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赔偿标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 城镇户口有区别吗

咨询热线:400-676-8333
手机找法网
您的当前位置:
被车撞伤了,八级伤残保险公司会怎么赔偿?
我父亲被轿车撞伤 经鉴定是轿车全责
由保险公司理赔 我父亲是农村户口 出院后伤残鉴定为八级伤残
请问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应该理赔多少金额 谢谢
4e55ae09a***
按照以下情形赔偿: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死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为1万元;财产损失为2千元)。不足的部分,车方承担赔偿责任。
7条律师回答
您好!根据您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和重庆地方法规,本所律师答复如下:建议面议或电话联系!声明:以上是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网站值班律师根据你自行陈述而初步分析的倾向性意见仅供参考!如您需要本所该方面专业特长律师详细、具体、可行的方案性意见或对策帮助处理本案,请带上相关材料到本所详谈
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在赔偿金额上面是有区别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以便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欢迎当面咨询。
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赔偿的差别很大,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为你父亲争取最大的利益。
如果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
可据实核算。
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
可据实核算。
伤残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找法网认证律师
户口有区别,委托律师能更好地维护权益,可来我所具体详谈
还要看住了多少天的院什么时候进行的伤残鉴定等,才能确定。最好当面咨询
4万左右,如果可以按照城市标准解决就有10万左右,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其他4个律师回复
其他类似咨询
城镇户口58444,农村户口23764
交通事故的赔偿,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伤者的受伤情况,以及伤者户籍都有很大的联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不一样,城镇户口标准要高于农村户口。如果是农村户口,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也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来主张赔偿。1.事故发生前在城市居住满一年(1)居委会及房东的证明(2)辖区派
交通事故的赔偿,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伤者的受伤情况,以及伤者户籍都有很大的联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不一样,城镇户口标准要高于农村户口。如果是农村户口,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也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来主张赔偿。
1.事故发生前在城市居住满一年
(1)居委会及房东的证明
(2)辖区派出所证明
(3)暂住证或居住证
(4)房地产证
2.事故发生前一年在城市有稳定的收入
(1)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的社保证明
(2)有劳动合同及工资表(事故发生之前一年的)
(3)纳税凭证
(4)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且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存折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其他项目损失费,而至于要赔多少,需要看事故责任的承担大小、受伤的严重程度、户口类型及年龄,需要了解案件的很多细节才能准确的计算,交通事故的赔偿是非常复杂的,每个项目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如果构成伤残了,那么是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的,残疾赔偿金=城镇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 x 赔偿年限 x 伤残系数,需要证明年龄(一般就是身份证),伤残等级。
建议委托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帮助,欢迎来电咨询,如需代理,可以面谈。
更多有关交通事故知识可上“贵州交通事故律师网”查询了解。
你好!是否构成伤残以及伤残等级需要鉴定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建议请律师计算。
根据你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计算,包括伤残赔偿金等等,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您好!理解你们家属的心情。关于你的父亲的赔偿额,我需要看到你父亲的病例以及诊断证明,还有户口本、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单等,这样才能给出准确的数额,
你好,伤情如何?构成几级伤残?
你好,你可以委托律师维护你的权利
联系详谈,具体回复。德州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类似咨询(7)
相关咨询标签:
免费在线咨询
年累计为超过
用户提供了在线咨询服务
最新法律咨询
来自滁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湘潭用户的咨询
来自铜仁用户的咨询
来自襄阳用户的咨询
来自铜仁用户的咨询
来自遵义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金华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柳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亳州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
来自用户的咨询交通事故赔偿中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认定标准_百度知道
交通事故赔偿中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认定标准
一家人均是农村户口,今年六月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父亲常年在外工地上务工,对方全责,有务工 的公司开据的连续两年务工证明
有一个劳务公司开据的在该公司不同地方工地上连续工作四年的证明,主要收入来自城镇打工
我有更好的答案
当然有暂住证更好,没有就要请当地公安开证明、居住一年以上的受害人,如果其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市、生活、经商: 1、国营农场的居民; 2。如果有居委会证明居住一年以上也可以、其他难以认定为农村居民的人员。 在农村户口受害人按照城镇标准赔偿的举证上,要求并不苛刻、居住在城镇; 6、在城镇从事工,但其提供的劳动合同或者根据生活经验可以判断受害人在城镇工作不会低于一年的人员; 8,当然就没的说。没有的话;或者居住在农村、商业活动一年以上的人员,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可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效力法院不会质疑。收入证明; 5、农村土地被征用,依靠政府补助和务工收入生活的人员或者农村居民的土地被依法收回、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在企业有固定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赔偿有关费用、担任城镇企业经理、董事或者管理人员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不论该企业的所在地在农村或者城镇,有工资存折、在城镇从事工作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 3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农村居民标准和城镇居民标准的认定,可以参考一下的内容: 一,到农村承包企业的人员; 4、工作、学习,受到伤害的农民和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可以统一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有关赔偿项目、劳动合同、社保证、纳税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市的受害人; 7、虽然到城镇从事工商业活动时间不满一年,工作单位开个证明也可以接受,依靠补偿收入以及打工生活的人员、个体工商户证明。 二、对于虽然是农业户口,但在城镇
采纳率:63%
但本户已被征地,详细的;3;5、生活及消费均与城市人口无异;6,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4、生活,已融入城镇,其居住、职业,因农业产值的降低,仅仅靠农业收入已无法保障一个正常家庭的基本支出,大多数的青壮年农业人口涌入城镇,以非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这是我在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bjshigu)摘录张峰董作义交通事故赔偿团队介绍的一部分农村户口哪些情况可以按城镇标准计赔交通事故的农村标准是以农村居民而言的,而不是农村户口,那农村户口与农村居民有何区别呢?《解释》出台前很多年,可以到他们的中心网了解,出台《解释》的亮点之一就是一改以往以户口性质确定赔偿标准的落后做法,最早是基本没有人外出打工,到后来有很少一部分人外出务必(这部分人即使外出时间也是很短暂的或者说是收入的次要来源。如果以排除法来判断、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2,实际上已“人户分离”,在城镇居住、务工,以“居民”定标准。(一)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队伍的迅猛增加,但是这些“农民”大部分户口未迁至城镇,并在城镇务工、生活,甚至有很多农村人员在城镇扎根,这类人群实质上与城市户口居民并无区别,农村户口的受害者按城镇标准计赔主要基于两个要素,交通事故对其产生的损失已不同于在农村所受损失,远比农村大很多。故一般而言,受害者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属以下情形之一,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并在城镇务工、生活。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7,现实状况告诉人们如果继续按照户口性质确定赔偿标准,显然很不公平、知识分子等几大类,而且作为人数最多的农民基本上是固定在农村区域从事农业生产,再后来,一是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二是居住生活在非农村区域达一年以上。(二)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无法彻底离开农业)、消费,就可按城镇标准计赔偿,我国公民的结构基本划分为工人、农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有没有购买社会保险,或者银行发放工资记录,或者居住证,有这些就可以适用城镇标准。事发前在城镇居住满一年即可。
可以的,因为你父亲主要的收入为非农收入。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今日律师风向标:
工伤赔偿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有什么区别
工伤赔偿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区
[VIP+版主]
没有区别。。
工伤赔偿与戶口性质无关。
工伤赔偿是按照受伤之前12个月的本人实际平均工资计算的,不是按照户口性质计算的。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VIP+版主]
赔偿所依据的收入水平及消费支出均有很大差别
赔偿所依据的收入水平及消费支出均有很大差别,会导致最终的赔偿额会有很大差距。不过能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且有收入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如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购房证明、社保记录等。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1942人
今日回复问题:4242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工伤赔偿
标签:工伤赔偿解除劳动关系
标签:工伤赔偿合理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765人
共帮助过1597人
共帮助过1521人
共帮助过3861人
共帮助过2005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案例分析]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案》 www.wenku1.com
[案例分析]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案日期:
2012年,原告人李某诉被告人陈某、青岛某公司、青岛某保险公司交通肇事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受害人为农村户口,其在事故发生前在城镇打工和居住,其身前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为受害人签合同、也没有为受害人缴纳社保、工资也是通过现金形式发放,原告人并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在城镇居住、生活和工作的证据,经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得知本案只能按照农村标准赔偿(死亡一人至多赔偿15万)。后当事人经人介绍,得知本律师有处理过相同案情的案件的经验,遂全权委托本律师代理,本人接案后,积极准备包括居住和工作等一整套证据,各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并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后在审判过程中理所当然被法院采纳,使得本案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死亡一人赔偿数额为40万)。对于交通事故引发的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赔偿项目主要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费、精神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住宿费等!死亡的赔偿主要看死者的户口类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有比较大的区别!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额一般在25万元以上,城镇居民(含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的赔偿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含医疗费用。对于农村户口,也可通过操作、处理,使其按城镇标准来赔偿的。本案的结果远远超越了原告人的预期,并成为当地法院的一个标志性案件。此后,本律师代理了多起类似案件,均取得预期效果。综上,单纯意义上的户口性质并不是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的唯一依据,最终如何计算还需依据客观事实同时灵活运用法律,以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最大权益。 本文由(www.wenku1.com)首发,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免费下载文档:户籍制度改革后民事赔偿标准如何确定发布时间: 15:47 星期五来源:中国法院网
三、各种观点证成的法理辨析
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不同的意见,需要从法理上辨析各种观点证成的基础,从而作出合理的价值取舍。
第一种意见统一按照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在我国存在城镇和农村,城镇标准只是计算了城镇的平均收入,没有考虑农村的平均收入,对于城镇规划区内的人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基本恢复了受害人的损失,但是对于农村的人而言,简单地按照城镇标准赔偿明显过高,与民事全面赔偿原则不符。
第二种意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它的合理性在于将某一地区内的全部人口的收入取了一个平均值。但是究竟取算术平均数合理还是取加权平均数合理呢?如果各省公布一个全省平均收入的数据,实际上就以全省平均收入为标准就不存在任何问题。在目前仍然存在城镇平均收入、农村平均收入,而没有全省平均收入的情况下,由于我国城镇化程度普遍不高,农村人口远多于城镇人口,取算术平均数计算简单,但是会导致数据不适当地偏高;取加权平均数合理性较强,但是加权平均数的计算比较麻烦,而且城镇人口与农村人口的数据经常变化,也不方便获取。
第三种意见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但是湖南省2014年-2015年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中标准最低的农、林、牧、渔业每年23441元都高于城镇人平均收入,第三种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明显过高,脱离了我国的实际,将来会导致更多的赔偿案件无法执行到位,更为严重的是可能会引发道德危机,故第三种意见基本上不可取。
第四种意见以城市规划区代替以前户籍性质,因城市规划区不断地变化,会导致司法上的不确定;另外以城市规划区代替户籍性质,实际上没有充分释放户籍制度改革的红利,从某种程度上将架空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实际意义,不具有可取性。
对于户籍制度改革以前发生的民事侵权,户籍制度改革后裁判如何确定赔偿标准的问题,第一种意见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三十五条精神不符。该司法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四、法治精神演绎的理性选择
国家取消二元户籍制度的根本宗旨是消除城乡差别,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国家的大政方针,沿着消除城差别的路径前行。因此,民事赔偿中的二元标准应当缓行,必须坚持一元化的民事赔偿标准。今后各省应当公布一个全省平均收入的数据,以全省平均收入为标准合情合理。在目前仍然存在城镇平均收入、农村平均收入,而没有全省平均收入的情况下,如果取算术平均数或者加权平均数计算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无疑会降低城镇户籍人口的赔偿标准,会引起城镇人口的不满,作为过渡的权宜之策,应当统一按照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
对于户籍制度改革以前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一审民事裁判的,应当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的规定执行,不因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别而发生变化。对于户籍制度改革以前发生民事赔偿的法律事实,但是户籍制度改革以后再由法院一审裁判的民事赔偿案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规定,以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作为赔偿标准。也就是说,只要户籍制度改革以后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民事赔偿案件,应当一律不再适用关于农业、非农业户籍人口收入的数据,统一适用城镇人口平均收入的数据作为计算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标准。
(作者单位: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责任编辑:赵颖
查看更多评论&
·····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城镇户口迁入农村条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