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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网管见义勇为被害 现追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_网易新闻
勇网管见义勇为被害 现追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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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20时许,一在网吧上网女孩的手机被人抢走,女孩求救后,网管赵克柱(赵子龙)挺身而出追赶抢匪,被抢匪用水果刀刺死。
本报讯 (记者毕继红)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悉,经过快速的评审程序,28日,见义勇为网管赵克柱被正式追授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获特等奖,家属将获得1万元奖金和2万元抚恤慰问金。今日,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再次慰问赵家,并将奖金、抚恤金和证书一并带去。
仅6天完成评定工作
从7月22日案发到评定工作结束,长春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基金会仅用6天时间。
“赵克柱在面临歹徒时毫不退缩,有正义感,获此称号当之无愧。”长春市公安局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主任佟华功说,自2002年起,长春市见义勇为奖励升级,特等奖1万元,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4年来,长春市获得特等奖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不足10人。见义勇为基金会表示,如果赵克柱家属愿意,还可以向长春市政府申报“革命烈士”荣誉称号。
儿子死得值 也算有出息
昨日,在获得赵克柱被追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后,记者第一时间拨通了赵家电话,赵母的情绪明显好转了很多。
记者:您知道吗?您儿子被追授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了,明天,长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领导还要去看您。
赵母:哎,上次都来了一次了,领导太关心我们了。
记者:您现在怎么看待儿子见义勇为的举动?
赵母:我刚听说的时候还不知道他死了,就听说抓小偷受伤了。我去长春的路上还想,这孩子怎么这么傻,哪想到……刚开始我是又爱又恨,后来大伙都劝我,再说那么多领导也都来咱家了,我也想明白了,儿子死得挺值,能被这么多人夸着,也算出息了。
我们家里人谁都不怨她
话题谈到那个手机被抢的女孩时,记者转达了女孩想去拜访老人家的想法,听到这个消息,赵母委托记者转告女孩:什么时候来都欢迎。
记者:家人有点儿担心,怕您家人情绪激动。
赵母:我肯定会挺伤心,因为看到她就会想自己的孩子。但既然她有心来看我,就请你告诉她,我们家人谁也不怪她,我儿子做了应该做的事,换了别人家的好孩子也会这么做。
记者:您想让她给家里一些补偿吗?
赵母:多少钱也挽回不了我儿子的生命,这也不是钱的问题。见个面就是了一桩心愿,她什么时候来都行,我都欢迎。
我们下周就去探望赵家人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被抢女孩的舅舅刘先生,这些天来,外甥女的事情一直都是由他处理。刘先生说女孩的母亲也是看了报纸才知道此事的。“她心理压力很大,最近几天才有一点好转。”
刘先生说说,外甥女刚从军校毕业,上班没多久,涉世很浅,有些任性,但是很重感情。“这几天她也总问我,什么时候去看赵家人,我说再等几天。”
记者把赵母的话向刘先生转述后,刘先生很高兴:“太好了,我们下周就安排时间去探望赵家人。”“女孩手机被抢网管挺身而出被害”追踪(来源:新文化报)
本文来源:新文化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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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7月4日晚上11点多被派出所带走,审了一天,说是容留吸毒,于7月5日下午送往绵阳看守所刑事拘留,我是7月6号被告知的,到现在一直没有见到母亲的面,她快50的人了,身体也不好,我查了刑法、禁毒法、还有新出台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同时咨询了律师、联络了办案民警,以我的了解,我母亲的行为属于过失,而且是情节显著轻微的,不应当被认为犯罪。
  我希望领导能过问此事,让案件公平公正公开的审理!同时希望公安局检察院等尽快办结此案,减少我母亲在看守所内的苦难,我相信她在这个事件之后一定会改过自新,希望法律能对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宽容一些,不要让我们对这个法制社会失望吧。
  恳请领导能让我见一面我的母亲,我们一家人这几天都吃不好饭睡不好觉,我的家人也想过托点关系走点后门把这件事处理了,但我坚信,这个社会还是有它阳光的一面,我相信市长和书记对我们是关怀备至的,我相信警察是为人民办实事的,我相信法律是为了惩戒犯罪的,是会宽恕象我母亲这种不懂法但是淳朴老实的每一个公民的。
  我向您保证,我们一家人在这件事之后一定会吸取教训,并努力学习法律,宣传法律,把禁毒当成是我们自己的事,并发动周围的邻居朋友一起来学法守法,一起来禁毒,来和一切有违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作斗争!
  回复内容 谢谢来信,请公安局及时处理并回复。
  网管办
  市网管办
  juanzi同志:
  你好!
  收到你在市委书记、市长信箱中反映的材料,市公安局已经责成梓潼县公安局核查,现回复如下:
  日22时许,梓潼县公安机关在对文昌镇小康路“浪漫冰屋”茶楼进行例行检查时,当场查获陈XX、安XX、杨X三人在“浪漫冰屋”茶楼二楼包间内以“吹壶壶”、烫吸的方法吸食冰毒,并现场缴获冰毒净重0.05克。犯罪嫌疑人严XX(女,“浪漫冰屋”茶楼经营者)通过提供吸毒场所、吸食冰毒的塑料瓶等工具的方式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事实有嫌疑人的供述、证人证言、吸毒人员的尿检报告等证据证实。严XX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梓潼县公安机关已将此案移送县检察院审查,并提请对犯罪嫌疑人严XX批准逮捕。日,梓潼县检察院已经依法对严XX批准执行逮捕。
  对于你提出会见母亲的请求,按照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在侦查、起诉和一审裁判宣告之前,不允许家属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公安局 裴邦利
 信件主题 关于信件
  信件内容 尊敬的罗书记,
  我在7月11号写了一封信,你可以先看看,我对回复有几个方面的疑问:
  其一,我在向您求助,您让公安局局长处理此事,我理解,您公务繁忙。但是,我认为公安局长在这个问题上只责成梓潼派出所汇报案情,案情经过、内容属实与否都没有查证,这样的回复我认为不是很妥贴。
  其二,我妈不是茶楼经营者,法人是我。
  其三,提供工具之说我认为不妥,(1,我妈不吸毒;2,我妈不知道怎样吸毒;3,她更不知道怎样制作工具;4,她没有获取利益)
  其四,我已经找律师去问了,我妈根本不知道吸毒,主观上更没有恶意。当时,我写的那封信件是我托人问派出所的人,他们打探到,说是我妈承认知道吸毒,还说啥子有两三次,还说工具是我妈保管到的之类,所以我到处上网询问律师,把打探到的消息发到网上去咨询,可是,律师去问我妈,我妈竟然是不知道。我不知道这其中是什么原因,是派出所故意让人放出消息来吓唬我们吗?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其五,《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六十一条( 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我不知道和派出所说的有什么关联。
  其六,为什么在侦查、起诉、一审期间不能允许家属见当事人的?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没有禁止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会见亲属,因此我们可以推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会见亲属是他们的一种权利。《看守所条例》和《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作为下一层级的法规和规章,无权限制和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这一权利。司法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特殊理由,也无权不批准会见。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37条规定,“囚犯应准许在必要监视之下,以通信或者接见方式,经常同亲属和有信誉的朋友联络”。另外,近亲属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协助司法机关做好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思想工作,鼓励其坦白、自首或者立功等,可以协助司法机关及早破案;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行使控告、申诉、检举等诉讼权利;近亲属也可以监督司法机关,防止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刑讯逼供等。我建议书记阅读一下我看到的这篇篇文章
  亲爱的罗书记,我是一个高中毕业几年的人,没有什么高文凭,不能牟取一些高薪高职业,就在家乡开了一个小茶楼,茶楼生意不好,如今我妈又被这样的事关在看守所,我记得当时办案民警说了一句这个案件可大可小,可是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天了,听派出所人说还要关两个月才提起诉讼审理此案,即使说非要给我妈治个什么罪也不用审理三个月吧?再说了,我在网上查了很多容留吸毒的已审案件,从来没有一例是和我妈这个案子类似的,要么罪犯是吸毒的,要么是有前科的,要么是黑心商家为了牟利的。我妈是什么?我妈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从来没有犯法的从来没有挣黑钱的、更和毒贩吸毒人员没有一点关联的老百姓。您认为这样的一个人能和犯罪分子相提并论吗?该受那些为了惩治犯罪份子的刑狱之苦吗?
  我知道你会让我相信公安机关,相信办案人员,可是,我们老百姓在遇到这种情况真的是很脆弱,在法律人人平等的今天,我深深的感受到老百姓的弱小,不能见人,不能问案情,不知道从何下手,派出所告诉我们等等等,我就只能等待吗?就只能等着妈妈受苦吗?明明知道她没有罪,却要白白让她在监狱里等着法律的严惩。请问,惩治了我们就是惩治了真正的罪犯吗?就是维护了社会公共秩序吗?就是梓潼县的典型了吗?就是梓潼县禁毒办的丰功伟绩了吗?为什么不去真正的缉毒、不去抓真正促使社会上吸毒风气兴盛的罪犯?
  请罗书记帮帮我吧,帮帮像您的母亲一样淳朴的普普通通的我的妈妈吧,理解一下我的心情,耽误你这么长的时间,同时,我希望公开我的信件,我想让普通老百姓看看这个世界是有阳光的,我想让普通老百姓知道如果遇到了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我们还有亲爱的罗书记,还有真正可以申诉的一个地方。。。
  回复内容 谢谢来信。请公安局处理并回复。
  网管办
  市网管办
  同志:
  你好!你在市委书记信箱中反映的问题,市公安局责令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严代英利用经营管理茶楼之便,通过提供吸毒场所、吸毒工具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354条,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
  2、本案梓潼县公安局已经依法移送梓潼县检察院审查。
  公安局 裴邦利
&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正在信访,正准备炸楼,各位请顶起!~~~~~~~~还我母亲清白~~~~~~~~~~~~~~~:@:@:@:@:@
也许,下一个犯罪的就是你!!!!!!!!!!!!容留吸毒,容留赌博,容留盗窃,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容留婚外情,容留贪污,容留行贿。。。。。。。
 我还有什么办法啊??????????????????????????
请各位顶起,希望这贴能见到明天的太阳!~
看过朋友顺手顶一下吧!~~~~~~~~~~内容决定属实!~~~~~~~
:'(:'(:'(:'(
谁能给我支个招~~~~~~~~~~~~~~·?????????: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dizzy:
真希望这贴能见到明天的太阳,让绵阳的老大哥们看到,能真正的帮到我那可怜的母亲!~~~~
还想说一句,现在---伪容留吸毒罪--已经泛滥了,那些被打击的罪犯面积越来越广,向我母亲那样淳朴的小学生文化人也一并通吃,政府部门真的该注意了!我听说各地还有很多涉嫌容留吸毒的人被关在拘留所或者看守所,他们大多都是冤枉的或者说很多人都向我一样,没有托关系走后门的,希望你们都安好~~~
安了,各位!~~~明天去派出所再递一次取保候审,不知道结果如何,得罪了警察,得罪了公安,得罪了市长,我也不知道我母亲的命运如何,也不知道我自己的命运如何。。。。死了算了吧!~~~~~~~~~~
谢谢这么多关注我帖子的人,我知道你们肯定留了很多言,也顶了,也给了我很多建议和帮助,但是内容需要被审核,希望斑竹是有良知的,不会删掉求救的帖子。。。。我在这里跪谢他了。。。。。明天我会把我想梓潼派出所递交取保候审的结果发上来的。。。。谢谢各位了
我在此澄清,我的言论是为了引起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没有恐吓的意愿,如果非要拿这个来给我定罪的话,我也自认倒霉~~~~为了救母,我不怕强权,我相信世界还有正义!~
担心担心担心担心啊,我正在上访,我该怎么相信这个社会啊?50岁母亲已被刑事拘留2月,转发等于救命啊/publicforum/content/free/1/2750098.shtml
什么意思?屏蔽留言?屏蔽回帖?
juanzihanxuan 发表于
我正在信访,正准备炸楼,各位请顶起!~~~~~~~~还我母亲清白~~~~~~~~~~~~~~~
纯属顶帖需要!~~~~~~~非要扣个恐吓威胁的罪名,我也自认倒霉,不怕强权,为了救母!
该帖已被删除
dmm 发表于
老百姓是软弱无力,但是很多的老百姓就强大了!
哎,这个论坛都是些什么人啊?全部打酱油吗????????????:funk::funk::funk::funk::funk::funk::funk::funk::funk::funk::f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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