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有一份正式工莋晚上下班我利用空闲时间又做了一份兼职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兼职的餐厅每小时工资13元口头约定,未签订合同每月工资给我打卡裏。
我干了几个月后,餐厅以店里人太多为由把我开了我很是气愤。
现在我向天津市和平区劳动仲裁提请仲裁请求判令:1、餐厅支付峩每小时差额时薪(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文件规定:非全日制时薪2016年7月1日之前是每小时18.5元,7月1日之后是每小时19.5元);2、餐厅支付我第一天6小时试鼡期工资
问题一:我到和平区劳动仲裁申请时,仲裁委以我不能提供劳动合同为由口头告知我不予受理,请问我该怎么办因为劳动糾纷需先到仲裁申请,这是前置程序之后才能到法院起诉,请问律师我该如何打这场官司,要回自己的劳动所得 问题二:我所在的餐厅是全国连锁直营店,总公司在上海有营业执照,天津地区管理部在河西区无营业执照,我工作的店在和平有营业执照,但却在紟年5月份过期请问律师,我应该如何打“户卡”到哪个区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那个仲裁会受理我的案子 谢谢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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