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档案在辽宁省广东高校毕业生档案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现在考到别个地方的事业单位了,这里能开人事代理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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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就业率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汇编(2011年)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到660万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仍然艰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现就做好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
1.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对今后5到10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战略部署。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制定本地区、本校“十二五”规划和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工作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切实保证组织领导重点统筹、发展规划优先安排、经费投入优先保障。
2.明确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以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体系为支撑,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重点,力争保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人数进一步增长。
二、拓宽渠道,完善政策,更大力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3.巩固成果,积极开辟新的基层就业渠道。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继续精心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本地基层项目。要启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担任特岗农技人员。同时要因地制宜,努力开辟毕业生到社区、乡镇卫生院所、幼儿园等基层单位就业的新渠道。
4.切实做好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师范大学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中央有关部门要求,落实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示范性举措,要在省级党委、政府统筹下,协调相关部门,优先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切实做好首批1万多名免费师范毕业生的组织招聘录用、落实岗位、离校服务等工作,确保到中小学有编有岗,体现鼓励优秀学生读师范、优秀人才当教师、有志青年长期从教的政策导向,为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中小学教师创造条件。
5.进一步畅通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渠道。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力争出台更多鼓励中小企业吸纳毕业生的优惠政策;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各地要紧密结合服务外包行业发展需求,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推进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完善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的长效机制。
6.加快完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保障制度。有条件的省份要争取在2011年年底前制订出台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地方性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办法,并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有序流动、基层岗位优先录用等方面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要为服务期满毕业生落实好升学优惠政策,提供岗位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
三、优化创业环境,力争实现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进一步增长
7.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共同贯彻落实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发放工作,把好事办好,让毕业生切实享受到自主创业税收减免政策。要积极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出台支持政策,通过政府投入和民间募集等方式,设立大学生创业资金,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工商注册、行政审批、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的政策。各高校要深入挖潜,积极出台本校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措施办法。
8.全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教育部将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各地要积极推动高校建设创业教育基地,设立创业教育资金,开展示范校评选,编写教学基本要求和教材,推广创业教育优秀成果。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结合专业教学,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广泛开展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等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
9.加快建成一大批高校学生创业实践和孵化基地。教育部将推动建设一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继续开展“国家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评选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资源,创建一批省级和地市级大学生创业实践和孵化基地,制定配套优惠措施;各高校也要积极整合资源,通过企业参与等方式建立创业基地,并进一步加快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提升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
10.加强对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指导服务。教育部开通“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各地和高校要依托创业网,广泛挖掘创业项目和创业信息,开展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创业实训,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等服务,鼓励和帮助创业的学生带动更多学生实现创业、就业。
四、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长效机制
1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要进一步加强军地合作,健全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和高校要对目标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努力实现“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健全机制、完善政策”的工作目标。
12.切实做好入伍预征宣传教育工作。把入伍预征工作纳入国防教育体系,精心组织5月“预征工作周”活动,通过专场报告、政策咨询、政策宣讲、主题党团活动等形式,大力加强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让每个毕业生都能熟知入伍预征政策,激发广大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要组织好毕业生网上报名工作,完善网上预征系统,提高预征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13.落实好退役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各项工作。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务必抓紧为上年入伍的毕业生办结学费补偿代偿手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尽快制定退役高职毕业生报考普通本科单独录取和申请就读成人本科审核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好免试读研和考研优惠政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协助做好2009届入伍毕业生退役后的就业招聘、推荐、办理就业手续等服务工作。
五、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14.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信息服务。要充分发挥信息主渠道作用,广泛收集需求信息,为2011届毕业生持续开展各类形式招聘活动,确保场次及岗位数比2010年有明显增加,确保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要加快推进网络信息服务, 逐步推广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一体化系统,努力实现网络贯通、信息共享的求职招聘信息化。
15.为毕业生提供高水平的就业指导。高校要把就业指导课纳入教学计划,开展示范课程评选和教学经验交流,努力提高课程质量。有条件的高校要成立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鼓励专职教师到用人单位挂职,加强对校级领导、专职教师、院系辅导员的培训。要借助职业发展测评等工具帮助毕业生进行正确的自我认知和职业认知;建立就业咨询室,结合学生个人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政策、求职技巧、职业规划等帮助。逐步形成以就业指导课程为基础,以个性化职业咨询和辅导为辅助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
16.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管理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积极发挥教育部就业信息系统的电子政务功能,探索开展信息化就业统计、就业手续的办理等,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科学、规范、准确地做好就业统计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就业协议或证明与毕业证、学位证发放挂钩;积极推进毕业生就业状况监测分析系统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引入第三方统计、监测和评估机制。
六、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实施积极有效的帮扶
17.高校要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建立困难群体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开展“一对一”服务,通过发放求职或生活补贴、重点组织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指导、优先推荐岗位等措施,帮助家庭贫困、身体残疾、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群体尽快实现就业。加强对女大学生就业帮扶工作。
18.各地要争取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纳入政府公共就业服务困难群体帮扶体系,实施相应援助项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见习培训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免费参加各类招聘会、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就业援助政策,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前后的衔接工作。
七、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19.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各地和高校要加大学科专业和人才类型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构建高校学科专业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建立动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新机制。要积极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扩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本科教育更加重视培养应用型人才,高职教育着力培养技能型人才。要紧紧围绕国家和本地“十二五”规划要求,特别是适应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新要求,提早谋划和部署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所需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工作。各类高校都要立足校情,科学定位,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提高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能力。
20.强化实践教学,加大实习实训力度。高校要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统筹安排实习实训,并完善实习管理办法。要与政府、行业、企业等广泛合作,共建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高职院校要牢固树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要逐步建立毕业生就业和招生、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八、加强组织领导、条件保障和制度建设
21.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和高校的“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对就业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22.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要在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服务场地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努力争取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支持;各地和高校要从政策制度、基层服务、就业指导、市场信息、管理监测、评价反馈、困难群体帮扶、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着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薄弱环节,抓紧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23.巩固并完善长效机制建设。要继续推进科研项目聘用毕业生、服务外包企业吸纳毕业生、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扩大实施“教师特岗计划”、扩大毕业生入伍和基层就业规模等工作,通过就业工作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相关领域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24.加强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进一步加强就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举办“大学生基层建功立业、自主创业先进事迹报告团”等活动,引导毕业生转变观念,走投身基层、艰苦奋斗、自主创业的成才之路。高度重视就业安全和校园稳定,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全面、准确地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工作成效以及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有利于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1. 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2. 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⑴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⑵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⑶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⑷ 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3. 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4. 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所安排使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5.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6.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7.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
  街道(社区)或其它经批准的劳务派遣组织安排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8.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政策内容主要是什么?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9. 国家实施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就业地域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这里涉及的地域范围主要包括:
  ⑴ 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⑵ 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⑶ 艰苦边远地区:由国务院确定的经济水平、条件较差的一些州、县和少数民族地区。(详情可登陆中国政府网查询:;或登陆北大法律信息网查询:)
  ⑷ 基层单位:
  ①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等;
  ② 工作现场地处以上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10.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和年限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在校学习的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年限。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偿完毕。
  11.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⑴ 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⑵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还款计划时,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
  ⑶ 高校负责审查申请资格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 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何获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要求,各地要抓紧研究制订本地所属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是否可以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如何申请办理补偿或代偿等,请向学校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查询。
  13. 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14. 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组部、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见表一)。
  15. 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3年。
  16.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的地区范围包括哪些?
  年“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2009年,实施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17.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⑴ 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⑵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⑶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⑷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18.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招聘程序有哪些?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需求,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考核,⑤集中培训,⑥资格认定,⑦签订合同,⑧上岗任教。
  19. 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2008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20. 选聘到村任职的对象是什么?要满足哪些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基本条件是:①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②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③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④身体健康。此外,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21. 选聘到村任职的程序是什么?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22. 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3. 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从2003年开始,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24. 参加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⑴ 公务员招录优惠: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基层就业项目的大学生。
  ⑵ 事业单位招聘优惠: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
  ⑶ 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⑷ 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⑸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⑹ 其他: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报效祖国
  25. 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26. 征兵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兵役法》规定,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
  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27.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
  28. 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路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29.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年龄条件是多少?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岁。
  30. 面向2009届高校毕业生的征兵预征工作何时开始?
  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
  31.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要经过哪些程序?
  ⑴ 参加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兵役登记,进行征兵普查工作,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有关部门报名。
  ⑵ 在高校参加预征: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到高校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身体初检时对视力、肝功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⑶ 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1至12月份,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入伍。
  32. 毕业生预征工作在高校由哪个部门负责?
  高校设有武装部的由武装部牵头负责,没有设立武装部的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武装部或学生处咨询。
  33. 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34. 如何理解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
  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35. 如何理解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并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
  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36. 如何理解对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审批定兵”?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
  37. 如何理解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38. 什么是士官? 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39.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升学考学优惠政策?
  ⑴ 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⑵ 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⑶ 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⑷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40、什么是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
  2008年,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检、法、司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专科以上层次的各类人才。
  41. 应征入伍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42.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43.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44. 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不论服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给予补偿。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即按完成最终学历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45. 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
  ⑴ 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⑵ 高校初审盖章:6月30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⑶ 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⑷ 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⑸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汇总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备案后,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
  46. 补偿、代偿的经费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在收到国家拨付的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家长,将余下的资金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领取代偿资金,并于领取代偿资金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47. 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毕业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8.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高校毕业生在5-6月份参加预征,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
  49. 没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没有开展预征工作或没有参加预征、仍有参军意愿的,可在离校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与毕业学校联系,补办《预征对象登记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手续后,按第45条程序办理,仍可享受第33条所列之优惠政策。
三、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50. 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哪些?
  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这些项目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项目,承担研究的单位也可聘用。
  51. 哪些毕业生可以被聘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
  聘用对象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52. 科研项目聘用的毕业生是否为在编职工?
  不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职工,被聘毕业生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53. 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与被聘毕业生签订的服务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⑴ 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⑵ 研究助理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住址;
  ⑶ 服务协议期限;
  ⑷ 工作内容;
  ⑸ 劳务性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
  ⑹ 社会保险;
  ⑺ 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服务协议不得约定由毕业生承担违约金。
  54. 服务协议的期限如何约定?
  服务协议期限最多可签订三年,三年以下的服务协议期限已满而项目执行期未满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协商续签至三年。三年期满后,毕业生有意继续在项目单位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同意接收的,则须按正式聘用手续办理。
  55. 服务协议履行期间可以解除协议吗?
  服务协议履行期间,毕业生可以提出解除服务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研究助理被解除服务协议或协议期满终止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6. 被聘毕业生如何获取报酬?
  由项目承担单位向毕业生支付劳务性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被聘为研究助理时间计算为工龄。
  57. 项目承担单位是否给被聘用的毕业生上保险?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具体办法参照各项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58. 被聘用的毕业生户档如何迁转?
  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根据当地情况,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应当免费为其提供户口、档案托管服务。
  59. 服务协议期满后如何就业?
  协议期满,如果项目承担单位无意续聘,则毕业生到其他岗位就业。同时,国家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聘用(招用)人员时,优先聘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项目承担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正式聘用(招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应当分别依据《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等规定执行。
  60. 毕业生服务协议期满被用人单位正式录(聘)用后,如何办理落户手续?工龄如何接续?
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被正式聘用(招用)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有关规定,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服务外包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61.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有哪些政策措施?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籍与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62. 到中小企业就业可否在当地落户?
  对各类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各自有关规定执行)。
  63. 到中小企业就业档案如何管理?
  目前我国对档案的管理主要有单位管理和社会管理两类: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接收、管理档案;无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个体、私营、外资)在内的中小企业,可以由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政府批准的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64. 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批准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各类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劳动等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办理:①人事档案管理;②因私出国政审;③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④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⑤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⑥其他需经授权的人事代理事项。
  65. 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对于离校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代理由毕业生的接收单位统一负责委托管理;对于离校时未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个人委托政府批准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委托管理。
  66. 什么是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种?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67. 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社会保险?
  高校毕业生一定要关心自己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和接续。大学生毕业后就业,有用人单位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灵活就业的,本人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中断或转出等事宜。毕业生在与新单位重新确立劳动合同关系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
  68. 什么是服务外包和服务外包企业?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利用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来承接该业务,从而使其专注核心业务,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对环境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
  服务外包企业是指其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服务合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
  69. 目前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涉及哪些领域及地区?
  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涉及软件研发、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等领域。
  我国目前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个,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
  70. 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财政支持?
  为了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毕业生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企业每人4500元的经费支持。
  71. 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践,接受普遍的创业教育,以系统学习创办企业的知识、完善创业计划、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降低风险、促进创业成功。
  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开设了创业培训方面的课程和创业实践活动,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参加;另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开办了创业培训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有补贴的培训。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
  72.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⑴ 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① 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指定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获得贴息支持。
  ② 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获得50%的贴息支持。
  ⑵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⑶ 享受培训补贴
  离校后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⑷ 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内容。
  73. 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74.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期限有多长?
  国家规定个人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各地区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有不同规定,许多地区额度还高于5万元。合伙经营贷款额度更大。
  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展期一年。
  75. 怎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哪些银行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可以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经办银行。在指定的具体经办银行可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76. 哪些项目属于微利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微利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
对于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25%,展期不贴息)。
五、就业指导服务与就业援助
  77. 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获得哪些就业指导和服务?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获得就业咨询、用人单位招聘及实习实训信息、求职技巧及实用技能培训、职业生涯辅导、毕业生推荐、实习实践能力培训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目前,高校已普遍建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
  78. 从哪些机构可获取就业信息?
  ⑴ 学校就业主管部门
  作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核心部门,是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顺利实现就业的主渠道。
  ⑵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包括省(区、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区、县、镇、街道)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市场、街道社区劳动服务站所等。
  ⑶ 市场经营性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企业或机构,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原人事、劳动系统所属服务机构自办或以股份形式合办的企业等。
  79. 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⑴ 浏览各类就业信息网站,包括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就业信息网站、地方主管部门主办的就业信息网站、各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及校内bbs求职版面、其他专业性就业网站等(主要网址见表二);
  ⑵ 参加各类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学校、用人单位等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类现场或网络招聘活动;
  ⑶ 参与校企合作实习,包括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活动;
  ⑷ 查阅媒体广告,如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视频媒体等;
  ⑸ 他人推荐,如导师、校友、亲友等;
  ⑹ 主动到单位求职自荐等。
  80. 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升就业能力?
  在学好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根据学校要求或安排,毕业生可以通过选修或必修就业指导课程、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实习、技巧辅导、模拟招聘等活动,学习和了解职业资料和信息,充分借助社会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高职院校毕业生还可通过学校实施的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组织到企业顶岗实习等工作,切实增强自身的岗位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促进职业素养的养成。
  81.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8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
  一般认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心理、身体、学业、经济、综合素质等方面处于弱势的毕业生。
  83. 机关、事业单位对招录(聘)困难家庭毕业生有何优惠?
  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84.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如何向学校申请求职补贴?
  为帮助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高校一般都会安排经费作为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助,或对已成功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奖励。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书面申请。学校也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困难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主动帮助。
  85. 面对求职困难,毕业生该如何应对?
  ⑴ 主动了解国家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努力争取各方支持;
  ⑵ 主动联系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和专业教师,并保持经常沟通;
  ⑶ 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需求信息;
  ⑷ 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类人才洽谈会;
  ⑸ 充分利用亲友、校友、学校社团等资源,积极获取就业信息;
  ⑹ 了解社会发展动态,合理调整求职预期。
  86. 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当地政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就业指导与服务内容包括: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岗位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等。
  87.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哪里可以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县及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具体办理办法可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88.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在就业服务方面,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参加职业培训的,可以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还可以按规定申请职业鉴定补贴。
  在创业扶持方面,可以享受可以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培训补贴和免费的创业服务。(具体见第72问)
  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89. 什么是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90.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用人单位开发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或协助管理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一定期限、一定额度的工资性补贴。该补贴拨付给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目的在于降低用人单位的成本,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91. 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是指,对就业困难人员、务工劳动者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可按此规定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92.什么是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是指,对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据其参加培训情况给予一定费用的补贴。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此规定,可凭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向职业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登记证等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培训或就业证明等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对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93. 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参加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由各地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离校后未就业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职业培训开展情况,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参加。
  培训工作主要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承担(职业培训由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实施)。
  94. 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高校毕业生个人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主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要参加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经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95.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的就业扶持措施。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决定自2009年至2011年,拓展和规范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2009年,全国将组织3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详情见表三)。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参加就业见习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就业见习的组织单位。
表三:“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2009年度目标任务安排
高校毕业生
地方主管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人事厅、劳动保障厅
福建省人事厅、劳动保障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自治区
广西自治区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劳动保障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自治区
宁夏自治区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自治区
新疆自治区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96. 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媒体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主动参加就业见习。
  97.就业见习期限有多长?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98. 就业见习单位给毕业生上保险吗?
  见习期间所在见习单位为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9.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享受哪些政策和服务?
  ⑴ 获得基本生活补助;
  ⑵ 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⑶ 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⑷ 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100.公共就业服务免费提供哪些服务内容?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⑴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⑵ 职业岗位供求信息;
  ⑶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⑷ 职业培训信息;
  ⑸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⑹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⑺ 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
  ⑻ 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政策50问
1. 国家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征集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2.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等。
3. 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陆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4.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年龄条件有何要求?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周岁。
5. 面向2010届高校毕业生的征兵预征工作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月底,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到毕业生离校为止。
6. 现在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什么时候正式入伍?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前应在网上参加预征报名,并在就读学校完成兵役登记和预征对象确定工作,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在冬季征兵开始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年底批准入伍。
7. 什么是网上预征报名?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过程管理,自2010年始,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兵役机关不再向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分别称《登记表》、《申请表》),有报名应征意向的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按要求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各环节活动。
8. 实行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对毕业生有哪些好处?
一是毕业生可自行上网报名打印有关表格,简化了办事程序,既方便又省时。二是通过学籍信息比对,确定高校毕业生是否符合享受国家鼓励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条件。三是网络系统可提供免费政策解读信息、提醒预征对象及时应征等服务。
9. “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网址是什么?
10.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要经过哪些程序?
⑴ 参加网上预征报名:4月至6月,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报名预征,填写、打印《登记表》和《申请表》,交所在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
⑵ 参加初审、初检,通过确认:5至6月份,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毕业生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通过的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6月30日前,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预征对象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⑶ 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0月底全国征兵工作开始后,预征对象携带《登记表》和《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检政审的高校毕业生由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入伍。
11. 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在高校由哪个部门牵头负责?
由学生管理部门或武装部门牵头。有意向参军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学工部(处)、就业中心、武装部咨询。
12. 高校毕业生预征的政审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征兵政审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同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13.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帮扶等优惠政策。
14. 如何理解高校毕业生应征“优先”政策?
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部门具体负责。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安排其上站体检。
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15. 如何理解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拔使用”?
对符合选取士官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对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以及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的可选拔为提干对象;对国家“211工程”等重点高校、军队建设急需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16.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17. 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18.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9. 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不论服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给予补偿。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即按完成最终学历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20. 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
⑴ 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月1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网上预征报名系统”(或),填写、打印并向就读高校递交《登记表》、《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⑵ 高校初审盖章:离校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 ⑶ 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登记表》及《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⑷ 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⑸ 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汇总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备案后,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
21. 补偿、代偿的经费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各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高校在收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其家长。将剩余资金汇至高校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收到代偿资金后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
22. 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毕业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3. 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年限是多少?
我国现行的义务兵役制度是两年。
24.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专升本考试、单独录取),30%比例入读普通本科。
25.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是军队给安排还是需要自己联系?
具有普通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可自行在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经相应成人高校审核后录取。
26.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何时报名,何时入学?
每年春节前报名,3月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新生于当年春季入学。
27. 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招生需要带哪些材料?
退役毕业生可凭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在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成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并按照省级成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目录填报志愿。
28. 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招生,如何实现免试录取?
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报名后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结束后,有关成人高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经省级成招办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成人高校对报名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由省级成招办调剂到其他志愿高校录取。
29. 成人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学习年限为多长?
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0.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如何参加考试?有何优惠政策?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毕业生与其他普通专升本考生一起报名参加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按报考人数30%比例择优录取的优惠政策。
31. 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何时报名,何时入学?
每年春节后报名(具体时间询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6月底前完成录取,新生于当年秋季入学。
32. 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需要带哪些材料?
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高校报名。
33. 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学习年限为多长?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4. 只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研究生才加10分吗?是单科加分还是总分加分?
除本科学历外,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士兵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硕士研究生,也可以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
35. 什么是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
2008年,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检、法、司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专科以上层次的各类人才。
36.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高校毕业生在5-6月份参加预征,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填写《登记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批准入伍后,其学籍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37. 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就业及户档迁移有何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服役期满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提供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8. 退役的高校毕业生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有无时间期限?
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期限从毕业生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1日起到次年12月31日止。
39. 没有参加网上预征报名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离校前未报名应届毕业生,冬季征兵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并进行兵役登记,合格者确定为预征对象,择优送站体检。体检、政审合格被批准入伍后,补办补偿代偿等手续,仍可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各项优惠政策。
40. 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之后,如果在正式入伍前又找到工作了怎么办?
高校毕业生参加预征不影响其就业。参加预征的毕业生经过初检、初审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选择就业的,应及时告知预征所在地兵役机关,并将预征手续退回。
41.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户籍已迁回原籍,但最终未能入伍。如落实了新的就业单位,应如何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 对于离校时户籍已迁回原籍、但未能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如落实了新的就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改派手续,毕业生就业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所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2. 在校大学生、往届生是否可以参加冬季征兵,并享受国家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大学在读学生和往届毕业生入伍,按照当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中有关政策办理,不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翌年毕业生入伍可以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43. 普通高校女性毕业生是否可以参加预征?是否可以参军入伍并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普通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面向男性毕业生,女性毕业生不参加预征,但可在冬季征兵时在地方兵役部门直接报名应征,如果获准入伍,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各项优惠政策。女性应届毕业生征集条件以每年的征兵命令及相关文件明确。
44. 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是否可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完兵役后是否还需要回校复读?
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在本年度冬季入伍,届时按照学校的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能够享受国家关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有关优惠政策。也可以作为在校大学生入伍,服现役完成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
45.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否有专业限制?
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没有专业限制,符合身体条件、政审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应征。
46. 已经和工作单位签约,现在又想应征入伍,是否属违约?
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需要变更就业协议,不属于违约。依法参军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权利,受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保护,用人单位要依照《宪法》、《兵役法》等规定,支持本单位员工依法服兵役,并落实好他们退役后的安置工作。高校毕业生要和用人单位及时沟通协商,共同做好工作安排。
47. 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这次预征指的是义务兵。
48.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是否直接为士官?
目前部队面向毕业生既招收士官,也招收义务兵,这是两个不同兵役性质的士兵系列。士官不属于义务兵役。义务兵服役两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被选为士官。
49. 士官直招什么时间开始?高校毕业生直招士官是否可以享受学费补偿等政策?
士官直招工作5、6月份开始,8月份批准入伍,符合军队特殊专业需求的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或者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经过体检、政审等环节,招收到部队,高校毕业生直招士官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50.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是否可以报考军校?考哪方面的文化课程?报考军校有何年龄限制?
高校毕业生入伍第二年可以考军校。文化课程为全军士兵考学统一课程。年龄限制放宽到23周岁。
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本条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是指:1.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 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本条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是指: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上所称的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是指20世纪70、80年代,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包括在国有企业混岗工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本条所称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经营活动的企业。
三、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优惠政策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等凭证:
(一)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二)零就业家庭凭社区出具的证明,城镇低保家庭凭低保证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五)《再就业优惠证》不再发放,原持证人员应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正在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持证人员,继续享受原税收优惠政策至期满为止;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原持证人员,申请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截至日。
(六)上述人员申领相关凭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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