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健同志的新疆自治区人大副主任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被免后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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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部署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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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宪、李畊稻]
[编辑:张碧菲]
[来源:政策法制处]
9月21日下午,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并讲话。我区在自治区政府开设分会场。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刘长林,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周健、梁柳宁,各市民宗委、宗教局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干部约50人参加会议。刘延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部署,准确把握宗教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抓好新《条例》的贯彻实施,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刘延东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党的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对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作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要求扎实推进宗教各项工作,宗教领域总体保持了和谐稳定。修订并公布实施《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有利于团结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刘延东强调,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贯彻落实“导”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全面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构建更加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以宗教工作新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会议结束后,周健就我区民宗委系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和刘延东同志的讲话精神讲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涵;三是要学以致用,提高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以及宗教工作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宗教事务执法水平;四是要深入开展对新修订的《条例》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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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处 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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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分辨率: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自治区近期人事任免
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韦波同志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古天龙同志任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长(试用期一年);魏然同志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巡视员;唐宁同志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韦祖汉同志任自治区农业厅巡视员;何彬同志任自治区农业厅副巡视员;林树恒同志任自治区农业厅副巡视员;赖富强同志任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林新河同志任自治区旅游局副巡视员;林海波同志任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梁福沛同志任桂林理工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陈贵英同志(女)的桂林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4韦俊平同志任广西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刘谋桂同志任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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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中共中央组织部日组任字〔2016〕38号通知:何敏、雷永达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免去尹彤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职务。自治区党委决定:李海荣同志任广西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免去吕余生同志的广西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职务;李彦平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试用期一年)。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严伯贵同志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李可夫同志的自治区林业厅副巡视员职务,退休;免去罗华芝同志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职务,退休;免去莫国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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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决定:范晓莉同志(女)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免去其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兼)职务;王可同志任自治区党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兼),免去其中共北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赵德明同志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免去其中共贺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莫诗浦同志任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广西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王乃学同志任中共北海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免去其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书记职务;李宏庆同志任中共贺州市委书记;免去黄道伟同志的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长职务;免去李康同志(女)的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职务;免去秦斌同志的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黄道伟同志任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李康同志(女)任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黄世勇同志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免去温卡华同志的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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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决定:蒋连生同志任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书记;免去林冠同志的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委员职务;石东龙同志任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党组书记;免去李文杰同志的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闭俊东同志任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廖斌同志的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李昌华同志任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免去闭俊东同志的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本文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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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决定:刘俊同志任自治区农业厅党组书记,免去其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免去白希同志的自治区农业厅党组书记职务;纳翔同志任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免去叶宗波同志的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职务;周炼同志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冯柳江同志的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委员职务;免去何国林同志的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委员职务;景东平同志任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刘俊为自治区农业厅厅长;任命蒋连生为自治区商务厅厅长;任命石东龙为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任;免去白希的自治区农业厅厅长职务;免去王乃学的自治区商务厅厅长职务;免去李文杰的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陈兴忠同志挂任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挂任期一年);邢怀滨同志挂任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厅长(挂任期一年);吕开旺同志任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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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决定:卢万兵同志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韦勇球同志任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委员职务;覃卫国同志任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管理年同志任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厅长级);王忠平同志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早春同志任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免去周国彪同志的自治区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局(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周国彪同志任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免去李早春同志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职务;吴清松同志挂任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挂任期二年);免去毛汉领同志的广西大学副校长职务;陈林杰同志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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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广西公布一批干部任免职通知
14:11:0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10月20日,广西政府网公布一批干部任免职通知。
  (广西政府网页面截图)
  具体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谢德元同志任职的通知(桂政干〔号)
  自治区国家保密局:
  经研究决定:
  谢德元同志任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局长(副厅长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陈文儒同志免职的通知(桂政干〔号)
  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免去陈文儒同志的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巡视员职务,退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周健同志免职的通知(桂政干〔号)
  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免去周健同志的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程华兴同志免职的通知(桂政干〔号)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免去程华兴同志的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李继喜同志免职的通知(桂政干〔号)
  自治区司法厅:
  经研究决定:
  免去李继喜同志的自治区司法厅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冯任佳同志免职的通知(桂政干〔号)
  自治区财政厅:
  经研究决定:
  免去冯任佳同志的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江秀奎同志免职的通知(桂政干〔号)
  自治区林业厅:
  经研究决定:
  免去江秀奎同志的自治区林业厅副巡视员职务,退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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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榜人事任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陈家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经研究决定:;免去陈家权同志的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自治区;(桂政干〔08年6月16日);陈家权同志任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桂政干〔08年6月16日);余昌文同志任广西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桂政干〔08年6
人 事任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陈家权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 免去陈家权同志的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办事处主任)职务。 (桂政干〔2008〕51号 日) 陈家权同志任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桂政干〔2008〕52号
日) 余昌文同志任广西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桂政干〔2008〕53号 日) 蒙坤伟同志任广西鑫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桂政干〔2008〕54号 日) 杜伟同志(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7年3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政干〔2008〕55号 日) 周健同志(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7年4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政干〔2008〕56号
日) 免去余昌文同志的广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董事长职务。 (桂政干〔2008〕57号 日)
韦德辉同志(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办事处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7年3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秦武亮同志(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办事处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7年3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黄进辉同志(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办事处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7年4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政干〔2008〕58号
王勇同志(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7年4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尤剑鹏同志(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7年4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政干〔2008〕59号 日)
谭明杰同志(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7年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政干〔2008〕60号 日)
杨丛同志(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7年4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政干〔2008〕61号 日) 21
人 事 任 免 黄雄彪同志(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院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07年3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政干〔2008〕62号 日) 吕余生同志任广西社会科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韦克义同志的广西社会科学院院长职务。
王忠平同志任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桂政干〔2008〕63号 日) 免去刘慕仁同志的梧州学院院长职务。 (桂政干〔2008〕64号 日) 刘慕仁同志任广西师范学院院长; 免去于同志(女)的广西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桂政干〔2008〕65号 日)
庞栋春同志任自治区粮食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梁雨祥同志的自治区粮食局局长职务。 (桂政干〔2008〕66号 日) 梁颖同志任广西行政学院院长; 免去张敦同志的广西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桂政干〔2008〕67号
日) 梁雨祥同志任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免去陈荣贵同志的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桂政干〔2008〕68号
日) 王忠平同志兼任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桂政干〔2008〕69号 日)22
(桂政干〔2008〕70号 日)
李秋洪同志任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蓝日基同志的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桂政干〔2008〕71号 日)
潘建民同志任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巡视员,免去其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曾小华同志的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桂政干〔2008〕72号 日)
免去宋晓天同志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桂政干〔2008〕73号 日)
免去黎明智同志的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职务。 (桂政干〔2008〕74号 日)
曾东同志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免去宋晓天同志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庞栋春同志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桂政干〔2008〕75号 日)
曾东同志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吴建新同志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
国务 院 文 件选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宋晓天同志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免去庞栋春同志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桂政干〔2008〕76号 日)
免去曾东同志的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职务。 (桂政干〔2008〕77号 日)
免去吴建新同志的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桂政干〔2008〕78号 日)
曾小华同志任自治区招商促进局副局长。 (桂政干〔2008〕79号 日)
李文杰同志任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副局长。 (桂政干〔2008〕80号 日)
免去李文杰同志的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职务。 (桂政干〔2008〕81号 日)
免去罗海鹏同志的广西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桂政干〔2008〕82号
免去王允光同志的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职务。 (桂政干〔2008〕83号 日)
主题词:人事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已 经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一条 为了保障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积极、稳妥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学习、工作条件,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方针。 第三条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23总理
温家宝 二○○八年六月八日 国 务 院 文 件 选登 (一)受灾地区自力更生、生产自救与国家支持、对口支援相结合; (二)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三)就地恢复重建与异地新建相结合; 性安置,应当根据地震灾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投亲靠友、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政府对投亲靠友和采取其他方式自行安置(四)确保质量与注重效率相结合; (五)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 (六)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必要时成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协调机构,组织协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第五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物资,开展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国家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给予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扶持,并积极提供物资、技术和人力等方面的支持。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积极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材料。 国家接受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符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需要的援助。 第六条 对在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过渡性安置
第七条 对地震灾区的受灾群众进行过渡24
的受灾群众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 过渡性安置地点应当选在交通条件便利、方便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区域,并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雷击等灾害的区域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 实施过渡性安置应当占用废弃地、空旷地,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农田,并避免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生态脆弱区域造成破坏。 第九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条件,因地制宜,为灾区群众安排临时住所。临时住所可以采用帐篷、篷布房,有条件的也可以采用简易住房、活动板房。安排临时住所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将学校操场和经安全鉴定的体育场馆等作为临时避难场所。 国家鼓励地震灾区农村居民自行筹建符合安全要求的临时住所,并予以补助。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条 用于过渡性安置的物资应当保证质量安全。生产单位应当确保帐篷、篷布房的产品质量。建设单位、生产单位应当采用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确保简易住房、活动板房的安全质量和抗震性能。 第十一条 过渡性安置地点应当配套建设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并按比例配备学校、医疗点、集中供水点、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点、日常用品供应点、少数民族特需品供应点以及必要的文化宣传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过渡性安置地点的规模应当适度,并安装必要的防雷设施和预留必要的消防应急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防范火灾和雷击灾害发生。 第十二条 临时住所应当具备防火、防风、防雨等功能。 第十三条 活动板房应当优先用于重灾区和需要异地安置的受灾群众,倒塌房屋在短期内难以恢复重建的重灾户特别是遇难者家庭、孕妇、婴幼儿、孤儿、孤老、残疾人员以及学校、医疗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四条 临时住所、过渡性安置资金和物资的分配和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定期公布,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五条 过渡性安置用地按临时用地安排,可以先行使用,事后再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到期未转为永久性用地的,应当复垦后交还原土地使用者。 第十六条 过渡性安置地点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次生灾害、饮用水水质、食品卫生、疫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环境卫生整治。使用的消毒剂、清洗剂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避免对土壤、水资源、环境等造成污染。 过渡性安置地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加强治安管理,及时惩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受灾群众应当在过渡性安置地点所在地的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下,建立治安、消防联队,开展治安、消防巡查等自防自救工作。第十七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
国务 院 文 件选登当组织受灾群众和企业开展生产自救,积极恢复生产,并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援助工作。 第十八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修复毁损的农业生产设施,开展抢种抢收,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保障农业投入品和农业机械设备的供应。 第十九条 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先组织供电、供水、供气等企业恢复生产,并对大型骨干企业恢复生产提供支持,为全面恢复工业、服务业生产经营提供条件。
第三章 调查评估
第二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工作,为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 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城镇和乡村受损程度和数量; (二)人员伤亡情况,房屋破坏程度和数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工农业生产设施与商贸流通设施受损程度和数量,农用地毁损程度和数量等; (三)需要安置人口的数量,需要救助的伤残人员数量,需要帮助的孤寡老人及未成年人的数量,需要提供的房屋数量,需要恢复重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需要恢复重建的生产设施,需要整理和复垦的农用地等; (四)环境污染、生态损害以及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毁损等情况; (五)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及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和隐患等情况; 25 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应用写作文书、行业资料、专业论文、中学教育、各类资格考试、幼儿教育、小学教育、7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等内容。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价格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房改〔2011〕44...城乡建设 危旧住房 改造 价格 意见 通知(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1 ...  第十九条 经签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通过本级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 ...《广西 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2 号)同时...  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建设法治政府; 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提升司法公信...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17 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 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不 是自治区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自治区人大、政府...认为自治区党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以科学发展观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四、清理结果公布 清理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通过本级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统 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一章...充分发挥政府环境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  政府工作报告――2011 ――2011 年 1 月 17 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主席 马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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