核心作战领域的专业能力,以实施现代联合军事行动。人员评估与选择过程也需要改进,以修正一些明显的问题。建立一套基于人员资格的标准化选择程序也被视为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途径。习主席的改革计划旨在进一步改善军队教育机构,增加经费,加强科技教育和联合行动演练。目标瞄准未来打得赢装备与部队现代化。精简人员、平衡各兵种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可以为海军和二炮的现代化提供更多资源。新型作战部队等领域将得到加强,非作战部队等部门则将减弱。解放军的报纸把陆军航空兵、特种部队和电子战部门列为新型作战部队,而解放军的学者则把太空和网络战部队用作例子。地面部队看来将在精简过程中完成从当前的师团制向旅营制的过渡。这将加强部队单位内部的标准化程度,提高现代化水平和行动反应能力,同时减少各类老化设备造成的后勤困难。有关方面还主张加强机动后勤部队以支持联合军事行动。纪律、忠诚与腐败。领导层认为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不良趋势、腐败和纪律松懈等问题正在通过加强军队对党的忠诚、反腐和法治等行动予以解决。习近平军事改革计划的轮廓应当在今后两年逐渐明晰,在克服某些关键领域的机制障碍方面能取得多大成果也将同期明确。此次重组和改革看来将是今后30年中采取的最大行动,将对军事改革努力的方向与速度产生深远影响。改革的成败将对本地区、对解放军向信息时代军队的转变起到重大影响。改革的成功将加快解放军转变的步伐,加速其发挥先进的联合作战能力:这方面解放军的学者们有诸多讨论,但因为设立联合司令部受阻以及联合军事行动教育和演练方面的欠缺而未能推进。提高联合与精准军事行动能力的改革如果成功,领导层将对掌控并限制因领土争端,而采取目标有限的短期军事行动中的风险拥有自信。改革如果失败将是重大挫折,对解放军的现代化行动则将是阻滞,这将使解放军的学者们无休无止地讨论改革出路而缺乏落实。对解放军来说,这将意味着继续配备新式装备,但缺少武器装备和作战力量的一体化,并且没有优化武器和装备使用的现代联合条令。解放军将被迫继续基于灵活度有限的计划协调联合行动。在现代战争中,这将大大限制解放军的灵活性和迅速应对战场形势变化的能力。这或许不会对有关领土纠纷的短期低强度军事行动产生不利影响。但是,如果与日本的现代化军队发生强度较高、时间较长的冲突,且对方可能获得美军的支持时,解放军就可能很快失去主动权,因为其战前行动计划赶不上实际情况的发展,而且级别较低的指挥官准备不足,无法在行动目标的框架内利用主动权。聚焦改革前沿探索对策思路 ——“拓展军队保障社会化领域,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研讨会综述近日后勤学院邀请军地近百位专家学者,围绕“拓展军队保障社会化领域,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而热烈的研讨。与会代表们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对当前军地相关领域的最新情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国家部委和总部机关的同志,从战略发展的高度,分析了国防和军队建设新一轮改革动向,提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需要关注的重点领域、即将出台的政策制度和急需完善的体制机制;军地院校专家,从理论创新的角度,提出了在当前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把握的主攻方向和急需破解的重点难点;来自一线部队的同志,从实践的维度介绍了有关军民融合进展情况和部队开展的实践探索,提出了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面临的矛盾问题和对策思路。来自国家发改委国防和经济协调发展司的王树年指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需要立足解决“融什么”“谁来融”“怎么融”,以及“如何评价”等问题,重点在积极探索完善军民融合认识层面、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制度等问题上下功夫,不断推动军民融合由一般领域向海洋、太空、电磁、网络、现代交通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拓展,由传统领域向新材料、新能源、新装备等新型领域延伸。来自军队保障社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樊英琪在系统回顾军队保障社会化十多年改革历程的基础上,提出当前拓展军队保障社会化领域需要厘清“哪些项目可以拓展”“哪些单位可以拓展”等认识,切实搞清军地各自的优势在哪里,社会化保障究竟用什么样的模式,如何做好社会化服务的重构和监管,怎样把保障经费花好、花出效益、花出服务质量来等问题。军队战略规划咨询委员会委员、解放军报原副总编陶克指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既要有主管综合部门,又要有社团和咨询机构;国家和军队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出台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军事设施建设;要把军队经济适用房建设纳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作为解决军人住房保障难题的根本途径。国家工信部国防经济研究中心的李其飞指出,推动工业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着眼科学指导军民融合高效推进,深入开展军民融合理论研究;着眼推动军民融合健康有序发展,加强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着眼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步伐,明确各级职能和责任。参与此次研讨活动的代表大多来自理论和实践一线,既是理论研究的先行者,也是改革推进的实践者。许多同志结合实际工作和理论研究,针对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很多实用、好用、管用的对策思路,提供了参考。天津市发改委经济动员办公室刘庆生根据多年工作经验,提出结合国民经济动员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应针对融合发展内在动力不强劲、需求不明确、政策引导不充分等三大现实问题,统筹调整军地利益关系、充分发挥军事需求牵引作用、着力营造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江苏省军区的王万思代表认为,当前深化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面临住房和医疗保障社会化两大难点,要进一步完善军队住房保障社会化政策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和操作方法;拓宽军人医疗保障渠道,打破军内就医体系壁垒,完善军地双体系就医保障模式,建立全范围持卡就医的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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