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员工费用购买服饰的费用可作为办公费并抵扣进项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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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服饰费用之进项税抵扣
来源:无极小刀&   |
&&& 【案例】&&& 某大型商业企业,为提升企业形象,员工上班期间要求统一着装&&不论男女一律西服衬衣领带。2011年9月份,由企业统一制作并全额买单全套服饰,价值20万元,取得,3.4万元。&&& 【问题】&&& 一、所得税上的规定。&&& 1、2011年第34号公告之前,基层税务部门的理解基本是作为了职工福利支出,合并其他职工福利,在不超过工资薪金的14%比例范围内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2011年第34号公告之后,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颠覆了原来传统的看法和做法。&&& 该公告第二条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可以理解为&工作服饰费用&从所得税的角度来看不再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也就是不再受制于工资薪金14%的比例。&&& 纳税人欢呼雀跃,正所谓一&税&欢喜!&&& 二、增值税上的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实务中多数基层税务部门都把&工作服饰费用&理解为集体福利,再根据上述规定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纳税人颇感无奈,正所谓一&税&愁!&&& 三、如何看待?&&& 各税有各税的章程,不能强求,但总觉得别扭。&&& 我们不禁要问,&工作服饰费用&在税法上到底是属于&合理的支出&还是&职工福利&?&&& 答案在哪里呢?&&& 在层面,34号公告既不将服饰费用当做福利费,也不将其列做劳动保护费,而是独树一帜地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的费用在税前扣除。其成功之处在于立法者将员工服饰费用当做一个企业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就好比,有的企业用锅炉房给员工烧水喝,有的企业从外面买纯净水。喝口水是一个人的正常需要,如果一个企业不能解决员工上班期间的饮水问题,这样的企业还是关门为好。这其实也是一个企业起码的生产经营条件之一。其实员工服饰费用与水相似,只不过水是低层次的生理需要,而工作服是稍微高一点层次的企业形象、安全等需要。 将其作为员工福利,视为员工从中获取所得,大不不必。我支持进项税抵扣,具体可以参阅中翰《辩税》2011年第15期《制服的诱惑纳税的烦恼》。&&& 另外,亦有观点认为,员工服饰费用应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分期计提折旧摊销计入各期成本费用。这种理解过于机械,是将固定资产确认计量在一种不考虑价值量的基础上的。如果这样理解,低值易耗品这样的概念就没有必要存在了。我倾向于员工服饰具备低值易耗品属性,可以参考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一次或者分期摊销计入各期费用。企业将其一次性列支是可行的。另外,企业一次性列支与其是否属于福利费并无关联。【】 责任编辑:S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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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服饰费用之进项税抵扣
无极小刀:“员工服饰费用”,一“税”欢喜一“税”愁&&&&&&& 【案例】某大型商业企业,为提升企业形象,员工上班期间要求统一着装——不论男女一律西服衬衣领带。2011年9月份,由企业统一制作并全额买单全套服饰,价值2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3.4万元。
【问题】一、所得税上的规定。
1、2011年第34号公告之前,基层税务部门的理解基本是作为了职工福利支出,合并其他职工福利,在不超过工资薪金的14%比例范围内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之后,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颠覆了原来传统的看法和做法。?
该公告第二条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可以理解为“工作服饰费用”从所得税的角度来看不再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也就是不再受制于工资薪金14%的比例。
纳税人欢呼雀跃,正所谓一“税”欢喜!
二、增值税上的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实务中多数基层税务部门都把“工作服饰费用”理解为集体福利,再根据上述规定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纳税人颇感无奈,正所谓一“税”愁!
三、如何看待?
各税有各税的章程,不能强求,但总觉得别扭。
我们不禁要问,“工作服饰费用”在税法上到底是属于“合理的支出”还是“职工福利”?
答案在哪里呢?
【中国财税浪子王骏】在企业所得税层面,34号公告既不将服饰费用当做福利费,也不将其列做劳动保护费,而是独树一帜地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的费用在税前扣除。其成功之处在于立法者将员工服饰费用当做一个企业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就好比,有的企业用锅炉房给员工烧水喝,有的企业从外面买纯净水。喝口水是一个人的正常需要,如果一个企业不能解决员工上班期间的饮水问题,这样的企业还是关门为好。这其实也是一个企业起码的生产经营条件之一。其实员工服饰费用与水相似,只不过水是低层次的生理需要,而工作服是稍微高一点层次的企业形象、安全等需要。&将其作为员工福利,视为员工从中获取所得,大不不必。我支持进项税抵扣,具体可以参阅中翰《辩税》2011年第15期《制服的诱惑纳税的烦恼》。
另外,亦有观点认为,员工服饰费用应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分期计提折旧摊销计入各期成本费用。这种理解过于机械,是将固定资产确认计量在一种不考虑价值量的基础上的。如果这样理解,低值易耗品这样的概念就没有必要存在了。我倾向于员工服饰具备低值易耗品属性,可以参考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一次或者分期摊销计入各期费用。企业将其一次性列支是可行的。另外,企业一次性列支与其是否属于福利费并无关联。
无极小刀:“员工服饰费用”,一税欢喜一税愁之第二季
& & 笔者在陋文《“员工服饰费用”,一税欢喜一税愁》之第一季中说道,“一税欢喜”,是说“员工服饰费用”在所得税的处理上因国税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的规定而一锤定音,作为合理支出予以全额税前扣除。
& & “一税愁”,是说“员工服饰费用”在增值税的处理上因部分基层税务人员严守《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认为属于职工“集体福利”而不允许抵扣进项税。
& & 本文作为《“员工服饰费用”,一税欢喜一税愁》之第二季,对此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 & 笔者认为:“员工服饰费用”增值税上是否允许抵扣,关键就在对“集体福利”的理解上,而偏偏增值税条例、细则及相关文件对“集体福利”没有明确的界定。
& & 下面分析实务中存在的几种观点。
& & 1、第一种观点认为,类似的费用在所得税上已不作为“职工福利”而作为合理的支出允许全额税前扣除,那么在增值税上也应将其排除于集体福利之外而允许抵扣进项税,所得税和增值税在对集体福利的界定上应采取统一认定标准。
& & 这种观点可以理解,但却有失偏颇。毕竟税种不同,规定不同,岂有增值税问题套用所得税文件之理!即使允许抵扣那也应在增值税政策上找依据。
& & 2、第二种观点认为,集体福利是指职工食堂、浴室、托儿所、医务室以及生活供应等各项集体事业。《增值税条例》第十条所说的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就是指用于这些项目而不得抵扣。第一季案例中所说“西服衬衣领带”不是用于这类项目,故应允许抵扣进项税。
& & 3、第三种观点认为,全体都有为之集体,全体职工人手一份为之集体福利。第一季案例中所说的“西服衬衣领带”是人手一份的,应该属于集体福利范畴。《增值税条例》第十条所说的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故“西服衬衣领带”取得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 & 4、第四种观点认为,该商业企业给职工发放“西服衬衣领带”目的在于打造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而不是一种纯粹的“福利”。——按照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所得税上可作为合理支出税前全额扣除;增值税上应理解为职工干好本职工作,上班时必须携带使用的“生产工具”,只不过此“工具”是穿在身上的而已。故,应允许抵扣进项税。
& & 笔者认为以上观点是分别站在不同角度的理解,都有一定的道理,谁是谁非不能一概而论。
& & 下面,我们再换个角度考虑。
& & 第一、假如第一季案例中发放“西服衬衣领带”的企业换做矿山企业,大家很容易就会得出统一意见:所得税上不能认为是合理支出,应认定属于集体福利性质,按照职工福利费的规定处理;增值税上不能理解为工作需要之“工具”,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 第二、如果将“西服衬衣领带”换做是工装(工作服),则无论商业企业还是矿山企业,所得税上均可看做属于合理的支出,予以全额税前扣除;增值税上均可理解为干好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工具”,均可以抵扣进项税。
& & 由此看来,无论是所得税还是增值税,在“员工服饰费用”的具体税务处理上,不仅要从发放主体和使用主体上来考虑,而更重要的是要充分运用执业判断,考虑具体企业“工作性质和特点”,具体“工作服饰费用”所起作用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 & 在这个问题上,是或不是的“一刀切”式的绝对观点是偏激的,易导致脱离实际的决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至关重要!
& & 结尾提出一个特殊问题请大家考虑,如有必要将在《“员工服饰费用”,一税欢喜一税愁》之第三季中讨论。
& & 某服装生产企业,就以“雅戈尔”为例吧。
& & 假如2011年,“雅戈尔”为全体员工发放本公司产品——雅戈尔西服衬衫领带一套,价值5000元。请考虑,此事项“雅戈尔”在所得税和增值税上应怎样分别处理?
& & 假如发放的不是西服衬衣领带,而是“雅戈尔”公司自产的工装(工作服)一套,价值1000元。请考虑,在所得税和增值税上又该如何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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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职工教育经费购买的办公桌椅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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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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