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群友乱刀砍死群主别人脖子会砍死不 事后不会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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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绑 架蒋英姿夜晚,的士东绕西转了个把小时,我渐渐感觉有些不对劲儿,车上除了司机,后座上还有一个男人。在我上车的时候他有可能是趴着的,我没有看见。很显然,我被劫持了。我故作平静地问:“你们要干什么?”坐在后座的男人说你应该明白。我说我没带钱。开车的男人转过脸来恶狠狠地看着我说:“那就要你的命!”我打了个寒战,立即感觉脖子上凉飕飕的。后座的男人用一把匕首卡住了我的脖子。我浑身发起抖来,再也装不出坚强的样子了。我将钱包拿出来交给他们,里面只有五十块钱。见他们不动声色,我更害怕了。我说你们如果嫌少我就给我老公打电话,让他给你们送钱来。开车的男人冷笑道:“是想打电话给老公报警吧?”我慌忙说:“不会的,我老公不会报警的。他若知道我在你们手里,一定会送钱来的。”后座的男人说:“如果报了警,你就别想活了!”他命令我拿出手机拨打老公的电话。拨通后我才“喂”了一声,他就不让我说了,抢过电话说:“你老婆在我们手里,赶紧拿五万块钱来换人,不然,就等着给她收尸。”电话挂断之后很久不见老公打来,后座的男人又拨了过去,刚说几句话就气得把手机摔了。我看着他,小心翼翼地问:“他不愿意拿钱来换我吗?”男人恶狠狠地说:“准备去见阎王吧你!不能怪我们心狠手辣,只能怪你老公!”“不可能,不可能,他不会不管我的。请你再拨一下号码好吗?让我跟他说。”我哀求。男人把手机捡起来,重拨过去,电话通了,我抢过电话就泪如雨下。我说:“晨雨,快来救我,我被绑架了。”电话那头却说:“你是谁啊?开什么玩笑?”我喊着说:“我是英姿!”他冷酷地说:“对不起,我不认识你!”这时我听到他旁边有个甜甜的女声:“谁来的电话?”他说:“一个疯子。”我气急败坏地问:“你和谁在一起?不是说加班吗?不是说你们办公室里都是男的吗?你这个混蛋!”可是他已经挂了机。我疯狂地重拨那个号码,回答我的是“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如五雷轰顶,我号啕大哭起来。绑匪也有些急了,威胁我说:“赶快打电话给你父母。”我说我父母不在这个城市,他们在乡下,家里没有电话。他们相互看一眼,又问:“有没有亲戚?”我摇头。“我们会杀死你,碎尸万段。”他们吓唬我。“你们杀死我吧!杀吧!”我大叫起来,“我不想活了!”我开始哭述自己的婚姻。我和老公是怎么相爱,我们怎么不容易走到一起。原以为奔着爱情而来,却不知等待我的是这样的结局。我的父母一直为我提心吊胆,生怕我受委屈。如果让他们知道我被那个我追随的男人抛弃而死,他们也会活不下去的。我一直被蒙在鼓里,我以为他爱我也和我爱他一样深,却不知道他早就有了别的女人,我还指望他来救我,真是天真啊。我明白了他为什么给我投那么高的意外伤亡险,原来他早就有预谋。想到这儿我马上止住了哭,惶恐地盯着开车的男人问:“你们是不是受他指使的?目的就是要杀掉我?他给了你们多少钱?”“我们不是他指使的。我们根本就不认识他。”男人分辩,“如果是他指使的,我们还要你打电话给他干吗?”“你们打电话给他是想向他证明你们已经下手了,事后好跟他要钱。一定是这样的。你们是一伙的,混蛋!”我双手在窗玻璃上使劲敲打起来,“我死了以后变成鬼都不会放过你们的!” 我被推下了车,两个绑匪开着车子扬长而去。我追着车子喊:“你们有种就杀了我啊,别跑啊!”我一边喊一边掏出手机拨打了110。老公赶到派出所时,我正在接受案情登记。“为什么在遭到绑架的第一时间,要拨电话给陌生人,而不是给你丈夫?”记录员问我。我看了丈夫一眼,他脸上全是惊恐,我说:“我不想让他着急。”“那如果人家撕票呢?”记录员问。“绑匪在没有得到钱的时候一般不会撕票的,他们也不会随便去犯下一桩命案。”我说。“你很勇敢,但是你这种做法我们还是不提倡,太冒险了!对了,能不能问一下你的职业?”记录员问。 “演员。”丈夫紧紧搂着我,代我作了回答。这是第一次,他说起我的职业时语气里充满自豪。(摘自日《齐鲁晚报》)【小题1】请分析小说中的“我”这个人物形象。答:&&&&&&&&【小题2】小说插入“我”哭述自己的婚姻这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答:&&&&&&&&【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以“报案登记”一部分作为结尾显得多余,可以删除。你认为呢?如果删除,会怎么样?请联系全文,从情节发展、人物形象、主题思想、艺术手法等方面进行分析。答:&&&&&&&&【小题4】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情节过程巧设伏笔,层层推进;小说结尾突转,深化主题,突显了“我”作为演员这个人物形象的性格特点。B.陌生男人接到电话后反应冷淡,是因为身边有另一个女人,说话不方便,故意如此。C.主人公“我”号啕大哭、骗劫匪说自己在城里没有亲戚、哭泣自己的婚姻等一系列表演都与其职业特点吻合。D.主人公“我”之所以能够脱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利用了一种社会现象——婚姻的不忠与不义,小说对这种现象进行大力批判。E.小说通过写“我”如何冷静机智、利用自身的职业特长从劫匪手中平安脱险的故事,也侧面告诉世人该如何与恶势力作斗争。①沉着冷静:当意识到被绑架时,故作平静以确定是否被绑架。②机智勇敢:当确定被绑架后,首先给陌生男人打电话,听到电话里的女声后,当即抓住这个机会,表演了一出“被丈夫抛弃”的假象,继而打消劫匪的念头。③表演技能高超。在与劫匪周旋时,“我”进行了一系列声情并茂、以假乱真的表演,最后劫匪打消念头都烘托出“我”表演技艺之高超。&
本题难度:一般
题型:解答题&|&来源:2014-高考语文二轮专题增分突破考前题型滚动练36练习卷
分析与解答
习题“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绑 架蒋英姿夜晚,的士东绕西转了个把小时,我渐渐感觉有些不对劲儿,车上除了司机,后座上还有一个男人。在我上车的时候他有可能是趴着的,我没有看见。很显然,我被劫持了。我故作平静地问...”的分析与解答如下所示:
【小题1】略试题分析:【小题2】略试题分析:【小题3】略试题分析:【小题4】B项,从结尾交代可以看出,陌生男人接到电话后反应冷淡是因为不认识”我“,当作打错了的电话。D项,文中没有对婚姻的不忠与不义进行大力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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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孤儿院出来的Seven为了生存一直为黑暗组织效命。一次任务失败,Seven为了活命逃到了唐人街的一家古董店,却被古董店老板察觉到他身上的特异功能――第六感超强,且拥有异于常人的听力、视力感知力。老板搭救并收留他做了自己的徒弟,并给了他新名字容梓白。梓白与师姐容婧一起帮师父料理着古董店,修补各种破碎的古董,只有他们知晓,那些看似破烂的古玩并非寻常物件,它们都有着生命力,并且每个物件都有着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  作者简介:  靡宝,女,1982年出生,毕业于四川大学,少时学画,一直对数理化和作文深痛恶绝。高二那年,开始尝试着写作,主要以女性言情小说为主。为人随性爽利,文字潇洒恣意,婉转深情,嬉笑怒骂,跃于纸上。  主要作品:  《可曾记得爱》《爱如指间沙》《歌尽桃花》《若是爱已成伤》  《美人桥》《星恋》《长清宫词》《流金岁月》《流年?爱》《清风卷帘海棠红》  其他作品:  《桃花渡口》《露自今夜白》《殿前欢》《嘉佑往事》  最新作品:  《重生之我是影后》《萤窗夜话》  目录:  第一话&故人香  第二话&凤求凰  第三话&画中仙  第四话&白狐裘  第五话&黄金螺  第六话&半面妆  第七话&永明灯  第八话&长安惊梦第一话&故人香  楔子  纽约,布鲁克林。4:22PM。  天色阴沉的傍晚,天空飘着细雨。落叶堆积在街边的小水洼里,行人匆匆踏过。觅食的鸽子在街角小喷水池边,啄食着地上的饼干屑。  喂鸽子的是个孩子,不过六七岁,亚裔面孔。他搂着一个大书包坐在长椅上,双脚悬空,荡来荡去,百无聊赖。  行人忍不住朝他多看几眼。这是谁家的孩子,放了学不回家,亦没有大人陪伴?  孩子撒出一把碎饼干,更多的鸽子扑了过来。孩子脸上的寂寞写得清清楚楚。  行人皱眉摇头。恰好电话响了,他转回了注意力。  街对面有人呼唤了一声,孩子噌地跳起来,抱着书包就朝那边跑去。鸽子们惊慌地扑棱着翅膀飞起,迷住了人们的眼睛。  孩子兴冲冲地从男人身边跑过。男人看着他过了马路,跑到一个高个儿男孩身边,两个人手拉手地走进了地铁站。  他笑了笑。大概是那孩子的哥哥来接他了。  “乔治,你还在吗?”电话里的人问。  “哦,在的。放心,东西在我这儿……”话语戛然而止,男人伸手摸口袋的动作停住。  里衬的口袋里空无一物。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对方焦急地问。  “该死的!”男人狠狠地瞪向街对面的地铁站入口,那里哪还有孩子的身影。  “我被偷了,马克。是个小崽子!告诉强尼,我们一定要把东西追回来!”  9:47PM。  夜晚的唐人街,灯火通明,人潮熙熙攘攘。  两个孩子在人群里见缝插针地穿梭。因为身材瘦小,动作敏捷,他们一路钻过来,也并未引起游人的不满。倒是在后面追着他们俩的几个大汉,在人群里横冲直撞,惹得行人抱怨连连。  “Seven,快,这里!”高个儿的男孩拉着矮个儿的钻进了一条小巷子,将汹涌的人潮抛在身后。  两个孩子撬起一个下水道井盖,如同耗子似的钻了进去。里面一片黑暗,四通八达但是两人轻车熟路地踏水而行,显然早已经摸熟了地形。  “就在前面。Five负责接应我们。”  “等等!”矮个儿的孩子忽然拉住了同伴,“我总觉得有点什么不对。”  “哪里不对?”高个儿问。  宽大的下水道里充斥着潮湿的腐臭,可孩子敏锐的鼻尖却闻到了一丝淡淡的血腥气息。不仅如此,他感觉到了空气中不同寻常的波动。  孩子低声说:“糟糕,我们被埋伏了。”  “什么?”同伴低呼。  “撤!”孩子拉着同伴的手朝另外一个岔口跑去。他们跑到一处管道枢纽处的天井,正要爬上梯子的时候,他身体突然一震,猛地一把将同伴推倒在地。  “砰――”  一颗子弹击中了梯子,弹出一个火花。  光线照不到的下水道出口,两个持枪的男人走了出来。后者犹如拎着一只死狗一般,将一个红头发的孩子丢了出来。  Seven只看了一眼那孩子模糊的身影就知道,他已经死了。  “Five!”同伴低呼。  Seven压下了男孩的肩膀。  男人走了过来:“把东西交出来。”  “东西不在我们这里。”Seven冷静地说,“我们已经把东西转移了。”  “可不要以为你们是孩子我们就会仁慈。”男人用枪指着高个儿男孩的头,“死了的那个小东西把什么都告诉我们了。东西在你们身上,你们是来交接的。现在,把东西给我,我保证可以让你们死得痛快一点。”  Seven身体打了一个寒战。  清冷的月光从头顶的天井照下来,远处街市上的热闹随着这微弱的光芒溢了下来,落在孩子身上。他抬起了头,露出一张精致的面孔。这是一个十分漂亮的亚裔孩子,即使才在下水道里摸爬滚打过,但是依旧俊秀得像画里的小童一样。  男人饶有兴趣的目光在孩子稚嫩的面孔和瘦小的身材上打转。  “或许,我也会饶你一死。你有更好的用途。”  Seven露出了孩童的恐惧。他瘦小的身子瑟缩着。同伴和他依偎在梯子边,瑟瑟发抖。  “得了。”另外一个男人不耐烦地说,“不过是两个小孩子,能有多大能耐?把他们抓过来,朝他们屁股上拍几下,然后把东西搜出来吧。别浪费时间。”  男人哈哈一笑,晃了晃枪:“听到了吗?你们这两个小野种……”  电光石火之间,Seven一跃而起,犹如一只野猫扑了过去。他左手的帽子罩住了男人手里的枪,右手握着一根从梯子上掰下来的铁条,将它准确地插进了男人的左眼。  枪声再度响起。凌乱慌张,夹杂着叫骂声――  6:50AM,唐人街。  容婧按下闹铃,打了个大哈欠,翻身起床。她抓了一个发圈把头发随意一扎,穿着软底拖鞋朝厨房走去。比萨也打了个哈欠从窝里跳起来,摇头摆尾地跟在她脚后。  容婧打开冰箱,取出牛奶、鸡蛋准备做早饭。  容婧忽然皱眉。鸡蛋怎么少了两个?牛奶也只剩半盒。四个苹果现在只有三个,面包也被什么人扯去了一块。  她凶狠狠地瞪着脚边的比萨:“说,是不是你半夜偷吃?”  比萨无辜地伸着舌头,摇着尾巴。  难道是师父半夜起来吃的?  容婧撇了撇嘴,把这种大不敬的想法从脑子里抹了出去。她直起腰,关上冰箱门。就在转身之际,身后起了一阵轻风,一只冰凉的手放在了她的脖子上,一个尖锐的东西准确无误地卡着她的喉骨。  “别动!”  手里的鸡蛋啪地掉在地上,摔了个稀烂。比萨这只没用的笨狗这个时候反而呜咽着缩到了吧台底下,根本不敢出来。  容婧闻到了浓重的血腥气。那只手还很小,那个声音也充满了稚气。但是其中冰冷的威胁却让容婧不敢掉以轻心。  “嘿,哥们儿,你要是想要钱,都在我的外衣口袋里,你可以全都拿走。别伤害我,我不会报警的。”  瘦小的手抖了抖,不稳的气息从身后传来。尖锐的东西刺痛了容婧的皮肤,她翻了个白眼。  “你受伤了?急救箱在客厅。”  “闭嘴!”  果真,很稚气的嗓音。  容婧嘴角轻挑,猛地转身,一记手刀朝对方脖颈砍去。  可没等她碰到对方,那人就软软地倒了下去,手里的尖锐物体也掉在地上。是一片指甲盖大的碎玻璃。  容婧小心翼翼地掀开那人夹克的帽子,看清了他的长相。她“哎呀”一声叫了起来。  “师父,师父!”容婧丢下孩子,噔噔地朝楼上跑去,“家里来了只小耗子!”  2:15PM,唐人街。  Seven醒了过来。  他并没有立刻张开眼,而是一动不动地躺着,通过感觉探知着周围的一切。同时,之前的经历涌上了眼前。  Five死了,被逼供打死的。Six也死了,逃跑的时候不及时,被子弹打中了腿。他不得不放弃他独自逃走,然后看着那个人走到艰难爬行的Six身边,朝着他的头扣动扳机。  也好,都死得还算痛快。  只有他逃出来了。他也没有逃远,在唐人街找了一个僻静又宽大的屋子,从后门翻了进来。然后,那个女孩……  屋里很静,有股沉沉的幽香,馥郁素雅。  Seven终于张开眼。屋内果真无人。  这是一间中式的屋子,门窗摆设都是红木。这种装修,在唐人街也算普遍,只是别家的家具并没有这家的精致贵重。  他身上的伤已经都被处理过,上药包扎,连衣服也换了,却是女生的款式。  他下了床,慢慢地朝外面走去。  走廊很长,点着灯,一间间房屋的门紧锁着。空气里充满了一样的波动,这让敏锐的孩子感到不大适应。他躲闪着走着,额头渐渐浸出汗水来。  楼梯口,一只肥滚滚的腊肠犬正口水吧嗒地啃着一根狗咀嚼棒,看到Seven,警惕地呜了一声。孩子不动声色地稍微释放了一点意念,狗就惊慌地叼着食物缩到了楼梯后面。  “哎呀,你醒啦!”女孩子清亮的声音从头上传来。  Seven抬头,看到女孩从楼梯口探出来的脑袋。正是他之前威胁过的那个女孩子。  容婧俯身看他:“你没事了?倒是命大。衣服穿着还挺合适的嘛。”  Seven不自在地扯了扯身上的衣服。容婧比他大个三四岁,她的衣服穿在他身上还略有点大。  “我就知道你听得懂中文。”容婧笑了,“上来吧,带你见个人。”  楼上才是一楼。一张绣着工笔花鸟的轻纱屏风把前后堂分了开来。前堂是家铺面,可是很静。Seven是知道的,他昨天挑的是一条很深很静的巷子。  容婧带着他绕过屏风走了出去:“师父,他醒了。”  一个年轻男子放下手里的东西,转过头来。他柔软的黑发从肩上滑落,嘴角带着淡淡的笑。  “醒了就好。饿了不?”  “我去把粥热了。”容婧又转身去了厨房。  这间店铺不算大,布置得很精致,窗明几净,一只黑玉蟾蜍伏在一个盛着清水的瓷盅沿上,嘴里吐着袅袅香烟。  这里同唐人街里常见的卖伪古玩的旅游用品店没什么区别。但是店里摆设着的每一件器具,不论是花瓶还是碗碟,字画还算珠宝,都散发着那股让人不舒服的波动。  孩子的目光转向男子刚才正在摆弄的那个器具上。那是一个翡翠香炉,也不知道被谁摔得四分五裂,正补上了一半。  香炉温润如水的表面折射着妖异的光彩。孩子的眼睛被那光晕迷住,恍惚之间,无数景象、声响,纷至沓来。  男人、女人,欢笑、哭泣,还有靡靡的乐声,夹杂着枪炮轰鸣,而后是铺天盖地的猩红。  Seven双膝一软,身子被人扶住。  男子抱起了他,将他放在一张椅子上。他是成年体魄,抱一个孩子,犹如抱着一个小动物。  “真是敏感。我果真没看错……”男子带笑低语。  Seven头晕眼花,心跳急促,呼吸渐渐窒息。  “放松……”男子微凉的手放在Seven滚烫的额头上,“听我的话,吸气,慢慢地再呼气……”  一股凉意从太阳穴涌了进来,让孩子的大脑渐渐恢复了清明。模糊的视线对焦在男子玉色的衣衫上,原来那面料上用同色的丝线绣着繁复的花纹。他身上有股很好闻的气息,清爽干净,像是雨后的草地。  “发作啦?”容婧的大嗓门插了进来,“果真好敏感。”  男子后退一步让开。  容婧把一碗瘦肉粥塞到Seven手里。  “我叫容婧,你也可以叫我琳希。这是我师父,你叫他容先生就行。你在这里很安全。呵呵,在中国城,没人敢得罪师父。”  “婧儿。”  容婧吐了吐舌头。她不过十二三岁,白皙的鹅蛋脸,杏目长眉,笑起来露出一排不大整齐的牙齿,一派娇俏天真。  Seven警惕的目光在两人之间扫着。  容老板一摆衣袖,坐回了工作台后,一边低头继续摆弄那尊香炉,一边淡淡道:“追你的人,已经被打发走了。”  Seven眼神一闪。  容老板继续说:“你把重要的东西弄丢了,估计回去了也不会被善待。你想好今后怎么办了吗?”  孩子没出声。容婧倒是满怀怜悯地瞅着他,说:“师父,我们收留他好不好?他可真漂亮,我一直想要个漂亮的小弟弟。”  说得好像要收留一只狗。  腊肠犬气呼呼地喷了喷气,趴在容老板的脚边。  “婧儿,他是个人。”容老板提醒道。  “店里也缺人手呀。”女孩笑吟吟道,“把他丢出去,不出三天,不是被杀死街头,就是又被哪个团伙招去做贼。”  她的话字字如刀,一点都不顾情面。  Seven凶狠地瞪着容婧,她也满不在乎。  容老板无奈一笑,朝Seven招了招手:“你过来。”  Seven自从接任务以来,从未听过外人的指挥,可这个男人身上有股让人难以抗拒的力量,他不自主地就走了过去。  男人白皙修长的手握着孩子的手,摸了摸他掌心指腹上的茧,问:“你几岁了?”  Seven终于开了口:“应该是八岁。”中文说得还算字正腔圆。  “你叫什么?”  “Seven。”  这只是一个编号。他是孤儿,记事起就和一群孩子关在基地里接受训练,大家的名字都是编号。他的编号是他拼命得来的,意味着他在所有出师的孩子里,排名第七。  男子目光轻柔地看着他,说:“你是否很好奇,为什么你会特别敏锐,对各种事物都有第六感?你甚至可以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听到别人听不到的,对吗?”  Seven浑身一震。这是他的秘密,连他身边的同伴都不知道。这个男人怎么会知道?  男子浅浅一笑,执着孩子的手,朝着那尊修复了一半的翡翠香炉上摸去。Seven想要瑟缩,但是身体却不受控制。  “别怕。”男子温言细语,“我是让你了解一下你自己。你知道吗,你是个被神祝福的孩子。”  他?一个不知父母的孤儿,下水道里的耗子一样长大的孩子,偷过东西,杀过人,运过毒品和武器。他早慧,知道自己卑贱肮脏,没人在乎自己。  可是这个男人却说,他是被神祝福的孩子。  手贴在了香炉上,冰凉温润的感觉传了过来。一刹那,无数光影声乐迎面袭来,占据了他所有的思绪,鼻端闻到一股清爽的芳香。再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有人在耳边低声呼唤:“陛下,陛下?”  他回过神来,仿佛大梦初醒。  深宫华堂,帷帘低垂,灯火通明。座下,执萧抚琴的宫女,舞扇振袖的舞姬,全都屏气凝神地望过来。空气里氤氲着馥郁的龙涎香,混合着殿外薄纱遮掩下的夜花香气,直叫人沉醉。  那人轻声说:“陛下可是累了?”  他笑着轻轻握住那双白皙柔软的手,道:“花香夜浓,歌舞升平,一时走神罢了。皇后不要担心。”  身旁女子盈盈一笑,月华皎皎。殿中歌舞再起,在座臣子王公无不带笑相看。  他想起来了,自己正是越国皇帝,少年登基,至今还不足十载。他是先皇长子,母亲贵为皇后,他出生起就被立为太子。他并不是兄弟中最聪明的,但算是最勤勉的。登基以来,他虽不能像祖宗前辈一样开疆扩土,但也能守着江山,整顿吏治、招贤纳良。  说道开疆扩土,他的目光落在手边矮几上。那里摆着一尊翡翠香炉,正是他在外镇守边关的四弟这日才进献上来的宝物之一。  那是一尊晶莹水润的翡翠香炉,由一块整玉雕刻而成,每一道起伏都温润亮泽,翠绿欲滴。整个物件外精内华,分外夺目。  “晋王所献的这尊香炉,看来甚得陛下欢心。”右首一位青衫男子道。  他笑道:“四弟在边关苦寒之地,为我大越镇守国门,劳苦功高。其实只要他一切安好,朕就宽心了。”  青衫男子道:“陛下和晋王兄弟情深,已经偏了心,凡是晋王送来的,都是举世无双的宝贝。”  他笑了,身边皇后也笑,于是众人都笑了。  他笑着转向皇后,低语说:“梅蓁倒还和往常一样,多喝了几杯,就会拿朕打趣,全无君臣之分。”  皇后斟酒,温婉浅笑道:“还不是陛下惯的。”  他接过酒,细细抿了一口,转着酒杯,道:“我听说你最近又犯了头疼的毛病,夜间睡不踏实。这香炉不如放你宫中,焚点安神的香也好。”  “臣妾已经好多了。”皇后眼帘低垂,避开他的目光,“那香炉是晋王对陛下的一片心意,臣妾怎么能夺美。”  宴会通宵达旦,帝后早早离席,也让臣子少些拘束。他还有奏折要批阅,便将皇后送至朝阳宫门口。  夜色里,那娉婷的身影被宫娥簇拥着隐在深深的宫道尽头。他也真想在这时唤一声,不是叫她皇后,而是叫她的名字,问她,你可回心转意,今夜可愿留下来。  但是直到最后一点灯火消失在宫道深处,他的话也没有说出口。  世人皆知帝后情深,陛下除了皇后外,只象征性地立了两位妃嫔。皇后未有生育,因为登基数年没有儿子,每隔一段时间,大臣们就会上书求皇帝选秀女充实后宫,皇帝怕让皇后担了善妒的名声,终于纳了两个妃子。幸好王嫔一幸有孕,生下了皇长子,赵美人后来又生了两个公主。闹腾的大臣们才算安歇了点。  皇后是张太傅的独女,温婉端庄,知书达理,素有才名,是京城闺秀中一枝傲雪独立的芙蓉花。但是对于皇帝来说,皇后只是他的芷环妹妹,是那个在冰天雪地里,往他手里塞了一个小暖炉的女孩。  一回忆起来,往事就有点久远了。  太傅入宫给还是太子的皇帝授课,和善博学的太傅显然比只知沉迷炼丹的先皇更加像个父亲,太子自然对太傅越加亲近。那年深冬,太傅之妻张夫人病逝,太子前去祭拜师母。张府并不奢华,唯独庭院广阔,假山湖水错落,小太子在院子里迷了路。  皑皑白雪中,一身孝服的小女孩虽然双眼红肿,却还是关切地问他,你可是迷路了?你冷不冷?  她把暖炉塞在他手里,然后拉着他的手,将他引回了堂上。  那时他就想,他将来一定要娶这个温柔娴雅的女孩为妻。  越国女子多有才名,芷环自幼聪慧,诗词歌赋无一不精,很得当时的皇后喜爱,于是时常进宫伴驾。她和几个臣子之女,便经常同皇子王孙们玩耍在一处。太子同她,一直是最亲的。后来她做了太子妃,人人都道,这姻缘是天注定,她本就和太子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就连他自己也这么想。这姻缘是天作之合,他们两人必定会恩爱白头,谱写一段千古流传的帝后佳话。  只是他未想到,他是爱芷环,芷环却是不爱他。  少年帝王,英俊儒雅,又情深义重。可她不爱你,便就是不爱。一腔深情都丢进御花园的水池子里打了水漂。  他自诩君子,当然做不来强人所难之事。虽然皇后心里有别人,可他心里只有皇后,依旧数年如一日地待她如掌中珠宝。他不敢勉强她侍寝,只偶尔招那两个才人来陪陪自己,漫漫长夜,还是自己独处的时间居多。  若是外人知道这富有天下的九五之尊也会孤单地守着清冷大殿看月辉星光,不知道作何想。  回到勤政殿,案上堆叠着的奏折边,多了一抹翠绿色。  总管太监李德开道:“是皇后娘娘吩咐老奴把这香炉放在这里的,说是陛下熬夜办公伤神,有香炉熏香可以略微缓解。”  他心里先前郁结的凉意渐渐化了,笑道:“四弟这礼送得甚得朕心,我可要好好回赏他些才是。”  可是赏赐什么好?  番邦朝臣进宫上来的宝物,他哪样不会分一份出来赏赐给晋王?不但因为他是为自己镇守边关的弟弟,也是因为他是自己最亲的弟弟。  摩挲着温热的香炉,看着自己惯执丹笔批红的白皙手掌,再想到四弟那双拉弓拔剑、覆盖着薄茧的大手,他哂然一笑。  他总把小四儿当孩子,忽略了他早已经是顶天立地的英雄男儿。只是总忍不住怀念过去的岁月,那个因为染了风寒,总是依偎在自己怀里要人喂药的孩子。  想起四弟那厚实有力的大手,当年也曾白嫩娇柔,软软的就像嫩豆腐。他小心翼翼地握着,教他执笔写字:“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  孩子听不懂,其实他打小就是不爱书画爱刀剑的主儿。先皇偏偏重武轻文,最爱这个小儿子,连着他生母刘淑妃也晋了贵妃。  刘贵妃本就姿容绝色,宠冠后宫,人又谨慎稳重,在宫里素来有人缘。皇后人前和贵妃姐妹情深,私下咬牙冷笑。  “刘贵妃城府深,她儿子也不会是简单之辈。你顾着兄弟情分交往足够,不要自作多情。”  可是太子怎么也无法把温柔美丽的贵妃和天真活泼的四弟和阴险狡诈联系在一起。宫闱之中,总该容得下兄友弟恭的一点情。  先帝驾崩后,刘贵妃殉情,新皇登基后给她追封了皇贵妃,四弟也得封晋王。  不久边关不稳,不少将士主动请缨,晋王就在列。梅蓁说晋王并非池中之物,还是不要给他兵权的好。可是四弟再三恳求,说男儿当志在四方,杀敌报国、建功立业。他心软,禁不住四弟恳求,点了他带兵平叛。  等叛乱平息,晋王又上表说怕自己功高震主,回京尴尬,求留在边关,继续为皇兄镇守国门。他虽然准了,可是心疼得紧,担心边关苦寒,书信和赏赐也从未停过。  昔日走在自己身侧的小小孩童,羽翼丰满,振翅高飞,翱翔九天。而他则身负江山社稷,困顿在宫墙之中,徒留羡慕罢了。  这样又想到了皇后。她也陪着自己困在这深宫里,苦挨着岁月,也不知道今天这样一个月夜,她有没有思念她心里的那个人。  一份相思,几处闲愁。他们几个明明一同长大,却眼看着疏离了。就连小时候最会偷懒作弊的梅蓁也都成了状元,年纪轻轻做了丞相,整日里不是督促他勤政,就是劝他提防着晋王揽权。  他偶尔笑道:“阿蓁,你就是好运碰到我这样好脾气的皇帝。不然光就是你危言耸听、离间皇家兄弟感情这一项罪名,就足够把你的脑袋砍个七八十次了。”  梅蓁清朗一笑,满不在乎:“若陛下能明白臣的一片苦心,臣就是挨千刀万剐也在所不惜。”  他道:“我不知道你和四弟有了什么芥蒂,不过我知道四弟不会负我。”  梅蓁摇头苦笑:“臣毛病诸多,但就是不会小肚鸡肠睚眦必报。而陛下什么都好,就是心软慈悲,太重感情。”  这也是母后常说儿子的话:你什么都好,聪颖博学,仁爱英明,就是太重情。自古多情帝王都没有好下场,母亲怎么能不为你担心?  先帝驾崩后,皇后终于熬成了太后,看着儿子登基,她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气一松,身体就一日不如一日,如此这般又熬了六年,终于撒手人寰。临终前,也抱上了皇孙,所以走得很是安心。  皇帝想到这里,又看了看飘着轻烟的翡翠香炉。  即便是那样,母后临终前,也还叮嘱过皇帝,说你既然把晋王远远赶走了,就别再招他回来。早日把大皇子立为太子,再多生几个孩子。我的儿,这样,至少你不会那么寂寞。  皇帝不觉苦笑,搁下笔。  母后也看出他的寂寞。  倾心爱慕的女子对他疏远恭敬,兄弟远在边关,而好友和自己君臣有别,也不能时刻陪伴左右。偌大的皇宫,竟然没有一个陪自己赏月听风,闲聊说笑的人。  皇帝这夜批改奏折到深夜,受了些风寒,次日勉强起来上了早朝,回来后就发起了烧。  御医过来看了,开了方子,皇后亲自守着红泥小火炉煎药。  皇帝烧得迷迷糊糊,唤了一声四弟。  皇后握着他的手说:“陛下可是要召晋王回京?”  他点了点头,又摇摇头:“我没事。也别告诉他,让他担心。”  皇后便没说什么。  不久,梅蓁连同几位王爷和大臣过来觐见。  皇后服侍皇帝用了药,就避开了。  皇帝精神稍微好了些,等到臣子们都告辞,他把梅蓁单独留了下来。  他倚在床头,轻声说:“大皇子已满五岁,梅相你看,是否该寻个时间,立太子了?”  梅蓁目光一闪,躬身道:“大皇子聪颖过人,宽厚仁慈,又勤奋好学,是有望成为明君的好苗子。但是陛下春秋正盛,将来必然还会有许多皇子。今日立了大皇子为太子,他日若是皇后生下嫡出皇子,那众人都要为难。”  皇帝咳了两声:“我和皇后这样……怕是不会有孩子了。我如今又病了……”  梅蓁神色一紧:“陛下偶然风寒,不日即可痊愈,请陛下多自珍重,且不要说这些丧气话。”  皇帝笑了笑:“我知道的。也罢,大皇子毕竟还小。”  梅蓁又道:“听闻陛下昏睡之中险些将晋王召回京?”  皇帝的手轻叩了一下床沿,低垂着眼帘道:“看来朕的寝宫中也多有外人耳目。”  梅蓁撩袍跪下,道:“是臣僭越了。”  皇帝摆手,让他起来:“你也是为了提醒我,我知道。这些年,有劳你费心了。只是我……始终对那个人,存着几分期望,盼着……不会那么对我……”  梅蓁还想说,皇帝已经面露倦色,他沉吟片刻,叩拜告辞。  皇帝的病过了几日就好了,重新开始处理政事,闲暇的时候不是去皇后那里坐坐,聊一会儿天,就是把几个孩子叫到身边,问问功课,看他们玩耍。  大皇子正是男女莫辨的童真年纪,粉嫩一团,眉眼极似他父皇。他连性子也是温和腼腆的,对两个妹妹极其呵护疼爱。  皇帝看他给妹妹养的小兔子喂菜叶子,看孩子一脸善良温柔,笑容就有点苦。他自己身为帝王,就过于懦弱,无大主见,总被权臣制约。若是这孩子即位,前途更是堪忧。  还没叹完,李德开就匆匆进来,喜道:“陛下,早上赵美人身体不适,太医看过,说是已经有了两个多月的身孕了。”  所有人都朝皇帝看过来。他慢慢笑道:“这可真是桩喜事。”  这时小太监有来报,说梅相求见。  梅蓁身穿一身紫红官袍,面色肃然地迈进大殿,叩头行礼,道:“陛下,边关急报,犬戎部落犯境,晋王率兵抗击,交战混乱,晋王殿下……失了踪迹!”  皇帝猛地站起来,脸色惨白。他嘴巴张开,话还未出口,身子就软软倒下。  殿内顿时响起一片惊呼之声。  醒来的时候,殿内一片昏暗。  皇后坐在床边,目光望着一片虚空,秀美的脸上没有表情。他凝视了她许久,才出声唤了她一声。  皇后苦涩地笑:“陛下醒来了?您已经睡了一日一夜了。太医说您连日操劳,体虚气弱,又加上受了惊,才会晕倒。”  他问:“四弟……可有消息?”  皇后掖了掖被角,说:“晋王吉人天相,一定不会有事的。陛下好好养病。”  她的语气始终平稳从容,波澜不惊。  皇帝握住了她的手,半晌才说:“你恨我吗?”  “陛下何出此言?”皇后淡淡笑了,“陛下对臣妾的好,臣妾就算来生为奴为婢都报答不尽。”  他笑了笑,目光移向不远处的一抹翠色。  翡翠香炉上静静地飘着轻烟,纱帐低垂,所有的景物都昏昏地融在幽暗处,只有那股馥郁沉香萦绕不去。  “芷环,”他轻声念着她的名字,“我知道你其实……你对他……其实当初,你若是肯告诉我,我即便惹得父皇母后恼怒,也不会让你不甘愿地嫁进皇宫来的。”  手里冰凉的柔荑轻微颤抖了一下。  “陛下,过去的事何必再提。臣妾早已没了非分之想,只想在宫里伺候着您,做一名尽职尽责的皇后。”  他的头又开始昏昏沉沉,话语声渐渐低了下去:“芷环,你心里苦,我明白。你一定是怪我……对他……我其实……”  “陛下,”女子柔软的手拂上皇帝滚烫的额头,“都别说了,您好好休息吧。”  皇帝终于又昏睡了过去。  皇后抽出被握着的手,为他盖好被子,站了起来。年轻的帝王无知无觉地沉睡着,清俊的面孔一片苍白,浓长的睫毛在他眼下投下暗暗的影子。  曾有那么一个俊秀的小少年,目光热切地注视着她,但是举止却又那么温文有礼,倒显得少年老成得可爱。他对自己说:“芷环,你愿意做太子妃吗?我将来一定要娶你,一辈子都对你好。”  那便是他们几个人痛苦纠缠的开端。  皇后缓缓走到香炉前,揭开盖子,从匣子里取了几张香片丢进去。烟浓了些,香气也变得稠密。  皇帝睡得很不安,眉头紧锁。  他梦到自己没了病痛,下了床。殿里没有人影,殿外却明亮如昼。他推开殿门走出去,外面是暖融融的春色,是京郊皇家别院里的湖光山色。  几个孩子在湖边玩耍,少年们嬉笑打闹,一个娇柔秀美的女孩安静地坐在一块大石上,望着他们笑。  四弟正是抽条长个子的年纪,身材高瘦,又最顽皮。他折了一枝柳条抽水玩,水珠四溅,甩到了芷环身上。芷环咬着唇,有些气恼,怯怯地不敢开口,只好躲开。  他不禁走了过去,护住她,对四弟道:“你要闹就去那边闹,别弄脏了芷环的新衣。”  四弟老大不高兴地瞪了芷环一眼:“弄脏了就赔你一件。干吗找哥哥告状?”  芷环的俏脸涨得通红。  他道:“芷环什么都没说,是我看到的。”  四弟雪亮的视线在他脸上转了一圈,恨恨地丢下柳枝就跑了。芷环从他怀里探头望着他的背影,双目荡漾着水汽,有些委屈,又有些期盼。  他俩,大概就是从那个小别扭开始的。  四弟八成是故意招惹芷环,倒是他这个兄长横插一脚,破坏了一段好姻缘。  四弟先去镇守边关前,就在这间大殿里,向他磕头道别。英武的少年将军身披铠甲,双目却通红,深深凝视着他,说:“皇兄一定要保重身体,照顾好自己。”  他当时道:“放心,我和皇后,都会好好保重自己,等你回来。”  这孩子终于离开他庇护的怀抱,一去不返。  他望着他的背影,想起先帝刚驾崩时,刘贵妃一时想不开以身相殉,四弟那失魂落魄的模样。他们守灵,他抱着这个孩子,哄着他说:“你哭吧,哭出来会好些。可是怀里的少年死死咬着嘴唇,就是倔强地不肯掉一滴眼泪。”  他当时道:“小四,你还有哥哥呢。”  四弟当时如何回应?现在回想起来,他似乎是,轻轻地哼了一声。  轻蔑不屑地,哼了一声。  皇帝喘息着张开眼,推开来扶他的李德开,扑在床沿,张口呕吐起来。  宫女惊呼,声音充满恐惧。  猩红一片铺开,铺天盖地。这浓稠的血幕里,只见金戈铁马,只闻呐喊嘶鸣。年轻的晋王跨着骏马冲锋陷阵,长刀横扫,所向无敌。  这时不知哪里突然飞来一支冷箭,直直朝着晋王射去。他张口想喊,提醒他躲避,可喉咙却发不出声音。  一箭射中胸口,晋王翻身跌落马下。  “陛下……”  是谁,扑进了殿中?  他们在哭喊什么?  “陛下……晋王他……晋王他……”  别说!我不想知道这个噩耗!  “他反了!”  星光漫洒的夜,宫闱里沸腾喧嚣。城墙之外,则是通天火光,阵阵杀声远远传来。  时间过得真快。似乎昨日才听闻四弟谋反,今日他就挥兵皇城下。  其实也是他自己的日子过得浑浑噩噩吧。生病的人,神志总有些模糊,只隐约记得那些战报飞雪一般送到面前,记录一次次败绩。皇帝卧床不起,梅相代为操持政事,忙得分身乏术。年纪轻轻的,鬓边竟也有了白丝。  这一晃,就是数月过去了。皇帝每天醒来的时候,就等着有人来和他说,这一切都是误会,晋王没有反。或者,宫人告诉他,他昨夜做了好长一个梦。  只是,这些事从未发生。  年轻的帝王坐在窗前的榻上,手边案几上,晶莹温润的翡翠香炉里,香烟袅袅,皇帝眼里映着窗外的星光火色,清俊的面容也隐隐被火光染上一层血色。  大皇子和两个公主都由王嫔带着,在敌军攻城前就离京了,现在应该正在南下的船上。赵美人身怀六甲,临走前突然开始镇痛,只有留在宫里生产。  他看着城外那个架势,遗憾地叹了一声。这孩子就算能顺利生下来,也未必能逃过此劫难。  赵美人的痛呼声渐渐弱下去,皇后走出来低声说:“孩子体位不正,没法顺产。大人孩子,只能保一个了。”  他凝望着皇后。这个美丽的女子面颊上有着细细的汗,目光依旧那么镇定沉稳。  他微微笑,说:“时间来不及了,保孩子吧。然后,你带着孩子先走。他……不会伤害你的。”  皇后身子一震:“陛下……”  皇帝低头轻咳,口腔里一股浓浓的血腥,红地黑纹的长袍掩住了血迹。  “你不走也行,我也打算废了你。从今天起,你就不再是我的皇后。日后你如何婚嫁,与我无干了。”他又轻笑一声,“我想管,也管不了了。”  他靠在软垫上喘息,皇后踉跄着走过来,跪在了他的身前。  “陛下……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皇帝把目光从那张他爱慕多年的面孔上,移到了手边的香炉上。炉子里还燃着香,炉壁温暖,雕刻精致的孔洞里,轻烟飘散。  “早就担心,从来不敢去确实。直到,这香炉送到我面前。你恨我,虽然我不知道你竟然恨我到如此地步。而四弟他……我也不知道,他会为了你,不惜叛变。”  皇后神情凄楚,眼里却没有泪水。她冷冷地笑,配合着内室里传来的赵美人的痛苦呻吟,显得狰狞又可怜。  “你早知道,还纵容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梅蓁不是日日都劝说你提防晋王吗?你却在上个月寻了他一个错处,将他削官贬职,赶回了老家。我知道,你是在保他。你眼里只有梅蓁。什么夫妻深情,什么兄友弟恭,不过都是做给世人看的!”  “你在说什么?”皇帝忍着胸口剧痛,问,“难道我对你不够好?”  皇后凄厉笑道:“幽禁我在深宫,忍受无边寂寞,将我和心上人分离不说,还总是提点刺激我。我若应对得有半点不是,你就会冷落我数日。陛下是帝王,臣妾不得不从,就算为了娘家人,为了他,臣妾也要忍。可是今日,臣妾终于忍到了尽头!”  他提起一口气,想辩解两句,然而又是一口淤血涌出喉咙。  他的心肺都已经坏了,不论叛军会不会攻进来,他都活不过今晚。他想对皇后说,我对你的愧疚是真心实意的,我不见你也是因为觉得你不想见我,我从未想过冷落你。可这误会却又没有什么解释的必要。  恨已经恨了,叛也已经叛了,说什么做什么,都无法挽回。  他只觉得对不起列祖列宗,对不起父皇母后。特别是母后,最是担心晋王叛变,对他耳提面命,可他还是犯了错。  他喘息着,视线一阵阵模糊。赵美人终于没了声音,过了片刻,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响起。  产婆战战兢兢地来报,说娘娘生了一个小皇子。  他哂然一笑,这个孩子来得可真是时候。  外面的厮杀声越来越近。  李德开一脸激动地冲进殿里,扑在皇帝面前,颤抖着道:“陛下,是勤王的军队来了!梅相果真如约,同定国侯一道率军前来勤王了!”  皇后浑身一震,难以置信地望向皇帝。  “你……原来是计!”  他挣扎着下了榻,手一抬,香炉翻落在地,摔碎成了数片。  皇后扑过来抓住他,撕扯摇晃着他:“你逼反他,原来是为了请君入瓮!他是你兄弟,你竟然要手足相残!”  他也不挣扎,只淡淡笑:“我也并不想。我已经一让再让,可他还是要反。”  皇后恶狠狠道:“你以为杀了他,我就会爱你吗?你错了!他若死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他扣着皇后的手,把衣襟抽了回来,道:“皇后,你知道我的底线是什么吗?”  皇后一愣。  他道:“我的底线,就是这天下百姓。所以,你们当初用香炉给我下毒时,我还能容忍你们。可四弟起兵造翻,导致生灵涂炭,百姓流离失所。我亦忍无可忍了。”  皇后面色发青,花容月貌也变得狰狞:“他……他比你更适合做皇帝。先帝本来要废了你改立他的。太后先下手,毒死先帝,逼死刘贵妃,你才做了皇帝。你这……优柔寡断的人,根本就……你哪里及他一分好?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你,我自始至终,爱的都是他。”  他听了这话,本应该浑身冰凉、痛彻心扉的。可是大概毒已经坏了五脏六腑,他倒是全无知觉,不悲不喜了。  他摇了摇头,道:“皇后,你知道你为什么一直活得这么累?”  皇后道:“为什么?”  他不答,吃力地一步步朝外走去。  皇后惊讶地跟在他身后:“你要去哪儿?你这样,莫非还想出去杀敌不成?”  他回首朝她浅笑:“我只是想去看看他。”  突然很想看看,曾经被他如珠如宝呵护大的少年,如今变成什么样了。他的视线越来越模糊,怕等他打过来的时候,他已经看不到了。  登基至今,一别十年,他真的很想看看他的小四。  先帝驾崩那夜,也是这样浓黑诡异。他仓皇奔跑,赶到刘贵妃的宫里,然后一把抱住吓傻了的四弟。两个少年躲在角落,看着刘贵妃被灌下毒酒。他用尽全身力气抱住四弟,不让他动,手紧紧地捂着他的嘴。  刘贵妃凄惨尖叫,诅咒着皇后和太子,然后七窍流血、抽搐地死去。他把少年的头按进胸口,对他说,对不起,忘了你今天看到的吧,忘了这一切。哥哥会好好补偿你,哥哥会照顾你。  母后说,斩草要除根。  晋王不是误食了毒草,就是落马受伤,竟然没有几日是安宁的。他终于忍痛割爱,不顾反对,将晋王驱逐出京,赶去了边关。  芷环就此恨了他。那又是另外一话。  就像她自己说的,她从不爱他,估计他们成婚时就开始恨他了。恨他自作多情,恨他强取豪夺。  其实他也早知道,自己优柔寡断,并不是个做国君的料。相比起来,行事果断的四弟比他更适合那个位置。想想母后争了一辈子,以为把刘贵妃母子踩死了,结果到头来,自己儿子没用,皇位还得拱手让人。  他吃力地走着,视线里一片模糊,他朝着有火光和人声的地方走去。皇后竟然一直跟在他身后,似乎想要扶他。  “你……陛下,你会杀他吗?”  他停下,辨别着声音朝她道:“这不由我,也不由你。我若赢了,废后的诏书明日就颁发下去。你若不想在感恩寺里出家,现在走还来得及。”  皇后吸了一口气,道:“他绝不会让你这么对我的!”  他淡淡一笑:“皇后,你活得那么苦,就是因为你把自己看得太重了。”  皇后脸色更加难看。  他道:“这场政变,自始至终,都是我和四弟之事,与你无关。你到现在,还不清楚吗?”  皇后踉跄一步。  男人的政治,男人的战场。没有什么冲冠一怒为红颜,也没有什么两小无猜生死相许。不过是个野心的王爷想要篡位罢了。  皇帝侧耳听声,听到金戈交鸣,听到骑兵的马蹄,听到呜呜的风声。突然之间,一切安静下来。他感觉到无数锋利的视线凝聚在自己身上。  他往下望,朦胧的视线里,是晃动的火光和刀剑。阵前有个人骑在高头大马上,似乎是他的四弟,似乎又不是。记忆中的四弟没有这么高大健硕,没有这么英武勃发。那只是个雪白娇嫩的孩子,手指纤细,声音柔软,为了能在他怀里多依偎片刻,总是装睡。  那个孩子,早已经在父皇驾崩时,随着刘贵妃一起去了,活下来的,是一个忘了过去,只知道仇恨的木偶。  怀里的新生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城楼下的人冲他喊话,他也已经听不清了。芷环说那香毒不死人,说的是真话。只是她不知道,当初母后对四弟下毒,是他代四弟吃了那份糕点。虽然救了回来,可是余毒未清,如今再和这香毒混合在一起,足以致命。  “陛下,叛贼押到!”清润文雅的声音,那是梅蓁。他今夜随军奔波,出生入死,可依旧这般从容优雅,波澜不惊。  由他来辅佐皇儿登基,治理江山,他和祖宗们在九泉之下都该能安心。  一个人被士兵押着带到他跟前。  皇后发出哭喊,又被宫人拉了下去。  那人尖锐灼热的目光落在他脸上。他似乎说了什么,成王败寇,心甘情愿什么的。  皇帝已经听不清了。  他只说:“四弟,我一直等你回来。只是没想到等来的是这样的结局。”  他的眼里失去最后一点亮,耳朵也再听不到半点声音。风一吹过,他轻轻飞起来,乘着风朝天上飞去,飞向一片星海。  星海深处,有两个孩子,女孩递给他暖手的炉子,男孩依偎在他怀里。他教他唱民间小曲:“一愿世清平,二愿身常健……”  后面是什么?  已经不重要了……  7:00AM,纽约,唐人街。  闹钟响起,容梓白睁开眼,按停了闹铃,起床准备早饭。  容婧已经在厨房里打豆浆,看到他过来,指了指灶台说:“你来煎蛋。”  容梓白扎起头发。  他的碎发半长不长,乌黑得就像化不开的夜,将他衬托得肌肤胜雪,眸若寒星。他今年十八岁,身体介于少年与成年之间,犹如一株柳树,修长柔韧。只有熟识他的人才知道,这具看似柔弱的身体里蕴含着怎样强大的力量。  容婧打开冰箱,撇嘴道:“又该去趟超市了。你等下别忘了,如果有打折的樱桃,记得给我买一盒。”  “你不去?”  “我们小组今天碰头修改毕业设计方案。”容婧理直气壮。她如今已经是纽约大学提斯克艺术学院的毕业生,天知道以她这吊儿郎当的态度,能否通过毕业答辩。  “你昨晚没睡好?”容婧问。  容梓白熟练地把平底锅里的鸡蛋翻了个面,嗯了一声:“梦到以前的事了……”  “那尊香炉?”容婧瞪大一双漂亮的杏眼,“十年前的事了呀。嗬,不过我也常梦到我第一次在师父的带领下去听那些古董的故事。第一次,总是最难忘的。”  那是多么奇妙的经历,一生难忘。师父发掘出他们身上超乎常人的感官,教他们如何去感受那些不会说话的古董,体会它们历经了千百年的沧桑,读懂它们的故事。这不仅仅是修复古董,而是让它们在手中复活。  当年的那尊翡翠香炉是别人典当在店里的,虽然早修复好了,可破损的玉器无人问津,于是这十年来都一直放在橱窗里做摆设。破碎后又修复的香炉,毕竟经历了千年风霜,不少部位都已经轻微钙化,色泽早不如当年,斑驳沧桑。  用了早餐,容婧背着包就跑走了,丢下容梓白一个人守店。  比萨去年已经去世,现在店里的狗是它的孙子,也叫比萨,也是那么好吃又胆小,傻乎乎的。  容梓白正在描着一张工笔画,身后门铃轻响,有人走了进来。  “容老板……”  少年转过身。  客人一愣,笑道:“原来是容小老板。”  “师父外出,还未回来。”容梓白道,“先生是有东西送修,还是想买点东西?”  那三十岁左右的英俊男子点了点头,伸手一指,正是橱窗里的翡翠香炉。  容梓白微微一怔:“先生,这尊香炉是别人典当的。”  男子又取出了当票。  “这香炉虽然破了,但还是家里的祖传之物。当初我哥哥为了供我读医学院,不得已变卖了它。如今条件好转,我想赎回来。”  支票上写的数字,是当初典价的五倍。男子那张上过著名医学杂志的面孔上,有着得偿所愿的满足。  容梓白收下支票,将香炉捧了出来。  男子微笑着,细致地轻抚了一下:“哥哥患有眼疾,已经失明,我如果将这香炉带回去,他一定会很高兴。”  容梓白忽然问:“那芷环呢?”  “你认识我前妻?”男子惊讶,“她已经去了英国,终于可以追寻她自己的事业了……家长里短的,说来话长,让容小老板见笑了。”  容梓白摇了摇头,轻笑一下。美少年一笑倾城,客人也不由得露出赞赏之色。  容梓白找来匣子装香炉。他伸出手,揭开了香炉的盖子。里面光滑的内壁上刻着几行字。  “一愿世清平,二愿身常健,三愿临老头,岁岁与君见。”  那一刻,暗香扑鼻。  第二话&凤求凰  “请问,有人在吗?”  容婧从芝士薯片和漫画中抬起头,双眼犹如扫描仪一样将来人上下打量了一番。  手工驼毛大衣,修剪得十分精细的头发,五位数的手表,还有欧亚混血的英俊面孔。  容婧在短短三秒之内就完成了抹手擦嘴、理头发,顺便把零食一股脑塞进抽屉里等一系列动作,然后姿态端庄地站起来,双手优雅地放在身前,笑得比迎宾小姐还甜美。  “我能为您做什么吗,先生?”  英俊的客人有点羞赧,但是依旧温和从容。他将一个小皮箱放在了柜台上,对容婧说:“我有一样祖传的首饰想请人修理一下。艾丽――我太太把上面的红宝石弄松了,珠宝店说这是古董,他们不修补,推荐了你们。”  深蓝色的天鹅绒上,躺着一支保存极好的黄金凤钗,造型古朴,线条流畅,金凤展翅欲飞,镶嵌着的宝石也温润光亮。  那股扑面而来的悸动像声波一样穿透过容婧的身体,她露出笑容来。  “先生,这支钗历史应该非常悠久,少说也快两千年的历史了,是吧?”  客人惊讶:“你居然一眼就能看出来?因为它保存得非常完好,很多人都觉得它是仿制品。”  的确,金钗确实保存得极好,整体都很完整,只除了有一颗红宝石松脱了。普通人见惯了斑驳破损的古董,自然不会认为它是真品。  客人爱惜地注视着凤钗,说:“我家祖辈在清朝末年作为劳工来到美洲大陆,身无分文,却只带了这么一支金钗,再困苦的时候都没舍得变卖。我祖母说这支金钗是汉朝的东西,一直都是我们家的祖传之物。想象不到吧,居然能把一件物品留传了两千年。”  “这的确非常不容易。”容婧点头,“关于这支凤钗,一定有个故事吧?”  客人微笑着说:“家族里的人,凡是接触过它的,都通过它找到了伴侣,婚姻美满。没人能解释这个事,不过老人都说,是因为凤钗在找另外一半的缘故。小姐,你信吗?”  客人目光清澈得就像秋天的湖水,容婧努力掩饰着自己花痴的笑,回以她最淑女的笑。如果这个时候容梓白要是在场,肯定会在她脑后翻白眼。  “我当然相信,先生。”容婧声音甜美得像喝了蜜似的,“在我们东方文化里,凤凰是一对神鸟,有了凤钗,多半会有一支凰钗来配。您说的松脱的宝石就是这一颗吧?我们可以为您镶嵌好。”  “那太好了。”客人松了口气,“因为我太太失手把它掉在地上,才把宝石摔松了。为此我们的母亲这些天可没少唠叨。”  办理好了登记,交付了押金后,客人告辞离去,约好三天后来领取。  容婧看登记簿上的签名:西蒙?薛。  薛氏电子可是本地华人产业大户,产业领域涉及手机、音响和电视等,家族公司在市中心拥有一座高楼。可是这薛家子弟却那么谦和低调,如果不是那块名贵的手表,他看着就像一个律师。  为什么好男人都结婚了?容婧长叹了一声。  师父出游还没有回来,而容梓白这小子最近参加了一个考古驴友社团,跟着一群宅男跑去爱情海潜水找古城去了。于是毕业后回家就业的容婧就理所当然地留下来守店。  我也很想晒着地中海的太阳,躺在甲板的椅子上向那些肌肤晒成古铜色的健美少年吹口哨呀。  容婧再度叹了口气。  似乎是在响应她,放着凤钗的盒子发出轻微的波动。  容婧眼珠滴溜溜一转,抿嘴笑着打开了盒子。  “我说,你在找的另一半是谁?你也有很多故事要讲给外人听吧?”她对着那支漂亮的凤钗轻声说着。如果这时有外人进来,肯定会当她精神有毛病。  不知道是不是光线角度的问题,凤钗上的宝石突然折射出一道绚丽的光芒。  “好,好。”容婧趴在柜台上,眼睛半眯着打了个哈欠,“午休时间,刚好可以来听听你的故事。”  第二话凤求凰  她在昏暗中张开了眼。  车正摇摇晃晃地前行着,外面传来脚步和马蹄声,却没有人说话。风吹拂着绣着流云和祥凤的车帘,流苏轻摆,带来了塞外特有的草原气息。  她白皙的手里放着一支金钗,凤为头,镶嵌着各色宝石,富丽华美,让人无法把视线转移开。  她抬起手,从头发上又取下另外一支钗。  两支钗正是一对,一凤一凰,成双成对。  他们是在前往关外草原的路上,她将作为大汉的西城公主,嫁于匈奴的单于。天苍苍,野茫茫,汉宫的高楼斗拱已经被远远抛在了身后。出关之后没有回头路,她再也回不到那个养育过她的土地。  而她也并不是什么公主,她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宗室女孩,因为容貌姣好、灵巧聪慧,在宫里服侍太后。外邦藩王上表求公主和亲,皇帝的女儿金枝玉叶,哪会送去狼窝?于是她就被挑选出来,做了这么一个和亲公主。  她叫阿初,原本姓刘,如果她的父亲没有犯谋反之罪,家族没有覆灭,那她也还是那个养尊处优,又快乐自由的宗室贵女。但现在这一切都已是旧话。  草原的天空没有云,苍鹰振翅飞翔,羊群像云朵一样从山坡上缓缓流下,牧人在马背上高歌。  这一切都是她很熟悉的。父亲的封地就在边塞,她从小看城里有游牧的民族来往,用宝刀和皮草换取粮食和药材。她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和少年们一起纵马城外的草原,吹着口哨赶着鹰。所以她被选中出塞和亲,熟识的宫女们为她惋惜流泪,她却为能从宫廷的桎梏中挣脱而出而欢喜。  女人总是要嫁人的,嫁给谁自己也做不了主。不管是吃细米、睡高床的王孙公子,还是吃生肉、睡毡房的匈奴汉子,对于她并无多大区别。  只是,近来的政局风云变化,容不下她作为一个普通女子做个短暂的梦。  她是被匈奴的骑兵迎接到王帐的――或者说押送。那些匈奴士兵彪悍健壮,冷酷无情,对她并无多少尊敬。他们粗鲁地催促队伍加快行程,驱赶他们就像牧羊犬驱赶着羊群。  她的贴身侍女阿姜害怕得瑟瑟发抖,问:“公主,他们是不是要杀了我们?”  她这个刚出炉的西城公主也回答不出来。不过单于倒是很快给了她们答案。  那是粗犷硬朗的男人,像草原上的苍狼,或是天空中的鹰隼。他魁梧的身上穿着华贵的皮草,凌乱的长发披在肩上,胡须浓密,高鼻深目,视线带着嫌恶和仇视落在汉朝公主身上。  单于身边的男人阴阳怪气道:“公主来得真不是时候。我们单于不久前已经发了战书,即将带兵攻打你们汉朝。公主这个亲,可要和不成了啊。”  阿初一愣。两地开战,她的和亲已再没有了意义。这是否说明,她可以回去了?  可是单于的话很快就打破了她一切的幻想。  “汉帝狡猾,出尔反尔,一面许我汉朝公主,一面又派兵驱赶我们的牧民。汉朝皇帝如此愚弄我们匈奴人,用一个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女子,封一个公主头衔,就想应付我们了?”  男人话音淳厚优美,语气却阴森冰冷,让人不寒而栗。  “既然是冒牌的公主,那怎么可以留下来玷污我匈奴天威。此等来路不明的女子,即刻架出去烧死吧。”  他要烧死她?  阿初瞠目结舌,惊讶得忘了害怕。  她是被汉帝御笔亲封的公主,堂堂正正和亲而来。而这个张狂自大的男人,竟然能如此轻描淡写地将她一个女子处死,就是为了报复大汉?  士兵已经抓住了她的袖子,将她往帐篷外拖去。  汉使起初先是激愤地怒骂,随后也跪在地上哀求了起来。阿姜已经完全吓傻,泪流满面地抓着公主的裙摆哭泣。  她也就是在这一刻,灵台空明,镇定了下来。她甩开士兵,迎向男人,声音清朗地开了口。  “单于,您是草原之王,要处死我这样一个小女子,实在易如反掌。可是我生命卑微如蝼蚁,不论死活,都于大汉国威无碍。当然,我并不是贪生怕死之辈,想要游说你放我一命。单于您要处死我,我无力反抗,只求单于对小女子心存点怜悯之心,给我一个痛快。毕竟千里迢迢到草原来,热茶还没喝一口,就被架出去做成一个炭火烤全羊什么的,真不是小女我所愿的。”  话音落后,帐内一片静默。半晌,男人仰起头,发出豪放的笑声。  使臣和侍女都惊慌失措地看着单于,只有阿初从容淡定,脸上依旧带着那份单纯的诚恳。  男人笑够了,低头俯视这个娇弱的汉女:“你不怕我?”  “我当然怕。”阿初说,“您要处死我。我不想死。所以我怕您。”  “你看上去并不像怕死的样子。”  “如果哭着跪下来哀求您,能让您放我一条生路,我绝对会这么做。可是我不认为我的恳求会改变您的决策。”  男人意味深长地笑着:“你揣测我的想法。”  “总值得尝试嘛。”阿初习惯性地耸了耸肩,这是个绝对不该出现在一个端庄的汉室公主身上的举止。  在所有人屏气凝神中,男人终于声音低沉道:“那么,我给你机会来摸清我的心思。公主,你可以不用被处死了,可你也不会成为我的阏氏――汉妾这个身份于你,已是足够了。”  使臣惊慌地抗议,可是没人理会他。对于阿初来说,她能不被处死,就已得到最大的恩典。而她会接受这个安排。因为她必须要活下去,她有必须要完成的责任。  新婚之夜对于阿初来说,也是不愿意再回忆起的往事。  单于立阏氏,会有一场盛大的婚礼,但是阿初没有这个待遇,她只是一个被纳的妾侍。分给她的帐篷小而昏暗,没有红烛,没有罗帐,没有合卺席,也没有祝贺的人群。阿姜哭着服侍她沐浴更衣,宫女们都一脸忧伤。  她穿着单薄的亵衣等待着单于。男人轻蔑地打量着她单薄的身躯,就像看着一匹母马或者一只母羊。  “他们没有教过你怎么伺候男人吗?”羞辱意味明显的话语,伴随着粗暴的动作。  轻薄的绢衣被撕扯开,露出苍白的肌肤。她瘦弱的身体赤裸着,被扔在铺设着兽皮的床榻上。出于本能反应,她开始挣扎,双手徒劳地遮挡身体,可是男人压倒性的力量轻而易举地就将她制伏。身体被打开,坚硬火热的凶器挺入。  太痛了!少女再也无法要强,她哭泣地叫喊起来。男人却因此发出畅快满足的笑声,开始在这具柔软的身体上驰骋……  结束后,她满脸泪水地蜷曲在床榻角落里,男人愉悦地将她捞进怀中,抚摸着她颤抖微凉的身躯。  “原来这就是汉女的滋味。那么柔弱,完全没有我们草原女子的强健,我真怕一不小心就把你弄坏了。”  可是尽管这么说着,男人还是坚定地再度覆在了阿初身上。  女孩忍着痛,没有再流泪。她婉转承欢,迎合着男人,呻吟媚笑,用生涩的手段去讨好他。男人是满意的,她能感觉到。她闭着眼,不让身上的男人看到她饱含冰冷恨意的目光。  新婚之夜后,单于就再也没有进过她的帐篷。很快,王庭拔营迁徙,为了方便单于指挥战争,阿初也跟着队伍出发。  跟随阿初来的使臣已经被驱赶回国,阿初的身边只有阿姜一个侍女。她们自己打水洗脸,领每日的饭食,穿着粗糙的布衣,晚上睡在兽皮之中。草原的夜晚寒风呼啸,两个女孩挤在一起互相取暖。  有时阿初睡不着,就独自一人去外面眺望星空。这里的星空和家乡是那么相似,总让她有种错觉,似乎下一刻,慈祥的母亲就会来唤她进屋。屋里有温暖的火炉,热茶和细点,有亲人的欢声笑语。虽然那些欢乐是那么短暂。  家已经不在了,她没有了归去的方向。  阿初就这么和阿姜艰难地生存着,身为汉室的公主,却过着奴役般的生活。单于又有了新宠,日日宿在那美姬的帐中。那些随军的姬妾原本视阿初为眼中钉,现在看她并不得宠,又将箭头对准了那乌孙国来的美人。  那日王庭驻扎在河边,单于带着姬妾和将士纵马狩猎。阿初作为唯一的汉妃,也同行在列。她接过缰绳,轻松地翻身上马,利落矫健,哪里有汉家柔弱女子的影子?  单于投以意味深长的一笑,带着宠爱的乌孙美人策马而去。阿初从容地接受来自四面八方的轻蔑与同情。  深得宠爱的美人自然是那些姬妾的眼中钉。所以阿初看到乌孙美人的马莫名其妙受惊时,一点也不惊讶。  发狂的马载着美人在营中狂奔,受了惊的人们惊慌四窜,一个孩子跌在尘土里,哇哇大哭。没有人过去拦马,因为怕伤了美人;也没有人去救孩子,因为怕被疯马踩踏。  孩子的母亲发出凄厉的呼喊,想要冲过来,却被拉住。就在这紧要关头,一个单薄而又敏捷的身影一闪而过,掀起一根支帐篷的竿子,横举起挡在孩子身前。马儿冲到跟前,一跃而过。  阿初抱着瑟瑟发抖的孩子,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发狂的马终于被男人们套住,吓得花容失色的美人也被扶了下来。美人一头扑进了单于怀里,号啕大哭。而单于抚慰着怀里的佳人,视线却落在了不远处那个清瘦的身影上。  这天夜里,男人第二次走进了这个汉朝公主的帐篷里。阿初跪在地上迎接他,迎接自己的丈夫。她温婉羞涩地笑着,像一只邀宠的猫。男人愉悦地抚慰着她的身子,和她一起翻滚在兽皮褥子里,在这具格外娇嫩柔软的身躯上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事后,男人把玩着阿初的头发,漫不经心地问:“你怎么那么懂马?”  阿初温顺乖巧地回答:“我父亲是江都王的小儿子,镇守边塞青风城。我自幼在边关长大,从小就和哥哥们一起草原纵马。”  “那后来呢?”  后来……  “后来,他们说我父亲叛国。父亲和哥哥们被斩首,母亲上吊自尽。我因为年幼,又是女孩,才被宽赦。太后怜我幼小,便将我养在宫中,陪伴侍奉她,直到后来,朝廷需要一个公主来和亲……”  男人讥讽而笑:“原来你这个公主是这么来的。”  阿初把脸贴在男人汗湿的胸膛上,轻轻蹭着,说:“我已经没有家了。如今,单于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男人轻吻着她,自豪满足:“放心,你毕竟是汉朝公主,我不会薄待你的。”  汉朝公主重新得到了单于的宠爱,这很快就成了众人皆知的事。自从乌孙美人惊马的事件后,单于便日日宿在了公主那里。美人平白遭殃,好处却全给阿初捞去了。  阿初那座小帐篷次日就换成大而舒适的,她一下多了许多侍奉的人,帐篷里有了火盆和最上等的皮褥。从家乡带来的香饼在香炉里静静燃烧,升起袅袅轻烟。肥美的兔子架在火上烤得刺刺作响,热腾腾的奶茶就摆放在手边。  而阿初穿着红色的汉衣,袖口露着雪白的手腕,头发松松地绾着,只插着一支凤钗。她慵懒地靠坐在虎皮榻里,细致地擦拭着另外一支金钗,再优雅地戴回发间。然后她用纤手握着刀,利落地削下一只兔腿,递到男人嘴边。  没人教她这些,她无师自通,知道这样最能吸引那个高傲狂放的男人。这融合了草原的粗犷和汉人精致的情调,正是这个男人所痴迷的。她要通过这点来赢得他全部的宠爱。  不!更甚,她要他爱上她。  阿初得到了一匹温驯漂亮的母马,她骑着它,寸步不离地跟在单于身旁。她也就像这匹马一样,在人前,是那么端庄优雅、温柔和善,完全地符合她汉朝公主的高贵身份――尽管她的身份只是个妾。  酒宴上,妩媚的姬妾在单于面前跳着挑逗的舞蹈,然后假装热情地将阿初拉进场中。在座的匈奴大将和王公都哄然大笑起来,连单于都没生气。一个妾而已,当庭献艺又如何?  阿初看着男人含着戏谑的冷漠眼神,看着那一双双含着轻蔑和敌意的眼睛,她露出甜美而又优雅的笑来。  “请大王允许妾身献上一段剑舞助兴。”  男人露出期待的目光。一身红衣的公主步履轻盈地靠近他,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她拔出了男人的佩剑。  众人哗然,可不等侍卫有所动作,她身影一旋,像只蝴蝶似的回到了场中。  单于哈哈大笑,化解了这一刻的紧张。  那柄给男人用的剑长而厚重,可是汉朝公主握着它,如若无物一般。她纤细窈窕的身子随着鼓点而扭转出优美的弧度,腰身后仰弯折,柔软得不可思议。那柄长剑仿佛认了她为主人,任由她轻松挥舞。  鼓点沉稳,她徐缓轻慢;鼓点急促,她灵动跳脱。  鼓声完毕,她返身回到单于身前,单膝跪下,双手将长剑奉上。  大帐中响起一片鼓掌叫好之声。男人收回了剑,顺势握住她的手,一把将她拉进怀中。  阿初白皙的面孔上泛着红晕,双目水光潋滟,几分惶恐,几分羞涩,还有几分因受辱而带来的隐忍。她腼腆地抿着唇,微微侧过头――她知道自己从这个角度看过去,线条最为优美秀丽。  单于目光饱含着欲望,抱着她站了起来,大步向自己的寝帐走去。她低呼一声,将面孔埋在了男人的怀里。他们身后,是男人们起哄的笑声,和姬妾忌妒怨恨的目光。  那一夜,他们欢爱通宵,缠绵辗转,直至东方天际微明。阿初在激情中颤抖呻吟,紧紧拥抱着男人精壮的身躯,犹如藤萝缠绕着大树。她还是像初次承欢那样,生涩地去取悦他。她知道,男人喜欢她这副模样,这能让他一次次重温对她最初的征服,和对大汉帝国的羞辱。  精疲力竭之际,阿初听到男人在问她:“汉朝皇帝杀了你全家,你恨他吗?”  阿初迷茫地回答:“我这么微小,恨对于我来说,太渺茫了。”  从那一夜后,阿初就成了毋庸置疑的最受宠的妃子。她整日陪伴在单于身边,只有在他处理政务的时候才会回避开。挑衅过阿初的姬妾被单于送给了手下有功劳的将士,怠慢过她的奴仆也被鞭打。  这个秀丽的汉朝公主喜欢红衣,单于就为她寻来汉朝最名贵的红色丝绸,用汉家的绣工缝制出精美的衣袍。他爱她纤细的腰肢,盈盈不足一握,所以阿初总是把腰系得很紧,就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更加窈窕纤细。  阿姜私下担忧地说:“公主,你这样对身子不好,气血不通,不容易怀上孩子。”  她扯出一个笑,低声说:“永远不会有什么孩子的。”  她为单于舞剑,美人如玉剑如虹,用剑把酒杯送到男人的面前。旁人吓变了色,只有单于大笑着接过酒杯,再将她搂进怀里亲吻。  从来没有人像阿初这样对单于放肆,可也没有人像她这样懂得分寸,谨慎机敏。她占据了这个男人全部的心思,就像蔓藤爬满了领地。  连绵起伏的小山丘,蜿蜒流淌的河水,迎风飞舞的旌旗,飘着乳酪香气的大帐篷。阿初别着匈奴的宝刀,穿着匈奴的衣服,随着匈奴的王策马奔驰在杀场,同他一起征服了临近的部落。  她依旧穿着红衣,那颜色仿佛鲜血染成。很快,无人不知大单于身边有一个汉朝公主,穿着红袍,腰佩银剑,与王如影随形。不论那个男人策马奔驰得有多快,她都能紧紧跟随。只要他回头,都能看到那个明艳如火的身影。  草原的夜,漫天繁星,篝火边的歌传得很远很远,却不知道是否能传到家乡人的耳朵里。王最爱搂着她,坐在僻静的山冈上,望着月夜下的草原,同她看着月上山冈,河水静淌。  那时候,阿初终于对男人讲述了自己过去的生活。  她出生和成长的地方,和这里极像。  葱葱群山静,悠悠白云远。关外,就是一望无垠的大草原,那里有剽悍的游牧民族,放牧高歌于天地之间。城中也常有高鼻深目的商贩,卖肥骠骏马和锋利宝刀。  她酷爱宝刀,常爱去翻淘,因为识货,还颇得那老商贩赏识,结成知己。  草原骏马狂野未驯,被这汹涌人潮和杂耍的锣鼓声一惊,竟然挣脱缰绳,扬开蹄子,在街道上发疯地奔踏起来。关键时刻,一个匈奴汉子掀起一支竹竿横在马前。马出于本能一跃而过,避免了一场惨祸发生。  “我便是从那次学会了这招,那天才救下那个孩子的。”阿初微微笑着说。她并没有注意到身旁男人凝望着她的意味深长的目光。  幼年的阿初天真烂漫,以为那样快乐的生活会持续到永远,却不知道,国安家宁的梦,次年就结束了。  那年开春,匈奴挥兵而下,攻城略地,烧杀屠戮。  父兄披坚执锐,在城上不眠不休地坚守着。她随母亲城下照料伤病士兵,听着城外的厮杀声,闻着空气里的血腥味,她知道那无忧无虑的日子已经一去不返。  死守了数日,匈奴突然诡异地改道围攻他处。本以为危机已解,没想到皇帝昏庸,听了小人谗言,竟以为父亲私通敌军,将他们满门抄斩。  她记得那个生离死别的早晨,父兄被押往刑场,和她们母女诀别。她为国尽忠、两鬓斑白的父亲,她年少英俊、勇敢有为的哥哥们,微笑着从容地离去,再也没有回来。  “你恨汉朝皇帝吗?”男人又这么问,“你应该是恨他的吧。”  阿初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里已经没有我的家了。”  单于拥着她,温柔轻吻:“你的家在这里,阿初。我会将你立为阏氏,和我的大阏氏并肩。我的臣民都会尊崇你,匍匐在你的脚下。”  她无声地流泪,五味杂陈。  男人将她压在柔软的草地上,她洁白的身体就像月光凝聚而成,娇嫩晶莹得如触手就要破碎一般。男人为她痴迷,虔诚地膜拜。他向往着那个富饶而文明的世界,而她就是通往那个世界的大门。  “为我生个孩子吧,阿初。”激情时,男人在她耳边一遍遍说着,“我们会生下很多孩子,男孩像我一样勇猛,女孩像你一样美丽。他们继承我的草原,然后回到中原,统治整个天下。”  她只是笑,眼色闪动,乌发散落在草地上,凤钗折射着清冷的月光。她是一株生长在草原上的梅,不合时宜地、倔强地想要绽放一树花。  回到王都后,单于带着阿初去见了大阏氏,他的正室发妻。  那是个面容方正、神情庄严的女子,比单于大许多岁,比起妻子,更像个严肃的姐姐。她给予了阿初一个汉朝公主应该享有的尊重,阿初回以了一个公主得体的礼节。  “他很喜欢你。”单独相处的时候,大阏氏对阿初说,“我第一次看到他对一个女子这么痴迷。如果你不是汉人,如果你不是什么和亲的公主,那该多好。”  “我是王的女人。”阿初显得那么安分。  大阏氏苦笑着摇头:“不,我能看出来,你会给我们匈奴、给他,带来一股凶狠的血雨腥风。”  阿初露出恰到好处的委屈和惊讶,假装不懂大阏氏话里的含义:“阏氏,我的使命就是和亲,是为了促使匈奴和汉朝和平相处,再无战争。阏氏您误会我了。”  她流了泪,不安地叹息,直到单于来把她带走。男人安慰她,说:“大阏氏只是有点严厉,她并不会为难你。”  “让我和您在一起吧。”阿初恳求,“只有在您身边,我才能安心入眠。”  单于享受着心爱之人的温情,愉悦而满足地笑着点了点头。  阿初很快在离单于寝宫最近的地方拥有了自己的寝宫。她在这里穿着汉服,梳着汉式的头发,戴着她陪嫁的金钗,吃着大汉的食物,把宫殿布置得就像千里之外的未央宫。  单于日夜流连在这里,听她弹琴,看她舞剑,和她赏花,与她缠绵。唯一的遗憾,就是阿初始终未能有孩子。  来年,阿初终于被立为阏氏,和单于的发妻平起平坐。单于的孩子尊称她为母亲,匈奴的臣民对她俯首屈膝。  可是这并不能缓解紧张的局势。汉帝同匈奴开战早已在众人预料之中。单于终于按照对阿初的承诺,撇下一干妃子,只带了她随军。  两军对阵,汉军中一个少将的面孔那么熟悉,那竟是她儿时的玩伴!  刘家败落之际,父亲手下的将领们也纷纷被牵连,入狱的,贬职的,精兵铁骑转眼就被拆得七零八落。  阿初还记得自己一家被押解前往长安时,这个少年不顾押解士兵的鞭打,固执地追着牢车,一次次想要抓住她的手。  昔日瘦弱的少年已经成长为英武挺拔的年轻将士,他的脸上再没了当年的温情。他怒视着阿初,高声呵斥。  “西城公主,你身为汉室公主,和亲匈奴,本该为我大汉安邦大策出力,劝解单于少生事息。就算战事不为你力转,可你亦不该亲随单于出征,同祖国作战,你良心让狗吃了吗?”  她在马上身影一晃,面色如纸。  那场仗打了许久,两军一直相持不下。她那次被斥责后就极少上阵,只每日在帐中抄些文书,描些地图,等候男人们回来。  单于带着一身血腥拥住她:“我的阿初受委屈了。不怕,等我打赢了汉军,活捉了那个小子,交给你随便处置。”  她只淡淡说:“你这样待我,我不委屈。”  战事一直僵持到入冬,终于有了变化。  匈奴丢失机密,一连吃了几个败仗,元气大伤,无奈下撤退千里。军中彻查奸细,查到她这里来。  会审时,她只轻声说:“单于,我本该早早就被您烧死,这条命就是您的。只要您一句话,我这便自行了断。”  单于一把将她抱起,大步踏出帐去。从此再无人敢提此事。  可是机密依旧不断地泄露出去,汉军深入草原穷追不舍,匈奴兵败如山倒,丢盔弃甲逃窜。  这是一场胜败没有玄机的战争。其他的小国,例如乌孙国,也旋即加入到了这场追杀之中。  她的王,一代枭雄,落魄时依旧不减王者风采,沧桑的眼睛里,始终带着愧疚与怜爱注视着她,自己唇已干裂,却问:“阿初,你渴不渴?”  阿初怔怔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只是一个送来和亲的女人,只是你众多女人中的一个。你为什么爱我?”  男人用伤痕累累的手小心翼翼地抚摸着她的脸,说:“如果当年没有在清风城遇见你,就没有现在的一切……”  她一惊,正想详细追问,斥候吹响了敌军来袭的号角。  那个皎洁月夜,汉军骑兵终于将他们团团围住。单于舍下一切,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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