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以生孩子逃避职场加班,算是职场成熟了吗

深夜的北京,有的写字楼里仍然灯火通明,显示出这个城市的精神气儿。

不过,这几天当人们在深夜陆续从加班一线撤下来,下楼回家的时候,发现一组只有“加班的人才能看见的广告”悄然出现在电梯里,毒鸡汤式的文案迅速在刚刚结束一天工作的加班族之中迅速炸开了锅。

先让我们来看一波到底是怎么样的广告再说:

又一天过去了,我离梦想又远了一点;

即使加班到天明,也不一定有明天;

职场全是白走的路,走错了,每一步都不算数;

越过山丘,发现全是90后;

根据目标的不同,来判断一场营销事件是否成功的标准也就不同。如果说以精准传播率的高低来评判一场营销事件是否成功的话,那么这场“加班的人才能看见的广告”的营销事件,无疑是一场非常成功的营销事件。初看到几句连品牌都没有露出的文案,或许会觉得又是一碗有毒的鸡汤,但细细品味之后,却让无数深夜还在加班的人有如醍醐灌顶。

“加班”老话题背后的新主张,戳中都市白领的内心

越来越多人的已经开始习惯了,谈起想做的事一箩筐也装不完,但到头来总敌不过两个字:加班!

每天努力做完工作已经累得够呛,到头来还有逃不掉的加班,只好在心底安慰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或是自嘲一句“这就是长大过后的生活啊”,分不清其中有几分心酸、几分无奈,还有几分是释然。

这些北京加班密集的写字楼,可以说是加班的绝对“重灾区”。这些广告文案的威力,无异于在这群加班族的心中引爆了一枚炸弹——在日复一日的加班当中,一个不曾想到过的问题在脑中浮现了出来,也许职场逃离不了加班这一条路,但加班绝对不是职场的出路。

“即使加班到天明,也不一定有明天”、“职场全是白走的路,走错了,每一步都不算数”,看上去很毒的文案,却蕴藏着一个值得所有在职场的人思考的问题。一个进入职场之初就曾思考过的,随后又在不断加班当中遗忘的问题:职场的进阶需要什么?

是加班吗?绝对不是,努力工作是前提,但并不是方法。在8月15日这些不露品牌的扎心文案在加班族的心中激起涟漪之后,随着广告信息的完善——“8月21日,见证#脉脉式成长#”的新元素出现,人们发现了这场营销事件背后的策划者,是国内最大的职业成长平台脉脉。

在职场进阶的话题之上,脉脉无疑拥有着绝对的话语权。这也使得即便揭开了神秘的面纱,人们反而更加对这组广告信息产生了更大的兴趣,究竟什么是#脉脉式成长#?

挖掘加班族的痛点,循序渐进的揭露核心信息,在整个传播过程当中,舆论的焦点也从加班转向了职场的成长,加上大量用户的自主传播,最终使之成为了一个社会的热点新闻,脉脉的这一波操作确实值得称赞。

回归到这次传播事件的本身,为什么从精准传播率这个角度来说,脉脉这场营销事件是成功的?

“加班的人才能看见的广告”,精准贴近目标群体

近年来,一线城市上班族的生存现状逐渐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甚至延伸出“空巢青年”、“加班汪”等代表性标签。在此背后,一线城市上班族高压生存现状也展现了其巨大的消费需求与消费潜力,因此许多品牌也针对该人群生存痛点掀起一场又一场营销大战。

不过脉脉这一次的营销事件,却别出心裁的选择了分众媒体,在加班重灾区写字楼的定时投放电梯广告。并且充满悬疑的分段式内容投放,在电梯这个密闭的空间里也极大地引起了下班路上白领的注意,会让人在接触到广告信息的时候产生思考,扎心的文案内容也会让受众自发地去拍摄和传播这个事件。

实际上不少看到这些文案的加班族,自发地在社交平台上的分享传播,也是这次营销事件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最大的功臣。

同时,脉脉又放出了一组有意思、有创意的海报,如“勤粪者”、“职场杨白劳”、“职场高抬腿”等,而这一组能引发年轻人共鸣的海报,完全是戳到大众心理去了。由此,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无论是“加班的人才能看见的广告”事件还是这一组有意思的海报内容,从打动目标受众的角度来说,有着精准的定位,也体现出了其对营销时间节点,媒介等的精确把握。

“加班与职场进阶关联性”,深入洞察用户的内在需求

其次,关于“加班”的讨论早已成为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有越来越多的行业贴上“加班”的标签,大众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形成固化的认知:互联网=加班、金融=加班,医生=加班…甚至努力工作=加班。

在这种背景下,要刺激受众内心产生触动并不容易。脉脉的广告文案为什么会引发广泛的共鸣?根本原因恐怕不在于毒鸡汤的形式,而是独特且精准的品牌洞察,切中了“加班与职场进阶关联性”。在脉脉看来,加班没有错,但如果加班不能够推动职场的进阶,那么就需要停下来思考一下,自己是否认清了职场之路的方向。

有的时候受众其实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正如每个上班族内心想要的其实并不是不加班,而是拥有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而每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往往不是一开始就会有的,而是在职场之中不断进阶,通过自身的努力而得来的。

这种过去尚未被其他品牌发现的角度,既让受众的眼前一亮,也引导他们发现了新的需求,这时候脉脉的营销自然就从人们司空见惯的有关“加班”的营销当中,脱颖而出。  #

脉脉式成长#,留给受众无限的期待 

最后,如果品牌撩完了用户就跑,没有为用户留下一个他的痛点可以被解决的认知,这样的营销也称不上是精准。

好的职场成长规划,一直是各种工作培训或者职场前辈口中的重中之重,但是在工作中实际操作的教导却不常见。事实上,“加班常态化”背后不仅仅是超负荷的工作量和不可调节的工作时间,没有良好的职场成长规划,漫无目的的努力使努力看上去等于加班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这时候脉脉抛出的“打破职场成长瓶颈有方法”等信息,自然会极大的引起受众的注意力。从而也让脉脉的这次营销,与一般人们看完感叹一下就忘记了的毒鸡汤海报文案等区别开来,脉脉不仅使人们产生了触动,也在这个基础上引发了人们的进一步关注,并在受众的脑中留下强烈且清晰的记忆。

那么,脉脉所说的“8月21日,见证#脉脉式成长#”到底有什么方法帮助加班族突破职场瓶颈,在职场上进阶成长呢?这一切都将在8月21日脉脉【赋能·成长】发布会上揭晓,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中国营销媒体影响力第一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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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加班,我想先转几张图片来说事。

   这是滴滴大数据统计出来的一个榜单,从滴滴送出的这个榜单来看,IT公司中加班最狠的是京东,下班时间最晚达到了23:16,腾讯(盈科)最晚下班时间是22:50,第三名58赶集下班时间为22:37,紧随其后的分别是腾讯(西格玛)、奇虎360、滴滴出行、优酷土豆、搜狐、爱奇艺、新美大、新浪和百度,其都在20点之后。

 这个时候有小伙伴站出来们都是报不平:你们是互联网行业,都是IT行业,加班不是正常的吗,我们不是!我们不要加班!OK,可是亲爱的小伙伴,你们知道现在经济情况下,加班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捂脸),无论什么行业。日资企业、500强企业、南京起家著名的苏宁电器……似乎加班根本不算个事儿(继续捂脸)。那么对于楼主的企业,你说你们经常加班,还不给钱,那就是个事儿了。

若是我,可能会考虑与我的老板聊一聊以下几个问题:

因为是创业型企业,所以时常加班是肯定的,可是强制性加班就要考虑效果了,一个是“我要做”一个是“要我做”。那全体的人都全体加班到底有没有效果?是不是全部加班的人都产生了效能?如果不怕麻烦可以与老板坐下来把全体部门的人都梳理一下,与业务主流程是否有关系,是否真的有必要这样强制性全体加班。

二、强制性全体加班的后果

好,老板和你说,我非要全体强制加班还不给加班费,那咱们来聊聊加班的法条,

根据《劳动法》四十四条规定:(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依照加班工资支付标准,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工资可以分为:日常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三类。

2、综合计算工时制加班

综合计算工时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和工作的需要,不以日为基本单位计算劳动时间,而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时间。虽不受《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限制,但依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指制,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即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应当与该周期内执行标准工作日的总工作时间基本一致;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劳动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不定时工作时间是指因工作性质决定其工作时间不能固定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其本人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可以自主安排。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4条规定,企业中的下列三类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实际不定时工作时间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制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际不定时工作时间制的职工。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对不同工作时间制度加班费的计算进行了规定,其最后一款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以及《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不执行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因工作需要,不论是延长劳动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可不支付加班工资。

计件工作时间是指根据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换算到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第37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劳动者在完成基本定额的情况下,劳动者如果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有关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看完法条,再来看看企业与员工分别的法律举证: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终止和解释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一般对加班费与工资在认定上作适当的区分,不是一概而论。从上述法律规定分析,未明确规定加班事实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要求用人单位对此提供证据缺乏法律依据。

一般来说,职工应对对其所称加班事实提供初步证据(如盖有单位公章的值班表、证人证言、录音录像、其它记载加班时间工作资料等等),在此基础上,再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最近两年的考勤记录。

用人单位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考勤记录,则可推定职工所称的两年以内的加班事实成立。两年以外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完全由职工一方承担,如提供不出相应证据一般不能得到司法机关支持。

       脑补石榴姐声泪俱下的抱着领导大腿:领导(皇上)啊,反正后果我告诉你了,你要再不听后果我不管了啊。。我真的做不到啊。。。

    三、通过其他思路来考虑加强效率

 既然要和领导谈判,自然要给领导准备好台阶与路,咱们可以考虑生产排期在特别紧的时候用“合理性的排期”以及轮班,(这个不是石榴姐强项,关于制造业的轮班制)。但是别的部门也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提高效率,特别是初创型企业。比如说: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远程工作等。其实如何保持效率是初创企业的生死攸关之计。科技型初创企业由于出生在竞争激烈,随时就将被对手复制并且扼杀的时间节点内,如何提升效率成为了最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所以身为HR,不要去搞大公司所谓的严密制度,尽量采用小而轻、扁平化的组织,在这种结构的组织架构中,保持高速信息流动与加强人与人之间的密切合作几乎成为了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

  之前见过不少文章,提的是如何使用一些团队协同工具来提升效率。但我认为要看什么类型企业,如果是科技型创业公司仅仅只是一个非常浅表的层面,真正的效率提升其实在于一个一个的个人。

此处或者会有人喷我吧,但不得不说,利用企业文化和企业约定俗成的文化养成员工,HR就成功了!初创企业高速运转之时,产品开发、生产、资金运转、团队心理压力这些实际上都是一个个实实在在的难题,这些难题靠团队协同工具来解决可谓是无稽之谈,更多的还是靠诸多管理和运营技巧。HR要考虑采用一切可以使用的方法统一员工的价值观。著名中国合伙人之一的徐小平在一次创业论坛上就提到,伟大的企业都有灵魂,能够面对挑战。企业的灵魂就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最终会滋生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拥有强大的凝聚力。简单的说就是利用各种工具、思路去让员工统一思想,不统一思想的人在初创期真的不能要!

  马云创业之初的十八罗汉经历千难万险最终散落在阿里集团各个部门,这背后其实靠的其实更多的还是对于企业价值观的认可。所谓的赏罚分明其实并不是留住人心的最好做法,再这样一个小团队内,靠的更多的还是对于集体价值观的认同,对于大Boss认同以及团队愉快玩耍后建立起的私人感情。所以这个时候搞什么制度?搞什么强制加班呢?大老板完全可以洗脑子嘛。。HR给老板写好PPT,组织好会议,画蓝图、画大饼、个人激励与团队激励双管齐下,没准比规定管用。

    看过一本书提到过三个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和情感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就是把企业的利润和员工的钱包联系在一起;事业共同体就是要考虑员工的职业成就感;情感共同体就是像家人、像兄弟姐妹一样共同帮助、共同成长。这其实指的就是“培育创始人心态”的同义词,尤其合适初创型企业。   

在此处我想举个栗子:昨晚做直播的程宇晖,我们喊小灰灰的那位,没错就是那个一本正经的外表下掩饰不了他闷骚的心的那位,现在是某品牌红酒的联合创始人之一。他对于他们企业的销售人员就是采用“红军”文化进行激励。最小的据说是18岁。红军文化哎!!!多激动,多澎湃。当然他本人身为老板之一也是以身做则,冲向第一线,用他的话说:初创型企业销售加班难道不是正常的吗?

    当然了,石榴姐想表达这样的意思:加班不应该成为“强制性加班”而是应该想更多办法让最应该加班的人”心甘情愿“的加班。要加强效率,而不是”鼓励加班"!

 最成功的初创企业往往是最具效率企业。纵观国内市场上崛起的滴滴、拉勾等一系列初创企业,一年一个大变化甚至是几个月就一个大变化,快速扩张的背后,无一不是效率成为了最大的驱动因素。那么仅仅强制性加班又有什么用呢?我们完全可以换一种玩法。如今在一些管理者眼中,加班仍然被认为是工作态度积极的表现,相反一个高效率的员工在下班前准时完成工作,却未必会得到管理者的赏识,甚至反而会让后者觉得是否工作量还不够。久而久之这种被动的加班文化,成了谁也不敢戳破的“约定俗成”。其实HR完全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告诉领导,加班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了勤奋?有时候只是制造了努力的表象,实际的问题却是白天工作效率的低下。

 当然,在企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竞争和淘汰是必然的阶段,在有限的人力和无限的工作下,加班成了无法回避的结果。不过随着过渡完成,员工超负荷的工作付出并不应该是一种常态,不论是否出于自愿,员工长时间的加班都是企业状态不健康的表现,有可能会导致优秀人才的流失或者人才的不满,这样不满的情绪会在员工中成为“负能量”当负能量过多,企业必须受不了重负,因此通过设计与优化流程,让每个人承担合理的工作量,才有利于公司人更好地挖掘和发挥自己的潜在价值,也能帮助企业留住更多优秀的人才。

 我本来是不准备再放小咖秀了,可是呢想想再放一期吧。。。就留个联想。以后我想录专属HR的小咖秀。来吐槽HR的痛点。

欢迎大家告诉我你们工作中的痛点,我会录成”HR专属小咖秀“再放到我的总结里噢。。

在本贴下留言吐槽吧,各位亲爱的卡卡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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