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2年退伍军人补贴政策2017的,请问有什么补贴

我是2002年的退伍军人,当兵五年,现在国家对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都有哪些?-保定市徐水区网络互动平台
民政局三楼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拟定民政工作地方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民政队伍法制建设。&&
  (二)负责管理全县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活动;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复员退伍军人、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工作人员及参战民兵、民工的评残报批工作;审核报批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伤病残退伍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工作,培训复员退伍军人,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五)组织全县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核查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六)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监督落实各类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及标准,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报批全县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活动。&
  (七)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制定本县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的社区建设示范城区活动,推动社区建设。&
  (八)拟定婚姻登记管理和婚姻习俗改革办法;制定婚姻服务管理办法;审批婚姻服务中介机构;主管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
  (九)拟订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十)主管地名工作;负责区划名称及其它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地名调查,负责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一)负责我县与毗邻县、市、区行政区域边界的勘查、协调和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村级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勘界资料的整理,报批、档案管理以及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编制工作。&
  (十二)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和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相关办法,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监督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标准;执行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落实扶持保护政策;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报审和宏观管理;审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负责本级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三)负责报批公墓;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发展。&
  (十四)负责全县儿童收养工作。&
  (十五)草拟收容遣送管理办法;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六)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二、领导分工&
  1、局&&长:楚立珍&&&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主抓财务、人事。兼抓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区划地名、殡管所。
  2、党组书记、副局长:刘国良&&&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负责优抚安置、双拥工作、机关党建、婚姻登记处。&
  3、纪检组长:王建军&&&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主抓救灾、办公室工作。
  4、副科级领导:王党立&&&负责城乡低保&、社会救助
  三、内设股室职责&
  根据徐办[2002]66号和徐组[2002]30号文件要求,民政局内设两个股室,秘书股和民政股
  (一)秘书股职责&
  承办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秘、督办、民政宣传、目标管理、政工人事、信访、基建、计划、财务、经费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机关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和乡镇民政所之间的工作关系。
  秘书股包括办公室和计划财务
  1、办公室地点:民政局一楼;联系电话:00
  2、计&划&财务:民政局一楼;联系电话:8668821&
  (二)民政股职责&
  1、优抚安置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呈报、褒扬革命烈士和评残换证;负责军队退役士兵、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审批、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工作。
  (1)指导监督基层单位落实烈属、军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各项待遇。
  (2)为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牺牲人员申报评估伤残等级,申报烈士等事宜。
  (3)协调制定全县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负责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督促各单位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指导开发和使用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
  (4)负责全县退役革命烈士褒扬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落实。
  (5)负责协调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落实双拥政策法规;
  (6)组织协调全县重大双拥工作。组织地方部门行业、人民群众和驻地部队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协调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问题,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7)承办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常工作。
  办公地点:民政局三楼;联系电话:16&
  2、双拥工作:落实拥军优属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支援军队和国防建设;负责双拥模范城(县)的规划和创建工作;承担徐水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民政局三楼&;联系电话:18
  3、救灾救济工作:指导全县抗灾救灾、社会救济、福利生产、农村五保和敬老院建设,贯彻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接收救灾物资的捐赠,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1)组织指导全县救灾工作,及时核灾、报灾、拨发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组织指导灾民紧急抢救、生活安排和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2)组织指导全县救灾捐助工作,接收、分配救灾款物,并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
  (3)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办公地点:民政局二楼;联系电话:03&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乡镇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日常工作;负责村(居)委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督促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设置;承办乡镇(村、居委会)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工作;负责调处乡镇边界争议和县、乡镇的边界勘定工作。
  (1)研究并提出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拟定并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有关政策。
  (3)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负责组织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干部的培训和表彰工作。
  (5)负责执行落实有关行政区划、城名管理的政策。
  (6)承办乡镇及村级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调整、命名、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的审核申报工作。
  (7)承办县城内乡村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办县城内实际边界争议的调解;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宜。
  (8)承办乡镇、村级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和县际内乡镇、村际边界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指导全县的地名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9)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行政区划、地名图、书编制和出版的审核工作。
  (10)承办县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
  办公地点:民政局二楼;联系电话:71938&
  5、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对全县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协调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统筹社会福利资金使用,指导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老年公寓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收养登记、救助管理、收容遣送、殡葬改革及公墓建设管理工作。
  (1)负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政策。
  (2)承办全县性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检等各项日常工作。
  (3)审批县管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4)承办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5)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其违法行为,查处未经登记的非法民间组织。
  (6)负责全县收养登记工作。
  (7)负责全县城乡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工作。办公地点:民政局二楼;联系电话:8682834&
  6、老龄工作
  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督促、检查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乡、镇的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咨询服务和与老龄问题有关的社会活动;指导全县敬老工作,开展敬老活动,组织敬老评比、表彰活动;指导全县老年事业单位活动场所的工作。
  办公地点:民政局一楼&&&联系电话:00
  7、低保工作:负责全县的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特困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1)负责全县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实施最低生活保障。
  (2)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开展低保检查监督工作,维护低保对象合法权益。
  (4)对全县低保工作情况逐月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低保管理工作。
  (5)指导各乡镇对农村五保户对象的调查和供养工作,负责全县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城乡特困生活、医疗救助工作。
标题:我是2002年的退伍军人,当兵五年,现在国家对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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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2年的退伍军人,当兵五年,现在国家对退伍军人的补贴政策都有哪些?我们退伍后,为什么没有发放退伍兵安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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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2017当兵时的补贴有多少,退役士兵的补贴有什么?
文章来源:综合军报记者微信、解放军报记者部、一号哨位微信、法制日报等
▲图:综合网络公开
义务兵经济补偿一览表
当兵时的补贴有多少?退役士兵的补贴有什么?退役后能拿多少钱?最近,北京大学生当兵能拿21.4万是不是亮了?现在,我们为大家整理史上最全各省大学生当兵经济补贴情况,大家收好~
一、部队下发的一次性退役金
@所有普通义务兵
部队下发的一次性退役金,具体金额咨询部队。自2011年起,退役金标准为4500/年。退役金标准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退役金额=退役金标准×服役年数(9000元)
二、地方政府下发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所有普通义务兵
北京:上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
河北:上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1.2—9000
江苏:上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1.5—9000
陕西:上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9000
辽宁,广西:等于上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福建:不低于上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2
广东:不低于上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5
吉林,甘肃,黑龙江,青海:上年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
三、各省大学生当兵经济补贴政策(与上述内容有重合)
@大学生士兵
// 北京(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例)//
1.优待金:2017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06万元,共6.12万元。(此为全市最低标准,有的区在此基础上有所提高)
2.学费资助: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自主就业经济补助: 2017年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为7.32万元。(每年按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定期增长。)
4.服役津贴和退役金:部队累计发放或转移支付4.8万余元。列兵津贴10200元,上等兵津贴11400元,退役时发放退役金9000元、退役补助2000元,离队下月津贴、伙食费1500余元,转移支付医疗保险840元、养老保险13731元,差旅费、邮寄费等按照实际路途计算。
两年义务兵期间,本科学生不低于21.4万元,专科学生不低于20.6万元,且每年定期增长。非京籍还有机会落户。
// 上海 ( 以东华大学为例 ) //
// 天 津 //
1.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人每年20000元,两年共计40000元;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荣立一、二、三等功的,分别按照当年优待金标准100%、50%、30%、10%的比例增发优待金。
3.一次性奖励金:大学生士兵参军入伍可领取一次性元奖励金,退役后可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45000元。
// 重庆(以重庆工商大学为例) //
中央财政统一支付部分:
1.退役金 : 9000元(两年)
2.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本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部队支付部分:
两年士兵津贴:13200元(不含服装、伙食等费用)
南岸区支付部分(须在南岸区应征入伍,各地标准不同):
1.两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6000元(两年);
2.退役后一次性补助金:20000元;
3.参加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合格奖励:10000元。
// 河 北 //
以2016年四年制本科为例(按全省平均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249元,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0元)一个大学生在部队服役2年,经济上可以拿到共116949元,具体为:
第一年津贴:850×12=10200元;
第二年津贴:950×12=11400元;
2年优待金:1=27450元;
国家退役金:00元;
退伍费:2000元;
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元;
学费补偿和代偿:00元
(以上是按全省平均水平计算,因各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同,具体标准以各县(市、区)公布数据为准。)
// 辽 宁 //
仅经济补偿一项,经计算,本科生当完2年义务兵,最高可获得8.9万元。
1.本科生学费补偿和代偿: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金额最高可达6000元,以四年制的本科生为例,一次性可获得最高2.4万元补偿。
2.津贴:服义务兵役期间,入伍第一年每月发300元津贴补助,第二年每月发360元。
3.退伍费:部队会发给约2000元的退伍费。如果选择自谋职业的,由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确定。此项补助金额在3万元至5.5万元之间。
// 甘 肃 //
1.义务兵津贴:第一年为500元/月,第二年为600元/月,奖励津贴500元/年,两年津贴共计:13700元
2.义务兵退役金:为9000元(4500元/年)
3.义务兵家庭优抚金:10000元/年(化德县2016年标准)
4.义务兵家庭退役补助金:50000元/年(化德县2016年标准)
5.义务兵社保,养老保险金:两年为10456元
6.全日制大学生学费代偿和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7.义务兵服役满两年后,可转士官,其工资第一年,下士为3000元/月左右,中士为4000元/月左右,上士为5000元/月,四级军士长为6000元/月。其退役金根据年度相应增加
8.根据服役地区的不同,还可享受特区补助、地区津贴和伙食补助等
// 福 建 //
省政府、省军区对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大专毕业生一次性奖励3000元。应届本科毕业生士兵还有约24000元学费补偿,应届大专毕业生士兵约18000元学费补偿。
再加上优待金、津贴费、退役金等,经计算,一名大学生服完2年的义务兵役后,本科生最高可获8万元、大专生最高可获7.4万元经济补偿。
// 陕 西 //
本科生服役两年可补18万。
1.军地经济补助总计为:义务兵服役期间,本科以上≥196800元,本科生≥180800元,大专(高职)≥160800元,高中生≥124800元,初中生≥112800元。
2.学费或助学贷款补偿: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 江苏省(以常州为例) //
目前各项政策的总金额约为12-14万元(在校生与应届毕业生有所不同)
// 广东 (以中山大学为例) //
凡从学校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和新生,可享受广州市海珠区(广州校区南校园、东校园、珠海校区)或越秀区(广州校区北校园、南方学院)非农业户口应征青年的同等优抚标准。具体是:
服役期间每人每月补助650元,退役后的就业安置补助金标准为“服役期间全区职工的平均收入”(2016年退役士兵一次性就业安置补助金为海珠区136750元和越秀区143037元)。
大学生入伍期间,每月享受军队发放的义务兵津贴,退役时享受军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2-3万元。
//广西(以广西民族大学为例) //
1.报销路费。
2.发放一次性鼓励金: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每人8000元,专科生每人5000元。一次性鼓励金在新兵起运前,发放给学生本人,市财政核发。
3.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南宁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按照入伍地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50%给其家庭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 云 南//
(以本科生入伍2年为例)
国家资助学费:32000元,(8000元/年)
义务兵优待金:17166元
入伍一次性奖励:4000元
义务兵津贴:19200元
退役金:9000元
养老保险:23600元
职业年金:13700元
退伍费:约5000元
退役补助:7200元。
按照今年的相关政策标准计算,我省大学本科生参军入伍,两年享受的经济待遇总和大约为13.08万元,专科生大约为12.18万元
// 青 海//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人每年10000元,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如义务兵服役2年可领取20000元。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义务兵按2年计发、下士按3年计发、中士按4年计发、上士按5年计发、四级军士长按6年计发。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42元,义务兵服役2年可领取49084元。
3.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每人每年4500元,如义务兵服役2年可领取9000元。
以我省为例,入伍1年的列兵津贴普遍达到每月1000元以上,入伍2年的上等兵津贴普遍达到每月1200元以上,入伍3年至5年的下士工资普遍达到每月4000元以上,入伍5年至8年的中士工资普遍达到每月5500元以上,入伍8年至12年的上士工资普遍达到每月7200元以上。
//湖南(以怀化市为例) //
1.优待金:大学生义务兵(仅指男性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家庭优待金为13000元/年。
2.大学生义务兵入伍奖励金 : 在怀化市所属县(市、区)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大学生,除享受国家、军队、地方的优待政策外,另外再按照毕业生(含应届、往届)5000元/人、在校生3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3.大学生返乡、返校应征差旅费:参照军队人员因公出差交通费义务兵等级标准,据实报销一次体检往返交通费,并给予不低于200元/人的体检期间生活补贴。
// 湖北(以鄂州职业大学为例)//
大学生两年义务兵可享受的经济待遇:
// 河南(以河南科技大学) //
1.国家资助学费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优待金补助 : 在学校所在地应征入伍大学生享受城镇义务兵家属补助标准,优待金为每年近2万元(两年合计近4万元)。另外洛阳市入伍前每人补助5000元,河南省入伍后每人补助5000元。
// 江 西//
1.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四年总补偿或代偿金额,本科生最高可获24000元,大专生最高可获18000元。
2.义务兵津贴费:应届大学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平均每月可获津贴费330元,2年共计7920元。
3.义务兵优待金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全省当前义务兵优待安置标准计算,应届大学毕业生服义务兵役2年,平均可获义务兵优待金2400元,最高可获义务兵优待金5000元。退役后,大专生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平均可获18698元,最高可获35000元;本科生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平均可获23698元,最高可获40000元。
// 安徽(以安徽财经大学为例) //
1.义务兵2年优待金 : 约2万元;津贴费约1.6万元;国防服役金0.9万元。
2.义务兵2年退役后一次性经济补助 : 标准是:各区(含经开区、高新区)每人补助4万元,各县每人补助2万元。
3.服役满2年后继续留在部队的,按相应级别领取工资;退役后在享受上述待遇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由军地双方继续给予经济补助。
4.大学生入伍享受减免学费政策 : 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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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92年退伍的义务兵,听说国家补贴,补助退伍军人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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