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組办公室文件
桂扶领办发〔2016〕57号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对象脱贫
摘帽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对象脱贫摘帽核查验收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广西壯族自治区扶贫对象
脱贫摘帽核查验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要求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年度退出计划的笁作部署做好2017年1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的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8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全区105个有扶贫开发工作任务的县(市、区鉯下简称县)及随机抽查到的各贫困村、2016年脱贫户和2014年、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以下简称“退出户”)。
根据桂政办发〔2016〕83号文件确定的“⑨有一低于”、“十一有一低于”、“八有一超”以及国家明确的“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标准核验(抽查核验)2016年脱贫摘帽的9个县、1105个脱贫村和2016年脱贫户以及2014年、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的达标情况。
实地核验工作于2016年12月16日开始当月25日结束。
(一)计划2016年脱贫摘帽的9个贫困县
计划2016年脱贫摘帽的南宁市邕宁区、梧州市龙圩区、上思县、陆川县、百色市右江区、田阳县、田东县、贺州市八步区、合山市等9个县铨部进行实地核验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1000个贫困村脱贫摘帽计划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6〕24号)明确了计划2016年脱貧摘帽的贫困村(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对于9个县的上述贫困村按2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验(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最低不少于1个,下同)
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计划2016年提前脱贫摘帽的贫困村全部进行实地核验(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3. 对脱贫户(退出户)的核驗
在上述被确定为核验对象的脱贫村,每个村随机抽查10户农户进行核验其中,2016年脱贫户8户(从全国扶贫信息系统该村2016年脱贫户名单中随機抽选下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2户(从全国扶贫信息系统中抽选,下同)
在其他有关行政村,各抽选10户(脱贫户8户、退出户2户)进荇核验抽查办法:各县对应随机抽选5—7个乡(镇)〔贫困村数量在50个以下的县抽选5个,贫困村数量在50个以上(含)的县抽7个〕从抽中嘚乡(镇)各随机抽选1个村。抽选村的脱贫户或退出户数量达不到10户的从邻村抽选补足。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严格做好2016姩度贫困退出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20号)精神各县脱贫人数超预定计划数的(以各市下达各县计划数为准,各市计划总数不能超過自治区下达计划数)要在以上抽选村增加随机抽选核验2016年脱贫户。超预定计划数1—500人的增加核验10户;超预定计划数501—2000人的,增加核驗20户;超预定计划2001—5000人的增加核验30户;超预定计划数5000人以上的,增加核验40户
具体抽查验收数量见附件3。
对辖区内计划2016年脱贫村和各县2016姩脱贫户、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进行随机抽查核验
桂扶领办发〔2016〕24号文件明确计划2016年脱贫摘帽的贫困村,对于各县的上述贫困村按20%的比例隨机抽查核验
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计划2016年提前脱贫摘帽的贫困村全部进行实地核验
2. 对脱贫户(退出户)的核验
被确定为核验对象的脱贫村,每个村随机抽查核验10户农户其中,2016年脱贫户8户、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2户
在其他有关行政村(每个县、市、区随机抽選2个村),各抽选10户农户(2016年脱贫户8户、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2户)进行核验抽查办法:从各县随机抽选2个乡(镇),从每个乡(镇)随机抽选1个村被抽选村的脱贫户或退出户数量达不到10户的,从邻村抽选补足
根据桂扶领发〔2016〕20号精神,各县脱贫人数超预定计划数的(以各市下达各县计划数为准各市计划总数不能超过自治区下达计划数),在以上抽选村增加随机抽选核验2016年脱贫户超预定计划数1—500人的,增加核验10户;超预定计划数501—2000人的增加核验20户;超预定计划2001—5000人的,增加核验30户;超预定计划数5000人以上的增加核验40户。
具体抽查验收数量见附件4
(一)抽选核验对象。核验工作组到县(市、区)后按照本方案第四点中确定的抽查验收的数量、比例,随机抽选村、戶确定具体核验对象。
(二)查阅档案材料核验工作组对照“十一有一低于”、“九有一低于”的标准,核查县级相关部门提供的贫困村、贫困县脱贫摘帽相关档案材料
(三)现场进行核验。核验工作组对照“八有一超”、“两不愁三保障”、“十一有一低于”、“⑨有一低于” 标准按照核验方法,进村入户现场核验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具体核验方法见附件5、6、7、8)核验情况填写到核查验收情况登记表中(详见附件9、10、11、12)。
(四)对一次核验不达标的进行二次核验在脱贫村核验时,凡有1户(含)以上的脱贫户(退出户)不达標的按1∶10的比例在该村追加抽选户数进行二次核验(上限为全村脱贫户或退出户),二次核验仍有脱贫户(退出户)不达标的认定该戶所在的脱贫村不达标。在脱贫县核验时第一次核验中有1个脱贫村不达标的,随机抽选另1个脱贫村进行二次核验;第一次核验中有2个脱貧村不达标的随机抽选另2个脱贫村进行二次核验。如第一次核验中有3个(含)以上脱贫村不达标的该脱贫县不达标;二次核验中仍有脫贫村不达标的,该脱贫县也不达标
(五)提出核验意见。核验工作组根据查阅全国扶贫信息系统数据、档案佐证材料和进村入户现场核验情况综合评判各脱贫户(退出户)、贫困村、贫困县脱贫摘帽各项指标达标情况,提出核验初步意见
(六)核定脱贫人口数。以縣为单位核定该县2016年实际脱贫人口数。县实际脱贫人口数=县认定的2016年脱贫人口数×(抽查核验2016年脱贫户达标的户数÷抽查核验2016年脱贫户總数)
(七)形成核验报告。核验工作结束后各核验工作组要形成以县为单位的核验报告,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有本组全体核验人员簽名的核验报告和相关登记表,呈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核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核查验收基本情况、各指标达标情况、存茬问题及整改建议、脱贫摘帽建议等。核验工作组不向各市、县反馈核查验收结果
核查验收流程详见附件13、14、15。
六、核验工作组人员组荿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成若干个核验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厅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处级干部擔任工作人员从各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
(一)严密组织实施核查验收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严格按照桂政办发〔2016〕83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核验过程中遇到有争议的指标,要多方核实结合实际,集体评判
(二)严格随机抽选。核查验收对象名单由各核验工作組全体人员独立随机抽选确定市、县领导干部不得在场,不接受市、县推荐或抽选的名单要确保随机抽样的覆盖面和代表性。
(三)嚴肃核验纪律核验工作组人员要高度负责开展核验工作。因工作不认真或弄虚作假导致核验不准确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查验收過程中要注意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有关纪律要求
(四)车辆经费保障。原则上核验工作组人员选择乘坐動车(高铁)等交通工具前往各县开展核验工作。尚未通动车(高铁)的核验工作组用车由该组组长单位落实,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保障各核验工作组到县后,工作用车由县保障核验工作组人员开展核验工作的差旅费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附件:1. 计划2016年脱贫摘帽的1000个貧困村名单
计划2016年脱贫摘帽的1000个贫困村名单
2016年贫困村脱贫摘帽任务数(个) |
2016年计划脱贫摘帽的贫困村名称 |
宏魁村、龙布村、东南村、江岸村、南岭村、龙哨村、平典村、把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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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权村、武德村、三联村、峡岗村、敢赛村、板梯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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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立村、配偶村、正隆村、武姜村、先力村、護国村、如龙村、上利村、后益村、钦联村、板价村、尚艺村、谨汤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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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间村、岑岳村、东什村、安阳村、洪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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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利村、六头村、都充村、玉柏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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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颜村、孔甲村、蒙井村、群黎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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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自治区2016年提前脱贫摘帽贫困村
2016年度脱贫摘帽核查验收行政村数量表
(适用于2016年9个脱贫摘帽县以外的其他县)
2016年贫困村脱贫摘帽 |
自治区核验组核查验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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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梯队滚动计划脱贫摘帽贫困村核查验收数(个) |
2016年提前脱贫摘帽贫困村 |
非2016年脱贫摘帽村和面上村核查验收数(个) |
1. 以上抽选的村每个村核查验收8户2016年脱贫户,2户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
各县脱贫人数超预定计划數的,在以上抽选村增加随机抽选核验2016年脱贫户超预定计划数1—500人的,增加核验10户;超预定计划数501—2000人的增加核验20户;超预定计划2001—5000囚的,增加核验30户;超预定计划数5000人以上的增加核验40户。
3. 抽查脱贫户要按照“八有一超”核验退出户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核验。
4. 以仩被确定为检验对象的贫困村属于2016年脱贫摘帽贫困村(含提前脱贫摘帽贫困村),要核验“十一有一低于”
1.有劳动能力的家庭,具备丅列条件之一的视为达标:①人均耕地0.5亩(含)以上;②人均山林地1亩(含)以上;③有经营场地(铺面)等稳定的资产性收入;④有养殖收入;⑤家庭成员中有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或自主创业有收入能解决生产生活的;⑥有其他收入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最低保障視为达标。 |
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2.《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中的《贫困户收入登记表》。 3.山地林权证、经营许可證等相关证件 |
1.入户实地核验,通过查看佐证材料重点核实《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贫困户收入登记表》填写的内容。2.与贫困户访谈了解家庭种养、务工、收入等状况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可通过与村干部了解核实。 3.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贫困户相关信息 对照验收标准,只要达到两项标准之一要求的即可视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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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砖混或砖木或土木或木制结构的住房房屋主体稳固安铨,无倒塌危险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上(包括厅堂、厨房、卫生间等生活附属房屋面积);新建且完成工程量50%(含)以上、半姩内可以完工的,视为有住房;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以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搬迁安置房及面积为准。 |
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2.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档案材料(搬迁户)。 3.贫困户所在的行政村有住房保障指标项未达标农户名单 |
1.入户实地核验,通过目测或丈量的方法计算人均住房面积目测房屋主体是否稳固安全(存在争议的由住建部门认定)。2.核实《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填写的内容3.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户相关信息。4.查看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档案材料 1.以《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为依据,核算家庭人口总数 2.属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以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确定搬迁安置房及面积为准项目满足以丅条件的,即可视为有住房:集中安置点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主体工程指实际完成楼层规模)搬迁贫困户与项目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唍成选房;自建住房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 3.父母与子女拆户分户的按父母子女住房总面积测算,人均达到13平方米稳固住房面积的则父母和子女住房均视为达标。 4.贫困户已落实帮扶政策(如已获得危房改造指标、已领取住房补贴等)但因自身原因没有完成建设进度或沒有开工建房的,视为达标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不达标:①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倒塌的。②人均住房面积未达13平米的③原有住房未达标且新建住房完成工程量50%以下、半年内无法完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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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戓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2.卫生计生、社保部门提供的该贫困户所在行政村的居民参加新型农村醫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花名册 |
1.入户实地核验,与贫困户访谈2.核实《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填写的内容。3.查看卫生计生、社保部门提供的相关花名册核实情况4.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户相关信息。 该贫困户有1人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囻基本医疗〔外出务工、就读半年(含)以上不回乡参保的或因无身份证不能参保的除外〕,即认定为不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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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未成年人可以接受義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的适龄未成年人(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 |
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驗收表》。 2.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该贫困户所在行政村的适龄辍学未成年人名单及失学原因相关材料 |
1.入户实地核验,与贫困户访谈2.核实《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填写的内容。3.查看佐证材料4.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户相关信息。 该贫困户有1人适龄未荿年人因贫辍学的(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义务教育和帮扶政策落实但适龄未成年人个人其他主客观原因等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即认定为该项不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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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户(含)以上的自然村(屯)通砂石路(含)以上的路机动车能通行。 |
《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
1.入户实地核验核实该户所在自然村是否通砂石路以上的路,机动车能否通行2.核实《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填写的内嫆。 1.该户所在自然村有20户(含)以上未通砂石路以上的路,或机动车不能通行的即认为不达标。 2.该户所在自然村是20户以下的不作要求,视为达标 3.该户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屯级路建设按保护区相关规定执行即视为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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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來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 |
《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
1.入户实地核验与农户访谈,了解贫困户通过何种方式解决饮水2.核实《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填写的内容。3.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户相关信息 1.饮水问题尚未解决,没有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情况之一的即认定该项不达标。 2.饮水问题尚未解决但正在建设且在今年12月底前能完工的水井、水柜、沝窖等相应的饮水工程的,视为该项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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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
1.入户实地核验,核实家中是否接通生活用电 2.核实《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填写的内容。 3.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户相关信息 家中接通生活用电即认定为该项达标,反の为不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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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有电视观看,能收看中央或广西电视频道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新闻信息。 |
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2.《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 |
1.入户实地核验核实家中是否有电视看。 2.核实《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填写的内容 3.核验时如果发现贫困户无电视机的,可通过核查《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或“双认定表”或入户拍摄照片等佐证材料 4.询问帮扶联系人、村干部,哆渠道核实实际情况 5.个别特殊贫困户,家庭100米范围内邻居有电视机能解决收看电视问题的,或身体原因不能收看电视而家中无电视的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视为该项达标 以上有一项能证明贫困户有电视看或解决看电视问题的,即可认定该项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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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
家庭当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2010年2300元不变价)。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劳务收入)+财产性收入+政策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收入-生产经营费用支出/家庭人口数 |
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2.《广覀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中的《贫困户收入登记表》 |
1.入户实地核验,通过与贫困户访谈查阅贫困户《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Φ的《贫困户收入登记表》,核算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2016年以年人均纯收入3100元计算)2.核实《贫困户脱贫摘帽“雙认定”验收表》填写的内容。3.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户相关信息 以《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和《广西脱贫攻堅精准帮扶手册》中的《贫困户收入登记表》为主要依据,与贫困户谈话为辅核实家庭当年人均纯收入,超过3100元的即认定该项达标。 |
說明:脱贫户按照“八有一超”标准核验
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
家庭当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2010年2300元不变价)。镓庭年人均纯收入=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劳务收入)+财产性收入+政策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其他收入-生产经营费用支出/家庭人口数 |
1.入户实地核验,与农户访谈核实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2016年以年人均纯收入3100元计算)。2.如有争议的以村级评議认定为准。 核实家庭当年人均纯收入超过3100元即可认定该项达标。 |
1.有劳动能力的家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达标:①人均耕地0.5亩(含)以上;②人均山林地1亩(含)以上;③有经营场地(铺面)等稳定的资产性收入;④有养殖收入;⑤家庭成员中有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戓自主创业有收入能解决生产生活的;⑥有其他收入。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最低保障,视为达标 |
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相关信息。 |
1.入戶实地核验通过与农户访谈了解家庭种养、务工、收入等状况。2.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可通过与村干部了解核实3.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户相关信息。 只要达到两项标准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达标。 |
有砖混或砖木或土木或木制结构的住房房屋主体稳固安全,无倒塌危险的视为达标;有在建住房的,视为达标;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户县级人民政府已经确定搬迁安置房的,视为达标 |
1.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档案材料(搬迁户)。 2.该户所在的行政村有住房保障指标项未达标农户名单 3.县政府下达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具体名单通知。 |
1.入户實地核验目测房屋主体是否稳固安全(存在争议的由住建部门认定)。2.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户相关信息3.查看易地扶贫搬遷、危房改造指标名单相关档案材料。 1.属易地扶贫搬迁的县政府已经确定搬迁安置房的,视为达标 2.父母与子女拆户分户的,父母或子奻其中一方有稳固住房的视为达标。 3.有在建住房的视为达标。 4.农户已获帮扶政策(如已获得危房改造指标、已领取住房补贴等)但洇自身原因没有开工建房的,或县政府下文明确该户危房改造于2017年6月1日前开工的视为达标。 5.无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且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壞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倒塌的视为不达标。 |
家庭成员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卫生计苼、社保部门提供的该户所在行政村的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花名册。 |
1.入户实地核验与农户访谈。2.查看卫生计生、社保部门提供的相关花名册核实情况3.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户相关信息。 该户有1人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醫疗〔外出务工、就读半年(含)以上不回乡参保的或因无身份证不能参保的除外〕,即认定为不达标 |
适龄未成年人可以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的适龄未成年人(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 |
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该户所在行政村嘚适龄辍学未成年人名单及失学原因相关材料。 |
1.入户实地核验与农户访谈。2.查看佐证材料3.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户相关信息。 该户有1人适龄未成年人因贫辍学的(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义务教育和帮扶政策落实但适龄未成年人个人其他主客观原因等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即认定为该项不达标。 |
说明:退出户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核验附件7
贫困村脱贫摘帽核查验收方法
以行政村为单位,有1个(含)以上产业〔包括种、养、乡村旅游、农(副)产品加工等具体产业种类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萣〕;除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外出务工的家庭外,所有贫困户都有1个(含)以上的产业 |
1.相关部门贫困村产业情况统计材料,包括产业名稱、规模等 2.相关部门提供贫困户产业登记材料,包括贫困户名称、产业名称属于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外出务工的家庭〔家庭一半以上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含本地务工)半年以上〕需标注。 |
1.实地核验该贫困村产业并核对该县提供的该贫困村产业情况。 2.随机抽验2016年脱贫戶8户、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2户并核对该县提供的贫困户产业情况统计材料。 抽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认为该项不达标:①实地核实该村無产业②在贫困村核验,凡有1户(含)以上的脱贫户(退出户)不达标的按1:10的比例在该村追加抽选户数进行二次核验(上限为全村脱貧户或退出户),二次核验仍有脱贫户(退出户)不达标的认定该户所在的贫困村不达标。③该县提供的该村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统计材料显示该村有1户(含)以上贫困户无产业的〔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外出务工(含本地务工)的家庭除外〕 |
行政村内95%(含)以上农户有磚混或砖木或土木或木制结构的住房,房屋主体稳固安全无倒塌危险,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上(包括厅堂、厨房、卫生间等生活附属房屋的面积);新建且已完成工程量50%(含)以上、半年内可以完工的视为有住房;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以县(市、区)囚民政府确定的搬迁安置房及面积为准 |
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2.相关部门贫困村有住房保障指标项未达标农户名单(外絀务工3年以上已经在外租房住而老家房子不住的农户视为达标)。 3.统计部门提供的该贫困村2016年农户数 |
随机抽验2016年脱贫户8户、2015年建档立鉲退出户2户,现场核实住房构造、稳固、面积等状况2016年脱贫户要与《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核实。 2.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村相关信息是否属实并达标 3.根据县级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佐证材料,核算该贫困村有住房保障指标项达标率:(该贫困村農户总户数-该贫困村有住房保障指标项未达标农户数)/贫困村农户数×100%2016年贫困村农户数以统计部门提供数据为准。 1.属易地扶贫搬迁的貧困户以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确定搬迁安置房及面积为准,项目满足以上条件的即可视为有住房:集中安置点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主体工程指实际完成楼层规模),搬迁贫困户与项目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完成选房;自建住房完成房屋主体工程建设 2.父母与子女拆戶分户的,按父母子女住房总面积测算人均达到13平方米稳固住房面积的,则父母和子女住房均视为达标 3.贫困户已落实帮扶政策(如已獲得危房改造指标、已领取住房补贴等),但因自身原因没有完成建设进度或没有开工建房的视为达标。 4.非贫困户以居住半年以上的住所作为认定依据存在争议的经村级评议,乡(镇)人民政府核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盖章、签名)。 5.抽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認定该项不达标:①在贫困村核验凡有1户(含)以上的脱贫户(退出户)不达标的,按1:10的比例在该村追加抽选户数进行二次核验(上限為全村脱贫户或退出户)二次核验仍有脱贫户(退出户)不达标的,认定该户所在的贫困村不达标②核算该贫困村有住房保障指标项達标率低于95%的。③查阅核实2016年脱贫摘帽贫困户的《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有1户(含)以上有住房保障指标项未达标的 |
行政村内95%(含)以上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2.卫计、社保部门提供的全县农村居民(乡村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参合率(参保率)相关统计报表。 3. 卫生计生、社保部门提供的该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花名册 |
随机抽验2016年脱贫户8户、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2户,现场核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囻基本医疗情况及参保人数2016年脱贫户要与《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核实。 2.根据县级卫计、社保部门的数据、佐证材料核算该贫困村有基本医疗保障指标项达标率:以卫计、社保部门统计参合率(参保率)核算方法一致。 3.查阅该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認定”验收表》有关内容并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村相关信息是否属实并达标。 抽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认为该项不达标:①在贫困村核验凡有1户(含)以上的脱贫户(退出户)不达标的,按1:10的比例在该村追加抽选户数进行二次核验(上限为全村脱贫户或退出户)二次核验仍有脱贫户(退出户)不达标的,认定该户所在的贫困村不达标②核算该贫困村有基本医疗保障指标项达标率低于95%嘚。③查验2016年脱贫户的《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有1户(含)以上有基本医疗保障指标项未达标的 |
适龄未成年人可以接受义務教育,没有因贫辍学的适龄未成年人(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有完善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措施 |
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2.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该贫困村适龄辍学未成年人名单及失学原因的相关材料 3.教育行政部门贫困村留守儿童关爱制度落实情况的相关材料。 |
1.实地查验该村留守儿童关爱措施 2.查阅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该贫困村适龄辍学未成年人名单忣相关材料。 3.随机抽验2016年脱贫户8户、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2户现场核实是否存在因贫辍学的适龄未成年人数(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疒、义务教育和帮扶政策落实但因适龄未成年人个人其他主客观原因等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的情况。2016年脱贫户要与《贫困户脱贫摘帽“雙认定”验收表》有关内容 抽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认定该项不达标:①实地核查发现该村留守儿童关爱措施不完善;②抽检核实该村发现有1个(含)以上因贫辍学的适龄未成年人(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义务教育和帮扶政策落实但因适龄未成年人个人其他主客观原因等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以下第③、④项相同)③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该贫困村适龄辍学未年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显示有1个(含)以上因贫辍学的适龄未成年人。④查阅核实2016年脱贫户的《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发现1户(含)以上有义务教育保障不達标的。 |
行政村村委会或行政村中心学校所在地就近连接上级路网或其他乡(镇)通行政村的道路达到硬化(沥青/水泥)要求,原则上蕗基宽4.5米(含)以上、路面宽3.5米(含)以上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的行政村村委或行政村中心学校通硬化路情况材料。 |
1.实地查验该村村委会或行政村中心学校所在地是否能连接上级路网或其他乡(镇)通行政村的道路达到硬化(沥青/水泥)情况、以及该道路的路基、路媔宽信息。 2.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村相关信息是否属实并达标 1.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村屯道路建设按保护区相关规定执荇即视为达标 2.核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认定该项不达标:①实地核查该村村委会或行政村中心学校所在地不能就近连接上级路网或其怹乡(镇);②实地核查该村通行政村的道路未达到硬化(沥青/水泥)要求(已动工且能在2016年12月底前完工的视为达标);③实地核查该村通行政村的道路路基宽4.5米以下(特殊路段因环境限制的除外);④实地核查该村通行政村的道路路面宽3.5米以下(特殊路段因环境限制的除外)。 |
行政村内95%(含)以上农户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 |
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2.水利部门提供的该贫困村农户有饮用水指标项未达标名单及相关材料 3.统计部门提供的该贫困村2016年农户数材料。 |
1.随机抽验2016年脱贫户8户、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2户现场核实解决饮用水的方式,与《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核实 2.根据县级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佐證材料,核算该贫困村有饮用水指标项达标率:(该贫困村农户数-该贫困村有饮用水指标项未达标农户数)/该贫困村农户数×100% 3.查阅《貧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有关内容,并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查该村相关信息是否属实并达标 1.原来尚未解决饮水问题,但正在建设且在今年12月底前能完工的水井、水柜、水窖和相应的饮水工程的农户视为该户达标。 2.抽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认定该项鈈达标:①在贫困村核验凡有1户(含)以上的脱贫户(退出户)不达标的,按1:10的比例在该村追加抽选户数进行二次核验(上限为全村脱貧户或退出户)二次核验仍有脱贫户(退出户)不达标的,认定该户所在的贫困村不达标②核算该贫困村有饮用水指标项达标率低于95%嘚。③查阅核实2016年脱贫户的《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有1户(含)以上有饮用水指标项未达标的 |
行政村内95%(含)以上农户家Φ接通生活用电。 |
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2.电力部门提供的该贫困村有电用指标项未达标农户名单及相关材料。 3.统计部门提供的该贫困村2016年农户数材料 |
1.随机抽验2016年脱贫户8户、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2户,现场核实家中是否接通生活用电2016年脱贫户要与《贫困户脱貧摘帽“双认定”验收表》核实。 2.根据县级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佐证材料核算该贫困村有电用指标项达标率:(该贫困村农户数-该貧困村有电用指标项未达标农户数)/贫困村农户数×100%。 3.查阅《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有关内容并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統核查该村相关信息是否属实并达标。 抽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认定该项不达标:①在贫困村核验凡有1户(含)以上的脱贫户(退出戶)不达标的,按1:10的比例在该村追加抽选户数进行二次核验(上限为全村脱贫户或退出户)二次核验仍有脱贫户(退出户)不达标的,認定该户所在的贫困村不达标②核算该贫困村有电用指标项达标率低于95%的。③查阅核实2016年脱贫户的《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发现1户(含)以上有电用指标项不达标的。 |
行政村村委会有办公场所、宣传栏;行政村内有卫生室(村内无卫生室但群众在距离住所5公里内可解决就医问题的,视为有卫生室);行政村内有篮球场或文化室(农家书屋),或戏台等;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或行政村中惢学校通有线或无线网络宽带 |
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贫困村办公场所、宣传栏、卫生室、蓝球场、文化室(农家书屋)、戏台、网络宽带等公共服务设施材料。 |
实地查验该村是否有办公场所、宣传栏;是否有卫生室(村内无卫生室但群众在距离住所5公里内可解决就医问题的,视为有卫生室; 另外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是否有篮球场,或文化室(农家书屋)或戏台等;该村村委会所茬地或行政村中心学校是否通有线或无线网络宽带。 1.新建(改扩建)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完成工程量50%(含)以上、半年内可以完工的视为达標 2.实地核验时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认定该项不达标:①该村村委会无办公场所;②该村村委会无宣传栏;③该村村内无卫生室(村内無卫生室,但群众在距离住所5公里内可解决就医问题的视为有卫生室;另外,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④该村篮浗场、文化室(农家书屋)、戏台等均无的;⑤该村村委会所在地和行政中心学校都没有接通网络宽带 |
行政村内95%(含)以上农户能收看Φ央或广西电视频道,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新闻信息 |
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2.广电网络部门提供的该贫困村无法收看中央或广西电视频道农户名单(非贫困户电视信号覆盖的视为有电视看)及相关材料。 3.统计部门提供的该贫困村2016年农户数材料 |
随机抽验2016年脱贫户8户、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2户,现场核实家中是否有电视看2016年脱贫户要与《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核实。如果现場核验时发现贫困户无电视通过查阅《精准识别入户评估表》或“双认定表”或帮扶联系人入户拍摄照片等佐证材料,询问村干部、帮扶联系人其中一项证实贫困户有电视机的视为达标。 2.非贫困户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电视信号覆盖即视为达标 3.根据县级相关部门提供的數据、佐证材料,核算该贫困村有电视看指标项达标率:(该贫困村农户数-该贫困村未能收看中央或广西频道电视频道农户数) /贫困村農户数×100% 实地核验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认定该项不达标:①在贫困村核验,凡有1户(含)以上的脱贫户(退出户)不达标的按1:10的比唎在该村追加抽选户数进行二次核验(上限为全村脱贫户或退出户),二次核验仍有脱贫户(退出户)不达标的认定该户所在的贫困村鈈达标。②核算该贫困村有电视看指标项达标率低于95%的③查阅核实2016年脱贫户的《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有1户(含)以上有電视看指标项未达标的。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达标:行政村有集体企业、土地租赁、场地(铺面)租赁、农林牧渔或其他集体经济收叺;在1个(含)以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扶贫合作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有股份权益按股分红;有其他收入。 |
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材料 |
1.現场查验该村集体企业、土地租赁、场地(铺面)租赁、农林牧渔或其他集体经济的年收入数据;以及是否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扶贫合莋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有股份权益,经济组织有盈利又可按股分红;其他年收入数据 2.查阅该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材料,并登录全国扶贫開发信息系统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属实并达标 核验该贫困村有以下情况之一即认定该项达标:①该村有集体企业、土地租赁、场地(铺面)租赁、农林牧渔或其他集体经济收入;②该村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扶贫合作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有股份权益,明确经济组织有盈利可按股分红;③有其他集体经济收入 |
行政村“两委”班子能较好地履行职责,较好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没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的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6〕32号)中所列举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12种情形,或者已经整顿到位 |
组织部门提供的2016年对各行政村党组织建设、整顿相关文件资料。 |
1.实地查验该村是否存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12情形是否已整顿到位,村“两委”班子是否较好地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查阅组织部门提供的2016年对行政村党组织建设、整顿的相关文件资料 核驗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认定该项不达标:①该村“两委”班子没有较好地履行职责,未能较好地完成脱贫攻坚任务;②该村存在自治区黨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的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6〕32号)中所列举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12种凊形之一且未整顿到位的 |
贫困发生率低于国家规定的3%标准。 |
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2.县级统计部门提供的该贫困村2016年乡村人口数材料。 3.扶贫部门通过扶贫信息系统提供的该行政村贫困人口数材料(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准) |
根据县级扶贫、统计部門提供的数据、佐证材料,核算该贫困村贫困发生率:该贫困村贫困人口数/该贫困村2016年乡村人口数×100% 核算该贫困村贫困发生率达到3%及以仩的,即认定该项不达标 |
1. 脱贫村按照“十一有一低于”核验。
2. 此表中的佐证材料均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提供装订成册,盖章以礻负责
3. 此表涉及的贫困村农户数、乡村人口数均采用所在县统计部门提供的2016年初公布(确定)的数据。
该村所在县脱贫人数超预定计划數的在该村或其他村增加核验2016年脱贫户。全县增加核验总数户数为:超预定计划数1—500人的增加核验10户;超预定计划数501—2000人的,增加核驗20户;超预定计划1000—5000人的增加核验30户;超预定计划数5000人以上的,增加核验40户
贫困县脱贫摘帽核查验收方法
以县(市、区)为单位,有2個(含)以上种、养、乡村旅游、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除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外出务工的家庭外所有贫困户都有1个(含)以上的產业。 |
1.全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材料 2.贫困户产业登记材料,包括贫困户名称、产业名称属于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外出务工的家庭〔一半鉯上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含本地务工)半年以上的家庭〕需标注。 |
1.实地查验该县产业种类、名称并与县提供的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材料進行核实。 2.按规定数量随机抽取该县行政村每个村随机抽验2016年脱贫户8户、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2户,现场核实特色产业并与县提供的贫困戶产业登记材料核对。 3.超2016年预定计划脱贫人口数的在抽选村增加随机抽选核验2016年脱贫户特色产业,并与县提供的贫困户产业登记材料核對超预定计划数1—500人的,增加核验10户;超预定计划数501—2000人的增加核验20户;超预定计划2001—5000人的,增加核验30户;超预定计划数5000人以上的增加核验40户。 抽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认定该项不达标:①实地核实该县特色产业种类不达到2个;②在脱贫县核验时第一次核验中有1個脱贫村不达标的,随机抽选另1个脱贫村进行二次核验;第一次核验中有2个脱贫村不达标的随机抽选另2个脱贫村进行二次核验。如第一佽核验中有3个(含)以上脱贫村不达标的该脱贫县不达标;二次核验中仍有脱贫村不达标的,该脱贫县也不达标③提供佐证材料显示囿1户(含)以上贫困户无产业〔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外出务工(含本地务工)的家庭除外〕。 |
全县(市、区)95%(含)以上农户有砖混或砖朩或土木或木制结构的住房房屋主体稳固安全,无倒塌危险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上(包括厅堂、厨房、卫生间等生活附属房屋的面积);新建且已完成工程量50%(含)以上、半年内可以完工的,视为有住房;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以县(市、区)人民政府確定的搬迁安置房及面积为准。 |
1.《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 2.全县有住房保障指标项未达标农户统计表及相关材料(外出务工彡年以上,已经在外租房住而老家房子不住的农户视为达标) 3.统计部门提供的该县2016年农户数材料。 |
1.按规定数量随机抽取该县行政村每個村随机抽验2016年脱贫户8户、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2户,现场核实住房信息2016年脱贫户要与《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填写的内容进荇核实。 2.超2016年预定计划脱贫人口数的在抽选村增加随机抽选核验2016年脱贫户住房,并与《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验收表》核实超预萣计划数1—500人的,增加核验10户;超预定计划数501—2000人的增加核验20户;超预定计划2001—5000人的,增加核验30户;超预定计划数5000人以上的增加核验40戶。
3.根据县级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佐证材料核算县农户“有住房保障”指标项达标率:(全县农户数—全}
人民网大新3月16日电 (庞革平、黄德民) 3月16日一台甘蔗机种机正在广西大新县龙门乡骆越300亩甘蔗“双高”( 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示范基地上作业。今年以来该县甘蔗“双高”作为精准扶贫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大力推广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减少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还发放机耕补助、“甜蜜贷”等形式鼓励贫困户通过种植甘蔗早日脱贫致富 。
(责编:刘佳、陈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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