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课后服务集体面试流程游戏安全流程如何做比较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政府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港各单位:    

《防城港市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防城港市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44 精神,2017年12月1日起,全市中小学全面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方案:

一、关于各学段校内课后服务安排

(一)普通高中学校:正常上课日的中午和下午课后,分别再安排一节课后活动时间,每节课时不少于40分钟

(二)初中学校:正常上课日的下午课后安排一节课后活动时间,每节课时不得少于40分钟。按规定执行晚自习制度,晚自习不得少于2节。

(三)小学:在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有学生食宿条件的学校可以向学生提供早餐、午餐、午间住宿等服务。在正常上课日的下午课后,安排学生做作业、阅读及图音体等其它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严禁将非闲置的教室、功能室改造为食堂和午间住宿场所。

(四)其它。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提供的食宿服务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二、关于校内课后服务报名形式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自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相关信息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同意并在学校公示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学校必须要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退出。

三、关于校内课外服务经费及人员安排

(一)经费来源。由学校举办的早餐、午餐、午间住宿等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项目,由学校商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按国家、自治区文件规定确定。其他校内课后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助、有偿服务及其它社会资金多渠道解决。

(二)劳务报酬。中小学课后辅导课时劳务报酬由学校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原则上每课时劳务报酬不得高于100元,劳务报酬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年度动态调整。

(三)人员安排。从事课后服务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以各中小学本校教职工为主,需要聘请校外其他人员的,聘用经费在服务项目收入中列支。

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综治、公安、财政、物价、卫计、食药监为成员单位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扰乱教学秩序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二)各级综治、公安、卫计食药监督等部门要加强检查,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范围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44号)要求执行,学校食堂不能对外承包。

(四)各学校要对入校的参与课后服务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及志愿者在教育资质和教师身体条件(如是否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五)各有关部门、各学校在实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中要密切协作,做到集中有人监护,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入校有相关资质,保障工作安全有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让学生安心,家长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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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到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鼓励各地各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探索实行弹性离校时间,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对于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帮助家长解决课后托管需求,缓解中小学生课后看管难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依据。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8〕9号)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目的要求基本原则、服务事项、职责分工、保障机制、实施步骤等六个部分。对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解决了社会各方关注的问题。

(一)明确五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了学校要发挥主渠道作用。

二是明确了课后服务的公开性原则、自愿性原则、公益普惠性原则。

三是明确了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收费。课后服务时间为早上上课前、中午及下午放学后至18:00止,具体服务时间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服务对象为本校在读的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课后服务包括在校早午餐服务、午休和课后托管三项内容。具体内容视学校情况选择开设,不强制要求,但鼓励学校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服务方式为学校服务与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服务相结合。

四是明确了经费筹措、收费内容、收费主体及从业人员劳务报酬等内容。

五是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学校、教师及监护人的职责。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地方,可通过家长承担、社会资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经费来源,由各县区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成本分担机制。

二是创新服务机制。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方社会机构的专业优势及灵活机制,同时广泛动员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三是解决了教职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的问题。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在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后,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从学校收取的专项费用、活动相应经费渠道或举办机构收取的费用中列支。

四是探索第三方社会机构目录管理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统筹管理职责,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资质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探索建立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目录,供学校自主选择。

一是严禁学校或第三方社会机构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容纳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劳务报酬和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等合理确定,收取的费用要进行专账管理,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及家长的监督。

二是严禁将校内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或操作细则,相关学校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018年秋季学期启动实施,并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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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广东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对《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作权威解读,并回答热点问题。其中,关于如何组织校内早午餐、课后托管等,有以下规定: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中午及下午课后至18:00止,具体服务时间由县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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