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区,没有无户口本怎么办结婚证什么办法可以办结婚证

八类无户口人员,分别如何落户
“黑户”问题由来已久,成为我国社会治理的“盲点”。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
根据人口普查数据,目前,全国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成为俗称的“黑户”,其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对这些长期以来望“户”兴叹的无户口人员来说,《意见》的一大亮点,是针对无户口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落户方案: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超生”、非婚生育的,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申请随父落户的,还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后,再提供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落户。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户口簿申请落户。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公证书、收养人户口簿申请落户。
此外,《意见》还为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以及其他无户口人员等规定了详细的落户政策。这意味着,凡是无户口人员,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产生的,都要及时为他们依法办理户口登记。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黄双全表示,《意见》出台之后,各地公安机关将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清理户籍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与《意见》规定不一致的及时修改或废止。
(据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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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由陕西历史博物馆、内蒙古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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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figuration&两个人都是学校集体户口可以在重庆办理结婚证吗?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永川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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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永川区政府
来信内容:
两个人都是学校集体户口可以在重庆办理结婚证吗?
我和男朋友都是08年读大学的到时候把户口迁到重庆永川的,学校名:重庆外国语专修学院
没毕业我们就在重庆开始工作了 现在已经在重庆生活了5年以上 户口一直没有迁出
一、现在想在重庆办理结婚证,可以办理吗?
二、在重庆办理结婚证的话需要做些什么呢?
三、结婚后户口也一直不迁移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杨同志,你好!来信收悉,经区民政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工作人员已经通过电话联系你,得知你与男朋友户籍所在地均系永川,只能在永川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登记材料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章第二十二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红底大2寸长6cm×宽4cm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你与男朋友均系永川辖区集体户口,带上集体户口登记卡和身份证即可办理。
3. 关于你结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请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科,公安局户籍科电话号码:023-。
如有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永川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人:王崇清
联系电话:
回复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没有顺利领取结婚证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民政局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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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来信内容:
没有顺利领取结婚证
尊敬的江北区区长:
由于我的户口在江北区,我和女朋友与日下午14:30的样子在江北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检查相关材料时发现户口过期,不予办理,让去派出所更新户口,我立即打车跑去派出所办理户口事宜,到了华新街派出所,工作告知需需要有人才交流中心缴费单子才可办理,或者跟人才交流中心电话联系确认已缴费,也可以办理户口更新手续,工作人员告知重庆市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嘉州路36号)电话,023-,从下午15:21打电话到16:21.一直没有人接听电话,中途和工作人员商量可否先给我办理户口手续,让我先领取结婚证,后面再来补办相应手续,被冷冷的告知不可以。中途问派出所工作人员,有没有其他电话可以联系人才交流中心,被告知没有。再联系人才交流中心的间隙期也在联系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相关户口问题(说明:由于本人档案和户口都委托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和办理),让其帮忙查缴费情况,也查不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后说去他那里开了一个材料,然后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去查询缴费。开完材料立即就打车赶往市人才交流中心,到了交流中心,取了号,号上告知可以到18、19和20号窗口办理集体户口事宜,去到窗口才发现三个窗口 只有一个人在岗,另外两个窗口无人在岗,由于赶时间去派出所和民政局办理后续事务,后前面排队的三个人员协商,有幸得到他们的帮助,提前搬好了手续,户口窗口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可以。然后去缴费窗口交了费,然后打车赶往华新街派出所,派出所办完户口手续,时间已到下午5点,被另一半告知民政局工作人员下午五点下班。因此无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江北民政局:1, 在告知更新户口材料时可否将相关的一些问题,比如说可能需要人才交流中心的缴费。去派出所办理户口需要注意事项。这样一来,当事人可以很好准备材料,提前做好安排,节约时间。
2、有没有绿色通道可否先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面再补办户口手续,走温情路线,提高服务水平。而不是被告知,你要去做啥子,但信息不完整,容易让当事人来回跑,浪费时间,造成完不成事务。
3、打电话咨询得知民政局的其他部门都是下午六点钟下班,而婚姻登记处却是下午五点就下班了? 希望可以得到相应的回复
华新街派出所:1、既然集体户口需要当事人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的缴费情况。可否人才交流中心的数据与派出所接通,派出所工作人员可以查询当事人缴费情况。直接告知当事人是需要缴费还是可以直接办理户口手续。因为在本次办理过程中,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的电话,前后加起来打了有1个小时,对方一直没人接听电话,也没有其他电话可以拨打,耽误了当事人大量的时间,这样的派出所办事效果可不好!因此可否增加一个与市人才交流中心的电话(或者紧急电话,随时可以联系上的电话)。
2、办与市人才交流中的联系间隙期,联系不上市人才交流中心,我就与派出所工作人沟通,我告知工作人员我的情况,今天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可否先给我办理户口手续,我后面再来补办相关手续,却被告知不可以。 派出所墙上的绿色通道都是假的? 执政为民体现在什么地方?
重庆卫生人才交流中心:1、我与2011年9月将人事档案,户口交于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及办理。并交纳了相关费用,户口是2013年3月的样子交于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并在卫生人才交流缴纳户口相关费用。我在2014年4月的样子又缴了一次费,但不确定当时有没有缴纳户口相关费用。
其中存在的问题有:因为档案和户口都是交给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和代办,费用也是交给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由于我从来没有去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交过费。 这就让我档案和户口缴费都是在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而不是在市人才交流中心。 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工作人员未告知我以后缴费要去市人才交流中心缴费。希望以后可以告知档案和户口代管的人员。
2.由于第一次是在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缴的费,我就想可否再将户口管理费交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由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代为办理,却被告知不可以。 出现这种不一样的情况是为什么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您好!您反映“没有顺利领取结婚证”来信(渝民政信箱[号)已收悉,现针对涉及民政事项回复如下:
一、《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本人户口薄和身份证,所以你需同时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才能办理婚姻登记。
二、为了方便婚姻当事人合理安排时间,我们开通了婚姻登记网上预约,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在网上提前预约婚姻登记
三、江北区婚姻登记处办证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下午5点至6点工作人员整理当天婚姻登记档案,下班时间与民政其它部门一致。如果5点-6点期间婚姻当事人有预约,登记处也会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
四、关于你所提出的户口和其它问题,请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相关部门。
非常感谢你对婚姻登记处的关注,同时也谢谢你的建议,我们将加强培训登记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尽力做到群众满意。
回复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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