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深化课程改革,适应新高考工作指导的若干意见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
为贯彻选择性教育思想,继续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平稳实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针对目前普通高中在教学安排、教学要求控制、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就全省教研系统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深化课程改革,适应新高考工作指导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转变观念,落实选择性教育思想。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精神,真正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将教研工作重点从学科教学研究拓展到课程改革综合研究,从推进学校课程教学整体改革,从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高度,研究与指导学校均衡、有序地统筹安排三年课程教学计划。
二、积极履行职责,落实“普通高中教研员定点联系制度”。每位高中教研员必须至少联系一所辖区内普通高中,指导学校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统筹安排课程教学计划,做好分层分类选课走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指导工作。要挖掘和培育学校课程改革、教学管理、学科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的典型,发挥辐射指导作用。每个学期初教研员必须到联系学校做好开学指导工作,每个月到联系学校调研指导一次。
三、加强课程建设,指导学校建立健全课程体系。要切实贯彻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关要求,指导学校从学生核心素养出发,统筹规划必修、选修课程,构建学校课程体系。指导学校做好主干学科课程群的顶层设计,围绕学科核心素养,分类分层开发选修课程,构建必修与选修有机融合的学科课程体系,真正体现选修课程作为必修课程延伸拓展的特性,充分满足不同特质学生的学习需求。
四、加强资源统筹,指导学校均衡有序地安排课程教学。要指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坚守教学底线,统筹教学资源,开足开齐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严控并开科目,严控每周课堂教学时间,每学期必须开设思想政治、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必修课程,每学期选修课时比例不少于20%。要指导学校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省教学指导意见的教学要求与教学序列正常开设必修课程,注意教学安排年级之间的均衡性和学科学习的持续性,防止出现高一、高二学生课程多、课时紧、负担重,高三年级反复应试操练的现象。要指导学校淡化选考组合,根据学校师资、教室等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安排课程教学,提前告知选考科目教学班的最大容纳量,引导学生有序选择,防止发生教师“潮汐现象”。
五、加强研究探索,指导学校建立与走班教学配套的管理制度。针对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与导师并存现象,要积极开展相关研究,指导学校积极探索与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变革。要从学科特点、学生可接受程度出发,指导学校探索长课与短课、大班教学与小班教学相结合的课程教学。要按照课改要求和学科教学特点,指导学校建设学科教室。要加快走班教学质量监控制度研究,探索区域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的科学方法,指导学校探索过程性与终结性、定性与定量、教师个人与教研组团队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体系。
六、加强培训研讨,指导学校科学实施生涯规划教育。各级教研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普通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经常组织生涯规划教育相关的培训、研讨活动,指导学校制定生涯规划教育实施方案,开发开设生涯规划教育课程,组织丰富多彩的职业讲座和体验活动。要指导学校让学生逐步明确职业性向和课程选择,理性选择学考科目与选考科目,切忌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明确选考科目。
各级教研部门和教研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学校,深入教学一线,加强研究,科学指导,积极推进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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