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和村委会强制占用我家耕地可以建房吗建房,幕后还有一个省派第一书记,打官司能赢吗?

村民占用耕地盖房没人管怎么办?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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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占用耕地盖房没人管怎么办?
我是石家庄藁城的,村民租用我家耕地说种粮食,可是盖起了房子,当地电视台也报道了,土地局的官员说,电视台报道了,他们就不管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在耕地上建房。对不符合建房条件和用地规划非法占用耕地的已建成房屋(包括临时搭建简易房屋、构筑物)以及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的,一律由市国土资源部门责令自行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立案查处,依法强制拆除。  二、严厉打击擅自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和占用耕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查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报批程序和依法执行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城市居民到农村建房。  三、严格实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即:不准(除法律规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不准占用基本农田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它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耕地新建砖瓦窑,不允许从耕地取土烧砖。  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对已造成基本农田破坏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复垦。  五、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使用宅基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一户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六、对因工作失职造成耕地保护不力的,将依据《耕地保护责任书》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未按规定违规审批、以罚代批、擅自收取他人财物的相关责任人和监管失职的负责人,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触犯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学数学教师
土地局是什么局??县一级国土局应该管理这件事,如果他们不管你可以申请县政府或者市国土局行政复议,再不行直接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就是国土局,不知为什么,电视台播了,土地局还是袒护着他家,也不清楚内幕。
那你按照我说的申请县政府或者市国土局复议,如果不成在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期间可以找个律师。复议期间不用。
请问复议需要交钱吗?直接去县政府那个部门?大概流程是什么?需要多长时间呀?
复议不要钱,直接去县政府政务中心。60天内做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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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规划部门去举报,投诉,上访,终止租赁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租客是不可以更改租赁物用途的 是违法行为
家里的人都是农民,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法律知识也懂得少,除了叫苦,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打官司是不是要花好多钱,费好多时间呀?
呵呵,这个你可以去上一级执法机关去投诉,,,
听家人说,最近土地局给盖房的开了个证明,说是:“企业占地”合法。可是事实上是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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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还我房子,还我土地  我是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镇盛镇白沙村委会村民,当地政府违法审批土地,没有事先通知情况下实行强拆,使我全家露宿街头。  1994年3月我依法办理了130平方米的建房用地并交了一切费用(见图一)。1998年政府违法审批了172平方米土地给对方余坤华,占用了村中通道3.8米和我批准用地52平方米(1、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面积:丘陵地区不可以超过120平方米,2、村民村委会毫不知情,3、涂改审批表)(见图二)。2003年迫于子女长大,无房子居住,在原批地临时搭建了68平方米的沥青房居住(见图三),期间我一直到镇、区、市、省相关部门上访,日茂南区国土资源局下文件批示余坤华建筑许可证失效,土地使用权由集体安排使用(见图四)。可镇政府就不肯补发建筑许可证给我,可见对方与政府关系之黑暗!11月18日余坤华预谋将事态扩大,召集社会黑帮10多人一起戴了安全帽、拿上铁铲和刀具到我家门前不由分说殴打我们,毫无警示的我们惨遭毒手,顿时鲜血流汩汩浸染了衣物(见图五),我被打成脑震荡,头部和上颚处分别撕裂了6.5CM和5CM,妻子头部撕裂缝了十多针,断裂一颗牙齿,弟弟胸部第9根肋骨骨折,姐姐右脚踝骨折和手部被刀具砍伤缝了十多针,四人身体多处都有撕裂伤和淤青内伤……至今仍在医院治疗,11月23日在没有任何通知情况下,区政法委副书记沈雁鹏组织相关部门将我唯一的住所夷为平地,就连旁边栽种多年的果树也连根拔起,所有物品财产均抛在大路上,而对方的房子却安然无恙……  政府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吗?可以将一块土地先后审批给两家人吗?对方审批的172平方米的土地手续合法吗?相关部门为什么不追究?沈雁鹏作为司法监督部门人员,为什么会如此执法不公?只强拆我这临时搭建的生存居所,而不拆对方的违法手续建房的房子呢?据现场人说果树也是在对方的要求下才砍掉的,为什么对对方言听计从呢?中间到底存在什么见不了光的交易呢?在拆居民房子之前,为什么不先通知后拆呢?将我所有物品财产扔到大街上有保障吗?财产遗失谁负责呢?在这提倡以人为本的社会里,国家的扶贫政策是支助贫困家庭建房子,我家就要区别对待被强拆房子流露街头吗?作为中国合法居民,我有居住权吗?作为军人家属,我有安置权吗(我儿子在部队当兵)?无权无势弱势群体是否注定被欺压,生存的权利被剥夺吗?有权有势的就可以一手遮天吗?十八大精神指出构建和谐中国,美丽中国,全面小康社会就是这样让老百姓无家可归吗?就是这样违反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来贯彻十八大精神吗?在这和谐的社会中,是否还有公理吗?谁能来主持公道,还我一个公平公正呢?还我及家人一个生存的立足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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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早就注册了天涯账号,可一直都没逛。最近才开始逛论坛,杂谈里都是不公平的事情。看的很虐心。中国,这就是现在的中国。
  @瞎子归来 1楼   还有没有王法  -----------------------------  这世界根本就没王法而言了,有钱有势就可以颠倒事实,黑可以变成白的,白也可以变成黑的!可怜的底层老百姓注定给欺压,无处伸冤,逼上绝路!找政府,都是官官相卫。找媒体,听到与政府相关的事情都表示不敢报道,很多真实的真相都不会曝光在太阳底下。找法律,法律只为有钱有势的人服务,穷人赢了也是输,输了更加是输……这世界到底是怎么啦?谁来为我们这些底层的人支持公道呢?
  @流落街头者 3楼   这世界根本就没王法而言了,有钱有势就可以颠倒事实,黑可以变成白的,白也可以变成黑的!可怜的底层老百姓注定给欺压,无处伸冤,逼上绝路!找政府,都是官官相卫。找媒体,听到与政府相关的事情都表示不敢报道,很多真实的真相都不会曝光在太阳底下。找法律,法律只为有钱有势的人服务,穷人赢了也是输,输了更加是输……这世界到底是怎么啦?谁来为我们这些底层的人支持公道呢?  -----------------------------  是啊!现在的中国怎么会变成这样呢?请给底层老百姓一个生存的立足点吧!底层的老百姓也是有生存的权利的!请不要赶尽杀绝,留一条喘气的空隙吧!
  简直就是无法无天,一开始就是国土分配的处理出了错,茂名镇盛就是最黑暗的!!
  @CWX311 5楼   简直就是无法无天,一开始就是国土分配的处理出了错,茂名镇盛就是最黑暗的!!  -----------------------------  不是国土分配错的问题,一块土地规划好一人一座,中间留3.8米的通道,是国土部门违法,涂改手续,把批好给一家的土地又重复批给另外一家的52平方米和3.8米通道导致!会出现这样的违法情况,都是贪官污吏的贪污造成的!这世界就是这样黑暗啊!有钱可以使鬼推磨啊!茂名的贪污腐败是众所周知的!没想到却是如此猖狂!!国家有关部门的人真的要来过问这个问题啊!真的要清除这个毒瘤了!这真是害人不浅啊,这种祸害会导致可怜的老百姓无法生存……
  看看内蒙的:  “看爷活埋了你”!村长和书记找来的黑社会对我74岁的老父亲如是说!  /post-free-.shtml  急!急!人命关天!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元山子村村长郭海旺和村支书郭志伟勾结黑社会,非法暴力强拆!——长微博已发,求扩散!谢谢!   //profile?topnav=1&wvr=5
  茂名是贪官陪训基地
  王法何在叫
  @流落街头者 政府的这种行为实在是太可恶了!
  支一管用招,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绑了发布拆你家的管员子女,一个个做掉,录像给他或发布网络,不要留下证据哦。虽然此法不能挽回你的损失,但可出恶气,并能为以后你所在地区征地拆迁工作回到以民为本上来!  
  王法何在啊???????
  政府过失该如何判断,该什么部门审核绩效,该如何监督公平、公正、公开,是否存在官官相护,是否存在黑幕交易,如何去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日益渐失,和谐社会下的人民该是这样的吗?????
  茂名垃圾的了~~有毛用~
  @yefei_g 13楼   政府过失该如何判断,该什么部门审核绩效,该如何监督公平、公正、公开,是否存在官官相护,是否存在黑幕交易,如何去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日益渐失,和谐社会下的人民该是这样的吗?????  -----------------------------  是他们恶人先告状
  @莫名的情绪焦躁p 14楼   茂名垃圾的了~~有毛用~  -----------------------------  作为一个知道实情的村民,绝对支持政府的决策,这是在贯彻三打两建精神,是在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政府好样的!就是要打这样的村霸、恶霸,只有这样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他家已经被附近两条村的人称为村霸。为什么?他家人毁坏村民农田,水稻长达10多年,他家人因卖白粉而被判刑15年;村长被他家人打穿耳膜,因此他家人被抓去坐牢,出狱后毫无悔改;他家人以莫需有的理由强行拆毁隔壁村村民的合法建筑,经济损失达5000多元,也未作出赔偿/k/mine;又是他家人因偷车被抓去劳教。  还好意思说他儿子当兵?他儿子只是一个士兵,他却冒军官的身份去信访,诚信受质疑。更让人震惊的是,竟然去区政府动手打人,简直目无法纪,难道就因为他儿子是一个兵?一个士兵?难道一个军人家属就可以胡作非为?就可以驾驭国家律法?这样一个兵真是浪费国家钱财,有失军威,有失国体。家里还有人做鸡!天啊,一个这样的军人家属!  全村人都知道,他所谓的家,其实就是一个违法建筑,那土地根本就不是他家的,是他家强行建起来的,政府拆了一次,第二天凌晨他又抢建起来。政府多次通知他自行拆除,他却恐吓政府人员,都不知道有多少人被他打伤。  他家的东西不是丢在路是,而是好好的放在他家门口,而且事前有也通知他家人,他家也有人在家,不要诬蔑政府!有预谋打架的是他家,而且还是叫黑帮闯入民宅打人,他们是恶人先告状,多行不义必自毙呀,醒醒吧!
  @chnyao30 11楼   支一管用招,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绑了发布拆你家的管员子女,一个个做掉,录像给他或发布网络,不要留下证据哦。虽然此法不能挽回你的损失,但可出恶气,并能为以后你所在地区征地拆迁工作回到以民为本上来!  -----------------------------  作为一个知道实情的村民,绝对支持政府的决策,这是在贯彻三打两建精神,是在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政府好样的!就是要打这样的村霸、恶霸,只有这样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他家已经被附近两条村的人称为村霸。为什么?他家人毁坏村民农田,水稻长达10多年,他家人因卖白粉而被判刑15年;村长被他家人打穿耳膜,因此他家人被抓去坐牢,出狱后毫无悔改;他家人以莫需有的理由强行拆毁隔壁村村民的合法建筑,经济损失达5000多元,也未作出赔偿/k/mine;又是他家人因偷车被抓去劳教。  还好意思说他儿子当兵?他儿子只是一个士兵,他却冒军官的身份去信访,诚信受质疑。更让人震惊的是,竟然去区政府动手打人,简直目无法纪,难道就因为他儿子是一个兵?一个士兵?难道一个军人家属就可以胡作非为?就可以驾驭国家律法?这样一个兵真是浪费国家钱财,有失军威,有失国体。家里还有人做鸡!天啊,一个这样的军人家属!  全村人都知道,他所谓的家,其实就是一个违法建筑,那土地根本就不是他家的,是他家强行建起来的,政府拆了一次,第二天凌晨他又抢建起来。政府多次通知他自行拆除,他却恐吓政府人员,都不知道有多少人被他打伤。  他家的东西不是丢在路是,而是好好的放在他家门口,而且事前有也通知他家人,他家也有人在家,不要诬蔑政府!有预谋打架的是他家,而且还是叫黑帮闯入民宅打人,他们是恶人先告状,多行不义必自毙呀,醒醒吧!
  @流落街头者 4楼   是啊!现在的中国怎么会变成这样呢?请给底层老百姓一个生存的立足点吧!底层的老百姓也是有生存的权利的!请不要赶尽杀绝,留一条喘气的空隙吧!  -----------------------------  @chnyao30 11楼   支一管用招,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绑了发布拆你家的管员子女,一个个做掉,录像给他或发布网络,不要留下证据哦。虽然此法不能挽回你的损失,但可出恶气,并能为以后你所在地区征地拆迁工作回到以民为本上来!  -----------------------------  作为一个知道实情的村民,绝对支持政府的决策,这是在贯彻三打两建精神,是在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政府好样的!就是要打这样的村霸、恶霸,只有这样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他家已经被附近两条村的人称为村霸。为什么?他家人毁坏村民农田,水稻长达10多年,他家人因卖白粉而被判刑15年;村长被他家人打穿耳膜,因此他家人被抓去坐牢,出狱后毫无悔改;他家人以莫需有的理由强行拆毁隔壁村村民的合法建筑,经济损失达5000多元,也未作出赔偿/k/mine;又是他家人因偷车被抓去劳教。  还好意思说他儿子当兵?他儿子只是一个士兵,他却冒军官的身份去信访,诚信受质疑。更让人震惊的是,竟然去区政府动手打人,简直目无法纪,难道就因为他儿子是一个兵?一个士兵?难道一个军人家属就可以胡作非为?就可以驾驭国家律法?这样一个兵真是浪费国家钱财,有失军威,有失国体。家里还有人做鸡!天啊,一个这样的军人家属!  全村人都知道,他所谓的家,其实就是一个违法建筑,那土地根本就不是他家的,是他家强行建起来的,政府拆了一次,第二天凌晨他又抢建起来。政府多次通知他自行拆除,他却恐吓政府人员,都不知道有多少人被他打伤。  他家的东西不是丢在路是,而是好好的放在他家门口,而且事前有也通知他家人,他家也有人在家,不要诬蔑政府!有预谋打架的是他家,而且还是叫黑帮闯入民宅打人,他们是恶人先告状,多行不义必自毙呀,醒醒吧!
  @下雨天D0 16楼   是他们恶人先告状  -----------------------------下雨天
你一家是什么东西?来这里乱吠?这里是你这种垃圾能来的地方?乖乖在你的狗窝里呆着,别跑出来乱咬人,TMD哪家的狗没拴好。。。
  @lrxtt楼   下雨天
你一家是什么东西?来这里乱吠?这里是你这种垃圾能来的地方?乖乖在你的狗窝里呆着,别跑出来乱咬人,TMD哪家的狗没拴好。。。  -----------------------------  你如此没有素养在这里诽谤!不知道谁会相信你说的任何一句话!公道自在人心,不是你和你家人说了算!你家可以买通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不知道是否可以买通全世界?不是靠把话骂到夸张到绝就有人相信,没有关系,你尽管在这里颠倒事实就好了,对于你的诽谤我会保留我的追究权的,如果法律上这样算诽谤罪,你就要为自己所说过的话负责!希望你无时无刻来这里泼妇骂街为我增加点击率,引起相关人的关注,我正在愁点击率怎么还不上去呢?我还是会非常感谢你的!
  @下雨天D0 19楼   作为一个知道实情的村民,绝对支持政府的决策,这是在贯彻三打两建精神,是在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政府好样的!就是要打这样的村霸、恶霸,只有这样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他家已经被附近两条村的人称为村霸。为什么?他家人毁坏村民农田,水稻长达10多年,他家人因卖白粉而被判刑15年;村长被他家人打穿耳膜,因此他家人被抓去坐牢,出狱后毫无悔改;他家人以莫需有的理由强行拆毁隔壁村村民的合法建筑,经济损失达5000多......  -----------------------------  你如此没有素养在这里诽谤!不知道谁会相信你说的任何一句话!公道自在人心,不是你和你家人说了算!你家可以买通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不知道是否可以买通全世界?不是靠把话骂到夸张到绝就有人相信,没有关系,你尽管在这里颠倒事实就好了,对于你的诽谤我会保留我的追究权的,如果法律上这样算诽谤罪,你就要为自己所说过的话负责!希望你无时无刻来这里泼妇骂街为我增加点击率,引起相关人的关注,我正在愁点击率怎么还不上去呢?我还是会非常感谢你的!
  @瞎子归来 1楼   还有没有王法  -----------------------------  公理何在,希望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
  让茂名再来一次官场大地震。  除尽贪官,打尽黑帮,让人民得见天日。
  不治贪官不足以平民愤,十八大口口声声说要反腐、反腐败…难道这就是反腐吗????难道天下的乌鸦都是一般黑吗?
  @楼   茂名是贪官陪训基地  -----------------------------  是啊!茂名的官员换了一批又一批,怎么就换不掉这些贪官呢?而且蔓延的越来越严重!国家啊国家!你迟早都会给这些贪官拖垮啊!该有正义之士出来扼制这股邪恶之气了!
  @下雨天D0 17楼   作为一个知道实情的村民,绝对支持政府的决策,这是在贯彻三打两建精神,是在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政府好样的!就是要打这样的村霸、恶霸,只有这样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他家已经被附近两条村的人称为村霸。为什么?他家人毁坏村民农田,水稻长达10多年,他家人因卖白粉而被判刑15年;村长被他家人打穿耳膜,因此他家人被抓去坐牢,出狱后毫无悔改;他家人以莫需有的理由强行拆毁隔壁村村民的合法建筑,经济损失达5000多......  -----------------------------  是不是你家出手打人的?看你这语气,绝对有份参与了!你不过是在扭曲事实,以为买得通政府就能隐瞒众口了吗?有些事情自己做过就应该知道!天知地知!你如此无良知!别在这里胡作非为!!!作为一个旁观者,看了都受不了,可见对于当事人来说,你这种做法是何等的天理难容!
  @瞎子归来 1楼   还有没有王法  -----------------------------  王法是有权有势的人说了算啊!要不怎么说这世界的黑暗呢!
  @shalinghuan 10楼   @流落街头者
政府的这种行为实在是太可恶了!  -----------------------------  是啊!知情的人都会抱打不平的!都会谴责这腐败的茂名相关政府部门!就因为一个“贪”字,就为满足了个人的小小利益,就不管事情导致的后果,别人的死活!底层的老百姓也是人啊!为什么政府的贪污导致的后果要底层的老百姓来买单呢!这到底是什么社会呢?
  @山风vG 23楼   让茂名再来一次官场大地震。  除尽贪官,打尽黑帮,让人民得见天日。  -----------------------------  是啊!很期待这天的到来,并且这次的大地震是彻彻底底的,所有的贪官,所有的黑帮,统统下马。还要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付出相应的代价,让底层的农民重见光日!还大家一个光明的世界!
  @弥夜L 24楼   不治贪官不足以平民愤,十八大口口声声说要反腐、反腐败…难道这就是反腐吗????难道天下的乌鸦都是一般黑吗?  -----------------------------  茂名这个自以为是山高皇帝远的三线城市!怎么会很好的贯彻十八大精神呢?让国家高层来好好监督和惩治这里的贪官吧!还深受其害的老百姓一个公平!
  可怜的政府可怜的社会可怜的中国可怜的中国人
  @禁止暧昧F 31楼   可怜的政府可怜的社会可怜的中国可怜的中国人  -----------------------------  最可怜的还是我们这些没权没势的老百姓,政府的过错,却要老百姓来承担,而且没地方申诉!到处求助无门!在这黑暗的社会,没权没势没钱就注定要成为可怜人……
  按照你所反映的一些情况,确实值得同情,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的房子明明是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中被拆掉的,为何对此避而不提?究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情?  关于你的房屋用地问题,先后经过了政府的裁决、法院的一、二和再审判决,最后的结论仍然是要拆掉你的房子!我不敢断言你是没有道理的,但是,按照目前中级法院作出的裁判结果,你的房子必须要被拆除。  你现在主要的出路应是依照程序向上级政府或法院提出申诉,而不是在网上隐瞒相关事实以求博取网友的同情。有些事情,网络确实可以起到极佳的监督作用,强大的舆论压力往往会有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但是,如果是混淆视听的,也必将受到相应的制裁。  据说,政府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你的房子已有6年左右的时间了,但法院却一直未予执行,为什么会这样?你可以在这里向广大的网民解释一下,也许会对你有利。如果法院仅仅是因为同情你而迟迟不予动手,那么,你完全可以充分地利用法院对你的同情心,依理依法地将案件翻过来。你的房屋被拆,本来就是法院的判决确定的。真正拆除你房屋的也是法院,但你对法院却没提及只字,这样好容易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法院产生不良的误解。  茂名的法治环境虽然不是那么理想,但也不至于某个领导可以随便组织一些部门去强拆除别人的房子的,按目前的形势,谁也不敢乱来的,就算是乱来,也是总有原因的,你隐瞒一些关键的事实,就真的对你很有利了?你想得到别人的同情,说话就应从客观实际出发,否则,必将适得其反!  从你的案件实际情况来看,明显是你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并引起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强烈不满,才导致政法委组织、协调法院等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确定你房子须拆的是法院,而你却将矛头指向政法委的某个领导,我认为这种做法是极不妥当的!难道政法委的领导继续庇护着你就是正确的?  很多人都知道你的案件情况,希望你能正视现实,寻求正确的解决方法。本人与相关的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并无任何的利害关系,发表这个评论也只是就事论事,欢迎批评指正。如果你认为我是在乱说的,欢迎进一步讨论,但必须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有困难找菜刀,灭一户口本,你懂的。。。  
  好不容易拿到一份材料,上面显示,余海光兄弟(4人)一共有1030.8平方的地土,你这1030.8平方的地是怎么来的?你有合法手续吗,平均下来一个人有257.7平方,那么多的地,你会无家可归?你已有1030.8平方的地为什么还要抢人家的地?骂、推、拉工作人员,你这样做更有道理?这一举一动说明有些人根本就不把法,不把政府放在眼里。  
  @下雨天D0 35楼   好不容易拿到一份材料,上面显示,余海光兄弟(4人)一共有1030.8平方的地土,你这1030.8平方的地是怎么来的?你有合法手续吗,平均下来一个人有257.7平方,那么多的地,你会无家可归?你已有1030.8平方的地为什么还要抢人家的地?骂、推、拉工作人员,你这样做更有道理?这一举一动说明有些人根本就不把法,不把政府放在眼里。    -----------------------------  其实你又不是不认识他家,有没有地方住,你是完全知情的,又何必睁眼说瞎话,强词夺理呢..
  使劲拆,农民都不怕死了,新中国就要诞生了。
  @shalinghuan 36楼   其实你又不是不认识他家,有没有地方住,你是完全知情的,又何必睁眼说瞎话,强词夺理呢..  -----------------------------  既然有那么多地,为什么还要去抢?什么居心?
  @shalinghuan 36楼   其实你又不是不认识他家,有没有地方住,你是完全知情的,又何必睁眼说瞎话,强词夺理呢..  -----------------------------  既然有那么多地,为什么还要去抢?居心何在?
  @下雨天D0 35楼   好不容易拿到一份材料,上面显示,余海光兄弟(4人)一共有1030.8平方的地土,你这1030.8平方的地是怎么来的?你有合法手续吗,平均下来一个人有257.7平方,那么多的地,你会无家可归?你已有1030.8平方的地为什么还要抢人家的地?骂、推、拉工作人员,你这样做更有道理?这一举一动说明有些人根本就不把法,不把政府放在眼里。    -----------------------------  你在诬赖别人时候,是不是要了解清楚呢?余海光的兄弟何止4人呢?我就先不说你这材料的真实性,那请问余海光的爸爸和余坤华的爸爸是不是亲兄弟?同一辈的亲兄弟的所有土地合起来是不是占了本不是很大的一条村的一半了呢?那村里的其他人有说抢占土地了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请问你所这所谓的数据的真实性有多大?请问在余海光名下的土地除了给余坤华霸占了52平方米这块土地之外,还有其他的吗?如果你能找出来,这块给占用的52平方米的土地会无偿送给余坤华的!农村的兄弟分家后,就是独立体了,能等同吗?那请问余坤华的兄弟是否愿意将土地给他盖房子呢?请知晓这常识问题!  到底是谁占用了谁的土地呢?规划好一块大田分为六座住宅地,布局为前后各三座,每座为110平方米,门前各留3.8米公共路巷,任何人都不能侵占该3.8米路巷兴建房屋。余海光的土地是日审批的,余坤华却是在1998年12月在原批准用地120平方米基础上没有经过村民和村委会的知情下,背后操纵来涂改手续!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审批一栏,将120平方米涂改成172平方米盖的是茂南区国土局印章而不是村委管理处印章。审批土地村委干部余金强出示证明数字是涂改了,要求有关部门核实!况且不遵循村中规划,随意补批到172平方米,更是违反了国土管理法的相关条例。以上证据还可以发给你看,请仔细看清楚了,再来颠倒事实吧!  到底是谁占用了谁的土地呢?麻烦你问下余坤华用大车拉了一个大货柜在余海光已被拆的房子门前,目的何在?把村中一户孤儿的耕地入在自己的耕田证上,农作物无情的毁掉!找了相关的政府部门,却不对此做出处理!和政府相关部门是什么关系!存在什么交易不用我说,大家也是心知肚明!引用你的话:"这一举一动说明有些人根本就不把法,不把政府放在眼里。"那试问下你们的所作所为,确实是把政府放在眼里了,那法呢?凌驾于法之上的人是谁呢?造成现在这些悲剧,归根到底都是政府的违法审批土地,一女嫁二郎造成!在以上发表的内容里并没有半句诬赖余坤华的不文明话,你又何必如此的颠倒事实的诬赖,用语如此之狠毒呢?没有家教,素质低下的人才会这样泼妇骂街的!好好奉劝你一句!做人做事,包括所说的话都要负责任的!
  @流落街头者 40楼   你在诬赖别人时候,是不是要了解清楚呢?余海光的兄弟何止4人呢?我就先不说你这材料的真实性,那请问余海光的爸爸和余坤华的爸爸是不是亲兄弟?同一辈的亲兄弟的所有土地合起来是不是占了本不是很大的一条村的一半了呢?那村里的其他人有说抢占土地了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  说话没有逻辑性..摆事实,讲道理吧..
  @流落街头者
20:28:22   你在诬赖别人时候,是不是要了解清楚呢?余海光的兄弟何止4人呢?我就先不说你这材料的真实性,那请问余海光的爸爸和余坤华的爸爸是不是亲兄弟?同一辈的亲兄弟的所有土地合起来是不是占了本不是很大的一条村的一半了呢?那村里的其他人有说抢占土地了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  以下这组相片组以说明余坤华拉大货柜占用土地和毁人农田了!  
  @shalinghuan 41楼   说话没有逻辑性..摆事实,讲道理吧..  -----------------------------  抱歉,回错位置了,不是说你的。
  @下雨天D0 39楼   既然有那么多地,为什么还要去抢?居心何在?  -----------------------------  说话没有逻辑性..摆事实,讲道理吧..他家有多少地,你是知道的..而且,人家本来就没有抨击你,你干嘛一开口就那么恶毒,诅咒人家呢?这样说话太不人道了。
  @流落街头者 除尽贪官,顶上
  除尽贪官,顶上
  除尽贪官,顶上,顶上,顶上,顶上,顶上,顶上,顶上,顶上,顶上,顶上,顶上,顶上
  除尽贪官
  @栈客涯天 33楼   按照你所反映的一些情况,确实值得同情,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的房子明明是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中被拆掉的,为何对此避而不提?究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情?  关于你的房屋用地问题,先后经过了政府的裁决、法院的一、二和再审判决,最后的结论仍然是要拆掉你的房子!我不敢断言你是没有道理的,但是,按照目前中级法院作出的裁判结果,你的房子必须要被拆除。  你现在主要的出路应是依照程序向上级政府或法院......  -----------------------------  是啊!可怜人是有可恨之处,是该恨这腐败的社会,还是该恨自己的无权无势,活该露宿街头呢?我们要如何才算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一交代清楚呢?才不会让你这所谓的局外者觉得我是混淆视听,才不会受到相应的制裁呢?是要从事情的起因,从余坤华如何贿赂相关的人员?相关人员又是如何的违法幕后操纵审批172平方米土地?从无数次信访找的镇、区、市、省领导,所持的态度和所说的每句话一一道出来吗?  ……  你既然说与相关的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并无任何的利害关系!又是如此的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那么我们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情你也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你说:“真正拆除房屋的是法院,但对法院却没提及只字,这样好容易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法院产生不良的误解。”我就是为了维护法院的尊严,维护法律在人人面前平等的信念!不让广大人民对法律丧失信心,觉得这世界还是光明的!或者说,法律本是公平公正的!就是因为某些人为的关系,打着法律的幌子,玷污了法律,失去了法律在人人面前平等的初衷!又或者有权有势的就是强者,底层无权无势的老百姓跟强者斗,无疑是鸡蛋砸石头,自寻死路!余海光错就错在不该与茂南区国土局打官司,试问民与官打官司,最终的下场是什么呢?官司到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余海光已赢了,属于终审判决了,可茂南区国土局不服,终审还再审!结果可想而知了……  村中规划好将一块大田分为六座住宅地,布局为前后各三座,每座为110平方米,门前各留3.8米公共路巷,任何人都不能侵占该3.8米路巷兴建房屋。余海光的120平方米土地是日审批的,余坤华却是在1998年12月在原批准用地120平方米基础上没有经过村民和村委会的知情下,背后操纵来涂改手续!占用了村中通道和我的批准用地共52平方米。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审批一栏,将120平方米涂改成172平方米盖的是茂南区国土局印章而不是村委管理处印章。审批土地村委干部余金强出示证明数字是涂改了,要求有关部门核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居民审批宅基地面积: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很明显余坤华的172平方米违违反了法律规定用地面积限额标准,况且不遵循村中规划,随意补批到172平方米,更是违反了国土管理法的相关条例。在这样的事实面前,为什么余坤华的土地就是合法,余海光的就要强拆房子呢?这就是所谓的公平公正吗?  你说:“政府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房子已有6年左右的时间了,但法院却一直未予执行,为什么会这样?”那这问题你应该去问法院!法院深知事情的来龙去脉!是什么导致余海光一家10年住这临时搭建的68平方米的房子?不见天日的?你确实是应该好好问清楚了!到底是谁的过错造成的?  你说;“我们将矛头指向政法委的某个领导。”那事实是存在吗?政法委作为一个监督机构,执法公平公正了吗?住了十年的房子不拆,却等全家在医院时,在没有任何的通知的情况下来拆!试问即使是抢占土地去违章建的房子,再被拆之前,程序上是否要事先通知呢?再试问房子是法院判决要拆的,那果树呢?果树也是法院判决要砍的吗?而且当时执行的人都不敢砍,是谁听取了谁的意见,下命令砍的呢?这就是所谓的公平公正了是吧!  你说:“很多人都知道你的案件情况,希望你能正视现实,寻求正确的解决方法。”那请问要如何好来正视现实呢?露宿街头没人理睬?最近一直下雨,扔到外面的物品财产遭受了什么待遇?找政府部门,官官相卫,互相推卸责任,找媒体,和政府相关的不敢报导,找法律,民与官斗的过吗?之前就是好好的证明!被逼上绝路在论坛上发表下就如此给你容不下吗?就来一个换位好了,假如是你遇到这样的事情,你怎么办呢?所谓局外者?旁观者?
  @下雨天D0 35楼   好不容易拿到一份材料,上面显示,余海光兄弟(4人)一共有1030.8平方的地土,你这1030.8平方的地是怎么来的?你有合法手续吗,平均下来一个人有257.7平方,那么多的地,你会无家可归?你已有1030.8平方的地为什么还要抢人家的地?骂、推、拉工作人员,你这样做更有道理?这一举一动说明有些人根本就不把法,不把政府放在眼里。    -----------------------------  你在诬赖别人时候,是不是要了解清楚呢?余海光的兄弟何止4人呢?我就先不说你这材料的真实性,那请问余海光的爸爸和余坤华的爸爸是不是亲兄弟?同一辈的亲兄弟的所有土地合起来是不是占了本不是很大的一条村的一半了呢?那村里的其他人有说抢占土地了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请问你所这所谓的数据的真实性有多大?请问在余海光名下的土地除了给余坤华霸占了52平方米这块土地之外,还有其他的吗?如果你能找出来,这块给占用的52平方米的土地会无偿送给余坤华的!农村的兄弟分家后,就是独立体了,能等同吗?那请问余坤华的兄弟是否愿意将土地给他盖房子呢?请知晓这常识问题!  到底是谁占用了谁的土地呢?规划好一块大田分为六座住宅地,布局为前后各三座,每座为110平方米,门前各留3.8米公共路巷,任何人都不能侵占该3.8米路巷兴建房屋。余海光的土地是日审批的,余坤华却是在1998年12月在原批准用地120平方米基础上没有经过村民和村委会的知情下,背后操纵来涂改手续!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审批一栏,将120平方米涂改成172平方米盖的是茂南区国土局印章而不是村委管理处印章。审批土地村委干部余金强出示证明数字是涂改了,要求有关部门核实!况且不遵循村中规划,随意补批到172平方米,更是违反了国土管理法的相关条例。以上证据还可以发给你看,请仔细看清楚了,再来颠倒事实吧!  到底是谁占用了谁的土地呢?麻烦你问下余坤华用大车拉了一个大货柜在余海光已被拆的房子门前,目的何在?把村中一户孤儿的耕地入在自己的耕田证上,农作物无情的毁掉!找了相关的政府部门,却不对此做出处理!和政府相关部门是什么关系!存在什么交易不用我说,大家也是心知肚明!引用你的话:"这一举一动说明有些人根本就不把法,不把政府放在眼里。"那试问下你们的所作所为,确实是把政府放在眼里了,那法呢?凌驾于法之上的人是谁呢?造成现在这些悲剧,归根到底都是政府的违法审批土地,一女嫁二郎造成!在以上发表的内容里并没有半句诬赖余坤华的不文明话,你又何必如此的颠倒事实的诬赖,用语如此之狠毒呢?没有家教,素质低下的人才会这样泼妇骂街的!好好奉劝你一句!做人做事,包括所说的话都要负责任的!
  @华GW 46楼   @流落街头者
除尽贪官,顶上  -----------------------------  贪官当道的社会何其黑暗啊!除尽贪官!!!顶……………………………………………………………………………………………………………………………………………………………………………………………………………………………………………………………………………………………………………………………………………………………………………………………………………………………………………………………………………………………………………………………………………………………………………………………………………………………………………………………………………………………………………………………………………………………………………………………………………………………………………………………………………………………………
  贪官当道的社会何其黑暗啊!除尽贪官!!!顶……………………………………………………………………………………………………………………………………………………………………………………………………………………………………………………………………………………………………………………………………………………………………………………………………………………………………………………………………………………………………………………………………………………………………………………………………………………………………………………………………………………………………………………………………………………………………………………………………………………………………………………………………………………………………
  @流落街头者 求顶贴。顶我一次回顶三次
  @快乐驿站F 54楼   @流落街头者
求贴。我一次回顶三次  -----------------------------  顶顶^……………………
  @流落街头者 50楼   是啊!可怜人是有可恨之处,是该恨这腐败的社会,还是该恨自己的无权无势,活该露宿街头呢?我们要如何才算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一交代清楚呢?才不会让你这所谓的局外者觉得我是混淆视听,才不会受到相应的制裁呢?是要从事情的起因,从余坤华如何贿赂相关的人员?相关人员又是如何的违法幕后操纵审批172平方米土地?从无数次信访找的镇、区、市、省领导,所持的态度和所说的每句话一一道出来吗?  ……  你既然说......  -----------------------------  我只是实事求是地就事论事,与任何人确无利害关系。对这件事了解情况的人多的是,难道就可以说他们与当事人都有利害关系?  你们现在的遭遇确实有值得同情的地方,但对你目前的思路和做法,我是绝对不敢苟同的。  你的房子被拆除,在程序上来说,确实是法院的判决和执行所造成的,我建议你向上级政府或法院申诉,有什么不妥?你可以说地方很黑,但你不能说省、中央也是黑的吧?  法院判决你拆除房屋,你却拒不执行,法院也懒得执行,原因可能比较复杂,你方便就说,不方便就算了,何必让我去问法院呢?其实我也不清楚。对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的行为,《行政诉讼法》和《刑法》都有相关的规定,如果你有兴趣,可以查阅一下。  按正常情况,这个案件不属于不能执行的案件,法院却迟迟不予执行,或许你确有冤情,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执行机构和主管执行的领导应该高度重视这个案,如果认为判决确有错,应该依程序向上级法院说明情况,并建议进行再审。法院既不执行,又不作出必要的相应措施,究竟是谁赋予法院这种权力?尽管是一拖再拖,你的房屋最终还是被法院强制拆除,但好象你对法院并没有意见。关于具体的执行过程,我并不知晓,不能随便发表评论。  我没有反对你在论坛上发表意见,只是建议你实事求是,如果你无法接受,我也不再作勉强。  我完全赞同你提出的“换位思考”。任何的执法部门确实应该站在你们的立场来看待这件事,即使是法院作了判决,如果认为不妥,仍应向有权的上级部门提出相关的建议,但我总认为,这件事最关键还是法院,尤其是法院主管执行的领导,不能“既当婊子,又立牌坊”,如果法院认为判决没错,必须坚决依法执行;如果认为确实有错,必须向上级反映情况。法院无权既不执行,又不向上级提出意见,甚至将责任推向政法委。政法委只是组织、协调机构,多数是从综治和维稳的角度出发的,政法委一般只对执法程序进行监督,而不可能对实体上的对错进行判断,说实在,也没有这个权力。如果换作你是执法部门和相关领导,面对生效的裁判,而且利害关系人反映强烈,究竟是拖着不办?还是坚决执行?对此,也希望你能顺便思考一下。  你说你们含冤受屈,就应摆出相关的事实和证据来,相信你们也并不是无理可说,但是,你却将重点用来攻击执法程序。说得不好听:法院早在6年前就已经向你发出了执行通知书,难道你还不知道房子是要被拆除的吗?总之,我绝不反对你在论坛上发表意见,但仍然希望你能实事求是,找到重点,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你应该讲事实,摆证据,只有这样,才能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我总认为:你的房子被拆除,区法院、区政法委都不是决定因素,换作谁主办这个执行案件,换作谁任政法委领导,无论拖到什么时候,只要这个判决没有被上级法院撤销或变更,最终都是要执行的。
  此事绝对正确,我们的那个村干部是吃屎的,只会欺负我们村里弱小家庭,特别是那个死人村长,连我家的地也想占用!找人永远都找不到,找他就只会说在哪里哪里,到处躲我们,我家里最少都找了三四次,一次都找不到人,还占用我们大家共有的鱼塘,自己私有化另外就是,为什么我们余屋村的村长让一个外姓人来当,凭什么?
  让茂名再来次“大地震”吧,让这些贪官吃屎去吧!
  为什么总有这么多不公平,连那些新闻也是一样~只会为有钱人服务!
  这个世界就是有钱有权的世界…无钱无权注定被欺压,难怪世上有这么多要钱不要命的人!因为都是被人逼出来的…被有钱有权的人逼出来的…我开始理解这些人了………………杀光贪官还中国一个宁静…  
  不管现在如何,政策只会越来越好,留着证据,路还很长,一定会有公道,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坏人不会有好果子。
  @栈客涯天 56楼   我只是实事求是地就事论事,与任何人确无利害关系。对这件事了解情况的人多的是,难道就可以说他们与当事人都有利害关系?  你们现在的遭遇确实有值得同情的地方,但对你目前的思路和做法,我是绝对不敢苟同的。  你的房子被拆除,在程序上来说,确实是法院的判决和执行所造成的,我建议你向上级政府或法院申诉,有什么不妥?你可以说地方很黑,但你不能说省、中央也是黑的吧?  法院判决你拆除房屋,你却拒不执行......  -----------------------------  上面这位网友说的对,你是否就实事求是地就事论事,是否与任何人无利害关系?这相信只有你自己知道的!作为一个旁观者,会发表此种笑里藏刀的言论,其居心何在,不言而喻!  你既然说你是如此的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那请问法院判决之后,我们是如何的拒不执行的呢?我们住了十年了,期间法院有到过现场强制性要拆房子,而我们是从中阻挠的吗?请问有吗?有就拿出证据来,如果没有的话,你又何必在这里言辞凿凿呢?说我们是如何的拒不执行呢?法院是了解事情的原委,体现了人性化不及时来拆,就如此的让你抱打不平吗?对此你也可以采取你的所谓方法去申诉你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啊!去控告是谁赋予法院那么强大的权利,不及时执行拆房子啊!我对法院当然没有意见,毕竟这次拆房子到底是谁组织的呢?在执行的过程中,是谁执法不公呢?事后也去问了法院,法院的回答是:“我们是清楚你家的情况的,所以一直没有执行,现在到处都是违章建筑,不会只选择拆你家的,况且这次的组织执行的不是我们部门,我们也是被拆的前天才接到通知。”这就是法院的回答,你如果对此有疑问你可以去问,而且要问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才行!  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我来说,《行政诉讼法》和《刑法》是没有兴趣,即使有兴趣也看不懂,而对于文化水平如此高的你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居民审批宅基地面积: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余坤华的土地可以涂改手续审批为172平方米是否合法,你是应该好好的去查阅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再来评论!  你说政法委面对对方的强烈反应,就应该来把房子给拆了,就属于公平公正了!那请问政法委作为监督部门,余坤华的172平方米土地是违法审批的来,为什么不监督相关部门来纠正!退一步说,根据《茂名市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应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否则无效!”那请问余坤华日领取的证是否已经无效,土地归集体所有了呢?茂南区国土局也批示说此证书无效了!那为什么不来拆他那做好的一层尚未封顶的房子呢?就唯独拆余海光的临时搭建的房子,逼其全家露宿街头呢?况且果树何罪之有?为什么是在对方的要求下被砍了呢?你说法院早在6年前就已经向余海光发出了执行通知书,那请问有说到何时拆吗?法院一直不来拆,在时隔6年后趁余海光全家在医院没人在家时,政法委决定强拆,无论是程序上还是起码的人义上是否要知会一声,让其有心理准备和整理自己财产物品呢?据说当时众多围观者拿手机和相机进行拍摄拆房子的过程,可执法人员的态度超级强硬恶劣,把所有的手机内容删除了,个别手机被砸了,并扬言谁敢拍照,谁就是与政府作对,所有后果自负……既然觉得这样的行为是光明正大,又何必如此毁灭证据恐吓人呢?再请问余坤华拉了一个大货柜在余海光已被拆的房子门前,把村中一户孤儿的耕地入在自己的耕田证上,将耕种多年的农作物无情的毁掉,有监督到相关部门来处理了吗?这一对比之下,是否真的做到公平公正了,大义凛然了呢?答案不言而喻!不过还是把由你这所谓的局外者来定论吧!以免说我在污蔑!  我们有没有含冤受屈,你如此了解内幕的人怎会不知呢?相关的事实和证据早已经摆在所有人的面前。但再来看看现在的事实结果是什么?这社会有权有势就胜过一切的事实证据,就可以掌控一切!我们也想申诉,我们也想上省,我们也想上中央告发这些贪官所造成的悲剧,可是这对我们来说就是痴心妄想,请问余海光一家人的电话为什么都给监控了呢?目的何在?不说大家也明白!就不知道你是否明白而已!我们作为底层的老百姓如果有这个能力去找到省,找到中央相关领导来公平处理这件事情,相信现在的结果就不是这样了!就不用深受其害这么多年,到现在越演越惨痛的悲剧了!
  @水水儿2012 59楼   让茂名再来次“大地震”吧,让这些贪官吃屎去吧!  -----------------------------  期待这次的大地震赶紧到来!
  @水水儿2012 60楼   为什么总有这么多不公平,连那些新闻也是一样~只会为有钱人服务!  -----------------------------  以前是我们的想法太单纯了啊!现在这个社会就是一切靠钱看齐,有钱就有一切!遇到不公平的待遇就只能活该自己没钱!
  @弥夜L 61楼   这个世界就是有钱有权的世界…无钱无权注定被欺压,难怪世上有这么多要钱不要命的人!因为都是被人逼出来的…被有钱有权的人逼出来的…我开始理解这些人了………………杀光贪官还中国一个宁静…  -----------------------------  是啊!我现在也深深的体会到这世界上为什么会存在所谓的恐怖分子,都是给这个社会逼的,有头发谁谁想做癞痢呢?狗急了跳墙!贪官们凡事不要做的太绝了!给别人留条后路就是给自己留条生路!  贪官不除,何来中国的强大呢?是呀!杀光贪官还中国一个宁静……
  顶顶顶  
  中国都快成了关系国、人情国了…动不动讲人情、动不动讲关系…那还要不要我们这些没钱没关系的活呀?难道我们这些弱势的群体就一定要被你们欺负吗?凭什么?难道你们是人,我们就不是了…再说了你们的钱和权是否干净得来的还不好说?杀光贪官…顶我…  
  @弥夜L 68楼   中国都快成了关系国、人情国了…动不动讲人情、动不动讲关系…那还要不要我们这些没钱没关系的活呀?难道我们这些弱势的群体就一定要被你们欺负吗?凭什么?难道你们是人,我们就不是了…再说了你们的钱和权是否干净得来的还不好说?杀光贪官…顶我…  -----------------------------  是啊!这就是中国的现状啊!太可悲了!无权无势的就是注定给有权有势的欺压啊!想杀光贪官谈何容易呢?除非的传说中的世界末日到来,就可以洗净这黑暗的世界了!期待这天到来,贪官下地狱,受苦受难的老百姓到另外一个光明纯洁的国度开始新的生活,不再有欺压,不再有冤案,不再有不见天日的黑暗!有的是真正的人人平等!互帮互助!到处呈现光明和温暖……
  十八大后各地落马官员  ·李春城  12月5日,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正在接受中央纪委调查  ·梁道行  12月1日,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调查  ·单增德  11月30日,被爆情妇承诺书的山东农业副厅长单增德被省纪委调查  ·陈弘平  11月28日,广东揭阳原市委书记陈弘平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调查  ·郑北泉  11月27日,广东英德副市长、公安局长郑北泉涉嫌徇私枉法等被调查  ·吕英明  11月26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副厅长吕英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调查  ·雷政富  11月23日,曝出不雅视频的重庆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被立案调查  什么时候中央也来关注下茂名这个山高皇帝远的小城市里面的贪官腐败现象呢!茂名的贪官们小心啦!十八大的新领导班子正在开展反腐败,惩治贪官的大行动!如果想下个落马的不是你!就该好好的收敛了……
  大家来看下中央领导人对反腐败的态度:  :千万不要既想当大官又想发财  :一切以公权力为借口的歧视都要严格追究责任  :网上舆论 包括骂声我们都要听  :若有人打我的亲朋旗号办事不要给情面  茂名的贪官们,看到中央领导开展反腐败的决心了吗?不想遗臭万年,就赶紧醒悟过来吧!
  盘点官场十大“亿元贪官”下场  
  共产党呀!!你就不能干点什么实事吗?老是搞些表面工作,您不觉得累吗?说一千句好话,你觉得比干一件实事来得实在吗?最少中国不是天天吹出来的!而是用实际行动干出来的!贪官是亡党亡国的根本!为什么老是引不起重视呢?  
  @弥夜L 73楼   共产党呀!!你就不能干点什么实事吗?老是搞些表面工作,您不觉得累吗?说一千句好话,你觉得比干一件实事来得实在吗?最少中国不是天天吹出来的!而是用实际行动干出来的!贪官是亡党亡国的根本!为什么老是引不起重视呢?  -----------------------------  共产党本来是好的!只是给里面的一些人腐化了而已!这个可悲的社会就是这样!唉!!
  不让我有机会…从头杀到尾…嘿嘿…宁愿天下无官也不愿贪官横行天下…  
  我相信楼主的冤情是真的,打倒茂我名的贪官。
  @楼   我相信楼主的冤情是真的,打倒茂我名的贪官。  -----------------------------  终于有人说句公道话了,谢谢你!一起来鄙视这些贪官们!
  @流落街头者 71楼   大家来看下中央领导人对反腐败的态度:  :千万不要既想当大官又想发财  :一切以公权力为借口的歧视都要严格追究责任  :网上舆论 包括骂声我们都要听  :若有人打我的亲朋旗号办事不要给情面  茂名的贪官们,看到中央领导开展反腐败的决心了吗?不想遗臭万年,就赶紧醒悟过来吧!  -----------------------------  茂名啊茂名,失望啊失望!
  新华网广州4月13日电(记者孔博)广东省纪委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2年查处的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系列腐败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  广东省纪委通报了8起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系列腐败案中,罗荫国及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倪俊雄,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长陈亚春,电白县原县委书记李日添等均涉嫌受贿,全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其中立案查处61人,属省管干部19人、县处级以下干部42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亿元。罗荫国从1998年至2011年在担任茂名市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提拔、工程建设、资金和土地使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等。  怎么茂名的贪官怎样清都清除不掉的呢?
  这些茂名贪官就该千刀万剮…满清十大酷刑来对待他们…个个都是挨千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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