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剧《溥仪我的前半生生》,男神靳东都说了哪些职场金句

我周围的好几个女朋友都是靳东的脑残粉,所以每天在群里讨论频率最高的就是可能已经快要播完了的《我的前半生》。

  最初看到群里海报的时候我还在想,靳东要演溥仪的《我的前半生》?不对啊,那个造型也太现代化了呀!


看到海报上的小字才发现,原来是亦舒她老人家的原著。而亦舒的原著是脱胎于鲁迅的《伤逝》——鲁迅唯一的爱情小说。


鲁迅《伤逝》中的子君被弃死亡,亦舒在《我的前半生》翻转了子君遭遗弃死亡的命运,离婚后在女友的鼓励和帮助下重新站了起来,在事业上取得了成功,经济上获得了独立,找到了新的爱情和婚姻。


都说中国最喜欢拍婆婆媳妇小姑这类婚姻家庭类的电视剧,为什么在此时亦舒的《我的前半生》会被翻拍?鲁迅对于女性离开原生家庭之后的出路在当下自然是不现实的,但是亦舒的这碗浓鸡汤就是现实吗?未必!


  在对两代子君悲剧命运的讲述中,无论是鲁迅还是亦舒,他们对待女性观点中有一点是一致的,即在某种程度上不完全认同贤妻良母的女性观。他们都强调女性要独立自主,而要想达到这一目标,首要的条件是取得经济上的独立地位,只有在经济上独立了才能获得其他方面的自由。《伤逝》中有一句话:“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鲁迅说:“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娜拉出走之后》)《我的前半生》中子君同样没有经济上的独立,她也是靠着丈夫涓生生活,当涓生厌弃她,另结新欢,要和她离婚时。她惟有哭泣,毫无办法,只能是被迫离开家庭和孩子。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剧照

  说到这里,我产生了点疑问,在这个看似现实的故事里,怎么处处有一种架空玄幻的不真实感?

  首先是全职太太这个设定。放在今天,从原来的妇女能顶半边天到两个孩子好的政策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或者被动选择做全职太太,所以看似遥远的子君式亦舒女郎又有了现实土壤,而婚姻保卫战似乎是家庭剧中亘古不变的主旋律,《我的前半生》得以翻拍也有了观众基础。


插句题外话,有人说电视剧中的罗子君浮夸、暴发户审美、炫耀式消费,和“亦舒女郎”们的“不是开着林宝坚尼(兰博基尼)就是平治房车(奔驰);永远穿着开司米(cashmere,羊绒衫)、真丝衬衫、三个骨卡其裤(“三个骨”即英文中的“three quarters”,即七八分长的中裤);首饰一定得是大块真宝石,香水一定得是午夜飞行;深夜回到依山傍海的单身公寓,首要事情是踢掉鞋子对着大海喝克鲁格香槟”的格调无法相提并论。我要为这部电视剧鸣不平,如果真的还原一个“亦舒女郎”式的罗子君,你们还能产生共情吗?毕竟“别摸我”(BMW)这种级别的车还是比林宝坚尼要接地气很多的。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剧照

  说回全职太太这个设定,我理解的全职太太是要和精英老公相辅相成的,亦舒书里的子君在这方面比较符合我的想象,

  “家里大大小小的事从不要涓生担心,他只需拿家用回来,要什么有什么,买房子装修他从来没操过心,都由我来奔波,到外地旅行,飞机票行李一应由我负责,孩子找名校,他父母生日摆寿宴,也都由我策划,我做错了什么? 

  到外头应酬,我愉快和善得很,并没有失礼于他,事实上每次去宴会回来,他总会说,‘子君,今天晚上最美丽的女人便是你。’我打扮得宜,操流利英语,也算是个标准太太,我做错了什么?我不懂。 

  至于在家,我与涓生一向感情有交流,我亦是个大学生,他虽然是个医生,配他也有余,不至失礼,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毛病?”(亦舒《我的前半生》)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剧照

  所谓上得厅堂入得厨房,老公赚钱,妻子充当贤内助。而剧中马伊琍的这个全职太太感觉要么是老公暴富,一时间无法适应新身份的到来所以胡乱打扮、恶意消费,要么就是被人包养了的女人。


  再说渣男涓生,也就是剧中的俊生,从未见过如此清丽脱俗的渣男,家里养着一朵花枝招展什么事儿也不做除了购物什么也不懂的老婆,一边和穿着土气、脸上有高原红还整天把心机放在脸上的最邋遢小三谈情说爱,看到这种男人我的感受就是——自作自受,跟你们的感受一样对不对?但是结论一样不代表推理过程一样,品味决定命运这句话真是真理!这样的男人不是渣不渣的问题,而是命运不济,简单说来就是命不好!即使事业成功,也注定是个悲剧人物,因为情商低,所以激发不了老婆的上进心,由得她瞎作;双商不在线导致第二次婚姻落入到心机邋遢女的魔掌。。。电视剧还是过于脸谱化,如果俊生再婚后很幸福那么就是编剧的政治不正确,所以悲剧人物的命运从一出场就已是注定了的。


  然后是女神袁泉演的唐晶,我朋友圈里好多人说唐晶是自作孽,不好好把握身边的幸福。我不知道编剧怎么想的,原著中唐晶只是个用冷水泼醒子君的人,尽全力帮助她却也有自己的生活。但是电视剧里的这个人设就是个bug。一个工作狂闺蜜,而这个闺蜜就像个天使一样地始终政治正确,工作上为公司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一下班不谈恋爱不逛街没有别的朋友只爱女主,还把自己爱了很多年的男主拱手让给女主,虽然有点点生气但是不影响我最爱子君。WTF?这是个什么角色?你们觉得她仗义?这样的人设完全是个bug好吗?从头到尾的怼自己助攻闺蜜,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这是什么精神?女版白求恩啊!!!


这样的闺蜜请给我来一打,哦,不,三打!


  好了好了,靳东来了,你们的男神(摊手)。原著小说里有两个人,一个是子君的陶艺师傅张允信,一枚小gay,子君的男闺蜜;还有一个就是翟有道,子君后来遇到的Mr.Right。结合起来就是贺涵,在工作上帮助罗子君,在生活上照顾她,并且抛弃伟光正的女神女朋友袁泉勇当接盘侠的这样一个人。人设是不是很吊诡?可是怎么办呢?罗子君有主角光环啊!前夫一离开她之后就会后悔,闺蜜的心里只有她,闺蜜的男朋友也爱上她,这是玛丽苏剧情的需要。但是气人的是罗子君自己在当金丝雀的时候除了逛街购物吃饭喝茶,全部精力都用来盯住老公。在她眼中,一切年轻貌美的雌性生物都是可能抢走她老公、威胁她原配地位的潜在敌人,对于背叛婚姻的人,她的判决是“统统枪毙掉”。结果怎么样?双标狗!自己抢别人男朋友的时候就是因为爱情,全是苦衷。被人抢走老公的时候别人就是坏女人。


这与书中人淡如菊的子君背道而驰,书中子君的宣言是,“我是良家妇女,自问掷地有金石之声,好女人都不屑这些”。

  当然,编剧一定会把他离开唐晶爱上罗子君的事情讲出道理的!唐晶性格有缺陷,爱事业爱自己爱子君就是不那么爱他,而罗子君闪闪惹人爱之类的,我懂!


BTW,靳东真的可以换换戏路了,老演这种成竹在胸的角色让人乏味啊!


  最后,我要说一说那个邋遢小三。原著里的小三是个长得挺粗糙的电影明星,叫辜玲玲,电视剧里直接叫凌玲了,在我看来,唯一一个人设正常的就是她了,因为自己的婚姻不幸福所以盯上了一个有钱的智障——陈俊生。卖惨、以退为进、打造自己独立坚强的设定。换个人可能会欣赏她的高洁,可是本剧的小傻子陈俊生就会爱上她,毕竟自己老婆被他惯得那么疯,好不容易遇到个正常人,还楚楚可怜,还含情脉脉,还穿的很接地气,别致的是还有两抹高原红,可不就爱上了嘛。但是作为一个带着孩子的失婚妇女,凌玲拆散别人家庭的做法在道德上值得谴责,但是就人性而言,却并不荒诞。


在读《伤逝》的时候我心疼子君,那个“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饲油鸡、饲阿随,天真鲜活的子君。那个年代能够讲出这番话,并愿意承担自己选择的路的后果的女性可能都是真的勇士,虽然结局凄凉,但也实属难得。

  在看亦舒的《我的前半生》的时候,虽然子君在唐晶和张允信的帮助和激励下找回了自我,但是就如张允信所说“你们这些女人,自一座华厦出来,略吃点苦,又被另一个白色骑士接去享福。”是否婚姻就是女人最好的归宿?是否“这个家就是我的角斗场,要不胜者为王,要不血溅当场”?虽然较之《伤逝》的悲凉结局有了很大的不同,但是作者的格局还是决定了这部小说始终只是一部不错的言情小说。


}

原标题:《我的前半生》到底是谁写的?

《我的前半生》(全本)出版了。如果我问个问题:《我的前半生》这本书是谁写的?您一定会说:“这还用问,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呗!”原来我也这么认为。其实不是,这本书的真正作者是李文达。新出版的全本里,有张他和溥仪的合影。

认识李文达是在1988年,恭王府花园为毓继明举行的三弦演奏会上。因为毓继明是溥杰先生的本家侄子,所以溥杰先生也来了。在众多的客人里,我发现一个70岁左右、中等身材、体形微胖的人和溥杰等人握手寒喧。我悄悄地问溥杰先生的秘书金子中先生:此人是谁?金子中告诉我:“他就是《我的前半生》作者李文达。”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李文达这个名字,也是第一次听说,署名爱新觉罗·溥仪的《我的前半生》,原来并不是溥仪写的。

后来,以电影《火龙》和《末代皇帝》的拍摄为导火索,引发了《我的前半生》的版权纠纷。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直到l997年,李文达去世后才告结束。法庭宣判,版权归溥仪一人所有。还是在这场官司刚刚开始时,我在东长安街上老公安部大院的李文达住宅采访了他,听他讲述了《我的前半生》的成书经过。

关于《我的前半生》一书产生的经过,李文达说是这样的:

在抚顺战犯管理所里,许多被押人员写了自传,内容无非是反省自己所犯罪行,名字都一样:《我的前半生》。溥仪的一部,是由溥仪口述、溥杰执笔写成的,最初是一本油印的小册子。l960年由群众出版社印刷出版了这本小册子,印数只有几千份,供内部参考。由于溥仪是个特殊的人物,敢于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并有仟悔之意,实属不易,说明我党的改造工作很有成绩。因此群众出版社想公开发行这本小册子。编辑出版的任务,就交给了李文达。

李文达,原是公安部的干部,1958年调到群众出版社当编辑。他接了任务后原以为很容易,有一个月就够了。一看才知道,这本小册子只写到l956年;而且当初溥杰在写这本小册子时,手边没有资料,许多历史事件当时无法查对,因而说得不清楚、不具体。再者,小册子的内容和语气主要是认罪、忏悔,缺少有血有肉的情节。这样的书出版后,它的可读性必然大打折扣。要出版这本书,就必须删掉那些空洞的内容,补充大量的改造过程。这时候,溥仪已经被特赦回到了北京,安排在植物园工作。李文达便住进了香山饭店,每天下午半天采访溥仪,晚上回来写稿子。这样搞了一个月,写了20多万字,但还是缺很多材料。尤其是管理人员在溥仪等人身上所做的大量工作和花费的心血、精力,连溥仪本人也不知道。

李文达一看不行,还得去调查。这样,他就去了抚顺,在战犯管理所住了四十多天,和管理人员,和仍在改造的溥杰及伪“满洲国”的王公大臣们座谈,搜集到大批新鲜的材料。像溥仪在管理所中不肯杀生、人家打苍蝇他却把苍蝇赶走这样的细节,他本人是不会讲的。尤其让李文达兴奋和激动不已的,是管理人员对改造这些人所花费的心血。李文达还了解到这样一个细节:除四害时,要求每人消灭一只老鼠,这可把溥仪难坏了。一个叫王兴的管理人员,帮助溥仪做了一个捕鼠笼,解了溥仪的难。然而就是这个王兴,全家八口人在伪满统治下死了七口,剩下他只身一人!而这些情况溥仪并不知道。待后来李文达把这些事讲给溥仪听时,溥仪哭了。

掌握了大量的材料后,李文达向领导汇报了自己的想法:另起炉灶,重新写作,主题就写改造,写共产主义思想对人的灵魂的改造。通过这位末代皇帝的变化,反映历史的必然。李文达的这个方案得到了领导的批准,也得到了溥仪本人的同意。此后,李文达又找了溥仪身边的太监、溥仪奶妈的干儿子等许多人,查阅了大量资料,如摄政王载沣和伪满大臣郑孝胥等人的日记,还看了近200米的显微胶片,眼睛都累坏了。全部调查采访工作,整整进行了三年。

1962年6月,由李文达执笔、以溥仪的口吻重新撰写的《我的前半生》出版了,l6开本,上、中、下三册,55万字。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同年10月又出了第二版,比第一版减少了l0万字。1964年3月正式出版时,还有41万字。此书前后改了9次,三易其稿。书成之后,溥仪给李文达写了四句诗:“四载精勤如一日,挥毫助我书完成。为党事业为人民,赎罪立功爱新生。”这首诗不仅肯定了李文达的劳动,同时表明:溥仪对李文达所写的东西是认可的。

在我采访李文达的时候,他向我出示了溥仪写给他的亲笔信和题词,还有一本厚厚的剪报集,凡是报纸上关于溥仪及皇室活动的报道,从清朝末年到日本投降,几乎无一遗漏。无论从研究新闻还是研究清史,这本资料都是非常珍贵的。

《我的前半生》是李文达所写,这是事实。至于署名是谁、版权属于谁,是另一个问题。说李文达是此书的作者,还有一个佐证是:这本书出版以后,一位清史专家给书中挑出了十六条错误。可能其中有些错误是溥仪记错了,但大部分显然是不太熟悉清朝历史的人容易弄混的。比如,书中几次提到“上书房”,以为这里是皇帝读书的地方。其实错了,皇帝读书的地方叫“南书房”。“上书房”是雍正年间开设的,专供皇子们读书的地方。把这两者弄混的,绝不应该是溥仪,而应该是李文达。

据李文达说,这本书出版后,他得到过一笔稿费,是和溥仪分享的。就是说,当时李文达所在的群众出版社是承认了李文达的劳动的。然而李文达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20多年后,会有人和他计较这本书的版权归属问题。那个时代的人,尤其是共产党的干部,只知道为党和人民做贡献,是不计较个人得失的。

《我的前半生》版权的纠纷是在1997年才结束的。有家报纸在发表法院判决的消息时,做了一个很有感情色彩的标题:“皇帝你可以放心了”。其实这是浪费感情:溥仪早在“文革”中的1967年就去世了。和李文达打官司争版权的,是溥仪的最后一个妻子李淑贤。据我所知,溥仪的兄弟及其他亲属并没有介入这场官司。

【来源:京报网 文/宗春启】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溥仪我的前半生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