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困惑

在校大学生实习状况调查:有的是打杂 身份成困扰
每逢“五一”劳动节,劳动者权益保护都是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然而,有这样一个特殊人群,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在校学习,但在课余到公司企业实习,成为一名实习大学生。他们有的领取实习单位的报酬,有的甚至一周实习五六天。他们有着怎样的权益?他们的权益是否有相关制度安排保护?《法制日报》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身着黑色正装坐在办公桌前,用眼睛扫视着左手中的几页英文文件,右手拿着一支签字笔在一张纸上写着中文。
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座高档写字楼里,来自对外经贸大学的学生小徐自今年春节后就开始了他的实习经历,“我想通过实习提前了解工作是什么样子的”。
在北京,众多的公司、事业单位里,都能看到实习生的身影。
在校大学生和用人单位都是怎样看待实习的?大家又对实习有着怎样的担忧?
根本没有办法不实习
小徐的实习单位是一家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今年年初在某高校发布了招聘实习生的信息。
今年2月,小徐在学校网站上看到招聘信息后,发现实习岗位非常切合自己的求职意向:中介机构、资本市场、能以英文作为工作语言。
小徐赶紧制作了一份简历,按照招聘信息上留的邮箱发了过去。一周后,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李女士联系小徐,让他过去面试。
面试当天,负责面试的李女士先是介绍了实习岗位的要求,然后问了小徐的成绩和英文情况,给了他一份英文合同和中文合同,让他翻译其中的两页。不到20分钟,小徐就将翻译递给李女士。李女士看过之后,告诉他很快出结果。
当天晚上,李女士给小徐发了一份实习通知,告诉他下周就可以到单位实习。李女士还在实习通知中表示,实习按天计算,每周3天,每天支付小徐100元报酬,中午提供一顿免费餐,外加一定额度的交通补贴。
小徐的实习内容,主要是负责搜集最新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翻译工作文件、分析相关案例等。
来自的小范则是在一家公司的法务助理岗位实习。据小范介绍,她的实习内容,一开始主要是整理公司合同并归档,实习一段时间后开始协助进行合同审查、起草合同。考虑到公司岗位需要和自己课程安排,小范选择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到公司实习,每半天60元报酬。
小范说,她所在的专业有30多人,每年暑假,大部分同学都在各种单位实习。“根本没有办法不实习,大家都实习,你不实习,就落后大家一大截。”小范的一位同学感慨说。
有的实习其实是打杂
李女士所在的中介机构从两年前开始招聘实习生。在李女士看来,实习生也不是那么容易招聘到合适的。
李女士与一些高校联系后,经提交相关证明和手续,招聘实习生的信息就出现在相应高校的网站上,看到信息的学生就将简历投递过来。
让李女士感慨的是,有的学生随便制作一份简历就发了过来,有的简历介绍文字语言不通……能够进入面试的人寥寥。
“我们一般与实习生约定3个月实习期,在这段时间里,要求对方在保证课程的情况下每周来实习几天,给他们提供报酬和相应补贴。对于合适的人选,我们会延长实习期,继续进行考察,等他们毕业时,如果愿意加入我们团队,就优先录用。这样的学生,到岗后就能顶上来。”李女士说。
对于此前经历的一个月实习经历,中国传媒大学的小李却是另一种体会。
她的实习内容,就是帮着正式员工打打杂,比如复印资料、到传达室取个快递等,不但没有一分钱报酬,吃的也很差,“就是一打杂劳动力”。
比如一家公司招聘制片助理实习生,要求每周6天,实习期8个月,每天40元至50元。而另一家单位的实习要求则是,每周实习5天,有时还要出差和加班,也没有一分钱报酬,换来的只是一纸实习鉴定。
记者发现,大学生到公司企业实习和公司企业招聘实习生基本上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大学生实习,多数是为了获得工作经验,丰富简历内容,在实习中确立自己的就业方向;但实习单位的目的更为多样,有的希望通过实习为将来的招聘进行储备,有的则是通过实习使用“廉价劳动力”。
实习生身份困扰待解
小徐的同学中,多数在大二开始找各种公司实习,有的甚至从大一暑假就开始找实习单位;有的不但在暑假实习,平时也抽时间实习,“实习经历越多,以后找工作就越快”。
记者搜索发现,在网络上,已经有专门发布实习信息的网站。
记者登录该网站看到,这里实习信息门类齐全,涵盖国内多个城市。以北京为例,截至4月27日12时,在“北京”项下当日更新或发布的实习信息超过500条。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实习信息中,从报酬方面看,一般在每天100元左右,报酬高的达到每天200元,报酬低的每天四五十元。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实习时间,实习公司一般要求在3天以上,多数要求4天至5天,还有的实习公司要求每周实习6天。
在小徐看来,这其实跟上班没什么区别。
在小李的眼中,虽然实习跟上班没有区别,但待遇可就天壤之别,甚至一分钱报酬都没有。更让她担心的是,她每天要挤早晚高峰地铁去实习单位,要是碰着、摔着,或者是遇到意外,自己只是一名在校学生,一点劳动保障都没有。
小范的迷惑则是,实习期间,自己的身份到底是什么,是学生?还是劳动者?
李女士已经招聘了两年实习生,也有类似担忧,于是,从今年开始,她征得单位同意,在提供相应实习待遇的基础上,再给实习大学生买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备不时之需。(记者 陈磊 实习生 陈佳韵)
(法制日报 陈磊 陈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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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吐槽,坦言一大堆委屈
专家支招:实习生要有主动性、要有耐心、要善于观察
& C04:C04-考培 &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 作者:吴珊珊
  □实习生&&吴珊珊&&&&8月份,大学生进入实习岗位已一个多月的时间。在这批实习大军中,有多少人真正学到了实习的精华,又有多少人到头了竹篮打水一场空?本期针对大学生实习之困惑,采访了一些正在工作岗位中实习的大学生,看看他们有何困惑,又该如何应对。困惑1:工作无计划,每天都是临时性的工作&&&&案例:实习算是大学生的第一个非正式工作。&“刚开始到单位的时候感觉很紧张,因为从来没有切身感受过这种工作氛围,感觉一切很陌生又很新鲜,但是新鲜劲儿过了之后,每天都不知道自己第二天应该做什么,每天都是未知的感觉。&”一名即将上大三的同学说,实习后总觉得每周、每月的工作一点计划都没有,每天总是在等领导的安排,而且安排的都是一些小事,比如复印、整理文件资料等。困惑2:努力做事&但难被领导认可&&&&案例:“很多老员工看我是实习生,对我呼来呵去的,不管是哪一科室的”一位护理专业的同学抱怨道。她说此次来医院实习也是自己的意愿,但是没想到和自己想象中不同,本以为会有一位医生带着自己,可是来到医院后成为了各个科室跑腿的。偶尔会帮别人给病人挂盐水,这是自己在医院做得最重要的工作了,也算是把自己所学的加以实践。有时候针对某项工作,自己动脑筋提出了好的建议,但是领导对此不屑一顾,好像他们早就考虑过此类方案似的。困惑3:收入很低,关键是入不敷出&&&&案例:很多在校大学生家都在外地,所以在实习期间只能选择住校。某学生表示:“虽然实习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赚钱,只是希望有一个工作经验,但是每天较高的消费还是让自己有点吃不消。&”因为学校离实习单位很远,出了大学城又要换地铁,实习单位又不提供三餐,所以每天的来回路费加餐饮费就要将近35元。&&&&虽然实习单位也给一定得实习补贴,但薪水很低,连路费和餐饮费都难以支付,所以时常会觉得心里很委屈。困惑4:实习是应付公事,只为盖一个章&&&&案例:目前很多大学会要求学生暑假去自主实习,开学时交一张由实习单位盖章的表。一名大一的张同学说“刚刚大一结束,实习单位很难找,并没有用人单位愿意要一个大一的学生,所以只能到母亲所在的居委会混混,开学时把实践表拿到居委会盖一个章就OK了。&”真实习有的同学也不一定会学到东西,何况是这种“假实习”。企业声音:因不知实习生能干什么,不敢给以重任&&&&前程无忧首席人力资源专家冯丽娟说,对大部分企业来说,大学生进入实习单位,是很难在工作上直接入手的。如果企业提供一个实习机会,招一个大学生,在他上班的第一天,企业就交给他一项工作,他是很难完成的&,而且也不一定能达到企业的要求。这是目前困扰企业和大学生最大的问题。问题的关键是企业管理者不知道你能做什么或者是他的事情是你没办法完成的。比如很多大学生愿意到一个企业的市场部工作,因为觉得市场部有事情做,而且又新鲜。可是当领导让你去收集一些同行近期的市场活动,如何去收集?收集什么?这些都是刚入职的大学生没办法完成的,但这事情又对企业很重要,所以他是不可能交给你去做的。专家支招:学生实习时需主动、耐心且善于观察&&&&实习生的岗位本身是一个临时性的岗位。企业通常很难给一些计划性量化性的工作,因为实习生还没有完全了解职业规则,有可能今天做,明天就不做了,所以企业只能给一些临时性、琐碎不重要的工作,这时候就看实习生怎么看待这份工作了。如果能在这些小事中找到一些技巧或者其他方式符合企业要求的时候,渐渐地就会发现你手里的活会越来越多,而且资源和帮助也越来越多。&&&&实习生和管理者之间有一个互相信任了解的过程。这种情况不仅是在中国,包括欧美一些发达国家同样是这种情况。如果实习生愿意做这些琐碎的事情,第一就要更有耐心,其次是更自觉的去学习、去观察别人在忙什么,别人是怎么做事,怎么去和人沟通的。根据一些数据显示,大学生实习期间转正率还是蛮高的,可以达到30%-40%。大三、大四找实习与专业越相关越好&&&&冯丽娟表示,找实习工作是否要和所学专业对口,首先这个要看所处时间,大一、大二可以不用受限制,选择性可以宽一些。但对于大三、大四的同学来说,因为实习时间比较紧,肯定和自己所学专业越相关越好,这样后边才会有所帮助。第二就要看可能性,实习工作并不是看自己的兴趣和自己所想就能有的,要看企业需求。如果能到一些自己喜欢的、适合的企业最好,如果没有,那么这时候就要从多方面去准备,想和实际操作还是就一定距离的。学习机会是靠自己争取来的&&&&在现实工作中,适应能力和职业修养在职业生涯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实习期间是在办公室孵空调看报纸还是努力学东西,都是看个人。为什么有的人在实习期结束后就可以留在原实习单位。而有的人却还是迟迟找不到工作?实习其实最能锻炼人的能力。即使每天的工作少之又少,但是就算小事,如果做好了一样可以从中学到东西,让领导看见你的踏实稳重。其实机会都是靠自己去争取的,在实习期间,没有人会主动去教你,学习机会都是靠自己争取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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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遇到的困惑,我该怎么办?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答应了别人迟早要被逼债的。妹子实习遇到困惑向我诉苦,我答应梳理一下思路写文给她,结果前段时间拖延症犯了,拖了半个月。结果妹子逼债,分分钟要砍死我的节奏。问题比较典型,正好写来给正在实习的半职场人、大学生一观。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实习期间感受不到自己的价值妹子进了家小型互联网企业,做的是运营的活,在工作间隙突然发现自己做的工作并不能为公司带来直接效益,和我诉苦说“感受不到自己的价值”。妹子说完,我仔细的回忆一下当初实习时是否也想过这个问题。尽管年代久远,但是我确信自我进职场以来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这次玩个大的,把问题升华一下:我为公司带来什么价值?事实上,除了销售、BD等一线部门,其余岗位很少能直接为公司带来效益,包括多数管理层。如果你陷入“我做了这项工作,好像并没有为公司带来进项啊”这样的思维模式,除了影响个人积极性外,并没卵用。公司就是个规则化的团队,各个成员的职责不同:销售直接为业绩负责,卖出产品或服务为公司带来现金流;采购(产品)部门筛选货品,提供销售支持,为购买转化率负责;客户处理客户意见,为顾客、采购(产品)等部门建立沟通桥梁,可以提升重复购买率和净推荐值。这时候你会发现:无论哪个部门,都在为“赚钱”部门提供支持。换句话说就是你的劳动成果需要通过销售、BD等一线部门来变现。宏观范围来讲并没什么卵用,这里面还牵扯到“如何保持积极性”的话题。大型公司一般会有成熟的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上的指标变化便是自己努力成果(就是我很恶心的KPI制度)。这种情况下,大家按照公司设定的数据指标工作,每项工作成果对应的是指标变化,倒也可以短期内反应工作,保持积极性(制度理想目标)。而小公司一般是没有成系统绩效考核的,通常是某人一拍脑门定个公司或小组目标,用情怀号召大家共同努力。就算小老板有心为每个岗位制定具体的考核指标,一是设定成本太大(照抄不一定合适),二是考核成本过高。激情总有燃尽的一天,如果长久没有成果鼓励,疲倦、怠慢终会降临。这时候你便需要为自己制定指标来反映工作成效了。根据妹子的岗位举些指标,公众号运营的数据反馈比较多:一次阅读量、转发量、总阅读量、每日新增粉丝等等。作为乙方,这些数据在卖广告的时候都是甲方所关心的。你每天关注、提升这些数据,销售人员在卖广告时便会增强议价能力,原本软文是200元/篇,经过你一个月的努力,数据有明显好转,这时候完全可以提到300元/篇(排除市场变化因素)。这多出来的100元便是你的劳动成果,也是你为公司带来的价值。写到这里,我多少有些惊讶:“我能为公司带来什么价值”这个角度思考问题特别棒,这个问题不止关系到公司,更关系到你自己的“职场竞争力”。太多人不会从这个角度思考,而只关心自己工资太低、工作环境不好等从自身角度看到的问题。遇到的第二个问题:如何打发工作中空闲时间对于职场老油条而言,当然不算什么难题,随便泡泡论坛、看个新闻、刷刷微博也就打发了。妹子刚进职场碰上这个问题,我还是要从“政治正确”的角度给点建议。我实习的时候,也经常遇到这个情况。后来老大多次发现我上班期间做点杂事,就单独约我出来谈心。说了些职场基本规矩和从校园进入职场应该怎么转变适应的问题,其中提到“空闲时间怎么用”,交代给我一个任务:总结每星期的重大资讯、搜集有用的内容(网站、公众号、微博等等,我搜集的习惯就是从这来的)然后分享给全公司。现在看做的就是今日头条的活:当个信息过滤器。我完成的还不错,受到公司欢迎。实习生在公司的作用比较尴尬:除非特别缺人或有成熟的培训体系,不然很少有公司能够一环接一环、成系统的给实习生任务。磨合期间,上司又不知道你具体能力,给你的时间可能过于宽松导致你并不知道接下来干嘛。依照我的经验,我有两点建议:1、当你有空闲时间时,主动向上司说明情况,等他给你安排。这个便是我说过的“主动性”体现,有了这个职业习惯,对以后的发展有好处;2、自己发掘活,做点正式员工不想干的。像我上面做的工作,换做现在交给我,肯定敷衍了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公司中这样可挖掘的活其实很多,这些活并不重要,甚至短时间内都体现不了价值,但是你做了,让别人感受到后,对你感觉就会改观。多劳者总是受到普遍欢迎。当然,如果发现空闲时间特别多,缺少实践机会,那就赶紧走,也不建议“拿着工资自学”的思想,从长远来看,弊大于利。至于你说的“办公室政治”,在我看来更多的是“从学校到职场”的心理变换。这个话题和“如何锻炼技能”待我拖两天后再编。。。
团队协作管理软件日事清/合伙人实习生案例:困扰实习生的三大法律疑惑
困扰实习生的三大法律疑惑
劳动报 周斌&
  日前,重庆五中院判决了一起借用实习协议的劳动关系认定案。
  日,赖国伟与重庆龙煜精密钢管有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成人教育学校签订《实习协议书》。日,赖国伟在工作时受伤。后他向江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赖国伟与钢管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赖国伟不服,诉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是成年人,到被告公司工作时已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能力。本案原告是以就业为目的,不符合原劳动部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之情形。从签订《实习协议书》时起,原告就在被告公司从事轧机工作,被告公司按月向原告发放工资和补贴,原告享受与被告公司的其他工人同工同酬的待遇,并接受被告公司的管理,且原告受伤后被告公司也一直向原告发放工资至2011年6月。
  另外,双福学校未提供原告接受职业技术培训考勤记录及培训合格等级的证据,也未向原告颁发学生证和任何培训证书,不能证明原告系该校学生。赖国伟在钢管公司从事轧机工作的情形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非实习关系。法院判决赖国伟与钢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钢管公司不服,上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尽管本案与在校学生实习不同,但是现实中困扰实习生的法律问题并不少。
  疑惑一:实习生是否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案例回放】2010年4月,上海某广告公司请了一名大四学生小刘到该公司实习。实习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小刘做五休二,每天工作8小时,公司发放40元一天的实习补助。2010年7月,小刘大学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并且办理了劳动手册。2010年9月,公司认为小刘表现不错,便与其签订了自日起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为2500元。
  2011年2月,小刘向公司辞职。他提出,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补足他实习5个月的工资差额。公司表示,不能接受这样的说法。小刘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补足2010年4月至8月实习期间的工资。最终,仲裁庭裁决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补足小刘2010年7月至8月期间的工资差额。
  【说法】从理论上讲,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到用人单位去实习是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种培训性质的实习,不能算是一种用工行为。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就上海地区而言,若高校实习学生能独立顶岗工作并创造价值的,那么接受实习单位应给予适当的津贴。至于津贴标准,目前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但是有些在企业打工的在校生已非纯粹的教学实习,而是同其他员工一样付出劳动,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如果企业给予他们的薪酬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仅对这些学生员工不公平,而且还对企业其他员工造成了不公平竞争,因为企业使用后者必须支付最低工资,他们很可能因此而失去就业机会。在国际上,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明确规定:“应保证不采取纯劳务性质的合约安排或虚假的学徒工制度以规避有关法律所规定的对员工应尽的义务。”
  值得欣慰的是,我国一些地方已规定实习生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关于印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规定的通知》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与学生双方协商劳动报酬标准,但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克扣学生的合法劳动报酬。
  在相关法律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与“勤工俭学”配套的规范,在约束、规范打工时间的前提下,对勤工俭学族应该获得的报酬、享有的权益也进行相应的规定。
  疑惑二:实习生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怎么处理
  【案例回放】小李是本市一名职校生,外号“调皮李”。暑假里他经学校安排推荐,到某运输公司参加汽车维修实习。这天下午,小李违反作业规则,横穿试车道,正好被实习单位的驾驶员倒车撞伤。师傅们看他背部伤势严重,让他仰卧在一块硬木板上,并将他送往医院救治。几个月后他出院,但因“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被司法鉴定中心确认为七级伤残。
  但公司以小李与其没有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同意认定为工伤,经理还说:“驾驶员倒车是符合操作规范的,小李受伤是自己调皮捣蛋、违反操作规程所致。要说有责任,也是他本人或学校的责任。学校应负责教育好自己的学生。”校方则认为:“小李是在公司工作时受伤的,学校并非侵权行为人,因而没有赔偿义务。”
  小李的家长有点想不通:尽管自己的孩子比较调皮,但毕竟年幼无知,别的工人发生这种事可以认定工伤,为何小李受伤就没人负责?
  【说法】原劳动部日试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61条曾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但该《办法》目前已经被废止。
  实习是学校课堂教学内容的延伸,由于在校的实习学生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生受到事故侵害,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受《劳动法》的调整,但应作为一般人身侵权按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小李基于学校的安排到汽运公司实习,与汽运公司之间未建立实质意义上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身份隶属关系。虽然他是在实习单位因实习受伤,但劳动保障部门一般不予认定为工伤,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汽运公司有义务给实习生提供安全的实习场地,因此小李可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汽运公司、所在学校等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其相应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
  疑惑三:实习时签订的就业协议合法有效吗
  【案例回放】小王是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学院的学生。大四那年,小王被学院安排到上海的一家软件公司实习。2010年9月,软件公司拿出了《实习协议书》的格式合同,与小王及大连软件学院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约定,小王的实习期自日至日止,实习期间软件公司向小王支付实习补贴费每月1500元;小王实习结束后与软件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否则将赔偿软件公司违约金18000元。2010年11月,小王、软件公司与大连软件学院又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备注栏内软件公司写下“小王在实习结束后与软件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否则将赔偿违约金18000元。”
  由于小王实习表现良好,实习期满后软件公司提出与小王签订三年劳动合同,月薪4000元。然而,软件公司给出的待遇大大低于小王的心理价位,而且小王非常不满意软件公司的培训制度。深思熟虑后,小王回绝了软件公司的入职邀请,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与小王协商不成,软件公司遂以违约为由将小王诉至浦东新区法院,要求其支付协议书中约定的违约金18000元。日前,浦东新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说法】就业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这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但是就业协议的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应按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工作(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就业协议终止的条件、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等条款进行明确约定,以免以后签订劳动合同时造成矛盾。其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也应当是约束双方的。
  小王的《实习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中的“被告应与原告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只是概括性语言,其中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内容未作约定,后原、被告因工资待遇与工作岗位产生分歧致使劳动合同未能签订,不能作为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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