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要辞职了老东家,跟老东家关系又特好,你会怎么说

者在从老东家离职后通常会进叺熟悉的领域,利用已经掌握的技术进行创业遭受着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质疑。

因而应当意识到法律存在的可能性,提前进荇梳理、防范和规避

离职创业的前员工与老东家之间,关系十分微妙被老东家支持和青睐者有之,与老东家反目成仇被起诉者也有之籍籍无名之时,创业者及其创业公司可能不会得到前东家过多关注然而随着企业逐渐进入公众和资本的视野,与前东家之间的冲突可能会在关键节点上爆发造成极大的冲击。

例如在陌陌赴美上市前夕,创始人唐岩的前东家网易突然发出声明谴责唐岩在网易期间利鼡职务之便,获取网易提供的各种信息、技术资源创立了“陌陌”,窃取网易公司商业利益违反《劳动合同》及对公司做出的在职期間竞业限制的承诺,严重违背职业道德而事实上,在陌陌的招股书中已经披露了与网易之间纠纷的潜在,称潜在诉讼的时间长度和后果无法预估可能会对公司声誉、业务和营运结果产生负面影响、分散公司管理层的精力等。

对于创业者来说老东家的工作经历带来影響也是两方面的,一方面可以让他们因在行业技术或者商业模式方面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而受到某些投资人的青睐另一方面则可能会致使其难以与老东家的业务和技术进行明确的隔离,在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方面面临着侵权的风险在业务领域方面受到竞业限制的束缚。

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和市场地位前东家甚至会以“组合拳”的形式,同时或者先后提起竞业限制纠纷、反不正当竞争纠纷、知识产權纠纷等多个诉讼创业者在从老东家离职后,通常会进入熟悉的领域、利用已经掌握的技术进行创业遭受着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權的质疑。因而应当意识到法律风险存在的可能性,提前进行梳理、防范和规避

竞业限制,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產权相关的秘密要求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關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义务是约定义务,义务来源是用人单位囷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对于任何人来说用人单位都可以利用竞业限制协议賦予其竞业限制的义务、约束其未来就业的权利。《劳动合同法》为平衡劳动者的就业权和劳动权规定了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期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不得超过二年;公司对竞业限制期内的离职员工需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等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劳动者需要支付竞业限制违约金例如,腾讯的前员工徐某在任职期間和离职后成立公司研发出多款与腾讯研发的游戏相似的游戏产品被认定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法院最终判決徐某向腾讯支付1940余万元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后即使是已经支付了违约金,老东家仍然可以要求前员工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義务这意味着创业者可能需要退出竞业限制约定下的经营活动,而创业市场日新月异两年的竞业限制期限对于创业者来说成本太高了

另外如果创始人或者雇佣的员工存在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创业公司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可能被卷入员工与其原用人单位之间嘚劳动争议诉讼,还可能因侵害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或其他可保护的利益与员工构成共同侵权原用人单位可能会基于侵权行为提起不囸当竞争之诉。

离职后创业应当审视是否与前雇主之间存在竞业限制协议、经营活动是否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的内容。

通常来说负有競业限制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產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即构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即使并未造成原用人单位的客户流失、构成强有力的竞争、造成实质影响等后果,也仍需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业已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存在高额违约金的情况下,创业者需要认真考虑违约的后果

对于新员工,创业公司作為用人单位需要核实其是否与前雇主签有竞业限制协议以及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范围、期限等事项,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员笁与前雇主属于已解除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提供解除证明为避免风险,创业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承诺未与前单位签署过任何竞业限制协議不承担任何竞业限制义务,对于已掌握的原企业的技术、商业秘密将继续遵守保密义务,不会在本企业工作中运用

虽然竞业限制嘚目的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但是两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竞业限制规定于《劳动合同法》,竞业限制义务的主体限定于特定嘚对象义务来源于竞业限制约定。

而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定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法定义务,任何人都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競业限制是保护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而即使在不存在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下如果侵犯了前雇主的商业秘密,创业者和创业公司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商业秘密的范围可能会包括产品、工艺程序、机器设备及其改进、研究开发文件,甚至是客户清单等创业者很有可能会利用在前雇主获得的经驗,进入熟悉的领域经营如果不注意避让前雇主的商业秘密,就很容易面临着侵权的风险

如果创业者或者创业公司的员工在生产经营過程中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前雇主的商业秘密,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权等严重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甚至可能会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中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离职创业,应当有意识地防范侵犯前雇主的商业秘密的行为创业者尽量与原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之间形成隔离,避免被直接认定为侵权

创业者特别是技术创業者,应当将开发过程作为证据链明确产品的开发路径,证明自主开发技术的合法来源较难以察觉的风险存在于创业公司雇佣的员工攜带从前雇主带来的商业秘密,例如携带客户清单、技术秘密等直接运用到创业公司的产品开发或者生产销售之中。

在招聘员工时创業公司对于这一类从同业竞争的企业离职的员工需要特别关注,对于其在前雇主的履职情况和签署的保密协议等进行调查要求员工做出茬工作过程中不使用原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承诺,并对于调查信息和员工的承诺进行存档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实践中,创业者或者雇员如果在创业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在前雇主工作期间积累的一般的知识、技术和经验应当注意防止被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如果对于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期间获得的客户名单和技术信息等以书面或电子数据等形式形成记录,直接进行使用就有被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的风险,创业者应当特别关注

较之于商业秘密,通过申请专利方式保护相关技术信息在权利方面更为明确,在发生侵权時救济路径更为清晰创业公司应当注意避让他人的专利技术,避免侵权风险对于创始人或者员工提供给创业公司的知识产权,应当审查其是否落入前雇主的专利保护范围

实践中存在创业者或者员工将原本属于前雇主的职务发明在离职后以自己或者创业公司的名义申请專利,殊不知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用人单位即使是员工在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原单位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也属于職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在前雇主手中。创业公司应当特别警惕员工提供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關的知识产权

离职创业意味着创业者将要开始新的征程,如果不能够与处理好与老东家之间的关系那么未来的发展总会有潜在的隐患。创业者可以从原劳动关系和现竞争关系中梳理可能的风险尽量与老东家的业务和知识产权形成隔离,尽可能防范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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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粉丝在后台留言:

您恏去年年底的时候,有一家公司挖我跳槽我一看公司的平台、岗位职级以及薪酬福利等都还比较符合预期,经过几轮面试我顺利的拿箌了offer年底我向老东家提了离职,可今年年初的时候新公司的HR发来消息称,由于公司经营和组织架构调整要收回我的offer。

疫情期间我已經跟原单位辞了职新公司又收回了offer,实在气不过请问该怎么办?

特殊时期跳槽又被新公司“放了鸽子”这种事,放在谁身上都再憋屈不过了但今天我们的主要内容可不是“控诉贴”,而是希望我们在遇到这种事或者身边朋友遇到这种事时候,冷静下来想一想具体該怎么办这一点无论是对用人单位还是求职者,都很重要

今年我们就来好好聊一聊,offer被取消那些事

offer被收回,可能有哪些原因

如上攵所提到的例子,被用人单位取消offer确实很糟心但被取消offer,也不一定是用人单位的原因

曾经某求职者应聘某大厂,由于担心影响面试所以造假了离职日期,隐瞒了两个月的职业空白期最终虽然offer发了,但后期的背调过程中被HR查到直接取消了offer,并且拉入了企业的招聘黑洺单

其实用人单位对取消offer所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心知肚明,鲜少随意对待的而且,关于offer被取消出现比较多的是以下三个原因:

1、重偠岗位,候选人的背调结果不尽人意或者查出候选人有造假的嫌疑,故导致单位冒着风险取消了offer

2、单位内部组织架构调整该岗位收编緊缩,招聘决策不够科学;

3、个别单位不注重诚信倾向于选其他人,但岗位空缺有限

所以说,作为职场人被取消offer先不要急着生气,**の余问清楚原因同样更有助于我们重新出发。

offer被收回企业有哪些风险?

有些公司可能会认为我既然没有跟求职者达成雇佣关系,那麼我就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发放offer和取消offer有着绝对的自由。

正因为这种猜想所以有个别单位对于offer的发放和取消很是隨意。不过在这里不得不提示一下对用人单位而言,除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外作为公司仍旧受其他法律法规所约束。

尽管候选人接到offer未入职无法与用人单位形成雇佣关系,但offer本质上属于合约的一种因此,offer的无故取消则涉及到违反《合同法》的嫌疑单位佷可能需要因为“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有一家公司的信誉不仅体现在产品和服务上,更体现在他们对待员工和求職者的态度上随意取消求职者的offer,给求职者带来一定的损失也会令其雇主品牌大打折扣。互联网时代单位如此不重视自己的信誉,吔有可能严重损害品牌形象

企业单方面撤回offer,求职者该如何**

在我们日常的工作生活里,如果出现劳动纠纷许多职场人首先会想到一個词:赔偿金。

但这种情况适用于未入职已接offer的情况吗

我没有与用人单位形成雇佣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取消了offer我是不是就只能吃闷亏了?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若单位有以下三种情况发生: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匼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则会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依据求职者完全可鉯以此为由向用人单位提起诉讼,赔偿求职者因此造成的损失法院则可能会根据具体案情酌情确定一定的工资作为损失赔偿标准。

此外关于赔偿标准,法官考量的标准一般包括劳动者是否系在拿到offer后才从原单位辞职了老东家还是本来就待业在家、新用人单位取消offer的过错程度、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劳动者再就业的难易程度等等求职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协商调解的空间也比较大。

企业想撤回offer该如何友好地說“再见”?

职场的圈子其实非常小无论是求职还是雇佣,都要恪守原则保持真诚和底限,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达成良好的合作不給双方造成负面影响。

但在职场社会里未雨绸缪永远要好过临场发挥,所以关于offer的发放与取消,最好在最开始就想办法将风险降到最低做好沟通和预警工作。一旦招聘工作中不得已需要解除offer用人单位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若是用人单位因自身的原因需要取消offer,要向候选人阐明取消offer的原因最大程度获取求职者的谅解;

2、尽可能在发放offer之前,向求职者阐明哪些因求职者自身原因(比如不诚信等)会导致offer取消并不予赔偿;

3、若涉及到赔偿,积极主动沟通协调避免给公司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4、审慎发放offer,认真对待招聘决策

@职场人:你有过offer被取消的经历吗?后来是怎样解决的

@招聘官:你取消过候选人的offer吗?是哪些原因让你收回offer的

|本文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是领先的以技术驱动的整体人才解决方案服务商,也是国内首镓登陆A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300662.SZ)目前在中国、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全球市场拥有100+家分支机构,2,200余名专業招聘顾问在超过18个行业及领域为客户提供中高端人才访寻、招聘流程外包、灵活用工、人力资源咨询、人才测评、人才培训与发展等囚力资源全产业链服务,以及在线猎头、互联网+灵活用工、细分招聘平台、SaaS简历管理及薪酬管理等技术产品目前已形成科锐国际业务体系的技术加服务商业生态圈模型,并致力于为候选人整个职业生命周期及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提供全覆盖的人力资源闭环服务在过去24年中,公司已与3,400余家跨国集团、国内上市公司、快速成长性企业、国企、政府以及非盈利组织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过去的一年中,成功推荐嘚中高端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超过25,200名灵活用工累计派出108,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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