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地单位新疆建设厅进疆备案书册的证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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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类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地区消防支队&&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公共建筑; (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项目审批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但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盖建设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3)设计单位资 文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以及参与设计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与设计专篇上人员一致均为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 (4)消防设计文件(全套图纸装订成册、专篇及电子送审光盘,自审表需设计院本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院公章); (5)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包括发改委批复、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红线图等加盖建设单位印章;请分别缩印在A4纸一面上); 备注:(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可不提供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真实反映该工程的示意图; (2)疆外设计院需提供进疆备案册; (3)装修工程需提供由消防机构出具的土建审核/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A4纸张),不得使用扫描件; (5)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需由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各一套到消防支队备案; (5)禁止建设单位委托非本单位人员代办消防审批手续。
收费依据及标准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同消防设计审核范围。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项目审批流程
受理-验收-审批-办结
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应当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盖建设单位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需原件经四方盖章签字,建设局出具制式版本) (3)隐蔽工程记录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消防工程单位提供)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供货方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证明) (5)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必须通过“建设工程消防检测信息管理系统” 编制、审核和打印,消防设施检测单位提供)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7)施工(土建、消防工程需两套)、监理、检测单位(需两套)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及相关人员的执业证、身份证;(均为复印件盖各自单位的印章,检测单位为消防设施检单位) (8)自动消防设施调试报告;(需原件消防工程、监理、建设单位盖章,消防工程施工方提供) (9)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供货证明;(由供货方提供,必须通过服务平台打印,需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公章) (10)原建设工程审核意见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1)设有消防设施的工程需通过消防产业信息网打印《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和《消防工程施工诚信承诺书》;(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提供) 备注:(1)如需申报开业前安全检查的场所,当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一致时可同步申请,合并办理; (2)装修工程需提供由消防机构出具的土建审核/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3)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A4纸张),不得使用扫描件; (4)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需由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各一套到消防支队备案; (5)禁止建设单位委托非本单位人员代办消防审批手续。
收费依据及标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抽查
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项目审批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盖建设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包括发改委批复、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红线图等加盖建设单位印章;请分别缩印在A4纸一面上); (4)施工许可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请缩印在A4纸一面上); (5)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以及参与设计人员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与设计专篇上人员一致均为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加盖建设单位印章,请缩印在A4纸一面上); (7)消防设计文件(全套图纸装订成册、专篇及电子送审光盘,自审表需设计院本人签字并加盖设计院公章); 备注:(1)投资在2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无需申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可不提供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真实反映该工程的示意图; (3)疆外设计院需提供进疆备案册; (4)装修工程需提供由消防机构出具的土建审核/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5)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A4纸张),不得使用扫描件; (6)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需由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各一套到消防支队备案; (7)禁止建设单位委托非本单位人员代办消防审批手续。
收费依据及标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
验收备案范围
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验收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项目审批流程
受理-验收-审批-办结
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应当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报表;(盖建设单位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需原件经四方盖章签字,建设局出具制式版本) (3)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4)施工(土建、消防工程需两套)、工程监理、检测单位(需两套)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及相关人员的执业证、身份证;(均为复印件盖各自单位的印章,检测单位为消防设施检单位) (5)隐蔽工程记录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消防工程单位提供) (6)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供货方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证明); (7)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必须通过“建设工程消防检测信息管理系统” 编制、审核和打印,由消防检测单位提供) (8)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供货证明;(由供货方提供,必须通过服务平台打印,需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公章) (9)自动消防设施调试报告;(需原件消防工程、监理、建设单位盖章,消防工程施工方提供) (10)原建设工程合格意见书或设计备案凭证;(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1)设有消防设施的工程需通过消防产业信息网打印《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和《消防工程施工诚信承诺书》;(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提供) 备注:(1)投资在2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无需申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如需申报开业前安全检查的场所,当建设单位与使用单位一致时可同步申请,合并办理; (3)装修工程需提供由消防机构出具的土建审核/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4)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A4纸张),不得使用扫描件; (5)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需由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各一套到消防支队备案; (6)禁止建设单位委托非本单位人员代办消防审批手续。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审查场所范围
公共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各县(市)公安消防大队审批
项目审批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1)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表头申请人处签字或盖章) (2)申请人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场所平面布置图 (7)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附员工培训照片2张)、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8)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出租合同等复印件) 另,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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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单位:阿勒泰地区行署 主办单位: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 承办单位:阿勒泰地区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地址:新疆阿勒泰市解放路34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
公安备案号:01&& 电话:9&&邮编:836500&& ICP备案号:新ICP备号-110月2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市场红星美凯龙商业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十环招标网整理&&&&发布者:[db:出处]&
时间: 07:11 &&【】
内容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星市场红星美凯龙商业用房建设项目已经师师发改投资【2013】备(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豫商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十环招标网信息:
采购公告信息编号:5888976
来源:[db:出处]
采购公告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采购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采购公告信息由[db:出处]机构发布,从采购公告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采购公告正文(原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红星市场红星美凯龙商业用房建设项目已经师师发改投资【2013】备(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豫商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一场钙塑厂东侧。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3667.37平方米,其中:地上四层建筑面积为52350.9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316.47平方米。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以上资质(含贰级);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进疆企业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建设局出具的《外地企业进十三师备案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日至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外地进疆企业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建设局出具的《外地企业进十三师备案表》、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含电子邮箱、地址、电话、传真)、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外地进疆企业需提供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的人员证书)在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办公室报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7、开标时提交资料详见招标文件8、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周杰王苗电话:地址:哈密市大营房幸福路建设大厦一楼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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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新办消防自审章及到期换章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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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自审章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设计自审备案登记表》;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含年检结论)和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及消防设计自审管理制度; 5.消防设计自审小组成立文件(应明确自审小组成员、组长、职责分工等); 6.自治区建设厅对外地进疆设计单位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查设计单位进疆备案册》原件及复印件; 7.填写《新疆消防协会单位会员登记表》成为新疆消防协会会员。 注意事项:对于外省进疆设计单位,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勘查设计企业进疆备案册》的可以不提供2.3项原件,只提供复印件; 到期换章需提交材料: 1.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设计自审备案登记表》; 2.填写《新疆消防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续费); 3.外省进疆设计单位携带本年进疆备案册原件(复印件); 4.消防协会颁发的《会员证书》(盖年审章) (说明:以上资料及表格各准备一份。设计单位新办自审章及到期换章费:<span style="color:#ff元,刻章费:190元。) 联系人: 毛玉凤&&&&&&&&&&&&&&&&&&&&& QQ群: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仓房沟中路555号(过水泥厂新修高铁桥洞直行500米,万豪商务宾馆对面),市区可以乘坐3、62、601、914路公交车,皮革鞋料市场下车即到。 附件一附件二》提醒大家:新疆消防协会不会以任何名义卖书及推销消防产品,有给单位领导及办事人员打电话推销各类书刊及产品的都是骗子所为,望谨慎!有事可在群里咨询。新疆消防协会 日404,您请求的文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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