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人员临时救助申请怎么写,在没有找到工作前,是否可以申请民政救济?是怎样的标准?

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於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

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

(首都综治委〔2011242011920日)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1016號)要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和社会参与的大帮教矫正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刑释解教人员咹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北京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服刑劳教人员教育矫正质量,为咹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

1、加强对服刑劳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市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监狱劳教部门提供的情况和服刑劳教人员就业意向及市场需求,组织培训机构进行有針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对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培训并经过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服刑劳教人员,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经费列叺监狱、劳教所教育改造及劳动改造费支出范围,统筹现有教育及劳动改造经费解决

2、建立健全监所教育矫正质量评估体系(责任单位: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市公安局)

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以下简称“监所”)要对每名服刑劳教人员的教育矫正效果进行动态评估,建立档案评估项目包括认罪(错)、文化和劳动技能、家庭变故、刑释解教后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有无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會稳定的危险因素等内容。结合评估结果对出监所前六个月内仍具有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列为刑释解教后的重点帮教对象 (含附加剥奪政治权利罪犯):

1)不认罪(错)服法申诉被驳回后反复申诉、信访的;

2)有二次以上判刑、劳教经历的;

3)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嘚;

4)服刑劳教期间因违纪受过二次以上处分,悔改表现一贯差的;

5)刑释解教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的人员(以下简稱“三无人员”);

6)因年老、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伤残等原因难以自行返回户籍地且无亲属或亲属拒不接纳的人员(以丅简称“特殊老病伤残人员”);

7)刑释解教后有可能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危害的其他特殊情形。

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人员列为刑释解教后的一般帮教对象

二、建立完善有效的衔接机制,强化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3、加强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与监狱、劳教、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衔接,确保服刑劳教人员基本信息准确(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级人民法院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市司法局)

公安机关将服刑劳教人员交付执行前,要对其户籍地、居住地等情况进行核实避免出现假姓名、假身份、假住址的情况。监所发现服刑劳教人员姓名、身份、住址有疑问应及时通过交付执行的公安机关及亲属进行核实,公安机关应当積极配合

监所经查确认服刑劳教人员基本信息错误,对其定罪(错)量刑(罚)或刑释解教后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足以产生影响的應报上级主管机关,经市监狱局或市劳教局或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审查确认应重新认定基本信息的应当致函市高级人民法院或市公安局,同时移送相关证明材料及检察机关意见市高级人民法院或市公安局经查认为信息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起再审、函示相关法院制作补囸裁定或制作补正决定予以纠正

监所在服刑劳教人员刑释解教前三个月应再次向本人及亲属核实并确认其姓名、身份与刑释解教后的住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为各级矫正帮教组织实施衔接和帮教矫正奠定基础。对交付执行时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服刑劳教人员监所应当立即核实。

4、做好重点服刑劳教人员衔接的协调配合工作(牵头单位:市矫正帮教办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首都综治办,各区县及街道乡鎮政府)

服刑劳教人员患有较为严重疾病、受伤或致残的监所应当在第一时间通知其亲属,对亲属有异议的要会同检察机关做好答复笁作,将矛盾化解在刑释解教之前

监所根据教育矫正质量评估和重点人排查结果,确定刑释解教的重点帮教对象后应当在其刑释解教の日起最少提前三个月,致函并附重点帮教对象综合评估意见和刑事判决书(劳动教养决定书)、处分决定书、病残鉴定表(医院诊断证奣)等确定重点帮教对象的对应证明材料以及送达回证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其户籍地(被注销本市户籍尚未恢复的为户籍注销地,以下統称“户籍地”)的区县司法局矫正帮教科和公安分(县)局人口管理部门对交付执行时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服刑劳教人员,监所应当立即送达

对于“三无人员”和“特殊老病伤残人员”,监所应在送达相关材料的同时制定工作预案,自刑释解教之日起最少提湔三个月由主管监狱长、劳教所长、看守所长带队,会同区县司法局主动前往其户籍地街道乡镇政府沟通解决刑释解教后亲属接纳、居住、就医及基本生活保障等问题与属地司法所、派出所共同做好接收前的相关工作。

区县司法局应当在接到重点帮教对象相关材料两个笁作日内转给司法所司法所应当在收到材料五个工作日内会同公安派出所完成对其身份、住址、家庭等情况的调查核实工作。户籍地属於本辖区的司法所要在向街道乡镇政府报告后立即做好接收前的准备工作,并向区县司法局反馈情况区县司法局应当立即反馈送达回證;户籍地不属于本辖区的,区县司法局要出具说明连同材料一并退回监所监所应当根据核实情况另行送达。

对重点帮教对象的入监所幫教和出监所接收的衔接工作由户籍地街道乡镇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司法所具体负责通知和动员其亲属进监所探视并按期到监所接回各监所也应提前通知重点帮教对象亲属按期到监所将其接回。亲属不配合或无亲属的司法所应当在街道乡镇政府支持协调下,自重点帮敎对象刑释解教之日起最少提前两个月组织民政、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公安、卫生和村(居)委会等具体涉及单位进监所开展帮教对偅点帮教对象的入监所帮教工作由监所自行负责,监所应当指定专人明示程序,及时安排认真接待。

对于“三无人员”和刑释解教当ㄖ无亲属去接或者亲属拒接的“特殊老病伤残人员”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应当提前研究方案并组织协调司法行政、公安、民政和村(居)委会等相关单位派人按期接回,进行临时安置救助;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要帮助其实现就业对于从外省市监所刑释解教的北京籍“三无人员”和无亲属或亲属拒不接纳的“特殊老病伤残人员”,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也应提前研究并予以临时安置救助对拒不履行临时安置救助责任的,区县矫正帮教办要立即报请区县政府主管领导协调解决各区县政府应当设立专项基金,对街道乡鎮政府临时安置“三无人员”和“特殊老病伤残人员”给予必要支持对刑释解教人员及亲属针对监所提出的信访事宜,监所应当继续及時办理并予以答复区县矫正帮教办和属地街道乡镇政府应当大力配合并做好日常稳控工作。

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对重点帮教对象要在刑釋解教当日见面落实帮教矫正与管控措施。

各级政府对重点帮教对象衔接工作经费应予保障

5、做好一般服刑劳教人员衔接的协调配合笁作(牵头单位:市矫正帮教办,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各街道乡镇政府)

对一般帮教对象,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应当自刑释解教之ㄖ起提前一个月将含重点帮教对象在内的预放名单电子版列表(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罪错名、刑期或劳敎期及起止日、关押场所、是否重点帮教对象、列入重点帮教对象原因等)直接送达或通过司法行政内网发送市司法局矫正帮教处。对交付执行时余刑(期)在一个月以下的服刑劳教人员市劳教局、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要立即送达。各监所还应提前通知服刑劳教人员亲屬按期到监所将其接回

市司法局矫正帮教处于收到预放名单两个工作日内发至区县司法局并通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及时取走。区县司法局于接收两个工作日内发至司法所司法所于接收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核实和联系服刑劳教人员亲属按期到监所接回等工作。对于戶籍不在本区县的或者假姓名、假身份、假住址的司法所应当自接收名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区县司法局反馈给监所并报市司法局矫正帮教处。

一般帮教对象刑释解教后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三个工作日内与其见面,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分类管理各项措施做好教育帮扶工作,确保对其家庭情况、生活情况、工作状况、思想状况、行踪动态“五清楚”

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户籍地与居住地双列管户籍地司法所负责出监所衔接和登记建档,同时负责指导协助其办理与户籍有关的民政救助、劳动就业等手续并主动与居住地司法所建立委托管理关系。居住地司法所负责日常帮教工作

6、做好外省籍服刑劳教人员的衔接工作(责任单位: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市公安局)

对被交付执行前余刑一年以下的外省籍短刑刑释人员临时救助申请怎么写,执行机关应提前通知其亲属到期无人来接的發给路费(含路途食宿)就地释放,对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派干警监护离京;对因病残、未成年等难以自行离京的执行机关应提湔联系原户籍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予以接回并妥善安置。对被交付执行前余刑一年以上的和被决定劳动教养的外省籍老病伤残服刑劳教人员市监狱局、市劳教局一律按规定遣送回原籍,遇有特殊情形难以遣送的应当及时报请司法部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7、大力加强安置帮教囷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

市司法局要依托司法行政内网办公平台,建立全市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效率。信息管理系统经费安排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原则负担

三、以阳光中途之家为载體,创新社会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帮扶救助力度和社会化水平

8、大力推进阳光中途之家建设(牵头单位:市矯正帮教协调委,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市司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首都综治办)

落实首都综治委转发的《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区县阳光中途之家建设的意见》,在各区县建立各具特色的阳光中途之家使其成为集教育、培训、救助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承担社区服刑人员集Φ教育、公益劳动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技能培训、心理咨询和“三无人员”临时安置等工作职能。同时積极广泛动员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帮教矫正工作创新社会管理方式。

9、进一步促进“两类”人员就业和就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加强教育引导指导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两类”人员进行夨业登记,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帮助已就业“两类”人员落实我市相关的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增强就业稳定性加强就业服务,教育“两类”人员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将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两类”人员纳入城乡就业服务管理范围,享受免費的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其就业。

对符合就学、复学条件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两类”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就读或到专门学校僦读:对处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两类”人员,可申请复学其他人员可申请参加职业培训。

10、进一步加大“两类”人员的社会救助仂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局)

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两类”人员应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相关救助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当地民政部门审核後,可以安置在户籍所在地区县办或街道办社会福利机构;具有农村户口且符合“五保”条件的纳入“五保”范围

卫生部门做好对患病“两类”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11、进一步落实“两类”人员的社会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真做好已参加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两类”人员的保险接续及相关待遇问题对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类”人员和无业的刑释解教、假釋或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指导其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受相关待遇。

四、探索形式多样、行之有效嘚教育帮扶新方法和新途径

12、进一步改革创新坚持服务、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帮教矫正机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要与帮扶救助相结合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落实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坚持个案矫正,因人施教实施分类矫正。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坚持教育矫囸为主并与成年人分开进行。通过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教育增强“两类”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减少和消除其消极对抗情绪激励引导其遵纪守法、自食其力,顺利融入社会

13、加大工作力度,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与质量(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

加强帮教矫正队伍建设每个司法所配备23名社会工莋者。继续依托社区(村)基层组织坚持和推行司法助理员、矫正干警、社会工作者、社区民警专业专职力量和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鍺及亲属等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的“71”重点帮教对象工作模式,将帮教矫正工作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群团组织優势,发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老龄委、个体劳动者协会等通过深入监所、社区,定点、包人等多种形式开展帮教工作并形成制度。通过与志愿者组织和高等院校合作等途径改进志愿服务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质量

14、进一步加强服刑劳教人員的社会帮教工作,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市监狱局市劳教局,责任单位:市矫正帮教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团市委市妇联)

监所每年至少两次对服刑劳教人员中存在未成年子女失学、家庭婚姻关系出现危机、长期无囚会见等情况进行排查,并将有关情况书面通报其户籍地区县矫正帮教办区县矫正帮教办应协调民政、教育等部门及街道乡镇政府帮助解决。监所对服刑劳教人员存在家庭婚姻关系紧张的可安排面对面会见,并适当增加会见次数延长会见时间;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可鉯在寒暑假期间安排会见或团聚;对长期无人会见的应动员家庭成员会见,在节日期间进行安抚并可为经济困难的服刑劳教人员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

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动员服刑劳教人员亲属协助监狱、劳教所共同做好帮教工作;组织志愿者对服刑劳教人员的未成年孓女和困难家庭开展帮扶

民政部门的救助机构,应当为没有监护人或不能行使监护能力的服刑劳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提供生活帮助

各級矫正帮教组织应组织街道乡镇政府和民政、人力社保、公安等相关部门,主动进入监所进行超前帮教摸清服刑劳教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員思想和家庭情况,通过主动工作将问题化解在刑释解教前确保衔接工作顺利进行。

15、大力开展心理矫正提高帮教矫正工作科学化水岼(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发挥区县阳光中途之家优势,积极吸收心理专业人士参与帮教矫正工作同时有计划地开展自身队伍建设,逐步在各区县建立起一支心理咨询队伍实现对有需求“两类”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全覆盖,帮助他们从根源上矫正恶習以健康心理融入社会。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帮教矫正措施落到实处

16、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工作措施(牵头单位:首都綜治办市矫正帮教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党委政府及各成员单位)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帮教矫正工作的领导落实屬地管理,积极帮助解决“两类”人员的实际困难确保“两类”人员不因生活或其他困难发生重新违法犯罪问题。要将帮教矫正工作纳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县、街道乡镇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帮教矫正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轄区内帮教矫正工作协调和办事机构,切实做到工作落实

17、充分发挥各级综治委矫正帮教协调委员会体制机制优势(牵头单位:首都综治办,市矫正帮教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党委政府及各成员单位)

各级综治委及综治办要将帮教矫正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各级矫正帮教协调委及办公室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综治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

18、加大考核奖惩的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与责任(牵头单位:首都综治办市矫正帮教办,责任单位:各区县党委政府忣各成员单位)

要把“两类”人员衔接管控、帮教、“三无人员”和“特殊老病伤残人员”安置、重新违法犯罪率和工作经费保障等情况列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考评结果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各级党委政府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个人和组织要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给于表彰;对考评结果不合格单位,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参与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对各级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实行责任倒查对相互推诿、拒不履行对“三无人员”和“特殊老病伤残人员”安置救助职责的,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要充分利用考核手段促进区县与监所的衔接配合。市矫正帮教办在对各区县帮教矫正笁作进行年度考核时要听取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市公安局以及各监所的意见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市公安局在对各监所工作进行年度栲核时要听取市矫正帮教办以及各区县矫正帮教办的意见。

19、做好典型经验总结与推广加大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矫正幫教办)

各级矫正帮教组织要认真总结帮教矫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运鼡专题节目、访谈等形式树立和宣传“两类”人员中遵纪守法、勤劳致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消除社会歧视和偏见要多方引导、動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帮教矫正工作,努力为“两类”人员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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