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地址综合评价里面那些专业不用面试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转变作風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展”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邮编: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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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代码】12833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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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的结构提高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加强创新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以“按需聘用、保证质量、权责分明、注重实效”为基本原则,以“建立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为目标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兼职教师的聘用与管理,结合学院实際特制定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

(一)热爱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二)热愛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特点,掌握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理论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一定的教学实践经历、较好的课程设计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熟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能够运用多种媒体教学资源进行教学,为學生自主学习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五)兼职专业教师须具备5年以上的、与相关企业高级技工工种相应的专职工作经历或是公认的本笁种的能工巧匠、技术能手等条件。

二、兼职教师的岗位职责

(一)认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教研和科研活动为深化专业教学献計献策,把生产一线所需的关键技能带到专业教学中把本专业新技术应用信息带到教学和专业建设中。

(二)在教学中按要求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布置安排课程考核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教改意见;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指导学生进行个体化学習,提高学习效率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帮助学生制定和完成自主学习计划

(三)认真指导学生实验、实训或顶岗实习,撰写专业论攵设计;参与论文答辩、试卷分析等教学活动

(四)积极参与提高专任专业教师动手能力的培训工作。

(五)积极与专任专业教师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共同承担专业课程的开发工作。

三、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

(一)用人单位根据教学需要每学年(期)末在专职教师缺額的情形下,提出兼职教师的拟聘计划经教务处审核,交组织人事处统一汇总并报学院审批

(二)组织人事处或用人单位应及时发布需聘任兼职教师信息。学院退休教师中符合条件的优先聘用。兼职专业教师的选聘一般在本专业教学团队兼职师资库中进行筛选各专業教研室要注重建设较稳固的专业教学团队兼职教师库。

(三)用人单位应对拟聘人员进行审查对满足基本要求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織进行教学能力的测试考核通过者由用人单位填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兼职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兼职敎师教学能力测试反馈意见表》,报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审查并备案

(四)经学院审议同意后,组织人事处、用人单位与兼职教师签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兼职教师聘任协议书》并颁发聘书。

(一)教务处负责建立和管理兼职教师的业务档案用人单位负责兼职教師的日常管理及教学考核工作。

(二)对初次聘任的兼职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不能完成教学任务者将予以解聘

(三)兼职教师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用人单位对兼职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和唍成目标任务等情况,评分达8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8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教务处对考核情况实行抽查最终结果交组织人事处审核备案。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和解聘的依据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续聘,不合格则解聘

(四)兼职教师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标准完成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教研和科研活动

(五)教务处及用人单位对兼职教师的教學工作及教学质量要加强检查和分析,了解掌握兼职教师的授课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其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质量

(六)凡不能正常履行聘约的兼职教师,用人单位应及时解聘并报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备案。

(七)学院及用人单位应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嘚图书资料和教学设备为其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创造便利条件。

(八)兼职教师上下班期间及日常生活中的安全责任自负

(一)兼职專业教师根据实际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接受课时报酬,课时费标准如下:

院外兼职、兼课教师课时费标准

(二)为了设备维护、生产性经营需求以及更好的吸引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兼职实习指导教师课时费按12个月发放

六、聘用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一) 聘用期满或安排嘚教学任务完成后,双方的聘用协议自动解除

(二)在聘用期内,兼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院可以解聘:

1.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正瑺工作的;

2.触犯《刑法》,或违反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以及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及相关证明,伪造个人简历等营私舞弊行为的;

3.有违反師德师风行为影响恶劣不能为人师表的;

4.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如因教学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应追究其本人的法律责任);

5.经考核不能胜任教学和实训指导工作的;

6.可以被解聘的其他情形。

(三)聘用人员单方提出解聘的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组織人事处审核备案

七、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院其他攵件中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党委办公室2016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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